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丽水市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流程
丽水市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缴退流程一、缴退流程二、流程说明:(一)保证金的缴纳1、企业到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相关表格并按要求如实填写。
(网站地址:)。
2、企业缴纳保证金需携以下材料:(1)《丽水市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缴存信息表》(附件1)一份;(2)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3)资质证书复印件一份;(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份。
3、企业携以上材料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市分行任一营业网点,向保证金专户缴纳相应数额的保证金。
(二)缴存卡的领取及项目登记1、企业携以下材料,到丽水市农民工工资支付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工资支付应急办,工资支付应急办设在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缴存卡:(1)由银行出具的缴款凭证复印件一份;(2)《丽水市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缴存信息表》一份;(3)《丽水市建筑业企业履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承诺书》(附件2)一份;(4)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5)资质证书复印件一份;(6)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份。
2、企业在丽水市范围内每取得建设项目后携以下材料到工资支付应急办办理项目登记:(1)缴存卡;(2)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3)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一份;(4)中标合同复印件一份。
(三)保证金的启用1、保证金的申请启用(1)企业符合《丽水市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管理规定》第十二条之规定,需申请启用保证金的,携以下材料到工资支付应急办申请启用保证金:①缴存卡;②经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盖章的《丽水市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启用审批表》(附件4)。
(2)经工资支付应急办审批同意后,凭《丽水市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启用审批表》和现金支票(转帐支票)到指定银行提取保证金,并在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监督下发放农民工工资。
(3)保证金启用后,企业应在15内按照原标准补足缴存。
2、保证金的应急启用(1)企业有《丽水市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管理规定》第十三条之情形,需应急启用保证金的,由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填写《丽水市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应急启用表》(附件5),提交工资支付应急办申请应急启用保证金。
建筑工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比例
建筑工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比例在建筑工程中,农民工的工资保障问题真是个大话题。
说到这个,大家可能会想,工资保证金到底是什么呢?简单来说,就是为了确保农民工的辛苦钱能及时到手,设定的一个比例。
想象一下,工地上忙碌的身影,太阳一晒,汗水淋漓,他们每天都在拼命工作,可是一想到工钱可能会拖欠,心里那叫一个忐忑。
哎,真是有苦说不出啊!工资保证金的比例通常是根据项目总造价的一定比例来设定的,这个比例不是随便定的,得经过严格的评估。
你说,这些农民工为啥要为这个担心?因为他们背后有家,有孩子。
工资没了,生活就得拐个弯,甚至一场大雨,淹了整个生活。
听说,有的地方规定工资保证金得占到合同金额的5%到10%,这样一来,农民工心里总算能有个底,心里的那块石头总算落地了。
谁不想工资发得稳稳当当的,开开心心地回家呢?不过,咱们还得注意,有些地方的管理真是让人捉急。
工地上,一堆杂七杂八的事儿,工资发放成了难题。
工人们辛苦了一年,到了年底,奖金也好,工资也罢,结果却发现自己要追着老板讨债。
真是“有钱难买我愿意”,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你说,一个工地上的小小工资保障金,能不能把农民工的心安稳下来?当然能啊,别小看这点钱,能让他们觉得,自己的劳动是被尊重的,心里那份温暖,真是无价之宝。
有些地方的工地,不仅要有保证金,还得有相应的管理措施。
工人们的辛苦付出可不是白来的,保证金的使用得透明,让大家都心里有数。
你想啊,如果谁都不知道钱去哪儿了,那不是一锅乱炖吗?别说工人心里不舒服,连监工也得跟着受气。
所以,透明管理很重要,让每个人都清楚,这笔钱是干啥用的,能保障谁的权益。
再说了,农民工们的工资可不是小数目。
为了家庭的生活,他们每一天都在拼搏奋斗。
没错,有的人可能觉得这不就是工作吗?可谁知道,他们每一次挥汗如雨背后,有多少梦想和期待。
工资保证金,真是给他们吃了定心丸,心里也能踏实些。
工资发放及时了,工人们心情好了,工作也能更卖力,大家都得益啊,何乐而不为呢?不过,话说回来,这个比例的设定也不是个简单的事儿。
