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纳税人权益保护的理论思考
税收热点讲座心得体会总结
一、讲座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税收问题日益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
为提高广大纳税人的税收法治意识,加强税收宣传,我国税务部门定期举办税收热点讲座。
近日,我有幸参加了由某税务局举办的税收热点讲座,通过聆听专家的讲解,我对税收政策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对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有了更明确的认识。
现将此次讲座心得体会总结如下。
二、讲座内容1. 税收政策解读讲座首先对当前我国税收政策进行了详细解读,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主要税种。
专家结合实际案例,深入浅出地讲解了税收优惠政策、税收征收管理等方面的内容,使我对税收政策有了全面的认识。
2. 纳税人权利和义务讲座重点阐述了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
专家指出,纳税人有权了解税收政策、依法纳税、享受税收优惠,同时也有义务按时足额缴纳税款、如实提供涉税信息等。
这使我深刻认识到,作为纳税人,要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同时也要履行自己的义务。
3. 税收风险管理讲座对税收风险管理进行了深入剖析。
专家强调,企业要建立健全税收风险管理体系,加强内部控制,防范税收风险。
这使我认识到,税收风险管理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4. 税收征管改革讲座对税收征管改革进行了全面介绍。
专家指出,我国税收征管改革已取得显著成效,但仍有改进空间。
讲座详细介绍了税收征管改革的主要内容,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等,使我对我国税收征管改革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三、心得体会1. 提高税收法治意识通过此次讲座,我深刻认识到税收法治的重要性。
作为纳税人,要树立正确的税收法治观念,自觉遵守税收法律法规,依法纳税。
2. 明确纳税人权利和义务讲座让我更加明确了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我将严格遵守税收法律法规,按时足额缴纳税款,如实提供涉税信息。
3. 增强税收风险管理意识讲座使我认识到税收风险管理的重要性。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加强内部控制,建立健全税收风险管理体系,防范税收风险。
4. 关注税收征管改革动态讲座让我对我国税收征管改革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坚持依法治税的基本内涵及思考
坚持依法治税的基本内涵及思考引言依法治税作为一项重要的治理原则,对于实现税收管理的公平、公正和规范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探讨坚持依法治税的基本内涵以及我们应该如何进行思考。
依法治税的基本内涵法治的重要性依法治税是在法治理念指导下进行税收管理的重要原则。
法治的核心思想是通过制定和实施法律,来保障公民的权益,促进社会的稳定和公平。
在税收领域,法治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公平公正:依法治税能够确保纳税人和纳税机关在征税过程中都受到公平和公正对待。
法律的约束和规范可以避免税务主管机关滥用职权或不公正对待纳税人,从而确保税收征管的公平性。
2.规范管理:依法治税还可以规范税收管理行为。
通过明确的法律规定和程序,可以确保税务主管机关在税收管理中遵循一定的规则和程序,保证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3.预测性和稳定性:依法治税能够提高纳税人对税收政策的预测性和稳定性。
在法律的框架下,纳税人能够清楚地了解自己应该承担的税收义务和权益,从而能够更好地规划自己的经济活动。
提高依法治税的途径要提高依法治税的效果,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途径入手:1.完善税收法律体系:建立健全的税收法律体系是依法治税的基础。
需要加强对税收法律的修订和完善工作,确保法律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减少法律的模糊性和不确定性。
2.加强税收法律的宣传和普及:要提高纳税人对税法的了解和遵守意识,需要加强对税收法律的宣传和普及工作。
可以通过制作宣传片、举办培训班等方式,向纳税人普及税法知识,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合规意识。
3.加强税务机关的能力建设:税务机关在依法治税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需要加强税务机关的能力建设,提高他们的法律素养和业务水平,确保他们能够正确地执行税法,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4.建立健全的纳税人权益保护机制:在依法治税的过程中,要切实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可以通过建立独立的纳税人权益保护机构,提供独立的申诉渠道,及时解决纳税人的诉求和问题,保障他们的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我国纳税人权利保障立法完善的思考
我国纳税人权利保障立法完善的思考电大开放教育税法学小组讨论学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专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成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从我国近年来的主立法实践考察在税收法律关系方面体现了什么样的立法理念? 我国纳税人权利保障立法完善的思考重点论述通过立法对我国纳税人权利的保障,主要通过立法中对纳税人权利保护的缺失、造成这种立法缺失的原因及从立法的角度来完善我国纳税人权利保障体制这三个方面,对我国纳税人的权利保障问题进行论述并从立法方面对完善纳税人权利体制提出自己的些许看法。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坚持科学、合法、民主立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纳税事关国计民生,应该是一国法律体系最基本的组成部分,然而,由于我国立法的之后或不科学完备,导致我国纳税人的权利不能得到有效的保障。
