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作医疗机构现状及其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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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国规范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设立的现行法规与解读
1.现行法规
目前,中国规范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设立的法规主要为《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称《暂行办法》)、《<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补充规定》)和《<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规定二》(以下简称《补充规定二》)。
2010年11月,国家发改委、卫生部等部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特别提到了进一步扩大医疗机构对外开放。
与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设立有关的其它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
其中,“中外合资医疗机构”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医疗机构”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作经营企业法》。
“中外合资医疗机构”和“中外合作医疗机构”的产权属性基本一致,在经营上略有差别。
“中外合资医疗机构”一般是营利性医疗机构,“中外合作医疗机构”可能向社会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方向发展。
在产权和管理模式方面无本质区别,可以作为同一类机构加以研究、讨论。
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的区别见下表。
中外合资企业
1、法律地位(独立法人资是
格)
2、法人制度有限责任公司
3、投资方式权益资本:
本金和股权一定
4、经营管理董事会→总经理
5、收益分配中外合作企业是/否
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技术或实物理事会或管理委员会
按合同规定
按出资比例
6、财产处理和投资回收清算→分配资产归医院法人;投入基金在合作期内收回
2.法规中重要规定的解读
(1)组织形式
根据《暂行办法》,允许设立中外合资合作的医疗机构,不允许设立外商独资医疗机构。
根据《意见》,对具备条件的境外资本在我国境内设立独资医疗机构进行试点,逐步放开。
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不允许设置分支机构。
如中外双方拟在国内设立多家网点提供服务,则须就每家网点分别设立独立的合资、合作医疗机构。
(2)对投资者的要求
申请设立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的中外双方均应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包括中国和外国医疗机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
合资合作的中外双方应当具有直接或间接从事医疗卫生投资与管理的经验,并符合下列要求之一:
A.能够提供国际先进的医疗机构管理经验、管理模式和服务模式;
B.能够提供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医学技术和设备;
C.可以补充或改善当地在医疗服务能力、医疗技术、资金和医疗设施方面的不足。
(3)对医疗机构的要求
设立的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A.必须是独立的法人;
B.投资总额不得低于2000万人民币;按照现行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和投资总额的比例要求,则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的注册资本应不低于210万美元。
C.参与合资合作的中方在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中所占的股权比例或权益不得低于30%;
D.合资合作期限不超过20年;
二、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的现状及特点
自xx加入WTO以来,到
2001年11月,全国有经卫生部批准设置的中外合资合作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有38所,门诊部等各类医疗机构139所。
据不完全统计,到2007年中国约有300家各种形式的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已开展业务。
但投资额、经营规模普遍较小。
尽管目前外资医疗机构所占市场份额很小对国有医院特别是大型综合性国有医院还不构成竞争。
但分析我国医疗市场的竞争格局,可以清楚看到国内健康服务市场发展潜力巨大。
目前我国卫生总费用占GDP的比重在4.5%以下,低于世界卫生组织要求的5%最低限,更明显低于许多国家的8%和美国的11%的比例。
可见,我国的健康服务市场还需要相当大的资金投入、还有相当的增长空间,必然会吸引外资和民间资本的进入。
由于大型医疗机构各自业务量饱满,不仅掩盖了产权以及管理上存在的问题,也掩盖了大型医院纵深发展的健康服务产业的可能性,随着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深入,在高端健康服务市场上,外资医院将是国有大型综合性医院的主要竞争对手。
xx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有如下特点:
