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工保险理论与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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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待遇理论与实务

工伤保险待遇理论与实务

工伤保险待遇理论与实务工伤保险是一种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旨在保障为单位或者企事业单位从事工作的人员在工作中因遭受事故或患病而造成的伤残、死亡和医疗费用等损失。

工伤保险待遇的理论与实务是指对工伤保险制度中的各项待遇进行研究和实际操作的过程。

工伤保险待遇的理论包括对工伤保险待遇制度的法律基础、政策目标和保障范围等方面进行研究。

首先,在法律基础方面,工伤保险待遇需要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操作,这些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等。

其次,工伤保险待遇的政策目标是为了保障受伤员工和家属的基本生活需要,并通过支付医疗费用、丧葬补助金等方式帮助受伤员工和家属渡过难关。

最后,工伤保险待遇的保障范围主要包括伤残津贴、医疗费用、丧葬补助金以及供养亲属等。

工伤保险待遇的实务是指保险机构根据相关理论和政策制定的具体操作步骤和流程。

首先,保险机构需要根据受伤员工的医疗记录和诊断结果确定是否符合工伤保险待遇的条件。

其次,保险机构会根据受伤员工或其家属的申请,进行资格审查和核实,并提供相关的申请材料和证明文件。

最后,保险机构根据相关政策和制度,计算出应支付的待遇金额,然后通过银行转账或现金支付的方式将待遇金额支付给受伤员工或其家属。

在实际操作中,工伤保险待遇的实务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受伤员工或其家属可能存在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夸大伤残程度等不良行为,这对保险机构的核查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其次,由于伤残程度和病情的不同,工伤保险待遇的金额也会有所差异,对于计算和支付金额的准确性和公正性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此外,对于工伤保险待遇的申请流程和核查标准的不清晰和不一致,也容易导致保险机构处理时间和效率的问题。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应加强对工伤保险待遇的理论研究,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提高保险机构的核查能力和处理效率。

同时,还应加强对受伤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促使其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和信息。

《保险理论与实务》课程标准

《保险理论与实务》课程标准

《保险理论与实务》课程标准一、课程名称保险理论与实务二、适用专业本课程标准适用金融管理专业、投资理财专业三、课程性质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对保险的基本问题和基本观点有比较全面的认识,掌握保险的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对风险投资、风险意识、风险保障等有一个比较全面的了解,培养学生应用相关理论与方法分析、解决保险领域实际问题的能力,使学生具备从事保险行业相关职业的职业资格、职业能力与职业素养,使学生具备从事保险销售、简单承保与理赔、保险客户服务等的相关能力,并为后续工学交替、顶岗实习夯实基础。

四、教学目标专业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本专业培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理想信念坚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一定的科学文化水平,具有良好的人文素养、职业道德、创新精神和工匠精神,具有较强的职业能力、就业能力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掌握银行柜台业务、金融营销、证券投资等专业知识和技术技能,面向银行、证券、保险、基金等行业的职业群或岗位群,能够从事银行、证券、保险等工作的“厚德、励志、博学、创新”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本课程教学目标是通过该课程的学习,通过本课程教学,使学生具备从事保险业务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即“入门”;帮助学生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为从事保险工作打下基础,并注重渗透思想教育,加强学生的保险职业道德观念。

(一)知识目标1.准确把握保险的基础理论知识,熟悉保险市场运作基本规则;2.掌握运用保险的基本原则分析和解决保险实务中碰到的问题;3.重点掌握保险合同的内容及保险合同的建立、变更与消灭;4.能够从事保险的经营管理工作。

(二)能力目标1.熟悉了解保险的基本原理,熟悉保险实务运作过程;2.重点保险各环节业务的实际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提高业务操作技能水平;3.能够从事保险的营销、内外勤、培训等相关工作。

4.掌握保险经营与管理的相关知识,具备一定的经营决策能力。

(三)素质目标(人文素质目标)1.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富强、民主、文明(待人接物)、和谐,自由、平等、公正(理赔核保程序等)、法治,爱国、敬业(热爱本职工作)、诚信(投保的告知义务等)、友善(待人接物等))2.遵法守纪(不偷不拿廉洁奉公、规章制度、操作流程和规范等)、诚实守信(告知、保证等)、尊重生命(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联系与区别等)、热爱劳动,履行道德标准和行为规范,具有社会责任感和社会参与意识。

