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政策汇编及分析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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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藏版)最新的重要税收法规及会计法规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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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藏版)最新的重要税收法规及会计法规汇编一、最新重要税收法规汇编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等在内的18个税种及相关附加费、征管法和发票管理办法。

提醒:以下法规请点击“蓝色字体”进入具体内容。

1、征管类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15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2016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19年版)税务登记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版)2、个人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18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8年修订)3、增值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2017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011年修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4、企业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18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9年修订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释义5、印花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2011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6、契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2019年修订)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的通知7、房产税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2011年修订)8、资源税中国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2020年9月1日起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2011年修订)(2020年9月1日起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9、环境保护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2018年修订)(税乎网整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10、城市维护建设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2011年修订)国务院办公厅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第五条的解释的复函11、土地增值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2011年修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通知12、城镇土地使用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2019年修订)13、耕地占用税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2018年版)(2019年9月1日开始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2007年)(2019年9月1日止废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14、消费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2008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008)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条款解释的通知15、车辆购置税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2019年7月1日起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2019年7月1日止废止)16、车船税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2019年修订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2019年修订)17、船舶吨税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法(2018年修订)18、烟叶税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法19、关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2017修订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2017年修订)20、文化事业建设费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文化经济政策的若干规定21、教育费附加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2011年修订)22、地方教育附加财政部关于统一地方教育附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二、中国会计法规汇编(截止至2019年5月29日)1.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总会计师条例2.财务通则/规则企业财务通则金融企业财务规则3.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的通知(财会[2007]14号)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的通知(财会[2008]11号)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的通知(财会[2009]8号)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的通知(财会[2010]15号)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的通知(财会[2012]19号)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6号》的通知(财会[2014]1号)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7号》的通知(财会[2015]19号)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8号》的通知(财会[2015]23号)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9号》的通知——关于权益法下投资净损失的会计处理(财会[2015]23号)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0号》的通知——关于以使用固定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折旧方法(财会[2017]17号)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1号》的通知——关于以使用无形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摊销方法(财会[2017]18号)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2号》的通知——关于关键管理人员服务的提供方与接受方是否为关联方》的通知(财会[2017]19号)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题专家工作组意见(2007年2月1日)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题专家工作组意见(2007年4月30日)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题专家工作组意见(2008年1月21日)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2014)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准则指南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已废除,仅供参考]准则指南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准则指南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准则指南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准则指南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准则指南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自2019年6月10日起准则废除,仅供参考]准则指南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准则指南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已废除,仅供参考]准则指南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2014)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企业年金基金准则指南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准则指南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自2019年6月17日起准则废除,仅供参考]准则指南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2019)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准则指南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准则指南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已废除,仅供参考]准则指南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准则指南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准则指南企业会计准则第19号—外币折算准则指南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准则指南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准则指南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2018)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准则指南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06)准则指南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准则指南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再保险合同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27号—石油天然气开采准则指南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准则指南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已废除,仅供参考]准则指南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2014)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准则指南企业会计准则第32号—中期财务报告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会计报表[已废除,仅供参考]准则指南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2014)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34号—每股收益准则指南企业会计准则第35号—分部报告准则指南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已废除,仅供参考]准则指南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4)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准则指南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准则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4.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试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采购与付款(试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销售与收款(试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工程项目(试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担保(试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对外投资(试行)5、其它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通知(财会字〔1996〕19号)。

税收政策效应分析报告

税收政策效应分析报告

税收政策效应分析报告税收政策作为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对经济、社会和企业的发展都有着深远的影响。

本报告旨在对税收政策的效应进行全面分析,以便更好地理解其作用机制和实际效果。

一、税收政策的种类及目标税收政策涵盖了多种类型,包括所得税、流转税、财产税等。

不同类型的税收政策有着不同的侧重点和目标。

所得税政策,如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主要目标在于调节收入分配,促进公平。

通过对高收入者征收较高的税率,实现社会财富的再分配,缩小贫富差距。

流转税政策,如增值税和消费税,侧重于调节经济运行和消费行为。

增值税对于生产和流通环节的增值部分征税,有助于保障财政收入的稳定。

消费税则对特定的消费品征税,能够引导消费方向,促进节能环保和合理消费。

财产税政策,如房产税和车船税,主要用于调节财产的占有和使用,增加财政收入,并在一定程度上抑制投机性的财产交易。

二、税收政策对经济增长的影响税收政策对经济增长的影响是多方面的。

一方面,合理的税收优惠政策能够刺激投资和创新。

例如,对于高新技术企业给予税收减免,可以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本,提高其盈利能力,从而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动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促进经济的长期增长。

另一方面,过高的税收负担可能抑制企业的生产和投资积极性。

企业在面临沉重的税收压力时,可能会减少生产规模、推迟投资计划,甚至可能将业务转移到税收政策更为优惠的地区,这对当地经济的发展会产生不利影响。

此外,税收政策还通过影响消费来间接影响经济增长。

降低个人所得税可以增加居民的可支配收入,从而刺激消费需求,拉动经济增长;而提高消费税可能会抑制某些商品的消费,对相关产业的发展产生一定的抑制作用。

三、税收政策对企业发展的影响税收政策对企业的经营决策和发展战略有着重要的影响。

税收优惠能够增强企业的竞争力。

例如,对于小型微利企业的税收减免政策,有助于这些企业降低成本,在市场竞争中获得更大的生存空间。

同时,对于特定行业的税收优惠,如环保产业、文化产业等,能够引导资源向这些领域流动,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

房地产行业税收政策汇编

房地产行业税收政策汇编

房地产行业税收政策汇编一、增值税政策1. 转让不动产的增值税政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对房地产销售等计征增值税若干问题的公告》,自2019年5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个人转让房屋产权的,按照增值税法征收增值税。

根据转让不动产的性质,纳税人可能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或简易计税方法,其中:•一般计税方法:纳税人销售不动产时,按照销售额减除成本费用后的余额(即纯销售额)计征增值税。

增值税率为5%或3%。

•简易计税方法:纳税人销售不动产时,按照销售额的5%计征增值税,不减除成本费用。

2. 滞纳金的增值税政策如果纳税人未按期缴纳增值税,将被征收滞纳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56条的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应当按照欠缴税款金额的每日千分之五或五分之一加收滞纳金。

滞纳金不得超过欠缴税款的百分之五十。

二、企业所得税政策1. 房地产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以下情况下,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对新建的、改建的房屋实施租金减免或减收政策的房地产企业,可以按照每月实际减免或减收的租金额,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对住房租金超过当地平均租金1.5倍且不高于当地平均租金3倍的住房,减按当年租金收入的60%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2. 异地销售房地产的企业所得税政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异地销售自有商品房企业所得税纳税问题的通知》,企业将自有商品房在本地销售以外的其他地区销售的,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在异地销售自有商品房的过程中,企业需要根据销售额、成本费用等情况计算所得额,并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个人所得税政策1. 房地产的个人所得税政策个人通过转让房屋产权获得的所得适用于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个人转让不动产的所得,按照以下比例计算应纳税额:•转让时间不满5年的,按照20%的比例计算应纳税额;•转让时间超过5年的,减按20%比例递减计算应纳税额,到满5年时免征个人所得税。

