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环境保护目标考核细则
镇城乡环境长效管护监督考核办法和评分细则
镇城乡环境长效管护监督考核办法和评分细则XX镇城乡环境长效管护监督考核办法和评分细则一、总体目标全面开展城乡环境整治工作、清洁水源、清洁田园活动,实现村旁路边没有零散垃圾,房前屋后干净整洁,村头地角没有裸露垃圾,河塘水面没有漂浮垃圾,确保城乡环境整洁干净。
二、督查考评内容城乡环境整治的舆论宣传、庭院卫生、村容村貌、路容路貌和长效机制等情况。
三、时间每月至少开展一次,考核采取抽签的形式,所有考核打分结果作为全年工作年终考核标准纳入考核指标。
四、评分标准(一)开展卫生监督评比3分(1)村(居)委每两个月开展了卫生评比排名活动得2分;(2)村小组或自然村每两个月开展了一次卫生评比活动得1分(二)理事会履职情况3分(1)教育、督促村民搞好室内外卫生,遵守执行村规民约效果好得1分;(2)对保洁员工作情况进行了及时监管得2分;否则相应扣分,看实际效果。
(三)保洁员履职情况40分(1)每天及时清理村庄垃圾倒入大垃圾桶内得5分;(2)村庄道路两旁、池塘河渠、村内公共场所垃圾及时得到清扫入桶、无乱丢乱放垃圾得30分,发现道路一处垃圾扣2分,发现路边焚烧垃圾一处扣2分,扣完为止。
(实地察看,访问群众)(四)农居民“门前三包”情况10分(1)进村入户宣传“门前三包”内容得4分;(2)“门前三包”责任落实到位,房前屋后清洁干净、杂物摆放整齐得6分。
否则相应扣分。
(五)制度建设4分村组有城乡一体化宣传栏、“门前三包”责任制度、理事会职责、保洁员职责、考评制度等得4分,少一项扣1分,未上墙扣1分。
(六)垃圾桶放置、使用和管理情况8分(1)合理摆放垃圾桶得2分,垃圾桶一律摆放在进村组的主要道路旁,未按规定摆放的每只扣0.5分,扣完为止;(2)垃圾桶底面硬化得2分,放置垃圾桶的底面要硬化,且与路面相连,没有按要求做的,每只扣0.5分,扣完为止。
(3)爱护垃圾桶得2分,丢失或彻底损坏垃圾桶的,每只扣1分;在垃圾桶内焚烧垃圾的造成部分损坏的,每只扣2分,扣完为止;(4)垃圾桶只能装生活垃圾,严禁装建筑垃圾,否则相应扣分(2分)(七)农户保洁桶配置2分(1)农户按照每户配备1只,按要求配置了的得2分,没有配置的不得分。
镇人居环境整治考核细则
村社考核时间年月日
抽老户姓名:与户主关系:家庭人口:
家庭性质:联系方式:
考核项
考核细则
得分
农户周边环境
44分
1.入户道路周边是否脏乱差(4分)
2.房屋周边整体环境干净整洁(4分)
3.柴草摆放整齐、合理(4分)
4.房屋周边畜禽养殖是否圈养,猪圈、羊圈、牛舍是否干净整洁,
有无异味(4分)
7.卧室内床上用品是否折叠有序,规范有序摆放(4分)
8.卧室内地面是否整洁干净(4分)
9.卧室内是否存在明显异味(4分)
10.卧室内衣物是否随意摆放(4分)
11.卧室内是否有放置痰盂、粪桶的恶习(4分)
活动室环境及资料
12分
1是否落实清扫、保洁及管护人员、公厕是否有明显异味(3分)
2、是否按时开展农村人居环境评比、红黑榜公示(3分)
5.房屋周边农机具摆放整齐有序(4分)
6.房屋窗台、阳台是否随意摆放鞋袜、抹布、塑料袋等(4分)
7.房屋墙壁、柱子是否存在乱贴乱画,随处可见蜘蛛网(4分)
8.入户管、线是否存在乱搭乱接(4分)
9.房屋周边沟渠是否经常清掏(4分)
10.农户粪污是否直排、明显污水横流(4分)
11.查看田间地头是否有农膜、农药瓶等农业废弃板是否整洁,有无蜘蛛网等情况(4分)
2.室内物品是否摆放整齐规范(4分)
3.厨房是否干净整洁,厨具摆放是否整齐规范(4分)
农户室内环境
44分
4.厕所是否干净整洁,蹲便器是否经常冲洗,地面是否干净(4分)
5.厕所是否存在明显异味(4分)
6.卧室内床铺是否存在乱堆乱放(4分)
3、是否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村规民约(3分)
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管理考核标准及评分细则
***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管理考核标准及评分细则序号项目考核标准具体分值项目分值扣分得分1 队伍和机制建设1、建立保洁队伍。
的行政村是否按农村人口3‰的标准,配备了保洁人员,每少一个扣1分;保洁员是否正常上岗清理垃圾。
未按要求上岗的,每少一个扣1分。
520分2、有管理机构。
各村有明确的分管领导和专职的保洁员管理人员,没有不得分。
53、是否积极配合国道沿线整治包干单位开展工作。
54、建立并落实了农户门前“三包”制度的,得5分; 52 行政村和自然村生活垃圾管理1、村民产生的垃圾送到垃圾桶,无裸露垃圾堆,发现一处扣0.2分。
850分2、垃圾桶有人负责及时收集、清掏,不满溢,发现一处扣0.2分。
83、村委会所在地200m范围内和村庄路面、村村通公路及时清扫保洁,地面干净,无裸露垃圾及白色垃圾,发现一处扣0.2分。
94、河道、沟渠、当家塘岸坡保持整洁、生态,岸坡无乱建厕所、乱建圈舍、乱堆乱放、乱耕乱种等,无裸露垃圾堆,水面无漂浮垃圾,发现一处扣0.2分85、村民屋前房后无乱搭乱建、乱堆柴草等,视线范围内无裸露垃圾、白色垃圾和粪堆、粪便,发现一处扣0.2分。
86、户厕卫生,无露天粪坑、茅房,发现一处扣0.2分。
57、乡村旅游景区、新农村建设点整洁、建立了垃圾治理长效机制的,得2分。
43 国道沿线镇容村貌和环卫管理1、两侧视线范围内无裸露垃圾堆、白色垃圾杂物,路面无渣土、积水等,发现一处扣0.2分。
530分2、两侧视野范围内墙面及时粉刷出新、修缮,无残墙断壁,无随意喷刷的广告,发现一处扣0.2分。
53、两侧排水沟渠及时清理,无垃圾、淤泥、杂草,发现一处扣0.2分。
54、两侧视野范围内无露天茅坑、粪坑(粪堆),每发现一处扣0.2分。
56、沿线无乱堆柴草、栓养牲畜等,路旁无乱堆放建材、货物等,发现一处扣0.2分。
57、沿线无擅自搭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等,发现一处扣0.2分。
5合计100 1001。
街道(镇)生态环境保护(蓝天保卫战)工作目标考核细则
10
未交资料扣0.5分/次,通知未回复扣0.1分/次。
网格通信息上报,每日城管信息上报4条,环保信息1条。
10
