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商管理规定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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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管理总则
本规定根据建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及《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05中相关条款制定。
1.1管理依据
1.1.1国家颁布的各项法律、法规、施工图纸、甲方及监理指令
1.1.2分包商与总包商签订的合同
1.1.3总包单位的各项管理制度
1.2总包的权利及义务
1.2.1总包对分包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并按施工进度计划协调各分包施工。
1.2.2在规定工期、规定时间内总包提供现场的垂直运输等大型机械,包括塔
吊、室外提升机等以及外爬架的使用。
1.2.3施工电源,总包提供干线到作业层,室内外三级移动箱由分包负责,场
区照明、楼梯疏散照明由总包负责。
1.2.4施工用水,总包提供到作业层,消防水每层设消防栓。
1.2.5总包协助分包对进出场材料进行管理。
1.2.6 总包为分包指定库房搭设位置。
1.2.7本规定及本工程合同中明确的其他总包服务范围及义务。
1.2.8总包方有权要求分包单位对现场不称职的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调整。
1.3分包单位义务
1.3.1本规定及本工程合同中明确的各项分包单位义务。
1.3.2总包迎接的各项检查(长安杯、市安全文明工地、外审等)分包需无条
件进行配合。
1.3.3总包对地方政府公益事业(献血、重大政治活动等)安排的停工或义务
出工等分包需无条件执行。
1.3.4 建立义务消防队,组织消防演练,会使用消防器材。
1.4总包向分包单位收取的费用
1.4.1生活用水
1.4.2生活用电
1.4.3卫生费(生活垃圾清运、厕所清掏等)
1.4.4租房
1.4.5超计划工期收取:垂直运输费、脚手架使用费、水电费、配合费并赔偿
总包及其它分包单位因工期延长而额外产生的各种费用、罚金及违约金如总包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延期违约金等项
1.4.6总包与分包签订的合同中的各项费用及本规定、协议中明确的各项费用
及罚款(罚款针对分包单位而不针对分包单位施工人员)
1.4.7施工保证金:分包单位进场前向总包单位预先交纳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押
金。交纳金额依据合同总额交纳:50万以下交纳:1万元;51—100万交纳:2万元;101-200万元以下交纳3万元;201万元-500万元交纳5万元;501万元-1000万元交纳8万元;1001万元以上交纳10万元。
1.4.8竣工资料保证金:分包单位进场施工前向总包单位预先交纳因分包单位
不能按时、按数量、按要求提交竣工资料给总包单位及其它分包单位造成损失的补偿费,交费标准(合同总价300万元以下交1.5万元、300-500万元交2万元、500-2000万元交4万、2000万元以上交6万元)。
1.4.9质量保证金:分包单位进场前向总包单位预先交纳质量保证金。交纳金额依据合同总额交纳:50万以下交纳:2万元;51—100万交纳:3万元;101-200万元以下交纳5万元;201万元-500万元交纳8万元;501万元-1000万元交纳12万元;1001万元以上交纳15万元。
以上条款合同约定除外。
2、进退场程序
项目部和建设单位已确定分包单位进场,先由预算室收取相应的工程管理押金后,通知工程室,由工程室发给进场单位联签单,同时发给一册项目分包商管理规定,提出项目部相关管理要求并签订管理协议、消防安全及有关管理协议书。
各室在联签单上签字前必须先签订专业管理协议,记录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联系电话,进场人员数量,并同时签订相关管理协议书,联签单办完后工程室收回联签单,安排进场时间,各室配合工作,有的分包单位因合同、施工等原因,必须先进场施工后办理相关签字手续的,必须经项目理同意后方可进场。
2.1进场程序
2.1.1 填写进场联签单(见附表9)
2.1.2 签订分包商现场管理协议、安全责任书和治安消防包保责任书、竣工
资料费预扣及罚款协议书
2.1.3 填报专业人员、特殊工种岗位证书
2.1.4 申报资料(资料要求见资料管理规定)
2.1.5 签订承诺书
2.2退场程序
2.2.1 确定完成合格的工程量范围并通过竣工验收
2.2.2 退场材料、机械等到总包材料室办理退场手续,开具出门证
2.2.3 生活区、材料库房清理打扫干净
2.2.4 填写退场联签单
3、施工现场管理
施工现场管理包括:工程管理;材料管理;临水、临电管理
3.1工程管理
工程管理包括施工管理制度、安全文明作业管理制度、环境保护及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制度。
3.1.1施工管理制度:
(1)分包单位进场后根据总包的进度计划安排编制分包工程总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周进度计划报总包工程室及技术室,进度计划必须详细可行,总进度计划和月进度计划细化可每日工作,周进度计划细化到小时,并且要注明每项目工作的工程量、劳动力数量、现场机械使用情况、样板准备情况、物资材料准备情况、需总包和其它分包配合事项,所有计划都需有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公章。
(2)由总包工程室统一协调、组织分包商与总包商劳务队的穿插配合。
(3)总包商每周定期组织分包单位召开一次工程协调会,解决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检查分包每周计划完成情况布置下周施工生产计划。
(4)以合同为依据,及时回复并落实会议中所涉及的各种问题,每次会议均及时整理下发会议纪要。
(5)现场管理人员与分包管理人员每天召开生产碰头例会,协商解决当天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对第二天的生产作业做出安排。
(6)设立工作联系单(见附表1),施工过程中总包商与分包商的各类业务联系,除必要的口头通知外,以书面的形式,及时下达到分包商执行。
(7)分包商在工地的主要负责人每天必须在岗,离开工地必须要向总包请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