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基础理论(最终版)沈剑锋

合集下载

第1章劳动法基础理论

第1章劳动法基础理论
38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仅规定:“中华人民 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 商户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 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 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 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 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即有 权申请工伤认定的主体,限于各类企业的 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而志愿者在从 事志愿服务时,并不属于“各类企业的职 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因此你不能申 请工伤认定,也就无法享受工伤待遇。
27
钟某在卸车过程中,由于不慎被水泥电线杆 压死。2000年1月9日,钟某家属向某市劳动 局申请,要求对钟某死亡作出工伤事故认定。
问题:龙某与钟某的关系是劳务关系,还是 劳动关系?
28
参考分析:
龙某与钟某之间是劳务关系而不是劳动关 系;
钟某并非龙某个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平时不 接受龙某的管理,双方约定的报酬方式也是 一次性的,与工资报酬关系的持续性支付不 同;
钟某在为龙某提供劳务时死亡,应依《民法 通则》处理,即按民事纠纷处理。
29
工伤自负协议效力如何?
2009年6月16日,周某经人介绍到李某承包 的某高速公路一路段打工,双方签订的协 议约定在工作中如果周某人身受到伤害, 李某不负赔偿责任。6月21日下午,周某在 搬运石头过程中不慎扎伤右手,经诊断为 中指末端骨折,遂于当天做了右手中指末 节缺损清创腹部转移修复术,周某共住院15 天,支出医疗费4800元,其间李某支付医药 费800元。经鉴定周某的损伤构成十级
24
规是不准许双重劳动关系存在的; 因此在何某没有解除与原单位劳动关系的
情形下,他与化工厂建立的只能是劳务关 系而不是劳动关系。劳动关系由劳动法调 整,劳务关系由民法调整。因其是劳务关 系,不适用劳动法的规定,因此尽管他的 劳动关系解除是用人单位提出,双方协商 一致达成的,也就没有辞退补偿一说。

劳动法基础理论

劳动法基础理论


3、法学意义的劳动:基于法律规定的特 定范围的合法的,基于劳动合同关系产 生的隶属性的,有报酬的,职务性的劳动.

家务劳动,义务劳动,非职业性的钟点工 劳动,家教,家政劳动,暑期短工,学生实 习等是不是法学意义上的劳动 ?


二、劳动法的调整对象 劳动法的调整对象是劳动关系和与劳动 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 (一)劳动关系 1、含义:指在社会劳动过程中,劳动者 与所在单位(即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社 会劳动关系,这是狭义上的劳动关系. 实质是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的结合过程中 发生的关系


用人单位也要具备用人权利能力和用人 行为能力



二、内容 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劳动法律关 系主体双方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 务。 它是劳动法律关系的基本要素,是联结 劳动法律关系主体与客体的媒介,也是 劳动法律关系的核心和实质。


(三)客体 劳动法律关系的客体是劳动权利和劳动 义务指向的对象。 劳动活动 ? 劳动力?

2、广义的劳动法:指调整劳动关系和与 之有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所有法 律规范的总称. 它不是指的一部法典,而是指的是包括 劳动法律法规的各种法律的综合。

(二)劳动的含义 1、哲学意义上的劳动:人们利用工具, 改造客观世界为社会创造财富所进行的 有意识,有目的的活动. 2、社会意义的劳动:人们获取基本生活 资源(实现谋生)和参与社会活动的基本 途径,所以,劳动是一种天赋的基本人权.

第五节 劳动法律关系 一、概述 劳动法律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 依据劳动法律规范,在实现社会劳动过 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二、劳动法律关系的法律待征: (1)它的主体 双方具有平等性和隶属 性; (2)它具有国家意志为主导、当事人意 志为主体的特征; (3)它具有在社会劳动过程中形成和实 现的特征。

