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矿库文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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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文件目录

1、《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总局令第38号

2、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AQ2006-2005

3、选矿厂尾矿设施设计规范(ZBJ1-90)

4、尾矿库安全监测技术规范AQ2030-2010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38号

新修订的《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已经2011年4月18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06年公布的《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号)同时废止。

局长骆琳

二○一一年五月四日

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预防和减少尾矿库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尾矿库的建设、运行、回采、闭库及其安全管理与监督工作,适用本规定。

核工业矿山尾矿库、电厂灰渣库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尾矿库建设、运行、回采、闭库的安全技术要求以及尾矿库等别划分标准,按照《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AQ2006-2005)执行。

第四条尾矿库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简称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尾矿库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对尾矿库实施有效的安全管理。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保证尾矿库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建立相应的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相应的安全管理人

员、专业技术人员。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应当依照有关规定经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直接从事尾矿库放矿、筑坝、巡坝、排洪和排渗设施操作的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第七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对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尾矿库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尾矿库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由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作出规定。

尾矿库日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属地监管原则,由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结合本行政区域实际制定具体规定,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备案。

第八条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应用尾矿库在线监测、尾矿充填、干式排尾、尾矿综合利用等先进适用技术。

一等、二等、三等尾矿库应当安装在线监测系统。

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将尾矿回采再利用后进行回填。

第二章尾矿库建设

第九条尾矿库建设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以及回采、闭库的尾矿库建设工程。

尾矿库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的规定。

第十条尾矿库的勘察单位应当具有矿山工程或者岩土工程类勘察资质。设计单位应当具有金属非金属矿山工程设计资质。安全评价单位应当具有尾矿库评价资质。施工单位应当具有矿山工程施工资

质。施工监理单位应当具有矿山工程监理资质。

尾矿库的勘察、设计、安全评价、施工、监理等单位除符合前款规定外,还应当按照尾矿库的等别符合下列规定:

(一)一等、二等、三等尾矿库建设项目,其勘察、设计、安全评价、监理单位具有甲级资质,施工单位具有总承包一级或者特级资质;

(二)四等、五等尾矿库建设项目,其勘察、设计、安全评价、监理单位具有乙级或者乙级以上资质,施工单位具有总承包三级或者三级以上资质,或者专业承包一级、二级资质。

第十一条尾矿库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应当包括安全设施设计,并编制安全专篇。安全专篇应当对尾矿库库址及尾矿坝稳定性、尾矿库防洪能力、排洪设施和安全观测设施的可靠性进行充分论证。

第十二条尾矿库库址应当由设计单位根据库容、坝高、库区地形条件、水文地质、气象、下游居民区和重要工业构筑物等情况,经科学论证后,合理确定。

第十三条尾矿库建设项目应当进行安全设施设计并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施工。无安全设施设计或者安全设施设计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施工。

严禁未经设计并审查批准擅自加高尾矿库坝体。

第十四条尾矿库施工应当执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严格按照设计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并做好施工记录。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尾矿库工程档案和日常管理档案,特别是隐蔽工程档案、安全检查档案和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并长期保存。

第十五条施工中需要对设计进行局部修改的,应当经原设计单位同意;对涉及尾矿库库址、等别、排洪方式、尾矿坝坝型等重大设计变更的,应当报原审批部门批准。

第十六条尾矿库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试运行应当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试运行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且尾砂排放不得超过初期坝坝顶标高。试运行结束后,应当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第十七条尾矿库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按照《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申请尾矿库安全生产许可证。未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尾矿库,不得投入生产运行。

生产经营单位在申请尾矿库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对于验收申请时已提交的符合颁证条件的文件、资料可以不再提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审核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可以不再审查。第三章尾矿库运行

第十八条对生产运行的尾矿库,未经技术论证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下列事项进行变更:

(一)筑坝方式;

(二)排放方式;

(三)尾矿物化特性;

(四)坝型、坝外坡坡比、最终堆积标高和最终坝轴线的位置;

(五)坝体防渗、排渗及反滤层的设置;

(六)排洪系统的型式、布置及尺寸;

(七)设计以外的尾矿、废料或者废水进库等。

第十九条尾矿库应当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现状评价。安全现状评价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要求。

尾矿库安全现状评价工作应当有能够进行尾矿坝稳定性验算、尾矿库水文计算、构筑物计算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

上游式尾矿坝堆积至二分之一至三分之二最终设计坝高时,应当

对坝体进行一次全面勘察,并进行稳定性专项评价。

第二十条尾矿库经安全现状评价或者专家论证被确定为危库、险库和病库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分别采取下列措施:

(一)确定为危库的,应当立即停产,进行抢险,并向尾矿库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上级主管单位报告;

(二)确定为险库的,应当立即停产,在限定的时间内消除险情,并向尾矿库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上级主管单位报告;

(三)确定为病库的,应当在限定的时间内按照正常库标准进行整治,消除事故隐患。

第二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防汛责任制,实施24小时监测监控和值班值守,并针对可能发生的垮坝、漫顶、排洪设施损毁等生产安全事故和影响尾矿库运行的洪水、泥石流、山体滑坡、地震等重大险情制定并及时修订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放置在便于应急时使用的地方。

应急预案应当按照规定报相应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并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演练。

第二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编制尾矿库年度、季度作业计划,严格按照作业计划生产运行,做好记录并长期保存。

第二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尾矿库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按照本规定和《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定期组织尾矿库专项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进行治理,并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

第二十四条尾矿库出现下列重大险情之一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安全监管权限和职责立即报告当地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人民政府,并启动应急预案,进行抢险:

(一)坝体出现严重的管涌、流土等现象的;

(二)坝体出现严重裂缝、坍塌和滑动迹象的;

(三)库内水位超过限制的最高洪水位的;

(四)在用排水井倒塌或者排水管(洞)坍塌堵塞的;

(五)其他危及尾矿库安全的重大险情。

第二十五条尾矿库发生坝体坍塌、洪水漫顶等事故时,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进行抢险,防止事故扩大,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并立即报告当地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人民政府。

第二十六条未经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技术论证并同意,以及尾矿库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原审批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库区从事爆破、采砂、地下采矿等危害尾矿库安全的作业。

第四章尾矿库回采和闭库

第二十七条尾矿回采再利用工程应当进行回采勘察、安全预评价和回采设计,回采设计应当包括安全设施设计,并编制安全专篇。

安全预评价报告应当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回采安全设施设计应当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回采设计实施尾矿回采,并在尾矿回采期间进行日常安全管理和检查,防止尾矿回采作业对尾矿坝安全造成影响。

