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职称聘任考核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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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聘任管理暂行办法

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聘任管理暂行办法

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聘任管理暂行办法一、总则为了加强公司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建立科学、规范的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聘任制度,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和技能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二、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的分类与设置(一)专业技术职称分为初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四个级别,涵盖工程、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法律等多个领域。

(二)技能等级分为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五个等级,包括电工、钳工、焊工、车工等多个工种。

三、聘任条件(一)基本条件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二)具体条件1、初级职称和初级工:具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 1 年。

参加过相关的培训和考试,成绩合格。

2、中级职称和中级工:具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初级职称或初级工资格满 4 年。

在本专业领域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和业绩,能够独立承担一般性的工作任务。

3、副高级职称和高级工:具有相关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取得中级职称或中级工资格满 5 年。

在本专业领域有突出的工作业绩和成果,能够解决复杂的技术问题或承担重要的工作任务。

4、正高级职称和高级技师:具有相关专业博士学历,取得副高级职称或高级工资格满 5 年。

在本专业领域有显著的工作成就和影响力,能够引领行业发展或做出重大贡献。

四、聘任程序(一)个人申请员工根据自身的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情况,向所在部门提出聘任申请,并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工作业绩报告等。

(二)部门推荐所在部门对员工的申请进行审核,提出推荐意见,并将申请材料和推荐意见报送公司人力资源部门。

(三)资格审查人力资源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聘任条件的申请予以退回,并说明原因;对符合聘任条件的申请,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评审。

公司员工职称评聘办法及职称聘任考核管理规定

公司员工职称评聘办法及职称聘任考核管理规定

公司员工职称评聘办法及职称聘任考核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的职称评聘、聘任和考核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员工职称包括:初级岗位职称、中级岗位职称、高级岗位职称。

第三条职称评聘是公司对员工进行聘任、考核和评定的一种管理制度,是公司对员工绩效的认可和奖励。

第四条职称聘任考核管理规定是公司对员工聘任和考核方面的具体规定,包括评聘条件、程序、标准和要求等内容。

第五条公司聘任的员工职称应当是公开、公正、公平和程序化的。

第六条公司职称评聘办法及聘任考核管理规定适用于所有公司员工。

第二章职称评聘办法第七条职称评聘分为初级岗位职称评聘、中级岗位职称评聘和高级岗位职称评聘三个级别。

第八条初级岗位职称评聘主要针对公司的初级岗位员工,如助理、操作员等。

第九条初级岗位职称评聘的条件包括:具有相关专业的学历或者职称证书、有一定的工作经验、表现突出等。

第十条初级岗位职称评聘的程序包括:员工提出聘任申请、部门推荐、公司评定、公示、聘任等。

第十一条中级岗位职称评聘主要针对公司的中级岗位员工,如主管、经理等。

第十二条中级岗位职称评聘的条件包括:具有相关专业的学历或者职称证书、有丰富的工作经验、能力突出等。

第十三条中级岗位职称评聘的程序包括:员工提出聘任申请、部门评定、公司复核、领导审批、公示、聘任等。

第十四条高级岗位职称评聘主要针对公司的高级岗位员工,如总监、总经理等。

第十五条高级岗位职称评聘的条件包括:具有相关专业的学历或者职称证书、有丰富的工作经验、表现杰出等。

第十六条高级岗位职称评聘的程序包括:员工提出聘任申请、部门评定、公司审定、董事会审批、公示、聘任等。

第十七条职称评聘结果须经公司人事部门备案,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方可正式聘任。

第三章职称聘任考核管理规定第十八条公司职称聘任考核管理规定主要包括评聘条件、程序、标准和要求等内容。

第十九条员工职称评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 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态度;2. 较强的专业技能和实践能力;3. 杰出的工作绩效和成就。

公司员工职称评聘办法及职称聘任考核管理规定

公司员工职称评聘办法及职称聘任考核管理规定

公司员工职称评聘办法及职称聘任考核管理规定为规范公司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生产操作人员的管理,充分调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生产操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公司薪酬制度特制定以下员工职称评聘办法。

一、目的促进员工职业生涯发展、鼓励员工钻研专业技术、专业技能、提高专业技能,建立适应员工发展的激励机制,促进员工与公司的共同成长。

二、适用范围公司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生产操作人员的全体员工。

三、专业技术职称类别、等级专业技术职称暂定为四类:工程技术类、管理类、政工类、会计类、生产类。

具体如下表:6.1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的原则和指导思想6.1.1为了避免晋升途径单一化,晋升类别分为行政管理类和专业技术职称类。

专业技术职称评聘是公司的人才建设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建立结构合理的公司人才梯队,帮助员工设计与实现佳通职业生涯规划,鼓励技术知识全面、业务素质强的员工脱颖而出。

6.1.2专业技术职称采取先评后聘的原则,即公司根据专业技术职称任职条件对申请参加职称评聘的员工进行任职资格评定。

只有符合条件并经评定合格的人员,公司才予以聘任。

公司聘任其专业技术职称时,原则上只可平级聘任或高职低聘(即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者可被聘为高级或中级或初级专业技术职称;具备中级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者不可被聘为高级技术职称,以下类同)。

6.1.3专业技术职称评定要坚持原则、全面考核、平等竞争、严格评审、谨防泛滥、杜绝作弊。

6.1.4专业技术职称评聘仅限于公司在编合同工,已达到退休年龄、退休返聘和短期外聘的人员不进行评聘专业技术职称(特批的除外)。

6.1.5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评定原则上要求从最低级起评,逐级评定,不得申请越级评定。

