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讲座
公司法基础知识培训讲座(ppt 50页)
4、组织形式 我国《公司法》第8条规定:“依照本法
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 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
(三)公司名称的使用
(1)公司只准使用一个名称,公司名称具有唯一 性。
(2)公司印章、银行账户、牌匾、信笺使用的名 称应与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相同。
二、公司名称
(一)公司名称的含义
公司名称是用文字形式表示的一公司区别 于其他公司单位的特定化标志,具有标志性、 排他性、说明性、地域性和可选择性特征。
(二)公司名称的构成
根据我国《公司法》、《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条 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名称应 由四部分组成:
1、行政区划
公司名称的行政区划是本公司所在地县级以上 行政区划的名称或地名。
3、货币出资额的法定要求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
五、实收资本
实收资本,是指公司营业执照上载明的、公司 登记时已经收到的注册资本额。新修改的《公司 法》规定公司股东可以按照规定分期缴纳注册资 本,实收资本实际上是对照此规定所产生的一个 相应的概念。
(3)公司名称可以随企业或者企业的一部分一并 转让。
(4)公司名称发生争议,按申请在先的原则处理。 谁先申请名称登记注册,谁享有企业名称权。
三、公司住所
我国《公司法》第10条规定:“公司以其主 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我国公司登记,是由公司住所地登记机关进 行的,设立公司应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办理登记。
(三)出资方式
1、货币出资。
2、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财产出资。
公司法律案例实务讲座(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公司法律事务日益成为企业运营中的关键环节。
为了帮助广大企业管理人员更好地理解和应对公司法律风险,提高法律素养,本次讲座将结合实际案例,对公司法律实务进行深入剖析。
二、讲座内容1. 公司设立的法律风险及防范案例一:甲乙双方签订公司设立协议,约定共同出资设立丙公司。
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按照约定出资,但丙公司因未在法定期限内设立而无法取得营业执照。
甲乙双方因公司设立问题发生纠纷。
分析:本案中,甲乙双方在公司设立过程中存在以下法律风险:(1)未按照法定程序设立公司;(2)未在法定期限内取得营业执照。
防范措施:(1)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公司;(2)确保在法定期限内取得营业执照。
2. 公司股权的法律风险及防范案例二:甲公司股东乙将其持有的公司20%的股权无偿转让给丙。
乙丙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但未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后甲公司发现乙将其股权转让给丙,认为乙的行为损害了公司利益,要求乙返还股权。
分析:本案中,乙丙双方在公司股权变更过程中存在以下法律风险:(1)未办理股权变更登记;(2)股权转让行为损害了公司利益。
防范措施:(1)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股权变更登记;(2)在股权转让过程中,充分考虑公司利益,避免损害公司权益。
3. 公司治理的法律风险及防范案例三:甲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但未召开股东大会审议。
乙股东认为董事会决定损害了其合法权益,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分析:本案中,甲公司董事会存在以下法律风险:(1)未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重大事项;(2)董事会决策程序不规范。
防范措施:(1)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召开股东大会;(2)规范董事会决策程序,确保决策合法、合规。
4. 公司合同的法律风险及防范案例四: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货物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供应一批货物。
合同签订后,甲公司未能按时供货,导致乙公司遭受损失。
《公司法》基础知识讲座课件(2024)
02
董事会职权
召集股东会会议;执行股东会的决议;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和弥补亏损方案等。
03
监事会职权
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
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予以纠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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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违法行为的责任
其他违反《公司法》规定的行为,如虚假出资、虚报注册资本等,相关责任人将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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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NKS
感谢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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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基础 知识讲座课件
2024/1/30
1
目 录
2024/1/30
• 公司法概述 • 公司的设立、变更与终止 • 公司的组织机构与职权 • 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 公司的合并、分立与重组 • 违反《公司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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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CATALOGUE
公司法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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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的定义与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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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监督制度
审计机构
公司应当设立内部审计机构或者委托 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审计。
审计监督
审计机构应当保持独立性,接受公司 监事会和股东的监督,确保审计结果 的真实性和公正性。
审计内容
