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质工程现场复查程序及复查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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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中交二航局优质工程现场复查程序及复查要点
一、现场复查预备会
复查组组长在现场复查前召开全体复查专家参加的预备会,会议内容包括:
1、重申现场复查各位专家注意事项;
2、介绍工程项目基本情况;
3、明确现场复查要点,统一判定原则;
4、确定复查专家分工,明确职责;
5、确定现场复查日程表。
二、首次会议
1、由复查组组长主持,全体复查专家参加,申报单位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参加,会议内容包括:
2、组长宣布开会,介绍与会人员;
3、确认现场复查日程表;
4、申报单位进行书面汇报,汇报内容如下:
(1)工程用途、概况、规模、主要工程量、合同工期等基本情况,工程立项、规划、环评、开工等建设程序的合法性;
(2)工程质量要求,创优目标、计划和质量目标、计划及采取的措施;
(3)工程的特点、难点、关键点;
(4)针对特点、难点及关键点制订的质量控制措施和施工工艺;
(5)四新技术在工程上的应用;
(6)施工技术、质量创新点;
(7)工程安全、环保、节能、进度情况;
(8)工程经济效益;
(9)工程交、竣工验收,质量评定情况,工程存在的不足和需要改进之处;
(10)工程运营情况;
(11)使用单位及相关单位对工程的评价,工程取得的成绩及荣誉。
如汇报不细,专家可以口头提问。
三、座谈会
有条件的项目,可由申报单位组织政府监督部门、业主、用户、监理、设计单位代表参加座谈会。
申报单位、参建人员应予以回避。
会议内容:
1、工程立项、规划、环评、开工等建设程序的合法性;
2、总包与分包情况;
3、是否按照设计和合同约定按期完成了全部工程量,有无甩项或未完成工程;
4、对工程建设质量的评价;
5、对工程建设单位的总体评价、满意程度;
6、交、竣工验收及质量评定基本情况;
7、工程运营后使用情况,投入使用后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
四、现场检查
应根据具体工程类别、规模、使用功能,预先确定检查路线、关键部位,有针对性采取抽查方式。
必要时可携带便携式仪器设备进行抽查。
本项目检查按照各专业的复查要点,并按以下要求进行:
(一)符合性检查:
1、设计、施工质量状况与汇报的一致性;
2、有无设计、施工造成的功能性缺陷;
3、有无设计、施工造成的永久性质量、安全隐患;
4、有无违反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等做法。
5、附件中要求的强制性指标是否达到。
(二)总体观感检查
1、检查工程质量现状,质量衰减情况;
2、工程质量(设计、施工)管理环境和管理现状。
(三)主要部位、施工创新和改进部位(安全、功能、生产)检查
1、目前设计、施工质量状况;
2、设计、施工质量状况的自然变化情况(有无质量、安全隐患);
3、使用或管理原因引起的设计、施工质量状况变化(有无质量、安全隐患)。
五、资料审查
(一)审查要点:
1、资料的完整性、系统性、统一性;
2、工程项目合法性资料审查;
3、工程项目履行合同情况审查;
4、工程建设重点部位及环节的资料审查;
5、监理资料与施工资料吻合性、一致性审查;
6、工程质量验收评定资料的审查;
7、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
8、涉及结构安全、使用功能、耐久性资料审查;
9、采用“四新”技术相关资料的审查
10、工程经济效益、安全环保有关情况审查。
各专业资料的详细要求见专业复查要点
(二)审查要求:
1、附件中要求的强制性指标达不到不予通过。
2、工程资料应“准确、齐全、及时、有效,具有可追溯性”,准确是指数据和结论真实、正确;齐全是指资料无缺漏;及时是指资料与工程进展同步进行;有效是指程序签字合规、完备;具有可追溯性是指资料应内反映当时工程建设状态,资料前后能形成对照。
3、应重点检查:隐蔽工程相关资料、质量检验验收资料、材料进场验收资料、分包单位资料等。