未上报扣0.2分/次,上报部分的扣0.1分/次。
宣传工作,每月至少1篇美篇或其他题材新闻信息。每季度组织1次宣传活动、宣传会议。
10
未上报扣0.5分/次,未组织活动的扣1分/次。
10
各职能部门发现一例垃圾焚烧、树枝秸秆焚烧的扣0.2分/次,区级以上部门发现的扣0.5分/次,该项分值扣完为止。提前发现并处置的不扣分,自查情况突出的适当加分。
配合城管部门做好露天烧烤巡查执法处置等相关工作。
10
每发现一例露天烧烤的扣0.5分/次。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配合公安、安监部门做好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
考核指标
考核内容
分值
计分标准
日常基础工作(100分)
对辖区范围内道路进行巡查。
10
每发现一例道路未按规定要求洒水降尘、带泥上路的扣0.2分/次,区级以上部门发现的扣0.5分/次。该项分值扣完为止。已上报镇相关职能部门的不扣分。
配合城管、农业、环保等部门做好垃圾、树枝、秸秆禁烧的宣传教育、常态巡查、执法处置等相关工作。
负面清单因蓝天保卫战环保督察整改履职不力被市区级以上书面通报或问责的扣12加强环境执法监管按镇蓝天办要求组织开展环境监管巡查以及配合联合执法巡查预警应急处置快速到位未按要求开展执法巡查未完成专项执法巡查或落实镇蓝天办预警应急处置措施不到位的扣
2019年街道(镇)生态环境保护(蓝天保卫战)工作目标考核细则
2.加强环境执法监管,按镇蓝天办要求组织开展环境监管巡查以及配合联合执法巡查,预警应急处置快速到位,未按要求开展执法巡查、未完成专项执法巡查或落实镇蓝天办预警应急处置措施不到位的扣1分/次。
美丽乡村及环境整治考核细则
序号
项目及分值
考 核 内 容
一
环境整治
(8分)
对已经建成的中心村、自然村整治点后期管护进行现场,考核分值计算办法:1、直接运用乡环境整治月考核结果(4分);2、乡美丽办不定期抽查考核计分(4分)
二
项目建设
(12分)
1、建设程序规范(2分):项目依法依规按照程序招标得满分,没有招标的不得分。
2、任务完成。全面完成改厕年度任务;(5 分)
3、质量控制。改厕管理规范,改厕验收档案整理规范齐全,系统录入准确;( 5分)
4、资金发放。查阅相关资金安排资料是否及时发放。(5分)
五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
( 20分)
1、治理成效。结合每月考核分值;(5分)
2、保洁队伍。按照标准配备农村环卫保洁队伍;( 5分)
3、村级考核机制建立。是否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有效监督考核机制;(5分)
4、资金保障。(5分)
2、建设成效(10分):参照县考核办法考核。
三
加、减分项目
1、环境卫生考核在县考核当中进入前3名的直接加2分,后5名的直接扣分2分;
2、项目建设在县考核当中获一、二、三等奖的直接加3分,在县日常各项考核当中通报批评的直接扣2分。
四改厕工作( 2来自分)1、组织领导。制定村年度计划,建立农村改厕信息,改厕工作统筹协调机制;(5分)
福州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管理考核标准及评分细则(乡镇)
40 分
40 分 年 月 日
组长(签名) :
考核组成员(签名) :
填表日期:
福州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管理考核标准及评分细则(乡镇)
乡镇名称: 项目
考核标准
具体 分值 3 3 3 5 3 3 3 2 4 4 4 3
项目 分值
扣分
得分
1、乡镇设有固定垃圾收集池,每 50 户配备一个垃圾收集设施,每个垃圾收集设施均要编号。主要街道和 公共场所设置符合规定果皮箱,居住区有密闭的垃圾房或垃圾桶,每缺一个垃圾收集设施扣 0.5 分,未按要 求设置果皮箱的,每缺一个扣 0.5 分。 2、设施设备齐全。乡镇有生活垃圾运输车、转运场所或中转站、无害化处理场所,缺一项扣 1 分 3、乡镇范围内的水库、河渠岸坡整洁,无乱搭乱建,无乱倒垃圾,水面无漂浮垃圾,发现一处扣 0.5 分。 4、集镇环境整洁,无裸露垃圾,无焚烧垃圾、无乱丢垃圾,散落生活垃圾一处扣 0.2 分,成堆生活垃圾一 处扣 0.5 分,建筑垃圾未及时清运,一堆扣 0.5 分 5、乡镇主干道、街巷保洁到位。道路、人行道有灰沙带、漂浮物、垃圾、污水等,发现一处扣 0.2 分。 镇容 6、日常保洁。乡镇无陈年堆积垃圾,无大于 1m³以上的垃圾堆,发现一处扣 1 分。 镇貌 7、建(构)筑物及其他设施整洁。无乱张贴、涂写、刻画,无残墙断壁,发现一处扣 0.5 分。 8、公厕卫生。地面干净、大小便池(槽)通畅,无粪便无恶臭,发现一处不符合规定扣 0.5 分。 9、集镇主要街道秩序良好。无随意堆放建筑材料、商品、货物用其他杂物,发现一处扣 0.5 分。 10、集贸市场规范,市场经营有序、环境整洁,无垃圾、污水、杂物,发现一处扣 0.5 分,无垃圾收集设施 的扣 2 分。 11、日常维护完善。垃圾场、果皮箱、垃圾箱等垃圾收集设施完好,无因管理或使用不当导致果皮箱、垃 圾箱等损坏或丢失,发现一处破损扣 0.5 分。 12、运行机制良好。有专人负责垃圾设施维护和管理,垃圾运行设施、中转设施和收集设施运转正常,保 持垃圾设施整洁、干净,无专人负责管护设施扣 1 分;垃圾中转站清运不及时,有积压垃圾每处扣 1 分。 合计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考核细则
三合乡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考核细则按照乡党委、乡人民政府关于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的要求,特制订本考核细则。
一、组织领导(2分)1、领导机构(0.5分):成立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会议,有方案,有部署,任务具体,目标明确。
实施领导分工负责制,乡领导包片,乡干部包村,村干部包屯的包保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以上内容以文件、表册为准,差一项扣0.1分。