审计机构应当对公司的财务报表、内 部控制等方面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 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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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CATALOGUE
10
03
CATALOGUE
公司的组织机构与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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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职权划分
公司法实务讲座
公司法实务讲座一、公司法概述1.1 公司法的定义1.2 公司法的作用和意义1.3 公司法的基本原则二、公司的设立和注册2.1 公司设立的条件2.2 公司注册的程序1.准备注册所需材料2.在工商局进行公司注册申请3.缴纳注册资本4.领取营业执照2.3 公司注册的注意事项•合法合规的公司名称选择•注册资本的确定和缴纳•公司章程的制定和备案三、公司的组织结构和治理3.1 公司的组织结构1.董事会2.监事会3.总经理3.2 公司治理的原则和机制•信息披露•董事会决策•内部控制•股东权益保护3.3 公司治理的挑战和改进•董事会独立性•内部控制机制的完善•股东权益保护机制的加强四、公司的股权和股东权益4.1 公司股权的概念和种类4.2 股东权益的保护和实现1.股东权益的来源和种类2.股东权益的保护措施–股东会议–股东诉讼–股东利益相关方的合作4.3 股东权益的限制和约束•限制转让和质押•股东行为的合规性要求五、公司的合并与收购5.1 公司合并与收购的概念和形式5.2 公司合并与收购的法律程序1.合并和收购的准备阶段2.合并和收购的协议签订3.合并和收购的审批程序4.合并和收购的完成和整合5.3 公司合并与收购的风险和挑战•法律风险•经营风险•资金风险六、公司的破产和清算6.1 公司破产的条件和程序6.2 公司清算的程序和责任1.清算组成员的任命2.资产清算和债务清偿3.清算报告的编制和公告4.清算组的解散和责任追究6.3 公司破产和清算的影响和教训•债权人权益的保护•公司经营风险的防范•法律制度的完善以上是关于公司法实务的讲座内容,通过对公司法的概述、公司的设立和注册、公司的组织结构和治理、公司的股权和股东权益、公司的合并与收购以及公司的破产和清算等方面的探讨,希望能够为大家提供一些实用的知识和经验,以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运用公司法。
同时,我们也要意识到公司法实务中存在的挑战和风险,需要不断完善法律制度和加强公司治理,以保护股东权益和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公司法》精品PPT课件(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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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资本与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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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资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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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资本制
公司设立时,必须在章程中明确规定公司资本总额,并一次性发行、全部认足或募足,否 则公司不得成立的资本制度。
授权资本制
公司设立时,虽然要在公司章程中确定注册资本总额,但发起人只需认购部分股份,公司 就可正式成立,其余的股份,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证券市场行情再随时发 行的公司资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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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合并、分立与 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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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合并与分立
合并类型
分立类型
包括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涉及公司资产 、业务、人员等的整合。
包括派生分立和新设分立,通过将公司资 产、业务等分割成两个或多个独立公司来 实现。
合并与分立程序
法律责任
需经过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签订合并 或分立协议,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通知债权人并公告等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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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整程序
债权人或债务人可向法院申请 重整,法院裁定受理后指定管 理人负责重整期间公司事务。
重整计划
管理人需制定重整计划草案并 提交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通 过后由法院裁定批准并执行。
法律责任
重整期间公司需遵守法律规定 和管理人要求,如违反规定或 重整失败则可能面临破产清算
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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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中资本制
介于法定资本制和授权资本制之间的一种公司资本制度,它兼顾了两种资本制度的优点, 既保证了公司设立时的资本确定,又能避免公司增资的繁琐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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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的发行与转让
股份的发行
包括公开发行和非公开发行两种方式。公开发行需要符合证券法规 定的条件和程序,非公开发行则需要遵守公司章程和股东协议的规 定。
公司法律讲座案例(3篇)
第1篇一、背景介绍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立于2010年,主要从事软件开发和销售业务。
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由三位股东共同出资设立,分别为张三(持股40%)、李四(持股30%)和王五(持股30%)。
公司成立初期,三位股东共同投入了大量精力,使得公司业务发展迅速。
然而,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股东之间的矛盾逐渐显现,导致公司治理陷入困境。
二、案例概述1. 股东纠纷张三、李四和王五在公司经营过程中,因对公司发展方向、利润分配等问题的看法存在分歧,导致股东之间产生矛盾。
张三主张公司应加大研发投入,提高产品竞争力;李四则认为公司应注重市场拓展,增加销售渠道;王五则主张保持现状,避免风险。
在多次沟通无果的情况下,股东之间的矛盾逐渐升级。
