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空地下室面积计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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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应建人防工程面积计算办法

郑州市应建人防工程面积计算办法

郑州市应建人防工程面积计算规则
一、防空地下室是指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隐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而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以及其他可用于战时人员和物资隐蔽工程。

二、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数额,应按以下情况选择确定。

1、新建10层(含)以上或者基础(含桩基)埋置深度超过3米(含)以上的民用建筑,应建6级以上防空地下室面积按首层建筑面积计算。

2、新建除一款规定和居民住宅以外的其他新建民用建筑,在20000㎡以上的,按照地面总建筑面积的2-4%修建6级以上防空地下室。

其中,一类人防重点城市按照不少于地面总建筑面积的4%修建;二类人防重点城市按照不少于地面总建筑面积的3%修建;三类人防重点城市和其他城市(含县城)按照不少于地面总建筑面积的2%修建;。

3、新建(包括翻新)10层以下或者基础埋置深度不超过3米的居民住宅楼,应建6B 级防空地下室按地面首层建筑面积计算。

(整理)浙江省人民防空工程面积计算规则

(整理)浙江省人民防空工程面积计算规则

浙江省人民防空工程面积计算规则(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人民防空(以下简称人防)工程规划、建设与使用管理,统一面积计算(含测算,下同)办法,根据现行《人民防空工程战术技术要求》、《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和《浙江省房屋建筑面积测算实施细则》等,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浙江省行政区域内人防工程的面积计算。

兼顾人防地下工程的面积计算,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人防工程面积计算应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

第四条人防工程面积计算除应执行本规则外,尚应符合国家、省有关现行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五条人防工程面积为主体与口部面积之和或防护区与非防护区面积之和。

其中,主体面积中的辅助房间面积与口部面积之和,为掩蔽区内各单位的共用面积。

第六条人防工程使用面积、有效面积、建筑面积及其口部面积、主体面积,非防护区面积、防护区面积,掩蔽区共用面积、掩蔽面积,可按以下公式计算:(一)使用面积=主体有效面积+门间通道与房间有效面积;(二)有效面积=使用面积+门外通道有效面积;(三)建筑面积=有效面积+结构面积;(四)口部面积=门外通道面积+门间通道与房间面积;(五)主体面积=辅助房间面积+掩蔽区面积;(六)非防护区面积=门外通道面积;(七)防护区面积=主体面积+门间通道与房间面积;(八)掩蔽区共用面积=辅助房间面积+门外通道面积+门间通道与房间面积;(九)掩蔽面积=主体有效面积-辅助房间有效面积。

第七条人防工程中共用的墙、通道、门前通道、井道面积以及掩蔽区共用面积可按约定分摊,也可按以下比例进行分摊:(一)共用墙结构面积分摊比例为0.5;(二)共用通道坡(梯)段面积分摊比例=最外一道人防门门洞宽度/共用通道最小净宽度;(三)共用门前通道面积分摊比例=最小门前通道净面积/共用门前通道净面积;(四)共用井道面积分摊比例=井壁人防孔口净面积/井道水平投影净面积;(五)掩蔽区共用面积分摊比例=掩蔽单位掩蔽面积/掩蔽面积。

河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防空地下室面积计算规则的通知-豫人防〔2017〕142号

河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防空地下室面积计算规则的通知-豫人防〔2017〕142号

河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防空地下室面积计算规则的通知正文:----------------------------------------------------------------------------------------------------------------------------------------------------河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防空地下室面积计算规则的通知豫人防〔2017〕142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防办(民防局),郑州航空港实验区人防办,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人防办,河南机场集团国动办,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现将《河南省防空地下室面积计算规则》印发你们,请认真执行。

2017年12月23日河南省防空地下室面积计算规则第一条为统一防空地下室规划、审批、建设过程中的面积计算标准,根据防空地下室建设的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面积计算。

其他人防工程的面积计算,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防空地下室面积计算除应执行本规则外,还应符合国家、省其他现行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规定。

第四条防空地下室由人防区和非人防区组成。

人防区建筑面积,指可计入人防工程面积统计数据的建筑面积,也是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时,应修建防空地下室的面积部分。

非人防区建筑面积,指按照民用建筑工程面积计算规则应计算建筑面积,但不计入人防区面积的部分,该部分建筑面积不能计入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时应修建防空地下室的面积。

如无特别说明,防空地下室规划、审批、统计时的面积数据,均指人防区建筑面积。

第五条设计单位编制防空地下室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时,应在“设计总说明”或“建筑设计说明”中列出该工程的总建筑面积、人防区建筑面积、非人防区建筑面积、掩蔽面积等面积指标;有多个防护单元时,还应分别列出各防护单元的面积指标。

