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讲座
公司法基础知识培训讲座(ppt 50页)

4、组织形式 我国《公司法》第8条规定:“依照本法
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 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
(三)公司名称的使用
(1)公司只准使用一个名称,公司名称具有唯一 性。
(2)公司印章、银行账户、牌匾、信笺使用的名 称应与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相同。
二、公司名称
(一)公司名称的含义
公司名称是用文字形式表示的一公司区别 于其他公司单位的特定化标志,具有标志性、 排他性、说明性、地域性和可选择性特征。
(二)公司名称的构成
根据我国《公司法》、《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条 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名称应 由四部分组成:
1、行政区划
公司名称的行政区划是本公司所在地县级以上 行政区划的名称或地名。
3、货币出资额的法定要求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
五、实收资本
实收资本,是指公司营业执照上载明的、公司 登记时已经收到的注册资本额。新修改的《公司 法》规定公司股东可以按照规定分期缴纳注册资 本,实收资本实际上是对照此规定所产生的一个 相应的概念。
(3)公司名称可以随企业或者企业的一部分一并 转让。
(4)公司名称发生争议,按申请在先的原则处理。 谁先申请名称登记注册,谁享有企业名称权。
三、公司住所
我国《公司法》第10条规定:“公司以其主 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我国公司登记,是由公司住所地登记机关进 行的,设立公司应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办理登记。
(三)出资方式
1、货币出资。
2、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财产出资。
公司法律案例实务讲座(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公司法律事务日益成为企业运营中的关键环节。
为了帮助广大企业管理人员更好地理解和应对公司法律风险,提高法律素养,本次讲座将结合实际案例,对公司法律实务进行深入剖析。
二、讲座内容1. 公司设立的法律风险及防范案例一:甲乙双方签订公司设立协议,约定共同出资设立丙公司。
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按照约定出资,但丙公司因未在法定期限内设立而无法取得营业执照。
甲乙双方因公司设立问题发生纠纷。
分析:本案中,甲乙双方在公司设立过程中存在以下法律风险:(1)未按照法定程序设立公司;(2)未在法定期限内取得营业执照。
防范措施:(1)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公司;(2)确保在法定期限内取得营业执照。
2. 公司股权的法律风险及防范案例二:甲公司股东乙将其持有的公司20%的股权无偿转让给丙。
乙丙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但未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后甲公司发现乙将其股权转让给丙,认为乙的行为损害了公司利益,要求乙返还股权。
分析:本案中,乙丙双方在公司股权变更过程中存在以下法律风险:(1)未办理股权变更登记;(2)股权转让行为损害了公司利益。
防范措施:(1)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股权变更登记;(2)在股权转让过程中,充分考虑公司利益,避免损害公司权益。
3. 公司治理的法律风险及防范案例三:甲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但未召开股东大会审议。
乙股东认为董事会决定损害了其合法权益,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分析:本案中,甲公司董事会存在以下法律风险:(1)未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重大事项;(2)董事会决策程序不规范。
防范措施:(1)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召开股东大会;(2)规范董事会决策程序,确保决策合法、合规。
4. 公司合同的法律风险及防范案例四: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货物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供应一批货物。
合同签订后,甲公司未能按时供货,导致乙公司遭受损失。
《公司法》基础知识讲座课件(2024)

02
董事会职权
召集股东会会议;执行股东会的决议;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和弥补亏损方案等。
03
监事会职权
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
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予以纠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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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违法行为的责任
其他违反《公司法》规定的行为,如虚假出资、虚报注册资本等,相关责任人将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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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NKS
感谢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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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基础 知识讲座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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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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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法概述 • 公司的设立、变更与终止 • 公司的组织机构与职权 • 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 公司的合并、分立与重组 • 违反《公司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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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ALOGUE
公司法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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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的定义与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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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监督制度