纳税在国外被视为一件光荣的事情,因为有纳税才有发言权,才有权利对政府、对行政部门的行为“指指点点”,才能在国家食物中发出自己的声音,所以避税逃税现象在国外是鲜见的。
而在我国,纳税被视为一种必须履行的义务,尽管纳税人通过政府对税收的统筹安排,直接或间接的享受了利益,然而,公民纳税的主动性依然不高,甚至将其视为一种负担,为了逃税避税不惜铤而走险。
我们认为造成上述现象的根本原因就在于我国立法中对纳税人权利保障制度规定的缺失。
纳税人对自己无从定位,被动的缴税,纳税变成了纳税人的心理负担。
下位将从纳税人的权利保障的立法现状入手来追踪造成纳税人权利保障立法缺失的内在原因,探求从立法角度对纳税人权利保障的完善。
一、我国纳税人的权利保障体制的立法现状随着人权保障问题的热化和建立法治国家理念的提出纳税人的权利保障问题也日益显得重要,虽然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对纳税人的权利做了规定,但无论从理论还是实践角度来讲,纳税人的权利保障制度都没能有效的得到实现。
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对纳税人的权利的规定由三个主要部分组成:宪法、税收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而正真从立法意义上对纳税人的保障制度的规定少之又少,尽管近年来有关税收的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中越来越重视纳税人的权利保障问题,但总体来讲,我国纳税人的权利立法仍不完善。
坚持依法治税的基本内涵及思考
加强司法独立性
确保司法的独立性和公正 性,减少外部干预和压力 ,为纳税人提供可靠的司 法保障。
提高司法效率
优化司法程序和流程,提 高司法效率和质量,降低 纳税人的维权成本和时间 成本。
加强社会监督和参与
1 2 3
强化社会监督
建立健全的社会监督机制,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税 收监督和管理工作,提高监督的有效性和全面性 。
稳定性。
促进公平正义
依法治税能够保障公民的合法 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增 强政府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推动经济发展
依法治税有利于促进经济的可 持续发展,规范市场秩序,提 高经济运行效率。
维护国家税收安全
依法治税可以防止税收流失, 保障国家税收安全,为国家经 济和政治稳定提供有力支撑。
02
依法治税的基本内涵
依法治税要求各级税务机关和广大税务干部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增强法治意识,严格依法行 政、依法办事,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依留原则
法律优先原则
实体法与程序法并重原则
税收活动必须服从于法律,强 调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机关的 决定。
涉及税收基本事项、税收要素 等重大问题应当由法律作出规 定。行政机关只能在法律授权 的范围内对税收要素进行具体 规定。
依法治税的客体包括纳税人、扣缴 义务人等涉税企业和个人以及其他 协助税务机关完成征管任务的单位 和个人。
内容
依法治税的内容包括依法组织税收 收入、依法实施税收征管、依法进 行税收检查和依法处理涉税案件等 。
03
依法治税的现状及问题
当前依法治税的成效
税收法定原则得到贯彻落实
01
近年来,我国积极推进税收法定原则,将税收基本事项由行政
税收法制建设的完善
我国纳税人救济权保护完善的理论思考
应 当从立法加 以完善 , 另一方面, 在具体制度上 , 可在行政救 济制度 , 司法救济制度 , 纳税
人诉讼制度和纳税人公诉制度这几 占予以完善。 、 关键词 : 济权 救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纳税人诉讼
【 李斌.公 园体 育锻 炼环境 、 1 】 意识与行 为的
研 究一以南宁市人 民公 园为例 [】 2 0— . J.074
31 . 1公园的小气候 环境对人体 是比 . 较舒适 的, 很适合城市居 民在公园里开展 各种体育活动 ,适合 多种 体育活动 的开
展 , 同 体 育 活动 喜好 、 同 年 龄 、 化 层 不 不 文 次 、 同 性 别 的活 动 者 都 可 以在 公 园 内开 不
动 的 动 机呈 现 多样 化 。
32建 议 .
也缺 失税 收立 法权 限 、 政管 理体制 的 财 原 则规定 。在 分税制 财政 体制 下 , 也 这 是 一个 需要补 充完 善 的问题 。再 次 , 公 引更 多的青年体育 活动者在 傍晚时段到
公 园 参 与 体 育 活 动 。 ◆ 参考文献 :
义 的 基 本 原 则 , 目前 《 法 法 》 《 收 将 立 、税
征管 法》 中有 关税 收法 定 的表述 提炼 上 升到 税收 法定 主义层 面 , 接作 为基 本 直
原 则 在 宪 法 中 规 定 。 其 次 , 国 宪 法 中 我
有 多样性的特 点。 3 结论及建议 .
31结论 .
27体育活动者活动 的项 目选择 .
活 动 项 目是 指 活 动 者 在 公 园 活 动 时
选择的体育项 目。体育项 目有许多, 比如 划船 、 垂钓、 跑步、 跳绳 、 毽子、 踢 散步 、 羽
2024年履职尽责谋发展我为税务做贡献心得体会(2篇)
2024年履职尽责谋发展我为税务做贡献心得体会在2023年的履职过程中,我深刻体会到了作为一名税务工作者的责任和使命。
税务工作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支撑国家经济发展的基础。
在这个岗位上,我始终秉持着勤勉尽责、严谨认真的工作态度,为税务事业的发展做出了自己的贡献。
首先,我认为作为税务工作者,要时刻牢记自己的职责。
税务工作是一项细致入微的工作,要求我们具备扎实的专业技能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在履职过程中,我时刻关注税收政策的变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学习新的税收政策和税务技术,保持自己的专业水平和能力不断提升。
只有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才能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为国家的财政收入做出更大的贡献。
其次,作为税务工作者,要注重维护纳税人权益。
税收是国家的重要财政收入来源,但税务工作不能仅仅追求税收的数量和速度,更要注重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在我的工作中,我常常与纳税人打交道,向他们解释税收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帮助他们正确履行纳税义务。
在纳税人遇到问题和困难时,我会认真倾听并及时解决,确保他们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维护纳税人权益不仅是税务工作的职责,也是推动税收改革和发展的重要保障。
再次,我认为税务工作要与时俱进,积极推动数字化转型。
