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力学院2011年科级干部聘任工作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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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大教师聘任及管理办法 (3)

电大教师聘任及管理办法 (3)

电大教师聘任及管理办法1. 引言电大教师聘任及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电大教师的聘任和管理工作,确保教师队伍的素质和能力,提高教学质量和教育水平而制定的。

本文档将详细介绍电大教师的条件与聘任程序,以及对教师的管理要求。

2. 教师聘任条件为了保证电大教师的教育水平和专业能力,教师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具有相关学科或专业的硕士以上学位。

•具备一定的教育教学经验,熟悉电大教育模式。

•优秀的教学能力和专业知识。

•具备良好的师德和职业道德。

•具备良好的沟通和协作能力。

3. 教师聘任程序3.1 申请流程教师应提交以下材料进行申请: - 个人简历: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学习经历、工作经历等。

- 学位证书和职称证书的复印件。

- 推荐信:来自教育相关领域的专家或学者的推荐信。

- 教学成果和教学研究的相关材料。

3.2 选拔与面试经过初步的申请评审后,合格的申请者将被邀请参加面试。

面试采用专家评审和教师考核委员会的组合评价方法,主要考察申请者的教学能力、专业知识和沟通能力。

3.3 聘任审核经过面试评审后,教师的申请将提交给聘任审核委员会进行审批。

审核委员会将综合面试评价、申请材料和教师的其他相关情况进行综合评估,确定是否聘任教师。

3.4 聘任决定聘任决定由聘任审核委员会进行,并由校领导批准。

经过聘任决定的教师将被正式聘为电大教师,并签订相应的合同。

4. 教师管理办法4.1 师德师风电大教师应具备良好的师德和职业操守,遵守教育教学规范,树立良好的师生关系,塑造良好的师德师风。

4.2 教学质量评估电大教师的教学质量将定期进行评估和监控。

评估包括学生评价、同行评价和教学观摩,以确保教师的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4.3 教学发展和培训为了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和专业知识,电大将提供教师培训机会,并鼓励教师积极参加各类教学研讨和学术交流活动。

4.4 绩效考核和奖惩制度电大将建立健全的教师绩效考核和奖惩制度,通过评估教师的教学效果和教学成果,来确定教师的绩效等级并进行奖惩。

科级干部选拔任用与管理办法

科级干部选拔任用与管理办法

科级干部选拔任用与管理办法浙外党〔2011〕25号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建立科学规范的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推进干部队伍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科级干部队伍,保证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选拔任用科级干部,必须坚持下列原则:党管干部原则;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依法办事原则。

选拔任用科级干部,应当注重选拔任用优秀年轻干部。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经学校批准设置的科级机构的正副职干部的选拔、任用和管理。

第四条 学校党委授权组织部负责科级干部的任免、调配和管理。

科级干部集中选拔任用的方案报党委审定。

在科级干部集中选拔任用时,成立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小组,开展相应工作。

工作小组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党委组织部负责人任组长。

第五条 集中选拔任用科级干部,一般在全校范围内公开选拔、竞争上岗。

个别选拔任用或因工作需要,一般通过民主推荐方式选拔产生。

第二章 选拔任用条件第六条 科级干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决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认真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

(二)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能够结合实际有效开展工作,工作业绩突出,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

(三)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胜任岗位工作的实践经验、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能独立开展工作。

(四)具有正确的权力观,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公道正派,注重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服务意识和群众观念较强,群众基础较好。

(五)作风民主,善于团结同志,心胸开阔,能顾全大局。

第七条 提拔担任科级干部的,应当具备下列资格:(一)提任科级干部,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职数设置方案

职数设置方案

13
4
教务处(高职学院)
23
6
研工部/研究生处(学科 办)
11
6
财务处
19
后勤管理处(注:后勤中心
岗位设置及聘任按校党委会
17
2
通过方案执行)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7
4
基建处
7
2
临港办
2
二、二级学院/教辅部门
二级部门
科级及以下 管理人员编
制数
正科 职数
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
6
1
副科 职数
1
参照正科级 管理的专业 技术岗位职
上海电力学院2018年科级管理岗位及参照科级管理的专业技术岗位 职数设置方案
一、机关部门
二级部门 党委办公室
科级及以下 编制数
正科 职数
3
3
副科 职数
参照正科级 管理的专业 技术岗位职

