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力学院文件
上海电力学院新生入学指南
上海电力学院2012级新生入学指南亲爱的新同学:您好!首先祝贺您经过自己的辛勤努力,加入到上海电力学院的学习行列中来,并预祝您在今后的校园生活中取得更大的进步!为了便于您顺利地办理入学手续,请您及您的家人仔细阅读本《指南》。
一、报到时间、地点:时间:外省市新生 9月1日(周六) 8:30---16:00上海市新生 9月2日(周日) 8:30---12:00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学海路28号南体育馆内(报到时请家长不要进入报到现场,由学生自行办理报到手续),请.您.务必不要早到或迟到.........。
外省市新生接站时间和地点:1、上海火车站:南广场西南出口处8月31日14:00-- 22:00,9月1日6:00-- 14:002、上海火车南站:东北出口处8月31日14:00-- 22:00,9月1日6:00-- 14:003、上海地铁二号线张江高科站2号出口处 8月31日14:00-- 22:00,9月1日6:00-- 14:004、惠南镇汽车站:9月 1日 7:00-- 15:00外地新生届时可乘校车到达浦东校区。
同学也可自行前往,乘坐公共交通路线详见附表。
在虹桥交通枢纽抵达的同学可以乘坐地铁二号线到达张江高科站2号出口处,然后乘坐校车到达我校。
上海市新生报到乘坐公共交通路线详见附表,9月2日7:00---12:00,我校在惠南镇汽车站也有校车接送至浦东校区。
特别提醒:新生如有特殊情况迟到或放弃入学者,请务必于8月15日前通过来信、电话或传真的方式告知我们(地址:平凉路2103号上海电力学院招生办,邮编:200090;电话:021*35303862;传真:021*35303862)。
凡未经我校同意,擅自逾期两周未报到者,将被自动取消入学资格,学生档案将于2014年1月退回省高招办(事先及时与我校联系过的同学除外),因档案问题影响考生明年高考录取,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责任。
二、入学报到所需材料:1、《录取通知书》;2、身份证(未发的除外); 3、新生个人档案(大部分省市规定档案由新生自带交给学校,同学务必向所在中学询问并索取;少数省市由各省招办统一寄送给我校);4、《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团员证;5、近期一寸免冠照5张(黑白、彩色均可,同时请在每张照片后写上自己的专业和姓名);6、预防接种证(体检时查验,没有的除外);请将以上材料随身..携带前来我校报到,并注意保管,切勿遗失。
上海电力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
上海电力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2017年6月修订)为规范学生管理行为,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实现人才培养目标,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上海市教委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入学与注册第一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应持本人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规定的有关证件与材料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事先向所在二级学院(部)(以下简称院(部))提交书面报告以及相关证明,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时间不得超过两周。
未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条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全面复查。
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其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对于违反国家招生规定取得入学资格或者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一经查实,取消其学籍。
第四条患有疾病的新生或复查中发现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的新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在家休养的,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
新生应在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前向学校申请入学,由学校指定医院诊断,符合体检要求,经学校复查合格后,办理入学手续。
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且未有因不可抗力延迟等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应征入伍的新生,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至退役后两年,保留入学资格手续和其他事项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
第五条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该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学费,并在所在院(部)办理注册手续,以取得该学期的学习资格。
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
因故不能按时注册者,应向所在院(部)申请暂缓注册或办理请假手续,暂缓注册或请假时间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请假逾期、未申请暂缓注册或暂缓注册期满后仍未注册者,由院(部)汇报学校,按自动退学处理。
