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认定的相关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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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怎么认定

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怎么认定

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怎么认定劳动关系是由⽤⼈单位和劳动者共同建⽴的,⽽劳动合同是证明劳动关系成⽴最为重要的证据,⽤⼈单位要在建⽴劳动关系后,⼀个⽉内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如何认定?店铺⼩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家有帮助。

⼀、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怎么认定如果符合⽤⼈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于劳动者等情形,可以认定当事⼈建⽴了劳动关系,否则就是劳务关系。

《关于确⽴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单位招⽤劳动者未订⽴书⾯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

(⼀)⽤⼈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于劳动者,劳动者受⽤⼈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资⽀付凭证或记录(职⼯⼯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单位招⼯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等。

其中,(⼀)、(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单位负举证责任。

⼆、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的区别1、主体不同,劳动关系⼀⽅是符合劳动年龄并具有与履⾏劳动合同义务相适应能⼒的⾃然⼈,另⼀⽅是符合劳动法所规定条件的⽤⼈单位;⽽劳务关系不限于⾃然⼈与⽤⼈单位之间,还可以是单位之间,⾃然⼈之间,并且可能是两个主体以上。

2、关系不同,劳动关系中形成的是管理与被管理、监督与被监督、指挥与被指挥的⾪属关系;劳务关系是平等主体依据双⽅约定所形成的⼀种财产关系,不存在⼈⾝的⾪属性。

3、关系的稳定性不同,劳动关系⽐较稳定,反映的是⼀种持续的⽣产资料、劳动者、劳动对象之间的结合关系;⽽劳务关系中多为⼀次性或临时性的⼯作,⼀般以完成特定⼯作为⽬的。

劳动争议案件法律意见(3篇)

劳动争议案件法律意见(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劳动关系的复杂性和劳动争议的频发逐渐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劳动争议案件涉及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权益纠纷,处理不当可能影响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本法律意见旨在对劳动争议案件的法律问题进行分析,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建议,以维护其合法权益。

二、劳动争议案件的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法》是我国劳动法律体系的基础性法律,规定了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和用人单位的基本义务,是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主要法律依据。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是处理劳动合同纠纷的重要法律依据。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了劳动争议的调解、仲裁程序,明确了仲裁机构的职责和权限,是解决劳动争议案件的重要法律依据。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规定了民事诉讼的一般程序,包括起诉、受理、审理、执行等环节,对于劳动争议案件中的民事诉讼程序具有指导意义。

三、劳动争议案件的类型及处理1. 劳动合同纠纷劳动合同纠纷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1)劳动合同订立纠纷:如用人单位未依法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主体不明确等。

(2)劳动合同履行纠纷:如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工资、未提供劳动条件等。

(3)劳动合同变更纠纷:如用人单位未按照法定程序变更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变更等。

(4)劳动合同解除纠纷:如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等。

处理劳动合同纠纷,应依据《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协商:双方当事人应首先进行协商,争取达成一致意见。

(2)调解: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3)仲裁:调解不成,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如何认定劳动关系?

如何认定劳动关系?

如何认定劳动关系?劳务关系就是指劳动者与⽤⼈者根据约定,由劳动者提供劳动服务,⽤⼈者依约⽀付劳务报酬的⼀种法律关系。

认定劳动关系需要提供能证明为⽤⼈单位提供过劳动的相关材料、如加盖⽤⼈单位公章的业务授权委托书、代签的业务合同、上班记录表、进出⽤⼈单位的门卡等。

下⾯是店铺⼩编整理的相关知识。

⼀、如何认定劳动关系1、我国《劳动合同法》第7条规定:“⽤⼈单位⾃⽤⼯之⽇起即与劳动者建⽴劳动关系。

⽤⼈单位应当建⽴职⼯名册备查。

”第10条规定:“建⽴劳动关系,应当订⽴书⾯劳动合同。

已建⽴劳动关系,未同时订⽴书⾯劳动合同的,应当⾃⽤⼯之⽇起⼀个⽉内订⽴书⾯劳动合同。

⽤⼈单位与劳动者在⽤⼯前订⽴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之⽇起建⽴。

”公司招聘你⼯作,没有与你签订书⾯劳动合同是违法的,也侵害了你的合法权益。

你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77条“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规定,先通过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的合法权益。