年度增值税政策汇编

年度增值税政策汇编

年度增值税政策汇编最全!年度增值税政策汇编(公众号超链接版)小编汇编了年度增值税政策,点击政策标题就可以查看啦!月份、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启运港退税政策的通知文号:财税〔〕号发文时间:年月日发文单位: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增值税出口退税相关、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海关总署关于扩大赋予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的公告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年第号发文日期:年月日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年第号发文日期:年月日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状态:部分失效失效时间:年月日月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符合条件的销售熊猫普制金币纳税人名单(第九批)暨不符合条件的纳税人退出名单(第三批)的公告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年第号发文日期:年月日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链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纳税申报比对管理操作规程(试行)》执行有关事项的通知文号:税总函[]号发文日期:年月日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月份、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文号:财税〔〕号发文日期:年月日发文单位:财政部税务总局、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文号:财税〔〕号发文日期:年月日发文单位:财政部税务总局、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动漫产业增值税政策的通知文号:财税〔〕号发文日期:年月日发文单位: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年第号发文日期:年月日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年第号发文日期:年月日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大连商品交易所铁矿石期货保税交割业务增值税管理问题的公告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年第号发文日期:年月日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有关出口退(免)税问题的公告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年第号发文日期:年月日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抗癌药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文号:财税〔〕号发文日期:年月日发文单位: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月份、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进口租赁飞机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年第号发文日期:年月日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有关事项的公告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年第号发文日期:年月日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出口退税相关月份、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宣传文化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文号:财税〔〕号发文日期:年月日发文单位: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办纳税人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有关事项的公告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年第号发文日期:年月日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符合条件的销售熊猫普制金币纳税人名单(第十批)暨不符合条件的纳税人退出名单(第四批)的公告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年第号发文日期:年月日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年退还部分行业增值税留抵税额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文号:财税〔〕号发文日期:年月日发文单位:财政部税务总局月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使用有关事项的公告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年第号发文日期:年月日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中外合作办学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年第号发文日期:年月日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政策的通知文号:财税〔〕号发文日期:年月日发文单位:财政部税务总局月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推广一般纳税人登记网上办理的通知文号:税总函〔〕号发文时间:年月日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月份、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文号:财税〔〕号发文日期:年月日发文单位:财政部税务总局、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有关投资业务税收政策的通知文号:财税〔〕号发文日期:年月日发文单位:财政部税务总局、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涉农贷款增值税政策的通知文号:财税〔〕号发文日期:年月日发文单位:财政部税务总局、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有关投资业务税收政策的通知文号:财税〔〕号发文日期:年月日发文单位:财政部税务总局、财政部税务总局商务部海关总署关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零售出口货物税收政策的通知文号:财税〔〕号发文日期:年月日发文单位:财政部税务总局商务部海关总署月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快出口退税进度有关事项的公告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年第号发文时间:年月日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出口退税相关、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文号:财税〔〕号发文时间:年月日发文单位:财政部税务总局增值税出口退税相关月份、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教育部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税收政策的通知文号:财税〔〕号发文日期:年月日发文单位: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教育部、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第七届世界军人运动会税收政策的通知文号:财税〔〕号发文日期:年月日发文单位: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文号:财税〔〕号发文日期:年月日发文单位:财政部税务总局、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能源局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目录的通知文号:财关税〔〕号发文日期:年月日发文单位: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能源局、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调整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的公告文号:财政部公告年第号发文日期:年月日发文单位: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文号:财关税〔〕号发文日期:年月日发文单位: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分隔............................................分隔.............................年度增值税政策汇编最全!年度增值税政策汇编(公众号超链接版)小编汇编了年度增值税政策,点击政策标题就可以查看啦!月份、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启运港退税政策的通知发文日期:年月日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月份、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文号:财税〔〕号发文日期:年月日发文单位:财政部税务总局、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文号:财税〔〕号发文日期:年月日发文单位:财政部税务总局、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动漫产业增值税政策的通知文号:财税〔〕号发文日期:年月日发文单位: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年第号发文日期:年月日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年第号发文日期:年月日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大连商品交易所铁矿石期货保税交割业务增值税管理问题的公告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年第号发文日期:年月日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有关出口退(免)税问题的公告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年第号发文日期:年月日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抗癌药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文号:财税〔〕号发文日期:年月日发文单位: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月份、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进口租赁飞机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年第号发文日期:年月日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有关事项的公告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年第号发文日期:年月日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出口退税相关月份、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宣传文化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文号:财税〔〕号发文日期:年月日发文单位: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办纳税人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有关事项的公告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年第号发文日期:年月日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符合条件的销售熊猫普制金币纳税人名单(第十批)暨不符合条件的纳税人退出名单(第四批)的公告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年第号发文日期:年月日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年退还部分行业增值税留抵税额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文号:财税〔〕号发文日期:年月日发文单位:财政部税务总局月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使用有关事项的公告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年第号发文日期:年月日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中外合作办学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年第号发文日期:年月日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政策的通知文号:财税〔〕号发文日期:年月日发文单位:财政部税务总局月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推广一般纳税人登记网上办理的通知文号:税总函〔〕号发文时间:年月日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月份、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文号:财税〔〕号发文日期:年月日发文单位:财政部税务总局、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有关投资业务税收政策的通知文号:财税〔〕号发文日期:年月日发文单位:财政部税务总局、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涉农贷款增值税政策的通知文号:财税〔〕号发文日期:年月日发文单位:财政部税务总局、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有关投资业务税收政策的通知文号:财税〔〕号发文日期:年月日发文单位:财政部税务总局、财政部税务总局商务部海关总署关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零售出口货物税收政策的通知文号:财税〔〕号发文日期:年月日发文单位:财政部税务总局商务部海关总署月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快出口退税进度有关事项的公告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年第号发文时间:年月日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出口退税相关、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文号:财税〔〕号发文时间:年月日发文单位:财政部税务总局增值税出口退税相关月份、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教育部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税收政策的通知文号:财税〔〕号发文日期:年月日发文单位: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教育部、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第七届世界军人运动会税收政策的通知文号:财税〔〕号发文日期:年月日发文单位: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文号:财税〔〕号发文日期:年月日发文单位:财政部税务总局、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能源局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目录的通知文号:财关税〔〕号发文日期:年月日发文单位: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能源局、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调整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的公告文号:财政部公告年第号发文日期:年月日发文单位: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文号:财关税〔〕号发文日期:年月日发文单位: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分隔............................................分隔.............................年度增值税政策汇编最全!年度增值税政策汇编(公众号超链接版)小编汇编了年度增值税政策,点击政策标题就可以查看啦!月份、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启运港退税政策的通知发文单位: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增值税出口退税相关、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海关总署关于扩大赋予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的公告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年第号发文日期:年月日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年第号发文日期:年月日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状态:部分失效失效时间:年月日月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符合条件的销售熊猫普制金币纳税人名单(第九批)暨不符合条件的纳税人退出名单(第三批)的公告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年第号发文日期:年月日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链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纳税申报比对管理操作规程(试行)》执行有关事项的通知文号:税总函[]号发文单位: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办纳税人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有关事项的公告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年第号发文日期:年月日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符合条件的销售熊猫普制金币纳税人名单(第十批)暨不符合条件的纳税人退出名单(第四批)的公告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年第号发文日期:年月日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年退还部分行业增值税留抵税额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文号:财税〔〕号发文日期:年月日发文单位:财政部税务总局月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使用有关事项的公告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年第号发文日期:年月日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中外合作办学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年第号发文日期:年月日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政策的通知文号:财税〔〕号发文日期:年月日发文单位:财政部税务总局月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推广一般纳税人登记网上办理的通知文号:税总函〔〕号发文时间:年月日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月份、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文号:财税〔〕号发文日期:年月日发文单位:财政部税务总局、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有关投资业务税收政策的通知文号:财税〔〕号发文日期:年月日发文单位:财政部税务总局、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涉农贷款增值税政策的通知文号:财税〔〕号发文日期:年月日发文单位:财政部税务总局、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有关投资业务税收政策的通知文号:财税〔〕号发文日期:年月日发文单位:财政部税务总局、财政部税务总局商务部海关总署关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零售出口货物税收政策的通知文号:财税〔〕号发文日期:年月日发文单位:财政部税务总局商务部海关总署月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快出口退税进度有关事项的公告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年第号发文时间:年月日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出口退税相关、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文号:财税〔〕号发文时间:年月日发文单位:财政部税务总局增值税出口退税相关月份、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教育部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税收政策的通知文号:财税〔〕号发文日期:年月日发文单位: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教育部、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第七届世界军人运动会税收政策的通知文号:财税〔〕号发文日期:年月日发文单位: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文号:财税〔〕号发文日期:年月日发文单位:财政部税务总局、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能源局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目录的通知文号:财关税〔〕号发文日期:年月日发文单位: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能源局、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调整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的公告文号:财政部公告年第号发文日期:年月日发文单位: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文号:财关税〔〕号发文日期:年月日发文单位: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分隔............................................分隔.............................年度增值税政策汇编最全!年度增值税政策汇编(公众号超链接版)小编汇编了年度增值税政策,点击政策标题就可以查看啦!月份、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启运港退税政策的通知发文日期:年月日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月份、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文号:财税〔〕号发文日期:年月日发文单位:财政部税务总局、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文号:财税〔〕号发文日期:年月日发文单位:财政部税务总局、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动漫产业增值税政策的通知文号:财税〔〕号发文日期:年月日发文单位: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年第号发文日期:年月日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年第号发文日期:年月日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大连商品交易所铁矿石期货保税交割业务增值税管理问题的公告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年第号发文日期:年月日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有关出口退(免)税问题的公告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年第号发文日期:年月日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抗癌药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文号:财税〔〕号发文日期:年月日发文单位: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月份、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进口租赁飞机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年第号发文日期:年月日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有关事项的公告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年第号发文日期:年月日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出口退税相关月份、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宣传文化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文号:财税〔〕号发文日期:年月日发文单位: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办纳税人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有关事项的公告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年第号发文日期:年月日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符合条件的销售熊猫普制金币纳税人名单(第十批)暨不符合条件的纳税人退出名单(第四批)的公告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年第号发文日期:年月日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年退还部分行业增值税留抵税额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文号:财税〔〕号发文日期:年月日发文单位:财政部税务总局月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使用有关事项的公告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年第号发文日期:年月日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中外合作办学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年第号发文日期:年月日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政策的通知文号:财税〔〕号发文日期:年月日发文单位:财政部税务总局月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推广一般纳税人登记网上办理的通知文号:税总函〔〕号发文时间:年月日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月份、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文号:财税〔〕号发文日期:年月日发文单位:财政部税务总局、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有关投资业务税收政策的通知文号:财税〔〕号发文日期:年月日发文单位:财政部税务总局、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涉农贷款增值税政策的通知文号:财税〔〕号发文日期:年月日发文单位:财政部税务总局。