2、信息沟通(0.5分):及时上报信息,有自查报告和工作总结。
每周至少上报一篇简报,及时反映整治情况,差一项扣0.1分。
3、督察通报(1分):乡政府督察组将对“四城联创”工作,每周至少督察一次,以督察通报为准。
各村对督查的具体时间、具体地点、整改时限等要有记录。
二、宣传发动(2分)1、利用广播、横幅、宣传标语、黑板报、致农民群众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得1分,差一项扣0.1分。
2、广泛动员,广大干部、教职员工及群众参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积极性高得1分。
三、环境整治(50分)1、拆违拆废(15分)(1)彻底拆除乡、村庄(沟、渠道两侧)的违章建筑物,分值6分。
发现一处扣0.6分,扣完为止。
(2)按照乡村道路及村庄巷道规划和规范畅通的要求,对直接影响出行畅通、安全及有碍观瞻的乱搭乱建彻底拆除,分值6分。
发现一处扣0.6分,扣完为止。
(3)彻底拆除辖区内废弃的坍塌房屋、残墙断壁,分值3分。
发现一处扣0.3分,扣完为止。
2、清障治脏(20分)(1)彻底清除因拆除产生的垃圾,分值3分。
发现一处清理不彻底扣0.3分,扣完为止。
(2)主要县、乡、村道路两侧干净整洁,无禽畜粪便等堆放物,分值4分,发现一处扣0.2分,扣完为止。
(3)全面彻底清理村庄、道路及房前屋后的生产生活垃圾(包括彻底清理辖区内坑塘、沟渠及两侧的垃圾杂物),分值5分。
发现一处未清理扣0.2分,扣完为止。
(4)彻底清理辖区内道路两侧及村庄巷道的乱堆、乱放,柴草秸秆、棍棒杂物,要求在村级以上道路两侧不得堆放,屯内要求分户集中有序堆放,不得越出墙面侵占巷道等公共空间,柴草垛要远离村屯。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考核实施细则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考核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城乡差距的逐步缩小,农村环境问题也逐渐凸显出来。
为了进一步推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落实,提高农村环境质量,制定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考核实施细则,是非常必要和重要的。
二、考核范围1.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以农村地区为考核范围。
2.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乡村环境卫生整治:乡村垃圾分类和分类投放系统的建设与推广,农村垃圾清运设施和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与完善,农村环境的卫生整治工作。
(2)农村污水治理:农村污水收集和处理系统的建设与推广,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营和维护。
(3)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设备的建设与运营,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的提高。
(4)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农村黑臭水体的整治工作,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程的建设与推动。
(5)农村道路清洁:农村道路的清洁工作,农村垃圾清运车辆和作业人员的配备与管理。
三、考核标准分考虑到当地的经济、社会和自然环境特点。
2.考核标准应公开透明,便于农村居民和村民委员会进行自查和监督。
3.考核标准应定期修订,以适应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发展和需求。
四、考核方法1.考核工作应由地方政府负责,并成立专门的考核组织进行监督和指导。
2.考核工作应采用定期现场检查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避免只看表面的情况。
3.考核工作应充分发挥居民和村民委员会的监督作用,对考核工作的合法性和公正性进行监督。
五、考核结果与奖惩1.考核结果以得分形式进行评定,满分为100分,按百分制进行评分。
2.考核结果应向社会公布,并及时向考核对象进行反馈。
3.考核结果将作为评定地方政府和相关责任部门绩效的重要依据。
4.对考核结果表现优秀的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5.对考核结果表现不佳的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将进行责任追究和整改。
六、考核周期与频率为一年。
2.考核频率应根据考核周期的制定情况进行调整,一般为每季度进行一次。
环境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细则
附件2环境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细则一、环境质量目标(55分)(一)地表水环境质量(20分)1. 指标定义及计算公式依据环境监测部门的地表水责任目标断面水质监测数据进行考核,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进行评定,湖泊、水库监测断面的水质按地表水(湖、库)标准进行评定。
当上游断面水质超标时,采用剔除其影响后对下游断面水质进行考核。
断面水质达标率,按照单因子评价法考核,达标率大于或等于目标达标率的,按实际达标率得分;低于目标达标率的,按实际达标率的1/2得分。
地表水责任目标断面得分为各目标断面得分之和。
