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的审理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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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处理现状分析

医疗纠纷处理现状分析

医疗纠纷处理现状分析医疗纠纷处理,是指在医疗活动中,因诊断、治疗、护理、用药等方面发生医疗纠纷后,对有关纠纷进行调查、处理、评估和追责的程序。

医疗纠纷处理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医疗卫生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可持续发展。

然而,我国现在的医疗纠纷处理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法律制度不够健全我国《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医疗纠纷调解条例》等文件虽然对医疗纠纷调解、赔偿制度进行了相应规定,但是在实际中并没有完善,未能真正解决医疗纠纷。

一方面,由于医疗纠纷案件涉及到多个部门的联动处理和事关法律、医学、社会等方面的问题,造成了处理程序的错乱、积极性不高等现象;另一方面,法律制度的不完善还表现在对医患关系的监督和调节不够,而医患关系的紧张是引发医疗纠纷的主因之一。

二、责任难明在处理医疗纠纷的过程中,责任主体的界定往往是一个技术性难题,同时也是医疗纠纷处理中一个突出的问题。

对于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责任,涉及到医疗人员的专业水平、医疗设备的质量、药品品质等多个方面因素,因此,责任难明时有发生。

此外,还有一部分医疗纠纷的处理还面临着鉴定机构的缺乏或者鉴定机构的水平不高等问题,造成了医疗纠纷的处理高成本、低效率。

三、与社会期望不符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对医疗纠纷的期望逐渐加大,而目前我国医疗纠纷的处理结果,往往是医疗机构追究不了责任,而对于患者,赔偿给予不足,处理结果就显得不能符合社会的期望。

这也是导致医患关系不和谐、甚至离心离德的重要原因之一。

四、调解效果难以保障在医疗纠纷处理中,调解是处理医疗纠纷的一种重要形式。

但是,在实际调解过程中,可能会涉及到过于复杂的医学知识和法律法规,调解的效果往往难以保障。

同时,也存在着一些个体化的问题,如处理结果可能会对不同患者产生不同的影响等情况,这在一定程度上也会降低调解的效果。

总之,虽然我国政府一直在加强医疗纠纷的处理工作,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加强审查和监管来解决。

首先,应该加强法律制度的建设和完善,使得医疗纠纷能够在有关法律制度规定下,得到迅速、公正和持续的处理。

我国医疗纠纷的现状及解决途径

我国医疗纠纷的现状及解决途径

我国医疗纠纷的现状及解决途径
一、我国医疗纠纷的现状
在当今时代,医疗纠纷的发生及发展已经成为一个非常普遍的现象,
它不仅涉及到当事人的利益,也引发了社会问题。

我国医疗纠纷现状的主
要特征如下:
(1)诉讼费用较高:在当前的法律环境下,多数当事人普遍认为,
由于应诉方需要支付诉讼费用,特别是在医疗诉讼中,诉讼费用由当事人
承担,这是一个非常沉重的经济负担,因此,许多病人放弃了维权的权利。

(2)双方所存在的不平等地位:有时,当事人中的一方实力与另一
方实力相差很大,甚至可能是一种失衡的不平等关系,这加剧了较弱一方
当事人的困境,也使得解决医疗纠纷变得更加复杂。

(3)医患互不信任:近些年来,医患信任缺失,这在一定程度上也
是对医疗纠纷发生增高的原因,医患双方往往无法以建设性的态度保持和
谐的关系,从而也使得医疗纠纷更加难以解决。

二、解决医疗纠纷的途径
面对当前医疗纠纷的发生,我们应当采用多种有效的措施,维护医患
双方的权利,实现和谐的医患关系。

(1)规范医疗行为和发展权威检查机制:对于解决医疗纠纷,最重
要的是要规范医疗行为,对医疗行为不当的行为要及时进行纠正。

浅析医疗纠纷案件审理难点及对策建议

浅析医疗纠纷案件审理难点及对策建议

浅析医疗纠纷案件审理难点及对策建议随着医疗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的卫生水平也得到大幅提升。

然而,医疗纠纷事件仍然时有发生。

医疗纠纷是指医疗服务过程中发生的医患双方之间因治疗效果、费用纠纷、责任认定等纠纷问题所引发的争议。

医疗纠纷的处理涉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具体实践,难点个多,同时也对法律机构、医疗行业、患者本身都提出了一定的挑战。

本文将分析医疗纠纷案件审理难点及对策建议。

一、医学专业知识的认定与运用难点医疗纠纷案件的审理需要运用大量的医学专业知识。

由于医疗行业本身的特性,患者往往难以了解自身病情和医学知识,因此,面对医疗纠纷案件时,他们难以理解一些专业术语或当中的医学细节,甚至不知道如何质疑医疗专业人员的行为。

同时,对于法官而言,也往往会因为医学专业知识的缺乏难以判定责任。

解决这一问题的对策是,要求在医疗纠纷案件审理时,要请相关医学专家解答当中的医学问题,并将其专业解释带入判决当中。

同时,法院也需要建立签约专家制度,明确医学专家的权力与职责。

二、责任的界定,以及卫生管理体制的规范化建设在医疗纠纷案件的处理中,责任的界定是重要的难点。

当患者、医疗机构、医生等多方身份交错时,如何确定责任是一项复杂且难以准确处理的问题。

同时,对于包括医院管理在内的卫生管理体制,存在管理缺陷的情况也会导致医疗纠纷频发。

对于这一难点,建议在责任的划分方面要更为具体、明确,划定相关责任范围和标准,建立子责任划分体系,实行行业管理化、规范化建设,确保责任的确定性和医院管理的完善化。

三、决策合理性的评价和医改法律制度的完善医疗纠纷案件的处理中,决策合理性也是一个难点。

对于针对法官的判决是否合理,有关部门的评判非常重要。

然而,目前我国的医疗行业仍然存在着诸多缺陷,导致医疗纠纷越来越多,关于法律制度的完善也是至关重要的。

在对于这一问题的对策中,建议加强对法官的专业培训,提高其医疗专业知识,将决策更具合理性。

同时,加强医改法律制度建设,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和规范,提高医疗行业对于法律事件的防范意识。

