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审计厅关于调配人员参加审计项目等工作的通知
审计局抽调人员管理制度

审计局抽调人员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审计局抽调人员管理工作,保障抽调人员合法权益,增强抽调人员执行任务的效率和规范性,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审计局下属各单位抽调人员的管理工作。
三、抽调范围1. 审计局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抽调本局内部人员或者从外部招聘人员进行抽调;2. 抽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参加特殊项目的执行、临时工作需求等。
四、抽调程序与条件1. 抽调程序(1) 工作需求确定:审计局领导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抽调人员的范围及数量;(2) 确定抽调人员:人事部门按照工作需求确定抽调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3) 确认抽调:通过公示后,确定抽调人员名单及期限并颁发相应的抽调通知。
2. 抽调条件(1) 人员基本条件:被抽调人员必须符合担任相应岗位的条件,包括学历、工作经验等;(2) 人员意愿与征求意见:被抽调人员需签署书面意愿,且相关部门负责人需提出意见;(3) 人员培训:被抽调人员需接受相关岗位培训,确保对抽调任务有充分的了解。
五、抽调成果绩效考核1. 抽调成果考核(1) 考核指标:抽调人员的工作成果将按照相关指标进行考核,包括工作积极性、工作完成度、工作质量等;(2) 考核周期:每年进行一次抽调人员的考核,由相关部门领导进行评定。
2. 抽调绩效考核(1) 考核标准:根据抽调人员的实际工作表现以及工作成果,对抽调人员进行年度绩效考核;(2) 考核结果: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确定抽调人员的奖惩措施,包括晋升、奖金、表彰等。
六、抽调人员权益保障1. 薪酬待遇:抽调人员在执行任务期间,按照相关管理规定享受相应的薪酬待遇;2. 保险福利:抽调人员在工作期间,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享受相应的保险福利;3. 工作条件:抽调人员在执行任务期间,应当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和必要的工作保障;4. 人身安全:审计局负责提供相应的人身安全保障措施,确保抽调人员的人身安全;5. 其他权益:其他抽调人员的合法权益和利益,依据国家相关规定予以保障。
贵州省审计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审计机关统计数据质量控制考核问责办法(试行)》的通知

贵州省审计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审计机关统计数据质量控制考核问责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审计厅•【公布日期】2018.12.05•【字号】•【施行日期】2018.12.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考核评价正文贵州省审计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审计机关统计数据质量控制考核问责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市(州)审计局,贵安新区审计局,仁怀市、威宁县审计局,厅机关各处(室、中心):《贵州省审计机关统计数据质量控制考核问责办法(试行)》经中共贵州省审计厅委员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执行。
2018年12月5日贵州省审计机关统计数据质量控制考核问责办法(试行)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组织领导第三章职责划分第四章数据填报程序和要求第五章统计分析第六章统计资料第七章监督考核第六章追责问责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全省审计机关统计工作,全面提升审计统计数据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审计署审计机关统计工作管理规定》《贵州省统计工作问责暂行办法》《审计情况统计报表制度》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统计数据质量是指在开展审计工作情况和审计成果统计过程中,提供统计数据、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第三条统计数据质量标准以审计署制定的审计情况统计报告制度明确的统计指标、统计标准、统计方法等为准。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各级审计机关。
第二章组织领导第五条审计机关统计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归口管理。
省审计厅在审计署的业务指导下,主管全省审计机关的统计工作;市(州)审计局负责组织本地区审计机关和本单位的统计工作;县(市、区、特区)审计局负责本单位的统计工作。
第六条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应当设置统计岗位,明确专(兼)职管理人员具体承担本单位的统计管理工作,并保持一定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因工作需要调整专(兼)职统计管理人员的,须办理交接手续,同时将调整人员情况报上一级审计机关统计管理部门备案。
贵州省审计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审计厅关于审计工作方案编制的审定办法》的通知

贵州省审计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审计厅关于审计工作方案编制的审定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审计厅•【公布日期】2018.04.18•【字号】•【施行日期】2018.04.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贵州省审计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审计厅关于审计工作方案编制的审定办法》的通知厅机关各处(室、中心):《贵州省审计厅关于审计工作方案编制的审定办法》已经厅党组扩大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贵州省审计厅关于审计工作方案编制的审定办法2018年4月18日附件贵州省审计厅关于审计工作方案编制的审定办法第一条为保障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能,全面把握审计工作的整体部署,督促现场审计按指令进行,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和效果,规范审计权利运行,促进依法、民主、科学决策,提高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的规定,结合我厅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确定审计机关统一组织多个审计组共同实施一个审计项目或者分别实施同一类审计项目的,审计机关业务部门需编制审计工作方案。
第三条审计工作方案由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确定的牵头组织实施审计项目的业务部门负责编制。
