砍伐城市树木审批服务指南【模板】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砍伐城市树木审批服务指南

**市城市管理局

一、事项名称

砍伐城市树木审批

二、法律依据

《城市绿化条例》、《山东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

三、申请条件

具备办理市区树木砍伐许可所需的证件,并经所在区绿化主管部门现场踏勘合格,砍伐10棵以上50棵以下。

四、申请材料

1、《**市砍伐树木申请表》(原件3份)

2、砍伐树木申请报告(说明砍伐树木理由、位置、数量等)(原件1份)

3、市发改部门或主管部门的有关立项批准文件或相关会议纪要(复印件1份,验原件)

4、市规划部门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五、办理程序

(一)受理:

申请人到大厅业务受理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齐全

的,窗口受理申请材料,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通知申请人补充更正;

(二)审查:

1、现场勘验。市城管局组织市、区园林管理部门人员踏勘现场,提出初步审批意见。

2、分管领导审核。现场勘验后,填写审核意见报局分管领导审核。

(三)审批:

局分管领导审核后,局主要负责人签署批准或不予批准意见。

(四)办结:

同意处置的,服务大厅通知申请单位领取审批结果。不予批准的,由服务大厅告知不予批准的理由。

六、法定时限

二十个工作日。

七、承诺时限

五个工作日。

八、发放证件及有效期

同意砍伐城市树木的批复意见:根据工程工期及苗木的具体数量确定。

九、收费依据及标准

依据:《关于同意收取城市绿化补偿费的批复》(鲁财综〔2006〕20号)、《**市城市园林绿化赔偿标准》

标准:按《**市城市园林绿化赔偿标准》缴纳;树木代植费按同等树木补偿费的50%缴纳。十、咨询服务电话

办理窗口:********

监督投诉:********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