2、证明劳动关系证据申请劳动仲裁,你必须证明你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因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你可以通过以下⽅式加以证明:(1)尽量提供能证明为⽤⼈单位提供过劳动的相关材料。

如加盖⽤⼈单位公章的业务授权委托书、代签的业务合同、上班记录表、进出⽤⼈单位的门卡、饭卡、⼯资条、⼯作服、暂住证、评定员⼯等级证明、表彰或处罚决定等等。

对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来说,要增强证据意识和职业风险意识,平时尽可能收集、保存相关物品。

(2)请同事提供证⼈证⾔,⽽且要出庭作证,证明你与⽤⼈单位存在事实的劳动关系。

(3)让⾃⼰任职期间接触过的客户予以证明,证明⾃⼰曾经以⽤⼈单位的名义向其提供过服务。

(4)申请调查取证。

对⼀些不接待公民个⼈调查取证的单位,如⽤⼈单位为劳动者缴纳了社会保险或者委托银⾏向劳动者代发⼯资的,劳动者可以申请仲裁部门向社会保险部门、银⾏调取相关的资料。

⼆、劳动关系特点是什么(1)劳动关系主体之间既有法律上的平等性,⼜具有客观上的⾪属性。

劳动关系认定的三大标准

劳动关系认定的三大标准

劳动关系认定的三大标准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劳动关系认定标准是通过相应的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区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关系性质,以便确定是否存在劳动关系,进而判断是否应当享有与之相应的劳动权利。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劳动关系认定主要包括劳动关系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的行业归属和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

这三个方面是判断劳动关系的主要依据,因此被称作劳动关系认定标准的三大要素。

1、是否存在劳动关系(2)是否在用人单位内履行工作任务。

(3)用人单位是否对工作内容、时间、地点等加以管理、指导。

(4)是否独立承担经营风险。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实践,如果被认定存在劳动关系,则劳动者应享有相应的劳动权利,如工资报酬、工作休假、社会保障等。

2、行业归属判定我国将工人、农民、城市居民和其他社会成员固定在不同的行业和岗位上,对各类劳动者享有的权利与义务分别作出规定。

在劳动关系认定中,行业的归属是一个必须要明确的问题。

《劳动法》规定,行业划分以国家职业分类及标准为依据,国家卫生行政部门和国家人事行政部门根据企业的技术、产品、业务和管理特点制定相应的职业分类标准,并向社会公布。

3、用人单位的判定用人单位是判断劳动关系是否存在的重要组成部分。

根据我国的《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是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经济组织以及法人与非法人组织、个体经营者等各类从事经济活动并按照法律规定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组织和个人。

在劳动关系认定中,如果被认定为用人单位,则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向员工提供包括工资、社会保险、加班补助等在内的劳动待遇。

三、结论劳动关系认定标准的三大要素,即是否存在劳动关系、行业归属和用人单位,是判断劳动关系的基本依据。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认定直接影响到劳动者的权益保障和用人单位的经营管理。

正确认识和使用劳动关系认定标准,对于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劳动效益,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的意义。

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有哪些

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有哪些

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有哪些1、工资转账凭据;2、考勤记录;3、工作证件;4、人证;5、业务相关证据等;6、加班的证据;7、入职通知书;8、录音证据。

在实际生活中,导致事实劳动关系产生的原因有很多,比如用人单位拒绝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签订劳动合同无效的,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用哪些证据来证明事实劳动关系存在呢?下面,随小编来了解下吧。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通过以下证据,可以认定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延伸补充:事实劳动关系认定事实劳动关系的确认有以下规定:第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劳动法规定的用人单位主体资格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对用人单位的主体资格给予了明确的规定,第一条规定了“‘个体经济组织’是指一般雇工在七人以下的个体工商户”,第二条规定: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以及按规定应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可以成为劳动法上的用工主体资格。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做为事实劳动者应为:A、是从年满16周岁开始的。

《劳动法》第十五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年满十六周岁的公民才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才能行使自己的劳动权利和承担劳动义务。