有特殊技能、成果卓越者经评聘委员会全员通过,报总经理批准后,可越级评定。

6.1.6专业技术人员不论技术职称等级高低,均须服从所在单位行政主管的管理和工作安排。

6.4专业技术职称岗位待遇6.4.1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并经公司聘任,其待遇标准参照《薪资管理制度》和“关于《薪资管理制度》的若干说明”。

公司员工职称评聘办法及职称聘任考核管理规定(最新整理)

公司员工职称评聘办法及职称聘任考核管理规定(最新整理)

公司员工职称评聘办法及职称聘任考核管理规定为规范公司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生产操作人员的管理,充分调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生产操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公司薪酬制度特制定以下员工职称评聘办法。

一、目的促进员工职业生涯发展、鼓励员工钻研专业技术、专业技能、提高专业技能,建立适应员工发展的激励机制,促进员工与公司的共同成长。

二、适用范围公司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生产操作人员的全体员工。

三、专业技术职称类别、等级专业技术职称暂定为四类:工程技术类、管理类、政工类、会计类、生产类。

具体如下表:6. 1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的原则和指导思想6. 1. 1为了避免晋升途径单一化,晋升类别分为行政管理类和专业技术职称类。

专业技术职称评聘是公司的人才建设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建立结构合理的公司人才梯队,帮助员工设计与实现佳通职业生涯规划,鼓励技术知识全面、业务素质强的员工脱颖而出。

6. 1 . 2专业技术职称采取先评后聘的原则,即公司根据专业技术职称任职条件对申请参加职称评聘的员工进行任职资格评定。

只有符合条件并经评定合格的人员,公司才予以聘任。

公司聘任其专业技术职称时,原则上只可平级聘任或高职低聘(即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者可被聘为高级或中级或初级专业技术职称;具备中级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者不可被聘为高级技术职称,以下类同)。

6. 1. 3专业技术职称评定要坚持原则、全面考核、平等竞争、严格评审、谨防泛滥、杜绝作弊。

6. 1 .4专业技术职称评聘仅限于公司在编合同工,已达到退休年龄、退休返聘和短期外聘的人员不进行评聘专业技术职称(特批的除外)。

6. 1 . 5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评定原则上要求从最低级起评,逐级评定,不得申请越级评定。

有特殊技能、成果卓越者经评聘委员会全员通过,报总经理批准后,可越级评定。

6.1 . 6专业技术人员不论技术职称等级高低,均须服从所在单位行政主管的管理和工作安排。

医院专业技术职称聘任管理规定

医院专业技术职称聘任管理规定

医院专业技术职称聘任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定目的《医院专业技术职称聘任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本规定”)为规范医院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聘任工作,加强医院专业技术职称管理工作,提高医院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水平,推动医院整体职称水平不断提高,提高医院服务质量。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医院内专业技术职员职称聘任管理。

第三条关键概念•专业技术职务:指在医院内从事具有一定专业技术特点的工作职务,包括医疗、护理、技术、管理、科研等专业技术工作。

•职称:指根据职务需要,经过正式考核并经有关职称评审机构授予的专业技术等级,包括职称系列和职称等级。

•聘任:指按照评审机构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定标准对审核通过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授予符合本规定所规定职称等级的一种认可方式,并由公告确认的制度。

第二章职称聘任第四条聘任程序医院职称聘任程序应该遵循以下流程:编制、申报、筛选、考试、呈报、审核、“两公示”制度。

第五条职称评审职称评审是聘任的前提和保障,要进行相应的测试和审核。

第六条评审标准职称评审应该以严格的聘任标准作为主要依据。

第七条聘任人员的职务和级别聘任人员职务和级别应该遵循国家规定。

第八条聘任途径对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途径应该采取公开遴选、面向整体等多种途径。

第九条聘任资格聘任资格是指应考人员必须符合的条件。

第三章聘任程序与管理第十条聘任名额与编制医院职称聘任应该根据医院发展需要和人才队伍建设要求进行统筹规划。

第十一条聘任宣传医院职称聘任应该做好广泛宣传,全员参与。

第十二条聘任通知医院职称聘任应该及时通知,视情况决定是否公示。

第十三条聘期管理与评价医院职称聘任应该对聘期内人员进行管理和评价。

第四章聘任条件第十四条基本条件医院职称聘任的基本条件是具体的职称、年龄和学历等条件。

第十五条业务条件医院职称聘任的业务条件是指应考人员的业务能力、业务发展潜力以及业务成果等。

第十六条综合素质条件医院职称聘任的综合素质条件是指应考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以及服务意识和团队协作能力等。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聘用管理办法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聘用管理办法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聘用管理办法一、目的为规范公司技术人员职称评定的管理,保证技术人员职称评定的公平、公正,充分调动和发挥技术团队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1.凡持有国家授权的主管部门审查认定的资质等级证书,直接从事本专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本文所规定条件者,均可参加公司的评聘,评审结果仅在公司聘任的时间范围内有效。

2.公司全体工程技术人员,部门主管、部门负责人:2.1技术中心:开发和工艺开发人员;2.2质量部:质量技术人员,检测、理化、试验人员;2.3设备部:设备技术人员;2.4生产车间:现场技术人员;2.5其它人员:具有专业学历人员。

三.职责1评审组织:由公司高层领导、行政部、研发部、工程部、质量部、设备部、生产部负责人组成。

总经理任组长,常务副总,技术副总任副组长。

2.行政部:2.1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聘用工作组织及资格审核工作;2.2负责技术人员职称评定相关档案文件的保存、更新、发布。

