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完税证明(精选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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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税完税证明
地税完税证明
我是盐城的公司,在镇江施工,付工程预付款时,建设单位要我们开发票给他们,他们才把钱打给我们,然后我们就去镇江建管处开发票,建管处预收0.8%的企业所得税。后来去镇江地税,税务局说要带财务报表,纳税申报表,还有当地税务机关出具的根据工程完工进度或完成的工作量计量征收的应缴企业所得税完税证明可以免交0.8%的税,企业所得税回当地交~
现想请问大家一下这个完税证明怎么写,根据工程完工进度或完成的工作量是指按月算还是怎么算?真的不懂~也很急~麻烦各位帮我写个样本,感激不敬!
对外地来镇建安企业的管理
第二十四条外地来镇的建安企业,应提供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以下简称“外管证”)。外地来镇从事建筑工程作业,未提供《外管证》或提供超过有效期《外管证》的纳税人,施工地主管地税机关在代开建筑业发票时,比照核定征收企业进行管理,按10%的应税所得率计算征收企业所得税。
第二十五条对持有《外管证》的纳税人,属于省外企业分支机构来镇从事建筑安装业务的,如能提供《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分配表》,按分配表分配的税额缴纳企业所得税;如不能提供《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分配表》,由主管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提供,不能在限期内提供的,按工程收入的0.8%预缴企业所得税。
第二十六条对持有《外管证》的纳税人,不属于省外企业分支机构来镇从事建筑安装业务的,要求按月(或按季)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总部并帐申报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帐的财务报表以及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根据工程完工进度或完成的工作量计算、征收的应缴企业所得税完税证明。如能提供的,企业所得税可回总机构缴纳;如不能完整提供上述资料的,由主管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提供,期限届满后仍不能提供的,按工程收入的0.8%预缴企业所得税。
第二十七条凡承包本市建筑工程的承包人或者承租人,有独立的生产经营权,在银行开设结算帐户,财务上独立核算,并定期向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上缴承包费或者租金的,承包人或者出租人应当就其生产经营所得,由被挂靠企业,按工程收入的0.8%预扣企业所得税。
被挂靠企业应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挂靠合同或协议,如未提供而造成少扣税款,应追究被挂靠企业的责任,并按《税收征管法》进行处罚。
第二十八条对建筑企业跨地区设立的项目经理部(包括与项目经理部性质相同的工程指挥部、合同段等),由工程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对符合条件的,可以汇总到总机构或二级分支机构统一计算,按照国税发〔XX〕28号文件规定的办法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每个专管员都有一定的税收任务,而且他的说法的确有法律依据,如果按规定办事,你肯定要吃亏的,所以最好是和专管员搞好关系,当初你只找科长,不找专管员,可能已经得罪他了。所以,建议你从关系方面下手,该出的钱要出。
第二篇: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实施契证和耕地占用税完税证明管理制度的通知辽地税函〔XX〕259号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实施契证和耕地占用税完税证明管理制度的通知
辽地税函〔XX〕259号
全文有效成文日期:XX-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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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地方税务局:
为加强契税和耕地占用税的征收管理,严格规范“先税后证”的征管要求,省局决定自XX年1月1日起,在契税和耕地占用税的征收管理中实施契证和耕地占用税完税证明管理制度。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十一条:“纳税人应当持契税完税凭证和其他规定的文件材料,依法向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土地、房屋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纳税人未出具契税完税凭证的,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有关土地、房屋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的规定,在我省发生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的承受单位和个人,均应依法缴纳契税后办理契证,作为依法向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土地、房屋的权属变更登记的凭据。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土地管理部门凭耕地占用税完税凭证或者免税凭证和其他有关文件发放建设用地批准书”的规定,在我省占用耕地从(请关注:)事非农业生产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均应依法缴纳耕地占用税后办理耕地占用税完税证明,作为土地管理部门发放建设用地批准书的凭据。
三、契证和耕地占用税完税证明(见附件)由省局发票管理所负责
印制并发放到契证和耕地占用税完税证明的使用部门。契证和耕地占用税完税证明的用存、作废、结报、注销、毁损由征收分局综合一科或房地产税收一体化征收主管部门负责。格式、内容、解释及有关政策的制定由省局财产与行为税处负责。
四、契证和耕地占用税完税证明的管理
1、各征收机关于每年12月10日前向市局发票管理所报送下一年度契证和耕地占用税完税证明印制计划,市局发票管理所将契证和耕地占用税完税证明印制计划汇总后,报省局发票管理所,由省局发票管理所指定的印刷企业印制契证和耕地占用税完税证明。
2、印刷企业根据契证和耕地占用税完税证明印制计划将契证和耕地占用税完税证明送至市局。
3、市局将契证和耕地占用税完税证明调拨到各征收机关。契证和耕地占用税完税证明使用部门要有专人负责契证和耕地占用税完税证明的管理,契证和耕地占用税完税证明使用部门要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
五、契证和耕地占用税完税证明的办理
1、纳税人依法申报契税并完税证后,由征收机关向纳税人颁发标明完税内容的契证。纳税人依法申报耕地占用税并完税证后,由征收机关向纳税人颁发标明完税内容的耕地占用税完税证明。
2、符合契税减税、免税条件的纳税人,经有权征收机关批准、核定后,由征收机关向纳税人颁发标明减免税内容的契证。符合耕地占
用税完税减税、免税条件的纳税人,经有权征收机关批准、核定后,由征收机关向纳税人颁发标明减免税内容的耕地占用税完税证明。
3、对全部转移,并已取得产权证书的土地和房屋,征收机关应收回转让方契证,存入土地和房屋承受方缴纳契税的征收档案。部分转移的,征收机关在原契证注明转移部分,并进行复印,加盖印鉴存档。
4、纳税人缴纳契税或耕地占用税后,经征收机关审核,符合退税条件的,由征收机关办理退税手续,同时收回纳税人契证、契税完税证,并按规定注销。
六、契证和耕地占用税完税证明遗失、损毁的,经征收机关确认,符合补办契证条件的,由纳税人在市级平面媒体刊登声明作废,刊登遗失、损毁声明后,征收机关要及时予以补发契证或耕地占用。
附件:1、契证格式及使用说明;2、耕地占用税完税证明格式及使用说明
耕地占用税完税证明格式.xls
耕地占用税完税证明使用说明.doc
契证格式.xls
契证使用说明.doc
二οο八年十二月十二日
第三篇:完税证明
证明
兹有(单位或个人名称)为我单位实施工程,合同造价为肆万壹仟玖佰伍拾贰元整(41952元)。现工程已完工,验收合格。请贵单位办理完税手续。特此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