参照副科级 管理的专业 技术岗位职

一般岗位职 数
机关党委
1
1
校长办公室 (档案馆)
10
4
2
4
对外联络处
2
1
1
发展规划处
5
1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6
1
经济与管理学院
6
1
数理学院
5
1
外国语学院
5
1
体育部
1
1
马克思主义学院
2
1
国际交流学院
6
3
继续教育学院
14
4
艺术教育中心
2
1
图书馆
4
2
信息办/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6
1

上海电力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施办法

上海电力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施办法

上海电力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施办法根据《<上海市高等学校教师职务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实施细则》([2011]94号文件)和《上海市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的精神,结合《上海电力学院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一、按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各类各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比例,根据学校教学、科研、学科建设等需要设置各类各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

在限定的岗位数额内,聘任符合任职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任职。

二、专业技术人员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学术、技术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受聘教师职务的人员,必须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符合相应的外语和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规定;具备国家和学校制定的各类各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条件。

三、按需设岗,按岗聘任。

高级岗位向研究生培养学位点、重点学科、高水平科研基地、特色专业适当倾斜;中级及以下岗位规范设置。

学校设置一定比例的竞争性高级岗位。

四、坚持学术水平标准,遵循学科规律,统筹规划,分类指导。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和择优的聘任原则。

五、坚持一致性原则,申报人员所从事的研究工作应与所承担的业务工作及所申报的研究领域相一致。

六、坚持逐级晋升原则。

第二章聘任范围一、我校正式在编及人才派遣的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和“双肩挑”人员。

因工作岗位变动(包括外单位调入)需平级或晋升转聘职务系列的人员,应在新的岗位工作满一年后应聘。

二、学校在教师(含思想政治教育教师)、科学研究、工程技术、实验技术、高等教育研究、图书档案、新闻出版、医疗卫生、经济、会计、统计、审计等系列设置专业技术岗。

三、所有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原则上每年集中评议并聘任一次。

四、所有外单位引进、录用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均需经学校重新聘任。

(一)东方学者、光明学者等特聘岗位在聘期内可直接聘任到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聘期结束且考核合格后须通过正常聘任程序方可继续聘任。

(二)学科建设急需引进的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符合我校应聘条件,通过相关的评议程序,报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审定同意后,直接办理同级同系列续聘手续。

大学科级干部聘任暂行办法

大学科级干部聘任暂行办法

大学科级干部聘任暂行办法为建设一支德才兼备、作风优良、结构合理、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科级干部队伍,促进管理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高,保障学校各项事业科学发展,根据有关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聘任原则(一)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二)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三)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四)依法办事、有效监督原则;(五)统筹安排、分类实施的原则。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所称科级干部是指担任科级领导职务的人员,适用于聘任学校党群和行政管理部门、教学科研单位、直属单位的科级干部。

团总支书记等选举产生的干部按有关规定执行,聘任为科级干部的团总支书记按照本办法执行。

中财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和后勤服务产业集团参照本办法组织遴选、考察,提出科级干部拟聘人选,经校长办公会议同意后,由本单位实施聘任。

三、岗位职数确定学校根据各单位、部门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情况确定科级干部岗位职数,具体标准是:内设机构人数在5人以下的,科级干部岗位职数1人;内设机构人数在5人及以上的,科级干部岗位职数不超过2人。

四、聘任基本条件科级干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

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能够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学校与本单位、部门改调发展中出现的问题。

忠于党的教育事业,熟悉有关法规、政策,遵纪守法。

(二)具有全局观念,能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决定,在工作中不断创新、善于总结,具有一定的群众基础。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做好学校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热爱本职工作,工作勤奋,办事认真,努力学习相关理论知识,不断提高专业技能。

作风朴实,公正廉洁,真抓实干,讲究工作方法。

(四)熟悉本职工作的范围、任务、特点,具有独立解决本职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熟练掌握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理论知识和技能方法;具有一定的公文写作、业务研究及口头表达能力,能独立撰写本单位的公文、文稿和相关论文;具有组织、协调、指导具体工作人员开展工作的能力。

