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教文件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两区”支教教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教人〔2014〕935号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两区”支教教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正文:----------------------------------------------------------------------------------------------------------------------------------------------------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两区”支教教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教人〔2014〕935号各有关省辖市教育局:现将《河南省“两区”支教教师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河南省“两区”支教教师管理暂行办法河南省教育厅2014年11月12日附件河南省“两区”支教教师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和《河南省边远贫困地区和革命老区(以下简称“两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实施意见》精神,加强和规范“两区”支教教师管理,进一步做好“两区”支教工作,结合我省支教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支教教师,是指根据教育部、河南省下达的“两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选派到受援县基层农村、薄弱学校连续任教一个完整学年的教师。
第二章支教教师条件第三条政治素质好。
忠诚人民教育事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遵纪守法,服从大局;作风扎实,甘于奉献。
第四条师德修养高。
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关爱学生;言传身教,立德树人。
第五条业务能力强。
三年以上教学工作经历;专业过硬,业务精湛,班级管理能力强,具备较强的沟通协作能力,善于传帮带。
选派教师一般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第六条身体素质好。
身心健康,精力充沛,吃苦耐劳,年龄一般男性不超过55周岁,女性不超过50周岁。
第七条学校不得选派一线教师外的行管后勤、教辅人员和其他不适宜顶岗支教情况的教师。
南疆支教免继续教育文件
南疆支教免继续教育文件摘要:一、南疆支教免继续教育文件的背景和意义1.南疆地区教育状况2.支教志愿者的重要作用3.免继续教育文件的出台意义二、文件的主要内容和实施情况1.文件的主要内容a.支教志愿者的工作范围b.支教期限及免继续教育政策c.志愿者待遇保障2.文件的实施情况a.文件实施后的积极影响b.面临的挑战和解决方案三、南疆支教免继续教育文件对我国教育的启示1.提升教育均衡发展的政策导向2.对其他地区教育的借鉴意义3.激发社会力量参与教育事业的积极性正文:南疆支教免继续教育文件是我国为支持南疆地区教育事业而出台的一项重要政策。
南疆地区由于地理环境、历史等原因,教育状况相对落后,为此,我国政府积极鼓励志愿者前往南疆地区支教,以提升当地教育水平。
本文将对南疆支教免继续教育文件的背景和意义、文件的主要内容和实施情况以及南疆支教免继续教育文件对我国教育的启示进行探讨。
一、南疆支教免继续教育文件的背景和意义南疆地区作为我国西部边疆的一个重要区域,其教育状况一直备受关注。
由于地理环境、历史、文化等因素,南疆地区的教育水平相对较低,教育资源匮乏,教师队伍不足等问题较为突出。
为此,我国政府积极鼓励志愿者前往南疆地区支教,以提升当地教育水平。
南疆支教免继续教育文件的出台,旨在为支教志愿者提供更好的政策支持,激发他们参与南疆地区教育事业的积极性,进一步推动南疆地区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文件的主要内容和实施情况1.文件的主要内容南疆支教免继续教育文件明确了支教志愿者的工作范围,主要包括南疆地区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同时,文件规定支教期限为一年至两年,期间志愿者将免于参加继续教育培训。
此外,文件还明确了志愿者待遇保障措施,包括工资、福利待遇等方面。
2.文件的实施情况南疆支教免继续教育文件实施以来,取得了积极的成果。
一方面,文件为支教志愿者提供了更好的政策支持,吸引了更多志愿者前往南疆地区支教,有力地缓解了当地教师队伍不足的问题。
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援藏援疆万名教师支教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援藏援疆万名教师支教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日期】2017.12.15•【文号】教师〔2017〕14号•【施行日期】2017.12.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援藏援疆万名教师支教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2017〕14号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西藏、陕西、新疆等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发展改革委、财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深圳市教育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中西部教育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37号),实施万名教师支教计划,在对口支援机制下,组织内地优秀教师到西藏、新疆支教,带动和培训当地教师,帮助西藏、新疆整体提升教育发展水平,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西藏新疆长治久安提供坚强保障。