医患纠纷案件审理的现状、问题及对策(一)

医患纠纷案件审理的现状、问题及对策(一)

医患纠纷案件审理的现状、问题及对策(一)近年来,随着国务院351号令颁布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最高法院同步颁发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两个法规性文件的施行,以及人们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不断增强,导致近年来医患纠纷案件呈明显上升趋势。

如何应对新形势下医疗纠纷案件的审判工作成为摆在审判人员面前的重要课题。

本文拟通过对当前本院医疗纠纷案件审理现状的分析,发现其中困扰审判的问题,尝试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一、我院医疗纠纷案件审理的现状针对我市一些主要医疗单位相对集中在北关区的现实,北关区法院医疗纠纷案件的审理现状在很大程度上反映我了我市该类案件的审理现状。

2003—2005年,北关区法院累计受理医患纠纷案件72件,其中,2003年19件,2004年23件,2005年30件。

以医疗事故为案由23件,以民事侵权为案由的42件,其他案由7件。

从结案的情况看,在医疗事故案件中,患方的胜诉率为60%,医院方的胜诉率为40%;在民事侵权医疗纠纷案件中,患方的胜诉率为70%以上,院方的胜诉率为30%.医疗纠纷案件审理的期限平均为6个月以上。

二、案件审理中遇到的问题(一)医疗纠纷案件的审理亟待立法规范。

由于我国在医疗纠纷案件的立法方面相对滞后,加上医疗纠纷类案件属于损害赔偿案件一类新型案件,多年来法律只是原则地为审理此类纠纷提供依据。

在多年的工作实践中,法院审判人员大多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之规定,即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互相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医疗纠纷的诉讼是平等主体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安全发生纠纷而起诉的案件,从纠纷主体看,是医患双方,其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从纠纷性质来看,是当事人认为医疗单位的医疗行为损害了人身健康而要求追究责任或赔偿损失或减轻医疗费用,属平等主体之间人身关系发生的纠纷,应为民事诉讼受理范畴。

2024年医疗纠纷总结分析及改进措施

2024年医疗纠纷总结分析及改进措施

2024年医疗纠纷总结分析及改进措施随着社会的发展,医疗纠纷问题逐渐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

2024年,医疗纠纷问题在我国依然居高不下。

本文将对2024年医疗纠纷问题进行总结分析,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首先,我们需要分析2024年医疗纠纷问题的主要原因。

根据统计数据显示,医疗纠纷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1. 医务人员技术能力不足。

由于医学知识的更新换代速度较快,一些医务人员的专业知识跟不上时代的变化,导致技术能力不足,容易出现过错。

2. 医疗设备不完善。

目前,我国医疗设备的水平相对较低,一些医疗机构没有更新、维护设备的能力,导致使用的设备问题较多,增加了医疗事故的风险。

3. 医疗机构管理不善。

一些医疗机构存在管理不善的问题,导致医务人员能力不齐,工作效率低下,从而增加了医疗纠纷的发生率。

4. 患者权益保护意识低。

一些患者对自身权益的保护意识较低,对医疗纠纷的风险认识不足,造成纠纷后无法得到有效解决。

基于以上问题,我们可以提出以下改进措施:1. 提升医务人员技术能力。

加强医务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提高其技术能力和专业素养,确保医务人员跟上时代的发展。

2. 加强医疗设备的更新和维护。

医疗机构应加大对医疗设备的投入力度,及时更新设备,保证设备的正常运作和使用安全。

3. 加强医疗机构的管理。

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提高工作效率,规范医务人员行为,加强对医务人员的考核和监督。

4. 提高患者的知情权和权益保护。

加强对患者的教育,提高他们的权益保护意识,加强对纠纷的风险宣传和解决途径的指导,确保患者能够及时有效地维权。

5. 建立健全医疗纠纷解决机制。

加大对医疗纠纷的调解力度,通过有效的调解手段解决医疗纠纷,为患者和医务人员提供一个公平、公正和高效的解决渠道。

综上所述,2024年医疗纠纷总结分析及改进措施可以从医务人员技术能力、医疗设备、医疗机构管理、患者权益保护和医疗纠纷解决机制五个方面着手。

只有做好这些方面的工作,才能有效地解决医疗纠纷问题,提升医疗服务质量,保障人民的健康权益。

医疗纠纷目前情况汇报材料

医疗纠纷目前情况汇报材料

医疗纠纷目前情况汇报材料近年来,医疗纠纷事件时有发生,给医疗行业和患者带来了一定的困扰。

为了及时了解医疗纠纷的情况,现将医疗纠纷目前情况进行汇报如下:一、医疗纠纷事件概况。

1. 医疗纠纷事件频发,涉及范围广泛,包括医疗事故、医患纠纷、医疗误诊等多种情况。

2. 医疗纠纷事件造成的后果严重,不仅对医疗机构的声誉和医生的专业形象造成影响,还会给患者带来身心的双重伤害。

3. 医疗纠纷事件的处理方式多样,包括医院内部调解、司法诉讼等多种途径,但效果参差不齐。

二、医疗纠纷事件的原因分析。

1. 医疗纠纷事件的发生与医疗服务质量密切相关,医护人员的专业水平、医疗设备的质量、医院管理的规范程度等都可能成为医疗纠纷事件的导火索。

2. 患者对医疗服务的期望值不断提高,对医疗纠纷事件的容忍度也在降低,一些轻微的医疗事故也可能演变成纠纷事件。

3. 医疗纠纷事件的处理方式和机制不够完善,导致一些纠纷事件难以有效解决,加剧了医患矛盾。

三、解决医疗纠纷事件的对策建议。

1. 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加强医护人员的专业培训和技能提升,完善医疗设备和医院管理,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