北京市防空地下室面积计算规则

北京市防空地下室面积计算规则

北京市防空地下室面积计算规则1. 前言说到北京,大家脑海中肯定会浮现出那壮丽的天安门、熙熙攘攘的王府井,还有那种好吃到飞起的炸酱面。

不过,除了美食和风景,还有个不太为人所知但却相当重要的地方——防空地下室。

今天咱们就来聊聊这些地下室的面积计算规则,虽然听起来有点严肃,但咱们尽量轻松点,毕竟谁不想在知识的海洋里畅游呢?2. 防空地下室的作用2.1 为什么要有防空地下室?首先,防空地下室可不是随便盖盖就行的玩意儿,它的作用可是大得很。

想想,万一有什么突发状况,咱们能有个地方躲躲,保护大家的安全。

就像“防患于未然”这句话,未雨绸缪总是好事儿!在北京这座大城市,人口密集,地下室就像是城市的“安全屋”,不管是天灾还是人祸,咱们都能找到避风港。

2.2 防空地下室的种类说到这地下室,还真不是一个模样。

它们可以分成多种类型,比如小区里的、单位里的,还有一些公共设施的。

每种地下室的设计和面积计算方式都略有不同,就像人有不同的性格一样。

总之,合适的设计才能保障我们的安全,不然你就像穿错了鞋,走起路来可就不舒服了。

3. 面积计算规则3.1 计算标准接下来,咱们说说这些地下室的面积怎么算。

其实,这里有一些很讲究的标准。

根据北京市的相关规定,防空地下室的面积计算是有特定的算法的。

比如,建筑物的基础部分、墙体和通道,这些都得算在里面。

就像盖房子,砖头、沙子和水都不能少,少了就别想住得舒服。

要是你只计算了个大概,那可就不太划算了。

3.2 具体操作具体来说,首先要测量地下室的长、宽、高,然后再根据这些数据进行面积的计算。

其实,计算面积就跟做一道数学题差不多,公式一套,哗啦啦就出来了。

不过呢,可能很多朋友会觉得这些数字看着眼晕,别急,咱可以请专业的测量师来帮忙。

他们可是这个行业里的“老手”,随便一测,准得让你刮目相看。

4. 结尾好啦,今天咱们聊了聊北京市防空地下室的面积计算规则,希望能让大家对这看似枯燥的话题有点兴趣。

说实话,这些地下室的面积计算虽然看起来简单,但其实背后却关乎着我们的安全和生活。

浙江省防空地下室面积计算规则

浙江省防空地下室面积计算规则

浙江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防空地下室面积计算规则》的通知浙人防办[2011] 29号各市、县(市、区)人防办、建委(建设局)、规划局,省人防办、建设厅直属各单位:现将《浙江省防空地下室面积计算规则》印发你们,望遵照执行。

浙江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三日浙江省防空地下室面积计算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防空地下室规划、建设与使用管理,统一面积计算(含测算,下同)办法,根据现行《人民防空工程战术技术要求》、《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和《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等,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浙江省行政区域内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的面积计算(房屋登记中测算建筑面积除外)。

其他人防工程的面积计算,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防空地下室面积计算应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

第四条防空地下室面积计算除应执行本规则外,尚应符合目家、省有关现行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五条防空地下室面积主要包括建筑面积、有效面积、使用面积、掩蔽面积和结构面积。

本规则中未注明何种面积者,均可指代上述五种面积的任一种。

防空地下室面积为主体与口部或防护区与非防护区面积之和。

第六条防空地下室掩蔽面积、使用面积、有效面积、建筑面积及其主体面积、口部面积,防护区面积、非防护区面积,可按以下公式计算:(一)掩蔽面积=主体有效面积一辅助房间有效面积;(二)使用面积=主体有效面耕+门间通道与房间有效面积;(三)有效面积=使用面积+门外通道有效面积;(凹)建筑面积=有效面积+结构面积;(五)主体面积=辅助房间面积+掩蔽区面积;(六)口部面积=门外通道面积+门间通道与房间面积;(七)防护区面积=主体面积+门间通道与房间面积;(八)非防护区面积=门外通道面积。

第七条防空地下室中共用的墙、通道、门前通道与井道面积可按约定或以下比例进行分摊:(一)共用墙结构面积分摊比倒为;(二)共用通道坡(梯)段面积分摊比例=最外一道人防门门洞宽度/共用通道最小净宽度;(三)共用门前通道面积分摊比例=最小门前通道净面积/共用门前通道净面积;(四)共用井道面积分摊比例=井壁人防孔口净面积/井道水平投影净面积。

浙江人民防空工程面积计算规则

浙江人民防空工程面积计算规则

浙江省人民防空工程面积计算规则(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人民防空(以下简称人防)工程规划、建设与使用管理,统一面积计算(含测算,下同)办法,根据现行《人民防空工程战术技术要求》、《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和《浙江省房屋建筑面积测算实施细则》等,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浙江省行政区域内人防工程的面积计算。

兼顾人防地下工程的面积计算,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人防工程面积计算应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