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税务管理也在不断变革和创新。
在税务工作中,我积极推动税务管理的数字化转型,引入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提高办税效率和服务质量。
例如,推行电子发票、税务APP等便利纳税人办税的措施,减少了纳税人的时间成本和办税成本,提高了纳税人的满意度。
数字化转型不仅提高了税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也为税收征管和风险防控提供了更好的手段和工具。
最后,我坚信税务工作要与全社会共同努力,在推动经济发展、改善民生的大局下发挥更大的作用。
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也是国家经济发展的基础和保障。
在我的岗位上,我始终牢记自己的职责和使命,勇于担当,努力履职尽责,为税务事业的发展做出了自己的贡献。
加强税收合法权益保护维权工作
加强税收合法权益保护维权工作税收合法权益保护维权工作在维护国家财政稳定和公平正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有效打击税收违法行为,我国不断加强税收合法权益保护维权工作。
本文将从税收合法权益保护的重要性、现行保护机制及存在问题以及加强保护维权工作的对策与建议三个方面进行探讨。
首先,税收合法权益保护对于维护国家财政稳定和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
税收是国家的重要财政收入来源,确保纳税人的税收合法权益是税收征管的基本目标。
税收合法权益的保护可以促进纳税人的积极参与税收征管,提高税法合规度,从而增加税源稳定性。
同时,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有助于构建公平正义的社会秩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目前,我国已经建立了一系列税收合法权益保护机制,如加强税务行政机关的执法能力、建立纳税人权益保护机构等。
然而,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纳税人对自身权益的认知较为有限,难以有效维护自身权益。
其次,税收合法权益保护机制不够健全,特别是在纳税人维权渠道和手段方面有待完善。
此外,一些纳税人对税收合法权益保护缺乏信心,认为维权过程繁琐、时间长,并且存在信息不对称问题。
为了加强税收合法权益保护维权工作,应采取以下对策与建议。
首先,加强税收宣传教育,提高纳税人对自身权益的认知。
可以通过开展税收知识讲座、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提高纳税人税法意识和合规意识,从而增强其维权意识。
其次,完善纳税人权益保护机制,建立健全的维权渠道和手段。
可以设立热线电话、网上投诉平台等,方便纳税人举报和维权。
同时,注重加强纳税人权益保护机构的建设,提升其维权能力和效率。
此外,还可以加强纳税人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建设,详细规定纳税人权益的保护范围和程序,为纳税人维权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
综上所述,加强税收合法权益保护维权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加强宣传教育、完善保护机制以及建立法律法规等措施,可以提高纳税人对税收合法权益保护的认知度和维权意识,促进纳税人合法权益的得到有效保护,从而实现税收征管的公正与稳定。
税法中的纳税人权利保护
税法中的纳税人权利保护税收是维持国家运转的重要资金来源之一,纳税人是税收的直接来源,所以税法中的纳税人权利保护至关重要。
纳税人权利保护的核心是平衡国家税收和纳税人权益之间的关系,合理保护纳税人的权益,同时确保国家税收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税法制定了一系列规定和措施,以保障纳税人的权益。
首先,税法规定了纳税人的基本权利。
作为纳税人,有权享受经济活动自由和平等的待遇。
税法中规定的基本权利包括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保密权和申诉权。
纳税人有权享受公平合理的税收政策和税务服务,享受纳税便利和公正执法的权利。
同时,税法还对税务机关在纳税人税务管理过程中的权力行使进行了限制,确保纳税人的合法利益得到保护。
其次,税法保障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税法规定,纳税人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纳税,但也规定了纳税人的权益保护措施。
纳税人有权要求税收政策的公平透明,享受纳税优惠政策和减免措施的权利。
税法还规定了税收征收的程序和要求,确保纳税人在税收征收过程中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例如,税务机关在进行税务检查时,必须依法取得合法证据,不能随意侵犯纳税人的隐私权。
这些措施保障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税收征收的公平性和合法性。
再次,税法保护了纳税人的隐私权和商业秘密。
税法规定了税务机关对纳税人信息的保密义务,禁止泄露纳税人的税务信息和商业秘密。
税务机关必须确保纳税人的个人信息安全,并不能在未经纳税人同意的情况下向他人透露。
纳税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保护个人信息的安全,确保个人隐私不被侵犯。
这样的规定保障了纳税人对个人信息和商业秘密的保护权益,加强了税法中纳税人权利保护的力度。
最后,税法规定了纳税人的申诉权。
纳税人对税务机关的决定不满意时,有权提出申诉,并要求进行复议或者诉讼。
税法中明确规定了纳税人的申诉程序和要求,确保纳税人有机会申诉和维护自己的权益。
纳税人可以通过申诉程序,向税务机关提出异议并争取合理解释和调整。
这样的规定有助于解决纳税人与税务机关之间的争议,维护纳税人的权益不受侵犯。
纳税服务心得体会6篇
纳税服务心得体会6篇纳税服务心得体会篇1“纳税服务越来越重要,纳税服务越来越难”。
自从踏入了省局纳税服务师资的行列,转眼连续三届了,好多个春秋日月啊。
特别感激这三尺讲台,让我可以有持续的热情去经历去思考去感受纳税服务。
来来去去反反复复地去解读探讨,积累和沉淀,发现纳税服务的终极思考命题其实也都聚焦到了这样的点上:“纳税服务最难的是什么?”“纳服”微电影案例教学的剧本的编写,就是以此作为表达的主线:难,难在哪?以怎样的情怀和智慧来面对和解决,同时也传递这样的情怀和温暖:难,但是我们一直在一起前行,从未停止;难,但我们依然热情满怀,成长很精彩!纳税服务最难的是什么?这问题问得有点犀利,直击人心最柔软的地方,所以有时候会扎得人有点痛。
因为痛,所以更需要温情需要释放,需要能感受到更充分的共鸣和力量。