四、工作程序1.评审程序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者,由本人填写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提交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及学历、由行政部负责对其任职资格进行审核,通过任职资格审核的由评聘小组对申报人的技术水平、工作业绩、综合能力等全面审查,并提出评聘意见。

2.聘任经公司职称评聘小组评议通过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要有相应的任职资格且在本专业岗位上从事相关工作,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可高职(职称)低聘或低职(职称)高聘,公司统一下发职称聘任决定,聘期一年。

专业技术人员在担任技术职务的任职期限内,按照公司薪酬制度,发放相应的技术职务工资。

3.任职条件4、外聘技术人员的评定要求4.1外聘技术人员是由公司根据需要并按任职条件直接聘任的符合公司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4.2外聘技术人员服务期为两年及两年以上且剩余服务期超过一年的,符合公司内部技术人员职称评定要求的,可以申请职称评定;5、专业技术职务设置及考评:5.1专业技术职务设置:专业技术职务设置原则、数额和各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结构比按公司规定和部门任务的实际需要设定,并随着公司技术、生产发展的需要,适时进行合理的调整。

职称聘任管理办法

职称聘任管理办法

职称聘任管理办法一、内容与适用范围1、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职称聘任管理工作。

2、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所有人员(在编、合同)。

3、本办法适用于以下职称系列:工程、经济、会计、审计等.二、目的和意义为强化和完善本公司专业技术职称聘任制度、规范聘任管理,根据市局规定,结合本公司自身特点,特制定本办法。

三、管理职责1、企管部是本公司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聘任的对口管理部门.2、对于不经过企管部自行上报市局或者人事局考试中心审核并参加考试的专业技术人员,公司有权利不予以聘任.3、对于报考所从事岗位以外的职称系列,须征得单位负责人同意,并有书面签字证明。

如:工程专业技术员欲报考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如公司未同意,其自行考取通过时,公司有权不予聘任。

四、聘任原则和要求1、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聘任是指本公司根据市局文件精神设置的专业技术职称岗位,由单位负责人按照规定程序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核实聘用,并实行聘约管理.2、专业技术人员聘任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在专业技术职称系列范围内及岗位设置的基础上,主要从通过认定、评审或职称考试获得相应获得相应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的人员中聘任.五、聘任办法与步骤1、公司根据市局文件要求公布岗位职责、聘任条件及有关事项.2、专业技术人员根据文件要求填写应聘表格并提交企管部。

3、企管部对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进行审核。

4、对于考核通过的专业技术人员,企管部将名单公示不少于7天,无任何异议后,为聘任考核全部通过.5、在编人员的聘任书由市局发放,任期按市局具体通知;合同人员的聘书由公司发放,任期为1-—3年,由企管部统一管理。

六、聘任管理1、聘任期间工资待遇,在编人员由市局统一管理,合同人员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办法管理。

本办法由企管部最终解释。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职称评聘管理办法

职称评聘管理办法

职称评聘管理办法第一章目的第一条为促进员工专业水平的提高,满足公司管理工作需要,逐步建立健全职称评聘管理工作机制,根据上级相关政策和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职称评聘管理工作贯彻集团发展方针,满足集团公司管理工作需要,促进专业人才的成长,以建设一支适应集团发展需要的专业人员队伍。

第三条集团技术委员会负责工程类、经济类职称评聘管理工作,集团政工师评审委员会负责政工系列职称评聘管理工作。

第四条职称评聘管理工作坚持下列原则:(一)按需设岗,程序规范;(二)评聘分开、逐级聘任、聘约管理;(三)职称聘任与员工本人薪酬挂钩;(四)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

第五条员工对职称评聘管理工作有异议,可以提出申诉,由集团技术委员会或政工师评审委员会责成相关部门或人员进行核实,集团经理办公会提出最终的裁决意见。

第二章适应范围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全体在岗职工职称评聘管理。

第三章岗位的设置第七条集团公司职称评聘工作以岗位设置为基础,每个岗位明确相应的任职资格,根据岗位条件实施职称聘任。

第八条集团公司对岗位实行动态管理,根据需要可新设、调整或取消部分岗位。

第九条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岗位管理工作。

每年七月对岗位的情况进行梳理,新增岗位、调整岗位和减少岗位的经集团公司领导班子研究同意后执行。

第十条集团公司各部门根据人力资源部的安排部署,综合考虑工作性质、责任大小、难易程度等因素,提出岗位设置意见和任职资格报送人力资源部。

人力资源部按照程序报请集团公司技术委员会或政工师评审委员会审核,经集团公司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后,由集团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执行。

第十一条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对已设置的岗位定期进行检查,岗位与职责不符的要进行调整,职责不清的要重新修改、补充、完善。