第11讲 工程保险:理论与实务 [兼容模式]

第11讲 工程保险:理论与实务 [兼容模式]

2010/6/8章凌云zhangly@111.1 工程保险的含义•工程保险–包括建筑工程保险和安装工程保险两种–由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中的各种财产和第三者的经济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工程保险承保•基础:对项目的风险评估•核心:决定是否承保,而不是确定费率•与其他财险很大的区别–保险公司可以在一份保单内对所有参加该工程的有关各方面都给予所需要的保障2010/6/8章凌云zhangly@211.2 保险单类型•按照责任范围,保险单可分为–列明除外型和列明风险型。

•列明除外型保险单,亦称“一切险”保险单。

指保险人承保了列明的除外责任以外的一切风险造成的损失。

–理解“一切险”应注意把握两个基本要点:一是保险承保的风险应满足可保风险的特征,二是它针对的风险是除外责任风险之外的,即除外责任以外的“一切”。

•列明风险型保险单,亦称为列明责任保险单–指保险人仅仅承保保险单中列明的风险造成的损失。

–适用于小、简单、风险单一工程,2000年在市场上推出。

2010/6/8章凌云zhangly@311.2 保险单类型•按照承保方式分–单一项目保险单、开口保险单和年度保险单。

•单一项目保险单(Single Project Policy)–向某一工程项目,或某一工程项目的一个部分提供风险保障的保险单,最为常见。

–需要注意的是•保险人一般不接受投保人选择将其承包的某一项目中风险较大的某一部分进行投保,如基础工程。

•“某一部分”应是一个独立的合同,且在接受一个项目中的一部分进行投保时,保险人通常不接受第三者责任保险的安排。

2010/6/8章凌云zhangly@411.2 保险单类型•开口保险单(Open Policy)–应投保人的特性需要,保险人向其提供的一种统一条件的预约保险单。

•一般是投保人要进行一系列项目开发时,在开发前就其将要建设的所有项目的保险条件一次性地与保险人进行统一协商,签订一个开口保险单。

•在以后的开发建设过程中,投保人一旦签订了工程合同,或者开工建设一个项目时,只需将项目向保险人进行开工申报,就可以将个工程合同纳入开口保单范畴,即可获得统一的风险保障,而无须逐个进行谈判、协商和签订保险单。

保险理论与实务培训

保险理论与实务培训

保险理论与实务培训保险理论是保险行业的基础知识,它涵盖了保险的起源与发展、保险市场的组织与运行、保险产品与服务的设计与销售等方面的内容。

保险从业人员应该了解保险的基本原理,掌握保险合同的构成要素和要求,熟悉保险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等。

只有通过对保险理论的深入学习和理解,才能够在工作中灵活应用,做出准确的判断和决策。

保险实务培训是通过模拟实际工作环境和情境,让保险从业人员进行实际操作和练习的一种培训方式。

在实务培训中,保险从业人员可以学习和掌握保险业务的操作流程,了解保险代理人的职责和义务,掌握保险产品的销售技巧和方法。

此外,还可以通过案例分析和角色扮演等形式,培养保险从业人员处理问题和应对挑战的能力。

保险理论与实务培训的目的是提高保险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和专业素养,增强其在保险市场中的竞争力。

只有不断提升自己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才能够适应和应对保险市场的变化和挑战。

因此,保险机构应该重视保险理论与实务培训,为保险从业人员提供全面、系统和专业化的培训课程,提供多种学习方式和途径,为他们提供展示自己才能的平台。

在保险理论与实务培训中,还应该注重培养保险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保险行业是为社会提供风险保障和财务支持的重要行业,保险从业人员应该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

只有通过培训课程和实践操作,深入了解保险行业的特点和要求,保险从业人员才能够做好自己的工作,提供优质的服务。

综上所述,保险理论与实务培训是保险行业从业人员提高专业素养和提升能力的重要途径。

保险机构应该重视培训工作,加强对保险从业人员的理论学习和实践操作的培训,培养他们的综合能力和职业素养,为保险行业的繁荣发展做出贡献。

保险理论与实务培训是保险行业从业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培训和实践能力提升的一种重要途径。