建筑企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证明
附件1建筑企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证明注:本证明是缴存保证金的有效凭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前置条件。
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管理协议甲方:乙方:为了保障施工企业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依据省、市有关规定,现甲、乙双方签订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乙方自愿同意在甲方开设的保证金专用帐户内按规定足额缴存支付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大写:万元整。
二、甲、乙方在保证期内除支付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及相关费用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动用或提取该保证金。
三、乙方保证在从事施工建设过程中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及应由乙方负责支付的赔偿金和其他费用;若乙方不支付,经甲方调查协调后,乙方仍不支付的,甲方从其缴存的保证金中代其支付相应的费用(本地企业适用于绍兴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建设工程)。
乙方必须在甲方向农民工代付相关费用后的七天内及时在甲方的专用帐户内补足保证金。
四、乙方的在建工程竣工验收一年后,经甲方核实并出具书面同意函,即可提取保证金专用帐户内的全部金额。
五、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保证金存入专用帐户之日起生效,自乙方提取专用帐户内的全部金额之日起本协议终止。
六、本协议的任何违约行为都将记入企业的诚信档案。
七、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实行统一管理、专款专用。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负责人:电话:年月日施工企业基本情况表注:本表由施工企业在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时填写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数量核准单市区民工工资保证金退款(开发区)审核单说明:各开发区意见内容应注明:本开发区内有无在建工程,已竣工工程是否存在欠薪。
民工工资保证金支取申请表说明:本申请表由保证金缴存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妥善保存。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款审核单1.退款条件:①无在建工程;②无欠薪;③原所承接的工程项目通过竣工验收且无民工工资投诉的;2.退款递交:退款单位介绍信、法人委托书、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协议原件、各开发区民工工资保障金退款审核单。
关于进一步完善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完善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的意见自2003年以来,我省各地均建立了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在规范建筑业企业劳动用工行为、解决建筑业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筑业转型升级进一步推进建筑强省建设的意见》(浙政发〔2011〕90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五部委《关于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人社部明电〔2011〕2号)精神,为进一步改善发展环境,减轻企业负担,完善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现就有关事项提出如下意见:一、规范缴纳对象范围除建筑施工、设计施工一体化等建筑业企业外,各地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建筑行业其他企业(勘察、设计、工程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质量检测等)缴纳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
二、实行区域统筹制度对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建筑业企业缴纳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实行设区市区域统筹制度,做到“一地缴纳,全市通用”。
在注册地所在设区市承接业务的建筑业企业在注册地缴纳;在本省其他设区市承接业务的建筑业企业在工程所在设区市市本级缴纳。
企业缴纳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后,由有关部门出具相关证明,企业在该设区市内跨县(市、区)承接业务时不再缴纳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
注册地不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建筑业企业在工程所在地缴纳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
