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科技重大专项
大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大连市2013年度科技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
大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大连市2013年度科技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连市科学技术局•【公布日期】2013.09.25•【字号】•【施行日期】2013.09.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奖励正文大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大连市2013年度科技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做好大连市2013年度科技奖励工作,根据《大连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规定,现将2013年度市科技奖励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荐范围大连市技术发明奖、大连市科技进步奖。
二、推荐条件大连市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项目应该符合《大连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的相关规定。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单位推荐或专家推荐推荐可由单位推荐也可由专家推荐。
专家推荐需要3位具有同一学科、专业领域的正高级职称的专家进行推荐。
每位推荐专家每年只能推荐一项本人所熟悉的学科或专业领域的市科技奖励项目,同时应按要求独立撰写书面推荐意见(附件2),签名并加盖推荐专家所在单位公章。
在市科技奖评审过程中,所推荐项目存在争议的,推荐专家负有协助处理异议的责任。
2、推荐项目的第一完成单位须是大连市内独立法人单位;推荐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的项目须全部或部分在大连市内应用一年以上(工程类等特殊行业项目需应用两年以上)。
3、推荐项目(人选)须在本地区(本系统)、项目完成单位和项目前三名完成人所在单位公示项目名称、主要完成人和主要完成单位等内容一周以上,不存在异议(公式内容需加盖单位公章提交)。
4、推荐项目如曾获得市级及以上科技计划支持的,应在2013年6月30日前通过任务下达单位组织的结题验收或鉴定;推荐项目如获得知识产权和标准的(如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权、行业标准等),应在2013年6月30日前获得授权或审定通过;如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审批的(如新药、压力容器、农药等),应在2013年6月30日前获得批准;其他项目,需在2013年6月30日前通过省科技厅等有关单位组织的鉴定或验收。
辽宁省科技创新重大专项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辽宁省科技创新重大专项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辽宁省科技创新大会精神,按照《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意见》(2012年9月21日)的要求,为保证辽宁省科技创新重大专项(以下简称重大专项)任务的顺利实施和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重大专项是指由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旨在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促进产学研合作,提高核心部件配套能力,完善产业链,加快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
在高端装备制造领域支持一批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起重大支撑和引领作用的重大项目,获得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关键技术和战略产品,增强核心竞争力。
第三条重大专项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聚焦特定目标、滚动支持、动态调整、分年度实施”的管理方式。
注重以企业为主体,鼓励产学研相结合的多学科、跨单位联合攻关。
支持上下游产业配套,鼓励核心关键部件开发。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重大专项由省科技厅和省财政厅按照各自部门职能分工进行管理。
省科技厅具体负责重大专项的组织实施工作。
主要职责:(一)会同省财政厅研究制订重大专项管理规定;(二)组织制定重大专项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等;(三)凝炼重点领域的重大技术需求和战略装备产品,发布项目招标、申报指南;组织项目评审论证,遴选预备项目;批复重大专项项目立项,编制下达重大专项立项计划;(四)组织对重大专项项目的检查监督、中期评估和总结验收等工作;(五)负责建立重大专项信息网络管理平台,定期调度、汇总、统计、分析评价和报告重大专项实施进展等情况。
省财政厅全程参与重大专项项目评审、遴选、检查监督和总结验收等工作,具体负责重大专项资金的审核拨付等工作,主要职责:(一)负责安排重大专项年度资金总预算;(二)负责重大专项项目预算的审核;(三)负责重大专项资金的审核拨付;(四)负责审核重大专项项目年度总决算;(五)会同省科技厅负责重大专项绩效评价工作。
大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大连市科技局“工作落实年”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大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大连市科技局“工作落实年”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正文:---------------------------------------------------------------------------------------------------------------------------------------------------- 大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大连市科技局“工作落实年”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2014年)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现将《大连市科技局“工作落实年”活动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抓好贯彻落实。
大连市科技局“工作落实年”活动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市委十一届六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巩固软环境建设年和作风建设年活动成果,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和组织管理,统一思想认识,狠抓工作落实,调动激发全局上下努力开创我市科技事业快速发展新局面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按照市委统一部署,现就开展“工作落实年”活动提出如下意见:一、活动内容及目标以科技局中心工作和年度重点任务为抓手和载体,科学分解落实全年工作任务,明确分工、流程、措施制度、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对重点任务督查督办,确保年度任务目标圆满完成。
通过开展活动,切实做到:干部作风持续好转。
着眼于转思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重点解决好干部队伍在思想觉悟、工作纪律、为民服务、行政效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治理和杜绝庸懒散奢等现象,努力提高干部队伍的思想水平和综合素质,真正形成“求实苦干,勇创一流”的良好氛围。
工作效能持续提升。
积极构建“政令畅通、运转协调、权责明确、执行有力、奖罚分明”的运行机制,使行政管理程序合法、操作规范、客观公正、公开透明,各项行政服务方式简便、快捷、高效,通过严格工作标准、严抓工作效率,严促执行能力,实际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相互推诿和职能缺位、越位、错位等问题。
创新环境持续优化。
大连金普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修订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试行)部分内容的通知
大连金普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修订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试行)部分内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连金普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8.03.02•【字号】大金普管发〔2018〕3号•【施行日期】2018.03.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其他规定正文大连金普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修订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试行)部分内容的通知大金普管发〔2018〕3号管委会各部门,各功能区(园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各区直单位:经2018年新区管委会第4次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新区管委会决定对《大连金普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大金普管办发〔2016〕21号)部分内容进行修订,具体如下:一、第5条修订为:鼓励社会资本面向新区重点发展领域,建设专业化研发平台;引导中介机构整合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开放创新资源,面向市场提供专业化研发服务。