化学工程与技术专业攻读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查小组(3~5 人组成)对研究生综合能力、论文工作进展以及工作态度、精力投入等 方面进行考查。
5、 学位论文必须在导师指导下由硕士生本人独立完成。和他人合作或在前人基 础上继续进行的课题应写明本人所做的工作,共同工作的部分应加以说明。通过做学 位论文应使研究生受到科学与技术研究的全面训练,在论文工作中要注意培养研究生 查阅和综合文献的能力、理论分析和计算的能力、实验能力、数据分析与处理的能力 等,以保证研究生具有独立从事科研工作或解决工程技术问题的能力。论文应立论正 确,资料详实、论证有据、逻辑严谨,有自己的独到见解,文句简练,图表清楚。
—2—
上海电力学院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化学工程与技术(081700)
课程类别 学位 公共学位课 课程 专业学位课 非学位 专业选修课 课程 公共选修课
必修环节
开课学期 1、2 1、2 1、2 1、2 1、2
教学方式
考核方式 学分要求
上课
考试
≥10
上课
考试
≥10
上课
考查
≥7
上课
考查
≥3
讲座、综合指导 考查
—4—
上海电力学院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化学工程与技术(081700)
计划”。
(三)必修环节(必修,计 3 学分)
课程编号
课程称
MB0070xxx 体育健身
学 学 开课 教学 考核 分 时 学期 方式 方式
0 36 1、2 上课 考查
MB0211197 教学(生产)实践
1 32 1、2 指导 考查
上海电力学院“易班”建设方案
上海电力学院“易班”建设方案在当今时代,网络已成为大学生获取信息、人际交往、沟通联络的主要工具和生活方式,网络的开放性、交互性和即时性,既给高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也给高校学生教育、管理和服务提供了新的途径和平台。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1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上海电力学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主动建设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新阵地,我校按照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易班建设第四批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开展申报,并获批成为“易班”建设第四批试点高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易班——上海大学生网络互动社区”建设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的要求,切实做好上海电力学院“易班”建设工作,现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易班”建设方案具体如下:一、试点建设目标结合本校实际,整合育人渠道,使“易班”成为我校推进班级建设的新载体、体现全员育人的新窗口、拓展素质教育的新模式、发挥“三自”机制的新平台。
(一)推进班级建设的新载体“易班”以班级作为基本单位,与现实中的行政班级相一致,同时充分发挥网络优势,有效克服了“学分制”下“同班不同学”等对班级建设的不利因素,有利于辅导员以班级为单位有针对性的开展学生教育、管理,对提高班级凝聚力,加强班风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二)体现全员育人的新窗口搭建师生交流沟通平台,将易班建设与学校信息化建设结合起来,与学校原有的就业信息网、学生宿舍管理系统等进行资源整合,让更多的专业教师、管理干部和服务员工通过“易班”这个平台及时了解学生需求、帮助学生解决实际问题,各部门配合协作、形成合力,使易班成为教书育人、管理育人和服务育人的窗口,营造全员育人的良好局面。
(三)拓展素质教育的新模式将“易班”与我校正在建设的“学生活动项目化积分认证系统”等学生素质教育的相关系统对接,一方面可以在较短时间内增加易班在我校学生中的知晓度,另一方面也可以在更广泛的层面展示我校学生素质教育的成果。
上海电力学院章程
上海电力学院章程(送审稿)序言上海电力学院(以下简称“学校”)创建于1951年,先后历经了上海电业学校、上海动力学校、上海电力学校、上海电力专科学校等的发展演变。
1979年,学校实行国家水利电力部和上海市双重领导、以部为主的领导体制。
1985年1月,经国家教育部和水利电力部批准,更名为上海电力学院,开始了本科层次的办学历程。
2000年起,学校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由电力部管理转为上海市“属地化”管理。
2006年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学校已经发展成为以工为主,管、理、经、文等多学科协调发展,主干学科电力特色明显的高等学校,是我国目前独立建制的三所电力高校之一。
学校为国家和地方培养了数万名电力及其相关行业的专门技术人才,被誉为“电力工程师”的摇篮。
面向未来,学校正努力朝着高水平有特色电力大学的建设目标迈进,矢志成为我国电力及相关领域高端应用型人才培养和科技研发的重要基地。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规范办学行为,依法自主办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以及《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中文名称为上海电力学院;英文名称为Shanghai University of Electric Power,缩写为SUEP;学校网址是。
第三条学校法定住所为上海市平凉路2103号。
学校根据事业发展需要,经举办者和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设立和调整校区及校址。