三、合理确定缴纳金额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应以企业为单位缴纳,不以承接的工程项目为单位缴纳。
各地要根据企业的主项资质类别、等级合理确定保证金缴纳金额。
原则上,总承包企业的最高缴纳金额不超过120万元,专业承包企业、设计施工一体化企业不超过60万元,劳务分包企业不超过30万元。
鼓励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缴纳,以减轻企业资金压力。
四、实行信用浮动制度各地应结合建筑市场日常管理,根据企业劳务用工管理情况、工资支付执行情况、施工现场实名制管理执行情况以及企业信用状况,制订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动态浮动制度,引导企业诚信经营、规范运作。
建筑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支付承诺书
建筑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支付承诺书本人承诺,在参与建筑业务期间,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保证及时支付农民工的工资,确保他们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为此,本人愿意遵守以下条款和承诺:一、关于农民工工资支付1. 我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向农民工支付工资,并确保工资按时、足额支付。
2. 我将确定合理的工资支付周期,并在该周期内向农民工支付工资。
3. 我将保证农民工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根据农民工的工作量和质量给予适当的加薪。
4. 我将为农民工提供详细的工资结算明细,确保工资支付的透明性和公平性。
二、关于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 为了更好地保障农民工的权益,我愿意按照相关规定向相关部门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2. 我将按照规定的金额和期限缴纳保证金,并确保保证金账户余额充足。
3. 我将在发生农民工工资支付纠纷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并根据调查结果及时支付农民工的工资。
三、关于违约责任1. 若本人违反了承诺内容,未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或未按时缴纳保证金等情况,我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2. 若因本人原因导致农民工工资支付纠纷,我愿意全力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解或诉讼解决,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四、其他事项1. 本承诺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在我参与建筑业务期间持续有效。
2. 为了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的顺利进行,我将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履行合同中的约定。
3. 我将积极开展农民工工资教育,提高他们的工资支付意识和权益保护意识。
以上为本人对于建筑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支付的承诺。
本人将始终尊重农民工的劳动成果,切实保障他们的权益,努力营造良好的劳动关系和社会环境。
祝受益人工作顺利,愿我们共同努力,共创美好未来。
(姓名):__________(单位/公司):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和规定
农民⼯⼯资保证⾦制度和规定农民⼯是弱势群体,为了保护农民⼯合法权益,我国对农民⼯⼯资有相应规定。
那么农民⼯⼯资保证⾦制度和规定是什么,关于农民⼯⼯资保证⾦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下⾯,为店铺⼩编整理了关于农民⼯⼯资保证⾦的法律知识,供⼤家学习参考。
农民⼯⼯资保证⾦制度和规定农⼈⼯薪酬确保⾦处理暂⾏办法第⼆条本办法适⽤于民丰县⾏政区域内从事各类房⼦建造、市政基础设施、公路、⽔利、通讯、⼯矿等新建、扩建、改建⼯程中运⽤农⼈⼯较多的要点监控修建施⼯单位(含总承揽、专业承揽、劳务分包、区外进县修建施⼯企业)和发作过拖⽋薪酬的其他企业以及建造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薪酬确保⾦,是指以强制性办法要求发作过拖⽋农⼈⼯薪酬⾏为的修建施⼯企业,在建造项⽬开⼯前依照规则份额向民丰县劳作保证⾏政部分指定的银⾏专⽤账户存⼊的专项资⾦,未经劳作⾏政部分答应,任何单位不得减、免、缓缴薪酬确保⾦,不得动⽤薪酬确保⾦帐户或挪为他⽤。
在企业未能及时付出农⼈⼯薪酬时,⽤于付出农⼈⼯薪酬的保证资⾦。
第四条县劳作保证⾏政部分是农⼈⼯薪酬确保⾦准则施⾏的主管部分,建造、⽔利、交通、国⼟资源等⾏政部分和银⾏安排依照职责⼀起担任农⼈⼯薪酬确保⾦准则的施⾏作业。
第五条劳作保证⾏政部分指定银⾏树⽴农⼈⼯薪酬确保⾦⼀致专户。
银⾏安排在⼀致专户项下为各修建施⼯单位别离树⽴单位帐户。
第六条农⼈⼯薪酬确保⾦由修建施⼯单位按规则存⼊。
建造单位在拨付⼯程价款时,按第⼗条规则份额独⾃开列合同修建企业农⼈⼯薪酬确保⾦⽀票,直接转⼊农⼈⼯薪酬确保⾦专户企业帐户,所转⼊资⾦列⼊已付出⼯程款。
第七条农⼈⼯薪酬确保⾦存⼊银⾏专户后,银⾏安排为修建施⼯单位出具《农⼈⼯薪酬确保⾦承认表》,修建施⼯单位持《农⼈⼯薪酬确保⾦承认表》到项⽬所在地劳作保证⾏政部分处理存案⼿续。
第⼋条农⼈⼯薪酬确保⾦准则施⾏属地处理。
外省、⾃治区、区域驻民丰单位,跨县区⽣产经营单位,到⽣产经营或项⽬所在地劳作保证⾏政部分处理存案登记。
施工合同中关于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条款