大学科级干部选聘工作办法

大学科级干部选聘工作办法

大学科级干部选聘工作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科级干部选聘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学校各二级单位(部门)在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中的作用,建设一支结构合理、高效精干、充满活力的科级干部队伍,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XX大学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试行)、《XX大学校院(部)两级管理体制实施办法》的有关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选聘学校科级干部,必须坚持管干部和管人才原则,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坚持职业化、专业化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依法办事原则。

第三条科级干部按工作职责分为实职(包括科长、副科长)和非实职(包括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按职级分为正科级(包括科长、主任科员)和副科级(包括副科长、副主任科员)。

第二章职务晋升第四条选聘科级干部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坚决执行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保持高度一致。

(二)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思想道德素质、政策理论水平、业务素质,有较强的语言文字和沟通协调能力。

担任科长职务者,要能独立负责本单位(部门)某一方面管理工作,能独立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能独立起草较重要的文件、报告、总结、方案等,并有比较突出的工作业绩。

(三)爱岗敬业,团结合作,能完成组织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四)身心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第五条选聘科级干部应具备的基本资格:科级干部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以外,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资格:(一)选聘副科级干部必须具备下列基本资格之一:1.硕士研究生毕业来校工作1年以上(2年制硕士研究生毕业2年以上)。

2.大学本科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后,任科员工作3年以上。

3.大学专科毕业后,任科员工作5年以上。

4.由专业技术岗位转到管理岗位工作,任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时间达到上述科员对应学历、学位、任职时间的,且在管理岗位工作6个月以上经考核合格者。

中国科学院关于下发《中国科学院聘用制干部管理暂行规定》(试行)的通知

中国科学院关于下发《中国科学院聘用制干部管理暂行规定》(试行)的通知

中国科学院关于下发《中国科学院聘用制干部管理暂行规定》(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科学院•【公布日期】1992.03.10•【文号】[92]科人字0218号•【施行日期】1992.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中国科学院关于下发《中国科学院聘用制干部管理暂行规定》(试行)的通知([92]科人字0218号)院属各单位:现将《中国科学院聘用制干部管理暂行规定》(试行)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直接向院人事局反映。

中国科学院一九九二年三月十日中国科学院聘用制干部管理暂行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院聘用制干部的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聘用制干部,是指院属全民所有制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聘用工人(包括合同制工人)到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干部岗位上任职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从工人中聘用干部必须在单位定员、定编、定岗位的基础上,在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限额、干部职数和院下达的增干指标范围内,根据需要聘用。

第四条聘用制干部在聘用期间享受同级职干部的待遇和权利。

第二章聘用条件和程序第五条选用聘用制干部,必须竖持任人唯贤的干部路线和德才兼备,公开、平等、民主、择优的原则。

第六条聘用制干部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拥护党的方针、政策;(二)思想品德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事业心强。

(三)行政后勤管理岗位的聘用制干部应具有中专(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其他岗位的聘用制干部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需具有聘用职务所要求的基本知识及工作能力;(四)有三年以上工龄;(五)首次聘用年龄一般在三十五岁以下,特殊需要,经院人事局批准,年龄可适当放宽。

(六)身体健康。

第七条聘用程序(一)聘用制干部工作由各级人事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二)各单位根据干部自然减员情况和工作需要,于每年七月份编报本年度需要聘用制干部指标数。

学院科级干部聘任办法

学院科级干部聘任办法

学院科级干部聘任办法学院科级干部聘任办法根据学院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总体要求,在处级干部竞争上岗工作结束后,在全院范围内进行科级干部聘任工作。

具体实施办法如下:一、指导思想以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为依据,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开阔识人视野,拓宽用人渠道,能上能下,能进能出,为学院的改革与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以及后备干部资源。

二、基本原则1、党管干部、民主集中制原则;2、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原则;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4、部门推荐、择优选聘原则。

三、聘任岗位列入本次聘任的是指按院办发﹝2014﹞15号文件规定的党政管理机构、教学机构、教学辅助机构的科级干部职位。

其中教学系(部)科级岗位为:办公室主任、团总支书记、教学秘书。

四、聘任条件(一)基本条件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思想品德。

2、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热心为教学、科研和师生员工服务。

3、具有履行相应岗位职责的理论、政策水平、业务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

4、具有严格的组织观念、顾全大局,服从安排,勤奋工作,联系群众,作风民主、团结同志。

5、工作实绩明显,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均在称职以上。

(二)资格条件1、原任正、副科级干部(含正、副科级主任科员),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