分公司税收政策汇总

分公司税收政策汇总

分公司税收政策汇编一、增值税:依据以下相关法律法规确定分公司增值税为属地缴纳原则。

、国务院令[]第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增值税纳税地点:(一)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国家税务总局或其授权的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国税发[]号《企业所属机构间移送货物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目前,对实行统一核算的企业所属机构间移送货物,接受移送货物机构 (以下简称受货机构) 的经营活动是否属于销售应在当地纳税,各地执行不一。

经研究,现明确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视同销售货物行为的第(三)项所称的用于销售,是指受货机构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营行为:一、向购货方开具发票;二、向购货方收取货款。

受货机构的货物移送行为有上述两项情形之一的,应当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缴纳增值税;未发生上述两项情形的,则应由总机构统一缴纳增值税。

如果受货机构只就部分货物向购买方开具发票或收取货款,则应当区别不同情况计算并分别向总机构所在地或分支机构所在地缴纳税款。

、国税函发[]号第一条国税发[]号通知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第(三)款的解释,本应从该细则实施之日起执行.但由于国税发[]号通知下发前,该细则上述条款所称"销售"概念未予明确,致使各地税务机关和纳税人理解上有分歧,执行上也不尽一致.鉴于这一实际情况,为了避免给企业生产经营和财务核算造成较大影响,国家税务总局决定,以年月日为界限,此前企业所属机构发生国税发[]号通知所称销售行为的,如果应纳增值税已由企业统一向企业主管税务机关缴纳,企业所属机构主管税务机关不得再征收此项应纳增值税.如果此项应纳增值税未由企业统一缴纳,企业所属机构也未缴纳,则应由企业所属机构主管税务机关负责征收;属于偷税行为的,应由企业所属机构主管税务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年月日以后,企业所属机构发生销售行为,其应纳增值税则一律由企业所属机构主管税务机关征收。

税收法律法规汇编

税收法律法规汇编

税收法律法规汇编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也是国家宏观调控经济的重要手段。

为了保障税收的合法性、公平性和稳定性,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税收法律法规。

本文将对我国现行的主要税收法律法规进行汇编和介绍,以便大家更好地了解和遵守税收法规。

一、增值税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

增值税的税率分为 13%、9%、6%和 0%四档。

增值税的相关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条例规定了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征税范围、税率、计税方法、纳税期限等基本内容。

实施细则则对条例中的一些规定进行了进一步的细化和解释。

二、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一般为 25%,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优惠税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是企业所得税的主要法律法规。

企业所得税法明确了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率、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税收优惠等内容。

实施条例则对企业所得税法中的相关规定进行了具体的解释和说明。

三、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个人所得税的征税项目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等。

个人所得税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了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征税项目、税率、费用扣除标准、纳税申报等内容。

实施条例则对个人所得税法中的具体规定进行了详细的解释和补充。

四、消费税消费税是对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包括烟、酒、高档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焰火、成品油、小汽车、摩托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电池、涂料等。

(珍藏版)最新的重要税收法规及会计法规汇编.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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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藏版)最新的重要税收法规及会计法规汇编一、最新重要税收法规汇编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等在内的18个税种及相关附加费、征管法和发票管理办法。