它晚于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但早于公民的行为能力。

B、由本人依法行使。

C、某些工种如井下工作、繁重体力劳动等对未成年劳动者和妇女有所限制。

劳动关系认定法律依据

劳动关系认定法律依据

劳动关系认定法律依据
在现实⽣活中劳动争议是经常发⽣的民事纠纷,⽽出现劳动争议的时候,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需要提供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证明双⽅存在劳动关系,那么劳动关系认定法律依据有什么?下⾯由店铺⼩编为读者进⾏相关知识的解答。

劳动关系认定有哪些法律依据
劳动关系认定的法律依据是⽐较多的,如中华⼈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法及相关的司法解释等。

《中华⼈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条 建⽴劳动关系,应当订⽴书⾯劳动合同。

已建⽴劳动关系,未同时订⽴书⾯劳动合同的,应当⾃⽤⼯之⽇起⼀个⽉内订⽴书⾯劳动合同。

⽤⼈单位与劳动者在⽤⼯前订⽴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之⽇起建⽴。

《关于确⽴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单位招⽤劳动者未订⽴书⾯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

(⼀)⽤⼈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于劳动者,劳动者受⽤⼈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以上知识就是⼩编对“劳动关系认定有哪些法律依据”问题进⾏的解答,劳动关系认定的法律依据是⽐较多的,如中华⼈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法及相关的司法解释等。

读者如果需要法律⽅⾯的帮助,欢迎到店铺进⾏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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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的主体与相关法律法规

劳动关系的主体与相关法律法规

劳动关系的主体与相关法律法规劳动者是劳动关系的一方主体,指的是依法参加社会劳动的公民。

劳动者以自己的劳动力参与生产劳动,取得收入以维持生活。

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享有劳动权利,包括取得劳动报酬、劳动安全和卫生保护、休息和休假、社会保险和福利等权利。

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也有相应的义务,包括按规定履行工作职责、维护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等。

用人单位是劳动关系的另一方主体,指的是依法在国家劳动力市场上招用劳动者进行生产、经营和管理的单位。

用人单位在劳动关系中享有管理劳动者的权利,包括安排劳动、支付工资报酬、进行劳动组织与调度、提供劳动条件和保障劳动安全等。

用人单位在劳动关系中也有相应的义务,包括遵守劳动法律法规、保障劳动者的劳动权利、支付工资报酬、提供劳动保护和安全等。

劳动关系的主体之间的权力对比存在一定的不平衡,在实践中容易产生一些矛盾和纠纷。

为了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公平和和谐,国家颁布了一系列的劳动法律法规,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规定和保护。

劳动法是维护劳动关系的根本法律,旨在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和协调劳动关系。

《劳动法》规定了劳动者的劳动权利,包括工作时间、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等,也规定了用人单位的义务,包括支付工资报酬、保障劳动安全、提供劳动条件等。

《劳动法》规定了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和变更等事项,为劳动关系的协商和解决提供了法律依据。

除了《劳动法》,还有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对劳动关系的各个方面进行了具体的规定和保护。

比如《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劳动合同的签订、解除、终止等情形,为劳动关系的稳定和谐提供了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了劳动争议的解决途径和程序,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动关系是现代社会中最基本的社会经济关系之一,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用人单位的合法经营,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是国家的责任和义务。

只有建立和完善劳动法律法规体系,不断完善劳动关系的制度和机制,才能保障劳动关系的稳定、公平和和谐。

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认定的依据是什么?

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认定的依据是什么?

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认定的依据是什么?劳动者在日常生产作业中,应该明确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因为法律对两者的规定和保护程度是不一样的,如果是劳务关系,则很多权利得不到保障,很可能损害劳动者利益。

下面由小编带大家一起了解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认定的依据是什么?▲一、法律依据方面的区别劳动关系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范和调整,而且建立劳动关系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而劳务关系则不需要。

▲二、劳动关系主体与劳务关系主体的区别劳动关系中的一方应是符合法定条件的用人单位,另一方只能是自然人,而且必须是符合劳动年龄条件,且具有与履行劳动合同义务相适应的能力的自然人;劳务关系的主体类型较多,如可以是两个用人单位,也可以是两个自然人。