02劳动法的基础理论

02劳动法的基础理论

王某与某企业之间是劳务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 理由有以下几点: (1)从王某提供劳动的内容来看,王某为乙公司检 修机器设备,是短期的、一次性的劳动服务行为, 双方的关系不是具有稳定性的劳动关系; (2)从王某与乙公司的在劳动中的关系来看,王某 在劳动过程中,不需要遵守乙公司的内部劳动纪律 和规章制度,双方在劳动过程中是平等的协作关系; (3)王某的行为是属于技术人员业余时间在外兼职 的行为,其实质是提供有偿的技术服务。王某没有 成为乙公司员工中的一员,以乙公司员工的身份提 供劳动。
二、劳动法的地位和基本特征

(一)劳动法的地位 1、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劳动法是宪法统帅下的与民法、经济法和行政法并列的
一个独立法律部门。

2、在社会中的地位:起着重要的社会作用
(1)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动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
和创造性 (2)合理组织社会劳动,提高劳动生产率 (3)规范劳动力市场,完善市场运行的法律保障体系 (4)维护和发展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安定团 结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 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七条 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
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 处理。
第八条 企业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
龄的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以及企业经营性停 产放长假人员,因与新的用人单位发生用工争议, 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 动关系处理。
西方国家的劳动法是一个私法公法化的、劳动者保护法与劳动管理法的统一
劳动法首先是劳动者保护法,主要体现公平。 ①劳动法偏重于规定劳动者的权利(权利本位)和用 人单位的义务(义务本位)。 ②劳动法通过劳动基准制度以强行性规范保障劳动者 的最基本权益。 ③劳动法对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关系实行严格限制, 对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关系,限制不多或没有限制。 ④劳动监察制度中的监察对象,一般只限于或主要是 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的行为。 劳动法同时也是劳动管理法,主要追求效率。 将劳动管理法制化,从而可以提高劳动力资源配置效 率,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发展。

第一章劳动法基本理论

第一章劳动法基本理论

六 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
其他社会关系
(一)列举式 1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方面的关系 2 处理劳动争议所发生的关系 3 劳动监督检查关系 (二)关系式 1 前提 2 结果 3 附带
第二节 劳动法的产生
一 劳动法产生的前提
——劳动关系的大量存在 归属不同的主体:
劳动力和生产资料分别
1 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不具备劳动法产生 的前提
(一) 劳动法律事实
1 含义 2 种类 (1)行为:合法行为、违法行为 如:订立劳动合同、劳动者犯罪 (2)事件: 如 劳动者的死亡、疾病
(二)运行环节
1 产生 2 变更:内容的变更 3 消灭 4 劳动法律关系运行的各个环节对劳动法律事 实的要求不同
案例
闫某,女,15周岁,经曹某介绍到赵某开办的 家具厂工作,2002年1月21日上午,闫某在工 作时不慎碰到正在高速运转的电锯,造成左手 掌断裂。闫某住院治疗14天,支出医药费5978 元,经劳动能力鉴定,闫某左手为多发性肌腱 断离、指骨骨折、神经和血管损伤,构成六级 伤残。
请问:朱某能否要求A公司承担赔偿责任?A公司是否 要承担责任?
三 劳务关系
1 是约定俗成的用语,并非严格意义上的法律 用语,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之间就 劳务的提供进行等价交换过程中形成的一种社 会关系,包括承揽、保管、运输、仓储、技术 服务等。 2 适用民法调整
四 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的区别
第一章:劳动法概述
教学目的和要求 1 掌握劳动关系的含义、特征及其与劳务关系
的区别 2 理解劳动法产生过程和背景 3 理解劳动法律关系含义、要素及其运行 4 掌握劳动法的基本原则 5 理解劳动法的适用范围
第一节 劳动法及其调整对象