第四条学校是上海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的行政主管部门是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以下简称“上海市教委”)。
学校的分立、合并、变更以及终止,须经上海市教委同意,由上海市人民政府提出申请,教育部审批。
第五条学校是非营利性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享有招生、学科专业设臵及调整、教学、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社会服务、国际交流合作、行政管理、财产管理及使用等自主权,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同意试行学分制收费的批复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同意试行学分制收费的批复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公布日期】2006.08.22
•【字号】沪教委财[2006]63号
•【施行日期】2006.09.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高等教育
正文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同意试行学分制收费的批复
(沪教委财〔2006〕63号)
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大学、上海戏剧学院、上海音乐学院、上海体育学院、上海外贸学院、上海水产大学、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上海应用技术学院、上海电机学院、上海电力学院、上海第二工业大学、上海电子信息学院:你校报送的关于试行学分制收费的申请收悉。
根据《关于上海市高等学校试行学分制收费办法的通知》(沪教委财〔2005〕49号,以下简称《通知》)规定,经与有关部门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校从2006学年起试行学分制收费,请你校严格按照《通知》规定执行。
二、学校应加强对学生在校期间已修学分及累计学费的缴费登记管理,方便学生查阅,规范按学分制收费工作。
三、学校应建立健全学分制收费管理制度,落实“一把手”收费管理责任制。
在试行学分制收费时,严禁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提高或变相提高学费,不得出台新的收费项目,不得向学生收取除国家规定项目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对违反学分制收费有关规定的,将予以严肃查处。
四、希望学校在实行学分制收费过程中,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总结经验,充分发挥学分制收费对促进高校教学改革的积极作用。
特此批复。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二○○六年八月二十二日。
上海电力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
上海电力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年月修订)为维护学校正常教案秩序,实现人才培养目标,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上海市教委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入学与注册第一条凡按照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须持本人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规定的有关证件与材料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事先向学校提交书面报告与所在街道或乡镇的证明,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时间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仍未报到者(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不能报到者除外),由二级学院(部)(以下简称院(部))汇总后报学生处,并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全面复查。
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
经复查或其它方式发现不合格者,学校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凡在高考或招生过程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学籍,予以退回。
情节恶劣的,报请有关部门查究。
第三条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下同)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
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可以向学校申请入学,由学校指定医院诊断,符合体检要求,经学校复查合格后,重新办理入学手续。
复查不合格或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保留入学资格期间有严重违法乱纪行为或擅自报考其它学校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四条在校学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缴纳学费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
第五条在校学生必须于每学期开学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所在院(部)办理注册手续,以取得该学期的学习资格。