尾矿全部回采后不再进行排尾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履行尾矿库注销手续。具体办法由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第二十八条尾矿库运行到设计最终标高或者不再进行排尾作业的,应当在一年内完成闭库。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完成闭库的,应当报经相应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延期,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库容小于10万立方米且总坝高低于10米的小型尾矿库闭库程序,由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本地实际制定。

第二十九条尾矿库运行到设计最终标高的前12个月内,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进行闭库前的安全现状评价和闭库设计,闭库设计应当包括安全设施设计,并编制安全专篇。

闭库安全设施设计应当经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

第三十条生产经营单位申请尾矿库闭库工程安全设施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尾矿库已停止使用;

(二)闭库前的安全现状评价报告已报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三)尾矿库闭库工程安全设施设计已经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

(四)有完备的闭库工程安全设施施工记录、竣工报告、竣工图和施工监理报告等;

(五)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交尾矿库闭库工程安全设施验收申请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及资料:

(一)尾矿库库址所在行政区域位置、占地面积及尾矿库下游村庄、居民等情况;

(二)尾矿库建设和运行时间以及在建设和运行中曾经出现过的重大问题及其处理措施;

(三)尾矿库主要技术参数,包括初期坝结构、筑坝材料、堆坝方式、坝高、总库容、尾矿坝外坡坡比、尾矿粒度、尾矿堆积量、防洪排水型式等;

(四)闭库工程安全设施设计及审批文件;

(五)闭库工程安全设施设计的主要工程措施和闭库工程施工概况;

(六)闭库工程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七)闭库工程安全设施竣工报告及竣工图;

(八)施工监理报告;

(九)其他相关资料。

第三十二条尾矿库闭库工作及闭库后的安全管理由原生产经营单位负责。对解散或者关闭破产的生产经营单位,其已关闭或者废弃的尾矿库的管理工作,由生产经营单位出资人或其上级主管单位负责;无上级主管单位或者出资人不明确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指定管理单位。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三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本规定要求和“分级属地”的原则,进行尾矿库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和闭库工程安全设施验收;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得批准或者通过验收。进行审查或者验收,不得收取费用。

第三十四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本行政区域内尾矿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档案,记录监督检查结果、生产安全事故及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

第三十五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尾矿库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生产行为,依法作出处理。

第三十六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尾矿库安全生产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受理有关举报;对受理的举报,应当认真调查核实;经查证属实的,应当依法作出处理。

第三十七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本行政区域内生产

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的备案管理,并将尾矿库事故应急救援纳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急救援体系。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未依法履行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或者尾矿库管理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八条第二款、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条生产经营单位或者尾矿库管理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的,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责令停产整顿或者提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规定权限予以关闭。

第四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不主动实施闭库的,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的罚款。

第四十二条本规定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决定。

法律、行政法规对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和处罚种类、幅度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三条本规定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06年公布的《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号)同时废止。

尾矿库管理规定

承钢天宝矿业尾矿库管理制度 尾矿库是尾矿设施中最重要的大型设施,属公司重大危险源,为确保尾矿库运行安全,严防发生灾害性事故,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1、尾矿库项目管理规定2、尾矿库生产运行管理规定;3、尾矿库安全检查主要内容;4、尾矿库管理考核规定。第一部分尾矿库项目管理规定 一、尾矿库的勘察与设计管理: 新建尾矿库的勘察设计,老库的加高扩容、闭库勘察设计等工作由各二级单位提出申请报公司领导审批后由生产处具体负责方案的论证及设计委托工作,其它相关手续由各分公司负责办理。 二、尾矿库设计合同的管理及设计资料的管理: 1、新建尾矿库的勘察、可研、安全预评价、设计;老尾矿库加高扩容的安全现状评价、稳定性分析、闭库设计;现使用尾矿库整改措施等合同的签订及审查工作由公司生产处具体负责。 2、各分公司负责尾矿库前期资料及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报送工作,尾矿库工程资料由公司生产处专责工程师统一整理、组档,公司、生产处和分公司各保存一份。 第二部分尾矿库生产运行管理规定 一、各责任单位于年初制定出本公司年度尾矿库作业计划(包括 尾矿库子坝的堆筑方案、排渗方案、坝肩排水沟的接续方案)报生产处,生产处按作业计划统一下达施工任务书。 二、安全监测设计落实工作由公司生产处专责工程师按尾矿库设

计安全专篇及安监部门的要求具体组织并监督各责任单位设置必要的监测设施和监测项目,各责任单位应按要求建立起完整观测资料。 三、尾矿堆放和筑坝: 1、尾矿排放与筑坝,包括岸坡清理、尾矿排放、坝体堆筑、 坝面维护和质量检测等环节,必须严格按设计要求和作业 计划及本规程精心施工,并作好记录。 2、尾矿坝滩顶高程必须满足生产、防汛、冬季冰下放矿和回 水要求。尾矿坝堆积坡比不得陡于设计规定。在子坝堆积 过程中应进行适当压实。 3、每期子坝堆筑前必须进行岸坡处理,将树木、树根、草皮、 废石、坟墓及其他有害构筑物全部清除。若遇有泉眼、水 井、地道或洞穴等,应作妥善处理。清楚杂物不得就地堆 积,应运到库外。岸坡清理应作隐蔽工程记录,经主管技 术人员检查合格后方可充填筑坝。 4、上游式筑坝法,应于坝前均匀放矿,维持坝体均匀上升, 不得任意在库后或一侧岸坡放矿。应做到: 1)粗粒尾矿沉积于坝前,细粒尾矿排至库内,在沉积滩范围内不允许有大面积矿泥沉积; 2)坝顶及沉积滩面应均匀平整,沉积滩长度及滩顶最低高程必须满足防洪设计要求; 3)矿浆排放不得冲刷初期坝和子坝,严禁矿浆沿子坝内坡

2012尾矿库标准化管理制度

目录 前言 (5) 第一章安全生产组织保障 (6) 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管理制度 (7) 法律法规意识提升管理制度 (10) 法律法规识别与获取、评审与更新管理制度 (13) 法律法规融入管理制度 (16) 安全机构与人员任命管理制度 (19) 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21) 文件与资料控制管理制度 (24) 标准化记录管理制度 (29) 合理化建议管理制度 (32) 外部联系与内部沟通管理制度 (34) 承包商管理制度 (37) 安全投入管理制度 (41) 工伤保险管理制度 (43) 第二章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 (46) 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的管理制度 (47) 关键任务识别与分析制度 (51) 任务观察管理制度 (53) 第三章安全教育培训 (54) 安全意识提升管理制度 (55)