提醒:以下法规请点击“蓝色字体”进入具体内容。

1、征管类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15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2016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19年版)税务登记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版)2、个人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18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8年修订)3、增值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2017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011年修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4、企业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18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9年修订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释义5、印花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2011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6、契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2019年修订)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的通知7、房产税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2011年修订)8、资源税中国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2020年9月1日起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2011年修订)(2020年9月1日起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9、环境保护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2018年修订)(税乎网整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10、城市维护建设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2011年修订)国务院办公厅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第五条的解释的复函11、土地增值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2011年修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通知12、城镇土地使用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2019年修订)13、耕地占用税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2018年版)(2019年9月1日开始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2007年)(2019年9月1日止废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14、消费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2008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008)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条款解释的通知15、车辆购置税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2019年7月1日起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2019年7月1日止废止)16、车船税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2019年修订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2019年修订)17、船舶吨税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法(2018年修订)18、烟叶税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法19、关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2017修订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2017年修订)20、文化事业建设费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文化经济政策的若干规定21、教育费附加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2011年修订)22、地方教育附加财政部关于统一地方教育附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二、中国会计法规汇编(截止至2019年5月29日)1.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总会计师条例2.财务通则/规则企业财务通则金融企业财务规则3.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的通知(财会[2007]14号)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的通知(财会[2008]11号)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的通知(财会[2009]8号)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的通知(财会[2010]15号)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的通知(财会[2012]19号)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6号》的通知(财会[2014]1号)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7号》的通知(财会[2015]19号)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8号》的通知(财会[2015]23号)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9号》的通知——关于权益法下投资净损失的会计处理(财会[2015]23号)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0号》的通知——关于以使用固定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折旧方法(财会[2017]17号)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1号》的通知——关于以使用无形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摊销方法(财会[2017]18号)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2号》的通知——关于关键管理人员服务的提供方与接受方是否为关联方》的通知(财会[2017]19号)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题专家工作组意见(2007年2月1日)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题专家工作组意见(2007年4月30日)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题专家工作组意见(2008年1月21日)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2014)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准则指南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已废除,仅供参考]准则指南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准则指南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准则指南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准则指南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准则指南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自2019年6月10日起准则废除,仅供参考]准则指南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准则指南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已废除,仅供参考]准则指南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2014)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企业年金基金准则指南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准则指南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自2019年6月17日起准则废除,仅供参考]准则指南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2019)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准则指南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准则指南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已废除,仅供参考]准则指南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准则指南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准则指南企业会计准则第19号—外币折算准则指南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准则指南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准则指南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2018)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准则指南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06)准则指南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准则指南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再保险合同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27号—石油天然气开采准则指南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准则指南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已废除,仅供参考]准则指南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2014)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准则指南企业会计准则第32号—中期财务报告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会计报表[已废除,仅供参考]准则指南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2014)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34号—每股收益准则指南企业会计准则第35号—分部报告准则指南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已废除,仅供参考]准则指南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4)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准则指南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准则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4.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试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采购与付款(试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销售与收款(试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工程项目(试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担保(试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对外投资(试行)5、其它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通知(财会字〔1996〕19号)。

税收优惠政策解读报告

税收优惠政策解读报告

税收优惠政策解读报告税收优惠政策是国家为了实现特定的经济和社会目标,通过减少纳税人的税负来激励和引导经济活动的一种政策手段。

这些政策对于企业的发展、个人的经济决策以及整个社会的经济运行都具有重要的影响。

本文将对常见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详细解读,帮助您更好地理解和利用这些政策。

一、企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1、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小型微利企业在企业所得税方面享有优惠政策。

根据规定,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300 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 300 人、资产总额不超过 5000 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对于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其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100 万元的部分,减按 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 100 万元但不超过 300 万元的部分,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这项政策旨在减轻小型微利企业的税负,促进其发展壮大,为经济增长和就业创造更多机会。

2、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高新技术企业在企业所得税方面享受 15%的优惠税率。

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需要满足一系列条件,如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符合要求等。

此外,高新技术企业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这些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创新能力,推动产业升级。

3、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 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 175%在税前摊销。

这一政策激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提高技术创新水平,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4、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税收优惠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 15 万元(以 1 个季度为 1 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 45 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企业重组改制税收政策文件汇编

企业重组改制税收政策文件汇编
有关企业所得税纳税事项(包括亏损结转、税收优惠等权益和义务)由变更后企
业承继,但因住所发生变化而不符合税收优惠条件的除外。
(二)企业债务重组,相关交易应按以下规定处理:
1.以非货币资产清偿债务,应当分解为转让相关非货币性资产、按非货币性
资产公允价值清偿债务两项业务,确认相关资产的所得或损失。
2.发生债权转股权的,应当分解为债务清偿和股权投资两项业务,确认有关
定进行税务处理:
(一)企业由法人转变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非法人组织,或将登记
注册地转移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包括港澳台地区),应视同企业进行清算、分
配,股东重新投资成立新企业。企业的全部资产以及股东投资的计税基础均应以
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企业发生其他法律形式简单改变的,可直接变更税务登记,除另有规定外,
价中,以本企业或其控股企业的股权、股份作为支付的形式;所称非股权支付,
是指以本企业的现金、银行存款、应收款项、本企业或其控股企业股权和股份以
外的有价证券、存货、固定资产、其他资产以及承担债务等作为支付的形式。
三、企业重组的税务处理区分不同条件分别适用一般性税务处理规定和特殊
性税务处理规定。
四、企业重组,除符合本通知规定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的外,按以下规
通知》(财税〔2003〕183号,2003年12月8日)
II
一、企业所得税政策文件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
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9〕59号2009年4月30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
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

各类税收政策汇编

各类税收政策汇编

目录第一章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 (1)一、农业 (1)(一)农业产品 (1)(二)农业生产资料 (4)(三)农民专业合作社 (7)二、电 (8)(一)县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 (8)(二)农村电网维护费 (8)三、文教医疗 (9)(一)宣传文化 (9)(二)医疗卫生 (11)四、资源综合利用 (13)五、再生资源 (17)六、特殊对象、企业、产品和劳务 (19)(一)高校后勤 (19)(二)黄金 (19)(三)旧货 (20)(四)残疾人用品和提供的劳务 (21)(五)铂金及铂金制品 (21)(六)不带动力的手扶拖拉机和三轮农用运输车 (22)(七)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 (23)七、修理修配 (24)八、增值税起点的规定 (25)—1—九、罚没物品 (25)第二章、消费税税收优惠政策 (26)一、子午线轮胎 (26)二、成品油 (26)第三章营业税税收优惠政策 (27)一、金融保险 (27)二、中介服务 (30)三、物流 (32)四、交通运输 (32)五、医疗卫生 (33)六、促进就业 (33)七、科技创新 (35)八、文化产业 (35)九、邮电通信 (36)第四章车辆购置税税收优惠政策 (37)一、免税 (37)二、暂减按5%的税率征收 (38)第五章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39)第一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条例规定的优惠 (39)一、国家重点扶持和鼓励发展的产业项目 (39)二、免税收入规定 (39)三、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的规定 (40)(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 (40)(二)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41)(三)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2—目所得 (42)(四)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 (42)(五)符合条件的非居民企业所得 (43)四、小型微利企业 (43)五、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 (43)六、加计扣除 (45)七、创业投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45)八、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46)九、资源综合利用、节能减排所得税优惠政策 · 46十、关于外国投资者从事外商投资企业取得利润的优惠政策 (47)十一、其他所得税优惠政策 (47)第二部分过渡期所得税优惠政策 (48)第三部分可执行到期的优惠 (57)第六章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60)一、免税项目 (60)(一)工资、薪金所得 (60)(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62)(三)股息、利息、红利所得 (62)(四)其他所得 (62)二、暂免征税项目 (63)三、减征项目 (65)第七章地方税优惠政策 (66)第八章出口退税优惠政策 (68)一、一般规定 (68)二、生产企业出口的视同自产产品退(免)税 (69)三、出口特殊货物的退(免)税 (69)—3—(一)特准退还或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的货物 69(二)出口免征增值税、消费税的货物 (70)(三)出口船舶、大型成套机电设备退(免)税 (71)(四)援外出口货物退(免)税 (72)(五)境外带料加工装配业务退税 (73)第九章涉及多税种的税收优惠政策 (73)一、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 (73)(一)自2007年7月1日起,对安置残疾人单位的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 (73)(二)对安置残疾人单位的企业所得税政策 (75)(三)对残疾人个人就业的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 (75)(四)对残疾人个人就业的个人所得税政策 (75)(五)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单位的条件 (76)(六)有关定义 (77)(七)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征管办法77二、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 (84)三、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优惠政策87(一)软件产品增值税优惠政策 (87)(二)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89)第十章便利性征管措施 (91)一、税务登记方面 (91)二、征管资料方面 (92)三、涉农政策方面 (93)四、普通发票使用方面 (93)—4—第一章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一、农业(一)农业产品1、销售自产农业产品(1)下列货物免征增值税: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