断面水质达标率按下列公式计算100%考核断面监测次数考核断面达标次数%)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地表水责任目标得分按下列公式计算∑⎪⎪⎭⎫ ⎝⎛⨯==n 1i 考核断面总数20个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i 第得分地表水责任目标断面 注:若第i 个考核断面的达标率大于或等于目标达标率,则取100%。
2. 操作解释考核因子共21项:pH值、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铜、锌、氟化物、硒、砷、汞、镉、铬(六价)、铅、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
化学需氧量、氨氮实行周监测。
已建成自动监测站的市界(含省直管县市)断面,以自动监测站周均值数据作为考核依据。
未建自动监测站的市界(含省直管县市)断面,以每周手工监测数据作为考核依据;每周化学需氧量、氨氮有一项考核因子不达标,视为该断面该月水质不达标。
除此之外,流域规划考核断面每月手工监测一次,一项因子不达标视为该断面该月水质不达标。
其他19项因子实行月监测,每月手工监测一次,其中一项因子不达标视为该断面该月水质不达标。
季节性河流的断流断面,以该断面实际有水的月份计算断面水质达标率,无水质监测数据的月份不计入考核月份。
(二)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取水水质(5分)1. 指标定义及计算公式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取水水质达标率,指城市市区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得的水量中,其地表水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和地下水水质达到《地下水水质标准》(GB/T14843-93)Ⅲ类的数量占取水总量的百分比。
环境保护检查与考核细则
环境保护检查与考核细则一、背景介绍环境保护是现代社会发展的重要议题之一,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确保可持续发展,需要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环境保护检查与考核细则。
本文旨在制定一套细致的标准格式文本,以便对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估和考核。
二、检查与考核目的1. 评估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情况,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 促使相关单位和个人加强对环境保护的重视和行动。
3. 激励优秀的环境保护绩效,推动环境保护工作的不断提升。
三、检查与考核内容1.环境保护政策和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
2.环境监测与评估工作的开展情况。
3.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质量的监测与管理情况。
4.环境污染源的排放控制和管理工作。
5.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与运营管理情况。
6.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和公众参预情况。
7.环境应急管理和事故处理情况。
8.环境保护投入和资金使用情况。
9.环境保护工作的创新与科技应用情况。
10.环境保护责任主体的履职情况。
四、检查与考核方法1.文件资料审查:对相关单位的环境保护工作报告、计划、台账、监测数据等进行审查,了解工作发展和问题。
2.现场检查:对环境保护设施、污染源、环境质量监测点等进行实地考察,验证工作情况。
3.数据分析:对环境监测数据进行统计分析,评估环境质量和污染源排放情况。
4.专家评审:邀请环境保护领域的专家进行评审,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
五、考核指标和评分标准1.环境保护政策和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评估单位是否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制度,是否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规,是否建立环境保护责任追究机制。
2.环境监测与评估工作的开展情况:评估监测设备是否齐全、运行正常,监测数据是否准确可靠,评估报告是否及时发布并得到有效利用。
3.环境质量的监测与管理情况:评估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质量是否达到相关标准,评估管理措施的有效性和成效。
4.环境污染源的排放控制和管理工作:评估污染源是否按照规定进行排放控制,是否采取有效的管理措施,是否达到排放标准。
乡镇环境保护目标考核细则
目标责任书
责 任 目 标
具 体 指 标
一、环境保护工作列入党政工作的重要内容,并定期研究、解决当地的环境突出问题(5分)
有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以党政文件为准记2分);研究当地环保工作三次以上(以记录为准记1分);有工作计划、总结并上报记2分。
二、环境保护责任制分解落实到位,与二层机构及企业单位签订责任状(5分)
四、加强对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的环境管理,严禁在划定的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新设排污口,确保饮用水安全(பைடு நூலகம்分)
制定并发布饮用水源保护区通告记2分;在饮用水源保护区竖宣传警示牌(实地查看)记2分;饮用水源区无乱倒垃圾及新设排污口记3分.
