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推进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doc
税总发〔2015〕10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推进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推进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税总发〔2015〕10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推进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
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8月25日推进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要求,推进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增强执法效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要求,坚持执法公正,提高执法效率,以风险管理为导向,建立健全科学的随机抽查机制,规范税务稽查,创新方式方法,加强专业化和集约化,努力实现执法成本最小化和执法效能最大化,促进税法遵从和公平竞争。
(二)基本原则——依法实施。
严格执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范执法行为,确保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工作依法顺利进行。
——公正高效。
坚持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对不同类型税务稽查对象分别采取适当的随机抽查方法,注重公平,兼顾效率,减轻纳税人负担,优化市场环境。
——公开透明。
在阳光下运行执法权力,公开税务稽查随机抽查职责、程序、事项、结果等,强化社会监督,切实做到确职限权,尽责担当。
——稳步推进。
充分利用相关信息数据,立足税源分布结构、稽查资源配置等实际情况,分步实施,有序推进,务求实效。
二、完善税务稽查随机抽查机制(一)随机抽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章及其实施细则第六章等法律、行政法规和税务部门规章相关规定。
(二)随机抽查主体税务稽查随机抽查主体是各级税务稽查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负责组织、协调全国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工作,根据工作需要从全国重点税源企业中随机抽取待查对象,组织或督促相关地区税务稽查部门实施稽查。
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工作方案打击留抵退税
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工作方案打击留抵退税2022年4月1日起实施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以来,全国税务系统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依法规范、高效快捷为纳税人办理留抵退税,促进政策红利直达快享。
4月1日至15日,已有4202亿元留抵退税款退到52.7万户纳税人的账户。
同时,加强税收大数据分析和风险防控,依法严厉打击骗取留抵退税违法行为。
近期,部分地区税务部门查处一批骗取留抵退税案件,并选取5起典型案件予以曝光,彰显了税务机关推动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落实落细、落准落稳的坚强决心。
留抵退税超4200亿元,为企业注入资金“活水”今年实施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相当于为市场主体新增约1.5万亿元现金流,有力帮助企业在生产经营中轻装上阵。
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有关负责人介绍,税务部门将落实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强化政治担当,健全工作机制,优化服务举措,狠抓工作落实,确保了留抵退税政策落细落地。
4月1日至15日,已有4202亿元留抵退税款退到52.7万户纳税人的账户。
分企业规模看,小微企业是受益主体,已获得退税的纳税人中,小微企业51万户,占比96.8%,涉及退税金额2422亿元,占比57.6%;大中型企业1.7万户,占比3.2%,涉及退税金额1780亿元,占比42.4%。
为既快又准释放政策红利,惠及市场主体,税务总局及时升级税收征管信息系统,优化功能,改进流程,便利广大纳税人高效办理、及时享受。
各地税务部门有针对性加强政策宣传辅导,帮助纳税人理清退税账,并加快审核进度,动态分析纳税人申请退税情况,及时调配退税审核、系统运维等人力资源配置,强化与地方政府及财政、人民银行等部门联动协同,合力推动政策加速落地,为企业“轻装快跑”添劲加力。
江西税务部门在全省开展“万名税干访万企”活动,采取专题培训、集中辅导、上门走访等方式,确保企业财务人员懂政策、会操作、快享受。
国家税务总局推进税务稽查随机抽查
国家税务总局推进税务稽查随机抽查
佚名
【期刊名称】《新会计》
【年(卷),期】2016(0)7
【摘要】国家税务总局印发《推进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实施方案》,明确所有待查对象,除线索明显涉嫌偷逃骗抗税和虚开发票等税收违法行为直接立案查处的外,均须通过摇号等方式,从税务稽查对象分类名录库和税务稽查异常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
【总页数】1页(P4-4)
【关键词】国家税务总局;税务稽查;随机抽取;抽查;税收违法行为;立案查处;虚开发票;稽查对象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8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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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推进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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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国家税务局2018年度(第一批次)随机抽查事项的公示
东莞市国家税务局2018年度(第一批次)随机抽查事项的公示为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要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推进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税总发〔2015〕104号)精神,东莞市国家税务局进一步强化税务稽查执法监督,打造公开、稳定、透明的营商环境,规范执法程序,接受社会监督。
现将随机抽查事项公示如下:一、抽查对象东莞市国家税务局研究确定的联合稽查对象名录库和市级税务稽查对象分类名录库。
二、抽查方式东莞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通过金税三期税务稽查双随机工作平台,采用不定向方式随机抽取确定32户企业作为2018年度(第一批次) 重点稽查对象。
三、检查年度检查年度为2015年至2017年度,发现重大税收违法行为线索的,可追溯至以前年度。
四、检查方式采取企业自查和税务机关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对自查认真彻底,如实报告税收违法行为,主动配合税务稽查部门检查,主动补缴税款和缴纳滞纳金的,依法从轻、减轻或不予行政处罚。