审计机构
公司应当设立内部审计机构或者委托 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审计。
审计监督
审计机构应当保持独立性,接受公司 监事会和股东的监督,确保审计结果 的真实性和公正性。
审计内容
审计机构应当对公司的财务报表、内 部控制等方面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 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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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CATALOGUE
10
03
CATALOGUE
公司的组织机构与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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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职权划分
公司法实务讲座

公司法实务讲座一、公司法概述1.1 公司法的定义1.2 公司法的作用和意义1.3 公司法的基本原则二、公司的设立和注册2.1 公司设立的条件2.2 公司注册的程序1.准备注册所需材料2.在工商局进行公司注册申请3.缴纳注册资本4.领取营业执照2.3 公司注册的注意事项•合法合规的公司名称选择•注册资本的确定和缴纳•公司章程的制定和备案三、公司的组织结构和治理3.1 公司的组织结构1.董事会2.监事会3.总经理3.2 公司治理的原则和机制•信息披露•董事会决策•内部控制•股东权益保护3.3 公司治理的挑战和改进•董事会独立性•内部控制机制的完善•股东权益保护机制的加强四、公司的股权和股东权益4.1 公司股权的概念和种类4.2 股东权益的保护和实现1.股东权益的来源和种类2.股东权益的保护措施–股东会议–股东诉讼–股东利益相关方的合作4.3 股东权益的限制和约束•限制转让和质押•股东行为的合规性要求五、公司的合并与收购5.1 公司合并与收购的概念和形式5.2 公司合并与收购的法律程序1.合并和收购的准备阶段2.合并和收购的协议签订3.合并和收购的审批程序4.合并和收购的完成和整合5.3 公司合并与收购的风险和挑战•法律风险•经营风险•资金风险六、公司的破产和清算6.1 公司破产的条件和程序6.2 公司清算的程序和责任1.清算组成员的任命2.资产清算和债务清偿3.清算报告的编制和公告4.清算组的解散和责任追究6.3 公司破产和清算的影响和教训•债权人权益的保护•公司经营风险的防范•法律制度的完善以上是关于公司法实务的讲座内容,通过对公司法的概述、公司的设立和注册、公司的组织结构和治理、公司的股权和股东权益、公司的合并与收购以及公司的破产和清算等方面的探讨,希望能够为大家提供一些实用的知识和经验,以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运用公司法。
同时,我们也要意识到公司法实务中存在的挑战和风险,需要不断完善法律制度和加强公司治理,以保护股东权益和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公司法》精品PPT课件(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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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资本与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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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资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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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资本制
公司设立时,必须在章程中明确规定公司资本总额,并一次性发行、全部认足或募足,否 则公司不得成立的资本制度。
授权资本制
公司设立时,虽然要在公司章程中确定注册资本总额,但发起人只需认购部分股份,公司 就可正式成立,其余的股份,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证券市场行情再随时发 行的公司资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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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合并、分立与 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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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合并与分立
合并类型
分立类型
包括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涉及公司资产 、业务、人员等的整合。
包括派生分立和新设分立,通过将公司资 产、业务等分割成两个或多个独立公司来 实现。
合并与分立程序
法律责任
需经过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签订合并 或分立协议,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通知债权人并公告等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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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整程序
债权人或债务人可向法院申请 重整,法院裁定受理后指定管 理人负责重整期间公司事务。
重整计划
管理人需制定重整计划草案并 提交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通 过后由法院裁定批准并执行。
法律责任
重整期间公司需遵守法律规定 和管理人要求,如违反规定或 重整失败则可能面临破产清算
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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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中资本制
介于法定资本制和授权资本制之间的一种公司资本制度,它兼顾了两种资本制度的优点, 既保证了公司设立时的资本确定,又能避免公司增资的繁琐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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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的发行与转让
股份的发行
包括公开发行和非公开发行两种方式。公开发行需要符合证券法规 定的条件和程序,非公开发行则需要遵守公司章程和股东协议的规 定。
公司法律讲座案例(3篇)

第1篇一、背景介绍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立于2010年,主要从事软件开发和销售业务。