2. 公司治理困境由于股东纠纷,公司内部管理混乱,决策效率低下。
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各自为政,部门之间沟通不畅,导致公司业务发展受阻。
同时,公司财务状况恶化,资金链紧张。
三、案例分析1. 股东纠纷原因分析(1)股权结构不合理:公司三位股东持股比例相同,导致决策过程中各方利益难以平衡。
(2)沟通不畅:股东之间缺乏有效沟通,导致矛盾激化。
(3)缺乏信任:股东之间缺乏信任,难以达成共识。
2. 公司治理问题分析(1)决策机制不完善:公司决策过程中,缺乏民主集中制原则,导致决策效率低下。
(2)内部管理混乱:公司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导致各部门之间沟通不畅,工作效率低下。
(3)财务风险:公司财务状况恶化,资金链紧张,存在财务风险。
四、解决方案1. 优化股权结构(1)调整股权比例:根据股东在公司发展过程中的贡献,调整股权比例,使股权结构更加合理。
(2)引入战略投资者:引入具有战略眼光的投资者,为公司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2. 加强沟通与信任(1)定期召开股东会议:定期召开股东会议,增进股东之间的沟通与了解。
(2)设立沟通机制:设立专门沟通渠道,及时解决股东之间的矛盾。
3. 完善公司治理(1)建立董事会制度:设立董事会,负责公司重大决策,提高决策效率。
新公司法解读讲座
新公司法解读讲座哎呀,说起新公司法解读讲座,我可得好好跟你掰扯掰扯。
这事儿得从上个礼拜说起,那天我正忙着处理一堆文件,突然接到通知说有个新公司法的讲座,我心想,这玩意儿跟我有啥关系?但转念一想,咱也不能落伍不是,就去听听吧。
讲座地点在市中心的一个大酒店,我提前半小时就到了,结果发现已经人山人海。
看来大家对新公司法都挺上心的。
我找了个角落的位置坐下,旁边是个看起来挺专业的律师,手里拿着厚厚的笔记本,我心想,这哥们儿肯定比我懂行。
讲座开始了,主讲人是个中年大叔,穿着笔挺的西装,看起来挺有派头。
他一开口,我就被他那磁性的声音给吸引了。
他先是简单介绍了一下新公司法的背景,说是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保护投资者权益,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所以出台了这个新法。
我心想,这跟我有啥关系?但听着听着,我就觉得这事儿跟我关系大了。
大叔开始讲新公司法的一些具体条款,比如注册资本的认缴制,这可是个大变化。
以前注册公司得实缴资本,现在只要认缴就行,这可减轻了不少创业者的负担。
我旁边那律师哥们儿听得津津有味,不停地在笔记本上记着什么。
接着,大叔又讲到了公司治理结构的优化,比如董事会、监事会的设置,还有独立董事的引入。
这些听起来挺高大上的,但大叔用通俗易懂的话解释,让我这个外行人也能理解。
他说,这些措施都是为了提高公司的透明度,保护小股东的利益。
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大叔讲到了公司解散和清算的新规定。
他说,新公司法简化了公司解散的程序,让公司能更灵活地应对市场变化。
我心想,这可是个好事儿,万一哪天我心血来潮想开个公司,这新法可帮了我大忙。
讲座结束的时候,大叔还留了点时间给大家提问。
我旁边那律师哥们儿举手问了个挺专业的问题,大叔耐心地解答了。
我也鼓起勇气问了个问题,大叔也给了我满意的答复。
总的来说,这次新公司法解读讲座让我受益匪浅。
虽然我不是法律专家,但通过这次讲座,我对新公司法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这新法不仅对创业者是个好消息,对我们这些普通打工人也是个保障。
2024公司法讲稿
2024公司法讲稿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事:今天,我非常荣幸能够在这里向大家介绍关于公司法的一些重要内容。
公司法作为一项重要的法律法规,对于规范和保护公司的经营活动具有重要意义。
在接下来的讲稿中,我将从公司法的基本概念、公司的设立和登记、公司治理结构、公司的财务会计以及公司的解散和清算等方面进行阐述。
首先,让我们来了解一下公司法的基本概念。
公司法是规范公司组织和运营行为的法律,其核心是保护股东利益、债权人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公司法的出台旨在建立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
其次,我们将重点介绍公司的设立和登记程序。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的设立需要经过一系列程序,包括确定公司名称、制定公司章程、确定出资人、完成股东会登记等。
只有完成这些程序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公司才能取得法人资格,获得合法经营权利。
接下来,公司治理结构是公司法中的重要内容之一。
公司治理结构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这些机构共同构成了公司的决策和监督机制。
公司法对这些机构的设置、职权和责任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以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营和股东权益。
另外,公司法对公司的财务会计也有详细规定。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时、准确地记录和报告公司的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确保信息透明、真实可靠,以满足投资者、债权人和监管部门的信息需求。
最后,公司法还规定了公司的解散和清算程序。
当公司出现严重经营困难或者其他原因导致无法继续经营时,应当依法解散,并进行清算。
清算程序包括清偿债务、处理剩余财产等,确保债权人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总的来说,公司法作为一项重要的法律法规,对于规范和保护公司的经营活动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今天的讲解,希望大家能够更加深入地了解公司法的相关内容,增强对公司法的认识和理解,促进公司依法合规经营,实现可持续发展。
谢谢大家!。
公司法讲座
二、公司的设立
案件思考:
《公司法》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 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 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枋实财产,不得高估可
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
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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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的股东
(三)股东知情权
是指公司股东了解公司信息的权利。股东通过查阅公司财务报告
资料、账簿等有关公司经营、决策、管理的相关资料以及询问与上述
有关的问题,实现了解公司运营状况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业务活动
1999年、2003年、2005年、2013年四次修改《公司法》
2006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司法解释一
2008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司法解释二
2011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司法解释三
目前,公司法司法解释四正在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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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法概述
