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制造基本条件汇总
特种设备制造厂场地条件要求
特种设备制造厂场地条件要求序号场地分类条件及管理要求1 厂房面积、高度、流程布局1、特种设备制造企业的厂房面积、高度应满足特种设备制造的需要;2、具备特种设备材料的库房或专用场地、焊接材料存放的专用库房(一级库、二级库)、与制造产品相适应的足够面积的射线曝光室和焊接试验室、专用的水压场地;3、布局合理,方便制造作业及管理。
2 材料库、零部件库1、库房和专用场地的面积能满足材料、零部件堆放的需要;2、具有有效的防护(隔离)措施;如专用仓库、固定围栏隔离、移动围栏隔离等手段。
使人感观上觉得三区范围明确,隔离有效。
3、三区(合格区、不合格区、待验区)应有明显的标志;4、“黑”、“白”材料应分开堆放;5、废料应独立堆放;6、合格区材料帐、物一致,标记应做到准确、清晰,符合体系文件的要求,便于领用管理。
3 焊材库1、焊接材料存放有专用库房,一级库面积能满足焊材堆放的需要,且温度、湿度满足规定要求并有记录,温湿仪检定在有效期内;二级库面积应满足烘焙、领用、回收的要求,烘箱数量能满足焊材烘干、保存的需要;2、焊材管理制度上墙(包括焊条烘烤曲线)、记录齐全,至少应包括贮存、烘焙、发放、领用和回收;3、三区(合格区、不合格区、待验区)界限明确,非特种设备焊材标志明显;4、台帐与库存一致,实物与卡表对应、一致;5、有色金属、不锈钢焊丝应有避免铁离子、灰尘污染的措施。
6、焊材标识明确,入库编号与实物的炉批号有可追溯性。
4 焊接试验室1、焊接试验室为独立场所,面积应能满足焊接试验、焊工培训的要求;2、焊机、工装应能满足试验、培训的要求,且堆放整齐。
3、焊接工艺评定试样堆(存)放有专用柜,妥善保存,试样对应的焊接工艺评定编号应正确无误,标识清晰且堆放整齐。
试样不应生锈。
4、管理制度上墙。
5 射线曝光室1、曝光室面积、射线机的数量和规格满足制造产品进行RT的需要,曝光室建筑要求符合防辐射的相关要求,有安全辐射合格证;2、进行RT时,警示标志齐全,操作人员应有射线剂量报警仪;3、应有独立的暗室、烘干区域,清洁卫生;探伤管理制度上墙;4、曝光曲线在有效期内;探伤设备有检定证书或校准证书,在有效期内。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单位基本条件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单位基本条件1. 引言特种设备是指具有较高危险性和较大风险的设备,如压力容器、锅炉、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等。
为了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单位需要满足一系列基本条件。
本文将介绍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单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2. 资质要求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单位应具备以下资质要求:2.1 企业法人资格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单位必须具备合法的企业法人资格,即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企业法人资格是企业取得特种设备制造许可的基本前提。
2.2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单位应具备一定数量并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这些人员应拥有相关工程技术或设计经验,并经过相应培训和考核,获得特种设备制造的资格证书。
2.3 生产设备与场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单位应具备一定规模的生产设备和生产场地。
生产设备应满足特种设备制造的生产要求,并具备相应的质量检测和监测设备。
生产场地应符合相关的安全要求,并具备一定的生产能力。
2.4 资质证书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单位必须持有相应的资质证书,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书等。
这些资质证书是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单位合法经营的凭证。
3. 质量管理要求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单位在生产过程中需要满足一系列质量管理要求,以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以下是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单位需要遵守的质量管理要求:3.1 质量管理体系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单位应建立并实施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和操作规范等。
质量管理体系应涵盖从原材料采购、生产加工到产品出厂的各个环节,以保证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3.2 质量控制措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单位应采取一系列质量控制措施,包括原材料的检验、生产过程的监控、产品的检测与测试等。
质量控制措施应科学合理,并符合相关的标准和规范。
3.3 技术文件管理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单位应建立健全的技术文件管理制度,包括设计文件、检验报告和操作规程等。
技术文件应完整准确地记录产品的设计、制造和检验等过程,以便产品的追溯和质量的监控。
TSG Z0004—2007《特种设备制造 安装 改造 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Z0004—2007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2007年8月8日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摹本要求第—条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的规定,为规范: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以下简称“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和实施,确实保证特种设备安全性能得到有效控制,制定本要求。
第二条本要求适用于特种设备(包括原材料、部件、安全附件及安全保护装置)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单位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和实施。