五、各村委会所在地建有集中式垃圾填埋场(12分)
建有垃圾集中填埋场记8分;乡镇政府及村委会所在地公路、河道两侧无乱倒垃圾现象记4分。
将与县政府签订的环保目标责任分解到各二层机构、部门、企业、厂矿,记3分;并检查、考核记2分。
三、妥善处理污染事故和污染纠纷,重大污染责任事故和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责任事故要及时上报并积极协助环保职能部门处理(10分)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决策失误造成的较大环境事件扣2分;每发生一起一般事故扣1分;发生一起重大事故扣5分;不积极配合环境保护职能部门处理污染纠纷或事故一次扣2分,扣分不保底。
六、开展全国生态乡镇创建活动(20分)
成立领导小组2分,落实人员和经费2分;通过乡镇环保规划市级评审4分;通过区级生态乡镇验收4分;完成15%生态村规划及总结4分,完成15%生态村市级验收4分。
XX乡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考核细则(精)
X 府发〔 2012〕 25号XX 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XX 乡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考核细则》的通知各村(居委会、乡属各部门:经党政办公会研究, 《 XX 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考核细则》已经制定,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细则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XX 乡人民政府二○一二年三月一日1XX 乡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考核细则为进一步抓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将治理工作常态化、细致化,按照省、市、县关于“全面提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总体要求,结合 XX 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实际, 特制定辖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如下:一、组织机构管理(10分1、各村(居有健全的组织机构,落实专人负责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按时参加整治例会(5分。
2、各村(居整治经费使用合理,有负责清运、清扫、清掏村(居院落、村道、沟渠的队伍,道路有专人负责巡查(5分。
二、治理工作管理(90分(一路面秩序管理工作(15分1、村(居范围内无聚集占道摆摊经营行为(5分2、主要街道临街店面基本无占道经营现象(5分3、街面无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放现象(5分(二扬尘治理工作(15分1、村(居范围内拆迁、施工工地无裸露泥土及积存生活垃圾(5分2、拆迁工地管理良好,无围墙破损现象(5分23、拆迁工地及周边无乱倾倒建筑垃圾现象,无垃圾山堆积(5分(三沟渠管理工作(10分1、范围内沟渠有专人疏掏、清理, 管理痕迹明显 (4分2、村(居范围内河道、沟渠及周边区域无积存生活垃圾,管理痕迹明显(6分(四违法广告管理(15分1、街道临街店面基本无摆放占道小广告现象(5分2、街道临街店面基本无乱张贴现象(5分3、街道基本无牛皮癣、乱写乱画现象(5分(五院落管理工作(15分1、环境清洁卫生,环卫设施完善,有专人负责日常清扫和对设施的清洁维护(3分2、居民生活垃圾实现袋装化,院内垃圾堆放点做到日产日清,无暴露、积存垃圾(2分3、门卫室清洁整齐,室内外周边墙角无乱堆乱放,门窗墙面无乱张贴(2分4、楼道清洁通畅,单元内楼梯过道及拐弯无乱堆放, 单元内墙面无乱张贴广告、宣传画等(2分5、居民住宅以阳台为界,不得越出阳台堆放杂物,影响观瞻和行人安全(2分6、院内无占用公共空间乱摆摊设点(2分37、居民的犬只有序管理,无犬只乱拉粪便、污染环境现象。
乡镇、园区环境质量目标考核细则评分标准
积极配合环保部门开展工作
视实际工作情况计1—4分。
4分
乡镇、园区环境质量目标考核细则评分标准(100分)
指 标
考核内容
分值
约束性指标
发生《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规定的重大以上级别突发环境事件或较大以上核与辐射安全事件,被党和国家领导人或省上四套班子领导批示或省级以上环保部门通报、约谈、限批,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的,全年环保工作一票否决。年内辖区发生较大及以上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事件,被省以上新闻媒体曝光,主要责任属当地乡镇、街道和园区的,当年评先评优一票否决。
辖区内出现一起未批先建或未执行“三同时”的环境违法建设项目,扣1分,扣完为止。
15分
水污染防治
辖区内发现一起污水处理不达标,直接排放外环境的污染源,扣1分,扣完为止;辖区污水处理率未达到年度考核任务的,扣5分。辖区主要河流考核断面水质不达标,出现一处扣2分。扣完为止。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发现一处违法建筑或排污口,扣1分,扣完为止工作亲自抓、负总责,有专题会议研究环保工作(4分);有组织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3分);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按照环境管理网格化方案的要求,对辖区内重点污染源逐一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5分)。
12分
建设项目环评和“三同时”执行率
每发生一起危险固废污染土壤事件,扣6分,扣完为止。辖区工业、医疗固废和生活垃圾未按要求规范处置的,发现一起扣1分,扣完为止。
12分
突出环境问题整改
辖区内被督办的突出环境问题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每发现一例扣1分。扣完为止。
15分
环境信访维稳工作