法律法规对劳务关系主体的要求,不如对劳动关系主体要求的那么严格。

▲三、当事人之间在隶属关系方面的区别处于劳动关系中的用人单位与当事人之间存在着隶属关系是劳动关系的主要特征。

而劳务关系中,不存在一方当事人是另一方当事人的职工这种隶属关系。

▲四、当事人之间在承担义务方面的区别。

劳动关系中的用人单位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和地方规章等为职工承担社会保险义务,且用人单位承担其职工的社会保险义务是法律的确定性规范;而劳务关系中的一方当事人不存在必须承担另一方当事人社会保险的义务。

▲五、用人单位对当事人在管理方面的区别用人单位具有对劳动者违章违纪进行处理的管理权。

如对职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等行为进行处理,有权依据其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解除当事人的劳动合同,或者对当事人给予警告、记过、记过失单、降职等处分;劳务关系中的一方对另一方的处理虽然也有不再使用的权利,或者要求当事人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但不含当事人一方取消当事人另一方本单位职工“身份”这一形式,即不包括对其解除劳动合同或给予其他纪律处分形式。

▲六、▲在支付报酬方面的区别劳动关系中的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具有行使工资、奖金等方面的分配权利。

劳动关系认定的三大标准

劳动关系认定的三大标准

劳动关系认定的三大标准劳动关系的确定对劳动者而言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这意味着劳动者可以因此享受到的保护。

与一般的法律保护不同,劳动法实行的是倾斜保护,简单来说,就是给劳动者更多权利和要求雇主承担更多的义务。

其中,尤其突出的是国家在劳动法中以一只“看得见的手”出现,直接对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时间等劳动标准作了明确的规定。

例如,近日出台的“市最低工资,每月不得低于690元,小时工每小时不得低于6元的规定。

”这样的规定,为劳动者的保护划定了底线,雇主只能支付高于最低工资的报酬,而不能低于它,否则,国家将予以制裁。

而如果劳动者不被认定为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将得不到劳动法的保护。

现实中存在大量劳动者本身实际上属于劳动法中定义的“劳动者”的范畴,但由于没有签订,而难以证明自己的身份,主张自己的权利,因此得不到劳动法的保护。

正是为了解决这一社会现状,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劳动部出台了《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不仅对劳动关系的认定作了明确的规定,还对事实劳动关系中的无固定期限问题、经济补偿金问题、建筑行业雇工保护及对劳动关系确认的争议处理等九大方面作了充分的规定,应当引起广大劳动者的重视,也应当引起广大用人单位的足够重视。

维权第一步: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是劳动者的权利也是劳动者的义务,我国劳动法特别强调了劳动合同的签订。

《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用一句简单的话说就是“有劳动关系就应当有劳动合同”。

国家之所以在立法中如此强调劳动合同是有道理的。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维权的第一步,甚至有人说是劳动者的“护身符”。

俗话说“口说无凭”,现实中大量劳动者吃亏就吃亏在没有证据。

而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的直接反映,是最有利的证据。

“白纸黑字”的劳动合同是、法院做出判决,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主要凭据之一。

劳动关系与事实劳动关系认定的相关法律法规集锦

劳动关系与事实劳动关系认定的相关法律法规集锦

劳动关系与事实劳动关系认定的相关法律规定集锦(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第十四条第三款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未签订的,人民法院可以视为双方之间存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并以原劳动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四)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确认劳动关系的关键是什么

确认劳动关系的关键是什么

确认劳动关系的关键是什么对于劳动关系,相信⼤家都很了解了,我们在出⾝社会之后,就会找到⼀份适合⾃⼰的⼯作,找到⼯作之后就会和相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这时候我们和⼯作单位的劳动关系就算是建成了,劳动就会受到保护。

那么确认劳动关系的关键是什么?下⾯就让店铺⼩编为⼤家详细的讲解吧。

确认劳动关系的关键是什么《劳动法》第⼗六条在对劳动合同进⾏界定的同时,阐述了劳动关系的界定标准,即“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单位确⽴劳动关系、明确双⽅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建⽴劳动关系应当订⽴劳动合同。

