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提案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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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版第0次修改
改善提案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全员参与改善的氛围与鼓励员工积极提出工作上的改善提案,现制定全员改善提案运作及奖励制度,以推动公司的全员持续改善,充分发挥员工的创造力,实现员工与公司的共同持续发展。
二、适用对象
嘉泰公司所属各部门员工。
三、方针
鼓励小改善用改善提案方式进行自主改善,大提案走或精益项目(或QCC)。
四、改善提案范围
生产线改善、工作流程、生产效率、品质、交期、辅助夹具、搬运工具、成本节约、工作环境、安全、公司流程、食堂宿舍、水电节能、员工士气等有利于公司发展的事项。
改善提案实施注意事项:
1)涉及产品设计、品质、材料配比、成分变更等提案需经相应部门签字确认意见后方可实施;2)涉及整体流程变更、机械设备、模具修改,须经技术、设备、质管等相关部门签字确认意见后方可实施。
五、改善提案推行组织与职责
1)提案委员会组织架构
2)委员会成员职责:
1、制定改善运作策略;
2、指导改善提案的实际工作;
3、为改善提案制度的运作提供资源及协助解决重大难题;
4、评审改善提案的得奖者与科组。
2)精益办公室职责:
1、负责统筹改善提案制度的日常运作;
2、组织改善提案检讨会议,确定新的改善提案跟进及回顾未完成改善提案的进行与总结效益性;
3、监控各科对改善提案制度执行情况(含该部门提出的改善方案与属于该部门跟进的改善提案);
4、不定期与相关部门沟通,了解各部门的最新提案进度;
5、定期向委员会成员汇报改善提案的工作现况。
3)各部门负责人职责:
1、经常性向部门员工宣传公司改善提案制度政策,鼓励员工积极提案;
2、负责达成部门的改善提案目标要求;
3、跟进属于自己部门负责的改善提案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回复;
4、参与改善运作委员会的工作,落实委员会各项工作;
5、各部门负责人如不认真落实跟进改善提案,造成的损失,将视情况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六、改善提案工作流程
1)提案的初评
改善提案登记表由提出者填写后交直属上级主管初审送精益办。(改善提案表可在精益办或公司前台领取)
2)每月提案收件截止
1、每月20日~30日由各部门集中收集、一次处理员工改善提案,统计周期为每月20日至次月20日期间员工提出的改善提案。
2按每个月为一评审时段,每月30日(遇节假日提前)为精益办当月提案收件截止日期。此将作为每月对部门负责人改善指标的评价依据。
3、次月1日~5日精益办将集中公布各部门、班组上月改善成情况、个人提案奖惩情况,改善提
案落实情况等。
4、每月10日前精益办将提案奖金报公司领导签批,并将奖金发放至各部门,由各部门领导将奖金发放给提案获奖员工。
3)改善提案改善流程
六、奖项设置
奖励分为月度奖励和年度绩优奖励两种。
1)月度奖励根据当月已结案实施绩效评审得分给予奖励。
2)年度奖励由精益办公室对该年度所完成的提案进行评比给予奖励
3)评分基准
1、凡经各部门主管认可实施后的改善案,均可依此基准评定;
2、提案审查基准按以下项目及比率综合评定,依本办法的规定给予奖励。
4)评审权限
各级主管评审权限如下:
1、“10级奖”由其直属上级主管初核,部门经理核定,精益办复核;
2、“9级、8级、7级、6级奖”由其直属上级主管初核,部门经理核定,精益办复核;
3、“5级奖”或以上级由精益办汇整后送呈提案委员会审议;
4、对于特别优秀的提案(改善着眼点好,节省金额巨大,评级在“特”),按有形效益的5%-7%(奖金超过10万元的按10万元奖励)提报董事长特别奖励。
七、本办法经呈公司董事长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