第四章尾矿库建设 (63) 尾矿库建设安全管理制度 (64) 尾矿库闭库管理制度 (67) 第五章尾矿库运行 (69) 尾矿浓缩与分级安全管理制度 (70) 尾矿输送安全管理制度 (72) 尾矿输送泵站安全管理制度 (74) 尾矿库子坝筑坝与排放安全管理制度 (75) 尾矿库水位控制安全管理制度 (78) 尾矿库防汛措施和排洪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80) 尾矿库渗流控制措施和排渗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82) 尾矿库防震与抗震安全管理制度 (84) 尾矿库照明管理制度 (86)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87) 职业危害控制管理制度 (89)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92) 尾矿库变化管理制度 (96) 第六章检查 (98) 尾矿库安全检查制度 (99) 尾矿库纠正与预防管理制度 (104) 第七章应急管理 (106)

尾矿库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尾矿库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通用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尾矿库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选矿厂尾矿库电力线路、照明、危险地段安全警示标志管理等工作、岗位安全教育及相关设备的安全管理,保证员工管理工作和岗位安全情况处于掌控之中,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选矿厂尾矿库。 第二章电力电缆线路安全管理 第三条禁止挖掘地埋电缆沟上部及两侧,保持电缆沟盖板完整,沟内无积水、淤泥堵塞情况,无机械损伤。 第四条定期检查电缆终端盒,中间接线盒接头,保证其牢固,无发热渗油现象。 第五条保持户外露天电缆钢带完好、外护层麻被无脱落。 第六条接地线必须良好,无松动、断股现象。 第七条定期测试绝缘电阻,并要有记录。

第八条库区内电力线路必须按要求敷设整齐,禁止乱扯乱接。 第九条架空线路、牵引网路、通讯线路的对地距离要符合规程要求,线路通道要及时清理。 第三章照明管理 第十条夜间作业时,所有作业点及危险点有足够照明。 白班作业时,注意节约用电。 第十一条变电所(室)内照明设备和防火设施完好,照明(包括事故照明)充足。 第四章危险地段安全警示标志管理 第十二条供配电设施及危险地段(山坡、坝体、深水区等)的安全警告标示牌齐全、清晰、正确、规范、安装牢固。 第十三条安全标志牌要悬挂端正、保持清洁、严禁人为恶意涂抹破坏。 第五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制度解释权归桦甸矿业公司安全环保部。 第十五条本制度若与国家和通钢矿业公司的相关规定相抵触,

尾矿库标准化实施方案

尾矿库标准化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2009]80号)文件的精神,使公司的安全工作再上新台阶,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持续好转,根据省市有关文件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公司实际,决定本年度在公司范围内全面开展厂南渣场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推进工作。为确保该项工作有效开展,现将尾矿库安全标准化管理建设分为五个阶段,具体如下: 一、基础建设阶段: 1、建立尾矿库安全生产目标,(目标应体现尾矿库的风险特点和具体情况) 2、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安全责任制度、安全检查制度、职业危害预防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事故和事件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重大隐患整改制度、设备和设施安全管理制度、危险物品和材料管理制度、特殊工种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并有完整的安全记录(安全生产过程、事件、活动) 3、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 应确定渠道,识别、获取影响尾矿库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应有具体的清单,并阶段管理评审) 4、内部沟通、外部联系、承包商的管理 5、危险辨识、风险评价。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应考虑所有的活动、设备、设施、人员和管理,包括:正常和非正常的情况、现在和计划的生产活动、内部和外部的改变。具体为暴雨风险,周围山体泥石流风险,周围喀斯特地貌导致的风险地震风险,库区周围作业风险,库内采、选尾矿风险,蓄意破坏风险。 6、其他资料:地形测量、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勘察等有关资料、排渣、堆渣设计方案、防洪、防渗设计方案。 二、运行阶段: 1、运行管理内容:水位控制与排洪、防震与抗震、作业环境安全管理(作业环境、职业卫生、劳动防护用品)、 2、安全检查: (1)日常巡查和定期观测安全检查内容包括:识别并纠正渣场工作人员不当的行为;输送、排放设备、设施的状况;初期坝有无位移及不良的状况;坝体是否有沉降; 防渗设施有无不良的状况;排洪设施有无不良的状况;周围地质环境是否变化;周边是否有乱采滥挖现象;有无放牧和开垦现象;纠正和整改

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总结汇报

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总结汇报尊敬的各位专家、各位领导: 首先,请允许我代表青阳县百丈岩矿业有限公司全体员工,对上级 各位专家、领导莅临我公司指导、评审、验收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表示衷心感谢。通过这次指导、评审、验收,必将推进我公司安全 生产标准化工作进一步完善,必将提高我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下面,将我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公司情况简介 安徽鼎胜矿业发展有限公司青阳县百丈岩钨钼矿(青阳县百丈岩矿业有限公司,下同)位于池州市、青阳县城110°方向,直线距离约 18km,运输距离约30km。行政区划隶属于青阳县酉华乡管辖。青阳 县百丈岩钨钼矿成立于2007年,矿山现有职工120人,尾矿库现有 职工25人;矿山生产能力为采选钨钼矿石40万吨/年,一期工程为 平硐、溜井开拓,采矿方法为房柱法及全面法,嗣后一次充填。尾 矿库设计初级坝为透水堆石坝,坝底标高176米、坝顶标高196米,最终子坝标高224米,最终库容496万方。矿山及尾矿库安全设施于

2011年12月经省安监局组织验收,并于2012年2月22日核发了安全生产许可证,2012年3月正式投产。公司下设九个部门:采矿项 目部、选矿厂、生产技术科、安全环保科、综合办、办公室、供销科、质检科、财务科。 二、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我公司成立以来,坚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市、县安全 生产方针、政策和文件精神,以“安全发展、科学发展”为宗旨, 在安全管理方面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明确提出了“生命至上,预防为主,全员参与,持续改进”矿 山安全方针目标;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投产以来,我公司积极学习运用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模式,结合自 身实际,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经过对公司的安全生产风险进行全面认真分析,建立健全了预防机制、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各生产环 节和相关岗位的安全设施、设备等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在实际生产经营过程中,对发现问题,积极进行整改, 使安全管理水平不断改进、提高。同时,我公司还非常重视对全体

尾矿库应急管理及响应制度实用版

YF-ED-J3930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尾矿库应急管理及响应制 度实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尾矿库应急管理及响应制度实用 版 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一、管理部门 公司设立应急管理小组,公司总经理任应 急管理小组组长、公司副总经理任应急管理小 组副组长、尾矿库负责人及公司中层领导为小 组成员。安委会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二、紧急事件 1、紧急事件指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 大经济损失及环境破坏的突发事件。 2、紧急事件的认定应考虑: (1)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