对重点检查发现存在重大税收违法行为或故意隐瞒税收违法行为的,依法从严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五、抽查结果经随机抽取确定的32户企业对象如下:1 东莞市贝司通橡胶科技有限公司2 东莞超盈纺织有限公司3 东莞穗丰粮食集团有限公司4 卡士莫实业(东莞)有限公司5 东莞市鸿瀚电子材料有限公司6 东莞市华通包装有限公司7 东莞创机电业制品有限公司8 老凤祥东莞珠宝首饰有限公司9 东莞三江港口储罐有限公司10 东莞市沙田镇房地产开发公司11 东莞市骏鑫金属制品有限公司12 广东天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13 东莞明泰彩色包装印刷有限公司14 东莞阿尔卑斯电子有限公司15 顺丰速运(东莞)有限公司16 广东龙昕科技有限公司大岭山分公司17 东莞富国橡塑工业有限公司18 东莞市厚威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9 东莞信易电热机械有限公司20 东莞盛翔精密金属有限公司21 鹏驰五金制品有限公司22 东莞市龙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23 东莞达宏电子有限公司24 东莞市雅康精密机械有限公司25 东莞市中意厨房设备有限公司26 东莞联丰科艺金属有限公司27 东莞善募康科技有限公司28 东莞市珠江啤酒有限公司29 东莞市乔锋机械有限公司30 东莞大和化成汽车零配件有限公司31 东莞骏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32 东莞市泽和实业有限公司东莞市国家税务局2018年04月28日。
营改增背景下税务稽查应对与风险管控课后电子版课件
纳税 评估
税务约谈说明 书
自查整改
偷税移 交稽查
企业检 查
2.税务稽查与纳税评估
税务局
纳税评估管理 办法(试行) 规范 税务检查通知 税检通 书 补税、滞纳、 处理 可以不罚款 权力来源
稽查局
税收征收管理 法
税稽检通 补税、罚款、 滞纳
结果
过头税的缴纳
双刃剑
3.熟悉税务稽查的方法 无论是税务稽查还是纳税评估,都会使用 到一些相同的分析方法。 国税发[2005]4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 《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在同一年度内,除涉及税收违法案件检查 和特殊调查事项外,对同一纳税人不得重 复进户开展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税务审 计;对同一纳税人实施实地核查、反避税 调查、日常检查时,同一事项原则上不得 重复进户。
对选案程序的改进 税总发〔2015〕10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印发《推进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的 通知》 税总发〔2016〕7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稽查案源管理 办法(试行)》的通知
税总发〔2016〕7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稽查随机抽 查对象名录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税总发〔2016〕7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稽查随机抽查 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管理办法(试行)》 的通知
税总发〔2016〕8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局 地方
税务局联合稽查工作办法(试行)》的通
所得税负担率为0.58%.税负率明显偏低。判断
可能少计收入,或多列成本。
增值税: 税负率=(本期应纳税额÷本期应税主营业务 收入)×100%.
当期应纳增值税=当期销项税额-实际抵扣
进项税额
实际抵扣进项税额=期初留抵进项税额+本 期进项税额-进项转出-出口退税-期末留抵
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税务稽查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税务稽查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1998.05.19•【文号】国税发[1998]75号•【施行日期】1998.05.1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税收征管正文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税务稽查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税发〔1998〕7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税务稽查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将执行中的情况及时报告总局。
1998年5月19日关于进一步加强税务稽查工作的意见近几年来,我国在全面落实、规范新税制的同时,加快了税收征管改革步伐,加强了税务稽查工作。
为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做好税务稽查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税务稽查工作的领导税务稽查工作是税收征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税收工作实现“两个转移”的重点内容之一。
加强税务稽查工作对于建立税收征管新模式、确保税制改革顺利进行、促进依法治税、打击经济领域违法犯罪和保证税收收入等都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税务机关要从税收工作全局出发,提高对税务稽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统一思想,充分重视税务稽查工作。
要按照集中、统一、规范、高效的原则,强化税务稽查工作。
要将税务稽查工作纳入主要议事日程,从实际出发,切实加强对税务稽查工作的领导。
要紧紧依靠各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和各有关部门的配合,努力开创税务稽查工作的新局面。
二、建立健全税务稽查机构,合理确定各地税务稽查机构的职责《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修订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意见>的通知》(国税发〔1997〕144号,以下简称《通知》)中已经明确,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统一设置稽查局,为直属机构,负责税务稽查工作的组织、管理和指导,协调和指导案件查处工作,办理重大案件稽查的具体事项。
全国税务稽查规范1.0(上)
1税务稽查计划管理1.1业务概述税务稽查计划管理,是指税务局稽查局围绕税收工作中心,根据所属税务局和上级税务局稽查局的工作要求,分析辖区范围内税收违法活动的情况和特点,结合本局或者辖区范围内税务稽查机构及人员等资源状况,对未来一定时期所要达到的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做出安排,并对目标和要求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
税务稽查计划管理应当以风险管理为导向,以税收大数据为支撑,以稽查工作目标为中心,遵循强化管理、分类实施、因地制宜、执法到位、准确高效的原则。
税务稽查计划管理包括税务稽查计划制订、税务稽查计划下达、税务稽查计划调整、税务稽查计划执行情况评估。
1.2业务岗责计划实施岗,负责税务稽查计划管理事项的具体办理。
计划审核岗,负责税务稽查计划管理事项的初审。