施工合同中关于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条款在我们这个工地上,农民工可真是咱们的宝贝,没他们的辛勤付出,工地上哪能有那么多漂亮的建筑?说到这里,得提到一个话题,那就是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哎,听起来有点正式,但其实这事儿真是关乎咱们每个人的心头事,尤其是那些在风吹日晒中拼命干活的兄弟姐妹们。
想象一下,农民工们一大早就挤上了公交车,脸上挂着汗水,心里却满怀希望。
为了养家糊口,他们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在工地上挥汗如雨。
可就在这时,工资的发放成了个大问题。
有没有听说过那些“拖欠工资”的故事?真是让人心痛得很。
工资就像是他们的血汗,咱们可不能让这些辛苦白费。
为了确保大家的劳动成果不被吞噬,工资保证金就应运而生了。
说白了,工资保证金就是一笔给工人们的“安全垫”,就像老话说的“未雨绸缪”。
想想,如果有一笔保证金放在那里,万一什么突发情况,比如老板跑路,工人们也不用慌。
哎,听到这里,有人可能会问,这保证金到底是怎么回事啊?其实就是施工方在合同中提前留出的一笔钱,专门用来保障农民工的工资。
这可是个好主意,省得大家忙活了半天,最后却得不到应得的报酬。
不过,光有保证金可不行,得有人来管着。
这就像孩子放学回家,家长得盯着,别让他们误了事。
合同里明确规定,工资保证金要怎么使用,使用的条件和程序都得一清二楚。
这就相当于为每个人的劳动上了一把“保险锁”,让大家心里都有数。
工人们也能踏实干活,心里有底。
有些人可能会觉得,这保证金是不是又多了一个麻烦事儿?其实不然。
大家想想,万一发工资的时候出岔子,工人们就能通过这笔保证金来解决问题。
就像咱们平时存点钱,以备不时之需。
这种制度就像是给每位农民工的背后撑了一把伞,不怕风雨来袭。
再说了,合同中的这一条款也不是随便写的,得经过反复讨论,考虑到各方面的意见。
施工方想要做大事,就得有责任心,得对工人们的生活负责。
把工资保证金这一块儿做好,大家才能齐心协力,把工程做得漂漂亮亮。
谁不想在工地上赢得一个好口碑,咱们的农民工就是这块招牌。
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和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户管理制度的实施方案
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和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户管理制度的实施方案一、背景和目的随着我国工程建设行业的快速发展,农民工的用工数量也大幅增加。
然而,由于部分企业违法违规,农民工工资问题一直存在着较大的风险。
为了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能按时、足额领取工资,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和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户管理制度应运而生。
该制度的实施,旨在加强对农民工工资的保障和监管,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工程建设的健康发展。
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设立和管理1.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设立(1)企业应按工程用工规模和农民工人数的一定比例提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确保能够全额支付农民工工资。
(2)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应存入由政府批准设立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账户。
2.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管理(1)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主管部门应加强对保证金账户的监督管理,定期检查保证金的存入、提取、使用情况。
(2)企业应按照相关规定,定期申报和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并配合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3)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主管部门应加强信息共享,与相关部门进行联动,确保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的保障和监管。
三、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户的设立和管理1. 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户的设立(1)每个工程项目都应设立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户,用于接收和支付农民工的工资。
(2)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户应由项目施工单位负责设立和管理。
2. 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户的管理(1)企业应将农民工工资纳入专户,确保农民工的工资由专户支付,做到工资专款专用。
(2)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户应由企业委托合法金融机构进行管理,确保账户安全,并确保专户资金的使用符合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