第四条人防工程面积计算除应执行本规则外,尚应符合国家、省有关现行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五条人防工程面积为主体与口部面积之和或防护区与非防护区面积之和。

其中,主体面积中的辅助房间面积与口部面积之和,为掩蔽区内各单位的共用面积。

第六条人防工程使用面积、有效面积、建筑面积及其口部面积、主体面积,非防护区面积、防护区面积,掩蔽区共用面积、掩蔽面积,可按以下公式计算:(一)使用面积=主体有效面积+门间通道与房间有效面积;(二)有效面积=使用面积+门外通道有效面积;(三)建筑面积=有效面积+结构面积;(四)口部面积=门外通道面积+门间通道与房间面积;(五)主体面积=辅助房间面积+掩蔽区面积;(六)非防护区面积=门外通道面积;(七)防护区面积=主体面积+门间通道与房间面积;(八)掩蔽区共用面积=辅助房间面积+门外通道面积+门间通道与房间面积;(九)掩蔽面积=主体有效面积-辅助房间有效面积。

第七条人防工程中共用的墙、通道、门前通道、井道面积以及掩蔽区共用面积可按约定分摊,也可按以下比例进行分摊:(一)共用墙结构面积分摊比例为0.5;(二)共用通道坡(梯)段面积分摊比例=最外一道人防门门洞宽度/共用通道最小净宽度;(三)共用门前通道面积分摊比例=最小门前通道净面积/共用门前通道净面积;(四)共用井道面积分摊比例=井壁人防孔口净面积/井道水平投影净面积;(五)掩蔽区共用面积分摊比例=掩蔽单位掩蔽面积/掩蔽面积。

北京市平战结合人民防空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北京市平战结合人民防空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北京市平战结合人民防空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一、引言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人民防空工程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为了合理规划、建设和管理人民防空工程,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相关政策法规。

本文主要介绍北京市平战结合人民防空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以指导实际工程建设和管理。

二、人民防空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概述1.计算范围人民防空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范围包括:地下室、地下车库、地下通道、防护密闭门、避难硐室、战时出入口、防毒通道等。

2.计算方法(1)基本方法:人民防空工程建筑面积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平方米为单位计算。

(2)结构面积:包括主体结构、维护结构、防水层等。

(3)附属设施面积:包括入口、出口、通道、楼梯、电梯、消防设施等。

3.特殊情况处理(1)弯道、弧形通道等按实际长度计算。

(2)避难硐室、防毒通道等按设计图示尺寸计算。

(3)战时出入口、消防设施等按实际数量计算。

三、人民防空工程建筑面积计算实例以下以一个实际的人民防空工程为例,详细说明建筑面积计算方法。

假设某人民防空工程总面积为10000平方米,其中地下室面积为6000平方米,地下车库面积为3000平方米。

根据设计图纸,地下室高度为3米,地下车库高度为2.5米。

根据北京市平战结合人民防空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可得:地下室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地下车库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此外,还需计算附属设施面积,如出入口、通道、楼梯等。

假设附属设施总面积为1000平方米,则:总面积:6000平方米(地下室)+ 3000平方米(地下车库)+ 1000平方米(附属设施)= 10000平方米四、结论掌握北京市平战结合人民防空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有助于指导和规范人民防空工程的建设与管理。

通过合理计算建筑面积,可以为工程建设提供有力保障,确保人民防空工程发挥应有效能。

成都市防空地下室应建面积计算规则表

成都市防空地下室应建面积计算规则表

成都市防空地下室应建面积计算规则表在城市规划和建设中,防空地下室是一项重要的设施。

特别是在成都这样人口密集的大城市,防空地下室的应建面积计算规则表更是至关重要。

这个计算规则表可以帮助城市规划者和建设者更好地规划和建设防空地下室,为城市的居民提供更加安全的居住环境。

我们需要了解什么是防空地下室。

防空地下室是指为了在紧急情况下提供安全避难场所而建造的地下建筑物。

它不仅可以在自然灾害和紧急情况下为人们提供避难场所,还可以用于储存物资和设备。

防空地下室的建设对于城市的生存和发展至关重要。

针对成都市防空地下室应建面积计算规则表,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全面评估和讨论。

我们可以从规划和设计的角度来思考。

防空地下室的建设需要经过科学的规划和设计,以确保其安全性和实用性。

计算规则表可以提供针对不同地区和不同用途的防空地下室的应建面积标准,帮助规划者更好地确定建设的需求和范围。

我们可以从建设和施工的角度来思考。

防空地下室的建设需要经过严格的施工和监管,以确保其质量和安全。

计算规则表可以为建设者提供详细的建筑标准和技术要求,帮助他们更好地进行施工和监管。

另外,我们还可以从管理和维护的角度来思考。

防空地下室的管理和维护同样重要,它需要经过有效的管理和维护,以确保其长期的使用价值和效益。

计算规则表可以为管理者提供管理和维护的指导原则和方法,帮助他们更好地进行管理和维护。

总结来说,成都市防空地下室应建面积计算规则表是一项重要的城市建设标准,它可以为城市规划和建设提供科学的依据和指导。

通过全面评估和讨论这个计算规则表,我们可以更好地认识和理解防空地下室的建设,为城市的安全和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个人观点上,我认为成都市防空地下室应建面积计算规则表的制定是非常重要和必要的。