第四章评聘组织及职责第十二条工程类、经济类职称评聘管理工作由集团公司技术委员会负责。

技术委员会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的认定、组织评审会议和聘任人员的考核工作。

职称聘任管理规定

职称聘任管理规定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聘任管理办法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1.1本办法适用于本院职称聘任管理工作..1.2本办法适用于本院全体员工;即编内和编外..2、目的和意义为强化和完善本院专业技术职称聘任制度;规范聘任管理;根据有关政策;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3、管理职责综合部是本院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聘任的归口管理部门..4、聘任原则和要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聘任是指本院按照上级部门文件精神设置的专业技术职称岗位;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按规定程序对专业技术人员核实聘用;并实行聘约管理..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聘任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在专业技术职称系列范围内及岗位设置的基础上;主要从通过认定、评审或职称考试获得相应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的人员中聘任..5、聘任形式、条件及管理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的聘任有同级聘任、高职低聘、低职高聘等形式;以及续聘、解聘和辞聘的管理..5.1同级聘任同级聘任是指聘任的专业技术职称与取得的任职资格一致..同级聘任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5.1.1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5.1.2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5.1.3聘任前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5.1.4身体健康;能胜任所聘任的工作..5.2高职低聘高职低聘是指聘任的专业技术职称低于取得的任职资格..有下列情况之一;经聘任单位审定可以高职低聘:已取得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但不能履行同级岗位职责和承担相应工作量的..5.3低职高聘低职高聘是指聘任的专业技术职称高于取得的任职资格..适用于单位有岗位;但没有取得相应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低职高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5.3.1工作表现突出;具备所聘岗位职称要求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5.3.2工作业绩明显优于具有同系列、同级别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5.3.3经市人事部门批准备案的..5.4续聘续聘是指专业技术人员任期已满;单位继续按原岗位职称聘任的行为..续聘的条件与同级聘任条件一致..5.5解聘解聘是指聘任双方在聘期未满情况下解除聘约的行为;有下列情况之一须解聘:5.5.1专业技术人员在聘期内自动离职;出现重大技术责任事故;被辞退、开除及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5.5.2由于技术水平、业务能力、身体条件等不能继续担任相应职责的;5.5.3受聘人调离岗位聘期自行终止;或聘任期内已办理退休手续的..5.5.4符合聘约中规定的其它解聘条件的..5.6辞聘辞聘是指受聘担任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要求辞去担任专业技术职称;或者申请辞职;按有关规定办理辞聘手续..6、聘任办法与步骤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聘任坚持“双向选择、择优聘任”的原则;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专长和作用;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的聘任;按干部管理权限由本院主要负责人或主持工作的负责人聘用;具体步骤如下:6.1单位公布岗位职责、聘任条件及有关事项;6.2专业技术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应聘申请;6.3院对申请人员资格条件初审并进行考察考核;综合部负责审核后由本院分管领导提出意见;交院班子会议讨论确定受聘人员;6.4院和受聘人员签订聘约;颁发专业技术职称聘书;公布聘任结果..7、聘任期间工资待遇专业技术人员聘任期间;按所任的技术职称确定工资待遇..待遇资金来源:编内由财政核拨补助经费承担;编外由院内经费承担..如同时担任行政职务;可由受聘人选定一种确定工资待遇;一旦确定;不得随意变动..8、聘任管理加强对专业技术人员的聘后管理;定期对其进行业务工作考核;强化考核结果与聘任挂钩的制度..8.1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聘任实行动态管理、聘约管理..聘约内容明确所聘岗位、聘任期限、工作内容和要求、应享受的待遇等事项..聘约采取书面形式;一式两份;本院与受聘专业技术人员各执一份..8.2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聘任期限一般为1~3年;也可考虑与一个重大项目、课题的周期相适应..8.3聘约签订后;签约双方必须全面履行聘约规定的义务..未经双方协商;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聘约的内容..8.4专业技术人员聘任期满后再续聘的;须重新签订聘约;颁发聘书..本办法由综合部负责解释..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职称聘任管理办法细则

职称聘任管理办法细则

职称聘任管理办法细则职称聘任管理办法细则管理办法是一种管理规定,通常用来约束和规范市场行为、特殊活动的一种规章制度。

它具有法律的效力,是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的,是从属于法律的规范性文件,人人必须遵守。

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职称聘任管理办法细则,欢迎阅读收藏。

职称聘任管理办法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实施国家和北京市关于专业技术职务实行“社会化评审,企业自主聘任”的规定,并鼓励员工积极参加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及执业资格考评,加强公司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更好地留住人才、用好人才,根据《集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

凡在公司各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下简称“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聘任条件的均可申请应聘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

第二章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专业技术职务从专业级别上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专家级四个级别,从专业系列上分为工程系列、财会系列、经济系列和其他系列。

第四条专业技术人员凡符合聘任条件的,均可聘任同级别专业技术职务;对于个别专业技术人员不符合本级别聘任条件而满足下一级别聘任条件的可低聘;对专业技术人员不符合聘任条件的不予聘任。

第五条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能力要求(一)专家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应具备的能力具有系统、扎实的理论基础,熟练掌握本专业的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的科研技术动态和发展趋势,能够将国内外先进理论、方法、技术应用于实际工作,具有专业技术领域的开拓能力,能够创造性的运用先进的专业理论知识解决工作中的关键性、复杂性技术问题,能够在工作实践和理论学习中提出独特的'、开创性的见解,是专业学术技术和行业的带头人。

能够撰写高水平的有学术价值的论文,能指导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和学习。

(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应具备的能力具有系统、扎实的理论基础,熟练掌握本专业的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领域国内外的技术、科研、管理动态,根据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能够结合本专业的实际,制定或审查工作方案,积极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是实施方案的骨干力量。

专业技术职称聘任管理办法

专业技术职称聘任管理办法

专业技术职称聘任管理办法公司各部门:为进一步深化职称改革,为提高公司员工专业水平,进一步完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发展通道,鼓励员工向着专业化、技术化方向发展,形成以业绩评价、能力评估为基础的价值分配体系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一、适用范围集团所有正式在职职工,含借调人员。

二、基本原则1.职务资格取得与职称聘任分开,工资福利待遇按实际聘任职称确定。

2.坚持德才兼备原则,把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主要标准。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竞争上岗、择优选择。