认真作好信访排查工作,辖区内每出现一起集体到区上访扣4分;每出现一起集体到市(含市)以上上访案件扣6分;每出现一起被市(含市)以上新闻媒体曝光案件扣8分;发生一起赴省赴京集体上访、非正常上访、恶性上访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扣12分。扣完为止。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考核细则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考核细则一、考核目的和原则考核的原则如下:1.科学性原则:考核要以科学的方法和标准进行,注重数据的真实性和客观性。
2.公正性原则:考核要公正、公平,不偏袒任何一方,确保各地参评单位能够公平竞争。
3.综合性原则:考核要综合考虑各个方面的指标,不仅包括农村环境的自然环境指标,还包括社会环境、经济环境等指标。
4.监督性原则:考核要加强对各地整治工作的监督,确保整治工作的有效进行。
二、考核内容和指标体系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农村环境的自然环境、社会环境和经济环境三个方面。
各个方面的指标体系如下:1.自然环境指标体系:(1)水质指标:主要考核水体中溶解氧、总氮、总磷等指标的浓度情况。
(2)大气环境指标:主要考核空气中PM2.5和二氧化硫等指标的浓度情况。
(3)土壤环境指标:主要考核土壤中铅、镉等重金属元素的含量。
2.社会环境指标体系:(1)噪音指标:主要考核农村居民的日常生活中噪音的分贝情况。
(2)绿化指标:主要考核农村的绿化面积和绿化覆盖率。
(3)卫生指标:主要考核农村的垃圾处理情况和公共卫生设施的完善程度。
3.经济环境指标体系:(1)农田面积:考核各地农田的面积情况,及种植作物的多样性。
(2)村庄建设:考核村庄的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包括道路、供水、供电等。
(3)农民收入:考核农民的人均收入情况,反映整治工作对农民经济的影响。
三、考核方式和程序考核方式主要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
定量考核主要通过数据统计和分析,定性考核主要通过实地考察和综合评价。
程序如下:1.提报资料:各地参评单位按要求提供相关的数据和材料。
2.数据统计和分析:对提供的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得出各项指标的综合得分。
3.现场考察和综合评价: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考察和评价,对各地的整治工作进行综合评分。
4.考核结果公布:将考核结果公示,并进行解读和分析。
四、考核结果的意义和应用考核结果是对各地整治工作的综合评价,对各地政府来说,可以借鉴其他地区的经验,改进整治工作。
环境保护工作目标及考核办法【精品范文】
环境保护工作目标及考核办法一、考核范围: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二、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一)各乡镇目标任务及评分标准(100分)1、领导重视环保工作(12分)考核:把环境保护列入本乡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3分);党政领导对本乡镇环境保护工作亲自抓、负总责,有专题会议研究环保工作(3分);有组织领导机构(3分);有专人具体抓(3分)。
2、辖区内新、扩、改一切建设项目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落实环保第一审批权,环保审批把关率100%(15分)考核:基础分为8分,另外7分按新上项目审批把关率计分。
3、新上项目“三同时”执行率100%(15分)考核:基础分为8分,另外7分按新上项目“三同时”执行率计分。
4、辖区内无重污染小企业反弹(15分)考核:每反弹一例扣3分。
被市级以上新闻媒体曝光一次扣15分。
5、辖区内无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事故发生(12分)考核:每发生一起扣6分。
6、对本辖区内重点企业进行污染治理,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15分)考核:基础分为6分,每完成一个治理项目增加3分,总分不超过15分。
7、环境信访工作(12分)考核:认真作好信访排查工作,辖区内每出现一起集体到县上访扣4分;每出现一起集体到市(含市)以上上访案件扣8分;每出现一起被市(含市)以上新闻媒体曝光案件扣8分。
8、积极配合环保部门开展工作(4分)考核:视实际工作情况计1—4分。
(二)各有关部门目标任务及考核(各单位目标任务分值均为100分)环保局:1、负责全县环保目标的拟定、综合协调、运行监控和考核工作(40分);2、加强对全县环境保护的统一监督管理,保证各项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60分)。
考核:第一项分目标为4个小项,每一小项10分,依据完成情况评分。
第二分项依据市政府考核县政府结果计分。
发展计划局:1、实行环境保护与社会协调发展综合决策,环境保护相关指标列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20分);2、新、扩、改建项目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落实环保第一审批权,环保审批把关率100%(80分)。
乡镇环保工作考核标准
乡镇环保工作考核标准乡镇环保工作考核标准应包括以下方面:1. 法律法规遵守情况:考核乡镇环保工作是否遵守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如是否落实了环境治理、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等措施,是否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及时的处理和惩罚。
2. 环境质量改善情况:考核乡镇环境质量改善情况,如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质量是否有明显改善,是否达到了环境保护的目标。
3. 环境污染治理措施落实情况:考核乡镇是否制定了环境污染治理措施,并按照计划进行了落实,如是否建设了污水处理设施、垃圾处理场等,是否落实了废气治理、噪音控制等措施。