第三条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单位应当结合许可项目特性和本单位实际情况,按按照以下原则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并且得到有效实施:(一)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和相应标准;(二) 能够对特种设备安全性能实施有效控制;(三) 质量方针质量目标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四) 质量保证体系组织能够独立行使职责;(五) 质量保证体系责任人员(质量保证工程师和各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职责、权服及各质量控制系统的工作接口明确;(六) 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素设置合理,质量控制系统、控制环节、控制点的控制范围、程序、内容、记录齐全,(七) 质量保证体系文件规范、系统、齐全;(八) 满足特种设备许可制度的规定。
第四条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单位质量保证体系责任人员的要求如下:(一) 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是承担安全质量责任的第—责任人,应当在管理层中任命1名质量保证工程师,协助最高管理者对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实施、保持和改进负责,任命各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对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过程中的质量控制负责;(二) 质量保证工程师和各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应当是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单位聘用的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其任职条件应当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并与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是不得同时受聘于两个以上单位;(三)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最多只能兼任两个管理职责不相关的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单位基本条件
附件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单位基本条件1. 引言附件特种设备指的是按照特定的标准和规范制造的,用于特定的工艺过程或行业领域,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和特殊用途的设备。
为了确保特种设备的制造安全和质量可靠,各国都对特种设备的制造进行许可和监督管理。
本文将介绍附件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单位的基本条件,以便帮助企业了解和满足相关要求。
2.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单位的定义附件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单位是指在国家特种设备制造许可管理机构的许可下,具备特定条件和能力,可以进行特种设备的制造工作的企业单位。
3. 基本条件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单位需要满足以下基本条件:3.1 法律法规合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单位需要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的法律法规,特别是特种设备制造领域的相关法规。
企业需要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合规体系,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企业的经营和制造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3.2 资质条件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单位需要具备一定的资质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拥有合法的工商登记证明和税务登记证明;•拥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并提供相应的学历证明或职称证书;•拥有适用于特种设备制造的生产设备和生产工艺,并保持其正常运行;•拥有符合要求的厂房和场地,并经过相关部门的验收;•具备质量管理体系,并通过相关认证,如ISO 9001等。
3.3 人员条件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单位需要保证拥有一支具备相应技术和经验的团队,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设备制造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质量管理人员,负责制定和实施质量管理制度;•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制定和实施安全管理制度;•运营管理人员,负责制定和实施生产计划和运营管理工作。
3.4 质量管理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单位需要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产品的质量可靠。
质量管理体系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素:•产品设计和开发控制,确保产品符合设计要求;•原材料采购和管理控制,确保原材料的质量可靠;•制造过程控制,确保制造过程的可控性和稳定性;•检验和测试控制,确保产品的质量满足要求;•不合格品控制,确保不合格品不进入下道工序或出厂。
机电类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规则
现场审查
生产条件
检查申请企业的生产条件,包括生产设备、工艺装备、试验和检 测手段等是否满足要求。
质量保证能力
评估申请企业在制造过程中实施质量保证的能力,包括原材料入库 、加工、组装、出厂试验等环节的质量控制。