经商中央组织部,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研究制定了《援藏援疆万名教师支教计划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17年12月15日援藏援疆万名教师支教计划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中西部教育发展的指导意见》,实施援藏援疆万名教师支教计划,充分利用对口支援省市优质教育资源,集中力量向西藏、新疆选派援藏援疆教师,带动和培训当地教师,帮助西藏、新疆整体提升教育质量,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西藏新疆长治久安提供坚强保障。
山西2022年教师援疆文件
山西2022年教师援疆文件有关县市区教育局、有关市直学校: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新一批援疆教师选派工作的通知》(山西教通〔2020〕171号)和山西省委组织部选派第九批援疆教师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市拟组织开展第二批“万名教师支教计划”援疆教师选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如下:一、选派任务第二批“万名教师支教计划”需从我市选派17名教师,其中2人为上一轮支教教师继续留任,其余15人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学校组织选派。
(选派岗位详见附件1)二、援助对象第二批“万名教师支教计划”援疆教师对口支援吐鲁番市鄯善县4所学校。
三、服务期限第二批“万名教师支教计划”援疆教师服务期限为两年,即从2020年8月至2022年7月。
四、人选条件本次选派的援疆教师身份均为援疆专业技术人才,原则上从教育教学管理水平较高的中小学校在编教师中选派,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政治立场坚定,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坚决执行党的民族政策,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二)有较强的事业心、工作能力和责任感,作风扎实,不怕吃苦,敢于奉献;(三)身体健康,经体检认定合格,能适应新疆工作环境;(四)普通话水平较高,担任语文教学的教师需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担任其他学科的教师需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
(五)符合受援方提出的其他条件要求。
五、管理方式援疆教师在疆工作期间,由派出单位与受援单位共同管理,以吐鲁番市各级党委(党组)管理为主。
第二批“万名教师支教计划”援疆教师纳入湖南省援疆前方指挥部管理范围,由前方指挥部负责援疆教师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六、相关待遇(一)援疆教师待遇参照《关于我省援藏援疆干部有关待遇问题的通知》、《山西省援藏援疆干部和人才管理暂行办法》《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援藏援疆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评聘政策的通知》、《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援藏援疆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有关政策的通知》等文件执行。
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的通知-
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的通知正文:---------------------------------------------------------------------------------------------------------------------------------------------------- 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的通知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2006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地各单位密切协作,积极开展城乡教育对口支援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的意见》(教人〔2006〕2号)和《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的通知》(豫教人[2006]53号)等文件精神,切实推进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统筹城乡教育,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现就进一步做好我省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1、完善支教工作制度各地各单位要认真总结近年来开展城镇教师到农村支教工作的经验,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结合新形势、新任务,中小学教师聘用和岗位管理工作,根据本地教师资源配置情况和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完善支援农村教育工作制度,加强对支教工作的统筹管理,落实相关政策,确保支教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2、积极促进城乡教师交流做好城镇学校支援农村中小学的工作,大力开展区域内的支教工作,凡具有农村教育任务的区县,须按照不低于本地区农村学校数确定每年区域内支教人数,统筹安排城镇教师到农村支教,并形成制度。