税务局稽查局局长,负责税务稽查计划管理事项的审核。
稽查局所属税务局分管领导,负责税务稽查计划管理事项的审批。
稽查局所属税务局局长,负责税务稽查计划管理事项的审批。
1.3业务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行税务检查计划制度的通知》(国税发〔1999〕21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工作的若干意见》(国税发〔2004〕108号)《税务稽查工作规程》(国税发〔2009〕157号)《推进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税总发〔2015〕104号)1.4业务流程税务稽查计划管理流程如图1-1所示。
图1-1税务稽查计划管理流程全国税务稽查规范(1.0版)1.5业务规范1.5.1税务稽查计划制订1.税务局稽查局应当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围绕所属税务局和上级税务局稽查局的稽查工作要求,以风险管理为导向,以税收大数据为支撑,通过信息收集、预测分析、税源调查等一系列工作,准确把握内外部条件,运用科学方法制订各类稽查计划。
2.税务稽查计划按照所涉及的内容,可以划分为综合计划和专项计划;税务稽查计划按照适用的范围,可以划分为辖区范围内的统筹计划和本局计划;税务稽查计划按照时间的跨度,可以划分为年度计划、月计划。
税务稽查执法风险分析
湖南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Journal of Hunan Taxation College2021年6月第3期第34卷(总第179期)Vol. 34 No. 3Jun. 2021税务稽查执法风险分析**收稿日期:2021 -03-19作者简介:徐娟(WTO —),女,湖南岳阳人,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长沙)专职法律教师,兼职律师,研究方向为税务行政执法。
徐娟(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长沙校区,湖南长沙410116)摘要:结合新的稽查管理体制对税务稽查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主要执法风险和导致风险产生的主 要原因进行梳理和分析,提出防范税务稽查执法风险的一系列基本思路,以期对规范税务稽查执法行为、提高税务稽查执法水平、提升防范稽查执法风险的能力有所裨益。
关键词:新体制;税务稽查;执法风险;防范中图分类号:F810.4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4614(2021)03-0034-07税务稽查部门负责査处比较重大的税收 违法行为,其对案件的处理结果往往直接对当事人权利义务产生重大影响,在税收征纳双方的矛盾上相对于税务系统其它部门体现得更 为突出。
本文结合税务稽查体制改革情况对稽査执法风险及其防范作些概要的和有选择性的重点分析。
一、税务稽查主体方面的风险分析税务稽查主体方面的风险点包括稽查主 体资格问题和稽查执法权限问题两个方面。
(一)稽查主体(稽查局)的执法主体资格行政执法主体分为职权性和授权性两种,职权性主体是根据宪法和组织法的规定成立享有行政职权,授权性主体是在取得有关立法的授权后才享有。
省以下税务局稽查局属于 授权性行政执法主体,《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征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征管法实施细则)出台后,明确规定“税务机关是指各级税务局、税务分局、税务所和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并向社会公告的税务机构”。
“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并向社会公告的税务机构,是指省以下税务局的稽查局。
国家税务稽查工作规范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09]157号颁布时间:2009-12-24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现将修订的《税务稽查工作规程》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报告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
国家税务总局二00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贯彻实施,规范税务稽查工作,强化监督制约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细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税务稽查的基本任务,是依法查处税收违法行为,保障税收收入,维护税收秩序,促进依法纳税。
税务稽查由税务局稽查局依法实施。
稽查局主要职责,是依法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涉税当事人履行纳税义务、扣缴义务情况及涉税事项进行检查处理,以及围绕检查处理开展的其他相关工作。
稽查局具体职责由国家税务总局依照《税收征管法》、《税收征管法细则》有关规定确定。
第三条税务稽查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公平、公开、公正、效率的原则。
税务稽查应当依靠人民群众,加强与有关部门、单位的联系和配合。
第四条稽查局在所属税务局领导下开展税务稽查工作。
上级稽查局对下级稽查局的稽查业务进行管理、指导、考核和监督,对执法办案进行指挥和协调。
各级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应当加强联系和协作,及时进行信息交流与共享,对同一被查对象尽量实施联合检查,并分别作出处理决定。
第五条稽查局查处税收违法案件时,实行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分工制约原则。
稽查局设立选案、检查、审理、执行部门,分别实施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工作。
第六条税务稽查人员应当依法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保密。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税收违法行为不属于保密范围。
第七条税务稽查人员有《税收征管法细则》规定回避情形的,应当回避。
税务稽查相关文件
一、税务稽查相关文件1.最基础最重要的税收法律法规汇集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二)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年修正)6.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7.《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7号)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的若干问题的解释》(法发〔1996〕30号)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18〕1号)1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02〕21号)11.《最高法关于审理骗税刑事案件具体应用解释》(法释〔2002〕30号)1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偷税抗税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2〕33号)1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审理行政案件适用法律规范问题的座谈会纪要》的通知(法〔2004〕96号)14.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通知(公通字〔2010〕23号)15.