场所安全
检查申请企业的场所安全状况,确保生产过程符合相关安全规定。
试制产品检验
01
020303企业应妥善保管许可证书,并在生产过程中随 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02
许可审查要求
文件审查
申请材料完整性
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完整,确保所有必要文件都已提交。
质量管理体系
评估申请企业是否建立了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并确保其正常运行。
人员资质
核实申请企业关键岗位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资格要求。
现场检查
对制造现场进行检查,核实制造过程的合规性和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确保制造出的 特种设备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产品抽检
对制造出的特种设备进行抽检,检测其性能和安全指标是否符合要求,确保产品的合格 性和安全性。
监督检查的结果处理
结果汇总与分析
对监督检查结果进行汇总和 分析,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不 足之处,提出改进措施和建
不符合条件使用的处理
对于使用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特种设备的,特种设备 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责令停止使用,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 万元以下罚款。
THANKS
机电类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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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 许可基本要求 • 许可审查要求 • 许可变更与延续 • 监督检查 • 法律责任与违规处理
01
许可基本要求
许可条件
01
具备相应的生产条 件和检测手段。
阀门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阀门)认证基本条件
阀门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阀门)认证基本条件C7.1 注册资金和职工人数
C7.2.2 技术人员
C7.2.3 无损检测人员
C7.2.4 理化检验人员
A1级许可制造单位至少2名,其中1名具有技术员以上(含技术员)职称;A2级许可制造单位至少1名。
C7.2.5 焊接人员
焊接人员的数量和持证项目满足制造需要,A1级许可和A2级许可制造单位至少2名,B级许可制造单位至少1名。
C7.3 生产条件
C7.3.1 厂房场地
A1级许可制造单位的阀杆、阀瓣调质处理、无损检测中的超声波、渗透检测、理化检验不得分包;A2级许可制造单位材料成分分析不得分包。
C7.3.3 生产设备
C7.4.1 理化检验设备
C7.4.2 检验和试验设备。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申请条件申请从事特种设备制造的单位,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当地政府依法颁发的登记、注册证件;(二)有与制造相适应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三)有与制造产品相适应的生产场地、加工设备、检测手段;(四)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各项管理制度,并能有效运转;(五)有与制造范围相适应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六)能够保证产品安全性能符合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基本要求。
具体条件见国家质检总局《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条件》、《机电类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规则》等安全技术规范。
实施机关(一) 下列特种设备制造单位资格许可的受理、审批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1.锅炉(1)承压蒸汽锅炉(A、B、C级);(2)承压热水锅炉(A、B、C级);(3)有机热载体锅炉。
2.压力容器(1)固定式压力容器(A级);(2)移动式压力容器(C级);(3)气瓶(B级)。
3.压力管道元件(1)管子、管件、阀门、法兰(A级);(2)补偿器(A级);(3)密封元件(A级);(5)特种元件(A级)。
4.电梯(1)乘客电梯(A、B、C);(2)液压电梯(B级)。
5.起重机械(1)桥式起重机(A级);(2)门式起重机(A级);(3)塔式起重机(A级);(4)流动式起重机(A级);(5)铁路起重机(A级);(6)门座式起重机(A级);(7)升降机(A级);(8)缆索起重机(A级);(9)轻小型起重设备(A级);(10)机械式停车设备(A级)。
5.客运索道6.大型游乐设施7.相关部件、安全装置(1)与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受理、审批级别的锅炉配套的部件;(2)锅炉压力容器中直径大于或者等于1800mm的封头;(3)电梯部件;(4)除水位表、水位控制报警装置、压力控制报警装置、温度控制报警装置、燃烧联锁保护装置、液位计、快开门式压力容器安全联锁装置以外的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5)锅炉压力容器用钢板、钢管、焊接材料。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单位基本条件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单位基本条件
一、产品名称
起重机械
二、基本条件等级
C级
三、注册资金(万元)
300
四、人员要求
1、机械工程师4人
2、电气工程师2人
3、技术负责人工程师
4、检验人员4名,其中1名工程师
5、技术工人电工4名以上,电焊工10名以上,均有资格证(电动葫芦企业
电焊工数量不作要求)
6、厂房建筑面积(㎡)1000(结构车间至少600)
五、生产条件(旋臂式起重机)
1、生产设备:
①机加工设备
②切割设备
③焊接设备
2、工艺装备:
①组装场地及相应的起吊设备
②焊接定位胎具
3、检测检验仪器:
①漆膜测厚仪
②千分尺、百分表
③各种样板(含焊缝样板、焊缝检查尺)
④超声波探伤仪
4、技术文件等标准:
旋臂起重机(JB8906-1999)
5、图纸:
所有申请取得制造许可的各型号规格产品的图纸完整、正确、齐全、统一,符合有关标准,套(份)数满足成产要求,图纸签字齐全,并核对所提样机是否按图制造。