选派思想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优秀中青年教师到农村中小学任教。
开展名师定期讲学支教活动,选派中小学特级教师和专家到农村讲学支教。
实行城乡教师对口交流、跟岗学习制度。
南疆支教免继续教育文件
南疆支教免继续教育文件摘要:一、南疆支教免继续教育文件的背景和意义1.南疆地区教育状况2.支教人员在继续教育中的重要性3.南疆支教免继续教育文件的出台目的二、南疆支教免继续教育文件的主要内容1.文件涉及的支教人员范围2.文件规定的免继续教育具体措施3.文件对支教人员的激励和保障措施三、南疆支教免继续教育文件的实施效果及影响1.提高支教人员在南疆地区的积极性2.促进南疆地区教育事业的发展3.对我国教育政策的启示和推动正文:南疆支教免继续教育文件旨在鼓励更多的教育工作者投身于我国南疆地区的教育事业,提高该地区教育质量。
南疆地区由于地理、历史等原因,教育发展相对滞后,支教人员在继续教育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为此,政府部门出台南疆支教免继续教育文件,以激励更多的教育工作者为南疆地区的教育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南疆支教免继续教育文件规定,凡是在南疆地区从事支教工作的人员,在服务期间将免除继续教育的学习和考试。
这一举措旨在减轻支教人员的心理和经济负担,让他们更专注于教学工作。
此外,文件还明确了支教人员范围,包括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师、特岗教师以及其他在南疆地区从事支教工作的人员。
为了进一步激励支教人员,南疆支教免继续教育文件还规定了一系列保障措施,如提高支教人员的待遇、改善工作和生活条件等。
这些举措将有助于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投身于南疆地区的教育事业,从而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
南疆支教免继续教育文件的实施取得了显著的效果。
一方面,这一政策激励了更多的教育工作者前往南疆地区支教,提高了支教人员的积极性。
另一方面,文件的出台对南疆地区教育事业的发展产生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有利于当地教育质量的提高和人才培养。
南疆支教免继续教育文件的出台和实施,对我国教育政策也具有重要的启示作用。
政府应该加大对支教人员的支持和保障力度,通过制定更加优惠的政策,鼓励更多优秀人才投身于教育事业,推动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帮助青川县开展教师培训和支教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帮助青川县开展教师培训和支教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09.02.28•【字号】浙教计〔2009〕29号•【施行日期】2009.02.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培训正文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帮助青川县开展教师培训和支教工作的通知浙教计〔2009〕29号各有关市、县(市、区)教育局,高等学校:为帮助青川县中小学(含幼儿园,下同)提高教育水平,经研究并商省援建指挥部、省援建办同意,决定帮助青川县开展教师培训和支教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教师培训和支教工作目标任务:帮助青川县教师开拓视野,更新教育观念,提升职业道德修养,提高执教能力和综合素质。
通过培训,重点培养一批中青年骨干教师,通过骨干教师的影响和示范,提升青川县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一)选派骨干教师来我省培训1.实施时间:2009年3月―2011年8月,分5期,每期半年(一个学期)。
2.选派人数:共150人,其中职高6名(仅限专业课教师)、普高5名、初中54名、小学59名、幼教26名。
每期30人。
当期初中、高中毕业班教师原则上不予选派。
3.接收办法:按照“对口负责”的原则,支援青川县教育恢复重建工作的各市、县(市、区)负责接收安排青川对口乡镇学校选派的教师。
考虑到青川县城选址未定,对县直属的青川中学和青川职业学校,分别由杭州市、宁波市各承担1所。
为保证培训的效果,考虑到青川教师工作、学习和生活上的便利,要求各地将受培训教师安排在城镇相同类型学校。
4.培训办法:培训期间,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统一参加省级“领雁工程”师资培训(由于“领雁工程”2010年底结束,2011年不再安排);职业高中专业课教师统一参加省级“职业教育六项行动计划”师资培训(由于“行动计划”2010年底结束,2011年不再安排);普通高中和幼儿园教师按计划由各地相应安排。
承担培训任务的市、县教育局应合理安排挂职教师的教学、教研和培训等活动,并安排优秀教师与青川教师建立“一对一”的“师徒”关系,指导和帮助青川教师提高专业水平。
关于湘西州高级教师支教文件