非常感谢省局纳服处,教育处和税务干部学校这几个部门的领导和负责人,持续关注纳税服务工作,重视前台一线纳服工作者的培训质效,很有创造性建设性地发起微电影案例教学的尝试,积极合作寻求资源、创造资源、整合资源,珠海市地税局提供支持,高新地税前台工作人员倾情演绎,经过各方努力,最终把真实生活中的纳服万象,搬上荧幕,这种百分百的真实再现可以带来更直接的感官效果、更有穿透力的情感冲击和更强烈的共鸣,可以引起更深刻的关注和更长久的思考。
说到这里,想和大家分享一个场景:有一次,我们给学员上微电影案例教学展示课,当时纳税服务案例微电影才拍了两集,还没完成制作,粗片,很粗糙的,但是故事在那了,情感有了。
当大家看完后,整个教室呈现一种反常的安静。
大家要讨论的主题就是:纳税服务最难的是什么?给大家五分钟思考,平时的反应是小组成员马上就会叽叽喳喳的讨论,但这个时候确实寂静一片,大家都还沉浸在某种情愫之中。
分享的时间到了,有好些同学喳地立马举手了,非常积极热烈,那空中高举的双手在说:我有话要说,我有很多话要说,我有很多感受急着要表达!好了,急忙忙地拿过话筒站起来,却开始手在抖,以为发言人紧张,走近一看,发现,原来是在哽咽,无语凝噎,千言万语不知从何说起,后来当事人几经努力还是情绪激动难以表达,换了个同学还是这样。
关于当前依法治税问题的系统思考
关于当前依法治税问题的系统思考依法治税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
近年来,各级税务机关大力推进依法治税,极大地促进了税收法制化进程,使税收执法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法制建设的不断加强,对依法治税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因此,依法治税仍然是税务机关当前面临的迫切重要的任务。
一、现存问题(一)税法体系不够完善。
一是目前的单行税法多为暂行条例、办法等行政法规,由人大立法的真正意义上的税收立法较少,使我国的税收法律显得相对薄弱。
“我国现行的19个工商税收实体法和程序法中,只有3部是经最高权力机关立法的税收法律,其余16个法规均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授权国务院制定的暂行条例”。
[1]由于缺少税收基本法作为税收法律体系的统领,使税法和宪法有关涉税内容难以衔接,出现了明显的空档,税收法律体系难以达到严密合理,影响其法律效力。
二是税收法律体系不健全,具体表现为,税收领域中有些法律、法规不符合法理,下位法与上位法之间存在冲突,有的法律规范不健全,有的同位阶的规范性文件互相矛盾,造成税务部门内部“依法打架”的情况时有发生;三是税法与其他部门之间缺乏联系与互补,形成不了有机的整体,导致银行、工商、司法等部门在如何配合依法征税上存在不协调现象,缺乏法律约束。
(二)税收环境不够理想。
一方面,存在地方政府干预税收执法工作的现象。
在现行财政体制下,一些地方政府领导为了当地的利益,对税收工作进行行政干预,有的越权制定与统一税法相悖的文件,有的擅自决定减免国家税收,有的通过各种媒体向社会公开宣布无权作出的税收优惠政策;有的用隐蔽的方法违规减免缓国家税款;有的通过权利向税务部门施压,寅吃卯粮进行预征。
另一方面,由于一些税务人员依法行政、依法治税的意识不强,“个别税务干部甚至与犯罪分子内外勾结,同谋参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出口退税等犯罪活动,使依法治税工作受到严重损害”[2]。
(三)管理职责不够明晰。
学习税务工作的基本原则与理论
学习税务工作的基本原则与理论税务工作是现代社会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直接关系到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为了保障税收的公平与合理性,学习税务工作的基本原则与理论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从基本原则、纳税人权益保护、税法适用和税务管理四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基本原则学习税务工作的基本原则对于税务从业人员来说是必不可少的。
税收征管法规定了税务工作的基本原则,包括公平原则、便利原则、合法原则、信用原则和效率原则。
公平原则要求税务从业人员在税收征管中要坚守公平原则,对纳税人一视同仁,不偏不倚地执行税法。
便利原则强调税务从业人员要为纳税人提供便利,简化税务手续,提高办税效率。
合法原则要求税务从业人员要依法履职,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税收征管的合法性。
信用原则强调纳税人诚信守法的重要性,税务从业人员要加强对纳税人的信用管理。
效率原则指出税务从业人员要高效执行税务工作,提高办税效率,推动税收的及时征缴。
二、纳税人权益保护学习税务工作的基本原则还包括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税务从业人员要通过加强纳税人教育,提高纳税人税法意识,促使纳税人主动遵守税法。
同时,税务从业人员还要加强对纳税人的咨询和服务,及时回应纳税人的疑问和需求,为纳税人提供准确、及时的税务咨询和服务。
此外,税务从业人员还要加强对纳税人权益的保护,避免滥用职权、人为制造困难,依法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三、税法适用税法适用是税务工作中的核心内容之一。
学习税务工作的基本原则之一就是熟悉并正确适用税法。
税务从业人员要具备扎实的税法理论和实践知识,严格按照税法规定对纳税人进行征税。
税务从业人员要深入研究税法,不断提高对税法的理解和把握,确保税法的正确适用。
同时,税务从业人员还要密切关注国家和地方税收政策的变化,及时更新对税法的认识,迎接税收政策的变化。
四、税务管理税务管理是税务工作的重要环节,学习税务工作的基本原则要求税务从业人员要具备良好的管理能力。
税收征管法规定了税务管理的基本要求,包括科学管理、信息化管理、风险管理和质量管理。
对税务执法中纳税人权利保护的思考
系 的 一 个 重 要 构 成 要 素 , 税 人 不 仅 仅 是 纳 税 义 务 纳 人 。 但 是 长 期 以 来 , 我 国 税 法 理 论 研 究 和 税 收 立 在 法 实 践 中 , 往 只 注 重 如 何 设 定 纳 税 人 的 义 务 , 忽 往 而 视 纳 税 人 的 法 定 权 利 。 现 行 税 法 体 系 中 , 关 纳 税 有 人 义 务 的 规 定 往 往 较 为 充 分 , 纳 税 人 权 利 的 规 定 而 则 不 多 , 其 是 实 质 性 的权 利 规 定 得 更 少 。 尤
行 为 或 事 件 为 前 提 。 这 一 特 征 将 征 税 主 体 发 生 的税 法 规 定 的行 为 或 事 件 排 除 在 税 收 法 律 关 系 产 生 的前 提 之 外 , 乎 税 法 管 辖 的仅 仅 是 纳 税 主 体 。 似
13 . 既 有 的 纳 税 人 权 利 具 有 不 确 定 性 与 不 完 整 性 其 不 确 定 性 主 要 体 现 在 : 有 些 纳 税 人 的 权 利 ①
第 2 期 总第 1 8期 4 7
20 0 8年 l 2月
内 蒙 古 科 技 与 经 济
I e on o i in eTe hn lgy & Ec n nn rM g l Sce c c oo a o omy
No. 24,t e 1 8t S H h 7 h iS e
De 2 8 c. 00