6、工艺文件:
关键工艺、焊接主要机加工件、装配、涂装、检验等的工艺文件正确完整,符合工厂流程。
7、部件型式试验报告:
起重量限制器、力矩限制器、起升高度限制器、防坠安全器、制动器、防撞装置(缓冲器)。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1一般要求特种设备质量保证体系是指生产单位为了使产品、过程、服务达到质量要求所进行的全部有计划有组织的监督和控制活动,并且提供相应的证据,确保使用单位、政府监督管理部门及社会等对其质量的信任。
1.1建立原则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应当结合许可范围的特性和本单位实际情况,按照以下原则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并且得到有效实施:(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2)能够对特种设备安全性能实施有效控制;(3)质量方针、质量目标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4)质量保证体系组织能够独立行使质量监督、控制职权;(5)质量保证体系人员(包括质量保证工程师、各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职责、权限(以下简称职权)及各质量控制系统的工作接口明确;(6)质量保证体系的基本要素及相关质量控制系统的控制范围、程序、内容、记录齐全(7)质量保证体系文件规范、系统、齐全;(8)满足特种设备许可制度的规定。
1.2质量保证体系组织1.2.1组织含义生产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质量保证工程师、各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有关责任人员,以及其所赋予的相应职权,构成质量保证体系组织,对生产过程实施有效质量监督和控制。
1.2.2人员生产单位质量保证工程师、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由生产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任命,质量保证工程师应当为管理层成员。
质量保证体系人员应当熟悉特种设备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和本单位质量保证体系文件,具有所负责工作相关的专业教育背景和工作经验,熟悉任职岗位的工作任务和要求。
按照本规则附件B至附件L规定的过程控制,应当配备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
质量保证工程师不能兼任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最多只能担任两个不相关的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
质量保证工程师、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的学历、工作经历等应当符合相应特种设备生产许可条件的要求。
1.2.3人员职权1.2.3.1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是特种设备安全、质量的第一责任人。
特种设备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doc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Z0004-2007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Basic Requirements of Quality Assurance System for Manufacture , Installation , Alteration and Repair of SpecialEquipment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2007年8月8日前言2006年4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向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国特检中心)下达起草任务。
中国特检中心组织成立了起草组,在总结了近几年特种设备许可鉴定评审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形成草案。
2006年11月,在北京召开了起草工作会议,对草案进行了研讨,形成征求意见稿。
2006年12月,特种设备局以质检特函〔2006〕69号文征求基层、有关部门、单位和专家及公民的意见,并同时提交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审议。
起草组根据社会征求到的意见及安全技术委员会专家的审议意见,进行了修改形成了报批稿。
2007年8月8日,由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
本要求规范了特种设备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明确了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的基本要素和内容,建立规范、科学的具有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特点的质量保证体系。
本要求主要起草单位和人员如下: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中心张军、沈勇、吴综述、马殿国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田锋黑龙江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所张建华北京石化建压力管道安装评审中心张西庚浙江省特种设备检验中心陈勇中国化工装备协会祖瑞先上海交通大学张晓峰大连冰山集团金州重型机器有限公司刘静北京燕山石化建安公司赵棣目录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 (1)附件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素 (4)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第一条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的规定,为规范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以下简称“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和实施,确实保证特种设备安全性能得到有效控制,制定本要求。
特种设备许可证申请流程