第一章 劳动法基础理论

第一章 劳动法基础理论
(三)子女十六周岁以前入托(园)、入学、就医等,其费用由父母所在单位 根据情况给予适当补助;
(四)无单位人员,凭生育情况证明,享受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优惠待遇。
职工在享受产假、护理假期间,按其正常工作对待,工资、奖金照发,其 他福利待遇不变。
2007---劳动法立法年
2007年6月29日通过《劳动合同法》,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2007年12月29日通过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2008年5月1日
(二)劳动法的特点
3.实体法与程序法相 统一
实体法:劳动法规定 了许多劳动者的权利
如:平等就业权
程序法:程序性规定, 如:“面向社会、公 开招收、择优录用等”
二、劳动法的调整对象
调整对象
(一)劳动关系
(二)与劳动关 系有密切联系的 其他社会关系
二、劳动法的调整对象
(一)劳动关系 1.劳动关系的概念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在实现社会化劳动过程中产生的社会关系。 2.劳动关系的特点 (1)主体资格法定 (2)产生于社会化生产过程中 (3)具有财产与人身双重属性 (4)平等性与从属性相互交织
黑砖窑案
黑砖窑案,又名黑窑案,黑砖窑事件。是指发生在2007年前后, 那些非法拘禁并强迫农民工从事危重劳动、非法收买和使用被拐 骗儿童、恶意拖欠工资和侵占他人财产的砖窑窑厂豢养帮凶剥夺 他们人身权利并强制劳动每天长达14小时到16小时不给任何劳动 报酬的严重违法犯罪案件。
富士康跳楼事件
富士康科技集团创立于1974年,是专业从事电脑、通讯、消费电 子、数位内容、汽车零组件、通路等6C产业的高新科技企业。自 2010年1月23日富士康员工第一跳起至2010年11月5日,富士康 已发生14起跳楼事件,引起社会各界乃至全球的关注。2012年6 月13日成都公安局确认,12日下午16时一名谢姓富士康员工坠楼 死亡。导演贾樟柯执导的电影《天注定》有对“富士康跳楼事件” 的相似描述。

劳动法基础理论2修改2

劳动法基础理论2修改2

在劳动法学的范畴体系中,“劳动权”应为
核心范畴。以劳动权为核心范畴构建劳动法 学的理论体系符合劳动法的历史使命,也契 合当前这个走向权利的时代的精神底蕴。劳 动权是人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因其具有生存 权与发展权的属性而备受关注。 从历史上看,劳动权作为一种标示劳动者人 格独立、蕴涵劳动者利益的人权类型,诞生 于职业劳动得以社会化、普遍化、契约化的 资本主义时期。从劳动权诞生时起,劳动权 的发展与法律保护就成为人权事业发展与人 权法律保障的题中应有之义。
狭义上的劳动权仅指获得和选择工作的权利,
有时也可以包括获取劳动报酬的权利。狭义上 的劳动权与人们通常使用的工作权基本同义。 劳动权作为相对独立的权利类型具有以下特征: 第一,劳动权是法定权利。第二,劳动权涉及 人权的各个层次,是一种综合权利,既包含人 身权、财产权,同时也包含政治、文化的权利。 第二,劳动权是生存权,也是发展权。 确保劳动者健康地生存,有保障地生活,这是 劳动权的生存理念。人类不仅要生存,更要不 断发展,发展同样是人类的需求,是人类社会 不可逆转的时代潮流。不发展,社会就不会进 步;不发展,就不能创造出日益辉煌的人类文明。
案例: 某公交公司与李某签订承包38路公交车合同
书,由李某承包经营该线路,王某系李某招 聘的驾驶员,月工资2000元,公交公司发给 王某号码工作证,但王某未与公交公司签订 劳动合同。后李某拖欠王某工资,王某向公 交公司索要工资,公交公司认为,与李某的 承包合同中已明确约定“人员工资、三险由 乙方承担”,故自己不承担责任。
当权益,理论上可遵循以下思路:首先,应当确认
出租车公司与司机之间是一种特殊形态的劳动关系。 其次,出租车司机应当享受劳动法规定的各项权利。 再次,应当允许对此类劳动关系在某些方而予以特 别规定。例如,在工时方出租车司机可实行较为灵