因故不能按时注册者,必须向本院(部)申请缓期注册或办理请假手续,缓期注册或请假时间不得超过两周,未申请缓期注册、未请假、请假逾期或缓期注册期满后仍未注册者,由院(部)汇总后报学校按自动退学处理。
上海电力学院学生档案管理办法
上海电力学院学生档案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我校学生档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学生档案是指国家计划招生的我校研究生、本科和高职学生的个人档案,内容包括学生在各个学习阶段中的学籍、成绩、健康、考核、毕业等各种登记表,党、团组织材料,奖惩材料等。
第三条学生档案管理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为培养、选拔、录用人才服务的一项经常性的基础工作,直接关系到人事档案的完整性和学生的切身利益。
对所收集的材料,一定要做到材料齐全,内容真实,签署完备。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按照集中统一管理档案的原则,我校学生档案由学生工作部(处)档案室专门负责对学生档案整理、保管、利用和传递。
第五条各二级学院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制定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和责任制,做好学生档案材料收集工作,充实档案内容。
各二级学院应积极做好本学院学生档案材料的汇总、整理工作,协助学生工作部(处)对学生档案进行管理。
第六条学生档案种类多(研究生、本科、高职)、流动性强、利用率高、工作量大,应配备一至二名专职人员负责学生档案管理工作。
第七条学生工作部(处)档案室的职责:(一)保管研究生、本科、高职学生档案;(二)收集、鉴别和整理学生档案材料;(三)办理学生档案的查阅、借阅和转递;(四)登记学生学籍变动、处分情况;(五)为有关部门提供相关学生档案资料;(六)做好学生档案的安全、保密、保护工作;(七)调查研究学生档案工作情况,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做好学生档案的业务建设和业务指导;(八)办理其他有关事项。
第八条学生档案工作人员的职责:(一)保管全部在籍研究生、本科、高职学生的档案及历届遗留学生档案;(二)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保密规定,保护档案的安全,不得泄露档案内容;(三)重视档案建设工作,收集、鉴别和整理全校学生档案材料,及时充实档案内容;(四)办理全校学生档案的查阅、借阅和转递,并做好登记工作;(五)登记全校学生学籍变动和处分情况;(六)研究摸索学生档案工作规律,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争取早日实现学生档案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七)坚持原则,严格按照档案管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办事;(八)努力做好档案库房建设管理工作,做到清洁、整齐,确保库房安全。
上海市学位委员会关于公布第十批学位授权审核结果的通知
上海市学位委员会关于公布第十批学位授权审核结果
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学位委员会
•【公布日期】2006.02.18
•【字号】
•【施行日期】2006.02.1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
正文
上海市学位委员会关于公布第十批学位授权审核结果的通知各有关学位授予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第十批博士和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名单的通知》(学位〔2006〕3号)和《关于批准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的通知》(学位〔2006〕4号)的精神,现将第十批学位授权审核结果公布如下:
一、新增上海电力学院和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相应增列的硕士点见附件4);
二、市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中,增列上海大学“数学”等6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见附件1);增列上海大学“人类学”等18个二级学科博士点(见附件2);
三、在我委的审核范围之内,增列东华大学“科学技术史”等4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见附件3);增列东华大学“马克思主义哲学”等81个二级学科硕士点(见附件4)。
各单位要不断加强学位授权学科、专业的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其暂行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肃认真地履行职
责,确保研究生培养和学位授予的质量。
特此通知
附件:1.增列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名单(略)
2.增列二级学科博士点名单(略)
3.增列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名单(略)
4.增列二级学科硕士点名单(略)
上海市学位委员会
二〇〇六年二月十八日。
上海电力学院文件
创建有特色的自动化专业创新人才培养体系和教学模式
电自学院
郭平、王志萍、杨平、
徐进、李平
检测技术与应用课程建设
电自学院
李志斌、任海霞、张佳民、
张玲芳、夏飞
应用MATLAB软件进行电磁场仿真实验开发
电自学院
杨尔滨、杨欢红、朱丹平
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规划教材<电力系统微机继电保护>
电自学院
高亮