国家税收优惠政策汇编

国家税收优惠政策汇编

号)。
(八)1、对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
体,凡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并签订1年(含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
,税务机关审核,自2003年1月1日起,每缉拿1名下岗失业人员,每年可享受企业所得税
2000元定额税收扣减优惠。当年不足扣减的,可结转至下一年继续扣减,但结转期不得超
1、自2000年6月24日起至2010年底以前,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
软件产品,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
即退政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进口的软件进行转换等本地化改造后对外销售,其销售的
软件可按照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的有关规定享受即征即退的税收优惠政策。本地化改
税。减征比例=(企业当年招用的下岗失业人员/企业职工总数X100%)X2。该政策执行期
为2003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
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208号)
(四)对新办的商贸企业(从事批发、批零兼售以及其他非零售业务的商贸企业除外
规定享受最长期限为3年的免收登记类、证照类、管理类行政事业收费优惠,直至期满为止
。(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及其他相关
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03〕192号))。
二、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税收政策
(一)、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有关税收政策
数60%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免征所得岗)人员占企业原从业人员总
数30%以上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减半征收所得税2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支持南沙自贸区建设发展地方税收优惠政策汇编

支持南沙自贸区建设发展地方税收优惠政策汇编

支持南沙自贸区建设发展地方税收优惠政策汇编南沙自贸区是中国自贸试验区之一,也是广州市南沙新区的一部分。

自贸区的建设发展对于南沙新区和广州市的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吸引更多的企业和投资者来到南沙自贸区发展,地方税收优惠政策是一项重要的措施。

下面,我将为大家汇编一些支持南沙自贸区建设发展的地方税收优惠政策。

首先,对于新设在南沙自贸区的企业,可以享受一定年限的免征企业所得税政策。

在中国,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但在自贸区内的企业可以享受一定比例的减免,具体比例根据企业所在行业、规模和投资额等因素来定。

这样的政策可以降低企业的税负,增加其在南沙自贸区的投资意愿。

其次,对于从事高新技术产业的企业,南沙自贸区还实行了减半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政策。

这些税费是按照企业的应纳税额的一定比例计算的,减少了税费的负担,可以为高新技术企业提供更多的资金支持,促进其技术创新和发展。

此外,南沙自贸区对于创新型小微企业也推出了一系列地方税收优惠政策。

比如,对创新型企业的研发支出可以享受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减少企业的税负。

对于年度研发费用超过50万元的中小微企业,还可以按照一定比例给予奖励。

这些政策的出台,有助于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技术创新能力。

此外,南沙自贸区还实行了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对于从事高级技术人才、紧缺人才和创新创业人才的个人,在自贸区工作并按规定纳税的,可以享受一定比例的个人所得税减免。

这项政策可以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到南沙自贸区工作和生活,促进人才的流动和集聚。

最后,南沙自贸区还实施了进口税收优惠政策。

对于进口到自贸区的设备、技术等,可以根据相关政策减免或退还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等税费。

这些优惠政策可以降低企业的进口成本,提高其竞争力。

总之,南沙自贸区的建设发展对于广州市乃至整个中国的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为了吸引更多的企业和投资者前来发展,地方税收优惠政策是必不可少的一项措施。

通过对企业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等税费的减免或优惠,可以降低企业和个人的税负,提升投资和创业的积极性,促进南沙自贸区的经济发展和创新创业能力的提升。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相关税收政策文件汇编》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相关税收政策文件汇编》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相关税收政策文件汇编》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公布日期】2018.08.04
•【文号】发改办经体〔2018〕947号
•【施行日期】2018.08.04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税务综合规定
正文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关于印发《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相关税收政策文件
汇编》的通知
发改办经体〔2018〕94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有关中央企业: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积极稳妥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指导混合所有制改革企业科学设计改革路径,最大程度用足用好现有涉及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相关税收政策,我委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对相关政策进行了梳理,形成了《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相关税收政策文件汇编》。

现印发你们,请在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认真学习、规范适用。

附件: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相关税收政策文件汇编(本文有删减)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2018年8月4日。

个体户税收优惠政策

个体户税收优惠政策

个体工商户税收优惠政策汇编(其他税种篇)个体工商户税收优惠政策汇编(其他税种篇)为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近年来,国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税费优惠政策。

为了便于广大市场主体更加及时便捷了解适用税费优惠政策,我们将分群体、分专题推出税费优惠政策系列汇编。

本期梳理了个体工商户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一起来学习~“六税两费"减半征收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政策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免征/减征文化事业建设费自2016年5月1日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按季纳税6万元)的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提供的应税服务,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自2019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归属中央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按照缴纳义务人应缴费额的50%减征;对归属地方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各省(区、市)财政、党委宣传部门可以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宣传思想文化事业发展等因素,在应缴费额50%的幅度内减征。

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25号)《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6号)重点群体税收扣减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每户每年20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中国税收行业相关政策分析

