浅论西欧封建制度的形成与骑士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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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大学二年级时的学年论文,现在看来质量确实不高,不过好歹也是自己的东西,就弄上来了……







浅论西欧封建制度的形成与骑士制度



摘 要



欧洲自公元500年至公元1500年的一千年间被称为中世纪,这个时期历来被认为是欧洲最为黑暗的时期。由于蛮族的入侵和定居引起了罗马帝国的崩溃,几乎造成当时欧洲文化的完全毁灭。西欧的封建制度便是在这一背景下,由日尔曼、罗马和基督教三种因素互相融合,从罗马灭亡后的废墟上产生、发展起来的。骑士制度同样也产生于中世纪的欧洲,是欧洲在封建化的过程中逐步产生、确立起来的封建附庸制度。中世纪的欧洲国家是一种松懈的领土集合体。在一个国家里,以皇帝、国王、公爵等为最高领主,其他大贵族则以向其宣誓效忠来换取封地——“采邑”,从而成为最高领主的附庸。这些附庸各自又可以拥有从属于自己的附庸,直到拥有少量土地或无地的骑士们,如此便构成了西欧完整的封建等级体系。



关键词:中世纪 封建制度 骑士制度







引 言



近代欧洲成为世界进步的火车头,从近代欧洲诞生的近代文明以其巨大的影响左右了世界近代历史的走向。人权、民主、法制、共和、科学等观念,今天已为世人广泛接受;地理大发现使得世界的联系愈加紧密,东西方世界从此愈加成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而近代欧洲文明是从中世纪欧洲的土壤中成长起来的。欧洲中世纪是一个独特的历史时期,从罗马帝国的废墟中成长起来的日尔曼人诸王国逐渐把日尔曼与罗马因素结合起来,形成了独特的包含于西欧封建制度之下的一系列制度。





一、西欧封建制度的形成



公元476年最后一位罗马皇帝被日尔曼人废除,西罗马帝国终于在蛮族的入侵下灭亡了,在原西罗马帝国的土地上相继建立起许多日尔曼人国家,西欧的封建制度正是在这一背景之下发展起来。

法兰克人进入高卢地区后,就没收了罗马皇室和部分奴隶主的土地,用以分给法兰克人的马尔克公社。也有很多被墨洛温王朝的国王和他的亲兵们所占有,他们成为了新兴的封建地主阶级。随着法兰克人不断征服新的地区,国王们便把新征服的土地及其上的人民赠送给他的部下、主教和修道院长,即所谓的“赠地”。这样无限制赠地的结果便是地方大贵族的实力不断增加,最终大大削弱了王权,使墨洛温王朝的继任国王们逐渐成为一个只具有象征意义的“共主”。到加洛林家族的查理"马特担任宫

相时期,为了法兰克国家的长治久安,也为了巩固他自己的实力,他开始实行采邑制。查理"马特将没收的叛乱贵族和教会的土地作为采邑,分封给贵族和教会。采邑的领受者必须为赐予者服骑兵役,并向其宣誓效忠;采邑的赐予者有义务保护领受者,使其不受他人的伤害。采邑分封,只限终身,不得世袭。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西欧封建制度是在这一时期由法兰克人发展起来的,“采邑”制更是起到了根本的决定意义。

“采邑”制到查理曼时期有了很大发展。在这一时期里,除国王旧有的教俗封臣外,过去属于国家官吏的伯爵、马克伯爵和公爵等也都变成国王的封臣,从国王处领受采邑。并且此时的采邑逐渐的变为世袭的了。国王的封臣们也可以吸收自己的封臣,并把部分土地作为采邑分赐给他们,从而又成为他们的封君。9世纪后,“封土”一词逐渐代替“采邑”;以后则全用封土称呼。国王是最高封建领主,其下有公爵、伯爵、主教等大封建主,再下是中小封建主,至此形成西欧完整的封建等级制度。