2、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5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50周岁以上且未达到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科级干部,视情安排工作,保留原职级待遇。

3、聘任中涉及提拔的,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5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并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其中,聘任正科级职位的,一般应在副科级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副科级职位的,一般应具有本科毕业三年以上、大专毕业五年以上工作经历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4、应聘教学系(部)办公室主任、团总支书记、教学秘书职位的,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符合具体职位条件。

上海电力学院2018年参照科级管理的专业技术岗位职数与主要

上海电力学院2018年参照科级管理的专业技术岗位职数与主要

党务
1
团委:负责学院团组织建设、大学生校园文化活动、科技创新、志愿者服务等工作,指 导学院学生会等工作。
思政
1
组织员:在党委组织部和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的领导下开展党建工作。
党务
1
团委:负责学院团组织建设、大学生校园文化活动、科技创新、志愿者服务等工作,指 导学院学生会等工作。
思政
1
组织员:在党委组织部和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的领导下开展党建工作。
8 教务处(高职学院)
4
2
教学实践科正、副科长:负责实践性教学管理、“卓越工程师”、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 地建设和管理、“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建设和管理等工作。
1
创新创业中心:大学生创新创业建设和管理工作。
1
研究生思政与德育管理中心:负责研究生思政教育、学风建设、社团建设及各类奖学金评 定等工作。
9
研工部/研究生处(学科 办)
党务
1
团委:负责学院团组织建设、大学生校园文化活动、科技创新、志愿者服务等工作,指 导学院学生会等工作。
思政
1
教学管理中心:负责学院日常教务管理、设计学院特色教学活动、外方课程安排及组织 协调等工作。
高教研究
1
组织员:在党委组织部和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的领导下开展党建工作。
党务
1
团委:负责学院团组织建设、大学生校园文化活动、科技创新、志愿者服务等工作,指 导学院学生会等工作。
理及宣传工作。

1
浦东馆区综合事务中心:协助馆长做好业务和宣传工作,负责浦东图书馆工作。
图书、工程技术
1
信息咨询中心:负责数字资源建设、检索课程教学参考咨询等工作。
图书、工程技术

上海电力学院2018年科级管理岗位职数与主要职责

上海电力学院2018年科级管理岗位职数与主要职责
学生出国签证事务国际学生管理长中短期合作办学教师交流事务国际学生访学项目设计与管理小计二二级学院教辅部门科级管理岗位科级岗位职数1719202135研工部研究生处学后勤管理处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基建处国际交流学院招生与市场推广部主任
上海电力学院018年科级管理岗位职数与主要职责
(一)机关部门科级管理岗位
(二)二级学院/教辅部门科级管理岗位
序 号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岗位归属 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电气工程学院 自动化工程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 院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经济与管理学院 外国语学院 数理学院 体育部 马克思主义学院 科级岗位职数 1 1 2 1 1 1 2 1 1 1 1 1 1 2 1 1 1 2 1 1 1 1 1 35 国际交流学院 3 1 1 主要职责 办公室:协助学院党政领导完成学校各项管理事务、组织落实学院重大决策,协 调学院日常事务 办公室:协助学院党政领导完成学校各项管理事务、组织落实学院重大决策,协 调学院日常事务 办公室正、副主任:协助学院党政领导完成学校各项管理事务、组织落实学院重 大决策,协调学院日常事务,教务管理工作; 办公室:协助学院党政领导完成学校各项管理事务、组织落实学院重大决策,协 调学院日常事务 办公室:协助学院党政领导完成学校各项管理事务、组织落实学院重大决策,协 调学院日常事务 办公室:协助学院党政领导完成学校各项管理事务、组织落实学院重大决策,协 调学院日常事务 办公室正、副主任:协助学院党政领导完成学校各项管理事务、组织落实学院重 大决策,协调学院日常事务,教务管理工作; 办公室:协助学院党政领导完成学校各项管理事务、组织落实学院重大决策,协 调学院日常事务 办公室:协助学院党政领导完成学校各项管理事务、组织落实学院重大决策,协 调学院日常事务 办公室:协助学院党政领导完成学校各项管理事务、组织落实学院重大决策,协 调学院日常事务 办公室:协助学院党政领导完成学校各项管理事务、组织落实学院重大决策,协 调学院日常事务 综合科:协助院长做好学院规划计划制定、日常教学、中外合作办学评估、行政 管理、涉外事务等相关工作 办公室:协助学院党政领导完成学校各项管理事务、组织落实学院重大决策,协 调学院日常事务 留学生管理中心:学生出国签证事务、国际学生管理(长/中/短期)、合作办学 教师交流事务、国际学生访学项目设计与管理