案例:
在2013年3月新的《公司法》正式实施后,江浙一代大学校园中
有大批大学生创业,成立了很多一元公司,也就是注册资本为一元人
民币的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业务无非是带人上课,宿舍送餐,摆地摊
等等。
请就以上案例联系自身现状,思考公司法新修后的影响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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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的设立
(一)公司设立概述:
发起设立:又称“单纯设立”或“同时设立”,是指由发起人共
同出资认购全部股份,不再向社会公众公开募集的一种公司设立方式。
公司法讲座
德衡律师集团事务所 徐宇辉 二00八年七月十日
第一部分:基本知识
一、公司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的颁布和修改
1992年5月15日,国家体改委制定的《有限责任公司规范意见 》 和《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
《公司法》1993年12月29日颁布,1994年7月1日施行。 在刚刚施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时,我国第一部系统规定 公司事项的法律,具有标志性意义 1999年12月25日第一次修改 一是增加国有独资公司设立监事会的规定;二是增加支持高新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发展的规定。
规范公司对外担保
原公司法:没有这方面的规定。 新公司法第十五条: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按照公司章程的规 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担保总额及单项 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 者股东大会决议。 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 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增加理由: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可能给公司财产带来较大风 险,需要慎重。实际生活中这方面发生的问题较多,公司法对此需要 加以规范
有限公司组织机构的修改
1、关于股东会的修改 修改事项 第三十八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 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新《公司法》解读 讲座
新《公司法》解读讲座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新《公司法》于2021年3月1日正式实施,对我国公司治理体系进行了全面升级,为优化我国营商环境、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奠定了基础。
针对新《公司法》的解读讲座显得尤为重要。
在这份文章中,我们将对新《公司法》进行详细解读,探讨其在企业治理、法人责任、股东权益保护等方面的具体规定,为企业家和从业人员提供更清晰的法律指引。
一、公司治理方面新《公司法》对公司治理进行了一系列改革,主要体现在法人治理结构、董事会职责和监事会职权等方面。
新《公司法》规定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维护股东利益,并履行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义务。
这一规定强调了公司治理主体之间的协调与配合,有利于提升公司的运营效率和透明度。
在公司治理结构方面,新《公司法》规定公司可以设立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制度,同时设立监事会,董事会负责公司经营管理,监事会负责对董事会的监督,起到互相制约的作用。
这一规定有利于实现公司治理结构的平衡,有效防范董事会滥用权力的问题,保护股东利益。
新《公司法》还规定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明确资产负债情况,合规经营,确保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完整。
这一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经营风险管理水平,防范公司经营风险,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二、法人责任方面新《公司法》对公司法人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规定公司人员和股东应当履行资金注入和清偿义务,不得占用公司资金进行非法占有或者进行与公司利益相冲突的交易等行为。
这一规定有利于明确公司法人责任,维护公司资金安全,促进公司稳健经营。
新《公司法》还规定公司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等法律责任,公司违法违规行为的主体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确保公司合法合规经营,维护企业之间的公平竞争环境。
三、股东权益保护方面新《公司法》还对股东权益保护进行了细致规定,强调公司应建立相应的投资者权益保护制度,保护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护股东平等参与、知情权益和表决权益。
(2024年)全新公司法律讲座课件
2024/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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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类型及要素
2024/3/26
合同类型
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劳动合同 、借款合同等
合同要素
当事人、标的、数量、质量、价 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 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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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防范措施
01
严格审查对方当事人的 主体资格和履约能力
2024/3/26
• 仲裁:纠纷当事人根据纠纷前或者后达成的仲裁协议或合同中仲裁条款向仲裁 机构提出申请,由仲裁机构依法审理,作出裁决,并通过当事人对裁决的自觉 履行或由一方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使纠纷得以解决。
• 诉讼:通过打官司解决,它指纠纷当事人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 法审理,作出判决或裁定,通过当事人对生效裁判的自觉履行或人民法院的强 制执行而解决纠纷。
竞业禁止规定
解释竞业禁止的含义、适用范围和限制条件,分析企业与员工签订竞业禁止协 议的必要性和注意事项,探讨合理设定竞业禁止期限和补偿标准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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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某企业因劳动用工问题引发的纠纷
案例背景介绍
简要介绍某企业因劳动用工问题引发的纠纷背景和经过。
案例分析
深入分析该案例中涉及的劳动用工问题,如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 付、社会保险缴纳等方面的争议焦点和法律依据。