中世纪的国家是一个松弛的封土集合体,并没有明确的国界概念。“它的财产权和主权到处相互转化”[1]

欧洲的封建制度是一种政治、经济合一的制度。封建领主在其封土内首先明确拥有的是土地的所有权,进而在王权衰落后,又逐步取得了王权在地方的权力并将其转化为同封土一并世袭的私人权力,其中包括行政、司法、税收、铸币等权力。追究欧洲封建制度的产生根源,则包括了三个主要的因素:罗马文明、日尔曼传统以及基督教的影响。



(一)罗马文明



日耳曼人国家是建立在罗马帝国的废墟之上,而罗马数个世纪以来所建立的良好秩序与对人民的影响却并没有随着帝国的消亡而消亡,日耳曼人本身也在漫长的向罗马渗透的过程里不可避免的受到罗马的影响,而这些影响注定要在日耳曼国家的形成中起到重要的作用。



罗马文明对于西欧封建制度形成的贡献首先在于其立法和财产观念上。



公元前472年制订的十二铜表法开创了罗马制订成文法的先例,直到今天,世界许多国家的法律仍然受到了罗马法的影响。而日耳曼人在对高卢罗马人的征服过程中,日耳曼人的习惯法与罗马法便逐渐开始融合。大约在6世纪左右编成的《萨利克法典》正是这种融合的产物。

在罗马人的观念中,占有土地是一种传统的财产所有形式,土地占有权既是财富的基础,更是财富的来源。这一点可以从公元前107年的马略军事改革看出,这也就是为何在改革中要以分给退役士兵份地而不是其他的财

物来作为报酬的重要原因之一。同一时期的日尔曼人则还没有出现财产私有的观念。同样出于这样一种观念,罗马的贵族和富人们都热衷于购买土地,于是在公元前3—2世纪,罗马的大地产制迅速发展起来,庄园里可以生产各种农产品,庄园基本上可以自给自足。罗马帝国灭亡后,罗马城市开始衰落,城市中的贵族与富人便放弃他们在城市中的豪华住宅而搬入自己在农村中的庄园中,这成为日后的封建庄园的一个来源。庄园最早开始使用的是奴隶进行劳动,但从公元1世纪后半叶开始,奴隶的劳动效率日益低下,经济效益日益降低。于是越来越多的奴隶主开始改变经营土地的方式。即开始采用隶农制,将土地分成小块,交给奴隶或破产农民耕种,以收取地租。可以说,隶农制是即将到来的新的生产方式的萌芽。



除了上述几个因素外,还有一种罗马影响也对封建制度的产生起到了很大的影响——行省制度。行省是罗马在进行扩张过程中,对被征服的地区实行的统治形式。总督为行省最高长官,握有军事、民政和司法权,他的权力几乎不受制约,结合了雇佣兵制度,就非常容易导致地方的分裂割据。而6世纪初在克洛维建立的法兰克墨洛温王朝统治下,对地方派驻伯爵进行统治。伯爵拥有地方武装,平时维持社会秩序,增收赋税,审理案件;战时则率领军队,支援国王。到了加洛林王朝时期,原来的国家官吏伯爵、马克伯爵和公爵等,都变成了国王的封臣,而国家在地方的权利也就逐渐转化为国王的封臣们世袭的私人权力了。



当公元800年查理曼被教皇利奥三世加冕为皇帝的时候,他被教皇尊称为“罗马人的皇帝”,不仅仅是罗马人,似乎包括查理曼本人在内的法兰克人都十分希望重建那个早已被他们毁灭掉几个世纪的罗马帝国,由此可以见出罗马文明对于西欧封建制度形成的作用产生了多么巨大的影响。



(二)日尔曼传统



对封建制度的形成影响巨大的另一因素便是日尔曼传统。它包括亲兵制度和马尔克制度。“封建制度的根源在于:教会和日尔曼人所采用并继续的过去罗马世袭所有权制度以及日尔曼人个人忠诚的古老概念,就是最初的战争队伍的全体成员对他们首领的忠诚概念……日尔曼人贡献了人身的关系。”[2]