关于湘西州高级教师支教文件根据上级有关教师交流、职称评审等文件精神,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城乡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现就规范我市教师支教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支教对象及年限(一)支教对象1、职称评审需要支教的教师。
除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外,凡X年X月X日以后出生的城区、城郊中小学在编教师以及城区幼儿园在编教师申报评审一级教师、高级教师(高中段教师申报高级教师)资格时,须有在农村学校支教的经历(已在农村学校任教满3年的不作要求)。
2、自X年开始,取得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获得X市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名师等荣誉称号的城区、城郊教师,在取得相应职称(荣誉)五年内应下乡支教。
3、个人有支教意愿的教师。
根据教师个人发展意愿和组织选派相结合,有计划地安排支教。
4、市教育局根据工作需要安排支教的教师。
(二)支教年限1、因职称评审需要支教的年限。
城区、城郊学校教师评审一级教师、高级教师资格时,须具农村学校支教的经历,其支教年限可累计。
其中城郊学校教师评审一级教师自X年开始执行,评审高级教师自X年开始执行。
城区教师到农村学校支教2年内(含2年)参加各类比赛、评优评先时作为城区教师参评。
①城区高中段学校教师申报高级教师资格须在农村学校支教1年,可兼职支教。
②城区、城郊学校义务教育段学校和城区幼儿园公办教师申报高级教师资格须在农村学校全职支教3年,支教满3年且继续在农村学校支教的可作为农村学校教师参评,城区、城郊学校义务教育段学校和城区幼儿园公办教师申报一级教师资格须在农村学校全职支教2年,支教满2年且继续在农村学校支教的可作为农村学校教师参评。
③已有3年及以上农村学校任教经历的城区学校教师到农村学校支教,在农村学校任教期间要作为农村学校教师参加职评须支教满2年。
④民办学校的公派教师支教要求按城区公办学校教师要求执行,民办学校保留事业身份的教师在民办学校任教年限可视同支教年限。
2、自X年开始,取得高级教师资格的,获得X市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名师等荣誉称号的城区、城郊教师,应到农村学校支教1年。
南疆支教免继续教育文件
南疆支教免继续教育文件摘要:一、南疆支教免继续教育文件的背景和意义1.南疆地区教育现状2.支教教师的重要性和贡献3.免继续教育文件的出台目的二、文件的主要内容和亮点1.支教教师免继续教育政策的实施范围2.支教教师免继续教育政策的实施条件和程序3.支教教师免继续教育政策的影响和意义三、南疆支教免继续教育文件的实施效果和未来展望1.文件的实施对支教教师的影响2.文件的实施对南疆地区教育发展的促进作用3.未来南疆支教免继续教育政策的完善和发展正文:南疆支教免继续教育文件旨在鼓励更多的教师前往南疆地区支教,推动南疆地区教育的发展。
南疆地区由于地理环境、历史原因等,教育发展相对滞后。
支教教师作为推动南疆教育发展的关键力量,在提高当地教育质量、培养人才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因此,出台南疆支教免继续教育文件,对于稳定支教教师队伍,提高支教教师待遇具有重要意义。
文件的主要内容包括支教教师免继续教育政策的实施范围、条件和程序。
首先,文件规定了支教教师免继续教育政策的实施范围,即在南疆地区支教的正式编制教师。
其次,文件明确了支教教师免继续教育政策的实施条件,包括支教教师的教龄、职称等条件。
最后,文件规定了支教教师免继续教育政策的实施程序,包括教师申请、学校审核、教育主管部门审批等环节。
南疆支教免继续教育文件的实施效果显著。
一方面,文件为支教教师提供了更好的待遇保障,激发了教师前往南疆地区支教的积极性,有利于稳定支教教师队伍。
另一方面,文件的实施对南疆地区教育发展产生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有助于提高当地教育质量,培养更多的人才。
未来,南疆支教免继续教育政策还需进一步完善和发展。
例如,扩大政策实施范围,将更多符合条件的支教教师纳入政策体系;简化政策实施程序,提高政策执行效率;加大对南疆地区教育的投入,改善教育基础设施等。
寒假实习支教证明书
寒假实习支教证明书
标题:寒假实习支教证明书
引言概述:
寒假实习支教证明书是学生在寒假期间参与支教活动并获得证明的一种文件,通常由学校、教育机构或相关组织出具。
这份证明书对于学生的个人成长和未来就业都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从五个方面详细介绍寒假实习支教证明书的作用和重要性。
一、证明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
1.1 证实学生在寒假期间参与支教活动
1.2 证明学生在社会实践中获得的经验和成长
1.3 为学生在未来的学习和就业提供有力支持
二、展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公益精神
2.1 显示学生关心社会发展和教育事业
2.2 体现学生具有奉献精神和乐于助人的品质
2.3 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三、增加学生的竞争力和就业机会
3.1 证实学生具有实践经验和团队合作能力
3.2 提升学生在求职过程中的竞争力
3.3 为学生未来从事教育、社会工作等领域提供有力支持
四、激励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
4.1 鼓励学生在寒假期间积极参与公益活动
4.2 激发学生对教育事业的热情和责任感
4.3 培养学生团队合作意识和领导能力
五、促进学校与社会的互动与合作
5.1 增强学校与社会各界的联系与合作
5.2 提升学校的社会影响力和社会责任感
5.3 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和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
结语:
寒假实习支教证明书是学生参与支教活动并获得证明的重要文件,具有证明学生社会实践经历、展示学生社会责任感和公益精神、增加学生竞争力和就业机会、激励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以及促进学校与社会的互动与合作等作用。
希望学生能够积极参与支教活动,获得寒假实习支教证明书,为个人成长和未来就业打下坚实基础。
高校毕业生到广西农村基层支农、支医、支教和扶贫工作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高校毕业生到广西农村基层支农、支医、支教和扶贫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80号各市、县(市、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劳动保障局)、教育局、财政局、农业局、卫生局、扶贫开发办公室、团委,区直各单位:经自治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同意,现将《高校毕业生到广西农村基层支农、支医、支教和扶贫工作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共青团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二○一一年六月八日高校毕业生到广西农村基层支农、支医、支教和扶贫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等文件精神,吸引和集聚我区紧缺专业人才,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农业产业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建设一支经过基层砺炼、有专业发展潜力的高级专业技术骨干后备队伍,改善我区农村基层人才队伍结构。
根据国家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的有关政策和《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农业部、卫生部、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共青团中央关于继续做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27号)等文件精神,决定在2011-2015年在我区继续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选拔一批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农、支医、支教和扶贫工作(以下简称“三支一扶”)。
为加强对“三支一扶”工作的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重点安排到工业化、城镇化、农业产业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急需的在县(市、区)、乡镇的事业单位的各类紧缺专业岗位,做到学以致用,人尽其才。
第三条招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专业化挑选、专业化培养、专业化使用的原则;坚持政府宏观管理和市场化服务相结合的原则;坚持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南疆支教免继续教育文件
南疆支教免继续教育文件
(原创版)
目录
1.南疆支教的背景和意义
2.免继续教育文件的内容和影响
3.南疆支教免继续教育文件的实施效果和存在问题
4.未来发展建议
正文
南疆支教是我国教育援助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缓解南疆地区教育资源匮乏的问题,为当地的孩子们提供更好的教育机会。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南疆地区的扶持力度不断加大,南疆支教事业取得了显著的成果。
然而,南疆地区的教育环境和条件仍然十分艰苦,需要我们持续关注和支持。
在南疆支教的过程中,免继续教育文件成为了一个重要的政策工具。
免继续教育文件的内容主要包括对南疆地区教师进行免费继续教育,以提高其教育教学水平;对南疆地区的学生实行免试入学,以降低其接受教育的门槛。
这一政策的实施,对于提高南疆地区教育质量和促进教育公平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南疆支教免继续教育文件的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
例如,部分教师对于免费继续教育的接受程度不高,认为其对其职业发展的帮助有限;部分学生虽然免试入学,但在学习过程中仍面临诸多困难,需要更多的帮助和支持。
对于南疆支教免继续教育文件的未来发展,我们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一是加大对教师的培训力度,提高其对免费继续教育的接受程度;二是加强对学生的学习支持,提高其学习效果;三是加强对南疆支教的投入,提高其教育质量和水平。
总的来说,南疆支教免继续教育文件是一项重要的教育援助政策,对于提高南疆地区的教育水平和促进教育公平具有重要意义。
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师范生实习支教工作的意见
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师范生实习支教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07.07.05•【文号】教师[2007]4号•【施行日期】2007.07.0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师范生实习支教工作的意见(教师〔2007〕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师范大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试行)》和《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的意见》精神,现就高师院校(包括师范院校和其他举办教师教育的高校,下同)大力推进师范生实习支教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师范生教育实习是中小学教师培养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