中国税收行业相关政策分析
一、税收相关政策
1、创新税收制度驱动区域经济发展
“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是中 央基于国内、国际发展形势作出的重要战略。在过去的一年间,中国 持续大力发展区域性经济,出台、完善区域性税收优惠政策,以促进 地区经济增长、协调区域发展、推动双循环。
2、税收优惠再续力
“十三五”期间,中国减税降费政策取得积极成效,新增减税降费合计 超过 7.6 万亿元。而 2021 年作为“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进一步完 善减税降费政策,实施更精准、更灵活的税收优惠成为重要目标。在 此背景下,各类税收优惠在 2021 年落地开花,其中既有对到期政策 的延续,更有对现行优惠政策的新突破。
பைடு நூலகம்
中国税收行业相关政策分析
随着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工作逐渐开展,2021 年发达国家的经济正在 逐渐复苏。中国作为全球重要的经济体,在 2021 年实现 GDP 连续第 二年超过人民币 100 万亿元,增速到达到 8.1%。中国经济在疫情期 间的持续复苏,一方面得益于疫情防控的总体稳定以及外资外贸的增 长态势,另一方面也有赖于提质增效、更可持续的财政政策。
近年来,中国作为二十国集团(G20)和税基侵蚀与利润转移(BEPS) 项目行动计划包容性框架的成员国,深度参与国际税收改革合作,为 推动构建全球税收新秩序、促进国际税改成果落实,积极贡献中国方 案。
二、2022 年政策展望
由于各国新冠病毒的防控水平参差不齐,2022 年仍将是与疫情共存 的一年。即便在充满变数的环境中,税收改革的步伐依然不会停止。 2022 年,包容性框架提出的双支柱方案将有显著的进展,为 2023 年 正式落地生效作好充分准备;新的一年,中国经济以“稳字当头、稳 中求进”为主基调,中国财税部门也将在“稳”字前提下按“十四五”规划 方向推进财税改革。

企业所得税政策汇编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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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政策汇编一、征收治理。

1、除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居民企业以企业登记注册地为纳税地点;但登记注册地在境外的,以实际治理机构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2、非居民企业取得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所得,以机构、场所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机构、场所的,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能够选择由其要紧机构、场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取得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以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3、企业所得税按年度计算,分月或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

〔1〕、不管核定征收依然查账征收我市统一按季预缴。

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2〕、查帐征收企业不管是否在减免税期间,也不管盈利或亏损,都应按规定进行汇算清缴。

〔3〕、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也应按规定进行汇算清缴。

申报额超过核定经营额或应纳税额的,按申报额缴纳税款;申报额低于核定经营额或应纳税额的,按核定经营额或应纳税额缴纳税款。

对上年度主业发生变化的,在汇算清缴申报时应及时变更适用最低应税所得率。

〔4〕、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关联企业年度报告表和其他有关资料。

〔5〕、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企业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清算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结清税款。

企业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治理法?的相关规定加收滞纳金。

〔详见国税函〔2022〕388号、国税函〔2022〕684号〕4、企业所得税按纳税年度计算。

最新个人所得税政策汇编

最新个人所得税政策汇编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境外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3号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称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现将境外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公告如下: 一、下列所得,为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 (一)因任职、受雇、履约等在中国境外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 (二)中国境外企业以及其他组织支付且负担的稿酬所得; (三)许可各种特许权在中国境外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四)在中国境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而取得的与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所得;  (五)从中国境外企业、其他组织以及非居民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六)将财产出租给承租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七)转让中国境外的不动产、转让对中国境外企业以及其他组织投资形成的股票、股权以及其他权益性资产(以下称权益性资产)或者在中国境外转让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但转让对中国境外企业以及其他组织投资形成的权益性资产,该权益性资产被转让前三年(连续36个公历月份)内的任一时间,被投资企业或其他组织的资产公允价值50%以上直接或间接来自位于中国境内的不动产的,取得的所得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八)中国境外企业、其他组织以及非居民个人支付且负担的偶然所得; (九)财政部、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二、居民个人应当依照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按照以下方法计算当期境内和境外所得应纳税额: (一)居民个人来源于中国境外的综合所得,应当与境内综合所得合并计算应纳税额; (二)居民个人来源于中国境外的经营所得,应当与境内经营所得合并计算应纳税额。

居民个人来源于境外的经营所得,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计算的亏损,不得抵减其境内或他国(地区)的应纳税所得额,但可以用来源于同一国家(地区)以后年度的经营所得按中国税法规定弥补; (三)居民个人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下称其他分类所得),不与境内所得合并,应当分别单独计算应纳税额。