塔西佗在其书中对亲兵制度记述道:“一个贵族出生的青年,或是一个卓著功绩之人的儿子,在很年轻的时候,便可以得到酋长的地位。其他青年们便依附着那些雄武有力、富有战斗经验的人。作为一个酋长的战友并不是一件耻辱的事情。一群战友们又按照酋长的意志分为若干等级

……这些青年们平时拥护首领的地位,战时保护他的身体……只有在战争中,他们才能得到荣誉,也只有依靠战争,一个首领才能维持一群战士,因为战士们希望从首领的手中得到战马和武器……必须从战利品中取得。”[3]“由于罗马国家很久以来便已接替,人与人之间不论在社会生活或私人生活中,个人的联系便成为社会的纽带。”[4]亲兵制度在法兰克国家中逐步同采邑与封土结合起来,形成新型的封建附庸群体——骑士。

日尔曼人在征服的土地上实行了马尔克制度,即把大量成片土地交给公社,由公社分给其成员使用。一般成员分得份地,自己耕种;氏族贵族和军事贵族则分到较多较好的土地,使用奴隶和隶农进行耕种。马尔克制度的实施,为法兰克王国创造了一个自由小农群体,靠着以自由小农为主体的士兵,法兰克人不断扩张其领土。但是对外战争持续不断,自由农民所要负担的军役越来越沉重,许多自由农民因此而破产。为了逃避兵役,法兰克农民不得不投身于有权势的大封建主门下,求其保护,委身制便逐渐兴起。在一份反映7世纪农民请求委身的文件中写道:“请求大人……准许我委身于大人监护之下……以后您必须供给我衣食,于我以帮助与救济,我将尽我的力量为您服务……维护您的荣誉。我不得脱离您的统治与监护,将毕生投靠在您的势力与保护之下。”[5]



自由农民从此与奴隶、隶农一道渐合为封建依附农民。



(三)基督教影响



还有一个因素也对西欧封建制的产生起到了重大影响,这就是基督教。

与这一时期社会的巨大变革相适应的,人们的思想意识也在这个时期发生了变化。“越来越多的城市贫民从崇奉虽气势磅礴却不足以信赖的传统的奥林匹斯诸神——朱庇特、朱诺、阿波罗、密涅瓦及其它神灵——转为信奉能解脱个人罪愆,使人获得到拯救与永生的新宗教……埃及的‘伊西斯’女神教,波斯的救世主密特拉,小亚细亚对‘伟大地母’的崇拜,以及巴勒斯坦的基督教。”[6]由于耶酥本身所富有的生气(他是一个凡人)和吸引力,加上基督教是以希伯来的一神论为观念,最为重要的是基督教讲求爱和宽恕,为他人服务的信条,使得它战胜了其他对手,被人们广泛接受。公元312年,君士坦丁大帝改变了整个罗马的宗教信仰,确立了基督教在罗马的合法地位。于是,在接下来的第四世纪里,罗马帝国内出现了普遍皈依基督教的现象。“ 基督教从一个朝气蓬勃的、虔诚的少数人信奉的教派发展为地中海区域的主要教派。它不再遭受迫害和毁谤,而成为公认的、普通的、

受人敬重的宗教。”[7]5世纪中叶,教皇利奥一世奇迹般的在匈奴大军的铁蹄下保护了罗马城,由此他为自己赢得了意大利精神领导的地位。利奥及其后继者都坚持在精神事务中教权高于政权。