第一章劳动法的基础理论

第一章劳动法的基础理论
法的渊源之概念 法的渊源之分类 劳动法的渊源: 1、正式渊源 2、非正式渊源 A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案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 B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C 集体合同
劳动法的渊源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 1、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 务(实体合法)。 2、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 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程序合法)。 3、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 劳动者(告知程序)。
兴业第银一行—章—安劳愉动人法生— 的—基法础律理顾论问服务
劳动法产生的社会背景
第一节 劳动法概述
1802年,英国通过了《学徒健康和道德法》,代表着现代劳动法的产生。
第一节 劳动法概述
法律进化——工业劳动社会化的法律调整
第一节 劳动法概述
劳动的概念 (一)何谓劳动? (二)何谓劳动法中的劳动? 1、从属性 2、契约性 3、职业性 4、有偿性
第一节 劳动法概述
劳动法的调整对象之一 劳动关系:是指人们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
1、人身性与财产性的兼容(人物两分法) 2、从属性与平等性的兼容
劳动法的调整对象之二 附随劳动关系: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
1、劳动行政关系 2、劳动保险关系 3、劳动市场服务关系 4、劳动团体关法概述
一、劳动法的基本原则 (一)基本原则的确立标准 (二)基本原则的作用 1、立法准则 2、适用准则 3、行为准则
二、劳动法基本原则的内容 (一)劳动权平等原则 (二)劳动自由原则 (三)倾斜保护原则
第一节 劳动权

《劳动法基础理论》课件

《劳动法基础理论》课件

劳动法的基本原则
总结词
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包括保护劳动者权益、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维护社会稳 定等。
详细描述
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是保护劳动者权益、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维护社会稳定 等。这些原则是劳动法的核心和灵魂,贯穿于整个劳动法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 旨在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维护社会稳定。
劳动监察的方式与程序
劳动监察的方式
包括日常监察、专项监察、举报 投诉监察等。
劳动监察的程序
一般包括立案、调查、处理、送 达等程序,确保公正、公开、公 平。
违反劳动法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违法行为类型
包括违反劳动合同、工资、工时、安全卫生 等方面的规定。
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规定,需要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包括警告、罚款、吊销许可证等 行政处罚,以及赔偿劳动者损失等民事责任 。
04
劳动保障权益
工资保障
工资支付
劳动者有权获得按约定支付的工资,不得拖 欠、少发或无理扣除。
最低工资标准
国家制定最低工资标准,确保劳动者获得基 本生活保障。
工资调整
劳动者工资应随经济发展、物价变动等因素 进行调整。
工时保障
01
02
03
工作时间规定
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 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 不超过44小时。
劳动法的起源与发展
总结词
劳动法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古代奴隶制社会的法律规范,随着 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政治制度的变革,劳动法逐渐发展完善。
详细描述
劳动法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古代奴隶制社会的法律规范,当时 已经有了关于劳动关系的法律规定。随着资本主义的产生和 发展,劳动法逐渐发展完善,各国相继制定了劳动法典或相 关法规,以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劳动法基础理论课件1

劳动法基础理论课件1
劳动问题→社会法范畴;社会安全网
里程碑:1952年国际劳工组织的社会安全最低基 准公约,正式将社会安全制度纳入国际劳动基准 的范畴。
意义:大多数人不必以自由换生存,强有力的社 会安全体系将代表了生存权的基本保障。
典藏PPT
3、经贸全球化的冲击 过去的劳资关系体制:以内国为基础
冲击:资本的跨国与本国失业;劳资关系本身成 为国际竞争对象;跨国就业与对国际劳动关系的 规范需求。
标志:1349年英国爱德华三世颁布的“劳工法规”
特点:
1、以国家强制手段迫使被剥夺土地的农民到资本家的工 厂做工,即强迫劳动者同资本家建立雇佣劳动关系。
英国亨利八世时期曾明文规定,对流浪者给予鞭打;如再 度流浪,则被捕,除了鞭打,还要割去半只耳朵;三度流 浪就要当作重犯罪人或社会敌人处死。
典藏PPT
1、公法与私法兼容 雇佣合同→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基础性地位并未消失,劳动关系仍须
遵循债的一般规则;受政府强力干预。
典藏PPT
2、劳动者利益保护的倾斜性 原因: (1)劳动者的弱势地位; (2)劳动关系的从属性、人身属性:劳动力承
载着劳动者的生存权 倾斜保护,经营利益让位于生存利益。 三、法律规范的多样性 缘由:劳动关系调整机制的层次性
(一)工厂立法的特点
(1)以保护弱势劳动群体为宗旨。 (2)仅适用于部分劳动强度大的企业和行业。 (3)通过工时上限和工资下限,限制资本家的
剥削程度。
重新回到公法的轨道。
典藏PPT
(二)产生原因 1、社会基础 产业雇佣关系的主导地位(组织性、从属性、社会性) 2、雇用契约法调整的不足 (1)自由的契约以契约背后平等的当事人为前提。 (2)劳动关系的特殊性: 具备一般债权债务关系中所没有的特殊的身份因素(标