它可以帮助城市更好地规划和建设防空地下室,提高城市的安全性和紧急应对能力。

它也可以为城市的管理和发展提供科学的依据和指导,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和改善居民的生活质量。

内蒙古人民防空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内蒙古人民防空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内蒙古人民防空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内蒙古自治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实际情况,制定如下计算规则:
一、建筑面积计算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中的地下室、地下防空洞、防空楼、防空门、防空墙等建筑构筑物的建筑面积计算。

二、建筑面积计算方法
1.地下室和地下防空洞
地下室建筑面积按照实际建筑面积计算,地下防空洞建筑面积按照实际挖掘面积计算。

2.防空楼、防空门、防空墙
防空楼、防空门、防空墙建筑面积按照设计图纸规定的建筑面积计算。

三、建筑面积计算公式
地下室建筑面积 = 所在楼层建筑面积× 地下深度系数
地下防空洞建筑面积 = 实际挖掘面积
防空楼、防空门、防空墙建筑面积 = 设计图纸规定的建筑面积其中,地下深度系数的计算方法如下:
地下深度系数 = 地下深度(单位:米)÷ 3
四、结语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规则未涉及的问题,按照有关法
律法规和标准执行。

如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成都市防空地下室应建面积计算标准

成都市防空地下室应建面积计算标准

成都市防空地下室应建面积计算标准成都市防空地下室应建面积计算标准主要根据人口数量、建筑类型以及其他特定要求等因素进行考量。

以下是一些参考内容,以便了解成都市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计算标准:1. 人口数量:根据成都市的防空要求,每个防空地下室的人均建筑面积应按照不低于1平方米计算。

根据人口数量的多少,可以确定需要建设的地下室的面积大小。

2. 建筑类型:不同的建筑类型有着不同的防空要求。

一般来说,大型商业中心、办公楼、学校、医院等建筑需要提供更多的防空场所,因为这些地方通常有更多的人员密集。

住宅小区等可以根据实际需要确定防空设施。

3. 建筑面积比例:在建设防空地下室时,可以参考成都市的相关规定,按照建筑总面积的一定比例计算防空地下室的建筑面积。

这个比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例如按照总建筑面积的1%来计算防空地下室的面积。

4. 其他特定要求:根据当地的地质和气候条件,也需要考虑特定要求。

例如,地下室的防水、防潮、通风等设施需要满足相应的标准。

此外,还需要考虑到残疾人和老年人的特殊需求,为其提供无障碍通行和安全的空间。

5. 提供其他设施:防空地下室除了提供足够的建筑面积外,还应考虑提供相应的设施。

例如,地下室应具备紧急疏散通道、消防设备、照明等。

这些设施的设计和配置需要按照国家的相关标准进行。

6. 相关管理规定:成都市可能会制定具体的管理规定和标准来指导防空地下室的建设。

这些规定可能包括地下室的最小尺寸、通风要求、应急照明要求等。

在建设过程中需要严格遵守这些相关标准。

需要注意的是,成都市防空地下室应建面积计算标准可能会根据具体的法规、政策和技术要求而有所不同。

因此,在实际应用中,需要参考成都市的相关规定,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的面积计算。

这样才能确保防空地下室的建设符合当地的需求,并能提供安全可靠的防空场所。

常州市防空地下室面积计算规则

常州市防空地下室面积计算规则

常州市防空地下室面积计算规则
(试行)
一、计入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的范围:
1.防空地下室承受核爆载或常规武器荷载的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不包括防水层及其保护墙)计入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

2.单层防空地下室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单层防空地下室内如带有部分楼层者(层高大于2。

2米)计入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

3.阶梯式战时主要出入口、次要出入口的楼梯间(有永久性钢筋混凝土顶盖部分)及其至第一道防护密闭门的通道计入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不含设置在通道区域的电梯井等设备占用的面积)。

4。

坡道式战时主要出入口有永久性钢筋混凝土顶盖部分的计入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

(车道战时封堵口以外通道部分计入的长度上限为10米)
5.防空地下室战时使用的楼梯间、通风井、管道(电缆)井等均按工程的自然层计入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