2. 建立健全的医疗纠纷调解机制,加强医疗纠纷事件的调解和协调工作,尽可能化解纠纷,减少司法诉讼的发生。

3. 提高患者对医疗服务的满意度,加强医患沟通,提高患者对医疗纠纷事件的容忍度,避免一些小事变成大问题。

4. 完善医疗纠纷事件的监管机制,加强对医疗机构和医生的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医疗纠纷事件,保障医疗安全。

四、医疗纠纷事件的未来展望。

医疗纠纷事件的发生是不可避免的,但我们可以通过不懈努力,减少医疗纠纷事件的发生,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增强医患沟通,完善医疗纠纷事件的处理方式和机制,最终实现医患和谐共处,共同促进医疗事业的健康发展。

以上是对医疗纠纷目前情况的汇报,希望相关部门和医疗机构能够引起重视,共同努力,有效解决医疗纠纷问题,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安全、放心的医疗服务。

对医疗纠纷现状的分析及防范对策

对医疗纠纷现状的分析及防范对策

对医疗纠纷现状的分析及防范对策1 医疗纠纷产生的原因1.1 医方原因1.1.1 由于差错事故引发医疗纠纷:由于医方技术原因或因粗心大意,不负责任,不遵守诊疗常规,确有差错事故发生,但医务人员过多考虑自身的利益,对差错事故采取遮掩、回避、推卸责任,引起患者和家属的强烈反感;或者医院领导在处理这类问题时不主动、不及时、不善管或不敢管,致使患者及家属感到医院无诚意解决问题;或者由于医患双方对差错事故的处罚力度、赔偿额度不能达成共识,由于各种原因患方提出的要求医方不能满足均可导致患方采取过激行为,扩大事态,引发纠纷。

1.1.2 医方解释不周,不及时通报病情:由于个体差异,对同一药物,特别是新药,在相同剂量下不同患者药效反应不一样,或体内一些重要脏器、神经、血管发生解剖变异可能导致意外损伤而用药前或术前谈话没有讲明;有些医生忽略了向危重患者的家属交待清楚病情,当患者突然死亡后,家属从心理上不能接受,认为是医方诊疗失误所致,凡此种种均可引起医疗纠纷。

1.1.3 医德医风不良:医务人员对患者的态度生、冷、硬、推,不积极主动拉近医患关系,对患者及其家庭所提出的各种疑问不屑解答或解答时语言生硬;有的医务人员为了拿“回扣”,滥用不必要的贵重药品,加重患者经济负担,使医务人员的形象受到极大损害,患者由此产生不信任心理,一旦出现不良后果,尽管并无医疗护理过失,但患者及家属将其联系起来而引发纠纷。

1.1.4 医方内部关系不协调:医院之间、科室之间、医生之间、医护之间,由于种种矛盾,相互指责、推诿患者,推卸责任或学术上意见不统一,专家学者之间对同一问题解释不一均可引起医疗纠纷。

1.2 患方原因1.2.1 经济利益驱动:有的人为了“捞一笔”或拒付医疗费而找借口,在医方有错时,夸大医方失误,索取过高赔偿,在医方无错时,故意曲解医护人员对病情的解释,甚至无端制造医疗纠纷,采取冲砸医院的粗暴行为,向医院施加压力,以达到索取赔偿的目的。

医疗纠纷现状及其解决方法

医疗纠纷现状及其解决方法

医疗纠纷现状及其解决方法医疗纠纷是指医患之间出现的争执和矛盾,常常涉及到医疗质量、医疗费用、医患沟通等问题。

随着医疗水平和医疗服务需求的提高,医疗纠纷也逐渐增多,给医疗卫生系统和社会带来诸多困扰。

下面将探讨医疗纠纷的现状以及解决方法。

首先,医疗纠纷的现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医疗质量问题:医院和医生的专业水平不一,存在一定的差异。

由于医生的错误判断、操作不当等原因,可能产生医疗事故和纠纷。

2.医患沟通问题:医生和患者之间的沟通不畅,导致患者对医疗过程和治疗结果产生疑虑和不满。

患者在得不到满意答复的情况下,往往会产生投诉和纠纷。

3.医疗费用问题:部分医院和医生存在收费过高、乱收费等问题,导致患者不满,引发医患纠纷。

解决医疗纠纷的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完善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全面、科学的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强化医院和医生的继续教育培训,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

2.加强医患沟通:医生应加强与患者的沟通,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解答患者的疑虑和问题。

另外,还可通过设立患者投诉意见箱、开设医患沟通平台等方式,促进医患之间的良好沟通。

3.强化医疗纠纷调解机制:建立健全的医疗纠纷调解机制,设立专门的调解机构,为医患提供快速、公正、便捷的纠纷解决渠道。

此外,可以采用第三方调解、调查等方式来解决医疗纠纷,增加公正性和客观性。

4.加强医疗信息公开:通过加强医疗信息公开,提高医院和医生的透明度,使患者对医疗服务有更深入的了解。

可以通过官方网站、医院公告栏等途径,定期公布医院和医生的评价、投诉情况等信息。

5.加强医疗法规建设:加强医疗法规的建设和完善,对于医患之间的权益保护有重要作用。

同时,可以加大对医疗纠纷中涉及的刑事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对违法行为进行严厉制裁。