电大教师聘任及管理办法

电大教师聘任及管理办法

电大教师聘任及管理办法一、引言电大教师聘任及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电大教师的聘任和管理工作,确保电大教师的素质和教学水平,并提高电大教育质量而制定的。

本文档旨在详细阐述电大教师的聘任条件、聘任程序以及管理要求,以便于各级电大单位和教师能够更好地遵守。

二、聘任条件1.学历要求:拥有相应学历和学位,且与所教授的课程内容相关。

2.专业知识要求: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能够熟练掌握所教授课程的相关知识。

3.教学经验要求:具备一定的教学经验或相关的实践经验,能够有条理地讲授课程内容。

4.研究能力要求:具备较高的研究能力,能够在所教授课程领域内进行一定程度的科研工作。

5.教学评价要求:具备良好的教学评价,能够获得良好的学生评价和专家评审。

三、聘任程序1.聘任申请:教师向所在电大单位提交聘任申请,包括个人简历、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

2.材料审核:电大单位对教师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聘任考核:电大单位组织聘任考核,通过笔试、面试等方式对教师的专业知识、教学能力进行全面评估。

4.聘任决策:根据聘任考核结果,电大单位进行聘任决策,并向教师发出聘任通知书。

5.合同签订:教师与电大单位签订聘任合同,并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管理要求1.教学管理:电大单位要加强对教师的日常教学管理,包括制定教学计划、监督教学进度、评价教学效果等。

2.职称评定:电大教师的职称评定要依据相应的评定规则和程序进行,确保职称评定的公正和公平。

3.培训管理:电大单位要定期组织教师培训,提升教师的教学水平和教学技能。

4.绩效考核:电大单位要对教师进行绩效考核,以评价教师的教学质量和教学成果。

5.奖惩制度:电大单位要建立健全奖惩制度,对教师的教学成果和教学行为进行奖励和惩罚。

五、总结电大教师聘任及管理办法的制定对于提高电大教育质量、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电大单位和教师要认真遵守聘任条件,按照聘任程序进行操作,并严格遵守管理要求。

术岗位聘任工作实施办法

术岗位聘任工作实施办法

上海电力学院2018年科级管理岗位及参照科级管理的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实施办法按照上级党委和学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对2018年科级管理岗位及参照科级管理的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基本思路与工作原则1.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有利工作原则。

2.坚持公开招聘、双向选择、择优录用、合理交流,鼓励机关与基层干部双向交流,鼓励机关干部加强岗位交流。

3.按照合理设岗、程序规范、重心下移、公平竞争的基本思路,重视发挥二级党委(党总支)和二级单位(部门)的主动性,确保此次聘任工作积极稳妥、高效有序。

4.本次聘任岗位分为科级岗位和参照科级管理的专业技术岗位,各二级单位必须严格按照《上海电力学院科级管理岗位及参照科级管理的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方案》做好本次聘任的统筹规划工作。

5.本次科级干部换届为整体性换届,原则上所有正、副科级岗位均纳入重新聘任和调整范围(一年内开展过聘任工作的科级岗位及参照科级管理的专业技术岗位可不纳入本次聘任和调整范围)。

以后科级管理岗位及参照科级管理的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将根据工作需要进行适时调整。

6.科级机构只有1个正科级岗位(不包含参照科级管理的专业技术岗位)情况下,具备正科级或副科级应聘条件者均可应聘,同等条件下具备正科级应聘条件者优先考虑。

不设科级机构的主任科员岗位参照执行。

7.二级学院专职组织员岗位、分团委书记岗位、辅导员岗位的聘任,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具体科级岗位职数和职责详见附件。