《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补充规定>的通知》(公通字〔2011〕47号)16.《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10号)17.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18.《税务行政复议规则》(总局令第21号)19.《税务部门规章制定实施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5号)20.总局令第7号(税务登记管理办法21.总局令第9号(欠税公告办法(试行))22.总局令第30号(网络发票管理办法)23.总局令第43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24.《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9号)25.《检举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奖励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第18号令)2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27.《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192号)28.国家税务总局转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的通知(国税发〔1996〕210号)29.国税发〔1996〕190号(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试行))30.《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134号)3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偷税行为如何确定偷税数额和补税罚款的通知》(国税发〔1998〕066号)3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0〕182号)3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87号)34.国税发〔2003〕47号(贯彻征管法及细则)3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行政机关应扣未扣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4〕1199号)36.国税函〔2006〕969号(违规专票处理)2019.11.14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本文第一条第(二)项和第二条自2020年2月1日起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稽查案源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税总发〔2016〕7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稽查案源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正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稽查案源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税总发〔2016〕7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税务干部进修学院: 为落实《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关于“制定针对高风险纳税人定向稽查制度”和“建立健全案源管理制度”的要求,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税务稽查案源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遇有问题和有关建议,请及时反馈至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
附件:1.税务稽查案源审批表2.案源信息退回(补正)函3.税务稽查调查核实(包括协查)任务通知书4.税务稽查调查核实(包括协查)报告5.税务稽查案源清册6.税务稽查案源撤销审批表7.案源处理结果反馈单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5月19日税务稽查案源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税务稽查案源管理,提高税务稽查质效,推进税务稽查体制机制改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税务总局及省、市、县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以下统称税务局)。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税务稽查案源(以下统称案源)即税收违法案件的来源,是指经过收集、分析、判断、处理等程序形成的涉嫌偷税(逃避缴纳税款)、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虚开发票等税收违法行为的相关数据、信息和线索。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税务稽查案源管理,是指税务局稽查局(以下简称稽查局)按照规定程序,对各类涉税数据、信息和线索进行收集、处理、立案、反馈的管理过程。
2015年财税法规
模块二: 2015主要几个财税新政策
1.加速折旧扩围:增加4个行业 2.小微企业持续的税收优惠政策(分段: 10-12月所得税优惠) 3.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所得税政策 4.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新政、高新技术企 业认定办法(征求意见稿)。 5.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 的公告
一、固定资产加速折旧范围扩大的优惠政策 产生的产业转型新动力
一般反避税 管理办法
一、纳税信用管理及黑名单制度 “黑名单”标准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41号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5号:宁波市国家 税务局关于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若干事项的 公告 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3号:关于我市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标准补充意见的公告
二、“互联网+税务”对企业的影响
5.互联网+申报缴税
办税服务 6.互联网+便捷退税 7.互联网+自助申领 12.互联网+监督维权 信息服务 13.互联网+信息公开 14.互联网+数据共享 15.互联网+信息定制
三、“双随机”稽查制度对企业未来的影响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印发《推进税务稽查随机 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税总发〔2015〕104 号)