远程成人高等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构建
成教学院
应敏华,武存生,邓礼湘,魏敏捷,夏雅君
网络互动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性探索
校办
周光耀,王秋侠,毛静涛
第二课堂项目化实践教育新模式的构建与实施
校办
石奇光,沈坤全,石笑寒,周洁明,赵建明
“(1+X)人生导航”活动创新育人载体的实践探索
妇工委
赵玲,焦娅敏,谈蓓月,魏永红,王鲁杨
刘爱兰、佟洁
英语专业(旅游方向)专业特色实践的构建与完善
直属外语系
姚明广,庄起敏,任媛媛,
杨海燕,李燕
培养大学英语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性化自主学习能力的实践
直属外语系
武小莉,余甜甜
俱乐部体育课内涵建设及网络平台应用的研究
体育部
于善安,胡志麟,徐强
大型电力企业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的实证研究
成教学院
武存生,杨俊保,应敏华,沈晓阳,夏雅君
朱玉知
《国际贸易理论》课程建设
管文学院
李江,赵俏姿,邝小燕
探索思政课实践教学,提高课程实效性
管文学院
焦娅敏,周慧杰,焦风梅
开展数学建模训练提高大学生数学综合应用能力
直属数理系
关于举办上海电力学院第一届“青春启航 易路同行”易班新生节活动的通知
关于举办上海电力学院第一届“青春启航易路同行”易班新生节活动的通知全校师生:为加强校园网络文化建设,上海电力学院易班发展中心决定举办上海电力学院第一届“青春启航易路同行”易班新生节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易班建设是大学生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引导新生适应大学生活,发挥易班在网络思想政治教育中的积极作用,本届“青春启航易路同行”易班新生节活动以市易班和学校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为指导,集中展现我校新生蓬勃向上的精神风貌,构筑网络环境下学校全员育人的良好格局,有效促进大学生的成长成才。
二、组织机构(一)为了加强对此次易班新生节活动的领导,特成立领导小组:组长:石奇光副组长:石笑寒、施启胜、周洁明成员:刘莉、李兆鹏、费敏、王佳丽、江广华、谈蓓月、马进明、邓丽昕、陈姗姗、赵建明、金炜(二)此次“青春启航易路同行”易班新生节由学生工作部(处)易班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为了保证活动的顺利进行,特成立项目组,由二级学院易班分站长、易班学生工作总站成员组成。
具体名单如下:组长:赵建明副组长:金炜、姚丽丽、王泽宇(校易班学生工作总站站长)组员:周婷、诸俊、曾琰、李壮、高丽华、朱超群、周冬梅、唐艳、宋炎鑫(校易班学生工作总站副站长)三、活动对象上海电力学院全校师生四、活动时间2012年9月1日—10月31日五、活动安排易班新生节系列活动之一:“电力易班不一般”迎新日宣传服务活动易班新生节系列活动之二:“说说军训那些事”博文大赛易班新生节系列活动之三:“拍拍军训那些景”摄影大赛易班新生节系列活动之四:“易班”欢迎你!——市易班高校落地宣传活动易班新生节系列活动之五:第一季易班网薪兑换实物活动易班新生节系列活动之六:易班抢楼赢电影票活动易班新生节系列活动之七:校园最美笑脸征集活动易班新生节系列活动之八:电力易班logo、口号征集活动六、其他事项1、所有活动将附详细的通知,详见附件。
2、活动结束后,将对本次易班新生节活动中评选出来的优秀个人和单位进行表彰。
hg上海电力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
上海电力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2005年10月修订)一、毕业设计说明书(论文)撰写的内容与要求1.标题标题应该简短、明确、有概括性。
标题字数要适当,不宜超过20个字,如果有些细节必须放进标题,可以分成主标题和副标题。
2.论文摘要或设计总说明论文摘要以浓缩的形式概括课题的研究内容,中文摘要不少于250字,外文摘要应对应中文摘要,关键词一般以3~5个为宜。
设计总说明主要介绍设计任务来源、设计标准、设计原则及主要技术资料,中文字数要在1500~2000字以内,外文字数以1000个左右实词为宜,关键词一般以5个左右为妥。
3.目录目录按三级标题编写(即:1……、1.1……、1.1.1……),要求标题层次清晰。
目录中的标题应与正文中的标题一致,附录也应依次列入目录。
4.正文毕业设计说明书(论文)正文包括绪论、主体与结论,其内容分别如下:绪论应说明本问题的提出,课题的意义、目的、研究范围及要达到的技术要求;简述本课题在国内外的发展概况及存在的问题;说明本课题的指导思想;阐述本课题应解决的主要问题,在文字量上要比摘要多。
主体是对研究工作的详细表述,其内容包括:研究工作的基本前提、假设和条件;模型的建立,实验方案的拟定;基本概念和理论基础;设计计算的主要方法和内容;实验方法、内容及其分析;理论论证,理论在课题中的应用,课题得出的结果,以及对结果的讨论等。
结论是对整个研究工作进行归纳和综合而得出的总结,对所得结果与已有结果的比较和课题尚存在的问题,以及进一步开展研究的见解与建议。
结论要写得概括、简短。
5.谢辞谢辞应以简短的文字对在课题研究和设计说明书(论文)撰写过程中曾直接给予帮助的人员(例如指导教师、答疑教师及其他人员)表示自己的谢意,这不仅是一种礼貌,也是对他人劳动的尊重,是治学者应有的思想作风。
6.参考文献与附录参考文献是毕业设计(论文)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它反映毕业设计(论文)的取材来源、材料的广博程度和材料的可靠程度,也是作者对他人知识成果的承认和尊重。
上海电力学院文件
2
能环学院
《工业用水处理工程》
丁桓如、吴春华、龚云峰、闻人勤
3
电自学院
《工程电磁场基础与应用》
杨尔滨、杨欢红、刘蓉晖、陆文雄
4
计信学院
《计算机应用基础》
叶文珺、耿新民、袁仲雄、成贵学、唐小岚
5
计信学院
《多媒体技术实用教程》
贺雪晨、高幼年、王能
6
管文学院
《运筹学》
施泉生
7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数理系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欧阳元煌、韦钢、袁湘惠、季沛
21
教务处
上海电力学院教材管理系统