以上就是医疗纠纷的现状及其解决方法的一些思考。

随着医疗技术的进步和医疗服务水平的提高,相信医疗纠纷问题将会得到有效解决,医患关系也将更加和谐。

医疗纠纷现状及其解决方法

医疗纠纷现状及其解决方法

医疗纠纷现状及其解决方法医疗纠纷是指患者在医疗过程中对医生或医疗机构的行为产生不满,引发矛盾纠纷的情况。

医疗纠纷的发生不仅严重损害了患者的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也对医疗机构和医生的形象和声誉造成了不良影响,甚至会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

针对医疗纠纷的现状,我们需要通过制定相关政策和加强法律监管来解决这个问题。

目前,医疗纠纷频繁发生的原因有很多,最主要的原因是医疗行业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医患关系紧张。

患者在求医过程中常常感到医生缺乏沟通和关心,医生则抱怨患者不理解和不配合治疗。

其次,医疗机构管理不规范。

一些医疗机构为了追求利润,忽视了医生职业道德和患者权益,导致医疗质量下降。

此外,医疗技术和设备水平不同,医生的专业水平和治疗效果也参差不齐,这也为医疗纠纷的发生埋下了隐患。

针对医疗纠纷的解决方法,可以从多个层面来考虑。

首先,加强医患沟通。

医生应该在诊断和治疗过程中给予患者充分的解释和沟通,让患者了解病情和治疗方案。

患者也应该主动与医生交流,提出自己的疑问和需求。

其次,改善医疗机构管理。

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完善的医疗质量评估体系,对不合格的医疗机构进行整顿甚至关闭。

加大对医生的培训和考核力度,提高医生的专业水平和医疗质量。

再次,加强法律监管。

加强对医疗机构和医生行为的法律监督,对违法行为和医疗事故进行严肃处理,为受害者提供公正的赔偿。

此外,还应该建立健全的医疗纠纷调解机制,通过调解解决纠纷,减少法律诉讼。

要达到上述的解决方法,需要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

政府应加大对医疗行业的投入,提高医疗资源的配置效率,推动医疗行业的规范化和专业化发展。

同时,也要加强对医疗机构和医生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医疗机构和医生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来提供医疗服务。

社会各界应加大对医疗纠纷的关注和监督力度,通过舆论监督和社会评议等方式来推动医疗行业的改革和提高。

总之,医疗纠纷是一个复杂而严重的问题,需要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来解决。

医疗纠纷现状及其解决方法

医疗纠纷现状及其解决方法

医疗纠纷现状及其解决方法医疗纠纷是指因医疗服务质量问题,医患双方产生的纠纷。

随着医疗水平的提高和人们健康意识的增强,医疗纠纷问题也逐渐凸显出来。

医疗纠纷的现状及其解决方法如下:一、医疗纠纷的现状:1.案件数量的激增:近年来,医疗纠纷案件的数量呈现快速增长的趋势。

据统计,医疗纠纷案件占总案件的比例不断上升。

2.矛盾激化的症结:医疗纠纷的矛盾主要体现在医患双方的利益冲突上。

患者追求医疗质量和医疗权益,而医生追求职业尊严和合理收入。

这种利益矛盾常常导致患者和医生之间的矛盾不断升级,甚至演变成医患关系的对立。

3.司法效果不佳:医疗纠纷案件中,有相当一部分诉讼结果是不满意的。

一方面,患者觉得赔偿赔偿金额不合理、难以获得公正判决,另一方面,医生或医院也不满意判决结果。

司法效果不佳导致医疗纠纷无法得到有效解决,不仅增加了患者权益的维护难度,也影响了医疗行业的信誉度。

二、医疗纠纷的解决方法:1.加强医学伦理教育:医学伦理教育是预防和解决医疗纠纷的重要途径。

通过加强医学伦理教育,医生能够更好地理解患者的权益,提高医护人员的专业水平和医疗服务质量,避免与患者发生不必要的矛盾。

2.推行医患沟通机制:医患之间的沟通是解决医疗纠纷的关键。

建立健全的医患沟通机制,通过及时、有效的沟通,可以避免很多纠纷的发生。

医疗机构可以开设医患沟通课程,并建立专门的医患沟通协调机构,加强双方之间的沟通和了解。

3.完善医疗纠纷处理机制:医疗纠纷处理机制需要完善,健全纠纷处理程序和机构设置。

建立仲裁、调解和仲裁制度,推动患者和医生之间纠纷解决的便捷化和公正性。

同时,相关部门还应加大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力度,加强对医疗机构的质量监测和评估。

4.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是预防医疗纠纷的关键。

医疗机构应加强对医生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医生的专业水平和责任意识。

同时,还应加强医疗质量控制和评估,及时纠正工作中的问题,提高医疗机构的整体服务质量。

5.加大法律援助力度:对于患者来说,他们在纠纷解决中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相对弱,因此需要加大法律援助力度。

医疗纠纷现状及其分析

医疗纠纷现状及其分析

医疗纠纷现状及其对策分析近年来国内医疗纠纷愈演愈烈,表现为数量激增、矛盾尖锐、索赔高额、处理困难。

医疗纠纷的处理成为医患双方和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心中的痛”,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的一大焦点问题。