1 2 税 收 法 律 关 系 特 征 着 重 体 现 “ 纳 双 方 主 体 地 . 征 位 不 平 等 ” 传 统 观 念 的 长 期 以来 , 国财 税 法 学 界 对 税 收 法 律 关 系 特 我
2. 基 层 执 法 人 员 素 质 不 高 2
完善我国税款征收中纳税人权利的思考
( N o v .2 0 1 3 )
完 善 我 国税 款 征 收 中纳 税 人权 利 的思 考
刘 洁
( 山西金融职业 学院 , 山西 太原
[ 摘
0 3 0 0 0 8 )
要 ] 随 着税 收 理 论 的 更 新 和 税 收 法 治 建设 的推 进 , 如何 有 效 地 保 障税 款 征 收 中 纳税 人 的 权 利 , 是 纳 税 人
的资格 ; 纳税 人 的程 序性 权 利 主要 是 指 国家在 税 收 征管 过程 中 , 为 了保证 征税程 序 的正 当性 和合 法性 , 法律 赋予 纳税人 的程 序性权 利 。由于长期 以来 纳税
国家 的义 务 , “ 这 种 概 念 是 完 全 站 在 国家 财 政 权 力
的立 场上构 造 出来 的租 税 概念 , 它无 法 向纳税 人 提 供 富有实践 性 、 建设 性 的 法理 。如 果 他们 创 造 一 个
者 基本 权 ” 。依 据北 野 弘久 的界 定 , 纳税 人 基 本 权
二、 税款 征 收 中纳税 人 权 利 保 障 的现 实 障碍
( 一) 理论 上缺 乏对 税收 、 税 收 法律 关 系性 质 的
正确 认识
利 就是 纳税人 仅 以遵 从符 合宪法 的形 式承担 纳税义 务 的权 利 。从 纳税 人 的角度 分 析 , 是 纳税 人 仅 在税 的征 收与使 用符合 宪 法 规定 原 则 的条 件 下 , 才 具有
承担纳 税义务 的权利 。“ 纳税 人 基本 权 理论 应 当成
长期 以来 我们 受 财 政学 研究 成 果 的影 响 , 把税
收和税 法 的概念相 混淆 。站在公 共财 政论 的角度认
为, “ 税收是 国家 为 了实 现其公 共 职 能 , 而凭 借 政 治 权力 , 依法 强制 、 无偿 地取 得财 政收入 的一种 活动 或
浅谈对纳税服务的认识
浅谈对纳税服务的认识纳税服务是一项公共服务,公共服务是指政府要为社会公众提供基本的、在不同阶段具有不同标准的、最终大致均等的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
从我国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后,公共服务就成了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
税务机关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履行纳税服务是应尽的责任。
最近几年来,纳税服务不但成为税务机关建设重点,也是纳税人关注的焦点。
如何做好纳税服务,使纳税人满意,是地税机关面临的重要课题。
要做好纳税服务,首先要搞清楚什么是纳税服务。
纳税服务是指税务机关根据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税收征收、管理、检查和实施税收法律救济过程中,向纳税人提供的服务事项和措施。
纳税服务是税务机关行政行为的组成部分,是促进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和税务机关依法诚信征税的基础工作。
作为基层税务机关,米易县地方税务局这几年大力推进纳税服务工作,不断完善纳税服务管理制度,健全纳税服务体制机制,统一和规范纳税服务标准,结合实际出台了《米易县地方税务局限时办结制度》、《米易县地方税务局服务承诺制度》、《米易县地方税务局首问责任制度》、《米易县地方税务局一次性告知制度》、《米易县地方税务局回访受处罚纳税人实施办法》、《米易县地方税局涉税事项业务前置操作手册》、《米易县地税局关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有关事项通知》等制度和办法,并通过落实这些制度和办法,纳税服务质量明显提高,纳税人满意度明显提升,但离优质纳税服务仍然存在一定的差距。
一、当前纳税服务工作存在的问题一是认识上的错位。
一些干部职工对依法征管与纳税服务认识不清,认同征纳双方的博弈关系和经济人实现个体经济利益最大化的观念根深蒂固,认为纳税人都有偷逃税款的倾向。
为了堵塞征管漏洞,达到监管目的,片面强调加大管理力度,忽视纳税服务;一些税务干部对纳税服务认识不清,提到服务,往往认为是征收大厅和窗口的事,只与文明礼貌、微笑服务等职业道德和精神文明范畴联系起来,对纳税人反映强烈的程序复杂、环节过多、办税效率低下,纳税成本过高等深层次问题重视不够、研究不多。
税的宪政思考与纳税人权利的保障
上税之概念的阙如及税法上税之 内涵 的偏财政性和 政策性。基于此 , 必要 在探讨税及税权控制的相 有 关问题之前 , 首先厘清和界定宪政语境中税之内涵。
问题越来越受到国人 的关 注, 而我们所热衷讨论的
宪政问题 . 主要关注的是国家权力的控制与规范 , 其 外在形式则表现为相互联 系的两个方面 : 一是公 民
Vo. O N . 13 o 2
Ma . 2 0 r .0 6
税 的宪 政 思 考 与 纳税 人权 利 的保 障 ’
刘 丽
( 湘潭大学 法学院 , 湖南 湘潭 4 10 ) 115
摘 要 : 无论是征税权的扩张还是用税权的滥用, 明我 国税权控制与改革的必要性与紧迫性。为此, 都表 必须转
国家发展的经济命脉 , 权控制不 失为一 个更 为有 税
力的规制政府权力的手段 。
众所周知, 国家存在及其运行仰赖于财政收入,
且在现代国家的财政收入 中, 税又 占居绝对比重 , 成 为一国财政 收入最 主要 来 源 。在现 代税 收 国家 中, 税成为每个人一生中不可避免的问题 , 人人均有 纳税 的义务与机 会。因此 , 国家 以税权方式介入财 产权的行为, 本质上亦无法推脱对财产权 以及生存
型税 法研 究的传统 范式, 以宪政 的视 野和高度 , 实现税之 内涵在 宪法层 面上 的重新界 定与 回归 , 处理 好税权 和财 产 权的法律关 系, 而通过税及税权 的规 范化有效地保障纳税人 的合法权益。 从
关 键词 : 蚋税人权利; 税; 宪政
中图分类号 :F 文献标识码 : 文章编号 : 0 — 9 120 )2— 00— 5 D2 A 1 1 5 8 (06 0 0 8 0 0
以期为更好地探讨税收 国家 中依法治税 、 保障纳税
对保护纳税人权利若干问题的思考
税收 曾经被马克思喻为“ 与财产 、 家庭 、 秩序和宗教相并 列 的第五位天神 ” 经济发展 和社会进 步已经须臾 离不开税 ,
税收的关系 日益 密切 , 越来越多的公 民已经成为或可能成为 纳税人 。而且 , 从流转税的角度 看, 只要 购买 了商品 就最终
收, 在其 分配过程中形成了国家与纳税人之 间的权利义务关 系。长期 以来 , 我国主要 明确 规定 了纳 税人 的义务 , 而对纳 税人权利不论是在法律 条文规定方面 , 还是在税 收征纳 活动 的实践 中都重视不够 , 因此对纳税人权利的保护已成为 当前
、
保护纳税人权利 的依据
Y u—h n . o g Z n e
( . c ol f u l ia c , e ̄ nvr t o Fn c n cn m c , e ig10 8 ;. i u g 1 Sh o o P bi Fn ne C n M U i sy f ia eadE oo i B in 0 0 1 2 Qn a - c e i n s j hn d oL c l aa o ue u Qn u g a 6 0 0, hn ) a oa T x t nB ra , i a do0 6 0 C ia i hn