保险作为一个复杂的金融服务领域,要求从业人员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际操作经验。

只有通过系统的培训,从业人员才能够全面理解保险的本质和功能,掌握各种保险产品的设计和销售技巧,提供优质的服务。

保险理论与实务课程标准

保险理论与实务课程标准

《保险理论与实务》课程标准课程名称:保险理论与实务适用专业:高职类院校保险实务专业、医疗保险专业及相关金融专业1、前言1.1课程的性质本课程是高职高专类院校保险实务专业、医疗保险专业的专业核心课程。

其功能在于培养学生有关保险的基础理论知识与实务操作技能,培养学生应用相关理论与方法分析、解决保险领域实际问题的能力,使学生具备从事保险行业相关职业的职业资格、职业能力与职业素养,使学生具备从事保险销售、简单承保与理赔、保险客户服务等的相关能力,并为后续工学交替、顶岗实习夯实基础。

1.2设计思路本课程以提高学生就业能力为导向,在行业专家的指导下,对保险合同的订立与履行、保险费率厘定的原则与简单计算、保险产品分类与保障范围区分等三大专门化方向所涵盖的岗位进行任务与职业能力分析,以实际工作任务为引领,以保险经营业务流程中涉及的内容为主线,以保险行业从业资格考核要求为依据,采用业务流程式与并列式相结合的结构来展示教学内容,通过设计情景显现、仿真模拟等活动项目来组织教学,培养学生具备基本职业能力。

建议本课程课时:非保险学专业教学时数54学时,计3个学分;保险学专业的学时为72,计4个学分。

2、课程目标通过保险四大基本原则的解读、保险合同订立与履行的过程实践、保险产品分类的分析以及保险经营流程的业务模拟操作,使学生初步具备保险从业的操作技能与基本职业素养,培养学生认真细致的工作作风和善于沟通合作的品质,为学生今后的发展以及各专门化方向的职业能力奠定基础。

职业能力目标:●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能够使同学们对保险的基础理论、保险基本业务以及保险市场基本运行方式有较全面的认识和了解;●能够了解与把握各种具体的保险业务的具体业务程序与市场操作;●提高学生业务操作技能的水平。

具体内容包括:保险制单、核保流程、简单的费率计算、客户服务以及具体个案分析等。

3、课程内容和要求4.1教材编写4.1.1、必须依据本课程标准编写教材。

4.1.2、教材应充分体现任务引领、实践导向的课程设计思想。

保险理论与实务第六章保险合同(下)

保险理论与实务第六章保险合同(下)
及时赔付
保险人应在接到索赔申请后,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在合同约定的 时间内支付保险金。
保密义务
对于投保人、被保险人的个人信息和商业机密,保险人应承担保密 义务,不得泄露或用于其他用途。
保险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协商解除
法定解除
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但通常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程序。
在某些情况下,如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违反 合同约定、保险公司破产等,合同一方或 双方可以依法解除合同。
约定解除
合同终止
合同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解除权,当约 定的条件满足时,一方或双方可以行使解 除权。
在保险合同到期或达到约定的终止条件时 ,合同自动终止。
05 保险合同的争议处理
CHAPTER
协商与调解
协商
在保险合同争议发生后,合同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 式解决争议。协商过程中,双方应明确争议点,寻找解决方 案,并达成一致意见。
险合同的正常履行。
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投保人应如实告知被保险人的身 体状况、职业、生活习惯等信息,
以便保险公司评估风险。
遵守合同条款
投保人应遵守保险合同中的各项 条款,如不得擅自改变保险标的、
不得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等。
保险人的义务
承担保险责任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如果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应按照合同约 定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
资格要求
投保人必须具备相应的民 事行为能力,并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
被保险人
定义
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 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的人。
职责
被保险人的主要职责是遵 守保险合同的约定,同时 也有权享受保险合同的保 障。
资格要求
被保险人必须具备相应的 民事行为能力,并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保险理论与实务 第3章

保险理论与实务 第3章
初,欧洲地中海沿岸的一些国家通过海上贸易不断向外扩张, 为进一步促进商品交换和海运事业的发展,海上保险业务也 随之发展。
对于海上保险的起源,大体上有两种说法,其一是共同 海损说,其二是冒险借贷说。两种说法中,比较趋向一致性 的是后者,即冒险借贷说。