(2)以往事故、事件和紧急状态。 (3)依据风险确定潜在的紧急事件。 3、确定的紧急事件时应包括尾矿库周边的情况,并针对潜在的紧急事件收集相关的地理、地质、气象及村庄居民等信息。针对潜在的紧急事件尽可能预测可能发生的时间与破坏性质,并考虑人员密集程度及对周边的影响。 4、确定紧急事件时应考虑下列情况: (1)自然灾害:洪水;泥石流;地震。 (2)库区异常:外来尾矿、废水;周围采矿作业;库内采、选尾矿。 (3)运行管理异常:水位超过警戒线;排洪设施损毁;排洪系统堵塞;坝体深层滑动。 三、应急预案编写要求 1、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

尾矿库标准化记录表格

青海金涌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茫崖行委虎头崖多金属矿尾矿库 安全标准记录表格 (A版第0次修订) 编制人:张孟明 审核人:沈民伟 批准人:张代斌 2013年2月28日发布 2013年3月1日实施受控状态: 受控编号:WKK-AQB/JL/JYKY-2013

更改记录

安全记录清单

有效文件清单 文件借阅记录表

前言 为了使《青海金涌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茫崖行委虎头崖多金属矿尾矿库安全标准化手册》在生产运行中得到有效落实,根据管理职能和制度要求,对现有标准化系统的记录表格及台账进行了归纳整理,规范了标准化支撑材料体系中的表格记录格式及台账,形成了《安全标准化记录表格及台账汇编》。 各部室、单位均可根据管理情况选用相对应的记录材料,为能够准确指导我公司实际工作,对在使用过程中的问题,各部室、单位应及时反馈,并作为下一步更新和修订时的依据。 该安全标准化记录仅为样式,各部室、单位在填写时可根据填写内容多少设置版面。填写要求: 1)填写人必须按照表格各栏规定的要求填写内容; 2)打印时采用A4纸面,手写时采用碳素笔填写,保证字迹清晰,成册的记录禁止撕页、随意涂改,并保持记录本整洁; 3)部门和人员签字处必须盖本部门印章和本人签字。 安全标准化记录由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编制,公司下属各部室、单位根据管理职能和制度要求,对现有系统的记录进行了归纳整理和补充完善,由安全标准化系统管理者代表审核,最后由公司总经理批准发布。标准化记

录的管理工作参照《安全文件与资料的识别与控制制度》。安全标准化记录的解释权归安全环保部。 JLBG—01—01 安全生产方针征集表

尾矿库安全标准化安全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XXX矿尾矿库安全标准化系统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XXX矿XXX尾矿库安全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AQ200—2005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 YS541 —95尾矿设施施工及验收规程; ZBJ1-90 尾矿库设计规范; 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令第38号。 3、术语和定义 尾矿库 是指筑坝拦截谷口或围地构成的用以贮存金属非金属矿山进行矿石选别后排出尾矿的场所。 全库容 某坝顶标高时尾矿库的全部库容,包括有效库容、死水库容、蓄水库容、调洪库容和安全库容等五部分 有效库容 某坝顶标高时,初期坝内坡面、堆坝外坡面以里(对下游式尾矿筑坝

则为坝内坡面以里),沉积滩面以下,库底以上的空间,即容纳尾矿的库容。 调洪库容 某坝顶标高时,最高沉积滩面、库底、正常水位三者以上,最高洪水位以下的空间。 总库容 设计最终堆积标高时的全库容。 浸润线 为排除尾矿坝坝体渗水,增强坝体稳定性,在坝体内设置排水系统, 尾矿库内的水沿尾矿颗粒间的孔隙向坝体下游方向不断渗透形成渗流,稳定渗流的自由水面线称为浸润线 尾矿坝 贮存尾矿和水的尾矿库外围坝体构筑物,一般指初期坝和堆积坝。 初期坝 基建中用当地材料筑成的,作为堆积坝的排渗体和支撑体的坝。 堆积坝 生产过程中在初期坝坝顶以上用尾矿充填堆筑而成的坝。 上游式尾矿筑坝法

在初期坝上游方向充填堆积尾矿的筑坝方式。 中线式尾矿筑坝法 在初期坝轴线处用旋流分级粗砂冲积尾矿的筑坝方式。 F游式尾矿筑坝法在初期坝下游方向用旋流分级粗砂冲积尾矿的筑坝方式。沉积滩 水力冲积尾矿形成的沉积体表层,常指露出水面部分。 滩顶 沉积滩面与堆积坝外坡的交线,为沉积滩的最高点 滩长 由滩顶至库内水边线的距离。 坝咼 对初期坝和中线式、下游式筑坝为坝顶与坝轴线处坝底的高差。 总坝咼 与总库容相对应的最终堆积标高时的坝高。 堆坝高度或堆积高度

项目验收材料清单

附件3 项目验收材料清单 序号资料类型资料名称文件格式要求 1 项目计划资料1.1 总部下达计划文件▲1. 2 各单位下达计划文件▲ 2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1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doc/.docx/.wps 符合“项目可研编制与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对可研要求 3 项目可研评审依据3.1 可研评审意见(经研院).ceb/pdf 3.2 可研批复文件(公司发文).ceb/pdf 4 招投标材料4.1 招标文件.doc/.docx/.wps 包含技术标和商务标;总部统一招标,需提供总 部招标文件;公司各单位自行组织招标,需提供 公司所有单位招标文件 4.2 投标文件.doc/.docx/.wps 包含技术标书、商务标书、报价文件;提供所有 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 4.3 中标通知书.pdf/.ceb 需提供盖章后的中标通知书扫描件;如果没有进 行招投标,需提供项目建设委托书扫描件。 5 项目合同5.1 项目合同.pdf/.ceb 需提供盖章后的项目合同扫描件;各单位项目合 同需与验收范围一致 5.2 物资到货验收单▲.pdf/.ceb 5.3 合同变更文件▲.pdf/.ceb 如果存在合同变更,必须提交

6 技术文档6.1 公司项目启动或推进文件根据实际情况提交文档 6.2 需求(变更)说明书及评审意见 需求说明书: .doc/.docx/.wps 评审意见: .pdf/.ceb 需求(变更)说明书评审意见需提交扫描件6.3 系统概要设计报告及评审意见 概要设计报告: .doc/.docx/.wps 评审意见: .pdf/.ceb 系统概要设计报告评审意见需提交扫描件6.4 系统详细设计报告及评审意见 概要设计报告: .doc/.docx/.wps 评审意见: .pdf/.ceb 系统详细设计报告评审意见需提交扫描件 6.5 数据字典或数据库设计说明书 6.6 用户确认测试报告.pdf/.ceb 用户确认测试报告需用户签字并提交扫描件6.7 集成测试报告.pdf/.ceb 集成测试报告需集成双方签字扫描件 6.8 第三方测试报告.pdf/.ceb 第三方测试报告需提交扫描件 6.9 安全评估报告.pdf/.ceb 安全评估报告需提交扫描件 6.10 用户手册.doc/.docx/.wps 各单位分别提交 6.11系统管理员手册.doc/.docx/.wps 6.12 系统部署方案.doc/.docx/.wps 6.13 系统应急预案及快速恢复方案.doc/.docx/.wps 7 上下线文档7.1 上线试运行申请单.pdf/.ceb 上线试运行申请单需提供用户签字或盖章,并提交扫描件