殷卫红、沈坤全
22
教务处
教学管理信息平台整合与建设
季沛、欧阳元煌、韦钢、潘耀芳
23
高职
基于校企合作的电力特色教育和实用型人才培养实践
丁会凯、张云良、王秀芬、王红艳
24
高职
CIS企业形象策划
翁佶
优秀教材奖:
序号
院系
教材名称
申报人
1
能环学院
《燃气轮机及其联合循环发电》
黄建雄、蒋书法、蔡文康、李康弟
8
外语系
《高级英语口译》
杨大亮、杨海燕
9
教务处
《电力工程概论》
韦钢、张永健、陆剑峰、丁会凯
特此表彰。
上海电力学院
二OO六年四月五日
主题词:教学成果奖优秀教材奖决定
抄送:人事处、各院(系部)
上海电力学院教务处2006年4月5日印发
(共印20份)
16
外语系
在非英语专业大学英语课中贯穿相关文化背景教学的研究
朱力
17
外语系
上海电力学院关于2016届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告知
关于2016届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告知全体2016届毕业生:大家好!上海市教育委员会颁布了《关于做好2016年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16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的通知》,对今年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和非上海生源进沪就业作出了具体规定。
学校根据上述文件对今年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做出以下规定:一、毕业生协议书鉴证截止日期为5月30日(周一)15:00(注:5月30日前完成协议书鉴证,学校将统一打印报到证,5月30日后进行协议书鉴证的同学自行前往上海学生事务中心打印)二、5月16日-30日,毕业去向为签订协议书、出国、升学且鉴证通过的同学请按流程(详见附件2)登陆“就业信息网”核对报到证和档案等信息。
待鉴证的同学请尽快至各学院进行鉴证。
三、暂未就业的同学请登陆“就业信息网”进行待就业登记(详见附件3),之后如签订协议书、劳动合同或其他就业去向,可直接在“就业信息网”重新填写。
(注:为保障学生权益请优先考虑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书)四、5月31至7月1日期间填写或更改就业去向的同学,请务必携带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至杨浦南校区行政楼202档案室更改档案接收地。
电话:35303725。
请同学们务必重视,根据各自的情况核对自己的报到证和档案信息。
上海生源毕业生就业流程Y N 是否在5月30日前签约并办理鉴证?报到证抬头为签约单位名称,档案发档案发送单位和地址为户籍所在区县的职业介绍中心,送单位和地址为《协议书》中填写的没有《报到证》。
根据以上原则,5月16日至30日毕档案接收单位和地址。
根据以上原则,业生网上核对报到证和档案信息。
核对报到证和档案信息。
6月12日前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统一代理5月30日后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到打印《报到证》,并通过各二级学院学院办理协议书鉴证并到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将《报到证》有色联发给毕业生。
《打印报到证申请表》。
7月15日后学生携带如下材料自行到上海市学生事务6月16日前二级学院将《报到证》白中心打印《报到证》:色联放入学生档案,学校于7月6日1)学校出具的《打印报到证申请表》;将学生档案寄往“档案接受地”。
上海电力学院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试行)
热能工程专业攻读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试行)一、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热能工程领域的高级专门技术和管理人才,要求学位获得者具备: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德智体美全面发展;2.遵守纪律,有良好的道德品质;3.具有本学科宽广而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业知识,熟悉所从事研究领域的学科现状、发展动态和国际学术研究的前沿,具备独立开展科学研究的能力;4.能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能够熟练地运用该门外国语阅读本专业的文献资料,并具有一定的外语写作和进行国际学术交流的能力;5.具有健康的体格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二、研究方向1.多相流理论与测试技术本研究方向主要通过实验与数值模拟相结合的手段研究气固(液)多相流动过程中相与相之间相互作用和影响的机理,揭示多相流流动规律。
并采用力、声、热、电、光和波等原理研究和开发气固(液)多相流流动参数测量与控制技术。
2.燃烧与污染物控制技术本研究方向主要致力于煤(天然气和油)的燃烧机理的研究,着重研究电站锅炉燃烧过程中污染物生成规律,以及燃烧过程中和燃烧后烟气中粉尘、SOx、 NOx、CO和重金属等污染物脱除与多种污染物联合控制技术。
23.动力循环系统与技术本研究方向主要致力于电站热力系统(如汽轮机热力系统,循环水系统,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系统等)及关键设备的设计、分析和控制等问题的研究,其目的—1—是为提高发电厂运行的安全性和经济性提供理论基础、计算方法、测试手段和关键技术。
4.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本研究方向主要根据可再生能源的种类与其自身的特点,侧重于研究可再生能源利用过程的热物理问题,优化可再生能源利用系统,提高可再生能源利用效率,开发可再生能源利用中有关关键技术。
5.流体流动与强化传热技术本研究方向主要致力于动力工程领域旋转机械(如风力机,泵和风机等)内流体流动的试验与数值研究,为设备的优化设计和经济运行提供理论基础。