对于新建的公共研发平台给予设备购置额50%补贴,补贴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平台开展技术服务发生的服务费给予总额20%补贴,补贴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二、第7条修订为:鼓励科技服务机构开展竞争性专业化服务。
对服务平台开展服务发生的服务费给予总额50%补贴,补贴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经科技管理部门备案认可的科技服务机构,组织开展指定公共性专业活动的,给予活动费用全额补贴。
三、新增第8条:对新认定的国家、省级、市级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补贴,经考核优秀的区级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牵头单位给予最高20万元补贴。
四、原第9条、现第10条修订为:鼓励社会资本兴建与新区重点发展产业相关的专业性孵化载体,按照其投资规模、服务功能和入驻企业数量给予最高500万元资金补贴,分建设期、中期、后期三个阶段支付。
五、原第10条、现第11条修订为:鼓励孵化载体提升创新创业服务质量和水平,依据孵化载体功能平台建设的新增投入情况,给予平台建设总额50%补贴,补贴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辽宁省科技创新重大专项项目
辽宁省科技创新重大专项项目辽宁省作为我国重要的老工业基地之一,在新时代面临着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的挑战。
科技创新重大专项项目的实施,对于推动辽宁省的经济发展、提升产业竞争力、促进科技创新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科技创新重大专项项目通常聚焦于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领域和重大需求。
这些领域涵盖了先进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等多个方面。
通过对这些领域的重点突破,可以带动相关产业的快速发展,为辽宁省的经济增长注入新的动力。
在先进制造领域,辽宁省科技创新重大专项项目致力于推动智能化制造技术的发展。
通过研发高精度的数控机床、智能机器人以及先进的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提高制造业的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
这不仅有助于提升辽宁省传统制造业的竞争力,还能促进制造业向高端化、智能化方向转型升级。
新一代信息技术也是重点关注的领域之一。
比如,在 5G 通信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方面,辽宁省加大投入,推动 5G 网络的建设和覆盖,促进 5G 技术在工业互联网、智能交通、智慧医疗等领域的广泛应用。
同时,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领域,也积极开展创新研究,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生物医药领域的科技创新重大专项项目为保障人民健康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新药研发、医疗器械创新、基因检测技术等方面取得了一系列成果。
例如,某些科研团队成功研发出针对特定疾病的创新药物,为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新型医疗器械的研发和应用,提高了医疗诊断和治疗的水平。
新材料的研发是辽宁省科技创新的另一个亮点。
高性能合金材料、新型复合材料、纳米材料等的研究取得了重要进展。
这些新材料在航空航天、汽车制造、电子信息等领域得到了广泛应用,为相关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新能源领域的科技创新重大专项项目对于辽宁省的可持续发展具有战略意义。
在太阳能、风能、氢能等新能源的开发和利用方面,不断取得技术突破。
高效太阳能电池的研发、风力发电设备的优化、氢燃料电池的创新等,推动了辽宁省能源结构的调整和优化。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陈绍旺市长在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所作政府工作报告的通知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陈绍旺市长在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所作政府工作报告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2.09•【字号】大政发〔2021〕7号•【施行日期】2021.02.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陈绍旺市长在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所作政府工作报告的通知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陈绍旺市长2021年2月6日在大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已经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大连市人民政府2021年2月9日政府工作报告——2021年2月6日在大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市长陈绍旺各位代表:现在,我代表市政府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一、2020年和“十三五”时期政府工作回顾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
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形势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冲击,在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大连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成效,经济运行稳步回升,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决定性成就。
2020年,主要经济指标实现正增长。
地区生产总值增长0.9%;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4%,完成年度预算的107%;固定资产投资增长0.1%;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3.8%,分别高出全国、全省1和2个百分点;居民消费价格增长2.1%;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2%和7.9%。
在困难和挑战面前,我们经受住了考验,逆势奋进实现“两手硬、两战赢”。
辽宁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人工智能领域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和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辽宁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人工智能领域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和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23.11.08•【字号】•【施行日期】2023.11.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辽宁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人工智能领域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和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各市科技局、沈抚示范区产业创新局,各有关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振兴新突破行动部署,积极推动人工智能产业集群创新发展,决定开展人工智能领域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及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类别聚焦人工智能产业集群建设,经过广泛征集、组织凝练、专家论证等程序,发布重大专项项目榜单8项(附件1)、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指南6项(附件2)、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项目指南11项(附件3)。
1.科技重大专项。
坚持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强化产学研用紧密结合,推动人工智能技术赋能传统优势行业领域,重点鼓励基于国产基础软硬件开展技术研发和示范验证。