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由三位股东共同出资设立,分别为张三(持股40%)、李四(持股30%)和王五(持股30%)。
公司成立初期,三位股东共同投入了大量精力,使得公司业务发展迅速。
然而,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股东之间的矛盾逐渐显现,导致公司治理陷入困境。
二、案例概述1. 股东纠纷张三、李四和王五在公司经营过程中,因对公司发展方向、利润分配等问题的看法存在分歧,导致股东之间产生矛盾。
张三主张公司应加大研发投入,提高产品竞争力;李四则认为公司应注重市场拓展,增加销售渠道;王五则主张保持现状,避免风险。
在多次沟通无果的情况下,股东之间的矛盾逐渐升级。
2. 公司治理困境由于股东纠纷,公司内部管理混乱,决策效率低下。
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各自为政,部门之间沟通不畅,导致公司业务发展受阻。
同时,公司财务状况恶化,资金链紧张。
三、案例分析1. 股东纠纷原因分析(1)股权结构不合理:公司三位股东持股比例相同,导致决策过程中各方利益难以平衡。
(2)沟通不畅:股东之间缺乏有效沟通,导致矛盾激化。
(3)缺乏信任:股东之间缺乏信任,难以达成共识。
2. 公司治理问题分析(1)决策机制不完善:公司决策过程中,缺乏民主集中制原则,导致决策效率低下。
(2)内部管理混乱:公司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导致各部门之间沟通不畅,工作效率低下。
(3)财务风险:公司财务状况恶化,资金链紧张,存在财务风险。
四、解决方案1. 优化股权结构(1)调整股权比例:根据股东在公司发展过程中的贡献,调整股权比例,使股权结构更加合理。
(2)引入战略投资者:引入具有战略眼光的投资者,为公司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2. 加强沟通与信任(1)定期召开股东会议:定期召开股东会议,增进股东之间的沟通与了解。
(2)设立沟通机制:设立专门沟通渠道,及时解决股东之间的矛盾。
3. 完善公司治理(1)建立董事会制度:设立董事会,负责公司重大决策,提高决策效率。
新公司法解读讲座

新公司法解读讲座哎呀,说起新公司法解读讲座,我可得好好跟你掰扯掰扯。
这事儿得从上个礼拜说起,那天我正忙着处理一堆文件,突然接到通知说有个新公司法的讲座,我心想,这玩意儿跟我有啥关系?但转念一想,咱也不能落伍不是,就去听听吧。
讲座地点在市中心的一个大酒店,我提前半小时就到了,结果发现已经人山人海。
看来大家对新公司法都挺上心的。
我找了个角落的位置坐下,旁边是个看起来挺专业的律师,手里拿着厚厚的笔记本,我心想,这哥们儿肯定比我懂行。
讲座开始了,主讲人是个中年大叔,穿着笔挺的西装,看起来挺有派头。
他一开口,我就被他那磁性的声音给吸引了。
他先是简单介绍了一下新公司法的背景,说是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保护投资者权益,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所以出台了这个新法。
我心想,这跟我有啥关系?但听着听着,我就觉得这事儿跟我关系大了。
大叔开始讲新公司法的一些具体条款,比如注册资本的认缴制,这可是个大变化。
以前注册公司得实缴资本,现在只要认缴就行,这可减轻了不少创业者的负担。
我旁边那律师哥们儿听得津津有味,不停地在笔记本上记着什么。
接着,大叔又讲到了公司治理结构的优化,比如董事会、监事会的设置,还有独立董事的引入。
这些听起来挺高大上的,但大叔用通俗易懂的话解释,让我这个外行人也能理解。
他说,这些措施都是为了提高公司的透明度,保护小股东的利益。
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大叔讲到了公司解散和清算的新规定。
他说,新公司法简化了公司解散的程序,让公司能更灵活地应对市场变化。
我心想,这可是个好事儿,万一哪天我心血来潮想开个公司,这新法可帮了我大忙。
讲座结束的时候,大叔还留了点时间给大家提问。
我旁边那律师哥们儿举手问了个挺专业的问题,大叔耐心地解答了。
我也鼓起勇气问了个问题,大叔也给了我满意的答复。
总的来说,这次新公司法解读讲座让我受益匪浅。
虽然我不是法律专家,但通过这次讲座,我对新公司法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这新法不仅对创业者是个好消息,对我们这些普通打工人也是个保障。
2024公司法讲稿

2024公司法讲稿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事:今天,我非常荣幸能够在这里向大家介绍关于公司法的一些重要内容。
公司法作为一项重要的法律法规,对于规范和保护公司的经营活动具有重要意义。
在接下来的讲稿中,我将从公司法的基本概念、公司的设立和登记、公司治理结构、公司的财务会计以及公司的解散和清算等方面进行阐述。
首先,让我们来了解一下公司法的基本概念。
公司法是规范公司组织和运营行为的法律,其核心是保护股东利益、债权人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公司法的出台旨在建立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
其次,我们将重点介绍公司的设立和登记程序。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的设立需要经过一系列程序,包括确定公司名称、制定公司章程、确定出资人、完成股东会登记等。
只有完成这些程序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公司才能取得法人资格,获得合法经营权利。
接下来,公司治理结构是公司法中的重要内容之一。
公司治理结构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这些机构共同构成了公司的决策和监督机制。
公司法对这些机构的设置、职权和责任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以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营和股东权益。
另外,公司法对公司的财务会计也有详细规定。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时、准确地记录和报告公司的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确保信息透明、真实可靠,以满足投资者、债权人和监管部门的信息需求。
最后,公司法还规定了公司的解散和清算程序。
当公司出现严重经营困难或者其他原因导致无法继续经营时,应当依法解散,并进行清算。
清算程序包括清偿债务、处理剩余财产等,确保债权人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总的来说,公司法作为一项重要的法律法规,对于规范和保护公司的经营活动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今天的讲解,希望大家能够更加深入地了解公司法的相关内容,增强对公司法的认识和理解,促进公司依法合规经营,实现可持续发展。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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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召开临时会议
特殊表决事项: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公司合并、
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 通过。
董 事 会
构成:成员一般为三人至十三人 ;国有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
公 司 法 讲 座
《公司法》讲座提纲
公司法总则 有限责任公司
一、公司法总则
颁布和实施:
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会员会第五
次会议通过,修订的新公司法于2005年10月27日由中国人民共
和国主席令第42号予以公布,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修订后的新公司法共13章219条。