三、评审组织公司成立“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小组”,负责对专业技术职称的聘用进行评审、考核,聘用评定由公司总经理最终裁决。

四、聘任岗位设置专业技术职称岗位包括会计系列、工程系列、政工系列、经济系列、档案系列,计算机及软件系列等岗位,分别聘任初级(助理)职称、中级职称、高级职称岗位。

其中会计系列适用于财务相关岗位,政工系列和经济系列适用于办公室综合管理岗位,工程系列适用于工程相关岗位,档案系列适用于档案管理岗位,计算机及软件系列适用于信息中心管理岗位。

五、职称聘用的条件1.职称聘任的基本条件(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有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具备应聘职称规定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 (含执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 及相应职称外语等级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统一考试合格证书。

(3)晋升中级职务的,应在单位工作满1年;晋升高级以上职务的,应在单位工作满2年。

(4)一年度年度考核连续确定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符合聘用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6)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六、不予聘任。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任。

1.完不成工作任务。

2.不能坚持正常工作。

3.年度和聘期考核结果为“不称职”。

4.聘任单位认为应该缓聘和不聘的。

七、聘用程序1.个人填写《专业技术职称个人申请表》,由专业技术人员结合自身实际进行个人总结,并提出竞聘意向。

企业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管理办法

企业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管理办法

企业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管理,建立“评聘分开、能上能下、能进能出、优胜劣汰”的管理机制,促进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提高业务水平和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业技术职称是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和专业能力的主要标志。

第三条专业职称评审是按照评审标准和程序,对专业技术人才品德、能力、业绩的评议和认定。

职称评审结果是专业技术人才聘用、考核、晋升等的重要依据。

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评议、审定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和专业能力。

第四条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管理办法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德才兼备原则,把品德、知识、能力和工作业绩作为主要标准。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选择。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且符合专业技术职称评聘条件的员工,下属子公司参照执行。

第二章职称聘任第六条聘任职称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坚定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

(二)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突出的工作业绩。

(三)具有拟聘职称所需要的文化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四)聘任和申报职称的,原则上应在本公司工作满1年以上。

特殊人才经公司研究同意可适当放宽要求。

(五)职称聘任工作中,必须符合所持职称证书、资格证书与从事工作岗位相关。

(六)聘任前12个月个人年度绩效考核评分须为合格及以±o第七条对已取得专业技术职称并符合聘任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经部门推荐,报公司研究决定是否聘任。

第八条专业技术人员聘期内结合员工年度综合评价考核, 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第九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解除聘约:(-)年度考核不合格或无故不进行年度考核的。

(二)玩忽职守,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的。

(三)调离到与本人专业技术职务无关的工作岗位的。

(四)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认为不适宜聘任的。

第十条专业技术职称需经公司确认后方可聘用。

第三章职称申报第十一条公司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申报及聘任管理办法

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申报及聘任管理办法

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申报及聘任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内部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申报及聘任管理,提高公司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素质,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内部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申报、评审及聘任管理工作,各部门、单位及人员应遵守并执行。

第二章申报条件
第三条
申请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应符合以下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
2.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定年限,有一定的业绩和成绩;
3.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

第四条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不得申请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第三章申报程序
第五条
申请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1.填写《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申报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2.个人申报材料经部门审核通过后,进行内部评审;
3.评审合格者,提交公司评审委员会审议。

第四章聘任管理
第六条
经公司评审委员会审议通过的,可以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第七条
聘任后,应定期进行考核和评估,对于表现突出者给予奖励,对于表现不佳者进行相应处罚或调整。

第五章附则
第八条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修改的,应经公司相关部门审批。

第九条
对违反本管理办法的人员,将按公司规定进行处理。

结语
以上为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申报及聘任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希望所有公司人员能严格遵守规定,共同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为公司发展贡献力量。

技术职称人员聘任管理制度

技术职称人员聘任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技术职称人员的聘任工作,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素质和水平,促进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包括初级、中级、高级技术职称人员。

第三条技术职称人员聘任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二章聘任条件第四条技术职称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2. 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知识和技能,能够胜任本职工作;3. 具有相应的学历、学位或者专业资格证书;4. 符合聘任岗位所需的年龄、身体条件;5. 其他应当具备的条件。

第五条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和职务应当与其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相适应。

第三章聘任程序第六条聘任程序分为以下步骤:1. 报名:符合聘任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单位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2. 审查:单位对申请人的资格和条件进行审查,审查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3. 考核:对审查合格者进行专业技术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4. 评议:成立评议小组,对考核合格者进行评议,评议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工作表现等;5. 聘任:单位根据评议结果,决定是否聘任,并公示拟聘任人员名单;6. 公示:对拟聘任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7. 聘任决定:公示期满后,单位正式下发聘任通知。

第四章聘任期限及待遇第八条技术职称人员聘任期限为3年,聘任期满后,根据本人表现和单位需要,可继续聘任。

第九条聘任人员在聘任期间享受以下待遇:1. 专业技术职务工资待遇;2. 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3. 根据工作需要,可参加各类培训、进修等活动。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条单位应加强对技术职称人员聘任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聘任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第十一条对违反聘任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工程技术人员职称聘任制度规定

工程技术人员职称聘任制度规定

工程技术人员职称聘任制度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技术人员职称聘任工作,激励工程技术人员提升专业素养,提高工作水平,加强职业道德修养,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工程技术领域从事工作的专业人员,包括工程师、技术员、设计师、勘察员等。