项目采取“揭榜挂帅”方式实施,要求由辽宁省内注册的企业申报,须联合省内外高校、院所、企业共同揭榜。
针对同一个榜单任务,有多家优势团队、存在多种技术路线可能的,探索实施“赛马制”竞争,对两个及以上的项目同时予以立项,实施平行资助,制定“里程碑”节点,根据考核情况优中选优或联合推进。
揭榜单位应结合相应榜单的具体要求,通过签署产学研合作协议等方式,明确约定项目申报单位、参与单位承担的研究任务、考核指标、专项经费比例和知识产权归属等,并作为申请书的附件材料提交。
省级财政资金采取定额支持方式,“揭榜挂帅”项目单项支持强度为300万元、500万元2档。
2.重点研发计划项目。
对标国际前沿,聚集国家发展战略方向,发挥高层次人才团队核心作用,培育有望产生重大影响的研究成果。
辽宁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辽宁省科技创新需求征集入库工作的通知
辽宁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辽宁省科技创新需求征集入库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23.12.18•【字号】•【施行日期】2023.12.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其他规定正文辽宁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辽宁省科技创新需求征集入库工作的通知各市科技局、沈抚示范区产业创新局,各有关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科技创新的相关部署,持续做好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积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切实加强重大科技项目组织和前沿技术研发,省科技厅决定开展2024年度科技创新需求征集入库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征集对象在辽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高校院所、医疗卫生机构和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主体,特别是在辽的全国(国家)重点实验室、辽宁实验室、省重点实验室、省技术创新中心等高能级创新平台依托单位,驻辽中科院各院所、中央企业以及创新联合体、产学研联盟等科研组织依托单位。
二、征集类别(一)重大科技专项。
面向世界科技前沿和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聚焦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任务,开展“卡脖子”技术难题、重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形成重大创新产品、支撑重大工程建设、服务重大公益民生,为打造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推动我省现代化建设提供科技支撑的重大创新需求。
(二)重点研发计划。
面向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区域特色产业发展、未来产业前瞻布局,以及事关我省自主创新能力、社会公益民生等关键领域,开展前沿技术研发、颠覆性技术创新、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与应用示范,推动形成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新产品、新工艺,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持续性支撑和引领的创新需求。
大连市科学技术局、大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大连市科技创新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大连市科学技术局、大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大连市科技创新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大连市科学技术局、大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大连市科技创新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赋予科研机构和人员更大自主权的要求,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规范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管理,根据《关于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东北亚科技创新创业创投中心的意见》和《大连市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大连市科学技术局大连市财政局2019年9月30日大连市科技创新基金管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根据《关于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东北亚科技创新创业创投中心的意见》和《大连市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设立大连市科技创新基金(以下简称创新基金)。
为加强创新基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创新基金是由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推动高校院所重点学科(研究方向)重大课题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科技惠民及软科学研究的政府引导性资金。
第三条创新基金使用与管理应遵循公正透明、科学择优、专款专用、注重绩效的原则。
二、支持内容与支持方式第四条创新基金重点支持在连高校、科研院所(含转制科研院所)等开展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吸收再创新。
主要包括:1.高校、科研院所依托重点学科(研究方向)组织实施的重大前瞻性、战略性课题研究;高校院所开展的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应用基础性课题研究。
重点学科(研究方向)重大课题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项目执行期一般不超过3年,生物医药、现代农业等产业领域项目可适当延长,一般不超过5年。
数控机床及其关键功能部件可靠性综述
第11期2012年11月组合机床与自动化加工技术Modular Machine Tool &Automatic Manufacturing TechniqueNo.11Nov.2012文章编号:1001-2265(2012)11-0105-04收稿日期:2012-03-06*基金项目:“高档数控机床与基础制造装备科技”重大专项(2011ZX04011-022);大连市科技计划项目(2010A16GX091)作者简介:李南(1986—),吉林白山人,大连理工大学机械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数控加工中心刀库的可靠性研究,(E -mail )xiaohonglu@yahoo.cn 。
数控机床及其关键功能部件可靠性研究综述*李南,卢晓红,韩鹏卓,武文毅(大连理工大学精密与特种加工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辽宁大连116024)摘要:目前我国数控机床及其关键功能部件的可靠性水平与国外差距明显。
而可靠性已经成为衡量数控机床及其关键功能部件性能好坏的重要指标之一,因此,数控机床及其关键功能部件可靠性研究迫在眉睫。
文章在国内外大量相关可靠性研究的基础上,归纳总结了数控机床可靠性故障数据的分析及处理方法、可靠性评价方法、可靠性增长技术及可靠性试验技术;分析了数控机床关键功能部件可靠性研究与整机可靠性研究的不同之处,提出了数控机床整机及关键功能部件可靠性研究方案及展望。
关键词:功能部件;数控机床;可靠性中图分类号:TH16;TG65文献标识码:A Study on the Reliability of CNC Machine Tools and Key Function UnitsLI Nan ,LU Xiao-hong ,HAN Peng-zhuo ,WU Wen-yi(Key Laboratory for Precision and Non-traditional Machining Technology of Ministry of Education ,DalianLiaoning 116024,China )Abstract :At present ,the reliability of CNC machine tools and their key function units has a significant gap with that of abroad.The reliability has been an important index to judge the performance of CNC machine tools and their key function units.Therefore ,the study on their reliability is extremely urgent.Based on the large quantities of reliability researches of home and abroad ,the paper summarizes the anal-ysis and processing method of the failure data ,the reliability evaluation methodology ,the reliability growth technology and the reliability testing technology of CNC machine tools.Additionally ,the paper explains the difference between the reliability study of the key function units of CNC machine tools and the complete machines.Finally ,the paper presents the reliability research scheme and prospect of CNC machine tools and their key function units.Key words :key function unit ;CNC machine tool ;reliability0引言数控机床产业是为装备制造业和国防军工提供基础装备的战略产业,是装备制造业的核心,其发展水平关乎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的发展。