”根据这个定义,在相当长的时间⾥,劳动合同的订⽴成为判断劳动关系确⽴的标志。

此规定在当时的背景下,其政策⽬的主要是为了通过⽴法将“合同”这⼀成熟的法律技术正式引⼊到劳动关系中来,打破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固定⼯制度,实现劳动关系的市场化和合同化。

《劳动部关于〈劳动法〉若⼲条⽂的说明》第⼗六条明确:建⽴劳动关系的所有劳动者,不论是技术⼈员还是原来所称的固定⼯,都必须订⽴劳动合同。

随着劳动合同制度改⾰的深化,此规定对于⽡解固定⼯制度产⽣巨⼤推动作⽤的同时,却带来了另外的问题,也就是导致明显存在⽤⼯事实,却由于没有签订书⾯劳动合同,⽽被排除出法律保护的情况,限制了法律的实质保护范围。

为了规制这种情况,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关于确⽴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对事实劳动关系予以承认,即针对“⽤⼈单位招⽤劳动者不签订劳动合同,发⽣劳动争议时因双⽅劳动关系难以确定,致使劳动者合法权益难以维护”的情况,提出“⽤⼈单位招⽤劳动者未订⽴书⾯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于劳动者,劳动者受⽤⼈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并且提出了在没有合同时,可参照⼯资⽀付凭证、⼯作证、登记表、考勤记录以及其他劳动者证⾔等予以证明。

认定劳动关系司法解释三规定是什么

认定劳动关系司法解释三规定是什么

A hero is a person who goes all out for everything, from beginning to end, with no distractions.同学互助一起进步(页眉可删)认定劳动关系司法解释三规定是什么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劳动关系的认定对于我们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内容,一般情况下进入企业事业单位之后我们会直接和企业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协议合同,这样的话后续遇到问题可以直接通过劳动协议合同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但对于劳动关系认定的司法解释很多人都不知道,这样的话处理劳动关系问题就会比较困难,那认定劳动关系司法解释三的规定是什么呢?审理认定劳动关系司法解释三为正确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特作如下解释。

第一条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二条因企业自主进行改制引发的争议,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三条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付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四条劳动者与未办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营业期限届满仍继续经营的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应当将用人单位或者其出资人列为当事人。

第五条未办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营业期限届满仍继续经营的用人单位,以挂靠等方式借用他人营业执照经营的,应当将用人单位和营业执照出借方列为当事人。

第六条当事人不服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裁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审查认为仲裁裁决遗漏了必须共同参加仲裁的当事人的,应当依法追加遗漏的人为诉讼当事人。

劳动争议案件法律依据(3篇)

劳动争议案件法律依据(3篇)

第1篇劳动争议案件法律依据一、引言劳动争议案件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在我国,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以下将对这些法律依据进行详细阐述。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是我国劳动法律体系的基础性法律,于1994年7月5日由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该法规定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明确了劳动关系的建立、变更、终止和解除等程序,是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重要法律依据。

1. 劳动关系建立《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劳动合同期限;(二)工作内容;(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四)劳动报酬;(五)劳动纪律;(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2. 劳动关系变更《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合同订立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变更劳动合同:(一)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调整工作内容;(二)劳动者因个人原因需要调整工作岗位;(三)双方协商一致,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3. 劳动关系终止《劳动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二)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三)劳动者因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四)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五)用人单位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责令关闭、合并、分立等原因终止;(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劳动争议处理《劳动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于2007年6月29日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问题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问题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问题的法律依据有哪些?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了多项关于认定劳动关系存在,以及关于劳动补偿的法律规范,这些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问题的法律依据,给人们法院审理案件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也让劳动者能够识别自己的权益是否被侵犯了。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了多项关于认定劳动关系存在,以及关于劳动补偿的法律规范,这些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问题的法律依据,给人们法院审理案件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也让劳动者能够识别自己的权益是否被侵犯了。

▲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问题的法律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第十四条第三款: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关系怎样认定,认定程序是什么?

劳动关系怎样认定,认定程序是什么?