申请条件申请从事特种设备制造的单位,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当地政府依法颁发的登记、注册证件;(二)有与制造相适应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三)有与制造产品相适应的生产场地、加工设备、检测手段;(四)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各项管理制度,并能有效运转;(五)有与制造范围相适应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六)能够保证产品安全性能符合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基本要求。
具体条件见国家质检总局《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条件》、《机电类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规则》等安全技术规范。
实施机关(一) 下列特种设备制造单位资格许可的受理、审批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1.锅炉(1)承压蒸汽锅炉(A、B、C级);(2)承压热水锅炉(A、B、C级);(3)有机热载体锅炉。
2.压力容器(1)固定式压力容器(A级);(2)移动式压力容器(C级);(3)气瓶(B级)。
3.压力管道元件(1)管子、管件、阀门、法兰(A级);(2)补偿器(A级);(3)密封元件(A级);(5)特种元件(A级)。
4.电梯(1)乘客电梯(A、B、C);(2)液压电梯(B级)。
5.起重机械(1)桥式起重机(A级);(2)门式起重机(A级);(3)塔式起重机(A级);(4)流动式起重机(A级);(5)铁路起重机(A级);(6)门座式起重机(A级);(7)升降机(A级);(8)缆索起重机(A级);(9)轻小型起重设备(A级);(10)机械式停车设备(A级)。
5.客运索道6.大型游乐设施7.相关部件、安全装置(1)与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受理、审批级别的锅炉配套的部件;(2)锅炉压力容器中直径大于或者等于1800mm的封头;(3)电梯部件;(4)除水位表、水位控制报警装置、压力控制报警装置、温度控制报警装置、燃烧联锁保护装置、液位计、快开门式压力容器安全联锁装置以外的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5)锅炉压力容器用钢板、钢管、焊接材料。
(二)下列特种设备制造单位资格许可的受理、审批,由国家质检总局委托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实施:1.锅炉锅炉(D级)。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单位基本条件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单位基本条件1. 企业具备法定资格和合法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单位必须是依法设立并合法经营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
2. 设备生产必须具备相关技术条件和生产能力。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单位必须拥有先进的生产技术和设备,能够满足特种设备制造的质量和安全要求,具备相应的生产能力和技术水平。
3. 企业具备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技术保障措施。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单位必须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产品质量控制、工艺管理、质量检测等环节,同时要有足够的技术保障措施,保证产品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4. 企业具备相关资质和符合技术标准。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和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技术标准要求,包括产品设计、制造、安装、验收等环节都需要符合相关标准。
5. 企业具备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条件。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单位必须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包括人员培训教育、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设施和设备。
总之,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单位必须具备完善的法律资质、技术实力、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条件,以确保特种设备制造过程中的安全和质量,促进特种设备行业的发展和进步。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单位在具备了基本的法律资质、技术实力、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条件后,还需满足一系列规范和标准。
这些规范和标准不仅仅是在产品制造层面,更蕴含着对企业运营、环境保护、社会责任等多方面的要求。
第一,企业管理规范和合规运营。
特种设备制造企业应建立健全的企业管理制度,包括财务管理、物资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各项制度,确保企业运营合规、规范、效率和透明。
合规运营是企业发展的基础,也是获得制造许可的必备条件。
第二,产品质量符合标准和要求。
特种设备制造企业在产品设计、制造和交付过程中,必须遵循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产品质量符合要求。
开展严格的质量控制和检测,防范因产品质量问题引发的事故和损失。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分级)
制造许可证的有效期为4年,有效期满6个月前,应当按照许可申请的程序和要求办理复查换证。复查换证应该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许可有效期内业绩要求满足《黑龙江省特种设备资质许可必备条件》
(二)在制造过程中,未发生严重违反现行规程、标准等技术规范,造成重大质量事故。
九、变更与延续
(一)获证单位因单位名称、地址等发生变化,应当填写变更申请书(在相关网站上公布),出具变更的相关证明,由许可实施机关换发许可证。