企业所得税政策汇编

企业所得税政策汇编

企业所得税近年政策分类汇编一、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非居民企业从事国际运输业务税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居民企业报告境外投资和所得信息有关问题的公告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派遣人员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征收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1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沃尔玛收购好又多股权事项的批复文号:税总函[2013]8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中非居民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文号:国家税务总局2013年第9号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境外注册中资控股居民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文号: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45号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境外注册中资控股企业依据实际管理机构标准认定为居民企业有关问题的通知文号:国税发[2009]82号(第四条)二、征税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六条、第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7年第63号(第三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行为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文号:国家税务总局2010年第13号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文号:财税[2008]159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文号:财税[2008]136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信贷资产证券化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文号:财税[2006]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被撤销金融机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文号:财税[2003]14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西气东输项目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文号:财税[2002]11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体育彩票发行收入税收问题的通知文号:财税字[1996]77号三、收入(1)视同销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文号:国税函[2008]82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二十五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以房屋抵顶地价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批复文号:国税函[2002]172号(2)不征税收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文号: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第15号公告(第七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文号:财税[2011]7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行为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文号:国家税务总局2010年第13号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文号:财税[2009]87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文号:财税[2008]15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文号:财税[2008]13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二十六条)(3)免税收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文号:国税函[2010]79号(第四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文号:财税[2009]12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境外注册中资控股企业依据实际管理机构标准认定为居民企业有关问题的通知文号:国税发[2009]82号(第四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及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实施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文号:财税[2009]30号(第一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试行国债净价交易后有关国债利息征免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文号:财税[2002]48号四、扣除(1)工资薪金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强化部分总局定点联系企业共性税收风险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文号:税总办函[2014]65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我国居民企业实行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文号: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第18号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文号: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第15号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文号:国税函[2009]9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文号:国税函[2009]3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支付学生实习报酬有关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文号:财税[2006]107号(2)职工福利费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文号:财企[2009]24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文号:国税函[2009]9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文号:国税函[2009]3号(3)职工教育经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问题的公告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9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关村、东湖、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有关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试点政策的通知文号:财税[2013]14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对中关村科技园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试点政策的通知文号:财税[2010]8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执行中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文号:国税函[2009]202号国务院关于推进上海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的意见文号:国发[2009]1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文号:国税函[2009]98号财政部、全国总工会、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国防科工委、人事部、劳动保障部国资委、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工商联关于印发《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的通知文号:财建[2006]317号(4)工会经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文号: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30号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文号:国家税务总局2010年第24号公告中华全国总工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会经费税前扣除管理的通知文号:总工发[2005]9号(5)社会保险费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文号:财税[2009]27号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文号:国务院令第25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支付给外籍职员向其国内缴纳的社会保险金征税问题的通知文号:国税外字[1988]170号(6)住房公积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三十五条)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50号(7)商业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三十六条)(8)借款费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文号: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第15号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文号: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34号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文号:国税函[2009]77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投资者投资未到位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文号:国税函[2009]312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文号:财税[2008]12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三十七条)(9)业务招待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文号: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第15号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文号:国税函[2010]7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执行中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文号:国税函[2009]20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十四三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文号:国税函[2003]847号(10)广告及业务宣传费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强化部分总局定点联系企业共性税收风险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文号:税总办函[2014]652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文号:财税[2012]4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行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文号:财税[2009]7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执行中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文号:国税函[2009]20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文号:国税函[2009]98号(11)提取的专项基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四十四条)(12)租赁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四十七条)(13)劳动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四十八条)(14)管理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信用社省级联合社收取服务费有关企业所得税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文号:国税函[2010]8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母子公司间提供服务支付费用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文号:国税发[2008]8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四十九条)(15)手续费及佣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信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5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文号: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第15号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文号:财税[2009]29号(16)公益性捐赠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公共租赁住房发展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文号:财税[2014]52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文号:财税[2008]160号(17)准备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问题的公告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9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公司准备金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文号:财税[2012]4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有关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文号:财税[2012]2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公司农业巨灾风险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文号:财税[2012]23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行业准备金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文号:财税[2012]1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文号:财税[2009]99号(18)资产损失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因国务院决定事项形成的资产损失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业零售企业存货损失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文号: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25号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损失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文号:国家税务总局2010年第6号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文号:财税[2009]57号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文化企业发展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文号:财税[2009]3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落实抗震救灾及灾后重建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文号:财税[2008]62号(19)不得扣除项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文号:财税[2009]8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投资者投资未到位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文号:国税函[2009]31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执行中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文号:国税函[2009]202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文号:财税[2009]29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文号:财税[2008]15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二十八条)(20)其他扣除项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维简费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7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参与政府统一组织的棚户区改造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文号:财税[2013]6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苏州工业园区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企业所得税政策试点有关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2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关村、东湖、张江国家自主创新试点地区和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有关研究开发费加计扣除试点政策的通知文号:财税[2013]1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文号: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第15号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文号: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34号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煤矿企业维简费和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文号: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26号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行为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文号:国家税务总局2010年第13号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文号:国税函[2010]79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文号:财税[2009]8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公司再保险业务赔款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文号:国税函[2009]31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文号:国税函[2009]98号(第九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文号:财税[2008]151号五、资产处理(1)固定资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问题的公告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文号: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34号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行为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文号:国家税务总局2010年第13号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文号:国税函[2010]7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所得税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文号:国税发[2009]8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文号:国税函[2009]9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国务院关于印发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文号:国发[2000]1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文号:财税[2000]25号(2)生物性资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六十二条—-—第六十四条) (3)无形资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文号:财税[2008]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六十五条--—第六十七条)国务院关于印发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文号:国发[2000]18号(第26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文号:财税[2000]25号(4)长期待摊费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文号:国税函[2010]79号(第7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文号:国税函[2009]98号(第9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六十八条---第七十条)(5)投资资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文号: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34号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七十一条)(6)存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七十二条-——七十三条)(7)企业重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的意见文号:国发[2014]14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内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等资产重组行为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文号:财税[2013]9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网企业接受用户资产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文号:财税[2011]3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重组改制上市资产评估增值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文号:财税[2010]4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化学工程集团公司整体改制上市资产评估增值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文号:财税[2011]1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的公告文号:国家税务总局2010年第4号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文号:国税函[2010]79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文号:财税[2009]5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债务重组所得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批复文号:国税函[2009]1号六、应纳税额计算(1)应纳税所得额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问题的公告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中非居民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文号:国家税务总局2013年第9号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文号: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第15号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有关所得税问题的公告文号: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39号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贷款利息收入确认问题的公告文号:国家税务总局2010年第23号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有关问题的通知文号:财税[2009]12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文号:财税[2009]13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企业开发产品完工标准税务确认条件的批复文号:国税函[2009]342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文号:财税[2009]5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文号:国税函[2009]9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文号:财税[2008]15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九条、第十条)(2)清算所得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文号:国税函[2009]684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文号:财税[2009]6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十条)(3)亏损弥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查增应纳税所得额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处理问题的公告文号:国家税务总局2010年第20号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合并纳税后以前年度尚未弥补亏损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文号:国家税务总局2010年第7号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文号:国税函[2010]7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文号:国税函[2009]9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十条)(4)其他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混合性投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4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有关所得税问题的公告文号: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39号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新技术企业境外所得适用税率及税收抵免问题的通知文号:财税[2011]4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文号:国税函[2010]79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有关问题的通知文号:财税[2009]12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文号:财税[2009]59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文号:财税[2008]159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信贷资产证券化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文号:财税[2006]5号七、税收优惠(1)国债利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142015年铁路建设债券利息收入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文号:财税[2014]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国债投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文号: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36号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试行国债净价交易后有关国债利息征免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文号:财税[2002]48号财政部关于对政策性金融债券利息收入征收企业所得税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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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税收政策汇编及解析●征管动态关于使用《电子缴税凭证》的公告关于拆迁补偿收入免征营业税范围及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政策摘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贷款支付利息税前扣除标准的批复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3年一般高等学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免收税务登记证工本费的通知●纳税向导关于企业带征转查征若干税收处理问题的答复三项费用年终有余额如何处理融资租赁业务如何确定缴纳营业税或增值税的划分如何理解个人所得税法对“次”的规定以地换房≠以房换地预收款也要缴税发放独生子女补贴不能在税前扣除对往常年度损益调整事项的会计处理●以案讲法股息红利依旧工资薪金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到底该由谁缴代垫材料费也要缴营业税。

●咨询问答●编读往来●小考场税收知识竞赛题目选编(九)●广而告之关于修改《顺德市地税发票抽奖活动实施方法》的通知【征管动态】关于使用《电子缴税凭证》的公告各纳税人:依照上级有关通知精神,为方便纳税人缴纳税款,保证税款及时准确入库,现决定对我区现行的“e”税通和储款扣税两种缴税方式的完税凭证使用《电子缴税凭证》。

各纳税人可依照各自采纳的申报缴款方式按下列方法取得《电子缴税凭证》:1、使用“e”税通申报的业户,可通过银行的回单箱收取,或者自行到各自的开户银行网点索取。

2、储款扣税的业户,可在税期结束后到各自的开户银行网点索取(存折账户须凭存折索取)。

储款扣税账户为个人账户时扣款银行可不开具《电子缴款凭证》,仅在扣款存折的交易摘要栏内打印“地税”字样,表示该笔款项是税务机关所扣的税款。

3、《电子缴税凭证》无银行转讫章无效。

4、各有关银行对《电子缴款凭证》保存时刻为半年。

5、《电子缴税凭证》从2004年1月1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关于拆迁补偿收入免征营业税范围及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佛山市地税局于2003年11月12日下发佛地税函[2003]206号文《关于拆迁补偿收入免征营业税范围及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对拆迁补偿收入行为免征营业税及如何开具发票的问题明确如下:拆迁补偿收入免征营业税是指依照《营业税税目注释》及《广东省地点税务局关于旧城拆迁改造有关营业税问题的批复》(粤地税函[1999]295号)的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行为:一、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土地所有者的行为;二、凡经县级以上政府批准,国土局及有关房地产治理部门发出公告,限期拆(搬)迁的地(路)段的,被拆迁户取得拆迁补偿收入(包括货币、物资或其他经济利益)的行为。

取得上述拆迁补偿收入需开具发票的,可到拆迁地所属地点税务机关(分局、所、征收厅)按规定开具《通用发票》。

【政策摘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贷款支付利息税前扣除标准的批复国家税务总局2003年9月30日以国税函[2003]1114号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贷款支付利息税前扣除标准的批复》对有关问题明确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不高于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金融机构贷款利率包括基准利率和浮动利率,因此,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包括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和浮动利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3年一般高等学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免收税务登记证工本费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2003年8月1日以国税发[2003]94号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3年一般高等学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免收税务登记证工本费的通知》对有关问题明确如下:“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03年一般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3]49号)和《财政部国家进展改革委关于切实落实2003年一般高等学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有关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综[2003]48号)精神,鼓舞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现将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免交税务登记证工本费问题通知如下:一、200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包括建筑业、娱乐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外,凡在2003年12月31日前办理了工商登记,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治理法》及事实上施细则规定的期限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的,免交税务登记证工本费。