4. 环保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考核乡镇环保宣传教育工作是否得力,如是否开展了环保宣传教育活动,是否达到了覆盖面和宣传效果的要求,是否提高了居民的环保意识和环保行为。
5. 生态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考核乡镇是否落实了生态保护措施,如是否保护了水源地、森林资源、生物多样性等重要生态环境,是否保护了特色生态环境,如湿地、自然保护区等。
6. 环保投资情况:考核乡镇环保投资是否充分,如是否按照预算安排进行了环保设施建设,是否优先保障了环保项目的资金需求。
7. 环境监测和信息报送情况:考核乡镇是否开展了环境监测工作,是否按照要求进行了数据采集和报送,是否及时向上级环境保护部门报告环境状况。
8. 灾害防治工作情况:考核乡镇对自然灾害的预防和应对措施,如是否制定了应急预案,是否进行了防灾宣传和培训,是否做好了应急物资准备等。
9. 环境投诉处理情况:考核乡镇对环境投诉的处理情况,如是否及时回应投诉,是否认真调查并采取了相应的整改措施。
10. 乡镇环保工作整体综合评价:根据以上各项指标,综合评价乡镇环保工作的整体水平和成绩,为乡镇环保工作提出改进和完善的建议。
新集乡环境保护目标考核细则
新集乡环境保护目标考核细则一、目标考核计分办法目标考核分为基本分项、奖励加分项,共计110分。
其中基本分值100分,奖励分值10分。
基本分项主要包括:(一)制定年度环保工作要点,把环保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议程,经常性部署和检查,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5分)(二)大力宣传环保法律法规,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
"6〃5"世界环境日举办纪念活动;日常开展1-2项其他环保宣传活动。
加强环保工作新闻报道力度。
每季度向县局办公室报送1篇(条)稿件,全年不得低于4篇(条)。
(10分)(三)积极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逐步减少零散养殖。
重视农村规模化畜禽养殖的污染问题,规模化养殖厂实现畜禽粪便的资源化综合利用,防止养殖污染。
(10分) (四)建立健全辖区内环境保护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按规定及时向当地政府和县环保局报告辖区内环境突发事件,并及时协助处理。
(11分)(五)协助调查本辖区内环境污染源调查、排污申报及排污费核定工作,配合开展各项环保整治专项行动,查处环境污染及生态破坏事件。
及时处理环境污染纠纷和投诉,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和集体上访情况。
(20分)(六)配合做好(委托管理)辖区建设项目环境及重点污染源防治工作,做到现场熟悉,建立台账,资料完备。
(13分)(七)积极协调服务辖区内水污染防治项目的前期争取、项目建设工作;加强已投入使用水污染防治项目的运营及管理,确保达标排放。
(14分)(八)积极按时参加各种环保会议及培训。
(12分)(九)及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5分)奖励加分项主要包括:凡获得县委、政府表彰的环保综合性工作奖励加计3分,环保单项工作奖励加计2分;凡获得县环保局表彰的综合性工作奖励加计2分;单项工作奖励加计1分;有关工作得当地乡镇党委、政府肯定,有明确指示表扬的加计1分;新闻报道上稿超1篇,县级0.2分、市级加0.5分、省级加0.8分、国家级加1分,同一篇新闻稿件在市以上媒体采用的,不重复加分,可就高不就低。
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考核评分细则
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考核评分细则为了提高农村环境卫生状况,各级政府开展了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并对其成效进行考核评分。
下面是一个针对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考核评分细则。
一、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占总评分30%)1.村庄道路建设(占评分的10%):评分主要考虑道路硬化情况、道路宽度、路面平整度、道路标识、交通设施等因素。
2.村庄照明设施建设(占评分的10%):评分主要考虑照明设施的安装情况、灯光亮度、照明范围等因素。
3.村庄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占评分的10%):评分主要考虑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情况、垃圾桶设置密度、分类收集设施等因素。
二、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占总评分40%)1.农村环境卫生实施情况(占评分的20%):评分主要考虑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的实施情况,包括环境整治计划、组织实施、投入资金、卫生人员配置等因素。
2.基础设施维护工作(占评分的20%):评分主要考虑对已经建设的基础设施的维护情况,包括道路的平整度、照明设施的完好程度、垃圾处理设施的维护等因素。
三、住户环境整治工作(占总评分30%)1.宅基地环境整治(占评分的10%):评分主要考虑宅基地的环境整治工作,包括宅基地周边的绿化、杂草清除、院内卫生等因素。
2.居民楼环境整治(占评分的10%):评分主要考虑居民楼的环境整治工作,包括楼道的清洁程度、楼宇外墙的清洁和装饰等因素。
3.农村环境卫生宣传普及工作(占评分的10%):评分主要考虑农村环境卫生宣传普及工作,包括宣传材料的发放、宣传活动的开展、宣传效果等因素。
四、考核奖惩机制(占总评分10%)1.考核奖励措施(占评分的5%):评分主要考虑通过考核获得的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奖励或表扬次数。
2.考核惩罚措施(占评分的5%):评分主要考虑通过考核获得的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处罚或记过次数。