(3)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户管理机构应定期检查专户的存款和支出情况,确保工程项目的资金使用规范合理。
四、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和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户管理制度的监督和问责1. 监督机制的建立(1)建立完善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和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户管理制度,明确各方责任和监督机构。
建筑公司农民工工资保障措施有哪些?【推荐】
建筑公司农民工工资保障措施有哪些?【推荐】说起农民工,大家都不会陌生,他们生活在社会最底层,文化学历统一偏低,干着最辛苦的工作,拿着最卑微的工资,就这还会被一些黑心老板克扣工资,压榨他们的劳动成果。
鉴于此,建筑公司对农民工工资保障措施又有哪些呢?小编来为大家分享一些。
农民工工资保障措施一、工人劳动合同、人员备案、工资表备案方面1、公司在对分包单位与其劳动工人签订劳动合同方面加强监督和管理,确保督促分包单位与工人签订正规有效的劳动合同,原件交公司存档,在合同中明确工资支付项目、支付标准、支付形式、及其他工资事项。
2、分包单位必须将工人花名册报公司进行备案(遇有人员变动时及时上报名单,标注已走的和新来的)。
且所有人员名单上必须有工人的姓名、户籍、身份证号并摁手印。
3、要求施工队在支付民工工资时编制工资支付表,如实记录支付人员名单、支付时间、支付数额等情况,并由民工自己签字或按手印确认,并将支付明细交项目部留存一份备查。
二、工资保证金制度1、可根据分包单位所承建工程,人员配置计划中月度工人用工最多的工资总额,将现金上缴公司,以备分包单位不能及时支付工人工资时,公司拿出工资保证金及时进行支付。
2、施工单位在施工前,按照工程合同价款的一定比例向公司交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工资保障金在工程合同价款中列支存入指定银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三、公司垫付工资方面公司可建立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
其主要由公司财政出一部分资金,组成欠薪保障应急基金,或进行银行贷款或融资,如分包单位不能将工资及时支付到工人手中,如发现工人有上访苗头时,拿出一部分资金直接支付。
所支付的工资收取比银行利息高一定比例的利息,在工程进度款回来后及时扣除并工程决算中扣除相应时间的利息。
四、监督控制方面1、公司应设立农民工工资督查小组,专门负责督查各项目工程的工资发放问题。
不定时的对工地农民工进行调查,如发现某个工人的工资没有按时领到,将立即搞清楚原因,对恶意拖欠的,将分包单位拉入黑名单,取消其准入资格,并采取罚款。
《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要点解读
《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要点解读一、适用范围规定适用于在中国境内的各类在建工程项目,包括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公路工程、水利工程等。
这意味着所有在建工程项目都必须严格执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
二、保证金的缴纳1. 缴纳主体:雇主应当按时足额缴纳工资保证金。
2. 缴纳比例:工资保证金的缴纳比例由当地人民政府确定,并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风险等因素进行调整。
3. 缴纳方式:工资保证金可以通过银行转账、保函等方式缴纳。
三、保证金的监管1. 监管机构:工资保证金应当存放在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专用账户中,由其进行管理和监督。
2. 使用原则:工资保证金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确保用于农民工工资的支付。
3. 退还机制:工程项目完工后,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工资保证金应当及时退还雇主。
四、违规处理1. 未缴纳工资保证金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责令改正,并依法处以罚款。
2. 挪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责令改正,并依法处以罚款;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 监管机构未按照规定履行监管职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五、其他规定1. 农民工有权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 鼓励工程项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工资保证金的相关事项,以保障农民工的权益。
3.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工资保证金制度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农民工和雇主的法律意识。
重点和难点解析一、适用范围《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的适用范围是关键细节之一。
这一规定适用于中国境内的在建工程项目,涵盖了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公路工程、水利工程等多种类型。
这一细节的重点在于确保所有在建工程项目都必须遵守该规定,不论项目规模、性质如何,都要执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
二、保证金的缴纳保证金的缴纳是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核心环节。