第三条工程技术人员职称分为初级职称、中级职称、高级职称和专业技术职称。

第四条工程技术人员职称聘任应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优先选拔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熟练技能,丰富实践经验,具有发展潜力、具备执业需求的相关人员。

第五条工程技术人员职称聘任按照程序化、标准化、科学化原则进行,并进行考核评价。

第六条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的评定和聘任工作由相关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并组织实施。

第七条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的评定和聘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职称人员的合法权益和职业尊严。

第八条工程技术人员职称聘任制度应与时俱进,根据实际情况不断修订和完善。

第二章职称设置第九条工程技术人员职称包括初级工程师、中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特级工程师、初级技术员、中级技术员、高级技术员、技术主管等。

第十条工程技术人员职称设置应根据其工作岗位、技术水平、工作年限等因素来确定。

第十一条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的核定应由相关主管部门进行,经考核合格后方能聘任。

第十二条未经核定的工程技术人员不得擅自使用职称,一经发现将从严处理。

第十三条工程技术人员职称具体标准和条件由相关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第三章聘任程序第十四条工程技术人员聘任程序包括聘任申请、资格审核、考试或资格评审、聘任决定等环节。

第十五条工程技术人员聘任应向所在单位或相关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经审核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步程序。

第十六条工程技术人员聘任应根据不同职位设定不同的考试或评审标准,并确保公平公正。

第十七条工程技术人员聘任决定应由相关主管部门依据考核结果进行。

第十八条工程技术人员聘任结果应及时通知本人和所在单位,同时在相关媒体公示。

第十九条工程技术人员有权对聘任结果提出申诉,相关主管部门应及时处理。

公司职称聘任管理制度

公司职称聘任管理制度

公司职称聘任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内部聘任流程,保障员工权益,推动员工职业发展,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的聘任、管理、调整和解聘。

第三条公司聘任管理制度的制定目的是根据公司规模、业务需求、人才情况等,为员工的聘任提供明确的流程和标准,保证人才选拔公平、公正、公开。

第四条在人才选拔中,公司将坚持搭建公平、开放的招聘通道,重视学历、培训、经验、能力等方面。

不以色、国籍、性别、年龄、宗教信仰、政治背景等任何因素对员工进行歧视。

第五条公司除了规定的聘任管理制度外,还会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制度进行调整、完善。

第二章职称聘任流程第六条员工入职后,需经过一定时间的试用期。

试用期结束后,公司将根据员工的表现和业绩情况,决定是否给予正式聘任。

第七条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学历、资历等方面,将员工分为不同的职称等级。

职称等级不仅仅代表员工的工作经验和技能水平,也代表员工在公司内部的地位和权力。

第八条公司在聘任员工时,将根据员工的职称等级、业绩等要素,确定员工的薪酬和福利待遇。

第九条员工在公司内部的职称晋升,将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学历、资历等方面,进行评估和审核。

第十条公司将定期进行员工职称的评定,对于表现出色、积极进取的员工,将考虑给予适当的职称晋升和奖励。

第三章员工入职流程第十一条员工在公司入职时,需要提供个人简历、学历证书、身份证明、推荐信等相关材料。

第十二条公司将对员工的申请进行初步审核,通过初步审核的员工将进入面试环节。

第十三条面试环节将由公司相关部门的主管人员进行面试。

面试结束后,主管人员将对员工的综合表现进行评定和记录。

第十四条公司将根据面试结果和员工的相关资料,决定是否给予员工试用机会。

第四章市场调研及考核测评第十五条为了更好地了解市场需求和员工对市场的认知度,公司将定期进行市场调研。

第十六条公司将根据市场调研结果,调整公司的运营策略,推动公司的发展和壮大。

第十七条公司将定期对员工进行考核测评。

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聘任及考核管理

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聘任及考核管理

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聘任及考核管理》的有关规定各科室:为做好我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充分调动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建立健全竞争激励机制,根据国家关于企事业单位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有关政策法规,结合医院的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聘任内容新取得资格的专业技术职务或工人技术等级聘任,指专业技术人员取得新的技术职务或工勤人员取得新的技术等级,在原岗位职级不变动的情况下申请更高等级技术职务的聘任.二、聘任原则1、员工在取得新的专业技术资格后,医院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在机构编制及岗位设置限额内,有按照相应条件进行聘任和不聘任的权利. 在科室同意聘任岗位后经院长会议讨论同意,医院给予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工人技术等级)的聘任、高聘或低聘。

2、新取得专业技术职务(或工人技术等级)人员申请聘任时,医院可根据考核结果情况(计分制)决定是否给予聘任。

三、聘任范围及岗位设置1、聘任范围:在医院专业技术管理岗位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与所从事专业技术管理工作一致或相近人员.2、岗位设置:医院根据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审批的岗位设置情况实行医院聘任。

在岗位技能工资套改中,当聘用人员行政管理职务级别低于专业技术职务级别时,以专业技术职务级别套改岗位技能工资。

四、聘任程序1、个人申报.按照聘任条件,由个人对照标准写玉壶镇卫生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审批表,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2、科室推荐。

各部门经审查后结合工作需求,将符合聘任条件的人员名单推荐到专业职称聘任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3、考核评审。

经专业职称聘任考核领导小组考核合格,报医院领导审批后,可予以聘任。

4、聘任工作每一年进行两次(每年5月及12月).在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完成后,根据考核结果进行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工作,聘用时间按决定聘用日开始连续5年。