上海电力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
第五条按照教学计划开设的所有课程和其它教学环节(包括实验、实习、设计等)均要进行考核,考核合格 方能取得相应的学分。考核成绩及学分记入学生的成绩档案。
第六条考核方式分为笔试和非笔试。非笔试是指以完成大型作业、设计、论文等形式进行的考核;笔试是指 以试卷形式进行的考核,笔试又可以分为闭卷和开卷两种形式。教师采用非笔试或开卷等考核形式,应在开课初 向学生公布。
第一条凡按照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须持本人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规定的有关证件与材料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 续。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事先向学校提交书面报告与所在街道或乡镇的证明,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时间一般 不得超过两周。两周内未请假或请假后逾期报到的,以旷课论处(逾期一天按旷课四节计,有课且超过四学时的 按实际学时计,以下同)。未经学校批准而超过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转业与转学
第二十八条满足一定条件的一年级学生,在第一学年结束时,可向学校提出申请在全校范围内自由选择专业, 详见《上海电力学院一年级学生转专业实施条例》。
第二十九条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也可允许转专业或转学: 1、学生确有专长,转专业、转学更能发挥其专长者; 2、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 校或其它高校别的专业学习者; 3、经学校认可,学生确有某种困难,不转专业或不转学则无法继续学习者; 4、根据毕业生就业制度的改革和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经学生同意,必要时学校可以适当调整部 分学生的专业。 第三十条除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转专业外,其它情况下学生申请转专业或转学按下列办法办理: 1、转专业者,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所在学院和转入学院签署意见,教务处审核后,经主管校长报校长 办公会审批。
第十八条学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因病或事不能参加考试的,应提前办理缓考手续。考试过程 中突发疾病不能坚持考试的,事后凭相关医疗证明可补办缓考手续。擅自缺考以旷考论,不予缓考,该门课程必 须重修。已办理缓考的课程必须按时参加缓考考试,否则该门课程需重修。缓考成绩根据考试成绩如实记载。
能源部印发《能源部电力高校实行“定向招生、定向就业”的暂行办法》和1990年定向招生计划的通知
能源部印发《能源部电力高校实行“定向招生、定向就业”的暂行办法》和1990年定向招生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能源部(已撤销)•【公布日期】1990.02.20•【文号】能源教[1990]73号•【施行日期】1990.02.2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能源部印发《能源部电力高校实行“定向招生、定向就业”的暂行办法》和1990年定向招生计划的通知(1990年2月20日能源教(1990)73号)高等学校实行“定向招生、定向就业”,是为了保证国家重点水电、火电建设基地和工作、生活条件比较艰苦的电力基层单位,能得到一定数量的大学毕业生而采取的一种改革办法。
按照国家教委有关规定,结合电力工业的实际情况,我部在总结前两年工作的基础上,又征求了各方面意见,修订了《能源部电力高校实行“定向招生、定向就业”的暂行办法》。
考虑到各水电工程局当前的特殊困难,为保证这项改革工作顺利进行,决定在1990年至1992年的三年内,对各水电工程局在部属电力院校和联合办学院校入学的定向新生,由部补贴部分“电力定向奖学金”:四年制本科定向生每人补贴1300元;三年制专科定向生每人补贴1000元;二年制专科定向生每人补贴700元。
定向奖学金的其余部分,仍由有关水电工程局提供。
“定向招生、定向就业”是一项新的改革措施。
从招生到毕业后就业,周期长,涉及的部门多,各有关单位应按《暂行办法》的分工,密切合作,并注意及时总结经验。
希各生产、建设单位的领导,一定要有战略眼光,重视智力投资,借当前治理整顿的有利时机,做好专门人才的储备工作。
现将《能源部电力高校实行“定向招生、定向就业”的暂行办法》和“1990年定向招生计划”(略)印发给你们。
执行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告部教育司。
附:能源部电力高校实行“定向招生、定向就业”的暂行办法(1990年1月)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高等学校按国家计划招收的学生,毕业时将实行“在国家计划指导下,由本人选报志愿、学校推荐、用人单位择优录用的制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上海电力学院文件
沪电院教〔2009〕37 号
关于批准2009年校精品课程等项目立项的决定
上海电力学院2009年度教改项目评审工作已结束。
经二级学院(直属系)和校部两级评议,主管校长批准,共确定《理论力学》等6 门精品课程项目和《高电压技术》等83项课程建设及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现予公布(见附表)。
本次项目期限为一年,将于2010年3月结题验收。
上海电力学院
二○○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决定课程建设教学改革项目立项
主送:各二级学院(直属系)
上海电力学院教务处2009年5月7日印发
附表:
2009年度课程建设及教学改革立项项目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