二、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 应对非货币性资产进行评估并按评估后的 公允价值扣除计税基础后的余额,计算确 认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 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应于 投资协议生效并办理股权登记手续时,确 认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的实现。 实质是2个业务行为:转让非货币性资产 三、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而 取得被投资企业的股权,应以非货币性资 产的原计税成本为计税基础,加上每年确 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逐年进行调 整。 被投资企业取得非货币性资产的计税 基础,应按非货币性资产的公允价值确定。
税务稽查业务基础题库 “双随机、一公开”专题
税务稽查业务基础题库“双随机、一公开”专题一、单项选择题1.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实施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可以采用的方式是()。
A.随意指派检查人员B.按工作资历轮流指派检查人员C.摇号方式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D.按工作量轮流指派检查人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稽查随机抽查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实施随机抽查,可以通过摇号方式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也可以采取竞标等方式选派。
2.下列关于选派税务稽查执法检查人员的说法符合要求的是()。
A.对同一抽查对象选派执法检查人员不得少于4人B.执法检查人员与抽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依法回避C.执法检查人员检查工作完成后,原则上5年内不得被选派对同一抽查对象再次实施检查D.市以上税务局稽查局组织开展随机抽查工作,只能从本级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稽查随机抽查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二条规定,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应符合以下要求:(一)执法检查人员在检查工作完成后,原则上3年内不得被选派对同一抽查对象再次实施检查。
(二)对同一抽查对象选派执法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
(三)执法检查人员与抽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依法回避。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稽查随机抽查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四条规定,市以上税务局稽查局组织开展随机抽查工作,应当从本级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
确有必要时,可以从下级稽查局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抽调成员参加检查工作。
下级稽查局可以提请上级稽查局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指导、协调或者直接参加下级稽查局组织开展的随机抽查工作。
3.对全国、省、市重点税源企业,税务稽查随机抽查采取定向抽查与不定向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每年抽查比例()左右,原则上每5年检查一轮。
税务稽查业务基础题库 “双随机、一公开”专题
税务稽查业务基础题库“双随机、一公开”专题一、单项选择题1.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实施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可以采用的方式是()。
A.随意指派检查人员B.按工作资历轮流指派检查人员C.摇号方式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D.按工作量轮流指派检查人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稽查随机抽查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实施随机抽查,可以通过摇号方式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也可以采取竞标等方式选派。
2.下列关于选派税务稽查执法检查人员的说法符合要求的是()。
A.对同一抽查对象选派执法检查人员不得少于4人B.执法检查人员与抽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依法回避C.执法检查人员检查工作完成后,原则上5年内不得被选派对同一抽查对象再次实施检查D.市以上税务局稽查局组织开展随机抽查工作,只能从本级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稽查随机抽查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二条规定,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应符合以下要求:(一)执法检查人员在检查工作完成后,原则上3年内不得被选派对同一抽查对象再次实施检查。
(二)对同一抽查对象选派执法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
(三)执法检查人员与抽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依法回避。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稽查随机抽查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四条规定,市以上税务局稽查局组织开展随机抽查工作,应当从本级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
确有必要时,可以从下级稽查局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抽调成员参加检查工作。
下级稽查局可以提请上级稽查局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指导、协调或者直接参加下级稽查局组织开展的随机抽查工作。
3.对全国、省、市重点税源企业,税务稽查随机抽查采取定向抽查与不定向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每年抽查比例()左右,原则上每5年检查一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税总发〔2016〕7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正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税总发〔2016〕7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税务干部进修学院: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关于“建立健全随机抽查制度和案源管理制度”的要求,根据《推进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税总发〔2015〕104号文件印发)的规定,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遇有问题和有关建议,请及时反馈至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