劳动法概论

劳动法概论

第一章劳动法基本理论第一章劳动法基本理论第一节劳动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一、劳动法的概念(一)劳动的概念劳动的分类:自我使用劳动力的劳动和他人使用劳动力的劳动。

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劳动者为获取劳动报酬而从事的、履行劳动法律义务的集体劳动。

劳动的特点:主体为劳动法中的主体;目的为获取劳动报酬;性质为履行劳动法律义务的行为;形式为集体劳动。

(二)劳动关系1、劳动关系的概念及特征劳动关系的概念: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为实现劳动过程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劳动关系的特征• 主体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 主体之间的关系具有从属性,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兼有平等和不平等性质,但不平等性是劳动关系的主要特点• 内容以劳动力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人身属性和财产属性相结合• 兼有对抗性与非对抗性原劳动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关于劳动关系的规定:•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符合法律规定主体资格• 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从事安排的有酬劳动;• 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实践中判断是否属于劳动关系非常重要,关系到法律关系的性质好法律的适用。

判断是否属于劳动关系关键看主体之间是否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并运用其他要素综合判断和分析。

案例:王某与某装修公司签订装修合同,随即公司派来四名工人负责装修。

后因装修质量问题,王某与公司发生了纠纷,其中一名工人在装修中发生事故负伤。

公司让王某负责治疗等事项,称是因为他装修。

分析:此案中存在几种法律关系?应如何区别?案例分析的形式:可先有学生讨论、分析,提出意见,再有教师进行总结分析。

• 主体不同• 主体的关系不同• 合同的要求和结果不同• 劳动报酬的给付形式不同• 生产资料的提供不同• 承担的风险责任不同2、劳动关系的类型• 所有制类型的劳动关系• 劳动者身份类型的劳动关系• 产业类型的劳动关系• 工作时间类型的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方式的劳动关系(三)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劳动法调整的其它社会关系包括:1、促进就业方面的社会关系;因政府促进就业、社会中介机构提供就业服务等产生的就业方面的社会关系;2、社会保险方面的社会关系;3、劳动争议处理方面的社会关系因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处理劳动争议产生的劳动争议处理关系。

劳动法的基础理论课件

劳动法的基础理论课件

第二节
• 一、劳动权概述
劳动权
• 二、劳动权的性质与体系
• 三、我国宪法中劳动权的法律效力
一、劳动权概述
• 人权理论和人权保障运动的冲击,是劳动立 法得以兴起和发展的重要原因之一;而劳动 立法在一定意义上则是对人权理论的落实。
二、劳动权的性质与体系
• (一)劳动权的性质 • 劳动权首先是宪法所确认的基本人权,接着 才是社会权和受益权。尽管“自由权”和 “社会权”存在较大的区别,但是二者并非 完全对立的,而是相辅相成,二者在确保人 的自由和平等,以及维护社会和谐的理念追 求上是相同的。故劳动权的性质是基本自由 权和社会基本权。
三、劳动法的基本原则
• (一)劳动法基本原则的确立标准 • (1)内容的根本性。 • (2)效力的贯穿始终性。
• (二)劳动法基本原则的作用 • 1、立法准则——指引劳动法律规范体系的 形成及其秩序性的维护 • 2、法律适用准则——指引劳动法律规范的 解释,弥补规范漏洞 • 3、行为准则——提示人们行为的基本方向 和基本模式
• 我国劳动法的正式渊源与非正式渊源的区别 在于: • 一是法的形式的区别,即劳动法的正式渊源 是有权机关经过法定程序制定或修改的以法 律条文形式呈现的规范性文件;非正式渊源 则并非以法律条文的形式体现。 • 二是法的实质的区别,即劳动法的正式渊源 与非正式渊源在法的拘束力上存在区别。
二、我国劳动法的正式渊源
• (二)劳动法与相关部门法的关系 • 1、劳动法与民法的关系
• 一方面,劳动法源自传统民法传统民法之间有传承 关系: • ( 1 )劳动法(尤其是劳动合同法和集体合同法) 中的制度设置源自传统民法中的债法。 • ( 2 )作为劳动法调整对象的劳动关系源自属于传 统民法调整对象的雇佣关系。