劳动关系怎样认定,认定程序是什么?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1通过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建立。

2、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如果想要更好的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就必须要建立劳动关系。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过程中,都必须有一个前提,那就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着雇佣的事实,那么劳动关系怎样认定,认定程序是什么呢?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一、劳动关系怎样认定,认定程序是什么?(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4、考勤记录;5、其它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1、3、4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符合第一条规定的情形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

协商不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提出终止劳动关系,但对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劳动者,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订立。

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劳动关系与事实劳动关系认定的相关法律规定集锦《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关系的判断标准

劳动关系的判断标准

劳动关系的判断标准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建立的劳动合同关系。

在实际工作中,有时会出现劳动关系的判断不清晰的情况,这就需要对劳动关系的判断标准进行深入的了解和分析。

劳动关系的判断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劳动者是否受用人单位的指挥、管理和监督。

劳动者是否受用人单位的指挥、管理和监督是判断劳动关系的重要标准之一。

如果劳动者在工作中需要遵守用人单位的工作规章制度,接受用人单位的安排和调度,那么可以认定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指挥、管理和监督,从而建立了劳动关系。

二、劳动者是否依靠用人单位从事劳动活动获取报酬。

劳动者是否依靠用人单位从事劳动活动获取报酬也是判断劳动关系的重要标准之一。

如果劳动者的工资、福利和其他报酬是由用人单位支付的,那么可以认定劳动者依靠用人单位从事劳动活动获取报酬,从而建立了劳动关系。

三、劳动者是否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场所从事劳动活动。

劳动者是否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场所从事劳动活动也是判断劳动关系的重要标准之一。

如果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场所从事劳动活动,并且工作时间、地点和方式由用人单位统一安排和管理,那么可以认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场所从事劳动活动,从而建立了劳动关系。

四、劳动者是否使用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工具和设备。

劳动者是否使用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工具和设备也是判断劳动关系的重要标准之一。

如果劳动者在工作中需要使用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工具和设备,并且这些劳动工具和设备是由用人单位提供和管理的,那么可以认定劳动者使用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工具和设备,从而建立了劳动关系。

综上所述,劳动关系的判断标准主要包括劳动者是否受用人单位的指挥、管理和监督、劳动者是否依靠用人单位从事劳动活动获取报酬、劳动者是否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场所从事劳动活动以及劳动者是否使用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工具和设备。

只有综合考虑这些标准,才能准确判断劳动关系的性质,从而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健康发展。

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的认定是什么

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的认定是什么

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的认定是什么劳动关系的确定对劳动者⽽⾔有极为重要的意义,这意味着劳动者可以因此享受到劳动法的保护。

与之对应的还有劳务关系,很多⼈对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没有弄清楚。

那么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的认定是什么?店铺⼩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劳务关系的认定劳务关系是劳动者与⽤⼯者根据⼝头或书⾯约定,由劳动者向⽤⼯者提供⼀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劳动服务,⽤⼯者依约向劳动者⽀付劳务报酬的⼀种有偿服务的法律关系。

劳务关系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通过建⽴的⼀种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该合同可以是书⾯形式,也可以是⼝头形式和其它形式。

其适⽤的法律主要是《中华⼈民共和国》。

建⽴和存在劳务关系的当事⼈之间是否签订书⾯劳务合同,由当事⼈双⽅协商确定。

劳动关系的认定(⼀)⽤⼈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于劳动者,劳动者受⽤⼈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劳务关系劳和动关系的区别1、从合同的主体上看劳务关系的双⽅可能都是个⼈,或者都是单位,也可能⼀⽅是单位,⼀⽅是个⼈。

劳动关系的⼀⽅必须是⽤⼈单位。

即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个体经济组织,另⼀⽅是劳动者个⼈。

2、从⽤⼯双⽅的关系上看劳务关系的双⽅则是⼀种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劳动者只是按约提供劳务,⽤⼯者也只是按约⽀付报酬,双⽅不存在⾪属关系,没有管理与被管理、⽀配与被⽀配的权利和义务。

⽽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与⽤⼈单位有⾪属关系,接受⽤⼈单位的管理,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如考勤、考核等),从事⽤⼈单位分配的⼯作和服从⽤⼈单位的⼈事安排。