二、不计入防空地下室总建筑面积的范围:
1.仅供平时使用的独立式通风竖井风道、垂直投影范围在地下室围护结构外的采光井等构筑物。

2.仅供平时使用的设备用房。

3.仅供平时使用的出入口及通道。

三、术语解释:
1、防护单元建筑面积:指第一道防护密闭门以内,其防护设施和内部设备均能自成体系的使用空间的建筑面积。

2、隐蔽面积:指能供隐蔽人员、物资、车辆使用的有效面积。

其值为防护单元建筑面积扣除结构面积和下列各部分面积后的面积:(1)口部房间、防毒通道、密闭通道面积;(2)通风、给排水、供电、防化、通信等专业设备房间面积;(3)厕所、盥洗室面积。

四、本计算规则由常州市民防局工程处负责解释。

地下室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标准有哪些内容

地下室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标准有哪些内容

地下室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标准有哪些内容
地下室在建筑设计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不仅为建筑提供额外空间,还可满足各
种功能需求。

地下室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标准的制定和遵循对于准确评估建筑成本、设计土地利用效率至关重要。

以下是地下室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标准的相关内容:
1. 地下室建筑面积定义
地下室建筑面积是指地下建筑部分的总建筑面积,包括地下一层及以下的所有
面积,但不包括地下室中凹处的空间。

2. 地下室建筑面积计算方法
地下室建筑面积的计算通常采用以下方法:
•净面积法:计算地下室实际可使用的面积,扣除墙体、柱子等构件占用的面积。

•占地面积法:将地下室投影到地面上,计算地下室在地面上的占地面积。

•室内净高法:根据规定的室内净高,计算地下室的面积。

3. 地下室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在计算地下室建筑面积时,需要遵守以下规则:
•不包括凹地部分:地下室中的凹地部分不计入建筑面积。

•顶板面积计入:地下室的顶板面积计入建筑面积。

•按建筑分类标准计算:不同类型的建筑,关于地下室建筑面积的计算标准可能有所不同,需要按照相应的分类标准计算。

4. 地下室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为确保地下室建筑面积计算的准确性和公正性,相关部门或组织通常会制定相
应的规范,规定计算方法和计算标准,以保证建筑面积计算结果的可比性和一致性。

结语
地下室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标准的制定和遵守对于建筑行业的发展和规范具有重
要意义,建筑设计者和相关从业人员需要遵循规范制定的计算方法和标准,以确保建筑面积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以上就是有关地下室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标准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浙江省防空地下室面积计算规则

浙江省防空地下室面积计算规则

其出入口地面建筑物面积:(一)封堵口封堵结构外侧建筑物(兼战时出入口者除外);(二)预留口封堵结构外侧连通道;(三)底扳下的水池、水封井与管沟;(四)出入口敞开部分与没有顶盖的下沉武广场;(五)相邻的人防交通主、支干道;(六)不相通的防护单元间的伸缩缝;(七)仅供平时使用的电梯同、车道;(八)独立式烟道、油罐、储水、(油)池以及防爆化粪池、电缆井等构筑物。

第四章附则第十八条各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结合本地区实际,对本规则未明确事宜作出补充规定。

第十九条本规则由浙江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名词解释一、防空地下室的组成:防空地下室由主体与口部或防护区与非防护区组成。

二、主体:指能满足战时防护及其主要功能要求的部分,即最里一道人防门(密闭门或防护密闭门,下同)以内部分,包括辅助房间和掩蔽区。

三、辅助房间:指战时生活设施、设备设施等辅助房间,包括厕所、盥洗室、各类机房或专业设备房间、水库、水箱、泵房、防化通信值班室、配电间、储藏室、强弱电井、管道井等。

四、掩蔽区:指战时能提供人员使用、物资储存、车辆停放的区域。

五、口部:指主体与地表面或其他地下建筑的连接部分,包括门间通道和房间、门外通道。

六、门间通道和房间:指最外一道人防门(防护门或防护密闭门,下同)以内、最里一道人防门以外的通道和设备设施房间,包括防毒通道、密闭通道、活门室、扩散室等。

七、门外通道:指最外一道人防门以外与地表面或上一层地下建筑连接的通道(含坡道、楼梯、通风与排烟井道等,下同),包括自用、共用、借用通道。

八、自用通道:指按战时需要设置、仅供本工程使用、且直接通向地面出入口或上一层地下建筑的通道。

九、共用通道:措按战时需要设置、与相邻人防工程(含防空地下室,下同)或其它地下建筑合用、且直接通向地面出入口或上一层地下建筑的通道。

十、借用通道:指因战时需要而利用相邻人防工程或其它地下建筑间接通向地面.出入口或上一层地下建筑的通道。

防空地下室面积计算规则

防空地下室面积计算规则

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核算规则一、审批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核定规则和特殊情况核定原刚1、新建(10-20)层(含)或者基础埋深3米(含)以上的民用建筑,按照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防空地下室;2、新建1-9层民用建筑及20层以上,地面总建筑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的,按照地面总建筑面积的5%修建防空地下室。