第四条审计工作方案由编制部门根据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形成过程中调查到的审计需求、进行可行性研究的情况,开展进一步调查,对审计目标、审计范围、审计内容和重点、审计工作组织安排和审计工作要求等进行确定。
对于以前未审计或者长期未审计且业务比较复杂的项目,经审计机关批准,可以开展试审。
试审由牵头的业务部门组织实施,必要时可以抽调项目实施单位人员参加。
根据需要,可以邀请审计专业领军人才、骨干人才、相关专家以及法律顾问等对审计工作方案草案进行论证。
第五条审计工作方案的内容主要包括五个方面:(一)审计目标,即实施审计项目预期要完成的任务和结果。
贵阳市审计局关于印发《贵阳市审计局贯彻落实“审计质量巩固提升年”行动意见》的通知

贵阳市审计局关于印发《贵阳市审计局贯彻落实“审计质量巩固提升年”行动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阳市审计局•【公布日期】2023.04.10•【字号】筑审审理〔2023〕19号•【施行日期】2023.04.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审计正文贵阳市审计局关于印发《贵阳市审计局贯彻落实“审计质量巩固提升年”行动意见》的通知市评审中心、各区(市、县)审计局、局机关各处(室):《贵阳市审计局贯彻落实“审计质量巩固提升年”行动意见》已经局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2023年4月10日贵阳市审计局贯彻落实“审计质量巩固提升年”行动意见为巩固拓展“审计质量提升年”行动成果,持续提升审计质量和效率,近日省审计厅印发了《审计质量巩固提升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省厅方案,扎实开展好“审计质量巩固提升年”行动,结合贵阳市审计系统实际,制定《贵阳市审计局贯彻落实“审计质量巩固提升年”行动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要提高政治站位,精准把握新时代审计工作定位,增强审计质量“生命线”意识,大力推进研究型审计,扎实开展“审计质量巩固提升年”行动,确保审计质量巩固提升取得实效。
全市审计干部要认真贯彻省厅行动方案,不断提升审计监督质效,以高质量审计积极服务“强省会”行动,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贵阳审计系统全面贯彻落实到位。
二、强化执行举措(一)强化审计现场管理。
抓实审计现场质量控制,夯实审计质量基础。
审计组长是审计现场业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审计取证,把好审计证据事实关、定性关、法规关。
要细化审计实施方案,落实定期调度机制,做到依法审计,证据充分,结论准确。
(二)严格审计质量管控。
围绕业务部门复核、审理机构审理、审计业务会等审计质量管控关键环节抓实审计质量。
补齐短板弱项,进一步强化部门复核职责,切实发挥业务处室牵头把关作用。
继续探索完善现场审理机制,审理人员对重大疑难问题提前介入,帮助审计组理清审计思路,完善审计证据。
贵阳市审计局关于印发《贵阳市审计局审计项目审后总结办法》的通知

贵阳市审计局关于印发《贵阳市审计局审计项目审后总结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阳市审计局•【公布日期】2023.11.06•【字号】筑审审理〔2023〕40号•【施行日期】2023.11.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审计正文贵阳市审计局关于印发《贵阳市审计局审计项目审后总结办法》的通知市评审中心、局机关各处室:《贵阳市审计局审计项目审后总结办法》已经局党组会议审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贵阳市审计局2023年11月6日贵阳市审计局审计项目审后总结办法第一条为全面总结审计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和存在的不足,做深做实研究型审计,通过开展审计项目“回头看”,进一步提升审计工作质效,更好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等规定,参照《贵州省审计厅审计项目审后总结办法(试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贵阳市审计局组织实施的各类审计和审计调查项目(以下统称审计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审后总结,是指审计项目实施完成提交审计报告后,通过组织参审人员对审计全过程进行回顾、分析和思考,系统地梳理取得的成绩、成功的经验及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为今后开展类似项目提供借鉴或指南,达到提升审计能力、深化审计成果、改进方式方法、提高审计质量、推进审计实践的目的。
第四条审后总结坚持总结经验和查找问题并举的原则,主要围绕审前准备、审计实施方案、审计实施、审计质量、审计成果及运用等方面开展。
第五条审前准备方面总结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对被审计对象相关情况、行业领域政策法规及执行等调查研究的充分性、准确性。
(二)集中数据收集和分析的思路和方法,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三)审计工作方案是否科学合理、重点突出、具有指导性,明确的审计范围、内容和重点与审计目标的契合度。
(四)人力资源配置与审计项目匹配度。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审计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审计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黔府办发[2009]126号【发布部门】贵州省政府【发布日期】2009.11.16【实施日期】2009.11.1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审计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黔府办发〔2009〕126号)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贵州省审计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九年十一月十六日贵州省审计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12号)、《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黔党发〔2009〕7号),设立省审计厅,为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调整对社会审计机构审计业务质量的监督范围,不再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以外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二)加强对经济责任、关系国计民生的资源能源、环境保护和社会保障资金、境外省属国有资产、财政资金、社会捐赠资金使用效益的审计职责。
二、主要职责(一)主管全省审计工作。
负责对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我省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审计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参与起草财政经济及其相关的地方性审计法规和规章草案。
制定并组织实施全省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年度审计工作计划。