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5月24日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精神,健全完善税务稽查随机抽查机制,统一规范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管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推进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税总发〔2015〕104号文件印发)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随机抽查对象包括各级税务局辖区内的全部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涉税当事人。
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是指市(地、盟、州以及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的区,下同)以上税务局根据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工作要求,针对随机抽查对象的不同类别,按照不同层级建设和管理的信息库。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包括随机抽查对象异常名录。
第四条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的建设、使用和维护应当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遵循统筹规划、分类管理、分级使用、动态维护的原则。
稽查随机抽查实施方案
稽查随机抽查实施方案一、背景。
稽查是指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纳税申报、纳税缴纳、税收优惠政策享受等情况进行检查核实的一种税收监管活动。
随机抽查是指税务机关根据一定的抽查比例和抽查范围,对纳税人进行随机选择,进行稽查工作。
稽查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的制定和执行,对于规范税收监管行为,保障税收征管的公平、公正、透明具有重要意义。
二、目的。
本方案的目的在于规范税务机关对纳税人进行稽查随机抽查工作,加强对纳税人的税收监管,提高税收征管的效率和质量,保障税收的合法权益。
三、实施步骤。
1. 制定抽查比例和抽查范围。
税务机关应根据税收征管的需要,结合纳税人的纳税规模、纳税行为等因素,制定合理的抽查比例和抽查范围。
抽查比例应当科学确定,既要保证税收监管的全面性,又要避免对纳税人的过度干预。
2. 随机选择纳税人。
税务机关在进行随机抽查时,应采取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专门的随机抽查系统或者工具,对纳税人进行随机选择。
在抽查过程中,应当避免人为干预,确保抽查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3. 制定稽查方案。
针对抽中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应当制定详细的稽查方案,明确稽查的具体内容、范围、对象等要素,确保稽查工作的有序进行。
稽查方案应当合理科学,既要满足税收监管的需要,又要尽量减少对纳税人的干扰和影响。
4. 实施稽查工作。
在实施稽查工作时,税务机关应当严格按照稽查方案的要求,对纳税人的纳税申报、纳税缴纳、税收优惠政策享受等情况进行认真核实。
在稽查过程中,应当尊重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保护纳税人的商业秘密,确保稽查工作的合法合规。
5. 形成稽查报告。
稽查工作结束后,税务机关应当及时形成稽查报告,详细记录稽查的过程、结果、问题等情况。
稽查报告应当客观真实,既要反映纳税人的实际情况,又要为税务机关的后续工作提供参考依据。
四、保障措施。
1. 健全稽查制度。
税务机关应当建立健全稽查随机抽查实施方案,明确稽查工作的程序、要求、标准等内容,确保稽查工作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推进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五、 进 一步加 强组 织领 导
规范 执法行 为 , 确保 税务 稽查 随机抽 查工 作依法 顺 利进行 。
— —
公 正 高效 。坚持 规 范公 正文 明执 法 , 对不 同类 税
务稽 查 对 象 分 别采 取 适 当 的随 机 抽查 方 法 , 注 重公 平 , 兼顾 效率 , 减 轻纳税 人 负担 , 优化 市场环 境 。
— —
(t 二) 高 度重视 各级 税 务机 关 应 当进一 步转 变 观念 , 切实 改 变过 去依 赖
公 开 透 明 。在 阳光下 运行 执 法权 力 , 公开 税 务稽查
随机 抽查 职责 、 程序 、 事项 、 结 果等 , 强 化社 会 监督 , 切实 做 到
事前 审 批 的 1 _ 作方式 , 注 重 加 强事 中事后 监 管 ; 充 分发 挥 依 确 职 限权 , 尽 责担 当。 法 行 政 作 领导 小组 统 筹 安排 、 协 同推进 、 督促 落实 作 用 , 将
遵从 税 法 。通 过提 高 税收 制 度建设质 量 , 严 禁违 法增 设 纳税
依 法 实施 。严 格 执行 相 关 法 律 、 行政 法 规 和 规 章 ,
人 义务 、 随 意增 加纳税 人负担 , 规 范税 收执 法 行为 , 提高 依法 行政 水 平 , 增 强 税 务机 关 的 公 信力 和 执 行力 , 提 高 后续 管理
新 方式 方 法 , 加 强专 业 化 和 集约 化 , 努 力实 现 执 法成 本 最 小
化 和执法 效能最 大化 , 促 进税 法遵从 和公 平竞 争 。 ( 二) 基本原 则
— —
注 重运 厢法 治 思 维和法 治 方式 加 强后 续 管理 , 善 于通 过 行政指 导、 行政疏导 、 行政 服 务 等柔 性 治 理 方式 引 导 纳税 人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税总发[2017]4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正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税总发〔2017〕4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局内各单位:现将《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4月27日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国办发〔2016〕80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税总发〔2016〕50号),结合税务部门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政务公开工作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政务公开决策部署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推进公开平台建设,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增强税务部门公信力和执行力,提升税务部门治理能力。
(二)基本原则。
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
依法依规明确税务部门政务公开的主体、内容、标准、方式、程序,加快推进权力和责任清单公开。
坚持改革创新,注重精细化、可操作性,务求公开实效,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能监督。
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新闻媒体为载体,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扩大公众参与,促进税务系统政务公开。
税务稽查的法律依据和要点