鉴定评审程序按照制造许可规则等安全技术规范进行,鉴定评审机构在完成现场鉴定评审工作后,向许可实施机关出具鉴定评审报告。
(五)审批、发证
许可实施机关经过审查,履行审批程序,符合条件的颁发《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正、副本各一份)。不符合条件的,向申请单位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具体程序见相应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规则等安全技术规范。
(二)获证单位在按照规定办理复查申请后,由于单位地址变更、改制、灾害、战争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原因,需要延续取得的许可有效期的,应当在制造许可有效期满前30日以前办理延续手续,但延续时间一般不超过1年。
十、全部材料目录
(1)依法取得的工商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相关人员(操作人员、工程技术人员)资质证书复印件;
型式试验不合格的,须在一年后重新提出制造许可申请。
(四)许可实施机关在接到鉴定评审报告后,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批准手续,在10个工作日内颁发许可证。
七、增项
获证单位在其有效期内需要增加许可项目、种类、类别、品种等的,按照重新申请办理手续,但如果基本条件(包括质量管理体系)未发生变化的,可以不履行鉴定评审程序。
六、许可时限
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
f.增加:颁布令和授权书。
2.2 程序文件(管理制度) 按手册的描述深度确定
7. 体系文件规范、系统、齐全。
8. 满足特种设备许可制度的规定。
第四条 对责任人员的要求
1. 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是承担安全 质量责任的第一责任人,
在管理层中任命1名质量保证工程师,协助最高 管理者对质保体系的建立、实施、保持和改进负责。
任命各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和项目质保师(可 授权质保工程师或项目经理履行任命职责),对过 程中的质量控制负责;
附件:基本要素
1.管理职责 1.1 质量方针和目标
A. 质量方针和目标应经批准,形成正式文件。 B.质量方针和目标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a. 符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和许可项目范围、 特性,突出安全性能要求;
b. 质量方针体现了对质量持续改进的承诺, 指来自本单位的质量方向和所追求的目标;
c. 质量目标进行量化和分解,落实;
第七条 管理评审
突出管理评审的重要性,主要是体系的改进, 并提出了评审记录要求。提示鉴定评审也应 作为重要内容。
第八条 质保体系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修订, 必要时再版。一般在以下情况修订:
法规、政策发生重大变化;
单位组织机构或管理模式发生重大变化;
主业、营销方向调整;
换证评审前。
第九条、第十条 规范管理 1.解释权 2.有效性:以前的版本全部作废 3.实行时间 :2007年10月1日
法规指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和法规性 文件及地方性法规;如安全监察条例等。
机电产品特种设备
附件2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单位基本条件
电梯
产品名称
基
本条件
乘客电梯
载货电梯
液压电梯
杂物电梯
自动扶梯和
自动人行道
A级
B级
C级
B级
C级
B级
C级
C级
B级
C级
注册资金(万元)
1500
1000
500
1000
500
1000
500
150
800
500
人员要求
高级工程师
3名
2名
1名
2名
1名
2名
1名
2名
1名
起重机械
A
B
C
注册资金(万元)
1500
800
300
人员要求
机械工程师
13
7
4
电气工程师
8
4
2
技术负责人
高级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
工程师
检验人员
8名,其中3名工程师
6名,其中2名工程师
4名,其中1名工程师
技术工人
电工8名以上,电焊工40名以上,均有资格证
电工6名以上,电焊工25名以上,均有资格证(电动葫芦企业电焊工数量不作要求)
技术文件
所要求技术文件应正确、完整、统一。
设计文件:图样目录、标准件明细表、外购件明细表、外协件明细表、自制件和外协件设计图纸、部件装配图、电气原理图及元器件代号表、设计计算书;产品包装图、包装技术条件和产品出厂随机文件。
工装工艺文件:工装图明细表(目录)、工装设计图样、工艺文件目录、工艺过程卡、检验要求、材料定额汇总表。
其它桥式起重机须具备:(1)铸造平台(2)桥架焊接翻转装置(3)小车架焊接翻转装置(4)小车架弯板、端梁弯板焊接定位胎具(5)小车架弯板、端梁弯板加工胎具(6)小车轨道压板压模(7)小车轨道压板压紧夹具 (8)起吊设备。
特种设备制造基本条件汇总
(1)剪板机(2)油压机或压力机、折弯机(3)CO2气体保护焊机和自动埋弧焊机等焊接设备(4)碳弧气刨(5)钢材自动或半自动下料设备(6)钢材预处理及除锈装置(A级要求)。
生产条件
生产设备
缆索起重机
(1)Ф1600mm卧床(起重量<20t);Ф3000mm卧床(起重量≥20t)(2)CO2气体保护焊机和自动埋弧焊机(3)钢材预处理及除锈装置(4)切割机(5)油压机或压力机、折弯机。
桅杆起重机
(1)机加工设备(2)切割设备(3)焊接设备(4)钢材预处理及除锈装置。
旋臂式起重机
(1)机加工设备(2)切割设备(3)焊接设备。
升降机
升船机须具备:(1)卧式车床(2)卷板机(3)油压机、压力机(或折弯机)(4)刨边机(5)剪板机(6)平板机(7)数控切割机(8)钢材预处理设备(9)金属防腐、涂装设备(10)CO2气体保护焊机和自动埋弧焊机。
6名
4名
6名
4名
5名
4名
2名
6名
4名
电气工程师
10名
5名
4名
4名
3名
3名
1名
3名
检验人员
10名,其中3名工程师
8名,其中3名工程师
6名,其中2名工程师
8名,其中3名工程师
6名,其中2名工程师
6名,其中2名工程师
4名,其中2名工程师
2名,其中1名助理工程师
4名,其中
2名工程师
技术负责人
高级工程师
工程师
电工4名以上,电焊工10名以上,均有资格证(电动葫芦企业电焊工数量不作要求)
生产条件
厂房建筑面积(m2)
3000(结构车间至少1600)
特种设备相关资质介绍
压力管道元件制造
配备必要的无损检测人员 (详见专项条件)、理化 检验人员和足够数量的检 查人员。
压力管道安装
配备必要的无损检测人员、理 化检验人员和足够的检验人员。 配备足够的管工、起重工、机 械操作工等技术工人。 配 备相应 的设备 及工装 、 需配备各种现场加工和成形设 切 割设备 、焊接 设备 、 焊 备、焊接设备、起重设备、焊 接 材料烘 干和保 温设备 、 接材料烘干和保温设备、理化 耐 压试验 和泄漏 试验设 备 检验设备、耐压试验和泄漏试 等。 验设备等。 建立健全覆盖本单位所有 建立健全覆盖本单位所有产品 产品的焊接工艺规程(WPS),的焊接工艺规程(WPS),其所 其所依据的焊接工艺评定 依据的焊接工艺评定(PQR) (PQR)应当在本单位进行, 应当在本单位进行,由本单位 由本单位持证焊工焊接。 持证焊工焊接。 需要对试安装的在建项目进行 评审。