对开展的审计、调查和核查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贵州省审计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十三五”审计工作发展规划的通知

贵州省审计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十三五”审计工作发
展规划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贵州省审计厅
•【公布日期】2017.03.06
•【字号】
•【施行日期】2017.03.0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审计
正文
贵州省审计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十三五”审计工作发展规划
的通知
各市(州)审计局,仁怀市、威宁县审计局,厅各处(室、中心):现将《贵州省“十三五”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组织全体审计人员认真学习,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适应新常态、践行新理念,细化工作措施,狠抓落实,务求实效,推动审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更好地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为我省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决战脱贫攻坚,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更大贡献。
2017年3月6日。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和撤销部分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黔府函〔2016〕102号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和撤销部分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正文:----------------------------------------------------------------------------------------------------------------------------------------------------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和撤销部分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黔府函〔2016〕102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因工作需要,省人民政府决定调整和撤销部分议事协调机构。
具体名单如下:一、调整的议事协调机构(65个)1.贵州省大数据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组长:孙志刚常务副组长:秦如培副组长:XXX、慕德贵、谢晓尧2.省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孙志刚副主任:秦如培、慕德贵、孙立成3.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联席会议召集人:孙志刚副召集人:秦如培、慕德贵4.贵州省新型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黄家培5.贵州省大健康医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组长:秦如培副组长:慕德贵、刘远坤、陈鸣明、何力6.省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秦如培副组长:慕德贵、黄家培7.贵州省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秦如培副组长:慕德贵、陈鸣明、唐德智8.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秦如培副组长:慕德贵9.贵州省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召集人:秦如培副召集人:慕德贵10.贵州省工业“百千万”工程联席会议召集人:秦如培副召集人:慕德贵11.贵州省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秦如培副组长:黄家培12.贵州省草海生态保护与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秦如培常务副组长:黄家培13.贵州省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领导小组组长:秦如培副组长:黄家培14.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15.贵州省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慕德贵、陈鸣明16.贵州省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联席会议召集人:慕德贵、孙立成17.贵州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召集人:慕德贵、孙立成18.贵州省矿产资源配置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慕德贵、黄家培19.省油气化安全隐患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秦如培副组长:慕德贵20.贵州省白酒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组长:慕德贵21贵州省医药产业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召集人:慕德贵22.省军民结合产业发展协调领导小组组长:慕德贵23.省三网融合工作协调小组组长:慕德贵24.贵州省人民政府南方电网公司落实国发〔2012〕2号文件协调工作小组组长:慕德贵25.省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慕德贵26.贵州省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慕德贵27.省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指挥长:慕德贵28.省政府减轻企业负担联席会议召集人:慕德贵29.省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慕德贵30.省“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小康路行动计划联席会议召集人:慕德贵31.贵州省北斗卫星导航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组长:慕德贵32.贵州省质量兴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慕德贵33.省“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小康电行动计划联席会议召集人:慕德贵34.省“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小康讯行动计划联席会议召集人:慕德贵35.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组长:慕德贵36.