税务稽查最容易引起税务关注的10个重点一、抽查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九号)及其实施细则;(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09‟157号);(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推进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税总发…2015‟104号);(四)•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税总发…2016‟73号);(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稽查随机抽查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税总发…2016‟74号)。
二、抽查对象除上级督办交办、内外部单位移交、涉及协查举报或其他有明确税收违法犯罪线索需要直接立案查处的外,均从税务稽查对象分类名录库和税务稽查异常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
三、抽查方式(一)市局、区局分别建立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对象分类名录库,实施动态管理,采用定向或不定向的方式随机选取检查对象;(二)市局、区局分别建立税务稽查随机抽查执法检查人员分类名录库,实施动态管理。
采取随机选派或通过竞标形式确定实施检查的执法检查人员。
四、抽查内容税务稽查对象近三年履行纳税义务、扣缴税款义务情况及其他税法遵从情况。
有特殊情况的,经批准后可延长检查所属期。
五、抽查比例和频次对市级和区级重点税源企业,采取定向抽查与不定向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每年抽查比例20%左右,原则上每5年检查一轮。
对非重点税源企业,采取以定向抽查为主、辅以不定向抽查的方式,每年抽查比例不超过3%。
对非企业纳税人,主要采取不定向抽查方式,每年抽查比例不超过1%。
对列入税务稽查异常对象名录库的企业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
3年内已被随机抽查的税务稽查对象,不列入随机抽查范围。
最容易引起税务关注的10个重点01是否存在将返利挂入其他应付款、其他应收款等往来账或冲减营业费用,而不作进项税额转出的情况;是否存在计提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超过计税标准;02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非正常损失的货物(劳务)、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劳务)是否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03是否存在利用虚开发票或虚列人工费等虚增成本,是否存在使用不符合税法规定的发票及凭证,列支成本费用;向购货方收取的各种价外费用(例如手续费、补贴、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运输装卸费等等)是否按规定纳税;04企业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是否符合税法规定的工资薪金范围、是否符合合理性原则、是否在申报扣除年度实际发放;05是否存在将资本性支出一次计入成本费用:在成本费用中一次性列支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物品未作纳税调整;达到无形资产标准的管理系统软件,在营业费用中一次性列支,未进行纳税调整;06增加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后是否补缴印花税;是否存在超标准列支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未进行纳税调整等问题;07是否存在未按税法规定年限计提折旧;随意变更固定资产净残值和折旧年限;不按税法规定折旧方法计提折旧等问题;是否存在擅自改变成本计价方法,调节利润;08是否存在与房屋不可分割的附属设施未计入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土地价值是否计入房产价值缴纳房产税,以及无租使用房产是否按规定缴纳房产税;09是否存在超标准、超范围为职工支付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未进行纳税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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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小学少先队工作总结-学校工作总结第一篇:2014小学少先队工作总结第二篇:小学2014年少先队工作总结第三篇:白兰小学2014年少先队工作总结第四篇:2014小学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工作总结第五篇:凤城中心小学2014年少先队工作总结更多相关范文正文第一篇:2014小学少先队工作总结2014小学少先队工作总结回首这一学期以来,在学校领导重视直接部署督导下,及各中队辅导员的大力支持。
少先队工作得以顺利的开展,在这一学期中我们在忙碌中充实着自己,少先队员也在忙碌中成长着。
虽然一切都不是那么的绚丽多彩,但也让我们感觉到了生活中充满着阳光。
现将本学期少先队工作做以下总结一、完善各项制度,切实抓好少先队的基础建设。
大队部工作千头万绪,日常事务极其繁琐,因此,开学之前的假期中,大队部就根据学校工作酝酿活动重点。
学期一开始就制定好工作计划,明确辅导员职责,统筹安排好各项日常的规范工作:每周一举行升旗仪式、国旗下讲话等,各项分工责任到人,使得大队部工作规范而且井然有序地开展起来。
2、规范教室布置,中队角、图书角、学习园地等,较好地营造了生动活泼、洁净素雅、健康文明、催人奋进的育人氛围。
坚持“班级常规管理”的检查制度,每天检查,每天通报,督促队员的一言一行,检查校园的清洁美丽,使校园“文明之花”常开。
3、加强辅导员的队伍建设。
我校少先队组织始终不渝地抓好辅导员的配备、选拔、培训工作,为辅导员的学习、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定期召开班主任(辅导员)会议,组织学习研究工作,提高辅导员的少先队工作水平。
本学期举行了“新学期新思路新打算”班主任(辅导员)工作交流会等活动。
二、以“绿色贝贝行为规范”活动为载体,狠抓文明礼仪教育。
我校以少先队组织为龙头,以“绿色贝贝行为规范”活动为载体,加强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教育,促使学生提高礼仪意识,自觉践行文明礼仪,成为文明礼仪行动的先锋队。
1、开展“绿色贝贝行为规范”主题教育活动,动员全校师生积极行动起来,做文明礼仪的先锋,推动文明礼仪主题宣传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2、以“我是绿色贝贝”宣誓活动全体师生发出践行绿色贝贝行为规范的倡议,动员师生人人争做文明礼仪的宣传者、实践者、示范者。
3、各班开展以“绿色贝贝行为规范”为主题的班队会,发挥班队活动在文明礼仪教育活动中的宣传教育作用。
三、搞好校园文化艺术活动,丰富和活跃课余生活。
1、以班级建设活动为载体,开展少先队活动。
开好班会,班级是广大少先队员学习、成长、成才的主要活动场所,是少年儿童塑造良好品德、提升文明修养的主要途径。
一学期来,各班辅导员都能认真开展好班会活动,做到班会有针对性、教育性、实效性。
2、美化班级环境。
用美好环境激发学生求知欲望,让班级的每一面墙壁都活起来,都成为学生展示自己的一面镜子,各班都能根据自己的实际,认真组织队员参与班级设置,及时出好板报,及时展评学生具有感染力、代表性的优秀作品。
如“中对角”、“图书角”、“学习园地”等都是比较有成效的。
四、以大中队主题活动为载体,开展少先队活动。
少先队主题活动是红领巾领域的生命线。
一直以来,学校的主题活动始终坚持“实、小、新”的原则,一月一主题,旨在让活动融进辅导员与队员们的情感世界,促进队员各方面能力的同步发展。