(一) 海上保险起源于意大利 意大利是海上保险的发源地。早在11世纪末叶,十字军 东征以后,意大利商人就控制了东方和西欧的中介贸易。在 经济繁荣的意大利北部城市特别是热那亚、佛罗伦萨、比萨 和威尼斯等地,由于其地理位置是海上交通的要冲,这些地 方已经出现类似现代形式的海上保险。
(二) 义仓 义仓也源于汉代,发展成熟于北齐,兴盛于隋唐,为隋 唐两代于地方上所设立的公共储粮备荒的粮仓。因通常委里 社中社司管理,故又名“社仓”。
(三) 广惠仓 广惠仓也是我国古代一种实物形式的仓储制度,发展较 晚。宋仁宗嘉佑二年,经枢密使奏请设立,将每年征收上来 的税米部分贮藏于仓,以备平时扶助老、幼、贫、病、残者。 广惠仓与义仓的不同在于它是由官府赋税出资的,与常平仓 的不同在于广惠仓主要用于平时扶助老、幼、贫、病等。
险已经有300多年的历史,但责任保险的兴起却只是近100年 的事。
五、再保险的起源与发展 现代保险制度从海上保险开始,随着海上保险的发展,
产生了对再保险的需求,最早的海上再保险可追溯到1370年。
第三节 世界保险业的发展现状与趋势
一、世界保险业的发展现状 (一) 从保费收入来看 据瑞士再保险公司的Sigma杂志2004年第3期的资料统计,
2003年全世界保费收入为29 406.7亿美元。
(二) 从保险深度来看 保险深度是保费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它反映了 一个国家的保险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其计算公式为

保险理论与实务名词解释(1)

保险理论与实务名词解释(1)

保险理论与实务名词解释(1)保险理论与实务名词解释1)可保风险:是指可被保险公司接受的风险,或可以向保险公司转嫁的风险。

2)纯粹风险:指那些只有损失机会而无获利可能的风险。

3)投机风险:指那些既有损失机会,又有获利可能的风险。

4)重复保险:是投保人对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同时分别向两个以上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其保险金额之和超过保险价值的保险。

5)再保险:是一方保险人将原承保的部分或全部保险业务转让给另一方承担的保险,即对保险人的保险,又称分保。

6)保险深度:是保费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

保险深度=保费收入÷国内生产总值7)保险密度:是指按全国人口计算的平均保费额。

保险密度=保费收入÷人口总数8)共同海损:指载货的船舶在海上遭遇灾害事故,危害船货等各方的共同安全,为解除威胁,维护船货安全,使航程得以继续完成,由船方有意识地、合理地采取措施,造成某些特殊损失和支付特殊额外费用的行为。

9)单独海损:指除共同海损以外的部分损失,这种损失只与单独利益方有关,不涉及其他货主或船方,损失仅由受损者单独负担。

10)可保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投保标的所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11)近因:指引起保险标的损失的最直接、最有效、起决定性作用的原因。

12)代位追偿:又称代位求偿或代位请求,是指在财产保险中,当保险标的发生了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造成损失时,根据法律或合同,第三者需要对保险事故引起的保险标的的损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向被保险人履行了损失赔偿责任之后,在其已赔偿的金额限度内,有权站在被保险人的地位向第三者索赔,即代位被保险人向第三者进行追偿。

13)保险委付:是指保险标的发生推定全损时,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将保险标的的一切权益转移给保险人,而请求保险人按保险金额全数赔付的行为。

14)定额给付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在保险合同中约定,只要保险事故发生,保险人就按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而不必考虑被保险人有无经济损失以及损失金额。

《保险理论与实务》教学大纲

《保险理论与实务》教学大纲

《保险理论与实务》教学大纲(适用专业:保险实务)一、课程性质和任务《保险原理与实务》是金融高等职业学院保险专业的专业基础课(必修),针对高职层次。

它的任务是:分析保险的研究对象、保险和风险管理的关系、保险的基本理论和实务等内容;重点介绍保险合同、保险的基本原则、保险业务和保险市场的监督管理等知识。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了解保险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以及对国家经济的重大影响,从而在保险工作中能更好地把握国家规定的经营方针与政策,并为学习其它各专业课程奠定必要的理论基础。