3、半地下室按50%计入地面总建筑面积。

4、棚户区项目:(1)新建(10-20)层(含)或者基础埋深3米(含)以上的民用建筑,按照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防空地下室;(25筑:(1(2(3567(1按照1、2(3812(1(2(334(1(2)小型:二等人员掩蔽部、核六;5、文化体育建筑、候机楼、候车室、学校:(目前和你们没有关系)三、竣工验收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核算办法和特殊情况核定原则1、以通过验收项目的竣工图为依据计算竣工防空地下室面积。

2、战时使用的出入口楼梯可计入人防防护面积。

3、战时不使用的出入口楼梯、电梯间,不计入防空地下室面积。

4、战时使用的平时车道口,按相应比例核定车道口面积计入人防防护面积。

四、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需注意之处1、每个防护单元要有一个直接对外的出入口。

2、疏散宽度应满足不小于0.3米/100人,且每樘门通过的人数不应超过700人。

3、顶板、底板、侧墙及战时使用的楼梯,要设置拉结钢筋。

——仅供参考4、排水管、雨水管、燃气管不得进行防空地下室。

5、穿过地下室顶棉絮、临空墙、门框墙的管道,直径不宜大于150MM。

凡进入防空地下室的管道及其穿过的人防围护结构,均应采取防护密闭措施。

6、掩蔽人数按每平方米一人计算。

——仅供参考。

浙江省人民防空工程面积计算规则

浙江省人民防空工程面积计算规则

浙江省人民防空工程面积计算规则(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人民防空(以下简称人防)工程规划、建设与使用管理,统一面积计算(含测算,下同)办法,根据现行《人民防空工程战术技术要求》、《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和《浙江省房屋建筑面积测算实施细则》等,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浙江省行政区域内人防工程的面积计算。

兼顾人防地下工程的面积计算,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人防工程面积计算应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

第四条人防工程面积计算除应执行本规则外,尚应符合国家、省有关现行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五条人防工程面积为主体与口部面积之和或防护区与非防护区面积之和。

其中,主体面积中的辅助房间面积与口部面积之和,为掩蔽区内各单位的共用面积。

第六条人防工程使用面积、有效面积、建筑面积及其口部面积、主体面积,非防护区面积、防护区面积,掩蔽区共用面积、掩蔽面积,可按以下公式计算:(一)使用面积=主体有效面积+门间通道与房间有效面积;(二)有效面积=使用面积+门外通道有效面积;(三)建筑面积=有效面积+结构面积;(四)口部面积=门外通道面积+门间通道与房间面积;(五)主体面积=辅助房间面积+掩蔽区面积;(六)非防护区面积=门外通道面积;(七)防护区面积=主体面积+门间通道与房间面积;(八)掩蔽区共用面积=辅助房间面积+门外通道面积+门间通道与房间面积;(九)掩蔽面积=主体有效面积-辅助房间有效面积。

第七条人防工程中共用的墙、通道、门前通道、井道面积以及掩蔽区共用面积可按约定分摊,也可按以下比例进行分摊:(一)共用墙结构面积分摊比例为0.5;(二)共用通道坡(梯)段面积分摊比例=最外一道人防门门洞宽度/共用通道最小净宽度;(三)共用门前通道面积分摊比例=最小门前通道净面积/共用门前通道净面积;(四)共用井道面积分摊比例=井壁人防孔口净面积/井道水段面积与其分摊比例之积计算;(三)借用通道不计面积。

防空地下室面积计算规则

防空地下室面积计算规则

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核算规则一、审批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核定规则和特殊情况核定原刚1、新建(10-20)层(含)或者基础埋深3米(含)以上的民用建筑,按照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防空地下室;2、新建1-9层民用建筑及20层以上,地面总建筑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的,按照地面总建筑面积的5%修建防空地下室。

3、半地下室按50%计入地面总建筑面积。

4、棚户区项目:(1)新建(10-20)层(含)或者基础埋深3米(含)以上的民用建筑,按照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防空地下室;(2)新建1-9层民用建筑中的公建及20层以上住宅,按照地面总建筑面积的5%修建防空地下室。

(3)新建1-9层民用建筑中的住宅,按照地面总建筑面积的2.5%修建防空地下室。

(可减去拆除的棚户区住宅面积)5、新建幼儿园、小学及初中教学楼、普通高校学生公寓、养老院及为残疾人修建的生活服务设施等用建筑:(1)10-20层(含)或者基础埋深3米(含)以上的民用建筑,按照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防空地下室;(2)1-9层,按照地面总建筑面积的2.5%修建防空地下室。

(3)20层以上,按照地面总建筑面积的5%修建防空地下室。

5、因遭受水灾、火灾或其他不可抗拒灾害造成损坏后按原面积修复的民用建筑可不修建防空地下室。

6、临时民用建筑和不增加面积的危房翻新改造商品住宅的项目,可不修建防空地下室。

7、工业项目:(1)工业项目中的办公楼、食堂、宿舍、车库、研发中心等,合计地面总建筑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的,按照1、2条的规定修建防空地下室。