(一)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的形式及地域分布
目前采用中外合资方式的占42.7%;采用中外合作方式占37.8%。
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冠以“医院”称谓的占47.6%;称为“治疗、康复或检验中心”的占41.5%;称为“诊所”的占10.9%。
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的海外出资人主要来自美国、日本和港澳台地区,其中美国占30.5%;香港占29.3%;其余来自日本、澳大利亚、韩国、芬兰、加拿大、俄罗斯等其他国家和国际组织,包括中国台湾和澳门地区。
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有明显的地域特点,主要分布在经济比较发达的沿海地区及大城市。
覆盖了北京、天津、上海、黑龙江、吉林、辽宁、陕西、山西、河北、山东、湖南、湖省、安徽、江西、四川、广东、广西、福建等19个省市自治区,其中,以北京、江苏、山东、辽宁、广东最多,这5个省市占全国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的63.4%。
比较著名的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有:
由美中双方共同投资,创办于1997年的北京和睦家医院;2002年西北首家中外合资的综合性医院西安高新医院,总投资7亿元人民币;创办于
2003年4月,由韩国SK集团投资并占股70%的北京爱康医院,总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一期投入约3500万元,是北京最大的中外合资医院;2007年,台湾石化业巨头台朔集团投资建设的厦门长庚医院,是福建省最大的综合医院。
(二)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的投资额、开放床位数及服务范围目前我国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的投资规模较小。
有数据表明,近90%的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投资额少的只有200多万美元,多的可达5000万美元。
其中,投资额在250万美元左右的约占50%;超过1000万美元的只占10%左右。
开放床位数:
由于现有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的规模比较小,多数为诊所,不设床位的诊所占了半数以上,200张以上床位的医院只占不到20%。
服务范围:
根据几年前针对中国经济发达城市的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的一次调查结果显示,开展内、外、妇、儿等综合服务项目的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有27家;有14家服务范围不详;10家眼科;4家口腔科;4家检验中心;3家
肿瘤科。
(三)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的运作状况
2009年末,中国全国卫生机构总数(含村卫生室)91.7万个,比2008年增加2.5万个。
2009年末,全国注册医疗机构90.7万个,其中:
医院2029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2.7万个,乡镇卫生院3.8万个,诊所(卫生所、医务室)17.5万个,村卫生室63.3万个。
据卫生部公布的资料显示,2009年内地公立医院数量达到
1.4万余所,民营医院达到5736所。
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不可避免地面临着同公立医院、民营医院的竞争。
而无论是从数量上还是规模上,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都无法对公立医院形成竞争,以北京为例,目前北京共有九千多家医疗机构,其中中外合资及股份制医疗机构仅占二十五家,而且基本以诊所和专科医院为主,没有形成真正意义上的综合医院。
但是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由于其清晰的市场定位及独有的优势,形成了良性发展的局势。
1.市场定位
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的目标消费群体是高端人群及在华的外国人。
同普通中低收入阶层相比,高端人群更加追求高水平的医疗服务,同时在华的外国人有海外的医疗保险,这些人对医疗服务的价格并不敏感,而更为看重医疗环境、个性化医疗、高端健康管理服务等方面。
大多数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认为自己的核心竞争力在于其客户能够舒服、快捷、私密而且干净地获得他们需要的常见病的治疗。
提供差异化、个性化、优质化的医疗服务给高端人群,是大多数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的市场定位。
北京国际医疗中心、和睦家等医院统计数字显示:
开办之初1998年主要是驻华外籍人士以及港澳台同胞及家属来看病,中国人不到,现在,看病的中国人有时达到了五成。
合资医院不仅争取了外籍港澳台人士,还获得了国内高收入人群这块大蛋糕。
如:
北京国际医疗中心、北京多伦多医院、上海国际医疗中心,以及广州加美国际医疗中心等合资医疗机构,以提倡“亚健康”保健概念为卖点,向城市的白领、港澳人士及外国人提供服务。
2.价格策略
目前上海二级以上医院的诊疗费从7.5元至10.5元不等,最贵的特需门诊的诊疗费是150元人民币。
上海和睦家医院,最便宜的诊疗费是80多美元,贵的超过200美元,接受该院最普通的全科医生的诊疗,诊疗费80多美元;像胃病这样比较专科化的疾病,诊疗费130美元;如果接诊医生认为提供服务较多或者病人病情较复杂,则可以议价到200多美元;在该院顺产生个孩子,套价是6000多美元,剖腹产为11000美元,约为美国私人医院收费的70%。
而正是这样的价格策略决定了高收入的消费人群。
3.服务
中外合资医疗机构凭借资金和技术的优势,采用高新医疗技术和设备,以优质的服务和高水平的管理来占领市场。