由于医疗工作的特殊性与人体本身的复杂性等原因使医疗纠纷难以避免,只是在不同的时期、不同的医疗机构及其不同的医务人员中发生医疗纠纷的多少和大小有所区别而已,所以在发生医疗纠纷以后如何合理、合法、有序、有效地处理,成为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十分关注的课题。

1、医疗纠纷的现状1.1医疗纠纷数量激增,索赔高额医疗机构每年发生医疗纠纷数量绝对高于医疗事故数量,而且医疗纠纷的赔偿总金额要远远高于医疗事故赔偿总金额。

1.2医疗机构自行解决了大部分的医疗纠纷。

1.3医疗机构在医疗纠纷处理中承受了巨大的压力1.4患方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医疗事故争议行政处理的案件呈现逐年下降趋势1.5医疗事故行政调解途径名存实亡1.6患方在医疗纠纷处理过程中对病历的真实性,提出疑义的增多病历中所反映的信息是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与医疗侵权诉讼最为关键的证据。

而临床上部分医务人员没有充分认识到病历的法律重要性,随意涂改、伪造,是使患方在发生医疗纠纷以后,对于病历记载内容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产生怀疑,特别是对病历中的医护人员书写的医嘱时间与内容、医护人员的签名等的怀疑最多,成为导致患方不满的重要原因,也成为影响患方进一步走正规途径解决医疗纠纷的重要原因之一。

1.7 患方选择司法途径解决医疗纠纷呈增加趋势2、医疗纠纷发生的原因2.1医方因素服务态度方面:服务不到位,意识淡漠,语言随便,工作漫不经心,缺乏同情心和责任感,言谈举止缺乏科学性、艺术性,造成医患关系紧张。

医疗业务技术方面:少数医务人员违反医疗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未严格遵守首诊负责制,不按专科收治病人,影响治疗、延长或延误患者的康复。

医患沟通方面:部分医务人员在使用贵重药品和进行大型项目检查时,尤其是手术前与病人或家属谈话交待不详细,甚至于未履行有关签字手续。

医疗纠纷处置现状、存在问题与对策研究

医疗纠纷处置现状、存在问题与对策研究

医疗纠纷处置现状、存在问题与对策研究
我国目前的医患关系十分紧张,医疗纠纷逐年上升的趋势成为困扰医疗机构正常运行的难题,并直接影响了社会稳定与有序发展。

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为了调解日益增多的医疗纠纷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未取得较好的成效。

本文从医疗纠纷的现状出发,运用危机管理理论和社会冲突理论,并使用文献研究法、实证研究法、比较分析法、归纳总结等研究方法,剖析存在问题及产生原因:一是政策法规不健全,医疗纠纷处置中缺少法律支持;二是医疗机构在诊疗活动中存在医
疗缺陷,导致医疗纠纷处置陷于危机;三是医疗费用过重,加大了医疗纠纷处置的难度;四是社会诚信不足,医患之间矛盾加剧,致使医疗纠纷演变成“医闹”;五是处置医疗纠纷的工作人员处置能力有限,无法及时妥善解决医疗纠纷。

同时借鉴国内外运行较成功的医疗纠纷处置方法,进行相关对策研究,包括健全法律法规,提升医疗质量水平,健全医疗保障体系,健全社会诚信体系,建立医疗风险基金等。

医疗纠纷现状及其解决方法

医疗纠纷现状及其解决方法

医疗纠纷现状及其解决方法医疗纠纷是指医疗行为与患者权益之间发生的争议或冲突。

随着医疗水平的提高和患者对医疗服务要求的增加,医疗纠纷日益突出。

本文将分析医疗纠纷的现状,并提出相关解决方法。

医疗纠纷的现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医疗纠纷的种类日益增加。

随着医疗技术的发展,医生与患者之间的权益关系更加复杂,医疗纠纷的种类也变得多样化。

其中包括医疗过错纠纷、医疗合同纠纷、医患争议等。

其次,医疗纠纷的数量呈现上升趋势。

据统计,近年来我国每年的医疗纠纷案件都在持续增加。

这主要是由于社会经济发展、人口老龄化等因素导致医疗需求量增加,加之患者对医疗服务质量要求提高,医疗纠纷的发生频率逐年增加。

再次,医疗纠纷的解决面临困难。

目前,我国的医疗纠纷解决机制相对不完善,解决医疗纠纷往往会消耗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同时,缺乏有效的调解机构和专业人员,使得医疗纠纷的解决变得更加困难。

针对以上问题,应采取以下解决方法:首先,完善医疗纠纷解决机制。

加强对医疗纠纷的预防与处理工作,建立健全纠纷解决机构,提高医疗纠纷的处理效率。

同时,推动医疗机构建立风险管理和投诉处理机制,提高对医疗纠纷的应对能力。

其次,加强患者权益保护。

加强对患者权益的法律保护力度,完善患者权益维护机制,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在医疗过程中,加强患者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隐私权的保护,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

再次,提高医疗质量管理水平。

加强医疗机构的质量管理,引入国际先进的医疗质量管理标准和评估体系。

建立完善的医疗风险管理制度,加强对医生和医疗机构的绩效考核,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性。

最后,加强医患沟通与信任建立。

患者与医生之间的良好沟通和信任是预防医疗纠纷的重要因素。

医生应提高沟通能力,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主动为患者提供必要的医疗信息。

患者也应积极与医生合作,相互尊重,建立良好的沟通和信任关系。

综上所述,医疗纠纷的现状严峻,但是通过完善医疗纠纷解决机制、加强患者权益保护、提高医疗质量管理水平和加强医患沟通与信任建立,可以有效缓解和解决医疗纠纷问题。

《医疗纠纷现状及其分析5篇》

《医疗纠纷现状及其分析5篇》

《医疗纠纷现状及其分析5篇》第一篇:医疗纠纷现状及其分析医疗纠纷现状及其对策分析近年来国内医疗纠纷愈演愈烈,表现为数量激增、矛盾尖锐、索赔高额、处理困难。

医疗纠纷的处理成为医患双方和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心中的痛”,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的一大焦点问题。