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市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市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10.25•【字号】大政发〔2017〕52号•【施行日期】2018.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市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大政发〔2017〕52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大连市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业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大连市人民政府2017年10月25日大连市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培育发展新动能,推进东北亚科技创新创业创投中心建设,特制定本政策措施。
第二条支持科技创新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坚持问题导向。
围绕制约科技创新发展突出问题,针对科技创新发展新趋势、新特征、新需求,精准制定政策措施,增强科技创新竞争力。
(二)坚持重点突破。
紧盯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知识产权能力提升、科技成果转化、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等重点领域,创新政策措施,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三)坚持更高标准。
对标上海经验做法,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形成可操作、可考核、可督察的政策措施,保持大连政策措施比较优势。
第二章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第三条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自主创新能力建设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未来型与先导型产业发展,用于组织实施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科技研发计划、科技创新基金,推进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和知识产权能力提升。
第四条对研发投入在1000万元以上的重大项目,按照年度实际研发费用支出给予最高30%补助,项目执行期内补助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第五条对研发投入在200万元以上的重点项目,按照年度实际研发费用支出给予最高30%补助,项目执行期内补助总额不超过200万元。
第六条对列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的项目,按照年度国拨经费实际到位额度给予最高20%补助,项目执行期内补助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辽宁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辽宁省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奖励后补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辽宁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辽宁省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奖励后补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24.04.16•【字号】•【施行日期】2024.04.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辽宁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辽宁省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奖励后补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各市及沈抚示范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在我省的转移转化,激发各方主体转化科技成果的积极性、主动性,按照《辽宁省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奖励后补助实施细则(试行)》(辽科发〔2021〕18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辽宁省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奖励性后补助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省内企业通过技术转让、技术许可、作价入股、技术开发形式在辽转化高校院所科技成果项目。
二、申报条件1.项目申报单位需在辽宁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5年内无不良科研诚信记录;2.申报项目须已签订技术转让、技术许可、作价入股、技术开发合同,单笔技术合同额100万元(含)以上,且签订日期在申报截止日期之前3年内;3.项目未获得省级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性后补助资金支持;4.项目成果知识产权权属明确;5.已发生项目研发费用、设备购置费用等实际投入等,基本实现科技成果中试或产业化,预期能够或已经取得重大经济社会效益。
三、申报材料及有关事项1.申报单位需提供技术合同、发票、银行转账、实际到款凭证、无形资产入账凭证、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证明、科研诚信承诺书等,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项目按照技术合同实际到款额的一定比例给予资金支持。
其中,作价入股技术合同的无形资产入账金额原则上视为实际到款额,如无形资产入账金额低于企业实缴金额,则企业实缴金额视为实际到款额。
3.技术合同成交额5000万元(含)以上,可申请“一事一议”(企业提出申请,初审单位推荐)。
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辽宁省科技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辽宁省科技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科学技术厅,辽宁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07.12.04•【字号】辽财企[2007]530号•【施行日期】2007.12.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辽宁省科技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辽财企〔2007〕530号2007年12月4日)中、省直有关单位,各市财政局、科技局:为加强科技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们制定了《辽宁省科技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给我们。
辽宁省科技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辽宁省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规范和加强财政科技专项资金(以下简称"科技专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技专项是由省财政厅预算安排,与省科技厅共同管理的政府引导性资金。
科技专项主要包括关键技术攻关及重大科技项目产业化、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区域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技术支撑等。
对新设立的科技专项,仍适用于本办法。
第三条科技专项的使用和管理遵循"突出重点、择优支持、规范管理、追踪问效"的原则。
第二章支持范围第四条科技专项支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优先支持财务管理规范,产学研紧密结合,具有较强自主研发能力,具备较好科研条件的项目承担单位。
具体支持范围如下:(一)关键技术攻关及重大科技项目产业化资金,主要用于支持重大战略产品开发、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攻关等。
(二)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公共技术服务机构建设和具备条件的单位组建高层次研发机构、企业研发中心及此类机构实施的重大项目的研究与开发等。
(三)科技成果转化资金,主要用于支持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和奖励已完成转化并取得较大经济社会效益的科技成果的持有方和转化方。