设置: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其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职权:第47条共十一项职权 董事会会议
召集和主持:由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
和主持。 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 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董事会决议的表决, 实行一人一票。
经 理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经理,
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可以列席董事会议。
职权:第50条共八项职权
公司的登记
【设立登记】设立公司,应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
立登记。符合规定条件的,依法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 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 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营业执照】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营
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 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应依法办理变更登 记,换发营业执照。
二、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股东会
董事会 经 理
监事会
股 东 会
构成: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职权:第38条共十一项职权
股东会议
会议召集和主持:首次股东会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定期和临时
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
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
公司担保
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 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 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 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 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 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公司的分类
公司股东的责任形式
股份转让方式 公司信用基础
无限责任公司、两合公司、 股份两合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封闭式公司 开放式公司 人合公司(国内无) 资合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人合兼资合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之间的组织关系: 母(本)公司与子公司、分公司 公司的国籍 :本国公司、外国公司和跨国公司
调整对象:
依据《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 限公司。(公司类型法定原则)
公司的概念
按照新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是指由股东出 资设立的,股东以其全部认缴的出资额或者 所认缴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 其名下的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独立承担责 任的企业法人。
股东责任的有限性: 《公司法》第3条第2款规定,“有限责任 公司的股东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 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认购的股份为 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有限责任公司
设立
【设立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50个以下);
(二)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 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公司资本】
1、注册资本: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 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2、出资形式:货币(不低于30%)、实物、知识产权、 土地使用权等 3、公司资本的三原则 资本确定原则。中国实行法定资本制度。资本确定 是指在章程中要载明,工商登记时要办理登记手续。 资本维持原则。不得有股东抽逃出资等行为,并在 公司有盈利时要提取法定公积金,以确保公司资本 充实 。 资本不变原则。公司资本虽然可以增资或减资,但 该变动要经过特别决议。 4、验资: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 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应依法办理变更 登记。
【法定代表人】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
事或总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法定代表人变更,应依法办 理变更登记。 法定代表人的法律地位:对外代表公司,他以公司名义对外 实施的行为,就是公司行为,该行为的法律后果由公司承担。
转投资
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 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 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即:公司作为投资主体,以公司法人财 产作为对另一个企业的出资,必须以责任有 限、互不连带为原则,只能以投资额为限对 所投资企业承担责任,因此,公司不得通过 投资成为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
监 事 会
构成: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规模较小的,可设一
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比例不得低 于三分之一)
【公司名称】
有限责任公司需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有限公 司”字样;股份有限公司标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 字样。 命名规则:行政区划+商号+行业+公司性质 例如:成都艾尔普气体产品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经营范围】公司的经营范围由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