开展师范生实习支教工作是推动教师教育改革,强化师范生实践教学,提高教师培养质量的有效措施;是加强教师养成教育,引导师范生深入基层,了解国情,增强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的必要途径;是密切高师院校与中小学的联系,促进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更好地服务基础教育的重要纽带。
开展师范生实习支教工作,也有利于帮助农村中小学提高师资水平,促进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
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学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大力推进,将师范生实习支教工作落到实处。
二、完善师范生教育实习制度,强化教育教学实践。
高师院校要因地制宜地组织高年级师范生,到中小学进行不少于一学期的教育实习。
要围绕培养高素质教师的目标,根据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要求,遵循教师教育规律,调整教师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改革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强化实践教学环节,全面提高师范生的综合素质和适应能力。
各地要将师范生实习支教与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紧密结合,根据实际需要,创造有利条件,积极安排和接收高师院校师范生到农村学校进行实习支教。
三、精心组织实施师范生实习支教工作。
高师院校要积极推进教学管理改革,建立健全师范生实习支教工作规章制度;加强教育见习,做好师范生实习支教前的专业思想教育和教学技能培训,使学生基本具备从教能力;采取导师带队、师生结合、合理配置、成组派遣的方式,组建实习支教小组;要选派骨干教师担任实习支教的指导教师,在教师考核、职务聘任和表彰奖励等方面体现积极的政策导向,鼓励和支持教师参加师范生实习支教工作,并深入中小学第一线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建立快捷的信息反馈机制,加强对实习支教师范生的全程指导和跟踪管理。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教育部等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教育部等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已撤销),教育部•【公布日期】2006.02.25•【文号】国人部发[2006]16号•【施行日期】2006.02.2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教育部、财政部、农业部、卫生部、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共青团中央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事厅(局)、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农业(农牧)厅(委、局)、卫生厅(局)、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团委: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中办发〔2005〕18号),中央组织部、人事部、教育部、财政部、农业部、卫生部、国务院扶贫办、共青团中央决定,联合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以下简称“三支一扶”计划)。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中央关于做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服务基层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西部去、到基层去、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经受锻炼,健康成长,为促进农村基层教育、农业、卫生、扶贫等社会事业的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二、组织招募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统一派遣的方式,从2006年开始连续5年,每年招募2万名高校毕业生,主要安排到乡镇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
(一)组织领导。
人事部联合教育部、财政部、农业部、卫生部、国务院扶贫办、共青团中央成立全国“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负责这项工作的总体规划、协调和指导工作。
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的意见
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的意见颁布单位: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十一五”时期是农村教育承前启后的重要发展时期。