10
五、特种设备设计许可级别
2、压力管道设计许可级别
级别 许可范围 受理、审批单位
国家质检总局 GA1甲级 长输管道,详见注1。
GA1乙级 长输管道,详见注2。
GB1级 GB2级 GC1级 GC2级 GC3级 燃气管道 热力管道 工业管道,详见注3。
国家质检总局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国家质检总局
定义
长输(油气)管道是指产地、储存库、使用单位之间
的用于输送商品介质的管道。
公用管道是指城市或乡镇范围内的用于公用事业或民
用的燃气管道和热力管道。 工业管道是指企业、事业单位所属的用于输送工艺介 质的工艺管道、公用工程管道及其他辅助管道。
12
五、特种设备设计许可级别
13
六、特种设备制造、安装许可项目
特种设备生产的主要管理规定模版
特种设备生产的主要管理规定模版一、总则特种设备生产是指依法制造和生产各类特种设备的活动。
为了加强特种设备生产的管理,确保特种设备质量和安全,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生产资质管理1、特种设备生产企业应该具备相应的生产许可证,并按规定更新和维护许可证。
2、特种设备生产企业应该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并通过国家认可的质量认证机构进行认证。
3、特种设备生产企业应该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验。
三、技术管理1、特种设备生产企业应该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生产技术文件和操作规程,确保生产过程的科学和规范。
2、特种设备生产企业应该建立技术档案,记录设备的设计、制造和检测等相关信息,并保持数据的完整和准确性。
3、特种设备生产企业应该配备相应的技术人员,并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技术力量的稳定和提升。
四、质量管理1、特种设备生产企业应该建立质量控制体系,对生产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
2、特种设备生产企业应该进行质量检测和验收,确保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和用户要求。
3、特种设备生产企业应该建立不合格产品处理程序,并及时采取相应的纠正和预防措施。
五、安全管理1、特种设备生产企业应该加强对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
2、特种设备生产企业应该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并进行定期的安全培训和考核。
3、特种设备生产企业应该建立事故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和评估,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处置。
六、环境保护1、特种设备生产企业应该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严格控制工业废气、废水和固体废物的排放。
2、特种设备生产企业应该建立相应的环境管理体系,并定期进行环境检测和评估。
3、特种设备生产企业应该加强对环境保护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员工的环境保护意识。
七、监督检查1、特种设备生产企业应该接受国家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提供相关的生产记录和资料。
2、特种设备生产企业应该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质量和安全的抽查和检测。
机电类特种设备施工单位基本条件
近5年累计安装申请范围内的特种设备数量至少为:电梯150台套;起重机械60台套;客运索道或大型游乐设施20台套。
B级
1
注册资金150万元以上。
2
签订1年以上全职聘用合同的电气或机械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高级工程师不少于1人,工程师不少于3人。
3
签订1年以上全职聘用合同的持相应作业项目资格证书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等技术工人不少于20人(客运索道或大型游乐设施10人),且各工种人员比例合理。
7
近5年累计改造申请范围内的特种设备数量至少为:电梯20台套;起重机械15台套;大型游乐设施8台套。
作业项目
作业等级
序号
基本要求
维
修
A级
1
注册资金250万元以上。
2
签订1年以上全职聘用合同的电气或机械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8人。其中,高级工程师不少于2人,工程师不少于4人。
3
签订1年以上全职聘用合同的持相应作业项目资格证书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等技术工人不少于40人,且各工种人员比例合理。
4
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国家承认的电气或机械专业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从事特种设备技术和施工管理工作5年以上,并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
5
专职质量检验人员不得少于3人。
6
近5年累计安装申请范围内的特种设备数量至少为:电梯80台套;起重机械40台套;客运索道或大型游乐设施12台套。
C级
1
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
2
3
签订1年以上全职聘用合同的持相应作业项目资格证书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等技术工人不少于20人(客运索道及大型游乐设施10人),且各工种人员比例合理。
4
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国家承认的电气或机械专业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从事特种设备设计和施工管理工作5年以上,并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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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第2项中仍需根据申请类型选择考核的标准。