二、课程教学目标通过本课程教学,使学生具备从事保险业务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即“入门”;帮助学生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为从事保险工作打下基础,并注重渗透思想教育,加强学生的保险职业道德观念。

基本知识教学目标是:1、了解保险的研究对象、任务与内容及保险与风险管理的关系;2、熟悉保险的基本概念、保险与类似活动的比较;3、了解保险产生与发展的历史;正确理解保险的职能与作用;4、了解保险的分类;5、重点掌握保险合同的基本原理;6、了解保险公司及其业务;7、掌握保险费率的基本原理;8、了解财产保险、人身保险、责任保险等业务;9、对再保险理论和社会保险理论有一定的了解。

能力目标是:1、能了解保险的基本原理,熟悉保险实务运作过程;2、能运用保险的基本原则分析和解决保险实务中碰到的问题;3、能重点掌握保险合同的内容及保险合同的建立、变更与消灭;4、能从事保险的经营管理工作。

思想教育目标是:1、具备辩证思维的能力;2、具有热爱科学、实事求是的学风和创新意识;3、树立正确的从业思想和理念;4、加强职业道德意识。

三、教学内容和要求第一章风险与风险管理教学目的与要求“没有风险就没有保险”,保险与风险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

通过学习风险与风险管理的基础知识,让学生了解风险的概念、风险的特征、风险的结构和风险的种类、风险管理的定义、基本程序以及保险与风险管理的关系等知识,从而真正理解保险基础这门学科的研究对象是可保风险,为后续学习打基础。

保险理论与实务期末考试重点整理

保险理论与实务期末考试重点整理

风险与保险风险的特征:客观性,普遍性,偶然性,必然性,可变性风险的结构:风险的因素(物理,道德,心理),风险事故,损失可保风险之要素:风险非投机的,个别标的的风险发生有偶然性,大量标的发生有必然性,风险发生为意外,风险的损失较大在保险的期限内预期的损失可计算保险的概念:投保人根据合同规定向保险人支付保费,保险人对于合同内死亡,伤残,疾病或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行为保险的特征:经济性,互助性,法律性,科学性海上保险是最早的保险再保险:保险人在原保险合同基础上,通过签订合同,将其所承包的部分风险和责任转嫁给其他保险人保险合同的要素:A保险合同的主体(当事人,关系人,辅助人)当事人(投保人):与保险人签订合同,并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与投保人签订合同,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被保险人:其财富或者人身受到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可以是被保险人.受益人: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指定的或经其同意的,享有保险金请求保险的基本原则保险利益原则:权的人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法律上承认的利益(道德风险)最大诚信原则:1,保险人的说明义务“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内条款内容,特别是免责条款之义务”2,投保人的如实告知义务:标的风险状况及保险人询问的信息(名)代位求偿权: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造成保险事故,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以后,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享有代位向第三则请求赔偿的权利(名)物上代位:当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赔偿被保险人全部损失后可直接取得对保险标的物物权的权利保险理赔的基本原则:重合同,守信用实事求是主动,迅速,准确,合理保险人提供投保服务的内容:帮助投保人分析所面临的风险帮助投保人确定自己的保险需求帮助投保人估算可用来投保的资金帮助投保人制定具体保险计划保险市场模式:完全垄断性保险市场寡头垄断性保险市场完全竞争型保险市场垄断竞争型保险市场(名)保险市场的供给:在一定的费率水平上,保险市场上各家保险公司愿意并且能够提供的保险商品的数量(种类)(名)保险市场的需求:在特定的时期内,社会经济组织及个人对保险经济保障需求量的总和保险监管目的:规范保险市场,维护被保险人利益,公平竞争保险监管方式:公式方式,准则方式,实体方式(概念书中找)火灾保险概念:以存放在固定场所,并处于相对静止状态下的财产及其相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基本风险:火灾,爆炸,雷击火灾保险的赔偿:全部损失赔偿,部分损失赔偿机动车辆保险;以机动车辆及其相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不定值财产保险责任保险:以被保险人的过失造成他人的人身财产损害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作为保险标的保险责任保险的种类;公众责任保险,产品责任保险,雇主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人身保险人寿保险的种类:传统型:死亡保险,生存保险,生死两全险(年金保险)死亡保险:以被保险人死亡为条件给付保险金的保险生存保险:是指被保险人生存到保单指定日期后,保险人给付保险金人身意外伤害险: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间因遭遇意外的,外来的意外事故,致使其身体蒙受伤害而残疾或死亡时,保险人依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意外构成的要件;非本意的外来的突然的再保险(P269---P271)信用保证保险(P291—293)、。