二、聘任工作程序1.公布岗位:发布2018年“聘任工作实施办法”,公布岗位设置及主要职责。

2.个人应聘:6月20日—6月22日,进行岗位应聘申报。

应聘者需填写《上海电力学院2018年科级管理岗位及参照科级管理的专业技术岗位应聘表》,并按时向所应聘二级单位(部门)领导书面提交(应聘各学院团委书记岗位的应聘表直接提交组织部),所有应聘者须同时将应聘表电子版发组织部邮箱。

无标题 - 上海电力学院

无标题 - 上海电力学院

中共上海电力学院委员会文件沪电院党〔2012〕2 号关于2011年度中层干部考核结果的通知各党总支、各学院、部(处、室):根据《关于做好 2011 年度中层干部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综 合个人总结、群众测评、干部互评、校领导测评,经党委会审议, 确定了全体中层干部 2011 年度考核结果。

“优秀”17 人,名单已公示并报党委审定;其中:“称职”66 人。

具体名单见附件。

特此通知中共上海电力学院委员会上 海 电 力 学 院2012 年 1 月 12 日附件:2011 年度中层干部考核结果序号 姓名 考核成绩序号姓名 考核成绩序号姓名 考核成绩1 潘卫国 优秀 29 杨 宁 称职 57 费 敏 称职2 毛静涛 优秀 30 韦 钢 优秀 58 庄起敏 称职3 王 飞 称职 31 陆 玮 称职 59 韩仲谦 称职4 胡花玉 称职 32 陈 昌 称职 60 江广华 称职5 江晓花 称职 33 王国华 称职 61 李康弟 优秀6 解 群 称职 34 陈发堂 称职 62 刘永生 称职7 王秋侠 优秀 35 沈坤全 称职 63 谈蓓月 称职8 何西培 称职 36 黄国胜 称职 64 胡志麟 称职9 李家珉 称职 37 任建兴 优秀 65 于善安 称职10 张仙智 称职 38 葛红花 称职 66 焦娅敏 称职11 龙根勇 优秀 39 吴 江 称职 67 周慧杰 称职12 魏建华 称职 40 徐群杰 称职 68 魏永红 称职13 施启胜 称职 41 刘 莉 称职 69 马进明 称职14 邓丽昕 称职 42 符 杨 优秀 70 赵宪萍 称职15 石笑寒 称职 43 李东东 称职 71 欧阳元煌 称职16 何 毅 称职 44 王志萍 称职 72 魏国强 称职17 张 艺 称职 45 杨 秀 称职 73 何光营 称职18 周洁明 称职 46 苏少华 优秀 74 武存生 优秀19 赵 玲 优秀 47 李兆鹏 称职 75 杨俊保 称职20 王耀廷 优秀 48 雷景生 优秀 76 应敏华 称职21 陈 凌 称职 49 杨俊杰 称职 77 陶 莹 称职22 刘洁荣 称职 50 江友华 称职 78 蔡勇承 称职23 涂和平 优秀 51 徐广新 称职 79 茅大钧 称职24 李永光 称职 52 王佳丽 称职 80 丁会凯 称职25 高 亮 称职 53 施泉生 优秀 81 周 军 称职26 唐 忠 优秀 54 曾芬钰 称职 82 郑鸿良 称职27 潘耀芳 称职 55 潘 华 优秀 ☆ 施正一 称职28 殷卫红 称职 56 王 轩 称职。

电力干部人事制度

电力干部人事制度

电力干部人事制度电力干部人事制度是指用于管理和调整电力公司干部队伍的一套规章制度。

电力干部作为电力公司中的核心管理和领导力量,其选拔任用、调整调动、考核评价等方面的制度需要科学规范,以确保干部队伍的稳定和管理的有效性。

下面是一个关于电力干部人事制度的简要阐述,具体内容如下。

一、电力干部的选拔任用制度。

电力公司采取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性选拔方式,结合干部职务和职级,制定相应的招聘条件和考核标准。