(3)工业生产厂房及其配套设施,可不修建防空地下室。

8、如按地面总建筑面积计算,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不足800平方米的,按800平方米计算。

二、防空地下室战时使用功能及最低防护级别1、住宅、公寓:二等人员掩蔽部、核六B;2、办公建筑:(目前和你们没有关系,现在不告诉你可不可以)(1)党政机关:(2)公共事业单位:(3)其他:3、医疗卫生:(目前和你们没有关系)4、商业建筑:(1)大、中型:二等人员掩蔽部、物资库,核六;(2)小型:二等人员掩蔽部、核六;5、文化体育建筑、候机楼、候车室、学校:(目前和你们没有关系)三、竣工验收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核算办法和特殊情况核定原则1、以通过验收项目的竣工图为依据计算竣工防空地下室面积。

山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防空地下室工程面积计算规则》的通知(2020)

山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防空地下室工程面积计算规则》的通知(2020)

山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防空地下室工程面积计算规则》的通知(2020)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12.04•【字号】鲁防发〔2020〕5号•【施行日期】2021.01.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军事设施保护正文山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防空地下室工程面积计算规则》的通知鲁防发〔2020〕5号各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为进一步加强防空地下室建设管理,规范防空地下室各类面积指标计算,现将《山东省防空地下室工程面积计算规则》印发你们,请按照如下要求抓好落实。

一、设计单位在编制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时,应在“总说明”或“建筑说明”中列出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防护面积”“口部外通道面积”和“掩蔽面积”等4项指标。

二、审查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时,未列出上述4项面积指标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视为报送资料不全,待补充列出上述4项面积指标后,再予以受理审图。

三、防空地下室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根据建设情况对防空地下室工程的各项面积指标进行复核,并在竣工测绘成果中予以标明。

四、本通知自2021年1月3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6年1月2日。

山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2020年12月4日山东省防空地下室工程面积计算规则一、建筑面积=防护面积+口部外通道面积。

二、防护单元建筑面积:与第一道防护门(防密门)、第一道防爆波活门相连接的临空墙、外墙外边缘和防护单元隔墙中线形成的建筑面积;在防护单元内,战时无法使用且仅供平时使用的设备房间不计入防护单元建筑面积。

防空地下室防护面积为各防护单元建筑面积之和。

三、口部外通道面积:1.防空地下室战时主要出入口设在汽车坡道内或位于普通地下工程内时,通道的计算宽度为战时同时使用的出入口的防护门(第一道防密门)宽度之和的最大值,通道的计算长度按汽车坡道中线水平投影长度或战时通行路线的最短距离计算;战时作为主要出入口使用的室内楼梯间面积应计入口部外通道面积内。

2017郑州市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试行)

2017郑州市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试行)

关于印发《郑州市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试行)》的通各县(市)、区人防办、各有关单位:为统一规划、审批、设计、审查、建设、竣工验收备案过程中防空地下室的面积计算标准,根据国家人防办关于防空地下室建设的有关技术标准、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郑州市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试行)»0现予发布,请遵照执行。

本规定自2017年11月1日起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实施,如国家或省有新规定从其规定。

附:《郑州市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试行)》郑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17年9月26日郑州市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试行)第一条总则为规范我市防空地下室的建筑面积计算,统一计算标准,制定本规则。

本规则适用于郑州市行政区域内规划、审批、设计、审图、建设全过程的建筑面积计算。

防空地下室的建筑面积计算,除应符合本规则外,尚应符合《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2005及有关标准。

第二条防空地下室的建筑面积由各防护单元建筑面积和本规定第五条规定的可计入人防面积的部分组成。

防护单元建筑面积:与第一道防护密闭门(防护门)、第一道防爆波活门相连接的临空墙、外墙外边缘和防护单元隔墙中心线等围合的面积。

不同功能类型防空地下室的防护单元建筑面积应符合《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2005)要求。

第三条设计单位编制防空地下室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时,应在“建筑设计说明”中列出人防总建筑面积,并按防护单元列出各防护单元的建筑面积、掩蔽面积、掩蔽人数和物资库储备数量。

人员掩蔽工程人均掩蔽面积为1.0-1.5 m20有电站的防护单元,应按扣除电站面积后的建筑面积计算掩蔽面积。

设计单位应在人防施工图的战时平面图中标示各防护单元人防建筑面积的范围(可采用缩略图表达),并应在备案的电子版施工图中附加各防护单元人防建筑面积范围的1: 1线框图。

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单位应按照本规则对人防总建筑面积、各防护单元建筑面积、掩蔽面积和掩蔽人数进行审查。