关 系的重要 内容。但是 长期 以来, 国对纳税人权利 的保护重视不够 , 我 与纳税人 义务相 比权利 方面的规 定不足, 因
此加 强 其 保 护 尤 显 重要 , 就 需要 通过 建 立健 全 税 法 体 制 体 系、 升 纳 税 服 务 质 量 、 这 提 完善 税 收 行 政 救 济 制 度 、 立 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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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总2 3卷
第1 期
兰 州商学院学报
Jun lo a z o o o ra fL n h uC mmeca olg ril l e C e
关于纳税服务理论与实践的思考
关于纳税服务理论与实践的思考摘要: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将纳税服务作为税收征管的一种行政行为,使之成为税务机关的法定义务和责任。
纳税服务是税收工作中实践“执政为民”本质要求的具体体现。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进程的推进和政府职能的转变,纳税服务逐渐成为税务部门的一项重要的工作职责,关于纳税服务理论与实践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本文对纳税服务理论、目前我国纳税服务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健全和完善纳税服务体系等问题进行探讨。
关键词:纳税服务;公共产品;依法纳税近年来,社会各界要求税务机关提供良好的纳税服务的呼声日益高涨,各级税务机关的纳税服务意识也日益增强。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进程的推进和政府职能的转变,纳税服务逐渐成为税务部门的一项重要的工作职责。
纳税服务的理念、服务方式、服务形式等诸方面均已发生了巨大变化,加强对纳税服务体系的研究,是当前税务部门的一项重要课题。
一、纳税服务的理论思考纳税服务这个概念由来已久,最早产生于20世纪50年代的美国。
其基本含义是征税主体通过各种途径,采取各种方式,为纳税人服务,具体服务项目包括提供教育信息,帮助依法纳税等。
(一)纳税服务的内涵市场经济条件下,税收是人们享受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而支付的价格费用,由此可见,税收是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价格。
纳税服务是税务机关在税收征收管理过程中,提供的旨在方便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享受纳税权利的服务活动的总称。
服务在经济学里是指以提供活劳动的形式满足他人某种需要并获取报酬的活动。
服务是一种特定的使用价值,服务的使用价值不是表现为物,而是表现为活动。
纳税服务实际上就是为方便纳税人纳税所提供的活劳动。
纳税服务主体是税务机关和税务工作人员,纳税服务的客体是纳税人。
纳税服务贯穿于纳税的整个过程:税前——为纳税人提供公告咨询、辅导服务,提高纳税人的办税能力;税中——为纳税人创造条件,方便快捷准确地依法纳税;税后——为纳税人监督投诉,争议仲裁,损害赔偿提供渠道。
浅谈依法治税和纳税服务
浅谈依法治税和纳税服务1. 引言依法治税是国家税收管理的基本原则,也是税收管理工作的前提和保障。
随着税收制度的不断完善和税务机构的发展,纳税服务作为税收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促进经济发展和提高纳税人满意度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浅谈依法治税和纳税服务的关系,分析其在税收管理中的作用和意义。
2. 依法治税的基本原则依法治税是指国家税收管理应当依法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依法纳税、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行使纳税人权利和履行纳税人义务。
依法治税的基本原则包括:2.1 法定原则税收管理应以法定为基础,在国家法律和法规的授权范围内进行。
税务机关和纳税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都必须依照法定的税收规定。
2.2 公平原则税收管理应当体现公平,对不同纳税人要依法、平等地征收税款。
纳税人应当依法享有合法权益,同时承担相应的纳税义务。
2.3 便民原则税收管理应当以便利纳税人为目标,提供便利的纳税服务和操作程序。
税务机关应当积极采用现代信息技术,简化纳税程序,提高纳税服务水平。
2.4 诚信原则纳税人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税收制度和程序履行纳税义务,税收管理机关也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提供纳税服务。
纳税人和税务机关都应当互相信任、诚实守信。
3. 纳税服务的意义纳税服务是指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提供的一系列便利纳税的服务和支持。
纳税服务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3.1 促进依法纳税纳税服务的提供可以帮助纳税人更好地了解税收法律法规和纳税义务,提高纳税人对税收制度的认知和理解,从而推动纳税人依法纳税。
3.2 提高纳税人满意度纳税服务的优化可以提高纳税人的满意度。
通过提供便捷的纳税服务平台、加强信息化建设等措施,能够更好地满足纳税人的需求,提高纳税人对税务机关工作的认可和满意度。
3.3 促进经济发展纳税是经济活动的一部分,纳税服务的提供对于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
通过优化纳税服务流程,提高纳税的效率,可以减少纳税人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税收环境。
税务工作中纳税人权益保护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
73INTERNATIONAL TAXATION IN CHINAINTERNATIONAL TAXATION IN CHINA2010-6张 宁(兴化市地方税务局 江苏 兴化 225700)内容摘要: 在现代法治框架内,针对基层税务工作中纳税人权益保护的现状,本文提出应进一步转变观念,在保障纳税人基本权利的基础上,重视正当程序权的界定和保障,强化外部监督机制,完善调控措施,确保纳税人合法权益得到应有的保护。