2021年度辽宁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申报指南
2021年度辽宁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申报指南一、先进装备制造1.1 煤矿井下综合掘进机器人研制及应用研究内容:面向煤矿井下巷道掘进智能化、无人化作业需求,开展激光视觉/惯导工作面三维重建、机器人位姿测量、截割头位置检测与截割轨迹规划、掘进机器人自主运动规划与控制等关键技术研发攻关,开发出适应煤矿井下地质环境,能够实时监控截割轨迹等智能化功能的煤矿井下综合掘进机器人,并实现应用示范。
考核内容:(1)总体目标开发出煤矿井下综合掘进机器人,并完成示范应用。
(2)性能指标巷道成型误差≤150mm;控制信号延迟时间≤0.8s;井下有环网时,控制距离≥500m;实时监控截割轨迹,车身姿态精度≥0.1°。
1.2 智能化料场成套设备研制及应用- 1 -围绕散料输送领域对智能化技术升级的重大需求,针对传统设计理念和控制模式落后,缺乏设备集群调度管理、设备全生命周期管理等问题,开展料场物理信息数字化处理、堆取料机无人化操作系统设计、设备集群并行调度、智能运维系统及智能化堆取料机设计等关键技术研究,开发出料场调度系统管控平台及无人操控堆取料机智能控制系统等重大产品,并实现应用示范。
考核内容:(1)总体目标开发出智能化料场成套设备,并在散料输送领域实现应用示范。
(2)性能指标堆料能力≥3600t/h,取料能力≥3000t/h;设备定位精度距离误差均≤5cm,角度≤0.1°;设备控制精度距离误差均≤20cm,回转角度≤0.5°、俯仰角度≤0.2°;整机可利用率≥95%,可靠性≥98%;采集系统更新频率≥10Hz,响应时间≤100ms;成像误差≤1%,延时≤1s,图像刷新频率≤10s。
1.3 大兆瓦海上风电智能化主轴承研制及应用- 2 -围绕风电、冶金、工程机械等领域对智能轴承的重大需求,开展轴承运行模型建模、智能轴承单元多维感知信息系统设计、典型特征状态监控与故障诊断、轴承润滑、降载、冷却自调控等关键技术研究,开发出具备自感知、自诊断、自决策、自调控以及数据服务功能的智能轴承单元样机,实现应用示范。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市创新发展科技金融实施方案的通知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市创新发展科技金融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9.27•【字号】大政发[2013]51号•【施行日期】2013.09.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市创新发展科技金融实施方案的通知(大政发[2013]51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现将《大连市创新发展科技金融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大连市人民政府2013年9月27日大连市创新发展科技金融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战略和有关工作部署,引导金融资源向科技领域和战略新兴产业配置,切实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经济转型发展,根据科技部等五部委《关于印发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科发财 [2010] 720号)和科技部等八部委《关于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加快实施自主创新战略的若干意见》(国科发财 [2011] 540号)精神,特制定我市创新发展科技金融实施方案。
一、组织实施科技金融创新发展专项行动以我市被国家五部委批准为全国首批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地区为契机,从2013年至2015年末,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实施科技金融创新发展专项行动。
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创新驱动战略,充分发挥我市金融、科技复合优势,围绕服务科技企业发展和促进科技创新能力的提升,大力发展科技金融服务体系,鼓励创新科技金融专属产品,积极推动科技企业直接融资,有效搭建科技投融资服务平台,强化保障措施,细化政策扶持,优化发展环境,努力构建多元化、多层次科技投融资体系,切实加大对科技创新和科技企业的金融支持。
二、大力培育科技金融服务体系(一)鼓励发展科技金融专营机构。
推动、引导设立科技银行、科技保险公司,针对科技型企业特点设计业务流程,突出服务科技创新的业务特色。
辽宁省财政厅、省科技厅关于印发辽宁省科技创新重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辽宁省财政厅、省科技厅关于印发辽宁省科技创新重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3.03.04•【字号】辽财企[2013]154号•【施行日期】2013.03.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辽宁省财政厅、省科技厅关于印发辽宁省科技创新重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辽财企[2013]154号)省直有关单位,各市、绥中县、昌图县财政局、科技局:现将《辽宁省科技创新重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辽宁省科技创新重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省财政厅省科技厅2013年3月4日辽宁省科技创新重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意见》(辽政发[2012]16号)的要求,省财政建立辽宁省科技创新重大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为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项资金由省本级财政预算安排,旨在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促进产学研合作,完善产业链,提高核心部件配套,加快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力争在高端装备制造等领域取得重大突破,获得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关键技术和战略产品,增强核心竞争力。
第三条专项资金由省财政厅和省科技厅共同管理。
专项资金的使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集中财力、滚动支持、科学管理、追踪问效”的管理方式。
第二章支持范围及方式第四条专项资金重点支持能源装备、智能化数控机床、智能型工业机器人、轨道交通装备、海洋工程装备等对我省经济发展有牵动和制约作用的重大项目研究与开发。
支持以企业为主体,鼓励产学研相结合的多学科、跨单位联合攻关。
支持上下游产业配套,鼓励核心关键部件开发。
第五条专项资金采取无偿资助方式支持研究与开发项目。
第三章申报、立项、审批第六条由项目单位提出申请立项。
项目单位应登陆辽宁科技信息网《辽宁科技创新重大专项信息网络管理平台》,根据《****年度辽宁省重大科技项目申报指南》要求,提交重大专项项目建议书、项目概算申报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预算申报书等有关申报材料,进行网上申报。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八批取消(调整)和继续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八批取消(调整)和继续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08.30•【字号】大政发[2004]73号•【施行日期】2004.08.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审判机关正文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八批取消(调整)和继续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大政发[2004]73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辽宁省地方性法规取消行政许可项目目录》、《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废止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市法制办对全市现有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
经严格审核论证,市政府决定第八批取消和调整103项行政审批项目,新确认35项行政审批项目,决定继续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为277项,现予公布。
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做好有关行政审批项目取消和调整的落实工作,切实加强后续监督和管理。
对决定继续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应当按规定进入各级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中心审批,并公布有关行政审批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其审批程序要严格按照《大连市实施行政许可程序规定》执行。
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为契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和行政行为;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程,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不断更新管理理念、创新管理方式,努力提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能力和水平。