基督教对西欧封建制度形成的影响主要体现在教会的影响上。罗马自4世纪后成为基督教国家,教会组织在帝国境内普遍建立,而受罗马各项制度的影响,教会的法律、制度和组织结构等也都建立起来。正是教会,在日益加深的混乱状态中起到了维护秩序的稳定性作用,并且成为日后教化日耳曼蛮族,把罗马古典文化和日耳曼文化结合起来的承担者。中世纪是西欧文化大衰退的时期,在中世纪初期的学者基本上都是各地的主教、修道院长,但是作为学者,他们的知识水平却无法同4世纪的时候相比。这一时期惟有教会才开办有学校,也就是说只有在教会和修道院中才有可能接受到教育。而中世纪早期的大小封建主们基本上都是目不识丁的,查理曼大帝被认为是那个时代最有学问的君主,而他也只是在成年后开始学习文化的,《查理大帝传》的作者爱因哈德对于他的好学如此说道“他还练习写文章,经常把书板和白纸放在枕下,便于在闲余时间随时写做;但因早年未曾下过苦功,晚年方开始奋发努力,因此成效不大。”[8]于是受过教育的教士便大量充任国王们的顾问,廷臣。而国王们也将土地大量的赐给教会和修道院,使得教会成为西欧最大的封建主。

修院制度的确立同样对西欧封建社会的形成产生了重大影响。最初的修道士一般都是最优秀的农民,而主教们则常常是农业改良的创始人。他们开垦荒地,排干沼泽,改良土壤,推广三圃制,对恢复和发展西欧农业起到了重要作用。他们还保存了罗马人的一些建筑技能,发展了木刻、金属制造,纺织、玻璃、酿酒等工艺。

可以说基督教对于西欧封建制的形成不仅仅是在精神、文化上的影响,它深刻的渗入整个西欧各民族的血液中,为中世纪的西欧创造出了一种独特的发展环境。



西欧自6世纪开始,经过几个世纪的发展到877 年西法兰克的秃头查理颁布克尔西敕令,承认采邑和特权世袭,封建制度终于确立起来。通过罗马、日耳曼和基督教这三种因素的互相融合,一个独特的欧洲文明就这样普遍的在中世纪西欧的土地上成长起来,并在以后的日子里深深的影响世界的各个角落。





二、骑士制度与骑士生活



欧洲的骑士制度确切说来是一种封建附庸制。这种制度是基于西欧封建制的土壤,以采邑制与陪臣制两大因素相结合。采邑,后来一律称为“封地”,不仅

是骑士忠诚的条件,更是骑士生存的条件;而作为附庸的骑士,则应该尽一系列义务,来效忠封君。



(一)骑士制度



骑士一词早在古希腊时代就有。梭伦改革将自由民划分为四个等级,其中的第二等级为“骑士”,享有一切政治权利,可以担任国家高级官职,但要提供骑兵以及相应的义务。



骑兵最早在公元前约1000年时出现,他在战斗中所拥有的速度、恫吓、攻击力和高度等优势到了中世纪更是得到了极大的发展。他们战斗中担任了几个重要的角色。他们充当了侦察兵、战斗员、混战中的冲锋部队、殿后部队,并追击撒退中的敌军。骑兵可以根据装备和训练分为几个不同的类型,视情况担任不同的角色。穿着少量或没有配备装甲的轻骑兵,最适合作侦察兵、战斗员和负责殿后。穿着装甲的重骑兵,最适合作为冲锋部队来打击敌军。而中世纪的骑兵基本上都是重骑兵,他们在中世纪战争中主要是冲击敌军、打击敌人的骑兵和步兵。