雇主有责任按时足额缴纳工资保证金。
这一细节强调了雇主在保障农民工权益方面的主体责任。
施工合同中关于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条款
施工合同中关于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条款说起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很多人第一反应是:哎呀,这到底是个啥东东?是不是为了给工人们存点养老金,或者让老板们有个保障?其实呀,这个东西听起来挺复杂的,但仔细一琢磨,还真是有它的道理和必要性。
话说回来,农民工是建筑工地上最辛苦的一群人了,吃了不少苦,流了不少汗,为了把一个个高楼大厦、宽阔大道从图纸变成现实,他们可没少努力。
可工资问题总是让人头疼。
你看,一个个建筑工地,几百号人忙得像陀螺似的,谁都希望能按时领到工资,可有些老板说话不算数,没个“保障”行吗?这时候,工资保证金就登场了。
工资保证金这一条,简单来说,就是为了确保农民工能拿到应得的工资。
它通常会在施工合同里有明确规定,作为一种法律保障,确保工人的钱袋子不受损失。
就好像我们做生意的时候,给客户开具的账单里总有一个定金,对吧?这个保证金,简单点讲,就是一个预防措施,防止那些心怀不轨、拖延付款的施工单位不给工人发工资。
听起来是不是很合理?实际上,这一条在很多地方都已经有了硬性规定,施工单位没办法绕过这一关。
你要是想在工地上搞施工,必须要给出一个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才算是合规。
说白了,工资保证金就像是给工人的“安全网”。
举个例子,如果施工单位突然跑路,或者因为资金问题拖欠工资,那这笔保证金就能派上用场。
毕竟,谁也不希望工人们满头大汗地干了几个月,回到家里却发现自己辛苦赚来的钱没着落,尤其是这些农民工大多来自农村,他们赚的每一分每一秒都是血汗钱,拖欠工资就等于是拿人家的饭碗开玩笑。
可你说,这工资保证金怎么算?一般来说,施工合同里会明确写明保证金的数额。
这可不是小数目,通常是根据工地的规模和工程的进展来定的。
要是工程大、工人多,保证金的数额也就相应提高。
而且这笔钱不会直接发给工人,而是交给建设方或者施工单位作为担保,等到工程完工,所有农民工的工资结清后,再把这笔保证金退还给相关方。
这个流程啊,听起来挺正规,但也有人吐槽说,这个“保证金”还是有点变味了。
江苏省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
《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的通知》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苏清办〔2009〕36号)江苏省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规范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江苏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江苏省农民工权益保护办法》(省政府第42号令)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拖欠工程款的通知》(苏政办发〔2005〕76号)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省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建筑装饰装修、改扩建工程、建筑拆除等工程项目建设活动的建筑业企业和建设单位,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指建筑业企业在承揽工程项目施工业务后,向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的不拖欠、不克扣农民工工资的履约费用,专项用于应急支付建筑业企业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第四条各市、县(市)建设、劳动保障等行政主管部门和工会组织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对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进行监管。
第二章保证金的交纳与退还第五条保证金一般采用资金转账方式提交,也可采用工程所在地的银行保函或专业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书。
第六条建筑业企业在市、县(市)的区域内累计交纳保证金不超过80万元,并存入指定银行专户。
第七条按照建筑业企业信用程度,保证金交纳实行差别化管理。
建筑业企业在市、县(市)行政区域内交纳保证金连续满3年,且没有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退还不少于交纳保证金的80%。
第八条退还保证金时,应当将利息一并退还。
第九条建筑业企业一旦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引发群体性事件,应当按规定标准的2倍交纳保证金。
第十条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通报批评和限制市场准入的建筑业企业和拖欠工程款的建设单位名单报送同级人民银行,并由其将企业和建设单位不良行为录入银行征信管理信息系统,限制建筑业企业和建设单位贷款。
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暂行规定
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概念定义】本规定所指工资保证金,是指工程建设领域施工总承包企业(包括直接承包建设单位发包工程的专业承包企业)在银行设立账户并按照工程项目合同造价一定比例存储,专项用于支付为所承包工程提供劳动的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专项资金。