通过以上的评分细则,可以对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进行科学的评估和考核,进一步推动农村环境卫生的改善,为农村居民提供更好的生活环境。
环境卫生考核细则和考核办法
xx市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督查考核办法为进一步提高农村环境卫生建设和管理水平,促进农村环境卫生常态化管理,营造一个整洁、有序、美观的新农村形象,现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19个乡镇(街道)二、考核内容组织制度、队伍管理、乡镇(街道)村庄环境卫生、道路沿线卫生、环卫基础设施等。
三、考核标准(一)保洁队伍数量。
各乡镇(街道)按常住人口3‰的比例建立农村环境卫生保洁队伍,分片负责区域内垃圾收集、运输、道路保洁、村庄保洁和河道保洁等工作,保洁人员协议一年一订,任务明确,责任落实,报酬到位。
(二)保洁范围。
包括每户垃圾收集,房前屋后保洁,主要道路及两旁可视范围保洁,河道、沟渠、溪流保洁,村庄公共场地、绿化带及空闲地保洁,垃圾房及四周保洁,各类牛皮癣清除等。
(三)保洁时间。
垃圾清运每周不低于3次,垃圾房及四周保洁一天一次;主要道路、绿化带及两旁可视范围保洁、村庄公共场地、空闲地保洁每天一次。
党员清洁家园活动一年不少于2次。
(四)环卫设施。
合理配置垃圾桶,公共场所配足大型垃圾桶,每位保洁人员配备一辆垃圾清扫车,并着装作业。
(五)责任落实。
各乡镇(街道)应合理划分保洁人员责任区块,实行上墙挂牌制度。
同时各乡镇(街道)建立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及农村环境卫生义务监督员队伍,明确分管人员,并制定考核办法,对保洁员工作实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
四、考核方法1、督查:每两个月1次,由市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领导组对各乡镇(街道)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情况进行督查,查找问题,限期整改,督查时发现的问题不纳入考核。
2、暗访:每月不定期暗访1次,由市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领导组对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情况进行暗访,暗访结果纳入考核,每月通报一次,对未及时或未按规定要求做出整改的,进行通报批评。
具体检查考核评分标准按照《xx市农村环境卫生检查考核细则》执行。
五、考核结果运用1、考核结果纳入年终岗位责任制考核,并与考核绩效工资挂钩,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的村保洁员绩效工资按100%拨付;考核得分在80——89分按90%拨付;考核得分在70——79分按80%拨付;考核得分在60——69分按70%拨付;考核得分在59分以下的不予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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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妥善处理污染事故和污染纠纷,重大污染责任事故和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责任事故要及时上报并积极协助环保职能部门处理(10分)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决策失误造成的较大环境事件扣2分;每发生一起一般事故扣1分;发生一起重大事故扣5分;不积极配合环境保护职能部门处理污染纠纷或事故一次扣2分,扣分不保底。
六、开展全国生态乡镇创建活动(20分)
成立领导小组2分,落实人员和经费2分;通过乡镇环保规划市级评审4分;通过区级生态乡镇验收4分;完成15%生态村规划及总结4分,完成15%生态村市级验收4分。
责 任 目 标
具 体 指 标
七、加强辖区内企业的环境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对关停的企业做好拆除、转产和重组的工作(7分)
四、加强对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的环境管理,严禁在划定的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新设排污口,确保饮用水安全(7分)
制定并发布饮用水源保护区通告记2分;在饮用水源保护区竖宣传警示牌(实地查看)记2分;饮用水源区无乱倒垃圾及新设排污口记3分。
五、各村委会所在地建有集中式垃圾填埋场(12分)
建有垃圾集中填埋场记8分;乡镇政府及村委会所在地公路、河道两侧无乱倒垃圾现象记4分。
辖区内工业企业均制订有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方案并在乡政府备案记3分;乡镇人民政府制订了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方案记4分。
八、解决群众关心的突出的环境问题,年内为群众办环保实事二件(10分)
乡镇政府领导会议研究重点环境问题记2分;有环保办实事计划、方案并上报备案记5分;组织实施并完成记3分;有总结记2分。
乡镇环境保护
目标责任书
责 任 目 标
具 体 指 标
一、环境保护工作列入党政工作的重要内容,并定期研究、解决当地的环境突出问题(5分)
有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以党政文件为准记2分);研究当地环保工作三次以上(以记录为准记1分);有工作计划、总结并上报记2分。
二、环境保护责任制分解落实到位,与二层机构及企业单位签订责任状(5分)
九、报送环保目标责任书材料及时、规范、真实、齐全(8分)
报送材料规范记2分;及时记2分;真实记2分;齐全记2分。
十、加强境内河流环境保护、禁止在辖区主河流非法挖沙和网箱养鱼。(8分)
辖区河流段每出现一次非法采沙扣1分;网箱养鱼扣1分。
十一、禁止在公路沿线可视范围内开山采石。(8分)
公路沿线有一处开山采石扣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