有鉴与此,也因为法兰克自由农民越来越少,义务兵制已不能再为封建主提供足够的军力,于是墨洛温朝宫相查理.马特开始实施采邑制。将土地作为采邑分封给贵族和教会,采邑领受者必须为赐予者服兵役,并向其宣誓效忠;采邑的赐予者有义务保护领受者,使其不受他人的伤害。这恐怕就是中世纪骑士制度的开端。确切来说,骑士制度是一种封建等级附庸制度,“每个附庸,是属于一个等级比他高的贵族的臣子。”[9]中世纪的社会是一个等级制度森严的社会,整个封建社会可以说是贵族性的。首先是教士等级,他们的责任是“祷告、赞扬上帝并在精神上救济人类”[10]次是封建主贵族,他们的责任是“保护秩序、执行警察权并防御侵犯”[11];最后是平民,“以劳动支持上面两个特权等级”[12]在德意志,有权征召军队的封建等级被称为盾,分为七个等级:1、国王,2、作为王室附庸的教会公侯,3、大公爵和侯爵以及后来享有王权的伯爵,4、保有教会封邑的世俗公侯,5、属于世俗大王公的附庸的伯爵和男爵,6、自由骑士,即以上各等级的最低附庸,7、“半骑士”,由不自由出身的人,由于担任军事服务和表现英勇而从农奴等地位被提拔到骑士的地位。骑士是最低的等级。除了德意志有无土地的“半骑士”,欧洲的其它地区,骑士是拥有地产的,但是没有城堡。

在和平时期,骑士是他封君的警卫。官吏,出席封君的法庭,并仲裁争讼,当封君旅行经过封臣领地时,封臣应为封君提供食宿,封君的儿子被立为骑士,或其女儿出嫁时,封臣要送礼;在战争时期,封臣要对其

封君给予军事支持,并且提供骑士,如果封君被敌人逮捕后,封臣要筹集赎金。



从某种程度来看,骑士也可称为一种“生涯”。一个骑士的儿子,到了10岁或12岁便被送到其领主家中服兵役,充当侍童,学习骑士的礼仪,这一时期他又被称为见习骑士;等长到十四五岁的时候,就开始学习战斗技能,训练使用武器,为主人擦拭、穿戴盔甲、擦洗主人的武器,跟随主人奔赴战场,为其抗枪,照顾他的起居,这段时间被称作侍从骑士;等侍从骑士长到20岁左右,并且表现出色,那么他就有可能被提升为骑士。

要成为正式的骑士必须举行晋封仪式。晋封仪式大约在12世纪时在法国盛行起来,其主要内容是:在仪式之前,新骑士除被告知骑士的义务外,还要把自己的长剑供奉在教堂的神坛前,戒食三天,晚上在教堂里做祷告。仪式的当日清晨,新骑士身着白色礼服来到教堂。他在仪式的主持人、自己的主人面前跪下,双手合十,聆听神甫吟唱弥撒,宣誓忠实遵守和履行骑士的各项义务。然后。新骑士的好友为他套上马刺,穿上锁子甲,佩带长剑。穿戴之后,新骑士再度跪到主持者的面前。主持者用长剑在他的左肩上轻敲三下,高唱:“愿你成为一名爱好和平、公正而勇敢、献身上帝的骑士!”随即正式授予他骑士称号。最后,再将长矛、盾牌和战马亲手交给骑士。





(二)骑士生活



骑士的生活除了战争之外,平时的生活基本上都是在自己的领地上进行的。大多数的骑士都居住在自己的庄园里,通常庄园的主体是石制的建筑,是骑士居住的地方,包括骑士的卧室、大厅、厨房、面包房等,当然还有一些附属建筑,像马厩、仓库、家禽栏等。

他便在这里管理着自己的庄园,经营着自己的地产,并以业主的地位获得许多进款。比如法庭的诉讼费,烘面包炉、酿酒坊、磨房的使用费;还有一些中央王权衰落后地方权力逐渐取代的权利:铸币权、市场权、通行税权、关税权等。除了庄园之外,许多贵族则拥有城堡。城堡最早于9世纪初出现。早期的城堡都是木制的,一般建造在小山上或者在山岩的边缘,也有在河流的弯曲处、河心岛上建造的,例如最早的巴黎就是在塞纳河中的一个岛上的城堡;如果是在平原地区,城堡则建造在用环绕它的护城壕沟中所挖掘出的泥土堆积起来的土墩上。大约到了11世纪后期,出现了全石材的城堡。由于城堡是为了安全而建造的,所以其舒适性大大降低了。从现存的城堡我们可以看到,其室内阴暗潮湿,扶梯陡峭,四壁都是光秃秃的石墙,冰冷潮湿。稍后,贵族们才知道在墙上挂上

