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实报道的三种表现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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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实报道的三种表现形态
在当前信息多元化的大背景下,新闻造假、新闻失实有哪些新的表现形态,需要我们更加重视、特别警惕呢?笔者认为,主要有三个方面,即新闻报料、网络转载和新闻误读。

新闻报料
在新闻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悬赏新闻报料已经成为不同媒体的共同选择。

据统计,南方都市报七成社会新闻来自报料人提供的信息,北京部分都市类报纸一周内的热线新闻,有八成来自新闻报料人。

实事求是地讲,新闻报料是未经提炼的新闻富矿,这也是众多媒体不惜重金征集新闻报料的重要原因之一。

然而,不可否认的事实是,新闻报料是一柄双刃剑,用之得当,可以凸显新闻的独家性、时效性和可读性,进而在新闻大战中占得先机,赢得主动;用之失当,则可能出现虚假失实报道,造成不可低估的社会危害。

无数事实表明,在纷繁复杂的社会环境中,新闻报料人的个体素质差异很大,不实新闻报料已经成为虚假失实报道的一个重要源头。

入选《新闻记者》2010 年十大假新闻的《炒蒜高手掷千万买走百斤金条》,就是媒体采用报料人凭空杜撰的材料而造成的虚假报道。

2010 年6 月 1 日,《北京晚报》报道了《炒蒜高手掷千万买走百斤金条》。

第二天,《新京报》、《京华时报》、《北京晨报》纷纷转载,使得这一虚假新闻迅速传播。

6 月11 日,新华社发出通稿《“炒蒜高手掷千万买走百斤金条” 发改委称其为
不实报道》,通稿说:有关媒体记者没有经过采访核实,仅凭有关人员编撰的材料,就以记者采访的形式发布消息,见诸报端,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多年来,媒体为坚持新闻的真实性付出了不懈的努力,在应对新闻报料真实性缺失这个问题上,很多媒体积累了一定的经验,采取了一系列措施,阻击虚假失实报道。

如加强对新闻采编人员业务素质和业务能力的培训,防止作风飘浮,树立其强烈的社会责任意识;对报料人提供的新闻线索,记者必须亲赴现场调查,掌握第一手资料,认真核实、严格把关;规范新闻报料制度,对报料人及其提供的新闻线索,采取实名登记的方式……
让我们用美国著名电视栏目《流言终结者》主持人亚当的口头禅共勉吧:“我拒绝接受你提供的事实,我要自己证明它的真伪。


网络转载有人说,网络是虚假信息的重灾区,此话不无道理。

网上信息鱼龙混杂,真假难辨,一些“网络推手”、“网络水军”甚至故意炮制煽情事件,捏造“热点新闻”,蓄意造假,误导受众,为虚假失实新闻推波助澜。

在这方面,《镇江日报》也有过较为深刻的教训。

2005年5 月,《镇江日报》国际新闻版在头条位置刊发的《俄贝加尔湖水有望引入中国中俄双方目前就相关事宜进行协商》,就是一篇从网络转载的稿件,当时就有读者质疑:如此千里迢迢“北水南调”,引贝加尔湖的水到中国,可能吗?需要多少成本?谁喝得起这样的水?果不其然,水利部新闻发言人专门出面澄清:绝无此事。

结果报道此事的相关“新闻”被
业界评为当年十大假新闻之一。

应该承认,出了这样的问题,当然不可能是采编人员主观蓄意为之,主要与其思想方法、工作方法和专业水准有关。

今年 2 月,我们将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信息产业部2009年9月25日联合发布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上传到集团局域网,供全体采编人员下载学习,遵守执行,以利今后少犯错误或不犯错误。

新闻误读凡事都有两面,有生就有死,有美就有丑,有真就有假,有新闻解读就有新闻误读。

从这个角度上说,新闻误读与新闻解读相伴相生、如影随形,“杜绝虚假报道、维护新闻真实”必须警钟长鸣。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和矛盾凸显期,人们的思想观念正发生着深刻的变化,利益格局也更加多元。

各级政府为了顺应发展变化了的形势,不断出台新政策、新举措,尤其是涉及公众利益的就医、上学、就业和住房等方面的相关政策,格外引人注目。

而对诸如此类的政策进行新闻解读,既是传统媒体的长项和优势所在,也是打造主流媒体不可或缺的要素和环节。

然而,由于一些媒体没有做到理解政策、领悟政策、吃透政策,以致造成新闻误读频频发生,新闻误读已然成为虚假失实报道的又一种载体。

中国记协负责人今年1月26日表示:近 3 个月以来,被中央各部委否定或者需要澄清的报道多达20 条,而且都是涉及国计民生的大问题。

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就是因为一些新闻媒体缺乏强烈的政治敏锐性和新闻判别力,对相关政策把握得不够全面和准确。

2010年12月30日,镇江报业传媒集团旗下的《京江晚报》刊发
的消息《独生子女奖励金什么时候能兑现?市计生部门:将在近期发放到位》,也是一篇对相关政策作出的“新闻解读”,文中说:“市计生部门负责人昨天针对记者采访,对奖励金发放给予了明确的答复:上述由市财政负责的部分,共14000 多人,将在近期由XX局,XX局打到个人账户内。

另外由企业发放的奖励金的人数约8600 人。

近期市计生部门已召集38个主管局开会,一方面要求企业积极落实政府文件,一方面要求主管局督促企业落实。

”从报道中可以看出,这项工作政策性强、涉及人多、波及面广,然而报道出了问题。

第二天,《京江晚报》在“有错必纠”栏目发表更正:昨日本报A5版刊登的《独生子女奖励金什么时候能兑现》一文表述有误,“独生子女奖励金”应为“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奖励金”;具体领取时间和方法以今天的报道为准,特此更正,并向读者致歉。

同时,将正确表述的新闻《市属企业退休职工将领取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奖励金》一并刊登。

即使做了这样的补救和努力,新闻误读造成的不良社会影响已然产生。

真实是新闻的生命,杜绝虚假报道就是拯救我们新闻媒体自己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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