我们能坚持以践行荣辱观、弘扬民族精神等主题为主,安排好校中队主题观摩活动,我们从学生实际出发,根据学生身心发展需要,选择反映当前学生存在问题,有针对性,教育性强的主题。
如《做合格的毕业生》、《微笑面对生活》、《读书好、读好书、好读书》等系列感恩、实践、文明修养等活动主题。
五、坚持活动育人原则,结合德育基地实践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少先队活动。
把学校建成孩子们的家园一直我们的理想,本学期我校大队部继续发挥少先队活动育人、实践育人的优势,积极地创造体验活动的载体,广泛开展体验活动。
1、二月份开展了“培育健康心灵、守护生命阳光”为主题的生命教育周系列活动:“阳光体育,快乐长跑,精彩生命”征文、摄影评比活动;以生命教育为主题班会活动;“寻找生命中的幸福”为主题的演讲比赛等。
通过活动让学生懂得生命的价值与内涵,更好地激发学生的生命潜能,唤起学生对生命的珍爱,让自己的生命与自然、社会、他人建立美好、和谐的关系,从而达到创建和谐校园,师生愉快地学习和生活。
2、为了培养学生独立阅读能力,开展了“书让生命增添绿色”绿色贝贝读书节,在班级中成立了“小小图书角”,评选“优秀小读者”。
在活动期间,学生用朗读、背诵、讲故事、表演等多种形式汇报自己读书的收获。
3、五月底,大队部在全校师生中开展了年度“优秀辅导员、少先队员”评选活动,本年度,由陈雨涛等4位同学由于事迹突出,被评为了市优秀少先队员。
4、在六一节,组织全校师生开展了庆“六一”表彰大会暨古诗文诵读比赛活动。
795名孩子走上舞台用活泼的旋律,展示少年儿童的烂漫风采。
一(3)中队的小朋诗歌朗诵《木兰词》拉开了六月的帷幕;三(3)中队的诗朗诵《春的记忆》带着师生进入童话世界;诗朗诵《《祖国在我心中》让孩子们在欢度节日的同时不忘那些在地震中遇难的伙伴??演出中高潮迭起,笑语不绝,人们都沉浸在欢乐的氛围中。
最后《古诗串串串》,又一次赢得了全场师生的喝彩,给庆祝活动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5、为认真做好首个“防灾减灾日”各项工作,提高小学生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
结合本校的实际,围绕“加强防灾减灾,建设和谐校园”这个主题,大队部开展“七个一”的系列丰富多彩的活动:一次演练;一场专家到校开展防灾减灾科普知识讲座及观看展版;一次班会活动等等??通过以上活动培养了学生珍爱生命、关爱生命意识,增长基本的安全自护知识,提高避险抗灾能力,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学校的安全工作。
这一学期里,在上级领导和校领导的支持下,在我校师生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卓有成效的教育效果,在各项活动中,奖品虽少,但激情飞扬。
让平凡的生活中不断有成功的收获,有精彩的瞬间,有动人的场面,更有美丽的回忆。
在学生、教师、家长心中留下很深的印象。
然而,掩卷深思,还存在着很多问题与不足,需要改正和改进。
因此,今后的少先队工作还需不断努力,不断创新,不断提升。
我会一如既往的扎实开展工作,利用少先队的阵地优势为在校园中营造一种积极向上的氛围而不懈努力。
记得克鲁普斯卡娅说过:“要当好辅导员关键在于提高自己的素养。
”我会不断学习,提高自己的知识、能力、水平,提高少先队工作成绩,把我校少先队工作搞得更好、更有色、更完善。
最后,愿春晖洒向每一片绿叶,愿我校的少先队工作一年一个新台阶。
标题:2014小学少先队工作总结第二篇:小学2014年少先队工作总结这一学期,我校以育人为本,道德为先为宗旨,以培养道德习惯和人文素养为重点,以少先队品牌活动为载体,通过落实养成教育、体验教育和社会实践等活动,培养少先队员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现将工作总结如下:一、狠抓常规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抓好学生行为常规是少先队工作的重点,加大对学生行为习惯的教育就成为了重中之重。
大队部主要通过以下途径进行:1、红领巾监督岗:由学校红领巾监督岗实行落实,利用常规检查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以每日检查与定期抽查相结合,从细微之处使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这样不仅培养了一支高素质的少先队小干部队伍,同时也起到一定的模范带头作用。
2、国旗下讲话:本学期国旗下讲话由十多位中队辅导员和配班教师负责进行。
老师们都能积极准备,激情演讲,达到了教育的良好效果。
3、主题板报和橱窗评比:每月一主题,月头布置,月尾检查、评比,效果明显。
各班出的黑板报和橱窗立意新颖,构思奇妙,布局精巧,得到了广大师生的一致好评。
二、开展丰富活动,提高学生优秀的综合素质本学期,我们开展了多项活动,让队员们在活动中享受成长的快乐。
1、常规知识竞赛,培养学生行为习惯本次活动历时较长,从学期初开始,大队部就将《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知识竞赛活动的相关要求进行了布置,学校领导重视,学生也紧密配合,全校学生都融入了牢记守则和规范的洪流中。
学生不仅在口头上能熟背于心,而且能落实在实处,真正培养了学生的良好习惯。
2、爱心捐款活动,坚持学生爱心教育5月,学校结合全国助残日活动要求,下发了助残倡议书,开展了少吃一份零食,奉献一片爱心的捐款活动。
在本次活动中,全校师生都积极参与,学生们纷纷慷慨解囊,拿出自己的零花钱,用自己的力量将炽热的爱心播撒到残疾孩子的心中。
3、校园艺术节,增强学生爱国情感六月是孩子们自己的节日,在六一儿童节到来之际,我们以童心向党为活动宗旨,积极开展第九届校园艺术节。
本届艺术节分为两个板块,儿童粉笔画比赛给了孩子尽情挥洒想象力的舞台,孩子们用充满智慧的画笔绘出了一幅幅美丽动人的精彩画卷,形成了校园里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集体表演唱活动更凸现了教师和学生的创新思维,文艺节目精彩纷呈。
忘不了有洋溢着爱国情感的歌曲串烧《祖国,祖国,我们爱你》,忘不了充满诗情画意的诵读演唱《虫儿飞》,也忘不了俏皮可爱的表演合唱《共产儿童团歌》。
这一幕幕别出心裁的表演印刻在了洮小每一个人的心中。
三、加强队伍建设,树立辅导员明确的岗位意识众所周知,辅导员工作能力的高低对少先队组织教育作用的发挥及活动的质量起着决定性作用。
在实践中,我们也体会到,没有一支过硬的辅导员队伍,学校的少先队组织就不会有生机与活力。
因此,本学期,少先队大队部认真组织班主任培训,大力号召辅导员认真学习少先队理论知识,要求辅导员争做理论型、科研型的辅导员,积极做好少先队的工作。
培训内容丰富多彩,有著名教育家魏书生的民主教育的讲座,也有全国著名班主任任小艾的激情演讲,还有班主任在实践中的思想交流。
这一次次的培训和交流让我们所有的班主任老师都受益匪浅。
四、坚持家校共建,营造学生成长的融洽氛围社会、学校、家庭三维网络是塑造学生成为健康人的德育体系,这已成为了不争的事实,也已成为教育工作者的共识。
为此,在本学期,我们分阶段有针对性地对全体家长进行了不同主题的家庭教育培训。
由各年级组长负责落实,各班主任积极配合,成功开展了五次家长会,社会影响较好,得到了广大家长的热烈欢迎。
我们坚信,只有用科学的教育思想影响家长的教育理念和方法,完善家庭教育,使其与学校教育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形成合力,更好地促进学生健康发展。
总之,一个学期以来,少先队在上级部门领导的关心和各位班主任的大力支持下,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
然而,掩卷深思,还存在着很多问题与不足。
所以,今后的少先队工作还需不断努力,不断创新。
期待明年的工作更精彩!第三篇:白兰小学2014年少先队工作总结2014年春季期白兰小学少先队工作总结我校少先队紧紧围绕上级和学校安排的工作目标,带动少先队员们全面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深入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教育活动,继续加强养成教育、诚信教育、行为习惯等的培养等基础教育,在学校领导和各中队辅导员的共同努力下,我校少先队工作今年有了进一步的提高,少先队员在这个大家庭里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