壁毯,在地上铺上地毯,开始追求城堡内部的舒适。在骑士的庄园和城堡内住着很多人。首先是骑士的家族,其次是来访的朋友(中世纪交通十分不便,拜访某人一般会在其家中长住);然后还住着各种家仆,马夫,杂差,园丁以及卫士,他们之中很多人是连同家庭一同住在城堡或庄园的附属建筑内。



骑士在和平时期的生活比较平淡,偶尔的高潮则是节日庆典和竞技比赛。

每个庆典都有其一定的理由:婚礼,国王加冕,远征归来,战斗凯旋,新骑士的晋封仪式等等。当然,庆典无一例外的都会有丰盛的酒宴,酒宴上有乐师进行演奏,骑士、贵妇以及教士们则在宴席上侃侃而谈。中世纪的娱乐比较简单,而游吟诗人是娱乐的代表,游吟诗人周游四方,有时也会长期留驻在贵族的宫廷里,他讲故事,演唱自己和他人写的诗歌;他会演奏多种乐器,也会表演杂技;有时也会成为某些贵族的使者,他也是各种新闻和流言的传播者。在精神生活贫乏的中世纪,游吟诗人是在任何地方都是很受欢迎的人物。

竞技比赛是骑士最为热衷的活动之一。11世纪下半叶的法国最早出现竞技比赛。竞技比赛的由来有两种情况:一是当某地发生集团间的冲突和矛盾时,作为一种解决办法,双方进行马上比赛,一决高低;另一种是为解决骑士个人间纠纷的一种办法。这两种情况就逐渐发展为竞技比赛的“团体对抗”和“个人比武”两个项目。“团体对抗”就是以两个团体在一个规定的场地内进行模拟的战斗,最后没有倒下的人就算获胜;“个人比武”是两名骑士骑在马上用长矛对刺,被刺落马者为输。

两种比赛都有严格的比赛规则,以避免出现过多的不必要的伤亡。和平时期的骑士们便是在这样的竞技比赛中练习自己的武艺,并借此获取荣誉,赢得奖金。除此之外,骑士经常的消遣还有狩猎。由于森林都属于领主所有,于是狩猎也成为领主的特权。一般来讲,狩猎是在表示社会地位,显示政治地位,当然,同时也是为了锻炼身体,考验勇气。骑士们最为经常猎取的猎物包括鹿、野猪、兔子、狐狸和熊等。





中世纪晚期,许多骑士的收入减少,变的贫穷,骑士制度的意义与骑士的威信都随之下降,随着火药兵器在战争中的普及,身着重甲的骑士不再适应战争的需要。新航路的开辟和资本主义的发展,使得骑士同他们珍视的盔甲一道渐渐退出历史的舞台。

欧洲中世纪骑士是封建贵族阶层,其所遵循的忠诚、荣誉、勇敢的道德伦理与思想精神直接体现了封建的传统。在封建体制中,骑士作为大贵族的附庸,封建义务决定

他必须向之效忠;作为自己领地的主人,他又必须保护依附于他的农民,其封建权利也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正是这种封建社会所倡导的骑士道德精神及其封建义务和权利,使其在纷争不断、战火纷飞的欧洲中世纪,成为历史舞台或文学作品中演绎的种种传奇故事和形象。骑士制度体现了那个时代的思想观念和文化精神。





结束语



在罗马帝国灭亡后,由罗马、日耳曼和基督教等因素融合产生的西欧封建制以其独特的形式即“采邑制”和“陪臣制”催生出更加独特的封建附庸制度——骑士制度。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欧洲中世纪就是一个骑士的时代。而正是在这样一个时代里孕育出了近代欧洲文明,从而彻底改变了我们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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