这是劳务关系与劳动关系最基本、最明显的区别。

3、从⽀付报酬的形式上看劳务关系多为⼀次性的即时清结或按阶段按批次⽀付,没有⼀定的规律。

劳动关系⽀付报酬的⽅式多以⼯资的⽅式定期⽀付(⼀般是按⽉⽀付),有规律性。

无劳动合同怎么确认劳动关系

无劳动合同怎么确认劳动关系

无劳动合同怎么确认劳动关系在现代社会中,劳动关系是每个劳动者都会遇到的一个重要问题。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法律关系。

劳动关系的确认对劳动者的权益保护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都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有时候劳动者可能在没有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这就需要我们了解一些相关的情况和规定来确认劳动关系。

一、劳动关系的确认原则在没有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我们可以根据以下几个原则来确认劳动关系:1.时间原则:根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任务等因素,来判断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如果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来工作,那么就可以认定存在劳动关系。

2.报酬原则:劳动者从用人单位获得经济报酬,这是劳动关系的一个重要特征。

无论是按小时计酬、按月计酬还是其他形式的报酬,只要存在经济交易,就可以认定存在劳动关系。

3.行为原则: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和指导,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进行工作,这也是劳动关系存在的重要标志。

二、劳动关系的确认方式在确认劳动关系时,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式:1.证据保全:劳动者可以通过保存相关的证据来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例如,保存工作任务安排、薪酬支付记录、工作通知等证据,这些都可以作为确认劳动关系的依据。

2.证人证言:如果有其他人可以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那么可以请他们作证。

例如,同事、领导、朋友等可以提供相关证言来确认劳动关系的存在。

3.调解仲裁: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事实被争议,可以通过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构进行调解或仲裁,由专业人员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来确认劳动关系。

三、无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的影响在没有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仍然存在,但是会对劳动者的权益保护产生一定的影响。

1.权益保护不完善:没有劳动合同作为依据,劳动者的权益保护可能会受到影响。

例如,在工资支付、工作时间、休假等方面,劳动者可能无法享受到法定的权益保护。

劳务外包合同劳动关系认定

劳务外包合同劳动关系认定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劳务外包作为一种新型的用工模式,在许多企业中得到了广泛应用。

然而,在劳务外包的过程中,如何认定外包合同中的劳动关系,成为了一个法律和实务中的热点问题。

以下就劳务外包合同劳动关系认定进行探讨。

一、劳务外包合同劳动关系认定的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第二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该法明确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劳动关系的法律依据。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3.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二、劳务外包合同劳动关系认定的标准1. 劳动者与外包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在劳务外包合同中,劳动者与外包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是认定劳动关系的必要条件。

劳动合同中应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包括工资、工时、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

2. 劳动者受外包单位管理劳动者在劳务外包过程中,受到外包单位的管理和约束,如工作安排、考勤、绩效考核等。

这是判断劳动关系存在的重要依据。

3. 劳动者提供劳动成果劳动者按照外包单位的要求,提供劳动成果,实现外包单位的生产经营目标。

这是劳动关系的基本特征。

4. 劳动者与外包单位之间存在经济利益关系劳动者按照外包单位的要求,完成工作任务,获取劳动报酬。

这是劳动关系存在的重要经济基础。

三、劳务外包合同劳动关系认定的法律风险防范1. 明确合同条款在签订劳务外包合同时,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避免因合同条款模糊导致劳动关系认定不清。

2. 规范用工管理外包单位应依法对劳动者进行管理,确保劳动者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各项权益。

3. 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外包单位应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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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认定的相关法律依据
1、《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第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2、《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我省劳动争议案件若干疑难问题处理的参考意见》第三条第9款:
劳动关系一般应符合以下条件: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主体资格合法;
(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有隶属关系,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如考勤、考核等),服从用人单位的人事安排。

(3)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具有行使工资,奖金等方面的分配权利,用人单位支付报酬的方式多以工资的方式定期支付(一般是按月支付),有规律性。

(4)劳动者付出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劳动者的劳动力具有用人单位生产所必备的生产要素的性质。

(5)劳动关系反映的是一种持续性的生产要素结合关系,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应较为稳定和紧密。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用工行为可根据具体情况认定为劳务关系或
雇佣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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