二00四年八月三十日附件1:市政府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65项)一、市经济贸易委员会(4项)1、权限内及限额以上企业技术改造项目(除重大、限制类及使用政府资金外,均实行备案制)2、企业法律顾问注册管理(改为备案)3、国有企业利用外资重组项目立项及可研报告(已包括在工业利用外资改造和重大、限制类及使用政府资金项目内)4、勘探、开采黄金矿产项目(审批权上收国家发改委)二、市教育局(3项)1、市属各类中专的建立、变更、停办(已包括在举办、停办公办普通中小学、职业高中的审批和各类公办中专的建立、变更、停办的受理审查中)2、个人及合伙举办和停办民办初中(已包括在实施学前教育、小学、初中、高中、职业高中,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的设立、分立、合并、终止和变更名称、层次类别的审批中)3、举办合作、合伙办学的教育机构审批(原因同上)三、市科学技术局(1项)1、出国科技交流与合作,参加国际会议、科技展览会,研修培训(向有关部门转报材料)四、市公安局(2项)1、生产、购买、储存、销售爆炸物品和爆破员、爆破器材保管员、押运员、爆破器材安全员、爆破工程技术人员作业资格(除生产、购买、销售爆炸物品外,其他设置1年过渡期)2、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培训合格证五、市民政局(1项)1、成立社会福利机构六、市司法局(4项)1、基层法律服务所设立、变更、注销、年度检查(取消设立审批,变更、注销、年度检查作为日常工作)2、律师事务所设立、终止、变更等事项(向省转报材料)3、申请领取律师执业证和律师执业证注册(向省转报材料)4、公证处申办涉外公证业务七、市人事局(1项)1、设立外国专业人才来华工作中介机构八、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4项)1、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土地资产处置方案审批2、城乡测绘的成图、成果审查核准3、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审核4、采矿许可证年检九、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项)1、建筑节能审查2、建筑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转报材料)十、市交通口岸管理局(3项)1、公路建设市场准入2、联运及货运代理业务(已包括在营业性道路运输经营权中)3、道路一、二级客运企业、客运站(已包括在营业性道路运输经营权中)十一、市信息产业局(1项)1、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转报材料)十二、市水务局(1项)1、取水许可证年审十三、市农发局(1项)1、农药经营许可(改为备案)十四、市林业局(2项)1、《蚕种生产许可证》(改为备案)2、森林、林木、林地使用权转让审批(到原发证机关办理变更手续)十五、市海洋与渔业局(5项)1、捕捞渔船改造2、省内购置捕捞渔船及转籍3、新造、更新捕捞渔船4、海砂矿产开采5、渔业无线电陆台执照审核(已包括在渔业无线电台执照审核中)十六、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5项)1、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取消外国和台湾贸易商、制造商、货运代理商等九类企业在华设立常驻代表机构审批)2、国际货运代理企业设立和变更股权关系3、对台湾省及台湾商界在境内举办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4、特定机电产品进口登记(非关税措施产品、非自动许可)5、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管理(转报材料)十七、市文化局(10项)1、设立营业性演出场所(改为告知性备案)2、报纸增版增期3、文物和文物监管物品经营许可(转报材料)4、设立印刷企业(转报材料)5、出版物、报刊社等出版单位设立(转报材料)6、驻连记者站设立(转报材料)7、设立音像制品批发单位(转报材料)8、音像制作单位设立(转报材料)9、设立二、三类演出经纪机构(转报材料)10、图书、报纸、期刊二级批发单位设立(转报材料)十八、市卫生局(2项)1、发布医疗广告2、申办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已包括在设置变更医疗(含中外合资合作)机构中)十九、市体育局(2项)1、二级运动员、裁判员等级资格2、运动员资格注册二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1项)1、企业广告(含临时性广告)经营许可证二十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4项)1、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考核2、气瓶充装单位许可3、企业质检机构认可4、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的授权审批二十二、市商业局(1项)1、典当行设立(改为向国家有关部门转报材料)二十三、市旅游局(2项)1、导游员、领队、旅行社经理资格认证(导游员、领队资格向省转报材料,旅行社经理资格认证取消)2、旅行社及分支机构和门市设立(旅行社及分支机构设立向省转报材料,门市设立审核取消)二十四、市房产局(2项)1、房屋装饰装修明显加大荷载、拆改主体结构方案2、城镇危险房屋鉴定单位的资质二十五、市房地产开发管理办公室(1项)1、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核定(转移市建委)二十六、市烟草局(1项)1、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零售取消,批发许可证只发给各级烟草公司及其批发网点)附件2:不属于行政许可,不再作为行政审批的项目目录(38项)一、市经济贸易委员会(2项)1、进口设备及其免税确认(属于行政确认,不作为行政审批项目)2、技术改造项目购置设备抵免税确认(属于行政确认,不作为行政审批项目)二、市教育局(1项)1、普通(成人)高校招生计划(不属于行政审批项目,作为日常工作)三、市科学技术局(1项)1、民营科技企业资格认定(不作为行政审批项目,由科技部门按日常工作处理)四、市民政局(4项)1、命名革命烈士(不作为行政审批项目)2、涉港澳台华侨收养登记(属于对民事权利确认,不作为行政审批项目)3、发放《社会福利企业证书》(行政机关日常工作,不作为行政审批项目)4、建筑物门牌号(不作为行政审批项目)五、市财政局(15项)1、预算外资金征收减免2、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方缴纳所得税前收回投资3、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设立、配股、转让4、国有企业的会计决算、工资与效益基数的核定、折旧的提取及改变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或需加速折旧5、国债专项资金6、国有资产处置7、国有资产授权、委托监管8、国有资产产权登记9、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核定与考核10、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国有资产转为经营性国有资产、非正常固定资产报废11、清产核资12、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13、资产评估报告合规性审核14、资产评估立项15、B股、H股上市、债转股资产评估报告(以上15项属于财政部门对国有资产及资金分配的监督管理,不作为行政审批项目)六、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5项)1、国有土地登记(属于行政确认,不作为行政审批项目)2、2公顷以下使用国有建设用地3、使用集体土地及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4、市、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范围内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征用土地5、新补充耕地验收核准(以上4项,属于对下政府行为的审批,不属于行政审批项目)七、市城乡建设委员会(1项)1、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八、市林业局(1项)1、国有森林、林木、林地的权属证书核准(不作为行政审批项目)九、市工商局(1项)1、大连市著名商标认定(不作为行政审批项目)十、市外事侨务办公室(1项)1、因公出国(境)(属于内部工作)十一、市物价局(1项)1、标价签监制(根据国务院法制办复函不作为行政审批项目,由市物价部门按政府日常工作办理)十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3项)1、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审批2、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核准3、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核准(以上3项不属于行政审批项目)十三、市地税局(2项)1、税务登记(根据国务院法制办复函不作为审批许可项目,由税务机关作为日常工作处理)2、减免税及延期申报和缴纳税款(根据国务院法制办复函不作为行政许可项目,由税务机关作为日常工作处理)附件3:市政府决定新公布的35项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一、市经济贸易委员会(2项)1、非煤矿山企业,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铁路专用线单位安全资格审批2、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计审查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二、市教育局(1项)1、民办学校聘任校长、变更举办者核准三、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宗教事务局)(1项)1、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省政府临时许可,至2005年7月1日没有依法设立自动取消)四、市公安局(4项)1、大型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安全许可证核发2、典当、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3、设立临时停车场审批4、占用、挖掘道路及跨越道路架设管线影响交通安全的审批五、市国家安全局(1项)1、涉及国家安全事项建设项目审批六、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项)1、特殊工时制度审批2、外国人入境就业及台港澳人员内地就业许可七、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1项)1、测绘单位资质八、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项)1、城市新建燃气企业审批2、燃气设施改动审批九、市交通口岸管理局(1项)1、城市公共客运交通项目(企业设立、线路、公交设施广告)审批十、市港口管理局 (1项)1、港口内进行爆破、采掘活动许可十一、市水务局(2项)1、配套建设节约用水设施及验收2、凿井方案和资质证明核准十二、市农发局(1项)1、农业植物和植物产品的产地和调运检疫十三、市文化局(2项)1、营业性演出内容核准2、图书、报纸、期刊零售单位设立和音像制品零售、出租审批十四、市计划生育委员会(1项)1、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执业证书核发十五、市体育局(2项)1、开办武术学校和少年儿童体育学校审批2、举办健身气功及设立站点审批十六、市工商局(2项)1、商品展销会登记2、外商投资广告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和广告项目审批十七、市质量技术监督局(3项)1、特种设备制造安装维修监督检验及定期检验2、信息网络建设标准化审查3、商品条码准印十八、市城市建设管理局(1项)1、排水许可十九、市房产局(2项)1、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核准2、物业管理企业资质二十、市地税局(3项)1、对发票领购资格的审核2、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货销货登记簿或者使用税控装置的审批3、印花税票代售许可附件4:市政府决定继续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277项)一、市发展计划委员会(4项)1、需政府财力投资或补助、需跨地区资源平衡及属于国家限制类的建设项目审批2、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重大专项、国家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高技术产业发展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和可研报告审核3、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国际商业贷款(含出口信贷)项目建议书和可研报告审核4、发行企业债券审核二、市经济贸易委员会(10项)1、煤炭经营资格审查2、成品油经营资格审查3、农药产品审核管理4、承装(修)电力设施及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5、设立废旧物资回收企业审核6、工业利用外资改造和重大、限制类及使用政府资金项目7、食盐运输准运证8、企业破产、兼并、合并、重组、划转、产权出售、公司制改制9、非煤矿山企业,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铁路专用线单位安全资格审批10、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计审查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三、市教育局(4项)1、举办、停办公办普通中小学、职业高中的审批和各类公办中专的建立、变更、停办的受理审查2、实施学前教育、小学、初中、高中、职业高中,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的设立、分立、合并、终止和变更名称、层次类别的审批3、教师资格认定4、民办学校聘任校长、变更举办者核准四、市科学技术局(3项)1、国家科技企业孵化器和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审核2、市级科技项目及经费3、高新技术企业、项目(产品)认定五、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宗教事务局)(5项)1、成立宗教团体、设立宗教活动场所审批2、举办宗教教职人员、义工培训班审批3、举办跨县、市宗教活动核准4、外国人举行宗教活动审核5、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至2005年7月1日没有依法设定自动取消)六、市公安局(30项)1、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活动审批2、枪支准运审批3、公民因私出国、往来港澳台地区和港澳台居民来往大陆审批4、外国人来连签证、居留审批5、建筑工程消防安全设计施工审批6、公共场所及群众性活动消防安全确认7、运输爆炸物品和爆破工程审批8、购买、运输剧毒物品审批和易制毒化学用品购用证核发9、车辆安全检测10、技防设施设计方案和竣工验收(含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和邮政局、所)11、民用机动车注册、补换牌证、过户、转籍、变更、改装、延缓报废、注销核准12、驾驶证申领、换领、增驾、补发核准13、枪支配购,持有、办理枪证审核14、开办营业性射击(狩猎)场审核15、外国人前往非开放区审核16、成立保安企业(机构)和保安业从业资格核准17、消防设施、系统变更核准18、消防安全技术培训核准19、超限运输通行证、特种车使用通行证核准20、公交车站点及班车点设置核准21、养犬核准22、边境管理区通行证书核准23、公民因私前往港澳定居和台湾居民来大陆定居审批24、刻字业、公章准刻25、网吧登记审批26、出海船舶边防管理证件(户口簿、登记簿、船民证、登陆证、登轮证、登轮作业证)核准27、大型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安全许可核发28、典当、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29、设立临时停车场审批30、占用、挖掘道路及跨越道路架设管线影响交通安全的审批七、市国家安全局(1项)1、涉及国家安全事项建设项目审批八、市民政局(3项)1、社团及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和章程修改审批2、行政区划变更审核3、地名命名、更名、销名和地名、图书出版审核九、市司法局(1项)1、申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登记核准十、市财政局(2项)1、会计人员从业资格核准2、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资格核准十一、市人事局(5项)1、公务员录用审批2、人才服务机构设立审批3、干部调配、安置(含境内人才引进)审批4、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核准5、出国(境)培训项目人员十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7项)1、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资格2、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3、职业介绍机构资格审批4、职工退休(含特殊工种退休)核准5、职工工伤认定、工伤保险待遇核准6、特殊工时制度审批7、外国人入境就业及台港澳人员内地就业许可十三、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12项)1、建设项目规划选址2、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查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重要工程规划验收5、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6、建筑设计方案审查7、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和有偿使用(出让、租赁或作价出资(入股))审批8、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和改变用途和企业改制后土地资产处置审批9、建设项目用地预审10、采矿权批准、审核(包括矿区范围划定、新设采矿权及变更、延续、注销、转让)11、探矿权审核登记12、测绘单位资质审查十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12项)1、建筑业劳务分包企业资质2、建设工程初步设计3、甲、乙级建筑工程设计单位资质与工程勘察单位资质4、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核5、工程项目施工安全许可证核发6、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7、管道液化石油气供应工程项目审核8、建设监理企业资质审核9、液化石油气贮灌站(汽车加气站)建设项目审批10、城市新建燃气企业审批11、燃气设施改动审批12、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评定十五、市交通口岸管理局(13项)1、县、乡级公路工程项目2、修船业经营权(设置过渡期,待地方性法规公布施行后按新规定执行)3、挖掘、占用、利用公路路产及超限运输车辆通行公路审批4、公路控制区内临时建筑物、构筑物、管线等设施及公路用地内设置非公路标志审批5、道路运输经营资质、车辆技术等级标准和从业人员资质审验核准6、公路工程质量监督、鉴定7、营业性道路运输经营权核准8、