尾矿库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

*****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安全管理制度编制单位:*****矿业有限公司

一、尾矿排放与筑坝管理制度 1、尾矿排放与筑坝,包括岸坡清理、尾矿排放、坝体堆筑、坝面维护和质量检测等环节,严格按设计要求精心施工。 2、尾矿坝滩顶高程必须满足生产、防汛、冬季冰下放矿和回水要求。尾矿坝堆积坡比不得陡于设计规定。 3、每期堆积坝充填作业之前必须进行岸坡处理,将树木、树根、草皮、废石及其他有害构筑物全部清除。遇有泉眼、水井、地道或洞穴等,妥善处理,清除杂物,运至库外,不得就地堆积。沉积滩内不得埋有块石、废管件、支架及混凝土管敦等杂物。岸坡清理应做隐蔽工程记录,经主管技术人员检查合格后方可充填筑坝。 4、排放时与坝前均匀放矿,维持坝体均匀上升,不得任意在库后或任意一侧岸坡放矿(修子坝或移放矿管时除外)。粗粒尾矿沉积于坝前,细泥尾矿排至库内;沉积滩范围内不得有大面积矿泥沉积;坝顶及沉积滩面应均匀平整,沉积滩长度及滩顶最低高程必须满足防洪设计要求;矿浆排放不得冲刷初期坝和子坝,严禁矿浆沿子坝内破址流动冲刷坝体;放矿时操作工不得离岗。 5、排放采用分段交替作业,使坝体均匀上升,避免滩面出现侧坡、扇形坡或细泥尾矿大量集中沉积于某段或某侧。 6、放矿的间距、位置、同时开放的数量及放矿时间,按设计要求生产计划进行操作。 7、采用多管小流量的放矿方式,用导流槽或软管将矿浆引至远离坝顶处排放,以利尽快形成滩面,保护初期坝上游坡及反虑层免

受矿浆冲刷。冰冻期、事故期或由某种原因确需长期集中放矿时,不得出现影响后续堆积坝体稳定的不利因素。 8、尾矿滩面及下游坡面上不得有积水坑。坝外坡面维护工作按设计要求进行,或视具体情况选用以下维护措施:坡面修筑人字沟或网状排水沟;坡面植草或灌木类植物;采用碎石、废石或山坡土覆盖坝坡。每期子坝修筑完毕,进行质量检查,主要检查子坝坡面尺寸、长度、轴线位置及边坡坡比,坝顶及内坡址滩面高程、库内水位,以及尾矿筑坝质量。检查记录需要经主管技术人员签字后存档备查。 二、尾矿库水位控制安全管理制度 1、在满足回水水质和水量要求的前提下,尽量降低库内水位,当回水水质与坝体安全对干滩长和超高的要求矛盾时,必须保证尾矿库安全。 2、库内水位应控制在满足设计浸润线埋深和安全滩长的要求范围内,水边线要与坝轴线基本保持平行。 3、当尾矿库实际与设计不符时,应在汛期前进行调洪演算,依据演算结果控制库区水位,保证足够的调洪库容。 4、汛期前,尾矿库安全管理人员应对排洪设施进行检查、维修和疏浚,清除排洪口前水面漂浮物,确保排洪设施畅通。 5、库内应设置清晰的水位标尺,在溢洪井外壁上通过测量刻画刻度,标明正常水位和警戒水位或设置专门的水位标尺标注。 6、排出库内蓄水或大幅度降低库内水位时,应注意控制流量,

尾矿库安全管理制度

尾矿库安全管理制度 一、尾矿库的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责任制、奖罚制和考核制。 二、尾矿库的安全管理实行厂、车间二级管理承包责任制。尾矿库负责人为 尾矿库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厂长为直接责任人;尾矿库主任为尾矿库安全的直接责任人。 三、尾矿库的安全检查,作为安全管理制度的一项管理内容,可分为四级, 即:日常检查、定期检查、特别检查和安全鉴定。 1、日常检查:车间、班组对尾矿库进行日常检查,交接班应有记录,并 妥善保存。 2、定期检查:厂部组织有关人员对尾矿库的安全运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 每月至少一次,发现问题及时研究处理,并将检查结果向主管领导报告,将有关资料归档;主管尾矿库安全部门应组织有关职能部门的人员,每年汛前、汛后对尾矿库的安全运行要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并与汛期前一个季度提出尾矿库度汛方案报当地防汛指挥部,同时抄报上级主管部门。 3、特别检查:当发生特大洪水、暴雨、强烈地震及重大事故等灾害后, 厂主管应组织有关部门及基层管理单位对尾矿库的安全状态进行一次全面的大检查,必要时报请上级有关单位会同检查,检查结果应同时抄报上级主管部门。 4、安全鉴定:当尾矿坝堆积坝高度达到总堆积高度的一半至三分之二时, 应根据具体情况按现行规范标准进行一至二次安全鉴定工作,其重点应为抗洪能力即坝体稳定性。 四、尾矿库安全管理内容: 1、尾矿排放与筑坝

(1)尾矿坝滩顶高程必须满足生产、防汛、放矿和回水的要求。 (2)尾矿库筑坝必须有足够的安全超高、沉积干滩长度和下游坝面坡度。(3)每一期筑坝冲填作业之前,必须进行岸坡处理。岸坡处理应作隐蔽工程记录,如遇泉眼、水井、地道或洞穴等,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经主管技术人员检查合格后方可冲填筑坝。 (4)上游式尾矿筑坝法,应于坝前均匀分散放矿,修子坝或移动放矿管道时除外,不得任意从库后或库侧放矿。同时满足以下要求:粗颗粒尾矿沉积于坝前,细颗粒排至库内,在沉积滩范围内不允许有大面积矿泥沉积;沉积滩顶应均匀平整;沉积滩坡度及长度等应符合设计的要求;严禁矿浆沿子坝内坡趾横向流动冲刷坝体;放矿矿浆不得冲刷坝坡;放矿应有专人管理。 (5)坝体较长时应采用分段交替放矿作业,使坝体均匀上升,应避免滩面出现侧坡、扇形坡或细颗粒尾矿大量集中沉积于一端或一侧。(6)放矿口的间距、位置、同时开放的数量、方框时间以及水力旋流器使用台数、移动周期与距离,应按设计要求或作业计划进行操作。 分散放矿支管、导流槽伸入库内的长度和距滩面的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7)为保护初期坝的反滤层免受尾矿水冲刷,应采用多管小流量的放矿方式,以利尽快形成滩面,并采用导流槽或软管将矿浆引致远离坝顶处排放。 (8)冰冻期、事故期或由某种原因确需长期集中放矿时,不得出现影响后续堆积坝体稳定的不利因素。 (9)岩溶发育地区的尾矿库,应加强周边放矿,以加速形成防渗层,减少渗透和落水洞事故。

