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14条相关法规及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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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14条相关法规及分析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39号其中条款如下:来源:国务院

(十二),允许改建房屋用于租赁。允许将商业用房等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土地使用年限和容积率不变,土地用途调整为居住用地,调整后用水、用电、用气价格应当按照居民标准执行。

2,《国务院:可用宅基地搞小型加工》,来源:人民网,

文中:二是强化融资服务和场地扶持。----允许利用宅基地建设生产用房创办小型加工项目。

3,(1),《2011年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来自:公安部严禁公安民警参与征地拆迁等非警务活动。

(2),《公安部:今后发现警察参与拆迁和截访,请立即拨打12389举报》,来源:搜狐试想:村干部选举现场,没有任何违法征兆,而动用大批警察是否是警务活动?

4,《最高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来源:最高院(1),有厉害关系的。(2),权利人土地确权中登记内容和有关文书内容不同的。

(3),农集体成员全部转为城镇居民后,对涉及农村集体土地的行政行为不服的,过半数的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以提起诉讼。(关键:户口性质退出历史舞台)

(4),使用权人。(5),权利人认为行政行为侵犯享有使用权或使用权的(可告土地局)。(6),权利人申请复议后,复议机关不受理或以不符合条件驳回的,可告复议机关。(7),权利人认为行政机关侵权的。(8),(9),

(10),土地补偿有异议,先申请行政机关裁决,然后

(11),超过两年对非法占地行为进行处罚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理。(已被发现,但持续弄虚作假的应该受理)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十九条第二款“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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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时应当对被征收人未确权登记的空地和院落单独予以补偿》([2012]行他字第16号),来源:陈丹律师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大全:233部法+424条条例(2017年10月版)》来源:法律籍汇基本法都在

7,《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正案(草案)》,来源:圣运律师,期待正式出台,出台后准备更新文中:(1),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

(2),草案删除了现行法律中关于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

应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的规定。

8,《中国庭审公开网》:来源:中国庭审公开网

9,《被征拆人作为原告诉讼资格之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诉讼》,来源:征地拆迁律师王庆需要注意:依申请的行政行为,只有权利人申请过,行政机关不作为的,申请人才能向法院提起诉讼;未申请的,行政机关无权作出行政行为,故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10,《违反规定控制上访人违法,31种非理想上访涉嫌违法》,来源:政策最前沿

11,《国家网信办将打击网络论坛有偿删帖等“非法网络公关”》,来源:地方领导留言板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25日公布《互联网论坛社区服务管理规定》,将规范百度贴吧天涯网络等为代表的互联网论坛社区服务,对部分互联网论坛社区服务提供者通过有偿删帖、推送等牟取不正当利益的“非法网络公关”进行打击,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12,《公民举报权利和举报方向》,来源:政策最前沿

(一),权利:

(1)举报权。(2)要求回避权。(3)查询结果权。(4)要求保护权。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第三款规定,公,检,法院应当保障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5)享有物质和精神奖励权。(6)其他权利。

(二),义务:

(1)举报义务。《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和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检,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2)据实举报义务。举报应实事求是,应如实提供被举报人的姓名、单位和违法犯罪事实;不得捏造事实,伪造证据,诬告陷害他人。

(3)遵守举报工作有关规定,维护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

依举报方向见原文

13,《这些征地拆迁信息,不申请政府也必须公开》,来源:在明征地拆迁律师

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县征地信息公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

A,依申请公开的征地信息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 用地报批前征地调查结果、听证笔录;(后者不一定有,有人申请听证程序才会有)

2. 用地批准后征地补偿登记材料;

3. 征地补偿费用支付相关凭证;

4. 勘测定界图(国家测绘资料保密规定的涉及军事、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重要工程设施的项目除外);(这项非常重要,很多征地维权复议、诉讼就是围绕它展开的)

5. 其他属依申请公开范围的有关材料。

上述可以依法申请公开。

B,直接公开信息:批文批准10内主动公开。

(3),征地告知书以及履行征地报批前程序的相关证明材料;(告知、确认、听证,此为征地报批前的“三程序”,缺一不可),

(4),市、县政府用地报批时拟定的“一书四方案”(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地方案;城市建设用地为“一书三方案”,即建设用

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

(5),征地批后实施中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等有关材料。(“两公告一登记”中的两公告)

上述内容,无须被征收人提交信息公开申请,否则即为政府信息公开不作为违法。

C,应该纳入应公开年跨度及时间表

(1),2015年3月31日前,市、县原则上完成“征地信息”专栏网页设计工作,并投运行;(2),2015年4月1日起批准征地的信息,应按要求及时纳入网页公开;

(3),2008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施行之后至2015年3月31日批准征地的信息,要通过两年左右时间补充纳入网页公开;

(4),1999年1月1日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颁布施行之后至2008年4月30日批准征地的信息,也要有计划、按要求做好征地信息公开工作。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应该向国土出具补齐:1,依申请公开A项相关项目公开。2,C项相应公开项目公开

14,《征地拆迁中的举报制度如何使用,你了解有多少》,来源:征地拆迁律师王庆

(一)举报的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

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力”但是不能捏照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监督,有关机关或者部门查清事实,负责处理吗,任何人不得压制打击和报复。

(2

, 第十四条明确规定,信访人针对或不服五类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成员)的职务行为,可以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信访事项。这五类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成员)主要是指国家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被授权具有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提供公共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等

(二)受理举报的机关

(1),市县人民政府;

(2),市县级财政,国土资源,发展改革等其他与征收拆迁工作有关的部门

(3),纪检、监察、审计部门

(4),检察及反贪污贿赂和反渎职侵权专门检察机关

(三)举报人

拆迁征收补偿工作的直接利害关系人:征地房屋所有权人,被征收房屋的抵押权人,近亲属,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的债权人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

(四)被举报人

包括房屋征收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房屋征收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凡参与指导,主管征收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在房屋征收补偿过程中存在违法失职的行为时,都可以成为举报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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