选拔聘用的干部必须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同时要有较高的专业素质和管理水平。

在选拔过程中,还要注重对干部的实践能力和领导才能的评估,以确保选择到适合岗位的优秀干部。

二、电力干部的培养和提拔制度。

电力公司注重干部队伍的培养和提升,建立健全了干部培养体系和干部进修制度。

通过定期的岗位轮换、培训学习等方式,提高干部的综合能力和专业素质,为其在不同层次的岗位上发挥更大的作用提供条件。

同时,对于有一定潜力和领导才能的干部,制定相关的晋升提拔标准和政策,通过岗位竞聘等方式,逐步提高干部的职务和职级。

三、电力干部的调整调动制度。

电力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发展的要求,制定相应的干部调整和调动制度。

其中包括对干部选拔任用的次序和期限进行规定,对干部的轮岗、岗位调整和地方交流等方面制定明确的政策和程序。

通过合理的干部调整和调动,实现干部队伍的合理流动和职业发展,为其发挥更大的作用和发展空间提供保障。

四、电力干部的考核评价制度。

电力公司建立了全面科学的干部考核和评价制度,对干部的工作业绩和表现进行定期评估。

考核指标主要包括领导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专业素质和工作业绩等方面。

通过考核评价的结果,对干部进行奖惩和调整,激励优秀干部发挥其潜力,同时也为不称职的干部进行必要的整改和调整。

总结起来,电力干部人事制度是电力公司用于管理和调整干部队伍的一套规章制度。

该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地提高干部队伍的素质和管理水平,为电力公司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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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力学院 2011年科级干部聘任工作实施办法
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和发展需要,党委决定在新一轮中层干部聘任 工作完成后,于 6 月中旬进行科级干部聘任工作。

现结合实际提出如 下实施办法。

一、基本思路与工作原则
1.按照合理设岗、简化程序、重心下移、公平竞争的基本思路, 重视发挥二级学院(部)和机关部门的主动性,确保科级干部聘任工 作积极稳妥、高效有序。

2.坚持公开招聘、双向选择、择优录用、合理交流的原则,鼓励 机关与基层干部双向交流。

3. 为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体现“优进优出”的导向,按 照学校辅导员管理相关原则规定:一线专职辅导员需做满一届(4 年) 方能转岗;专职辅导员转岗后的职级按其新聘岗位职务确定;辅导员 系列的行政职级晋升工作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二、聘任工作程序
1.公布岗位:与中层干部换届动员工作同步,公布 2011 年全校科 级岗位设置、职数及主要职责。

2.正式启动:在中层岗位聘任完成一周后,进行科级岗位应聘申 报,应聘者需填写科级岗位应聘考察表(组织部网页下载),并按时向 二级学院(部门)党政领导或机关部门领导书面提交。

3.初审与考察:各二级学院领导班子或机关部门领导按照岗位要 求和任职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初审,经充分讨论,形成综合意见, 填写《科级岗位应聘考察表》考察意见,并提出初步建议人选报组织 部。

4.党委讨论决定:组织部进行信息汇总和资格审核,将拟聘科级 干部建议名单报党委会讨论决定。

5.任前公示与聘任:拟任科级干部名单公示一周后,发布任免通 知。

具体安排见附 5:《上海电力学院 2011 年干部聘任工作日程安排》
三、任职条件
一般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工作积极主动,勤于钻 研业务,在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中成绩突出。

同时,还应具备下 列条件:
任职资格(年龄、职务等)计算截止 2011 年 5 月 31 日。

1. 资历
(1) 应聘正科级岗位的人员: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2 年 及以上副科级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经历。

能熟练掌握应聘岗位相 关的政策与制度规定,独立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较好的组织管理能力和 文字表达能力,能起草有关文件、制定工作计划、撰写工作总结,并做 好信息工作。

(2) 应聘副科级岗位的人员: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3 年及以上从事科员或教学、教辅工作经历。

能较熟练地掌握应聘岗位 相关的制度规定,具有较好的组织管理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大专毕 业、工作 7 年以上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根据工作需要, 经考核能胜任岗位职责者,也可聘任。

2.年龄
(1)新提任正科级干部:男同志应不超过 50 周岁(即 1961 年 6
,女同志不超过 45 周岁(即 1966 年 6 月 1 日及以 月 1 日及以后出生)
后出生);
(2)新提任副科级干部:男同志应不超过 45 周岁(即 1966 年 6 月 1 日及以后出生),女同志不超过 40 周岁(即 1971 年 6 月 1 日及以 后出生);
(3)继续聘任的科级干部一般应符合能够任满一届或不低于 2 年
,女 的要求,男同志不大于 58 周岁(即 1953 年 6 月 1 日及以后出生)。

同志不大于 53 周岁(即 1958 年 6 月 1 日及以后出生)
中共上海电力学院委员会
2011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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