安全管理尾矿库安全管理制度

中国黄金集团湖南鑫瑞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安全管理制度 (试行) 2018年5月 中国·湖南·沅陵

HNXR / QB /P A-0-01-2018实施日期2018.05.20 第1页共1页 目录 尾矿库建设安全管理制度 (3) 尾矿库回采和闭库安全管理制度 (8) 尾矿库输送安全管理制度 (12) 尾矿库防震与抗震安全管理制度 (15) 尾矿库日常巡检和定期观测管理制度 (18) 尾矿库筑坝、排放安全管理制度 (23) 尾矿库渗流控制措施和排渗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26) 尾矿库水位控制安全管理制度 (29) 1.1

HNXR / QB /P A-0-01-2018实施日期2018.05.20 第1页共5页 尾矿库建设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贯彻国家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为切实加强对公司尾矿库建设的安全管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依据 《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AQ2006-2005) 3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尾矿库勘察、设计和施工竣工验收的管理。 4术语(无) 5职责分工 5.1 总经理 全面负责尾矿库建设的管理工作。 5.2 分管副总经理 具体负责尾矿库建设各阶段的安全管理。 5.3 基建部 负责尾矿库建设期的工程管理,落实尾矿库建设项目“三同时”工作。 5.4 生产技术部 负责尾矿库相关技术管理,包括资料的收集、分析、整理和保存工作。 5.5 安环部 负责组织编制尾矿库建设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并监督落实;督促落实尾矿库建设项目“三同时”工作。

HNXR / QB /P A-0-01-2018实施日期2018.05.20 第2页共5页 6工作程序 6.1 尾矿库建设三同时的要求 尾矿库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应按照国家《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中有关“三同时”的要求进行。公司成立尾矿库项目建设专门机构,尾矿库建设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评价均应委托资质单位承担。 6.2 尾矿库勘察的要求 6.2.1 尾矿库建设的勘察、设计、施工应满足国家和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及安全、健 康的要求。 6.2.2 尾矿库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勘查应符合有关法规要求,查明影响尾矿库及各 构筑物稳定性的不利因素,并提出工程措施建议,为设计提供可靠依据。 6.2.3 对在用的上游法尾矿堆积坝的勘察应执行《上游法尾矿堆积坝工程地质勘察 规范》。 6.3 尾矿库设计的要求 6.3.1 尾矿库库址选择应遵守下列原则: 6.3.1.1 不宜位于工矿企业、大型水源地、水产基地和大型居民区上游; 6.3.1.2 不应位于全国和省重点保护名胜古迹的上游; 6.3.1.3 应避开地质构造复杂、不良地质现象严重区域; 6.3.1.4 不宜位于有开采价值的矿床上面;汇水面积小,有足够的库容和初、终期 库长。 6.3.1.5 尾矿库设计文件应明确下列安全运行控制参数: 6.3.1.6 尾矿库设计最终堆积高程、最终坝体高度、总库容; 6.3.1.7 尾矿坝堆积坡比;

尾矿库浓缩设施安全管理制度(新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尾矿库浓缩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新版)

尾矿库浓缩设施安全管理制度(新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一、总则 编制季度作业计划和运行图表,统筹安排和实施尾矿输送、筑坝、排放的管理工作。 二、人员 1、尾矿输送、筑坝、排放人员属于尾矿工,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后,取得上岗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2、尾矿输送、筑坝、排放人员应熟悉输送、排放操作规程及技术要领并能处理现场出现的问题。 三、输送 1、班前应对输送泵检查,设备运转正常、管路无泄漏方可开机作业。 2、班中应检查输送管路的线路是否有损坏,是否存在堵、漏、跑、冒等现象,如有应即处理,处理不了应即向班长汇报,找修理工立即维修。

四、筑坝 1、筑坝必须严格按设计要求和作业计划实施。 2、每期子坝堆筑前进行坝肩、岸坡检查,将树木、树根、草皮、废石、坟墓及其他有害构筑物全部清除。若遇有泉眼、水井、地道或洞穴等,应作妥善处理。清除杂物不得就地堆积,应运到库外。 3、岸坡清理应作隐蔽工程记录,经主管技术人员检查合格后方可冲填筑坝。 4、每期子坝堆筑完毕应进行质量检查,填写检查记录,经主管技术人员检查验收签字后存档备查。 5、尾矿坝滩顶高程应满足生产、防汛、冬季冰下放矿和回水要求。 6、尾矿坝堆积坡比不得陡于设计规定。 7、坝外坡面维护工作须按设计要求进行。 8、坝体出现冲沟、裂缝、塌坑和滑坡等现象时应及时妥善处理,情况严重时必须立即向主管领导报告。 五、排放 1、放矿时应有专人管理,不得离岗。 2、坝前均匀放矿,维持坝体均匀上升,不得任意在库后或一侧岸坡放矿。

尾矿库安全评价需要提供的资料清单

仅供参考[整理] 安全管理文书 尾矿库安全评价需要提供的资料清单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第1 页共5 页

尾矿库安全评价需要提供的资料清单 1、企业概况 1)企业基本情况(包括隶属关系、开采时间、开采矿种、生产规模、职工人数、所在地区及其交通情况等)。 2)企业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等 3)矿长安全资格证书、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4)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包括尾矿工、电工、焊工等)。 5)安全管理情况(包括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安全管理机构设置等) 2、尾矿库地质报告及附图 3、尾矿库(坝)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包含坝体稳定性分析) 4、尾矿库环境评价报告 5、可行性研究报告(须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写) 6、安全预评价报告 7、初步设计和安全专篇(须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写) 初步设计应有附图,附图应包括尾矿库平面图、库容曲线图、尾矿坝剖面图、排洪斜槽剖面图、尾矿堆积坝示意图等。 8、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初步设计审查意见书 9、尾矿库施工图 10、施工、监理单位有关资料(单位营业执照、资质等) 11、施工及监理资料(施工记录和监理记录) 12、尾矿库竣工图 13、企业自主组织的尾矿库竣工验收报告(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参加) 14、尾矿库试运行方案和运行记录 第 2 页共 5 页

