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经济学培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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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经济学专业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学位获得者通过对本学科的学习与研究,应全面掌握应用经济学的精髓了解中国以及市场经济国家宏微观经济运行的基本规律,具有从事经济理论、政策研究以及经济实务的理论基础、分析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本专业的培养目标: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遵纪守法,具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学术修养。

2、为党政机关、驻外机构、外资机构、大中型企业集团、跨国公司、高等院校、银行证券财政科研机构、军队等部门培养公务员、实务研究管理人员、高校教师、科研人才。

3、为进一步在国内或者到国外攻读相关专业和研究方向博士学位培养后备人才。

4、身心健康。

二、研究方向

1、国民经济运行研究

主要研究国民经济运行指标及测度、国民经济运行态势及预测。

2、国民经济发展战略与政策

主要研究国民经济产业发展战略、区域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战略及配套政策。

3、宏微观经济理论与应用研究

主要研究宏微观经济理论在国民经济管理层面的应用;从国民经济管理的角度研究和探索新的宏微观经济理论与应用方法。

4、国民经济组织与制度研究

主要研究国民经济组织机理与功能,提高和完善制度合理性和创新性。

三、学习年限

1、学制为三年,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四年。其中课程学习1.5年。

2、优秀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可申请提前毕业,但在校学习时间不少于2年。

四、课程设置及学分设置

研究生课程总学分应达到42学分。其中:课程学习应修满30学分(全校公共必修课5学分、学科通开课8个学分,专业方向必修课6个学分,其他为选修课学分,其中公共选修课0-2学分);社会实践2学分;毕业学位论文10学分。

研究生可以选择本专业开设的专业选修课,也可以选修相关专业的通开课和专业课,但

选修的本专业专业选修课应在3门课6学分(含)以上。

跨学科或以同等学力考取本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应补修至少2门本科课程,并记录成绩,不记学分。补修课不及格不能参加硕士学位论文答辩。

五、学位论文

1、论文选题: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紧密结合本学科发展前沿并适应国家经济和社会建设需要,在理论和方法方面应具备一定理论创新与应用价值,具有高起点、新视角和前沿性。鼓励学生以导师主持的课题中的部分内容或相关内容作为自己的论文选题。

2、开题报告:选题后,学生应拟定撰写计划,然后在指导小组内进行开题报告,内容包括选题的理由和意义、国内外关于该选题研究的文献综述、本人的研究计划、写作提纲和参考文献等。参加论文开题报告的老师为三到五名(包括导师),应对论文选题的意义、研究计划的可行性等做出认真的评议。经指导小组讨论通过后,方可正式进行搜集资料、专题研究和论文撰写工作。

3、论文撰写:进入论文撰写阶段后,研究生应主动接受指导老师的检查,经常向指导老师汇报论文写作进度,并就其中的一些理论与实际问题同指导老师进行交流与研讨。学位论文完成并经指导小组审查通过后,在论文答辩前一个月提交给2位论文评阅人评阅。评阅人须是具备教授、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同行专家。评阅意见在合格以上者,方可进入论文答辩环节。

4、答辩资格: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应完成课程的学习并修满学分。在学习期间应完成实习实践环节并参与至少一项课题研究,要求至少参加10次以上的学术交流活动(包括参加国内外高层次的学术会议、听学术报告、参加学术研讨会等),并以第一作者身份且署名单位以武汉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至少1篇。申请提前毕业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应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和其他培养环节的考核,成绩优秀,创新能力强,且须在本学科指定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且署名单位以武汉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至少2篇。指定的学术期刊范围为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开发的“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收录的期刊(以入校时和发表年份的版本为准)和SSCI、SCI和EI收录的期刊(以入校时和发表年份的版本为准)。提交论文答辩时学术论文以在指定的学术期刊正式发表(已见刊或在期刊网站上online)为准。

5、论文答辩:研究生必须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学位论文,确保学位论文质量,在规定的时间内送专家评阅,并按规定的程序和时间进行答辩;论文答辩委员会由5人组成。经全体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同意,论文方为通过。

六、其他必修环节

1、实践环节

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深入相关科研院所、地方政府或企事业单位开展社会实践、专业实习等实践活动,总时间不得少于三个月。参加实习实践和学术交流活动的情况需详细填写在《武汉大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实习实践考核表》和《武汉大学硕士研究生学

术活动考核表》上,并提交实习实践总结报告。经学院审核合格并报研究生院培养处审批备案后方可计2学分,并进入答辩环节。

2、中期考核

本专业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安排在第三学期期末进行。中期考核实行淘汰制,根据研究生学习及科研情况,结合专业成绩,确认其具体流向,大致包括硕博连读、继续攻读硕士学位以及退学三种情况。

七、培养方式

采取以导师为主、导师负责和指导小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建立和完善有利于学术群体作用的培养机制;应根据培养方案的要求和因材施教的原则,在研究生入学后1个月内制订出合理的个人培养计划,对课程学习、实践活动、学术活动、科学研究与学位论文工作等做出具体安排,培养研究生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学习和研究相结合、严谨治学和勇于创新相结合的精神和能力,使研究生具有获取知识、更新知识、创新知识的能力;根据课程特点灵活采用启发式、研讨式等多种教学方式,加强研究生自学能力、表达能力、写作能力、实际工作能力等的训练和培养,充分发挥研究生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加强研究生文献阅读与信息检索能力的培养,尤其要认真阅读专业学位课程指定的主要经典著作、学科前沿著作、主要专业学术期刊等,按课程学习要求提交读书报告或接受将文献阅读纳入考试范围的考核;实行开放式培养,积极开展本学科专业点与其他相关学科专业点、本学院与其他相关院校在本专业研究生培养上的合作与交流,充分发挥本学科专业点内外和校内外专家学者的集体培养优势,积极搭建研究生培养的国际合作平台,努力推动联合培养、课程互认、海外实习等研究生国际化培养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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