贵州省铁路建设和运输领导小组组长:慕德贵37.省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指挥长:刘远坤38.贵州农经网联席会议召集人:刘远坤39.省“锦绣计划”实施联席会议召集人:陈鸣明40.省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专项建设规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孙立成41.贵州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卢雍政42.贵州旅游创新产业发展基金协调领导小组组长:卢雍政43.省开放型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召集人:卢雍政44.省加快商贸流通业改革发展联席会议召集人:卢雍政45.全省100个旅游景区建设联席会议召集人:卢雍政46.贵州省促进电子商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卢雍政47.贵州省口岸工作联席会议召集人:卢雍政48.贵州省招商引资扩大开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卢雍政49.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召集人:黄家培50.省海绵城市建设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组长:黄家培51.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组长:黄家培52.贵州省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黄家培53.省促进100个城市综合体健康工作联席会议召集人:黄家培54.贵州省100个示范小城镇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召集人:黄家培55.省“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小康房行动计划联席会议召集人:黄家培56.贵州省老楼危楼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召集人:黄家培57.贵州省生物多样性保护委员会主任:黄家培58.省低丘缓坡荒滩等未利用土地开发利用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黄家培59.贵州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黄家培60.贵州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黄家培61.贵州省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领导小组组长:黄家培62.贵州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召集人:黄家培63.贵州省湄潭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黄家培64.贵州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联席会议召集人:黄家培65.省城乡规划委员会主任:黄家培上述议事协调机构其他副组长或成员调整,由各议事协调机构结合工作需要和相关人员工作变动情况,与有关方面沟通后自行行文。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贵州省审计厅关于调配人员参加审计项目等工作的通
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贵州省审计厅
•【公布日期】2018.12.19
•【字号】
•【施行日期】2018.12.1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审计
正文
贵州省审计厅关于调配人员参加审计项目等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审计局,厅机关有关处室:
根据审计署统一部署和省厅工作安排,为统筹全省审计力量实施好相关审计项目,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严格按要求执行。
一、2018年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审计
按照审计署的统一安排部署,全国审计机关将于2018年12月下旬起组织开展“2018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审计”。
经省厅研究决定,从全省各市(州)、县(市、区)审计机关调配274名审计人员参审,所调配审计人员需熟悉社保、财政财务、金融、计算机审计等相关专业(各市(州)本级分管社保审计的副局长将担任审计组长,本组主审人员为本地区审计人员)。
相关具体要求详见附表1:2018年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调配人员计划表;参审人员所需填列基本信息情况详见附表2。
参审人员信息表请以市(州)为单位汇总上报省厅,于2018年12月20日下午17:00时前通过快传发送至社保处蔡琼(联系电话:180****5276;0851-********)。
二、2019年一季度扶贫审计
根据《审计署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财政年度审计工作总体安排及各项目审计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经厅领导研究决定,于2019年1月初至3月底,实施5个县扶贫审计,从各市(州)和县(市、区)审计局调配72人参审,其中组长和主审各4人、组员64人,具体调配人员情况详见附表3:2019年一季度扶贫审计调配人员计划表。
请各市(州)审计局于2018年12月20日下午17:00时前将抽审人员名单(格式参照附表2)通过快传发送至农业处袁飞邮箱(联系电话:
177****0613)。
三、2018年审计业务质量检查
为促进我省审计机关更好地履行审计职责,提高审计质量,规范审计行为,防范审计风险,由省厅统一组织开展2018年度审计业务质量检查,本次检查拟从全省审计机关调配业务骨干组成9个检查组,拟于2018年12月24日分赴9个市(州)开展检查,为期一周,其中从各市(州)、县(市、区)审计机关调配36名同志参加。
相关具体要求详见附表4:2018年调配人员参加审计业务质量检查计划表。
请各地按市(州)为单位统一报送参审人员信息表,于2018年12月20日下午17:00时前将抽审人员名单(格式参照附表2)通过快传发送至法规处黄立立(联系电话:180****5296;*************)。
四、请各市(州)审计局从本局及所辖县(市、区)审计局中,按照要求配齐选好参加上述省厅统一组织项目的审计人员,按时将调配人员名单报送相关联系人。
2019年第二季度扶贫审计等审计项目调配人员计划将另行通知。
执行中如有调整,省厅将及时告知各市(州)审计局。
附表1.2018年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调配人员计划表;
2.2018年全省保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审计参审人员基本信息表;
3.2019年一季度扶贫审计调配人员计划表;(略)
4.2018年审计业务质量检查调配人员计划表。
2018年12月19日附表1
2018年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调配人员计划表
附表2
2018年全省保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审计参审人员基本信息表
附表4
2018年审计业务质量检查调配人员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