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单位审核9、新开口岸和开通口岸扩大开放规划10、口岸开放及已开放口岸扩大开放区域11、大连市空域净空安全12、核发道路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13、城市公共客运交通项目(企业设立、线路、公交设施广告)审批十六、市港口管理局(7项)1、水路(含省际间)运输、服务业经营权审批、审核2、水运工程质量监督、鉴定3、危险货物港口作业资质认定4、港口经营审批5、港口非深水岸线使用审批6、建设港口危险货物作业场所、卫生除害专用场所审批7、港口内进行爆破、采掘活动许可十七、市信息产业局(4项)1、软件开发企业、软件产品认定2、民用超短波频率设台审批3、民用短波、微波频率、卫生地面站设台审批4、研制、生产、进口无线电发射设备所需要的频道、频段审批十八、市水务局(9项)1、水土保持方案审批2、河道采砂许可3、限额内、跨县(市)及市内三区取水许可4、计划用水5、城市新建工程项目供水配套6、取用城市地下水7、大连市河道工程修建维护费缓、减、免征8、配套建设节约用水设施及验收9、凿井方案和资质证明核准十九、市农发局(10项)1、农作物种子(含果树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批2、兽药经营资格审批3、拖拉机等农机(具)驾驶(操作)证及年度检验核准4、拖拉机等农机(具)年度检验、审验、行驶(操作)证、号牌核准5、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核6、兽药生产企业生产资格审核7、含药动物饲料产品批准文号审核8、动物诊疗和兽医执业资格核准9、动物防疫条件核准10、农业植物和植物产品的产地和调运检疫二十、市林业局(9项)1、携带、运输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其产品审核2、林木采伐许可3、临时占用林地审批和征用、占用林地审核4、经营利用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审批5、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6、《蚕种经营许可证》、《蚕种质量合格证》7、森林植物检疫8、驯养繁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经营利用、携带、运输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审核9、木材运输(出市)二十一、市海洋与渔业局(13项)1、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验收、试运行、拆除、闲置审批2、水产养殖用种苗生产审批3、从事水产养殖使用的水域滩涂审批4、市级水产原、良种场审批5、特种海产品采捕、收购审批6、渔业无线电台执照审核7、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的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核准8、海岸工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核9、海域使用金减免审批10、面积1千亩以上及跨区市县海域使用行政许可,围填海等改变海域属性用海项目的海域使用行政许可11、省、国家级水产原、良种场审核12、远洋渔业项目审核13、渔业捕捞许可证二十二、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15项)1、签发进出口许可证、纺织品原产地证和部分出口商品配额2、外商投资企业进口相关设备及物资和进出口配额3、一般商品进口配额管理、各类商品配额4、机电产品自动进口许可5、自动登记进口商品6、新批外商独资企业进口设备免税确认书7、出口商品配额招标、投标资格8、机电产品出口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贷款项目9、外商投资企业核发批准证书10、在境内举办国际经济技术展览会11、外国和台湾非企业经济组织在华设立常驻代表机构12、国内企业在境外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13、外商投资企业特别清算14、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及核发资格证书15、外商投资企业(含内资企业)加工贸易二十三、市文化局(11项)1、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迁移、拆除以及在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审批2、拍卖企业所拍卖的文物标的鉴定、许可3、设立营业性演出团体审批和营业性演出内容核准4、电影放映经营许可5、文物保护单位修缮计划和设计施工方案核准6、设立文化娱乐场所7、对外(台)文化交流项目8、图书、报纸、期刊零售单位设立和音像制品零售、出租审批9、电子出版物零售审批10、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审核11、文化类民办非企业单位设立审核二十四、市卫生局(9项)1、医师执业注册2、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注册3、设置变更医疗(含中外合资合作)机构4、护士执业注册5、食品生产经营卫生许可6、公共场所卫生许可7、供水单位卫生许可8、建设项目卫生审查验收9、婚前医学检查、计划生育服务医疗保健机构和人员执业资格许可二十五、市计划生育委员会(3项)1、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设立审批2、再生育3、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执业证书核发二十六、市环境保护局(11项)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环保设施验收2、污染物申报登记发放排污许可证3、拆除、闲置市内四区范围内的污染设施审批4、从事危险废物经营活动,发放经营许可证5、向大气排放转炉气、电石气、电炉法黄磷尾气、有机烃类尾气审批6、设定入海排污口审批7、夜间施工审批8、限期治理项目验收9、废物进口审核10、海岸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由海洋渔业局审核,环保局审批,环保局统一组织召开评审会)11、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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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领域 技术来源 开发形式 项目知识 产权情况 产品采标形式
(含技术权益 及使用方 式说明 项目执行期 合作单位 1 负责人 合作单位 2 负责人 至 组织机构代码 联系电话 组织机构代码 联系电话
4
300 字左右
项目简 介及总 体目标
300 字左右
主要研究 内容及技 术 路 线
电子邮箱 企 规 业 模 企业主要股东 企业 主要 股东 规模以上企业填报: 上一年度报统计部门 R&D 经费投入(万元) 投资类型 投资比例
注册 时间 姓名 单 位 负责人 性别
注册资金 身份证号码 电 话 手 机
万元
单 人
位 员
总数 人
其中:研发人员 人
大专以上技术人员 人
中级职称 人
总 产 值(万元) 总 销 售 额(万元) 上一年度 财务及投 入指标 净 利 润(万元) 纳 税 总 额(万元) 研 发 支 出 费 用(万元) 税务部门备案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额(万元)
受理编号: 负责处室:
大 连 市 科 技 重 大 专 项 项 目 申 报 书
项目名称: 指南领域: 承担单位: 归口管理部门: 填报人: 填报日期: 年 联系电话: 月 日
大 连 市 科 学 技 术 局 制
1
一、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推荐部门 通信地址 联 系 人 手 机 电 传 话 真 组织机构代码 所在地区 邮政编码
6
其中:设备费预算明细表 设备名称 单价 (万元/台件) 数量(台件) 金额(单位: 购 置 设备 生产 万元) 国别与地区 与项目关系
小计
7
四、附件清单
1、 2、 3、 … …
企业承诺:特此声明申报材料中所填内容均属实。若出现问题,本单位愿承担一切责任。
单位负责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申报单位:
归口管理部门审查意见:
300 字左右
项目主要 创新点
300 字左右
项目 实施 条件
300 字左右 计划进度 及阶段性 目标
5
三、项目投入资金预算(万元)
预算科目名称 (1) 一、经费支出合计 1、设备费 2、材料费 3、测试化验加工费 4、燃料动力费 5、差旅费 6、会议费 7、国际合作与交流费 8、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 9、劳务费 10、专家咨询费 二、经费来源合计 1、单位自有资金 2、其他资金 合计 (2)
2
主营业务 及主要产 品 其中 专利 申请 总数 国外 发明 专利 专利 授权 总数 其中 软 件 著 作 权 植 物 新 品 种 权
拥有知识 产权
发明
实用 新型
发明
实用 新型
国外发 明专利
(IC) 布图设 计
(组建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市级以上平台,包括平台名称、批 建时间、批建单位等情况)
(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8
创新平台 建设情况
(近三年承担的市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包括项目名称、经费额度、立项时间、结题时间、 下达部门等情况) 获科技计 划支持情 况
(项目单位近三年获得的市级及以上科技奖励,包括项目名称、奖励时间、奖励部门等情况; )
获科技奖 励情况
3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姓名 项目 负责人 情况 证件类型 职务 专业 移动电话 项目主要参与人员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职称 承担任务 所在单位 性别 出生日期 证件号码 学历 固定电话 电子邮箱 学位 传真 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