5、有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达不到聘任条件的未聘任人员,保留其任职资格。

6、为保证聘任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实行聘任前公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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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职称聘任考核管理规定1 管理目的和范围1.1 管理目的通过对业绩考核与职称聘任和薪酬待遇挂钩,营造优胜劣汰的良性竞争氛围,激发管理员工工作热情和创造潜能,推动公司持续发展。

1.2 管理范围专业技术职务初次聘任、续聘和晋升、调整;聘任期内和聘任期满考核管理;对专业技术人员获得业绩成果的奖励。

销售部门管理业务人员以及全体中、高层管理人员均不实行职称聘任。

但在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晋升时,视同已聘任办理申报手续。

2 职称聘任类别和等级设置2.1 聘任类别聘任专业技术职务(以下简称职称)划分工程类和经营管理类两大类别。

其中:工程类:包括机械、电气、环保管理、土建施工、计算机、工艺美术等专业。

经营管理类:包括经济专业、财会专业、统计专业、政工类以及卫生技术、翻译等专业。

2.2 等级设置2.2.1 设置高级、中级、助理级、员级等四个等级。

具体岗位的聘任等级范围,由组织人事部根据各岗位职务的任职条件和要求制订,并经公司考核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

2.2.2 员工经聘任职称,由公司颁发聘书,聘期正常为2年。

中途聘任的,其聘任期满时间与公司整体聘任时间相同。

聘期内可享受相应等级的最低的工资和职称津贴待遇。

2.3 工资津贴待遇职称等级划分档次和具体工资标准职称津贴标准A档B档C档D档高级分5个档次√√————中级分6个档次√√√√助理级分6个档次√√√√员级分6个档次√√————(注:标“√”的为设置项,标“——”为非设置项,具体见附件8.1《聘任职称工资津贴明细表》。

)员工享受的具体工资和职称津贴的标准,由公司考评领导小组根据岗位要求和本人能力业绩贡献综合评定。

3 申报办法3.1 申报条件3.1.1 具备国家或省、市人事部门颁发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且具备相应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业务知识的在岗管理人员。

3.1.2 遵纪守法、忠诚企业、敬业爱岗,注重学习和知识更新,能结合本岗位职责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3.1.3 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3.2 申报与聘任评议程序3.2.1 申报与聘任评议程序(包括新聘任和续聘)员工填报《职称聘任审批表》——部门负责人加具考评意见——分管领导审核——组织人事部审核——公司考评工作小组评议——初评结果公示——公司考评领导小组审批——员工签订确认书——批准聘任之月起享受相应待遇。

(注:公司考评小组正常每半年召开会议,遇有申报聘任的,则每季度召开)3.3 申报要求申报者按照本人具备的专业资格条件,对照聘任条件和本岗位任职条件,填报《职称聘任审批表》(见附件8.2),提出申报专业和申报等级(申报专业应与本人现从事的专业相符或相近);并列举近2年本人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成果,陈述今后的工作计划(设想)和目标,交部门负责人加具审核意见。

4 聘任评议条件公司实行聘任评议时参照广州市人事局编印的《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所列条件,并按如下条件重点对员工的能力和业绩考核评议。

4.1. 聘任高级的条件系统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相关专业知识,及时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最新技术水平和发展趋势,并能将新技术应用于工作实践,有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经验,具备组织协调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技术、工作问题的能力,能出色履行本岗位职责,业绩显著,取得较大价值的科技或管理成果,或在管理、技术创新或引进、消化、吸收新技术中取得良好效果。

4.2 聘任中级的条件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了解相关专业知识和本专业最新技术状况和发展趋势,并能将新技术成果应用于工作实践,有较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经验,能解决本专业较复杂疑难技术、工作问题,较出色履行本岗位职责,业绩较显著,取得一定价值的科技或管理成果,或在管理、技术创新或引进、消化、吸收新技术中取得良好效果。

4.3 聘任助理级的条件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有一定的专业技术工作经验,能解决本专业具一定难度的技术、工作问题,较好地履行本岗位职责,有良好的工作业绩,有科技或管理成果,或在管理、技术创新或引进、消化、吸收新技术中取得进展。

4.4 聘任员级的条件基本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有专业技术工作经验,能解决本专业一般性技术、工作问题,较好地履行本岗位职责,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基础上有所创新,并取得一定的成效。

5 聘任评议办法5.1 部门评议各部门负责人根据本部门岗位设置和任职条件,对照各等级考核聘任条件,综合衡量和评议申报者的近2年的工作业绩和岗位胜任程度,提出具体聘任意见(聘任等级和档次),经分管领导审批后报组织人事部。

如申报者资格能力高于岗位任职条件的,在调整岗位职责范围或调整岗位的基础上,可按照调整后的岗位任职条件实行聘任,否则应予低聘。

5.2 公司考评小组评议组织人事部整理和审核根据部门初步聘任意见,呈公司考评工作小组审核评议,拟定聘任等级、工资和职称津贴标准后。

5.3 公示与申诉复核江公司考评小组意见按程序公示3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有异议或投诉的,由组织人事部会同所在部门负责人对员工提出的异议或申诉进行解释。

经解释仍未达成一致的,提请公司考评复核小组复议。

5.4 评议结果审批经公示无异议或经复核确定的结果呈公司考评领导小组审批。

5.5 受聘确认受聘者签订《职称聘任意见确认书》(见附件8.3)后,由公司颁发聘任书。

对不签订确认书或不接受聘任结果的员工,公司按不聘任处理。

6 聘任期内考评管理办法6.1 考评周期分月度考评和年度考评,具体办法见《员工绩效考评管理规定》。

6.2 年度考评程序个人进行年度述职与自评——部门内部考评(同事间相互考评、部门负责人考评,下同)——公司考评工作小组、领导小组审议——初评结果公示——申诉复核——党政领导审批——考评结果反馈——实施奖惩6.3 评定等级评定结果划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等四个等级。