六、内部交流会
由复查组组长主持,各复查专家参加。
会议内容主要是,交流现场复查情况,讨论发现的问题,统一认识,评审组长及时调整复查专家的工作任务与重点。
七、现场复查讲评会
(一)工程质量管理的全面性、科学性、系统性和“以质量创优为先导的质量管理理念”的宣传;
(二)现场复查情况讲评。
1、工程质量管理情况;
2、实体质量状况(符合性、适用性和创新性评价);
3、针对工程的特点、难点采取针对性措施的评价;
4、“四新”技术应用评价;
5、工程质量评定情况及质量现状的评价
应指出工程存在的不足、需要改进之处,以及在今后工程建设中应注意和改进的地方。
6、工程资料完整性评价;
7、工程交付后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等方面的综合情况。
附件:
优质工程现场复查要点
一、港口工程
(一)现场工程实体质量
1、码头面层:表面平整,变形缝顺直,无挤损现象;沟槽顺直,与面层接茬平顺;砼密实,无麻面、起砂、剥皮、裂缝、龟裂现象;
2、胸墙迎水面:前后沿线顺直,无明显错台、弯曲现象;螺栓拆除和封堵规范,处理得当;
3、码头构件:无结构裂缝,胸墙变形缝与构件安装缝重合、上下贯通,施工缝平顺、密实;构件边角完整,无明显碰损;
4、预埋件和钢结构:预埋件安装牢固,位置标高准确;焊缝均应平滑,无裂纹、未溶合、夹渣、未填满弧坑、焊瘤等外观缺陷;防护涂层表面完整光洁,均匀一致,无破损、气泡、裂纹、针孔、凹陷、麻点、流挂和皱皮等缺陷;
5、接岸岸坡:码头接岸无明显差异沉降;坡面平整,无明显变形;
6、附属设施:轨道顺直、平整,无明显差异沉降,护轮坎顺直,无明显缺陷和碰损,栏杆、铁梯无明显缺陷,泄水孔位置正确,排水通畅。
(二)强制性指标
1、质量监督机构验收质量评定得分不得低于85分,观感质量得分不低于90分。
2、现场出现结构有较大的变形、位移、沉降、挤损、
错台等现象,不予通过。
码头构件相交的构件处的错台不得大于1cm;沉降缝不贯通、结构明显挤损、损坏情况严重,不予通过。
筑堤工程堤身坡面坡比和断面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护坡的块石、构件,安装的密度、咬合不佳,造成坡面明显坑洞,塌陷、或发现明显不稳定的现象,不予通过。
3、现场复查发现使用了不合格的原材料用于工程结构,不予通过。
4、强度统计评定合格,强度标准差必须达到《水运工程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JTS202-2-2011)中“优良”等级。
当发现某一配合比强度统计评定出现不合格的情况,不予通过。
5、桩基承载力,必须满足设计要求;桩检资料必须齐全;Ⅰ类桩应达到90%以上,桩的平面位置准位率应达到90%以上;异常桩的处理数不得大于总桩数的5%。
(三)关键资料
1、创优目标、计划;质量目标、质量管理制度、措施;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施工日志,技术交底,施工总结;
2、工程建设过程试验检测资料;
3、工程桩基检测资料;
4、沉降位移观测资料,异常情况处理意见;
5、质量检查、检验评定等资料;
6、竣工(交工)资料及交接手续。
二、路桥工程
(一)工程实体质量
1、桥涵工程
(1)桥梁外观:桥梁内外轮廓线条应顺滑清晰,无突变、明显折变或反复现象;栏杆、防护栏、灯柱和缘石线行顺滑流畅,无弯折现象;踏步顺直,与边坡一直;沥青混凝土铺装表面应平整密实,不应有泛油、裂缝、粗细料集中等现象,表面无明显碾压轮迹,搭接处应紧密、平顺,面层与其它的构筑物应接顺,不得有积水现象;伸缩缝必须锚固牢靠,伸缩缝无阻塞、渗漏、变形、开裂现象,伸缩缝处不得积水;桥头无跳车现象;
(2)砌体:砌体表面应平整,砌缝不应有裂隙,勾缝平顺,无开裂和脱落现象,砌块应错缝、坐浆挤紧,嵌缝料和砂浆饱满,无空洞、宽缝、大堆砂浆填隙和假缝;拱圈砌体的辐射缝应垂直于拱轴线,辐射缝两侧相邻两行拱石的砌缝应互相错开;
(3)混凝土外观质量:混凝土表面平整,棱角平直,无明显施工接缝;混凝土色泽均匀,无麻面、起砂、剥皮、裂缝、鼓包、露筋和空洞等现象;
(4)预埋件和钢结构:预埋件安装牢固,位置标高准确;焊缝均应平滑,无裂纹、未溶合、夹渣、未填满弧坑、焊瘤等外观缺陷;防护涂层表面完整光洁,均匀一致,无破损、气泡、裂纹、针孔、凹陷、麻点、流挂和皱皮等缺陷;高强螺栓、铆栓、法兰盘应安装到位,紧固,无松动、脱落、损伤现象。