保险理论与实务分析

保险理论与实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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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理论与实务分析
01
保险基本概念与原理
保险的定义与功能
保险的定义
• 保险是一种风险管理工具,通过分散风险、转移风险来实现经济保障和社会稳定 • 保险是一种合同行为,投保人与保险公司签订合同,约定在特定事件发生时,由 保险公司承担赔偿或给付责任 • 保险是一种经济制度,通过保险市场的运作,实现风险资源的有效配置
保险公司的治理结构
• 董事会:董事会是保险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公司的战略决策和风险管理 • 监事会:监事会负责对保险公司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确保公司合规经营 • 管理层:管理层负责保险公司的日常经营和管理,实施董事会制定的战略决策
保险公司的资产负债管理与风险管理
保险公司的资产负债管理
• 资产负债管理是指保险公司通过对资产和负债的合理安 排,实现公司盈利、风险控制和发展的平衡 • 资产负债管理的策略:保险公司可采用保守型、稳健型、 进取型等资产负债管理策略
06
保险市场的发展与未来趋势
国际保险市场的发展与趋势
国际保险市场的趋势
• 保险全球化:保险全球化推动保险公司跨国经营,提高保险市场的国际化程度 • 保险数字化:保险数字化推动保险公司采用新技术,提高保险经营效率和风险管理能力 • 保险生态化:保险生态化推动保险公司与其他金融机构、科技企业合作,构建保险生态体系, 提供综合金融服务
国内保险市场的问题
• 市场竞争:国内保险市场竞争激烈,部分保险公司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 • 风险管理:部分保险公司风险管理能力不足,存在风险隐患 • 消费者保护:部分保险公司消费者权益保护不足,存在投诉和纠纷
保险行业的创新与变革方向
保险行业的创新
• 产品创新:保险公司应开发创新型保险产品,满足市场的多样化需求 • 技术创新:保险公司应采用新技术,如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提高保险经营效率 和风险管理能力 • 服务创新:保险公司应提供创新型保险服务,如保险科技、保险文创等,提高客户满意度

保险理论与实务第1章风险与保险.ppt

保险理论与实务第1章风险与保险.ppt
(二)财务型风险管理方式
1.自留
自留风险是指经济单位或个人自己承担全部风险 损失的风险管理方式。
2.转移
转移风险是指一些企业或个人为避免承担风险损 失,有意识地将风险损失或与风险损失有关的财 务后果转嫁给另一些企业或个人承担的一种风险 管理方法。
第一章>>第一节
第一章>>第二节
一、保险的概念
一是有形风险因素:又称为实质风险因素。是指 有形的、并导致损失发生的物质方面的因素。
二是无形风险因素:就是非物质形态的因素。它 又分为以下两种:
(1)道德风险因素 (2)心理风险因素
第一章>>第一节
三、风险的构成要素
(二)风险事故
风险事故是指给社会造成人员伤亡及财产损 失等直接后果的起因。
可保风险是指符合保险人承保条件的特定风 险,也称可保危险或保险危险。
理想的可保风险应具备以下条件:
1.风险应当是纯粹风险。 2.风险应当具有不确定性。 3.风险应该使大量标的均有遭受损失的可能。 4.风险应该有导致重大损失的可能。 5.风险不能使大多数的保险对象同时遭受损失。 6.风险应当具有现实的可测性。
第一章>>第二节
二、保险的要素
(二)大量同质风险的集合与分散
保险人通过保险将众多投保人所面临的分散 性风险集合起来,当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 损失时,又将少数人遭受的风险损失分摊给 全体投保人。
保险风险的集合与分散应具备两个前提条件:
1.大量风险的集合体。 2.必须是同质风险的集合体。
(三)保险费率的厘定
2.预防
预防是指在风险发生前,为了消除或减少可能引发 损失的各种风险因素,而采取的处理风险的具体措 施。