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公司法作用
确定公司的法律地位和权利义务
2024/3/26
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 场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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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类型与特点
2024/3/26
有限责任公司
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 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 公司债务承担全部责任的经济组织。
公司法一分钟普法口播文案
以下是一份关于公司法的一分钟普法口播文案:
大家好,欢迎来到今天的一分钟普法时间。
今天我们要聊一聊公司法。
公司法是规范公司组织和行为的法律法规,它对于保护股东、投资者和公司的利益至关重要。
根据公司法,公司是指依法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
公司的设立需要遵守法律程序,并需要注册登记。
公司的组织架构包括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等,它们各自承担着不同的职责和权力。
公司法还规定了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会计、股权转让、解散清算等方面的内容。
遵守公司法对于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发展至关重要,同时也有助于保护股东和投资者的权益。
希望通过今天的普法,大家对公司法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如果你有任何关于公司法的问题,欢迎咨询专业律师。
谢谢大家!。
《公司法》ppt课件(2024)
例如,公司与员工之间的劳动争议,通过分析案例了解劳动争议的处理程序、法律依据和 裁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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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NKS
感谢观看
2024/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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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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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种类与设立
2024/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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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种类
有限责任公司
由一定人数的股东组成,股东以 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
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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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
将公司的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 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 债务承担责任。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 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 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 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 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公司章程是公司的宪章性 文件,对公司、股东、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具有约束力。
公司名称是公司的标志, 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公司组织机构包括股东会 、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 等。
公司住所是公司主要办事 机构所在地,经公司登记 机关登记的公司的住所只 能有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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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法律责任与纠纷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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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法律责任
遵守法律法规
公司必须遵守国家法律 法规,包括公司法、证 券法、税法等,违反法 律法规将承担相应法律 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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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责任
公司在经营活动中与他 人签订合同,应当履行 合同约定的义务,如违 约将承担合同责任。
申请人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 交相关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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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公司的组织机构与职权
2024/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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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召开临时会议
特殊表决事项: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公司合并、
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 通过。
董 事 会
构成:成员一般为三人至十三人 ;国有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
公 司 法 讲 座
《公司法》讲座提纲
公司法总则 有限责任公司
一、公司法总则
颁布和实施:
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会员会第五
次会议通过,修订的新公司法于2005年10月27日由中国人民共