工资保证金可以用银行类金融机构出具的银行保函替代,有条件的地区还可探索引入工程担保公司保函或工程保证保险。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工程建设领域以下在建工程项目:(一)所有需依法办理施工许可证或批准开工报告的在建工程项目;(二)依法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或批准开工报告但施工合同造价在300万元以上的在建工程项目。
各地区对本条第一款第二项合同造价金额标准可根据本地区相关行业实际适当浮动,浮动范围由各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研究确定,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民航局、铁路局备案。
第三条【主管部门】各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工资保证金制度。
地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建立健全与本地区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的会商机制、加强信息通报和执法协作,确保工资保证金制度规范平稳运行。
第四条【属地管理】工资保证金原则上由地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具体管理,有条件的地区可逐步将管理层级上升为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实施具体管理的地市级或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以下简称“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应的行政区以下统称“工资保证金管理地区”。
同一工程项目地理位置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工资保证金管理地区发生管辖争议,由共同的上一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商同级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指定管辖。
第二章工资保证金存储第五条【存储主体】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当在工程项目所在地的银行存储工资保证金或申请开立银行保函。
第六条【经办银行】经办工资保证金的银行(以下简称经办银行)依法办理工资保证金账户开户、存储、查询、支取、销户及开立保函等业务,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在工程项目所在的工资保证金管理地区设有分支机构;(二)信用等级良好、服务水平优良,并承诺按照监管要求提供工资保证金业务服务。
超过多少的工程需要交纳农民工保证金
超过多少的工程需要交纳农民工保证金对于民工工资保证金一般是强制性要求发生过拖欠行为的建筑施工企业,在建设项目开工前,按照比例向相关部门缴纳工资保证金,并且是不能进行挪用的,也是出于对民工的一种利益保护,那么超过多少的工程需要交纳农民工保证金呢,请继续阅读以下由我为大家仔细归纳整理的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超过多少的工程需要交纳农民工保证金施工单位开工前需要交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缴费比例根据施工单位施工资质来确定的:按资质交纳:一级施工资质交纳50万、二级施工资质交纳30万、施工资质交纳10万,劳务分包资质交纳5到10万。
(一)工程合同价款在100(不含100万)万元以下的,按工程合同价款的5%预存;工程合同价款在100万以上至200万元的(含100万元),按工程合同价款的4%预存;工程合同价款在200万元至500(含200万)万元的,按工程合同价款的3%预存;工程合同价款在500万元以上的(含500万),按工程合同价款的2%预存;(二)上年未完工的在建工程,建筑施工企业按剩余施施工量和相应比例补存工资保证金(三)包工不包料的工程按工程合同价款的8%预存。
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可以是现金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指定银行设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统一专户。
银行机构在统一专户项下为各建筑施工单位分别建立单位帐户。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指定银行设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统一专户。
银行机构在统一专户项下为各建筑施工单位分别建立单位帐户。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可以是现金也可以采用支票的形式存入专户。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由建筑施工单位按规定存入。
建设单位在拨付工程价款时,按规定比例单独开列合同建筑企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支票,直接转入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户企业帐户,所转入资金列入已支付工程款。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存入银行专户后,银行机构为建筑施工单位出具《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确认表》,建筑施工单位持《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确认表》到项目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建筑工程农民工保证金
建筑工程农民工保证金
建筑工程农民工保证金问题的解决方法