由于医疗工作的特殊性与人体本身的复杂性等原因使医疗纠纷难以避免,只是在不同的时期、不同的医疗机构及其不同的医务人员中发生医疗纠纷的多少和大小有所区别而已,所以在发生医疗纠纷以后如何合理、合法、有序、有效地处理,成为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十分关注的课题。

1、医疗纠纷的现状1.1医疗纠纷数量激增,索赔高额医疗机构每年发生医疗纠纷数量绝对高于医疗事故数量,而且医疗纠纷的赔偿总金额要远远高于医疗事故赔偿总金额。

1.2医疗机构自行解决了大部分的医疗纠纷。

1.3医疗机构在医疗纠纷处理中承受了巨大的压力1.4患方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医疗事故争议行政处理的案件呈现逐年下降趋势1.5医疗事故行政调解途径名存实亡1.6患方在医疗纠纷处理过程中对病历的真实性,提出疑义的增多病历中所反映的信息是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与医疗侵权诉讼最为关键的证据。

而临床上部分医务人员没有充分认识到病历的法律重要性,随意涂改、伪造,是使患方在发生医疗纠纷以后,对于病历记载内容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产生怀疑,特别是对病历中的医护人员书写的医嘱时间与内容、医护人员的签名等的怀疑最多,成为导致患方不满的重要原因,也成为影响患方进一步走正规途径解决医疗纠纷的重要原因之一。

1.7患方选择司法途径解决医疗纠纷呈增加趋势2、医疗纠纷发生的原因2.1医方因素服务态度方面。

服务不到位,意识淡漠,语言随便,工作漫不经心,缺乏同情心和责任感,言谈举止缺乏科学性、艺术性,造成医患关系紧张。

医疗业务技术方面。

少数医务人员违反医疗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未严格遵守首诊负责制,不按专科收治病人,影响治疗、延长或延误患者的康复。

医患沟通方面。

部分医务人员在使用贵重药品和进行大型项目检查时,尤其是手术前与病人或家属谈话交待不详细,甚至于未履行有关签字手续。

医疗纠纷现状及其危害分析汇总三篇

医疗纠纷现状及其危害分析汇总三篇

医疗纠纷现状及其危害分析汇总三篇医疗纠纷现状及其危害分析 1一、协商。

医患双方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双方签订协议书,可以办理公证或律师见证,并报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二、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

当事人应当提出书面申请,并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提出。

二、向人民__。

医疗纠纷可以不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处理,直接向人民__提__讼,以侵权为案由的,诉讼时效为1年,以违约为案由的,诉讼时效为2年,均自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

另外还有调解(第三方__下协商解决)、仲裁(双方同意仲裁)等医疗纠纷处置方法。

(一)具体的处置方法和途径情况如下1、诉讼。

严格的诉讼程序、最高的权威裁判和国家__力的保证等因素使得诉讼在医疗纠纷的解决中始终占据着核心的地位。

2、行政裁决。

即是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

在2002年《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出台之前,由于医疗纠纷的民事性质定性在法律上未予明确,绝大部分医疗纠纷的解决方式都是采用的行政裁决。

3、和解。

即是协商。

和解是成本最低的一种解决方式,医患双方都应优先考虑。

和解的实现建立在一个重要的基础之上,就是纠纷主体对相关事实和权益的处置规则的认识趋同。

也正是由于现实__这一基础未能很好形成,导致和解的成功率较低。

私权观念、交易常识、平等意识、自我需求等等观念的匮乏,导致医方对自身__义务理解不清,患方没有形成理性的就医观念,结果是当事人不选择和解,或者说就是没有适用和解的基础。

4、仲裁。

由于仲裁员的选任的特殊性,即可以有法律专家又可以有医疗专家共同组成仲裁庭处理纠纷,两个专业的结合使纠纷解决更具效率。

医疗纠纷现状及其危害分析 2医疗纠纷的危害是巨大而深远的,无论是何种类型的医疗纠纷,都将给医患双方带来许多负面影响甚至危害。

1、就患者而言,医疗纠纷往往需要牵扯很大的精力、财力;反复的回忆、复述不幸的事情也会给患者造成精神上的痛苦;此外,在情绪激动时采取的过激行为造成社会危害的还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医疗纠纷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医疗纠纷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医疗纠纷是指医患之间发生的因医疗行为而产生争议的问题。

医疗纠纷不仅给医患双方带来了经济损失,更给医院管理和医患关系带来了一定的压力。

在医疗纠纷管理中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通过一定的对策来加以解决。

一、问题表现1.1 医疗纠纷事件频发,给医院形象和信誉造成了一定影响。

医疗事故频发不仅损害了医院的声誉,也使其在医患关系上处于被动地位。

医院的信誉受损,不仅会影响医院的患者数量和医疗质量,也会影响医生的工作积极性和医疗服务的质量。

1.2 医患之间矛盾激化,导致纠纷难以解决。

医患之间的矛盾是医疗纠纷产生的直接原因,矛盾激化往往导致纠纷的难以解决。

医患之间在交流、信任、尊重等方面存在不足,导致医患纠纷的产生。

医患之间的矛盾激化不仅会影响医院的正常工作秩序,也会影响医院的声誉和信誉。

1.3 医疗纠纷处理流程不够完善,导致纠纷难以化解。

医院在处理医疗纠纷时,流程不够完善,导致纠纷难以化解。

在纠纷发生后,医院在处理上存在着不公正、不透明的现象,导致纠纷难以化解。

医院在处理医疗纠纷时,应该建立一套完善的处理流程和机制,确保医患之间的权益得到保障。

二、对策建议2.1 完善医院内部管理体系,改善医疗服务质量。

医院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内部管理体系,加强对医疗服务的质量管理,确保医疗服务的安全可靠。

