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用血申报登记制度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临床用血申报登记制度
1.临床输血由医师填写输血申请单,严格按照临床用血申请管理制度执行,标明输血适应证,上级医师核准签名,报输血科备血,并在病程记录中注明用血理由。平诊输血需提前一天报输血科(急诊、抢救可当天用血)。
2.临床一次备血用血≥1600毫升,须同时填写大量用血
审批表,临床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报医务科批准。急诊用血事后应当按照要求补办手续。
3.输血申请单由输血科存档保管,输血会诊单随病历保存。
4.患者接受输血治疗,必须签署知情同意书。经治医师必须向患者或家属讲明输血的目的、可能发生的输血反应和经血液途径感染疾病的可能性。
5.输血科建立严格的血液收领核查、发放核查及冷藏储存制度,保证用血安全。用血科室从输血科领取血液时,要与输血科工作人员核对病人信息及血袋信息,并在输血登记本上填写病人信息,接受人员在输血登记本上签字。输血科不得为领血单项目填写不全、未按规定申批的用血发放血液。
6.临床科室医务人员给患者输血前,应严格执行核对手续。由两人床旁核对无误签名后,方可进行输血,并将输血情况记入护理病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