6.4 评定依据重点评议受聘者工作业绩成果,且工作业绩应与聘任职称专业相符。

对工程类专业技术人员以完成科研、设计、改革试验和推广应用新技术等项目的数量、技术领先程度(或难易程度)以及所产生的经济效益等进行综合衡量;对经营类专业技术人员以管理创新程度与工作成效(经济效益或管理效率提高程度)进行综合衡量。

具体评议依据:6.4.1 高级A档——在完成本职工作过程中策划和组织完成科技管理创新(节支创收)工作,并且产生直接经济效益:工程类20万元/年(5万元/季),经营类为16万元/年(4万元/季);或产生间接经济效益:工程类40万元/年(10万元/季),经营类为32万元/年(8万元/季);或提高企业管理效率和水平,取得明显工作成效。

6.4.2 高级B档——在完成本职工作过程中策划和组织完成科技管理创新(节支创收)工作,并且产生直接经济效益:工程类18万元/年(4.5万元/季),经营类为14万元/年(3.5万元/季);或产生间接经济效益:工程类36万元/年(9万元/季),经营类为28万元/年(7万元/季);或提高企业管理效率和水平,并取得较明显的工作成效。

6.4.3 中级A、B档——在完成本职工作过程中策划和组织完成科技管理创新(节支创收)工作,并且产生直接经济效益:工程类15万元/年(3.75万元/季),经营类为12万元/年(3万元/季);或产生间接经济效益:工程类30万元/年(7.5万元/季),经营类为24万元/年(6万元/季);或提高企业管理效率和水平,并取得较大的工作成效。

6.4.4 中级C、D档——在完成本职工作过程中组织完成(或作为主要参与者)科技管理创新(节支创收)工作,并且产生直接经济效益:工程类13万元/年(3.25万元/季),经营类为10万元/年(2.5万元/季);或产生间接经济效益:工程类26万元/年(6.5万元/季),经营类为20万元/年(5万元/季);或提高企业管理效率和水平,并取得良好的工作成效。

6.4.5 助理级A、B档——在完成本职工作过程中组织完成(或作为主要参与者)科技管理创新(节支创收)工作,并且产生直接经济效益:工程类10万元/年(2.5万元/季),经营类为8万元/年(2万元/季);或产生间接经济效益:工程类20万元/年(5万元/季),经营类为16万元/年(4万元/季);或提高企业管理效率和水平,并取得较好的工作成效。

6.4.6 助理级C、D档——在完成本职工作过程中组织完成(或作为主要参与者)科技管理创新(节支创收)工作,并且产生直接经济效益:工程类8万元/年(2万元/季),经营类为6万元/年(1.5万元/季);或产生间接经济效益:工程类16万元/年(4万元/季),经营类为12万元/年(3万元/季);或提高企业管理效率和水平,并取得一定的工作成效。

6.4.7 员级A档——在完成本职工作过程中组织完成(或作为主要参与者)科技管理创新(节支创收)工作,并且产生直接经济效益:工程类5万元/年(1.25万元/季),经营类为4万元/年(1万元/季);或产生间接经济效益:工程类10万元/年(2.5万元/季),经营类为8万元/年(2万元/季);或提高企业管理效率和水平,并取得工作成效。

6.4.8 员级B档——在完成本职工作过程中作为参与者完成科技管理创新(节支创收)工作,并且产生直接经济效益(工程类4万元/年,经营类为3万元/年)或产生间接经济效益(工程类8万元/年,经营类为6万元/年);或提高企业管理效率和水平,并取得工作成效。

6.5 评定标准。

6.5.1 优秀——出色完成本职工作,且创新工作业绩显著、明显优于考评标准的,可评定为优秀。

6.5.2 称职——圆满完成工本职工作,积极开展创新工作,并体现出良好工作成效;或已按照进度开展创新工作但暂未体现工作成效的,可评定为称职。

6.5.3 基本称职——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无按相应标准开展创新工作或工作成效一般的,评定为基本称职。

6.5.4 不称职——未完成本职工作;或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没有开展任何创新工作,或没有体现任何成效的;或缺乏团队协作精神,对经营生产工作构成严重影响者的;或严重违法违纪或严重失职、渎职,给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应评定为不称职。

7 考核结果应用7.1 经公司月度年度考核评定为称职和优秀的,可予以续聘;对职称聘任期内有突出贡献或取得重大成绩者,可予破格高聘。

7.2 经公司年度考核评定为优秀的,上调一档津贴(如本人津贴已达本职称等级最高档的,则上调一级工资)。

7.3 经公司月度、年度考核评定为不称职的,下调一级津贴(如本人津贴已达本职称等级最低档的,至下调为下一等级的B档)或低聘、解聘。

7.4 如公司年度整体调整工资水平的,年度考核评定为优秀和称职者,可在年度考评基础上调升1级工资。

评定为基本称职的和不称职的,不能参与整体调整。

8 员工获得业绩成果的奖励措施为鼓励员工创造发明和提高专业理论水平,今后,凡管理人员在公开发表论文著作或取得各级科技成果奖励,可填报《奖励审批表》(见附件8.6),经审批可按以下办法给予一次性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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