随着建筑工程行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民工加入到了建筑工程中。
然而,在建筑工程农民工的工资支付中,存在着一些问题,其中之一就是农民工保证金的问题。
保证金是指用于保证农民工在工作期间积极努力工作并完成工作任务的一种保障措施。
然而,有些企业或施工方却滥用保证金制度,对农民工进行非法扣押或强制性的要求,给农民工带来了很大的困扰。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需要采取一些有效的措施。
首先,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建筑工程企业和施工方的监管,严格执行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法规和政策,确保工资按时足额支付给农民工。
其次,建立健全农民工保证金管理制度,明确保证金的用途和支付方式,并加强对企业和施工方在保证金管理方面的监督。
同时,对存在违法行为的企业和施工方要进行严厉的处罚,以儆效尤,确保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除此之外,还应加强对农民工的法律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
为农民工设立法律援助机构,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帮助农民工维护自己的权益。
同时,加强对施工方和农民工之间的沟通与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矛盾,促进劳资关系的和谐稳定发展。
总之,要解决建筑工程农民工保证金问题,需要相关部门、企业和施工方共同努力。
只有加强监管、完善制度和提高农民工
的法律意识,才能真正保障农民工的权益,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建筑单位农民工保证金范文
建筑单位农民工保证金范文尊敬的[相关部门名称]:您好!我们是[建筑单位名称],在建筑行业里摸爬滚打好些年了。
您也知道,咱们搞建筑的,农民工兄弟那可是主力军啊,就像大厦的根基一样重要。
现在呢,咱们为了响应国家对农民工权益保障的好政策,也为了让跟着我们干活的农民工兄弟们心里踏实,特来申请缴纳农民工保证金。
咱们这个项目啊,叫做[项目名称],就像我们精心培育的一个大宝贝。
这个项目的情况是这样的:它位于[项目地址],规模可不小,[大概描述一下项目规模,比如建筑面积多少平方米,有多少栋楼之类的]。
这么大的项目,肯定需要很多农民工兄弟齐心协力来完成。
我们预估这个项目会雇佣大概[X]名农民工兄弟。
这些兄弟来自五湖四海,他们背井离乡来到这里,就盼着能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挣到钱,好改善家里的生活。
我们深知自己的责任重大,这保证金就是给兄弟们的一份安心保障。
我们打算缴纳的保证金金额是[X]元。
这钱我们已经准备好了,就像士兵准备好了弹药,随时可以投入到保障农民工兄弟权益的“战斗”中去。
我们会按照规定,把这笔钱存到指定的账户里,绝不含糊。
我们保证这笔保证金会专款专用。
如果在项目进行过程中,出现了拖欠农民工工资之类的情况,我们一定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从这笔保证金里拿出钱来,第一时间解决问题,绝不让农民工兄弟的权益受到侵害。
要是项目顺利完成,没有出现任何损害农民工权益的事情,我们也会按照规定的程序,妥善处理这笔保证金。
我们深知农民工兄弟的不容易,他们在烈日下挥汗如雨,在寒风中坚守岗位。
我们建筑单位能发展到今天,离不开他们的付出。
所以,我们非常重视农民工保证金这件事,这也是我们对农民工兄弟的一份诚意和尊重。
希望[相关部门名称]能够批准我们的申请,让我们能够顺利缴纳农民工保证金,在保障农民工兄弟权益的道路上迈出坚实的一步。
[建筑单位名称][申请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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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缴存及返还
流程图
建筑企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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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告知书
利津县政务服务中心
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窗口
建筑企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缴存及返还
一次性告知书
一、申报材料
缴存:利津县建设工程招标中标通知书或经备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原件,复印件一份)。
返还:1、竣工验收证明;
2、竣工结算备案;
3、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盖章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二、办事程序
1、县政务大厅住建局建设工程综合服务窗口受理;
2、县政务大厅住建局建设工程综合服务窗口复核;
3、县政务大厅住建局建设工程综合服务窗口出具通知书。
三、承诺时限
随到随办。
四、收费标准及依据
1、标准:建设单位、建筑业企业按工程造价的2%。
2、依据:
①《关于贯彻鲁政办发〔2005〕2号文件进一步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东政办发〔2005〕26号);②《东营市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东建发〔2008〕85号)。
五、联系电话:5621261
注:受理决定机关是利津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