部件型式
试验报告
应根据申请类型具体配置确定是否考核具有以下部件型式试验报告:
1.各类曳引或强制驱动垂直梯: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门锁、绳头组合、导轨、曳引机、控制柜、防火层门、玻璃门及玻璃轿壁、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含有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
其它桥式起重机须具备:(1)剪板机(2)油压机或压力机、折弯机(3)CO2气体保护焊机或自动埋弧焊机(4)自动(或半自动)气割机(5)数控切割机(A级要求)(6)钢轨校直设备(7)钢材预处理及除锈装置(A级要求)。
门式起重机
(1)剪板机(2)油压机或压力机、折弯机(3)CO2气体保护焊机和自动埋弧焊机(4)自动(或半自动)气割机(5)数控切割机(A级要求)(6)钢轨校直设备(7)钢材预处理及除锈装置(A级要求)。
高级工程师
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
技术工人
略
生产条件
厂房建筑面积
4000m2
3000m2
2000m2
3000m2
2000m2
3000m2
2000m2
800m2
4000m2
3000m2
自行加工件
轿厢、组装控制柜。
组装控制柜及整梯
生产设备
剪切设备、折弯设备、冲压设备、钻孔设备、车削设备、焊接设备,以及整形设备、起重设备(杂物电梯除外)。
起重机械
A
B
C
注册资金(万元)
1500
800
300
人员要求
机械工程师
13
7
4
电气工程师
8
4
2
技术负责人
高级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
工程师
检验人员
8名,其中3名工程师
6名,其中2名工程师
4名,其中1名工程师
技术工人
电工8名以上,电焊工40名以上,均有资格证
电工6名以上,电焊工25名以上,均有资格证(电动葫芦企业电焊工数量不作要求)
标准
特殊
应根据申请类型确定是否考核具有以下标准:
1.各类垂直梯:《电梯主要参数及轿厢、井道、机房的型式与尺寸》(GB/T7025.1~3-1997)、《电梯用钢丝绳》(GB8903-1988)、《电梯操作装置、信号和附件》(JG/T5009-1992)、《电梯导轨》(JG/T5072.1~3-1996);
以下安全技术规范应根据申请电梯类型确定是否考核:《电梯监督检验规程》、《液压电梯监督检验规程》、《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规程》、《杂物电梯监督检验规程》。
技术文件等
标准
通用
申请任一类型电梯制造许可证单位均须具有:《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术语》(GB/T7024-1997)、《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0310-2002)、企业标准。
2名
1名
机械工程师
10名
6名
4名
6名
4名
5名
4名
2名
6名
4名
电气工程师
10名
5名
4名
4名
3名
3名
1名
3名
检验人员
10名,其中3名工程师
8名,其中3名工程师
6名,其中2名工程师
8名,其中3名工程师
6名,其中2名工程师
6名,其中2名工程师
4名,其中2名工程师
2名,其中1名助理工程师
4名,其中
2名工程师
技术负责人
塔式起重机
(1)机加工设备(2)切割设备(3)焊接设备(4)钢材预处理及除锈装置(A级要求)。
流动式起重机
(1)焊接设备(2)自动下料自动切割设备(3)自动冲剪折边设备(4)油压机或水压机(5)数控设备(6)钢材预处理及除锈装置(A级要求)(7)涂装设备(8)平板机。
2.各类曳引或强制驱动垂直梯:《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1995)、《电梯技术条件》(GB/T10058-1997)、《电梯试验方法》(GB/T10059-1997)、《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10060-1993)、《电梯曳引机》(GB/T13435-1992)、《交流电梯电动机通用技术条件》(GB/T12974-1991)、《电梯层门耐火试验方法》(GA109-1995)、《杂物电梯》(JG135-2000)、《液压电梯》(JG5071-1996);
对申请取证的特殊产品(消防电梯、观光电梯、防爆电梯、汽车电梯、强制式电梯、无机房电梯等),其与普通电梯区别之处的设计文件、工艺文件都要审查。
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
申请任一类型电梯制造许可证单位均须具有以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机电类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规则》、地方的相关法规。
所要求技术文件应正确、完整、统一。
设计文件:图样目录、标准件明细表、外购件明细表、外协件明细表、自制件和外协件设计图纸、部件装配图、电气原理图及元器件代号表、设计计算书;产品包装图、包装技术条件和产品出厂随机文件。
工装工艺文件:工装图明细表(目录)、工装设计图样、工艺文件目录、工艺过程卡、检验要求、材料定额汇总表。
生产条件
工艺装备
略
整梯(含导轨、梯路系统)组装工装
检验检测仪器
加、减速度测量仪
╱
╱
限速器动作速度检测仪
控制柜功能检测台
控制柜耐压、绝缘检测设备
万用表、钳形电流表、转速表、声级计、游标卡尺、钢直尺、卷尺、塞尺
试验井道最
低运行高度
50m
40m
20m
30m
20m
30m
20m
╱
能够组装并试验整梯
技术文件等
技术文件
电工4名以上,电焊工10名以上,均有资格证(电动葫芦企业电焊工数量不作要求)
生产条件
厂房建筑面积(m2)
3000(结构车间至少1600)
2000(结构车间至少1000)
1000(结构车间至少600)
生产设备
桥式起重机
梁式起重机须具备:(1)剪板机(2)油压机或压力机、折弯机(3)镗床或专用镗床(4)龙门刨(5)焊接设备
特种设备制造基本条件汇总
附件2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单位基本条件
电梯
产品名称
基
本条件
乘客电梯
载货电梯
液压电梯
杂物电梯
自动扶梯和
自动人行道
A级
B级
C级
B级
C级
B级
C级
C级
B级
C级
注册资金(万元)
1500
1000
500
1000
500
1000
500
150
800
500
人员要求
高级工程师
3名
2名
1名
2名
1名
2名
1名
2.液压电梯: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门锁、绳头组合、控制柜、液压泵站、限速切断阀、电动单向阀、手动下降阀、机械防沉降(防爬)装置;
3.杂物电梯:限速器、安全钳、门锁、驱动主机;
4.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梯级或踏板、梯级链、驱动主机、滚轮(主轮、副轮)、金属结构、扶手带、控制屏。
起重机械
产品名称
基本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