例如和睦家医院,以先进的挂号预约系统和与国际接轨的财务结算制度,使不大的和睦家医院联结着五大洲四大洋“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保险系统与处于北京的和睦家医院进行顺畅的财务对接。
中外合资医疗机构普遍注重医生与病人的沟通,不但是医疗服务本身,更多的是心理沟通。
通过会员制、保险合同等方式培养忠诚客户,建立和保持与客户的关系。
(四)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的优势
1.全程服务,确保质量
从门诊预约到诊疗结束,大多数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均按照国际标准提供全程服务。
从电话预约门诊、手术前检查,到诊后用车免费送病人回家和随访复查,按规范实行“全程服务”。
许多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对诊疗、手术等
过程进行全程录像,以便发现问题、总结经验,而且定期请国外专家审查录像带,和国外的相关标准规范及数据进行比较,以促进技术进步和服务质量的提高。
2.先进的诊疗设备及医疗技术
3.注重发现和培养人才,增强机构发展后劲
大多数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经常邀请外方专家来华讲学,传授专业的最新进展,指导开展新技术,而且选派优秀的医生、护士和管理人员到国外进修学习,开展全员在职培训,树立终身教育的思想,使他们的医疗技术水平始终能追踪世界医学发展的步伐,为机构的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4.国际先进的医疗机构管理理念及机制
著名的北京同仁医院曾专门组织研究团队,对包括公立、民营医院、中外合资合作医院的几十所医院进行了研究分析,其结论是中外合资合作医院的管理模式与公立、民营医院几乎完全不同。
北京同仁医院的副院长倪鑫认为,中外合资合作医院最与众不同之处不仅仅在于它们对内科、外科这些具体医学学科的发展有管理能力——这一点它们早就远远超越了国内民营医院——最主要的是,外资医院具有完整而先进的医院管理能力,即对各种资源协调、运用、评估和增值的能力。
而这些是中国本土医疗机构普遍缺乏的。
5.国家税收及政策方面的优待
出于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的建立能刺激中国医疗服务市场,促进医院之间竞争,带动医疗技术和服务水平提高的思路,促进医疗服务市场的进一步对外开放。
同时近年来国家出台了相关政策进一步简化及规范化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的审批程序。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
非营利性医院能够得到政府的财政补贴,免征税收,可
以很低的价格得到建设用地,贷款审批也很便捷;营利性医疗机构取得的收入,直接用于改善医疗卫生条件的,自其取得执业登记之日起,3年内给予下列优惠:
对其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免征营业税,对其自产自用的制剂免征增值税,对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车船,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
各个地区近年来也纷纷出台相关政策,对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的建设用地审核、资金贷款等方面提供优惠与照顾。
三、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目前存在的问题
(一)目标消费群体范围小
由于当前政策的规定,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目前是排除在中国社会医疗保险的体系之外的,就是说将近2亿人的市场份额是不容易拿到的。
而中国的健康医疗类保险处于萌芽状态,所以非医保的中低收入人群掏不起中外合资合作医院高昂的费用。
因此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的目标消费群体长期局限于高端人群及在华的外国人。
(二)经营范围窄
以北京最大的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SK集团控股的北京爱康医院为例,虽然自称为“大型综合医院”,但医疗整形美容和健康管理服务是其主营项目,以美容外科、皮肤科、口腔科为主要的盈利科室,没有骨科、神经科等科室,其日客流量仅在300人左右。
(三)受政策影响大
同本土医疗机构相比,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所面临的政策环境更为严峻。
首先,虽然近年来国家出台相关政策,简化了审批流程,但是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的审批还是比较复杂的,且其分支机构的设立也有层层限制。
另外,对外资医院的投资规模、所占股份、贷款与投资资金的比例等等规定也限制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的发展。
与政策的严格限制相对应的,政府在改革开
放的过程中,一些政策的滞后也给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带来难题。
北京和睦家医院发展事务部总监盘仲莹女士说:
“我们在医院的日常经营中会碰到很多问题,而这些问题对公立医院来说可能根本不是问题。
比如计划免疫问题,营利性医院不在免疫的计划之内,我们从正规的渠道得不到疫苗。
但外国人在中国生小孩也需要做免疫计划,传染病不会因为你是外国人生的孩子就不把疾病传染给社会。
大量流动性的外国人群,他们的免疫计划怎么办?这是一个开放过程中思维的滞后带来的问题。
”
(四)人才的匮乏
如患乳腺癌以后做了摘除手术以后,患者需要临床心理咨询师配合医生一起做治疗。
涉外临床心理咨询师及涉外营养师等职业的上岗培训、管理登记方面的政策制度的缺失,制约了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的人力资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