关键词:纳税人权益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Abstract: Within the framework of rule by law, and aiming at current situations of protection of taxpayer rights in tax practice at the grass-roots level, this paper puts for-ward some suggestions: On the basis of protecting funda-mental rights of taxpayers, the definition and protection of legitimate process right should be emphasized, exter-nal supervising mechanism enhanced, control and regula-tion measures improved in order to safeguard an effective protection of taxpayer rights.Key words: Taxpayer right Administrative review Administrative proceeding随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权利与义务的公告》的发布,原来分散在我国《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中有关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进一步得到明确,实现了纳税人权利与义务的对等,改变了纳税人“只知低头纳税,不想抬头问权”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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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纳税人权益保护的理论思考纳税人在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同时,其合法权益也应当得到保护。
世界各国尤其是西方发达国家一贯比较重视纳税人权利保护问题。
1215年英国发布的《自由大宪章》,对国王的征税权力进行了限定,较早从法律层面涉及到纳税人权利保护问题。
20世纪七八十年代,澳大利亚、加拿大、美国都先后颁布了纳税人权利法案。
近年来,随着新公共服务理论被运用于税收工作,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日益成为各国税务部门的共识。
2009年以来,国家税务总局先后公告了纳税人的权利与义务及其解读。
告知纳税人有知情权、保密权、税收监督权、纳税申报方式选择权等14项权利和依法进行税务登记、按时如实申报、按时缴纳税款等10项义务,标志着我国税务机关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工作进入了新的阶段。
但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我国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工作仍然存在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纳税人权益保护的现状分析近年来,全国税务机关全面树立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理念,在省、市、县三级均成立了纳税服务机构,具体承担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工作。
通过开展税法咨询、集中办税、改进工作流程、规范税收执法等措施,积极为纳税人提供信息性、程序性、救济性服务,来降低纳税人办税成本,保障纳税人知情权、监督权、陈述与申诉权等权益,但是受观念、习惯、体制等诸多因素影响,在纳税人权益保护方面仍然存在诸多不足,归纳起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认识上的偏激导致纳税人权益被忽略。
长期以来,在我国的税法理论研究和税收立法实践中,往往只注重如何设定纳税人的义务,而忽略了纳税人的法定权利,并且在理论界一直都存在着“征纳双方法律地位不平等的认识”。
这种理论虽有利于强化税务执法和税务机关组织收入职能的发挥,但在客观上给无视纳税人法律地位,不注重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提供了理论依据。
(二)传统因素和现实影响使纳税人维权意识不强。
权益意识是指特定社会成员对自我权益和自由的认识、主张和要求,以及对他人这样认知、主张和要求的社会评价。
权益意识的强弱,受传统文化和价值取向的影响。
中国传统文化和社会价值取向强调个人对社会所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强调集体利益,不重视社会对个人权益的确认和保护。
新中国成立后,人民当家作主,享受到了较充分的权利,但由于认识的偏颇和现行体制的原因,在税收法律活动中,一直片面强调税务机关的权利和纳税人的义务,而忽视纳税人的权利,纳税人权利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重视,所以纳税人权益意识长期处于抑制状态。
(三)现行法律对纳税人权益保障不够。
现行法律在对纳税人权益的设定上,宪法56条只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没有纳税人权利保护条款。
从法律保障来看,虽然《税收征管法》规定纳税人有20多项权益,但是许多权益保护缺乏法律程序上的保障。
如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对税务机关所作出的决定有陈述权、申辩权,目前除了对税务行政处罚之外的许多决定,纳税人的陈述权、申辩权缺乏程序上的保证。
主要是由于只有《行政处罚法》中对陈述权、申辩权的相关程序作出规定,而对于其他决定缺乏程序上的保障,也导致有些税务机关往往没有听取纳税人的陈述、申辩。
(四)纳税人维权的机制不健全。
从维权渠道看,纳税人维权途径较少,且《税收征管法》规定的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缺少类似于劳动仲裁、消费者协会性质的具有沟通、协商、调解、仲裁功能的社会维权组织。
这样,纳税人与税务机关发生争议时,存在解决不方便、耗时费力等问题,难免使权益维护打折扣。
目前部分地方虽然相继成立了纳税人维权中心,但仍然多是以税务机关为主导的,维权的偏向度和公正性还有待验证。
从税务机关内部来看,目前尽管我们开通了电话、信函、网络等投诉途径,但这些仅仅是受理方式上方便了纳税人,投诉处理的质量还存在重作风、轻业务现象。
主要是由于受理纳税人投诉的部门基本为监察部门,而税务机关内部承担纳税人维权的业务问题一般是法规部门,作风建设问题一般是监察部门,受理机构的不完善容易导致问题解决的不方便、不到位。
(五)税负人为不公仍有存在。
从执法意识来看,尽管一再强调“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的组织收入原则,但在实际工作中,以组织收入为中心在一些地方演化为以完成任务为中心的思维定势还未从根本上转变。
在这种思维的支配下,寅吃卯粮现象难以根本杜绝,纳税人减、免、缓、退税的权益难以全面保障。