面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形势和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新要求,农村教育要在新的发展起点上,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水平。
农村教育的关键在教师。
近年来,我国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取得重要进展,但是,农村师资力量总体薄弱的状况仍未得到根本改变。
随着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逐步建立,进一步加强农村师资力量成为发展农村教育的当务之急。
为此,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推进制度创新,积极探索建立提高农村教师队伍整体水平的新机制、新办法,解决农村教师队伍建设面临的突出问题,逐步缩小城乡教师队伍差距。
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是当前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
为切实推进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1.推进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是贯彻落实“城市支持农村、工业反哺农业”重要方针的具体行动,是统筹城乡教育协调发展、优化教师资源配置、解决农村师资力量薄弱问题的重大举措,也是适应农村城镇化进程加快、农村学龄人口和教师供求关系变化的必然要求,对于提高农村教育质量、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和现实意义。
2.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组织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紧紧抓住当前有利时机,把这项工作纳入农村教育发展总体规划并摆在突出位置。
要进一步强化政府对农村教育服务的重要责任,采取有力措施,建立长效扶持机制,探索有效途径,因地制宜、创造性地组织开展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逐步形成制度,长期坚持,切实加强农村师资力量,为农村教育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二、以推进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为重点,不断优化和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的结构和素质3.积极做好大中城市中小学教师到农村支教工作。
山东关于甘肃支教的政策文件
山东关于甘肃支教的政策文件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援藏援疆万名教师支教计划实施方案》(教师〔2017〕14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援疆教师补充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19〕3号)要求,根据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援藏援疆援青干部和人才管理工作的意见》(鲁组发〔2012〕59号),现就我省选派教师(包含专任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赴西藏、新疆、青海支教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主要任务根据国家实施第二批万名教师支教计划要求和我省援青工作需要,2020年,从中小学在职教师、管理人员中选派350名优秀教师赴西藏、新疆、青海支教1年,其中,西藏20名、新疆290名、兵团30名、青海10名。
依据受援地需求,支教教师原则上以理科教师为主、兼顾其他学科;以义务教育学段教师为主、兼顾其他学段。
按照对口支援关系,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教师数量,按照“合理、可持续、可实现”的原则确定各市选派计划。
二、选派要求(一)政治可靠、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业务精良,坚决执行党的民族和宗教政策,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责任感;作风扎实,不怕吃苦,甘于奉献,身心健康;具备相应学段教师资格,普通话较好,教学水平较高,近两年度教学水平考核优良或由学校、教育主管部门专门组织试讲测评达到优秀等次以上;学校管理人员除符合上述要求外,还应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丰富的学校管理经验。
在受援地任校长、副校长的,应在派出地相应担任过副校长、中层正职。
学校选派的专任教师,近3年课时量应不低于省定最低标准,学校管理人员从事教学工作的课时量不低于专任教师课时量的三分之二。
各单位不得从分流或下岗对象中选派援藏援疆援青教师,不得从非教学一线岗位选派专任教师。
(二)援藏援青教师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身心健康,能适应高原工作环境。
援疆教师年龄不限,选派名额较多的市,援疆教师也可以从近3年退休的高级教师中选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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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WL/JL/JWC/ZY049-01
重庆文理学院教学部