医院应该加强对医生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医生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从根本上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

2.2 加强医患交流和信任,改善医患关系。

医院应该加强医患之间的交流和信任,建立起良好的医患关系。

医院可以通过举办医患交流培训班、开展医患交流活动等方式,增进医患之间的了解和信任,有效化解医患纠纷。

2.3 健全医疗纠纷处理机制,保障医患合法权益。

医院应该建立一套完善的医疗纠纷处理机制,确保医患之间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在处理医疗纠纷时,医院应该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相关程序进行处理,确保公正、透明,有效化解医疗纠纷。

2.4 加强医疗纠纷预防意识,降低医疗事故发生率。

医疗投诉及医疗纠纷方面存在的问题

医疗投诉及医疗纠纷方面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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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医疗损害赔偿案件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纠纷表现形式多样,涉诉案由种类繁多
同一案件,一审和二审的案由不一,如一审是人身损害赔偿,二审却是医疗事故损害。同类案件案由多样,在江苏省高院抽查的100件案件中,却出现人身损害赔偿、医疗赔偿、医疗事故赔偿、医疗意外死亡纠纷、医疗事故损害赔偿、医疗纠纷、医疗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医疗损害赔偿、医疗服务合同、医疗合同纠纷10个案由[iii]。案件的案由应当准确反映法律关系的性质,是当事人争执焦点与法院审判对象的简单概括。所以,一个准确的民事案件案由,应当包含两方面内容,一方面要反映纠纷的基础法律关系,另一方面要反映当事人争议的焦点。《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将医患纠纷类案由确定为“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如前文所述,医疗事故这一概念,不能全面体现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医疗损害的法律含义,它实际缩小了医患类纠纷的范围。由于医患纠纷存在着违约和侵权的竞合(将在下文详述),在确定案由时要根据当事人选择的不同诉因,分别确定案件案由,如当事人选择了违约之诉,应确定为医疗服务合同纠纷;如当事人选择了侵权之诉,则应确定为医疗损害赔偿纠纷。
医疗纠纷的审理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 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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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医疗纠纷的现状及其原因分析
“医本仁术”,古往今来,医务人员承担着救死扶伤的重大使命,享有悬壶济世的盛誉。现实生活中日益增多的医疗诉讼使医疗陷入了困境。据中国消费者协会统计,1996年至1998年三年间,直接收到有关医疗纠纷的书面投诉总计328件,1996年收到的医疗投诉每月平均2.64件,1997年10.17件,1998年11.75件,1999年的前4个月升至22.25件。在3年多的时间内,这一数字增长幅度接近10倍。[i]美国一份权威机构的统计报告称,美国每年因为医疗损害致死的人数平均在4.4 万至9.8万之间,位于车祸、乳癌和艾滋病之前成为美国人第八大死因[ii]。医疗纠纷案件的数量也逐年增加,以徐州中院为例:2003年为67件,2004年82件,2005年仅上半年就为67件,相当于2003年全年的件数。这些案件包括涉及各大医院、农村卫生院、卫生室及非法行医的案件。依照上诉率15%计算,全市基层法院受理的一审医疗纠纷约为:2003年447件,2004年546件。案件数量上升趋势非常明显。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社会文明的进步,权利意识的高涨和的色彩,医生也具有崇高的地位,人们权利意识淡薄,当损害发生后,患者及其家属会认为自己的不幸是命运造成的,根本考虑不到医方的责任。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世界的趋势是强调法制和人权,各国莫不如此。我国进入上世纪九十年代后也相继建立各种法律制度加强对公民权利的保障。在此背景下,公民的法律观念和权利意识得到空前提高。纠纷发生后,患者及其家属不再像过去那样被动地听从医护人员的支配,而是寻求各种途径对自己的权利进行救济。
参考文献:
[i]姚世新;< 医疗纠纷,投诉多解决少》,《中国保险报》1999年8月17日。
[ii]《医疗事故:可怕的灾难》,载《南方周末》1999年12月24日。
[iii]江苏省高院民一庭:《关于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调查报告》,《人民司法》2002年第10期
[iv]蒋德海:《关于〈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实践思考》,载《法律适用》2002年第11期,第53-56页
(三)案件事实复杂,专业性强,鉴定结论往往难以采信