15、安监部门出具的尾矿库试运行方案的批复 16、主要设备设施清单 尾矿库的设备设施,包括设备型号、规格、数量等内容。 17、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报告 18、安全生产责任制 包括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19、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包括安全检查制度、职业危害预防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隐患整改制度、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及尾矿库隐患排查制度等。 20、安全操作规程 包括各岗位、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必需有尾矿库的放矿、筑坝、排渗等)。 21、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包括尾矿坝垮坝、洪水漫顶、水位超警戒线、排洪设施损毁、排洪系统堵塞、坝坡深层滑动等事故种类的应急预案。 注: 1、尾矿库安全预评价提供清单中1、 2、 3、 4、 5、18、19、20、21共9项资料; 2、尾矿库安全现状评价和尾矿库安全验收评价须提供清单中全部资料; 3、如无尾矿库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可不提供; 第 3 页共 5 页

尾矿库竣工验收报告

验收申请报告 (承包[2013]验报01号)合同名称:西乡县头起沟尾矿库排洪涵洞加固工程 说明:本表一式4份,由承包人填写,监理机构审核后,随同审核意见承包人、监理机 构、发包人、设计代表各1份 退场申请报告 (承包[2013]报告01号)合同名称:西乡县头起沟尾矿库排洪涵洞加固工程 合同编号: 说明:本表一式4份,由承包人填写,监理机构、发包人审批后,承包人2份,监理机 构、发包人各1份。篇二:平坑尾矿库竣工总结 安徽鼎胜矿业青阳县百丈岩钨钼矿 平坑尾矿库项目工程建设管理总结 编制单位:安徽鼎胜矿业发展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二o一一年九月五日 一、前言 二、工程概况 三、招投标及合同管理 四、工程建设情况 五、辅助设施情况 六、环保、劳动安全卫生 七、工程监理 八、工程预验收和工程质量 九、资金管理 十、生产准备和试运行 目录 - 1 - 前言 安徽鼎胜矿业青阳县百丈岩钨钼矿平坑尾矿库是为满足公司年产40万吨钨钼矿采选工 艺要求而建设的一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该项目于2009年年初公司就组织专项人员落实库址 的选定、库区征地与林地手续办理、库区内村民的搬迁、库区地质勘查等前期准备工作。2009 年3月份,池州市工程勘察院完成了《青阳县百丈岩矿业有限公司平坑尾矿库岩土工程勘察 报告》的勘测与编制工作,届时我们委托了中钢集团马鞍山矿院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对我 公司平坑尾矿库进行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安全专篇与施工图设计等相关工作,平坑尾矿 库施工图设计于2009年9月份完成。 按照国家或行业现行技术规范、标准以及设计相关要求,我公司报请政府分管部门对平 坑尾矿库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安全专篇与施工图设计经行审查与评审并取得了评审一致 通过。 为认真贯彻执行《选矿厂尾矿设施设计规范》、《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尾矿库安 全技术规程》及职工安全卫生和劳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我公司坚持质量第一,精心优化 施工管理,确保平坑尾矿库工程达到质量满足设计要求、安全可靠、建设周期短、投资额度 低的目的,以使得平坑尾矿库满足我公司年产40万吨钨钼矿采选工艺要求。 - 2 - 第一章工程概况 平坑尾矿库位于青阳县酉华乡宋冲村平坑,距离选厂西北 1.0km。库区交通尚方便,有 乡级柏油路通至矿区,矿区内有简易砂石路面相连。尾矿库场地为冲积坡积地形,地势平坦,

尾矿库安全管理制度

西藏中瑞矿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尾矿库安全管理制度

一、尾矿库筑坝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加强尾矿库的一次性筑坝安全管理,保证尾矿库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矿尾矿库筑坝安全管理。 3 职责 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设计要求和作业计划精心施工、做好记录,监理公司负责监督工程的进度、质量、安全,由选矿厂安排相关人员监督管理。 4 内容及要求 4.1 严格按照设计技术参数和筑坝方式进行筑坝,尾矿坝的内外坡比不得陡于设计规定,尾矿库采用一次性建坝形成库容、库后和库周边放矿、拦挡主坝前尾矿水澄清工艺。 4.2尾矿坝筑坝材料选用风化土料筑坝。水上筑坝土料选用露采剥离的表层风化土(含砾石粘土);水下填筑料采用将干填粉质粘土或砾石粘土填筑水下坝身,围堰采用袋装粘土;坝体上、下游护坡及下游坝脚外购石料压坡。 4.3坝体堆筑完毕,按下列内容进行质量检查,检查记录需经主管技术人员签字后存档备查。 1)坝体长度、剖面尺寸、轴线位置及内外坡比; 2)坝体的坝顶及内坡趾滩面高程、库内水位; 3)尾矿筑坝质量。 4.4坝体出现裂缝、滑坡、渗漏、管涌等现象时,相关技术人员应通过现场观测和分析,判明其成因、种类,提出相应的处理措施加以整治。 4.5坝外坡面维护工作(包括筑沟、覆土、种草)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防止坝坡冲刷、尾矿流失污染环境。 4.6严禁在库区范围内放牧、开垦、爆破、采石和建筑,滥挖尾矿、取水,外来尾矿、废水

和废弃物入库等一切违章行为。 4.7每年至少测绘一次尾矿库现状地形图,检查坝标高、内外坡比、平整度等参数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二、排放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加强尾矿库的安全排放管理,确保尾矿库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矿尾矿库尾矿排放安全管理。 3 职责 尾矿库技术管理人员须编制尾矿库运行状态相对应的尾矿库年、季作业计划和详细运行图表,统筹安排和实施尾矿输送、分级和排放,选矿厂组织尾矿工认真落实尾矿排放计划,尾矿工严格按放矿点、放矿方法的要求精心操作,认真检查,排除故障。 4 内容及要求 4.1尾矿库采用一次性建坝形成库容、库后和库周边放矿、拦挡主坝前尾矿水澄清工艺。尾矿工必须严格按年、季、月度排尾作业计划,在库区范围内认真实施放矿工作,放矿时应有专人管理、不得离岗,并做好记录。 4.2由于尾矿库库区可能有岩溶的存在,可能会对尾矿库运行带来一定的影响,为防止这些不利因素的影响,良好的放矿工艺是必不可少的,放矿过程中,在保证回水水质的前提下,将尾矿库内的水位尽量抽低。 4.3 尾矿工必须加强放矿的日常检查、维护等管理工作,及时按要求调整放矿地点、处理故障。 4.4 尾矿坝滩顶高程必须满足生产、防汛、冬季冰下放矿和回水要求。尾矿坝堆积坡比不得陡于设计规定。 4.5 尾矿排放时,及时做好监控,控制好库内水位,确保坝体稳定和调洪库容。 4.6 坝体较长时应采用分段交替作业,使坝体均匀上升,应避免滩面出现侧坡、扇形坡或细粒尾矿大量集中沉积于某端或某侧。