二、从事个体经营的200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当向税务机关出具本人身份证、高校毕业证以及工商部门批准从事个体经营的有效证件,经核实无误后按规定免交税务登记证工本费。

”【纳税向导】关于企业带征转查征若干税收处理问题的答复一、企业固定资产税收处理问题的补充规定。

1、不论当时是否取得有效合法凭证或有否计价入帐,也不论企业如何作会计调帐处理,准许税前扣除的折旧额是指以评估后或补取得合法凭证后该项固定资产剩余的尚可使用的年限内按税法规定所计提的折旧。

2、来没有计价入帐且没有取得合法有效的凭证入帐的固定资产,此次重新评估入帐的,以评估值作为确认固定资产的入帐价值,以后发生的转让、报废、损失等缘故引起的固定资产减少,转让价减去上述评估确认的价值的余额计征企业所得税,并按固定资产清理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会计处理,“借:固定资产,贷:实收资本”,企业须按评估价重新办理投入资产评估增资手续,经工商部门批准增资后,作以上分录,日后据以计提折旧。

3、原来已计价入帐但当时没有取得合法凭证的固定资产,此次重新评估后,可按评估值调整固定资产原帐面价值,以后发生的转让、报废、损失等缘故引起的固定资产减少也按第二点处理。

但评估值明显不合理的,税务机关有权调整。

会计处理以供参考,评估增值的,“借:固定资产,贷:资本公积”;评估减值的,作相反分录。

4、企业因调整往常带征年度的会计帐务而引起的会计损益,在税务处理上暂不作所得或损失的确认。

二、若干问题的答复。

1、房地产开发企业早期所开发的项目,其土地、或建筑材料有部分只是取得收据,没有合法有效的凭证,关于已转开发产品还未销售部分在下一年度转查征后,成本部分可否在税前扣除?如该项目自用部分已转入固定资产作出租用途,转查征后每月所计提摊销的出租开发产品能否在税前扣除?又问,房地产开发企业早期开发的房产,当时政府以地抵债,双方只签订协议,没有取得行政收据或发票等合法凭证。

现已投入开发商品房,该土地购买价款能否结转到成本在税前扣除?工业企业的产成品中,其部分材料或费用没有取得合法有效凭证入帐,实现产品销售收入时,同时结转的产品销售成本能否在税前列支。

答复:上述几个问题,答复如下:关于房地产行业,其带征年度开发的项目,土地没有取得合法凭证入帐的,如地价款项支出情况属实,同意凭当时村委、政府等部门开出的有关票据、协议或证明等凭证入帐,但企业须将上述票据或协议等凭证和土地开发情况等资料报分局备案,并复印留底备查,以后该项目销售时,该部分土地成本准予税前列支。

但除土地成本外其它的建筑材料等成本、费用则必须凭合法有效的凭证结转,没有取得合法有效凭证的,一律不得结转成本在税前列支。

工业企业比照执行。

如上述房产已转作固定资产并已计提折旧,应责成原建筑单位补开建筑业发票后入帐并计提折旧,没有补办的,其计提的折旧一律不给予税前扣除。

2、向治理区购入的工业用地使用权(使用期70年,无发票),后自建厂房出租,在会计处理及税前扣除有何规定?答复:企业获得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后自建厂房出租,其厂房应凭建筑发票入帐,并作为固定资产的原始价值按税法计提折旧,支付的土地使用权价款不并入固定资产原值,单独作为无形资产计价并摊销。

出租厂房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规定缴纳营业税、房产税等地点税费。

3、务机关对房地产企业自购建材做成本入帐有什么规定?答复:房地产企业自购建材托付外单位建筑施工,即包工不包料结算,房地产企业应向建筑单位取得建筑发票入帐,该发票金额应按双方实际结算的工程工价款开具,但建筑营业税应按工料款一并计算,房地产企业应据实申报建筑材料价款,以使建筑单位正确申报缴纳营业税。

房地产企业可凭建筑发票以及自购建材的增值税或销售发票计价入帐。

4、未售卖出去的商品房为了加快确权或为了融资,将企业自行开发的商品房的产权转入企业名下,应如何计征营业税、所得税,如何样作税务处理?答复:对房地产企业将自行开发的商品房的所有权转入企业名下的,视作自有房产,应转作企业的固定资产入帐,不计征营业税;但依照企业所得税的规定自行开发的商品房如作自用,视同销售行为,应确认销售收入计征企业所得税。

依照国税发[2003]83号文规定,视同销售行为收入确认的方法和顺序为:第一,按本企业近期或本年度最近月份同类开发产品市场销售价格确定;第二,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同类开发产品市场公允价值确定;第三,按成本利润率确定,其中,开发产品的成本利润率不得低于15%(含15%),具体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

5、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取有购房意愿者的诚意金、意向金(非定金。

日后如不签“购房合同”就全额退回,签则抵作购房金)时,是否视作实现销售收入申报缴纳营业税?答复:房地产开发企业向购房方收取的诚意金、意向金等名义的款项,如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即房地产企业与购房意愿者之间不签订任何的认购书等协议性质的文书,只开具收据,且该诚意金在购房意愿者决定不作购买之时,全数退回的,暂不视作预收款申报缴纳营业税。

6、地产开发企业(包括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由定率征收转为查帐征收)购入连片土地分期开发(可能连续数年),企业为购入该地块借入资金在房地产完工前所支付的所有利息是否按各期开发项目占地面积分配计入开发成本?首期完工开发项目是否分担整笔借款的未支出利息?如何界定借款为“为开发房地产而借入资金”、如何确定房地产完工时刻?答复:房地产开发企业为建筑开发产品借入资金而发生的费用,如属于成本对象完工前发生的,应按事实上际发生的费用配比计入成本对象中;如属于成本对象完工后发生的,应作为财务费用直接在税前扣除。

如工程分几期开发,则为购入该土地而借入资金所支付的利息应配比各期工程计入开发成本中去。

依照现行房地产开发行业的治理规定,各期工程完工时刻应以质监以及有关建筑行政主管部门验收楼房合格后,批准开发商能够交付业主使用时为准。

7、房产公司与股份社合作开发A楼盘,双方各承担该项目的50%责任,股份社以土地所有权折价100万元投入,当A楼盘全部销售完毕,取得销售收入250万元,减除地价成本(100万元)、建筑成本、税金(包括企业所得税)等费用后,获得净收入利润30万元,即股份社分得利润15万元,问股份社获得100万元的地价及15万元利润时应什么税?税率是多少?若减速除成本费用后亏损30万元,即股份社承担15万元的亏损,剩余万元(100-15)应纳什么税?如此的合作是否属共同承担风险?答复:一、房产公司与股份社合作开发楼盘,所取得的商品房销售收入250万元应按规定缴纳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等地点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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