和国主席令第42号予以公布,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修订后的新公司法共13章219条。
设置: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其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职权:第47条共十一项职权 董事会会议
召集和主持:由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
和主持。 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 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董事会决议的表决, 实行一人一票。
经 理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经理,
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可以列席董事会议。
职权:第50条共八项职权
公司的登记
【设立登记】设立公司,应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
立登记。符合规定条件的,依法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 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 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营业执照】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营
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 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应依法办理变更登 记,换发营业执照。
二、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股东会
董事会 经 理
监事会
股 东 会
构成: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职权:第38条共十一项职权
股东会议
会议召集和主持:首次股东会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定期和临时
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
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
公司担保
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 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 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 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 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 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公司的分类
公司股东的责任形式
股份转让方式 公司信用基础
无限责任公司、两合公司、 股份两合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封闭式公司 开放式公司 人合公司(国内无) 资合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人合兼资合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之间的组织关系: 母(本)公司与子公司、分公司 公司的国籍 :本国公司、外国公司和跨国公司
调整对象:
依据《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 限公司。(公司类型法定原则)
公司的概念
按照新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是指由股东出 资设立的,股东以其全部认缴的出资额或者 所认缴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 其名下的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独立承担责 任的企业法人。
股东责任的有限性: 《公司法》第3条第2款规定,“有限责任 公司的股东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 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认购的股份为 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有限责任公司
设立
【设立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50个以下);
(二)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 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公司资本】
1、注册资本: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 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2、出资形式:货币(不低于30%)、实物、知识产权、 土地使用权等 3、公司资本的三原则 资本确定原则。中国实行法定资本制度。资本确定 是指在章程中要载明,工商登记时要办理登记手续。 资本维持原则。不得有股东抽逃出资等行为,并在 公司有盈利时要提取法定公积金,以确保公司资本 充实 。 资本不变原则。公司资本虽然可以增资或减资,但 该变动要经过特别决议。 4、验资: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 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应依法办理变更 登记。
【法定代表人】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
事或总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法定代表人变更,应依法办 理变更登记。 法定代表人的法律地位:对外代表公司,他以公司名义对外 实施的行为,就是公司行为,该行为的法律后果由公司承担。
转投资
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 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 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即:公司作为投资主体,以公司法人财 产作为对另一个企业的出资,必须以责任有 限、互不连带为原则,只能以投资额为限对 所投资企业承担责任,因此,公司不得通过 投资成为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
监 事 会
构成: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规模较小的,可设一
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比例不得低 于三分之一)
【公司名称】
有限责任公司需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有限公 司”字样;股份有限公司标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 字样。 命名规则:行政区划+商号+行业+公司性质 例如:成都艾尔普气体产品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经营范围】公司的经营范围由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