医疗纠纷案件的法律真实与客观真实较难统一。医疗纠纷案件涉及专业的医学技术问题,且大部分证据系由医院在事后单方作成,如手术记录等,患者也无法提供证人证言予以反驳,案件中的间接证据很少。因此,此类案件不同于一般的民事案件,法官难以依据一般社会经验大胆推定。另外法官不懂医学,对医疗行为是否构成医疗事故以及有无过错的事实认定主要依赖于鉴定结论,而现有鉴定体制下鉴定结论的公信度普遍不高。据统计,上海市司法鉴定中心受理鉴定的300多例医疗纠纷中,有80%的医疗鉴定被推翻[v]。审判实务中,依法理和职业性质,法官不能简单、被动地依赖鉴定结论,否则将导致司法裁判权异化。而且医疗事故鉴定结论经常性表述含糊,如“不能排除因果关系”、“有一定的间接因果关系”、“没有明显过错”或者“无因果关系,但有不足之处”等。如笔者审理的王广大等五人诉铜山县柳泉镇卫生院医疗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死者王振贤因眼部外伤到卫生院打吊水,打的药品不需皮试,在吊水过程中,王振贤死亡。经解剖,死者死因不明,在医疗事故鉴定报告书中载明:该病例不够成医疗事故,医方的诊疗行为符合医疗原则,与王振贤的死亡无因果关系。但王振贤具体因何而亡不得而知。审判实务中类似案例很多,造成当事人不信不服,法官也感到困惑不解,增加了案件审理的难度。医方、患方矛盾的尖锐也加大了法官实现利益平衡的难度。
(三)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过程中的阵痛
我国自九十年代以来,正逐步实行医疗体制改革。改革的目标是将医疗机构逐步推向市场,医疗体制改革后各方利益进行了重新分配和调整,客观上形成了医保、医药、医疗三驾分头拉车的尴尬局面。医、药各方都从自身利益考虑,对医改寄予过高期望。医保希望寻求确保收支平衡的稳定运作环境;医药希望形成价廉质优的药品销售市场;医疗希望通过改革达到以较低的费用获得较高医疗质量的目的。但由于对医疗行业的特殊性缺乏理性分析,医、药、保三方联动改革的设想在操作上缺乏沟通协调,三方在改革中普遍持观望态度,尚未形成主动改革的氛围。可以说,医疗体制改革的重点在医院,矛盾焦点在医院。医院至今未完全摆脱计划经济,面对市场经济,医院只有在历史中的福利性和现实中的营利性这样的夹缝中生存,根本无从解决“看病难和看病贵”的顽疾,致使医患矛盾越来越尖锐。
(二)医患双方诚信的缺失,使医患矛盾更加尖锐
据2006年12月26日的《现代快报》报道,为了防止在医闹中受伤,深圳市山厦医院医生护士连日来带上钢制头盔上班,炒作的同时也包含着尴尬和无奈。随着医学技术的发展,医疗高新技术的运用覆盖了内、外、妇、儿各个专科,它在减轻患者病苦,给予准确诊断、及时治疗的同时,伴随而来的是诊疗费用大幅上升。经济条件不好的病人不得不放弃使用高新技术诊治疾患,医疗工作“救死扶伤”的普遍人道主义原则难以体现。高新技术广泛应用于临床,医生对技术和设备的依赖愈来愈多,同病人的心理和情感的交流愈来愈少,医患关系淡漠。医疗技术的相对局限性和医疗行为的高风险性,尚未被充分认识。人们普遍认为,在医学科技高度发达的今天,除了极少数众所周知的绝症之外,一般病症都是可以治好的。因此,在诊疗过程中,一旦发生常识范围以外的功能和机体上的障碍、伤残或死亡时,心理上就感到难以接受,认定医院误诊误治,并做出相当强烈的反应。同时医院服务理念的转变和医德的滑坡也加大了医疗纠纷发生的可能性和处理的复杂性。
(四)适用法律不尽统一
从法律适用角度看,医疗纠纷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医疗事故侵权行为引起的医疗赔偿纠纷案件;另一类是虽不构成医疗事故,但医方存在过错和瑕疵的医疗损害赔偿案件。后一类案件的裁判依据目前各地法院存在重大分歧。有的法院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有的法院直接适用《民法通则》。执法尺度的不一,造成一样的案件不一样的处理结果,损害司法权威。此外,处理医疗纠纷案件是否适用公平责任?血液是否属于《产品质量法》规定的“产品”,输血感染案件适用严格责任还是过错责任?对此问题理论界和实务界一直争论不休。
(二)案件双方当事人矛盾突出,难以彻底化解纠纷
当今社会环境下,医患关系日益恶化,相互信任的基础关系行将崩溃,且医疗纠纷往往会发生患者伤亡事件,患者因自身掌握技术、信息的能力欠缺,缺失正常对话、质询的话语权和对通过正常途径解决纠纷的信心,情绪容易激动,矛盾易于激化,由此引发的围攻医院、伤害医生的恶性事件时见报端,尤其是患者为农村的医患纠纷时常引发的大规模冲突事件,据有关部门统计,最近三年,北京仅71家大中型医院就发生医护人员被欧事件502起,致伤残90人;1991年1月至2001年7月,湖北省发生围攻医院、殴打医护人员事件568起,398名医务人员被打,致残32人。有些地方甚至因矛盾激化导致杀人和爆炸等恶性事件。如2001年,四川省邻水县农民包某因对治疗效果不满意,在其就诊的重庆市第三人民医院制造爆炸案,造成5人死亡,35人受伤。[iv]这种情况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和医疗秩序。 同时,当事人因对立情绪突出,导致诉讼心态失衡,往往将对医院的不满转化成对法官的对立,对法院的敌视。人民法院化解矛盾、平息纠纷、维护稳定的工作难度要大于其他民事案件。
(四)新闻舆论的不当导向
新闻媒体通过揭露各种社会丑恶现象,实行新闻舆论监督,本无可厚非,但是,现代社会的新闻媒体多带有一定程度的商业性,有自身的经济利益追求,有些报道过分追求卖点、热点,观点偏激甚至片面夸大阴暗面。有些新闻工作者既不懂医,又不懂法,凭着对热点问题猎奇的职业敏感,对法律断章取义,对医疗的不良后果极力渲染,更是在本已非常紧张的医患关系和各执己见的医务界和法律界之间火上浇油。
[v]蒋德海:《关于〈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实践思考》,载《法律适用》2002年第11期,第53-56页
(作者单位:江苏省铜山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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