(5)支座:支座垫石不得出现露筋、空洞、蜂窝、麻面现象及任何裂缝,混凝土表面平整、光洁,棱角线平直,支座上下各部件纵横轴线必须对正;支座不得发生偏歪、不均匀受力和脱空现象;支座附近无杂物等;
(6)涵洞:洞身顺直,进出口、洞身、沟槽等衔接平
顺,无阻水现象;帽石、一字墙或八字墙等应平直,与路线边坡、线形匹配,棱角分明;涵洞处路面平顺,无跳车现象;
(7)隧道:结构轮廓线条;洞门及边墙、翼墙、天沟、侧沟、集水井;洞内拱顶、边墙外观、平整度,是否存在渗漏水现象;路面结构及平整度、坡度,人行道板、电缆沟、电缆支架、排水系统、避车带、避车洞、伸缩缝、沉降缝等,通风、等光、通讯信号、报警视线诱导标、标志标线、监控室等工作状况;
(8)斜拉桥、悬索桥:索塔、横系梁、加劲梁、拉索、吊索、索具、锚头、锚具、锚固系统、预埋件等是否符合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2、道路工程
(1)道路外观:道路线形顺滑清晰,曲线圆滑;路基边坡坡面平顺,稳定,不得亏坡,曲线圆滑;防护栏、灯柱和缘石线形顺滑流畅,无弯折现象;交通安全设施的护栏、隔离栅、防眩设施、标志标线等设置到位、有效。
(2)路面:路面平顺,平整密实,行驶舒适,无变形、破损,无跳车或颠簸等现象。
水泥混凝土面层,混凝土板的断裂块数低于标准要求,混凝土板表面无脱皮、印痕、裂纹和缺边掉角等病害现象,路面侧石直顺、曲线圆滑,接缝填筑饱满密实;
沥青混合料面层应平整密实,表面应平整密实,不应有泛油、松散、裂缝、油包、油丁、波浪及明显离析等现象,表面无明显碾压轮迹,搭接处应紧密、平顺,面层与路缘石及其他构筑物应密贴接顺,不得有积水或漏水现象;
(3)砌石工程:砌块应错缝砌筑、相互咬紧;嵌缝后砂浆饱满,无空洞现象;不松动、无叠砌和浮塞;砌体边缘
直顺,外露表面平整;勾缝平顺,缝宽均匀,无脱落现象;砌体挡土墙沉降缝、泄水孔、反滤层的设置位置、质量和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泄水孔坡度向外,无堵塞现象,沉降缝整齐垂直,上下贯通;
(4)排水系统:排水沟应平顺整齐,不得有松散土和其他杂物,排水畅通;土沟边坡必须平整、坚实、稳定,严禁贴坡。
(二)强制性标准
1、质量监督机构验收质量评定得分不得低于85分。
2、现场出现结构有较大的变形、位移、沉降、挤损、错台等现象,不予通过。
3、现场复查发现使用了不合格的原材料用于工程结构,不予通过。
4、强度统计评定合格,强度标准差必须达到《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2011)中“优良”等级。
当发现某一配合比强度统计评定出现不合格的情况,不予通过。
5、必须满足设计要求;桩检资料必须齐全;Ⅰ类桩应达到90%以上,桩的平面位置准位率应达到90%以上;异常桩的处理数不得大于总桩数的5%。
6、裂缝宽度按《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公路工程部分)》有关标准评价,如有超出不予通过。
7、路面面层平整度标准差不大于1.0mm。
(三)关键资料
1、创优目标、计划;质量目标、质量管理制度、措施;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施工日志,技术交底,施工总结;质量检验验收记录;试验检测资料等;
2、应重点有针对性地对以下主要质量控制指标的相关
资料进行抽查
(1)桥梁:桥梁中心线偏差,桥面高程差,桥头高程衔接误差,墩、台垂直度,桥梁合拢段合拢前两端悬臂相对差,合拢段高程差,悬索桥、斜拉桥索塔底面十字线位置误差、底面高程误差,索塔垂直度偏差,索道管中心误差,锚固点高程差,系梁高程误差,索鞍横向偏位误差、高程差、主缆索股力与设计误差,竣工后索力与设计值差,张拉拉索千斤顶和油表检定标定值等;
(2)拱桥:拱肋中心线误差、拱肋间距误差、拱肋底高程误差、拱肋对称点高程差、吊杆拉力与设计值误差,吊点位置误差等;
(3)隧道:路线中心线与隧道中心线衔接误差,高程误差,衬砌厚度、墙面平整度、断面净宽度、限界误差等;
(4)道路:路面厚度,压实度,路面平整度均方差,沥青路面弯沉值,混凝土路面构造深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