《保险理论与实务》教学大纲-24页word资料

《保险理论与实务》教学大纲-24页word资料

《保险理论与实务》教学大纲(适用专业:保险实务)一、课程性质和任务《保险原理与实务》是金融高等职业学院保险专业的专业基础课(必修),针对高职层次。

它的任务是:分析保险的研究对象、保险和风险管理的关系、保险的基本理论和实务等内容;重点介绍保险合同、保险的基本原则、保险业务和保险市场的监督管理等知识。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了解保险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以及对国家经济的重大影响,从而在保险工作中能更好地把握国家规定的经营方针与政策,并为学习其它各专业课程奠定必要的理论基础。

二、课程教学目标通过本课程教学,使学生具备从事保险业务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即“入门”;帮助学生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为从事保险工作打下基础,并注重渗透思想教育,加强学生的保险职业道德观念。

基本知识教学目标是:1、了解保险的研究对象、任务与内容及保险与风险管理的关系;2、熟悉保险的基本概念、保险与类似活动的比较;3、了解保险产生与发展的历史;正确理解保险的职能与作用;4、了解保险的分类;5、重点掌握保险合同的基本原理;6、了解保险公司及其业务;7、掌握保险费率的基本原理;8、了解财产保险、人身保险、责任保险等业务;9、对再保险理论和社会保险理论有一定的了解。

能力目标是:1、能了解保险的基本原理,熟悉保险实务运作过程;2、能运用保险的基本原则分析和解决保险实务中碰到的问题;3、能重点掌握保险合同的内容及保险合同的建立、变更与消灭;4、能从事保险的经营管理工作。

思想教育目标是:1、具备辩证思维的能力;2、具有热爱科学、实事求是的学风和创新意识;3、树立正确的从业思想和理念;4、加强职业道德意识。

三、教学内容和要求第一章风险与风险管理教学目的与要求“没有风险就没有保险”,保险与风险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

通过学习风险与风险管理的基础知识,让学生了解风险的概念、风险的特征、风险的结构和风险的种类、风险管理的定义、基本程序以及保险与风险管理的关系等知识,从而真正理解保险基础这门学科的研究对象是可保风险,为后续学习打基础。

保险理论与实务风险与保险

保险理论与实务风险与保险
1. 定义 2. 分类
1. 定义
风险管理是指经济单位通过风险识别、风险 估测、风险评价, 对风险实施有效的控制和 妥善处理风险所致损失, 期望达到以最小的 成本获得最大安全保障的管理活动。
2. 分类
风险管理按其管理的主体划分, 可分为个人风险管 理、家庭风险管理、企业风险管理、国家风险管理 和国际风险管理五大类。 个人风险管理 家庭风险管理 企业风险管理 国家风险管理 国际风险管理
5.风险的可变性
风险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转化的。这些转化 包括: 性质转化。 量的转变。 某些风险被消除。 新风险的产生。
(三)风险的结构
风险的结构即风险的要素。一般认为,风险 由风险因素、风险事故和损失构成,这些要 素的共同作用,决定了风险的存在、发展和 发生。 1、风险因素 2、风险事故 3.损失
2. 互助性
2.不可保风险
1 市场方面的风险 2 政治、社会方面的风险 3 生产经营方面的风险 4 以上区别主要针对商业保险的立场而
言。 针对政府而言, 可保风险与不可 保风险之间并没有绝对的界限。
第二节 保险概述
一、保险的要素与特征 二、保险的起源 三、现代保险的形成与发展
(一)保险的含义
首先, 从经济角度看, 保险是分摊意外损失、提供 经济保障的一种财务安排。 其次, 从法律角度看, 保险是一种合同行为。 再次, 从风险管理角度看, 保险是风险管理的一种 方法, 或风险转移的一种机制。 最后, 从社会的角度看, 保险是社会经济保障制度 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社会生产和社会生活“精巧的 稳定器”。
第一章 风险与保险
2011.8
内容提要
第一节 风险与风险管理 第二节 保险概述 第三节 保险的分类 第四节 保险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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