尾矿库安全管理制度培训课件

尾矿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总则为了加强对公司尾矿设施的安全监督管理,防止尾矿设施造成危害,确保环境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一、尾矿设施是指公司尾矿贮存设施、浆体输送系统、澄清水回收系统、渗透水回收系统、排洪系统等设施。 二、尾矿设施在投入使用前由公司组织安全检查、验收、评估并经过有关部门验收通过,方可投入使用。尾矿库闭库检查、验收、评估工作由公司组织。 三、尾矿设施运行过程中,责任单位必须严格按设计和技术规定认真做好输送、放矿、筑坝、回水及坝体的维护管理工作,并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记录。 四、负责尾矿库安全巡查及维护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和安全知识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五、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及国家有关规定。 六、尾矿库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对尾矿库设施进行安全检查(6-9月主汛期进行班检查和10-5月进行日检查);责任单位必须组织安全员、技术人员对尾矿库进行安全检查(6-9月实施周检查,10-5月实施月检查);公司安环部安全抽查(不定期)和组织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汛期(6-9月)公司组织不定期安全检查。

七、所有检查必须做好记录。 八、任何人发现尾矿设施存在安全隐患时都必须及时报告安环部,如遇重大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报告安环部和公司领导。 九、对发现的尾矿设施运行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各有关单位必须及时予以研究、整改。

尾矿库安全管理规定 为加强公司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防止事故发生,确保库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及环境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一、安全基础管理 1.尾矿库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由安环办负责。 2.防汛办公室作为尾矿库汛期安全运行的主要监管部门。 3.安全环保部制定并完善尾矿库看坝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操作规程,并负责培训。 4.所有看坝工必须持证上岗,并参加每年公司组织的安全知识培训。 5.每年制定生产计划时必须有尾矿排砂计划及相关安全技术措施,同时保证资金投入到位,确保工程按期完成。尾矿库相关设施构筑及排放方案由质检部负责,经公司审定后实施,并送安全环保部存档。 6.公司建立尾矿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对预案进行演练。 7.安全环保部健全尾矿库安全技术档案。包括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危险源日常检查记录、测量记录、隐患处理记录、事故处理记录等。安全环保部、综合部负责相关资料的收集。 二.现场安全管理

尾矿库安全标准化材料清单

尾矿库安全标准化材料清单 一、安全生产 1.1 目标 1.1.1 公司2012年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 1.1.2 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的实施计划; 1.1..3 对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进行监测的相关记录; 1.1.4 对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进行修正或更新的相关记录。 1.2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 1.2.1 员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意识调查表(所有员工参与); 1.2.2 员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提升计划;(在安全教育计划中); 1.2.3 对员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意识提升计划进行跟踪(总结)记录; 1.2.4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清单; 1.2.5 获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过程记录; 1.2.6 为员工进行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培训记录(在安全教育计划中); 1.2.7 员工对培训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掌握程度的评估结果; 1.2.8 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进行识别、获取、评审与更新的记录;1.3 安全机构设置与人员任命 1.3.1 设立安全管理机构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通知(公司文件); 1.3.2公司主要负责人任命尾矿库负责人与安全管理人员的文件; 1.3.3 尾矿库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资格证复印件。 1.4 安全生产责任制 1.4.1 尾矿库负责人安全生产承诺书; 1.4.2 各级人员接受相关的安全生产职责与权限的培训记录; 1.4.3 对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评审与更新的记录。 1.5 文件与资料控制 1.5.1 标准化系统文件存档; 1.5.2 每年评审标准化系统文件的记录; 1.5.3 出现变化时及时修订或废除标准化系统文件的记录; 1.5.4 标准化系统文件分发到相关员工的记录; 1.5.5 安全生产记录得到有效保留的记录; 1.5.6 标准化系统文件制定、评审与修订过程员工参与的记录; 1.6 外部联系与内部沟通 1.6.1 外部联系对象清单; 1.6.2 安全生产事项沟通的记录; 1.6.3 主要负责人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安全生产事项的会议记录; 1.6.5 合理化建议定期评审的记录; 1.6.6 向外界披露重大安全生产事项的记录。

尾矿库验收评价所需资料Microsoft Word 文档

1.营业执照; 2.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的安全管理资格证书(见 原件、复印件盖企业公章); 3.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尾矿工、电工、焊工、厂内司机)(见原件、 复印件盖企业公章); 4.安全管理机构(必须以企业红头文件的形式下发)及其人员配置; 5.与尾矿库相关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职能部门、岗位等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检查制度、职业危害预防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隐患整改制度、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等规章制度;各工种的操作规程; 6.各种记录:隐患整改记录,安全会议记录,安全检查记录,粉尘 监测记录,有毒有害物质浓度检测记录,职工培训记录(考试卷),职工考核记录及事故处理记录,职工健康档案,劳动保护用品发放记录; 7.尾矿库(坝)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8.尾矿库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含评审意见); 9.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书(含评审意见); 10.尾矿库初步设计(含安全专篇)及其审查意见;改变设计必须有 设计变更单,并有原设计审查单位审查意见; 11.图纸:尾矿库库区地形地质图、库区总平面布置图、尾矿坝坝体 剖面图、排水系统剖面图、排洪构筑物断面图(图纸包括设计图、

施工图和竣工图;其中竣工图需施工单位加盖公章); 12.尾矿库竣工报告; 报告中须包含以下内容: 1)尾矿库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资质,施工报告(含隐蔽工程记录)、监理报告; 2)企业与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签订的协议(合同); 3)排水(洪)构筑物使用材料的检验报告(水泥标号,混凝土试块强度试验报告,钢筋、砂石料配比等); 4)尾矿库工程建设档案包括:地形测量、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勘察、施工及竣工验收、监理、审批等文件、图纸、资料; 13.用工合同及职工工伤保险单; 14.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提取计划及落实情况; 15.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企业成立的救护队情况或与临近救援组织签 订的救护协议;演练记录。 16.库区周边情况介绍(道路、居民区、工矿企业、河流、农田),并 在实测图中明确它们与尾矿库的平面、空间位置关系;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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