从执法环境来看,一些地方政府从局部利益出发,实行地方保护主义,影响执法的公正性,导致税负不公。
从执法人员的素质来看,有的税务人员工作方法和手段仍然粗放,造成税收流失。
执法过程中,或是在对涉税案件处理时,以补代罚、以罚代刑;或是在定额评定、税收行政处罚、减免退税审批等环节,行使税收执法的自由裁量权时弹性较大、宽严失度,造成了纳税人税收负担的人为不公。
(六)救济维权的社会环境没有完全形成。
从纳税人自身来说,虽然部分地方或者行业成立了纳税人自己的维权组织,但是无论是其维权能力,还是意识都不强,对依法纳税和依法保护自己合法权益两方面的意识都相对淡漠。
从税务机关来说,在政务公开、税收征管过程中,一定程度上注意到了纳税人权利保护问题,但税务人员滥用权力、侵害纳税人权利的事件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
从税务代理中介机构来看,目前中介机构的服务规范良莠不齐,由于历史原因,税务代理中介机构还未完全走向市场,有些中介机构重收费、轻服务,代理人员素质不高,服务态度也不够好。
二、建立不同视角下保护纳税人权益的对策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是事关和谐税收的大事,也是适应新时期纳税人民主法制意识日渐觉醒的需要,对促进税务机关服务能力,提高以及践行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理念具有重要意义。
笔者以为归纳起来可以从唤醒纳税人“权益意识”、公平合理的税收负担、自身隐私不受侵犯、维权渠道畅通、自身发展的社会环境良好等方面来系统设计保护权益的对策。
(一)更新理论,改变观念,确立征纳双方平等法律地位随着加入WTO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征纳双方法律地位不平等”的传统观念必须抛弃,在税收法律关系中必须植入新的理念。
征纳双方的法律地位不应该有谁居主、谁居从之分,征纳双方的关系应当建立在互相平等、尊重、诚信的基础上,税收法律关系要始终体现平等的观念,为此,要通过税收立法来确定纳税人权利,具体分配在税收征纳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税务机关行使职权的范围,不得超过国家宪法和税法规定的范围。
在实际税收征管过程中,税务机关应自觉转变观念,树立与纳税人平等意识,尊重并维护纳税人的权益。
(二)改进宣传教育方式,培养纳税人权益意识我国从依法治税的现实出发,针对纳税人缺少法律观念和纳税意识不强等情况,在税收宣传、教育上过于注重纳税义务的宣传教育,忽视了纳税人权利的宣传,税务部门历年来在税法宣传月的主题的确定上,都体现出这种宣传思路。
对此,必须予以改进,一是加强对纳税人税法宣传和辅导培训,使纳税人及时了解税法的立、改、废情况,正确理解税法的原则和精神,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二是在内容上,要在注重纳税义务教育的基础上,应增加“权利”意识的宣传教育,使纳税人自己明白自己市场经济中的主体地位,明白自己在税收法律关系中的地位,知晓纳税人的权力是公民权利的重要体现。
三是在宣传方式上,要从纳税人的角度,用循循善诱的方法,树立其权益意识,引导和培养纳税人自我保护、自我管理能力。
(三)保障税收负担公平、合理、法定。
当前纳税人税收负担不合理主要受法律保障、执法意识以及执法人员的素质等方面的影响,因此可以从这三方面来统筹应对。
1、建立承担合理税收负担的法律保障机制。
一是要规范立法。
主要是加强税收行政立法机制建设,使纳税服务制度化、程序化和法制化;提高立法质量,提升税收法律法规的级次;实现当前纳税服务行为由职业道德和精神文明范畴向行政行为的转变。
二是要规范执法。
既要重程序法,又要重实体法;同时,要规范文书的使用,简化征纳手续。
三是要规范司法。
主要是要建立健全听证、行政复议和诉讼等制度,使之能与其他相关法律相衔接,使救助服务由行政性质发展为司法性质,从而保障纳税人救济权等权益的真正实现。
2、建立公平、公正、依法行政的工作机制。
首先对内要建立内部的工作规范。
要公开管理和执法情况,增进税务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责任心,保证依法行政。
其次对外要建立外部的公开办税的监督制度。
要公开办税流程、核定征收情况、税收处罚情况等内容,强化社会监督。
如可以邀请利益相关主体参与定额调整、纳税评估、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稽查选案等具体税收管理事项,推行民主办税和公开办税,维护纳税人陈述权、申辩权等参与性权利;定期组织召开监督评议会议,开展纳税人需求和满意度测评,为纳税人行使监督权创造条件。
再次,要建立并落实执法责任追究机制。
按照总局税收执法责任制“两个办法”和“两个范本”的要求,对执法活动的目标、任务、要求、程序、时限等因素以及执法过错的性质、严重程度等情况进行梳理归纳,设置客观的量化标准,为实施责任追究提供依据。
同时,要运用信息化技术对税务人员的执法轨迹进行适时监控,实行责任追究。
3、建立促进税务人员素质提高的激励机制。
税务人员要有较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除了要熟悉基本的政策、法律、法规、工作流程外,还应具备事业心、责任心。
应加大学习与培训的力度,健全考核激励机制,积极开展岗位能手评比,形成良好的竞争氛围,打牢为纳税人提供良好服务的素质基础,推进纳税服务质量的不断提高。
此外,还要从税法宣传、保障基层税务机关经费等方面,增强基层税务机关独立依法行政的能力,降低地方对税收执法的干扰。
(四)健全纳税人维权渠道整合纳税人权益保护渠道,拓展维权服务空间。
做好纳税服务热线、网站建设工作,受理纳税人的举报、投诉和建议;拓展办税服务厅维权服务功能,面对面地为纳税人提供维权服务。
同时在办税服务厅设置局长信箱、廉政行风投诉箱和涉税案件举报箱,方便纳税人主张权利。
税务中介机构是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一环。
要在法制建设,管理体制和规范经营方面进一步完善,充分发挥中介机构的作用。
另外,各级税务机关要采取措施,切实落实征管法赋予纳税人的各项权利,无论是从国际经验看,还是从中国税收工作的实践看,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都是一个渐进的过程,需要不断的思考,不断的探讨,不断的完善。
税务部门一是要从政策上鼓励中介组织发展,支持纳税人自愿寻求税务代理服务。
二是要加强对税务中介机构的监督和指导,使其依法提供服务业务,发挥其在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方面的作用。
三要严格税务中介机构的准入关,切实提高税务代理的人员素质,加快税务代理的改革步伐,抓紧把代理机构做大做强。
(五)优化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社会环境对于纳税人而言,要进一步加强对纳税人权利意识的教育,以提高其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
要广泛深入持久的开展税法宣传,提高纳税人税收法律知识、税收维权意识与税收维权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