浙江省防空地下室面积计算规则精编版

浙江省防空地下室面积计算规则精编版

浙江省防空地下室面积计算规则精编版MQS system office room 【MQS16H-TTMS2A-MQSS8Q8-MQSH16898】浙江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防空地下室面积计算规则》的通知浙人防办[2011]29号各市、县(市、区)人防办、建委(建设局)、规划局,省人防办、建设厅直属各单位:现将《浙江省防空地下室面积计算规则》印发你们,望遵照执行。

浙江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三日浙江省防空地下室面积计算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防空地下室规划、建设与使用管理,统一面积计算(含测算,下同)办法,根据现行《人民防空工程战术技术要求》、《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和《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等,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浙江省行政区域内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的面积计算(房屋登记中测算建筑面积除外)。

其他人防工程的面积计算,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防空地下室面积计算应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

第四条防空地下室面积计算除应执行本规则外,尚应符合目家、省有关现行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五条防空地下室面积主要包括建筑面积、有效面积、使用面积、掩蔽面积和结构面积。

本规则中未注明何种面积者,均可指代上述五种面积的任一种。

防空地下室面积为主体与口部或防护区与非防护区面积之和。

第六条防空地下室掩蔽面积、使用面积、有效面积、建筑面积及其主体面积、口部面积,防护区面积、非防护区面积,可按以下公式计算:(一)掩蔽面积=主体有效面积一辅助房间有效面积;(二)使用面积=主体有效面耕+门间通道与房间有效面积;(三)有效面积=使用面积+门外通道有效面积;(凹)建筑面积=有效面积+结构面积;(五)主体面积=辅助房间面积+掩蔽区面积;(六)口部面积=门外通道面积+门间通道与房间面积;(七)防护区面积=主体面积+门间通道与房间面积;(八)非防护区面积=门外通道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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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核算规则
一、审批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核定规则和特殊情况核定原刚
1、新建(10-20)层(含)或者基础埋深3米(含)以上的民用建筑,按照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防空地下室;
2、新建1-9层民用建筑及20层以上,地面总建筑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的,按照地面总建筑面积的5%修建防空地下室。

3、半地下室按50%计入地面总建筑面积。

4、棚户区项目:
(1)新建(10-20)层(含)或者基础埋深3米(含)以上的民用建筑,按照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防空地下室;
(2)新建1-9层民用建筑中的公建及20层以上住宅,按照地面总建筑面积的5%修建防空地下室。

(3)新建1-9层民用建筑中的住宅,按照地面总建筑面积的2.5%修建防空地下室。

(可减去拆除的棚户区住宅面积)
5、新建幼儿园、小学及初中教学楼、普通高校学生公寓、养老院及为残疾人修建的生活服务设施等用建筑:
(1)10-20层(含)或者基础埋深3米(含)以上的民用建筑,按照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防空地下室;
(2)1-9层,按照地面总建筑面积的2.5%修建防空地下室。

(3)20层以上,按照地面总建筑面积的5%修建防空地下室。

5、因遭受水灾、火灾或其他不可抗拒灾害造成损坏后按原面积修复的民用建筑可不修建防空地下室。

6、临时民用建筑和不增加面积的危房翻新改造商品住宅的项目,可不修建防空地下室。

7、工业项目:
(1)工业项目中的办公楼、食堂、宿舍、车库、研发中心等,合计地面总建筑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的,按照1、2条的规定修建防空地下室。

(3)工业生产厂房及其配套设施,可不修建防空地下室。

8、如按地面总建筑面积计算,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不足800平方米的,按800平方米计算。

二、防空地下室战时使用功能及最低防护级别
1、住宅、公寓:二等人员掩蔽部、核六B;
2、办公建筑:(目前和你们没有关系,现在不告诉你可不可以)
(1)党政机关:
(2)公共事业单位:
(3)其他:
3、医疗卫生:(目前和你们没有关系)
4、商业建筑:
(1)大、中型:二等人员掩蔽部、物资库,核六;
(2)小型:二等人员掩蔽部、核六;
5、文化体育建筑、候机楼、候车室、学校:(目前和你们没有关系)
三、竣工验收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核算办法和特殊情况核定原则
1、以通过验收项目的竣工图为依据计算竣工防空地下室面积。

2、战时使用的出入口楼梯可计入人防防护面积。

3、战时不使用的出入口楼梯、电梯间,不计入防空地下室面积。

4、战时使用的平时车道口,按相应比例核定车道口面积计入人防防护面积。

四、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需注意之处
1、每个防护单元要有一个直接对外的出入口。

2、疏散宽度应满足不小于0.3米/100人,且每樘门通过的人数不应超过700人。

3、顶板、底板、侧墙及战时使用的楼梯,要设置拉结钢筋。

4、排水管、雨水管、燃气管不得进行防空地下室。

5、穿过地下室顶棉絮、临空墙、门框墙的管道,直径不宜大于150MM。

凡进入防空地下室的管道及其穿过的人防围护结构,均应采取防护密闭措施。

6、掩蔽人数按每平方米一人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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