院教〔2011〕126号
重庆文理学院2011-2012学年度第二期
顶岗实习支教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渝府发〔2007〕68号)文件精神和重庆市教委相关要求,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1-2012学年度师范生顶岗实习支教工作的通知(渝教师〔2011〕17号),我校2012年春季顶岗实习支教工作开始启动,根据《重庆文理学院顶岗实习支教工作管理办法》(修订),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提高实习学生的教育实践能力、协调能力、独立生活能力,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
(二)提高实习基地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改善实习基地教育教学状况,提高实习基地的教学质量;
(三)促进我校教师熟悉农村基础教育,增强为农村基础教育服务的意识和工作,提高我校教育教学水平;
(四)探索有效的教师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大力发展我
校与中小学的合作伙伴关系。
二、组织机构
为使本次顶岗实习支教工作正常、有序进行,特设立顶岗实习支教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孙泽平
副组长:漆新贵刘灿国
成员:何万国董刚以及相关教学执行部门院长与书记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学部实践科(恪勤楼215,电话:49891731),由陈华、杜孝田负责组织、协调及日常管理工作。
三、实施时间
2012年2月-2012年6月,共5个月(一学期)。
四、实习支教地点
永川区、大足区、秀山县、荣昌县、铜梁县、潼南县城区及近郊的中小学、幼儿园。
五、实习支教年级、专业及人数安排
本次顶岗实习支教学生在2009级教师教育专业的本科学生中挑选。
其具体分配名单详见附件3。
六、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
1.2011年12月4日前,教学部负责与顶岗实习支教相关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联系,落实顶岗实习支教学校、学科、学生。
2.2011年12月19日前,各学院采取学生自愿报名和组织安排相结合的方式,推荐选拔合格人选,组织学生填写《重庆文理学院2011-2012学年度顶岗实习支教申请表》(见附件4),学院填写《重庆文理学院2011-2012学年度第二期顶岗实习支教汇总表》(见附件5)审核后将以上表格于2011年12月19日17:00前交教学部实践科。
3.2011年12月19日前,相关二级学院根据指导教师名额分
配表(附件2)遴选顶岗实习支教的指导教师,并报教学部实践科。
4.2011年12月23日前由教学部组织将参加顶岗实习支教的学生进行动员,负责学生编队,由实习指导教师选定各实习点的小组长。
(二)实习过程及内容
1.学生应做好以下工作
(1)教学实习:包括备课、教学设计、听课、试教、评课、课后辅导、批改作业等环节;
(2)班主任工作实习:要求实习学生制定班主任工作计划,做好日常的班级管理工作、组织学生开展班团活动,主持班会,做学生思想工作,对学生进行个别教育等;
(3)教育调查研究:在我校指导教师的帮助下实习学生结合专业特点和实习学校特点、个人兴趣选题进行教育调查和从事教育科研;
(4)协助实习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多为实习学校办好事、办实事,如为实习学校制作教学课件,维护设备等;
(5)每个队在当地开展文化科技赶场活动或文化科技推广为主题的宣传活动。
2.指导教师应做好以下工作
(1)接送顶岗实习支教学生,保证安全;
(2)对顶岗实习支教学生日常工作和生活的指导、管理和联系;
(3)与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实习支教学校定期联系、沟通和协调;
(4)与教学部、学生所在学院定期联系和反馈学生实习支教开展情况。
(三)实习检查
指导教师在顶岗实习支教期间对每个实习点进行巡回检查指
导;学校根据顶岗实习支教情况适时组织学校督导委员、学院负责人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进行专项检查。
(四)成绩评定、总结与汇报
1.顶岗实习支教成绩评定按《重庆文理学院学生实习实训管理规定》执行。
2.实习结束后,实习支教学生在指导教师组织下做好实习总结,撰写一份具有专业特点与实习学校需要的调查报告,召开座谈会,认真总结经验并按30%比例向重庆市推荐优秀顶岗实习支教学生。
3.实习材料交教学部实践科。
4.学校组织顶岗实习支教成果汇报展。
5.学校召开学生代表座谈会并表彰优秀实习生。
七、如有不明之处,请咨询恪勤楼215室杜老师,电话:49891731。
附件:1. 重庆文理学院2011-2012学年度第二学期顶岗实习支教工作日程安排表
2. 重庆文理学院2011-2012学年度第二学期顶岗实习
支教指导教师分配表
3. 重庆文理学院赴永川区、大足区、秀山县、荣昌县、
铜梁县等地顶岗实习支教名额分配表
4. 重庆文理学院2011-2012学年度第二学期顶岗实习
支教申请表
5. 重庆文理学院2011-2012学年度第二学期顶岗实习
支教汇总表
教学部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
附件1
重庆文理学院
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顶岗实习支教工作日程安排表
附件2
重庆文理学院
2011-2012学年度第二学期顶岗实习支教指导教师分配表
附件3
重庆文理学院赴秀山县、荣昌县、永川区、大足区、铜梁县顶岗支教名额分配表
附件4
重庆文理学院2011-2012学年度第二学期顶岗实习支教申请表
附件5
重庆文理学院2011-2012学年度第二学期顶岗实习支教汇总表
学院(盖章):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