劳动基准法的范畴、规范结构与私法效力

劳动基准法的范畴、规范结构与私法效力

Category, Normative Structure and Private Law Validity of Labor Standard Law 作者: 沈建峰
作者机构: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
出版物刊名: 法学研究
页码: 76-94页
年卷期: 2021年 第2期
主题词: 劳动基准;强行法;私法效力;反射效力;双重效力
摘要:劳动基准法是保护劳动者利益的强行性法律规范的总合.根据规范的效力结构,其可以分为私法性劳动基准法、公法性劳动基准法和双重效力劳动基准法三类.立法如何安排特定劳动基准法规则的效力结构,取决于维护公共利益、保护劳动者利益以及立法技术考量等多种因素.不论何种效力结构的劳动基准法规范,最终都可以产生私法效力.对公法性劳动基准法规范而言,这主要表现为反射效力、双重效力、公法的违法控制效力等.劳动基准法对劳动关系的私法效力具体落实在劳动关系主体准入、行为有效性控制、给付义务履行等方面.对具有公法和私法双重效力的劳动基准法而言,应协调两种效力的关系,在规范内涵确定上,应以劳动法上的理解为起点,同时考虑公法本身的价值和体系,允许相关规范的内涵确定在公私法领域有所差异;在实施机制上公法救济和私法救济应并行不悖,并通过当事人选择解决其中可能的冲突.。

劳动法的基本理论

劳动法的基本理论

第三节 集体合同的履行、变更、 解除和终止
LOGO
第三节 集体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集体合同的履行 是指集体合同依法生效后,双方当事人全面
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 1.履行原则 实际履行,全面履行,协作履行。 2.标准性条款的履行
主要是在集体合同有效期内始终按集体合同 规定的各项标准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确保劳动 者利益的实现不低于集体合同所规定的标准。 (1)对于内容不够明确的条款,凡国家的法规、 政策、劳动标准中有明确规定的,应按这些规定 执行;
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无法履行;集体合同或专项集 体合同约定的变更或解除条件出现; ⑤ 因不可抗力等原因致使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无 法履行或部分无法履行;
第三节 集体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
三、集体合同的终止 是指由于某种法律事实的发生而导致集体合
同所确立的法律关系消灭。 终止的原因: 1.合同期限届满(1——3年) 2.主体一方资格消灭 3.约定的条件出现 4.依法解除
以双方主体的范围进行的分类:企业级 集体合同与行业级团结协约。 (三)纲领性集体合同和具体性集体合同 (四)单层管理的集体合同与多层管理的集体合同 (五)定期的集体合同(1~3年)、不定期的集体合 同以及完成一定项目为期集体合同★
第一节 集体协商和集体劳动合同概述
六、集体合同的产生与发展 1、集体合同制度产生于资本主义工业革命的早期发
区别:
主体不同 内容不同
目的不同 形式不同 适用范围不同 效力层次不同
争议类型及其处 理方式不同
集体合同
劳动合同
集体合同主体一方是工会或职工代表,另一 劳动合同主体一方是劳动者, 方是用人单位或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 另一方是用人单位。

劳动法基本理论教材

劳动法基本理论教材

(3)劳动法是以确保劳动者生存为目的的法律。近代社会承认了劳动 者的存在,也就要求承认其劳动人格。所谓“劳动人格”,是指 劳动者不仅能够确保劳动的再生产,也能够确保其本身以真正的 人的方式生存的资格。劳动法是在实现劳动者的劳动人格的目标 下应运而生的。韩国《宪法》第32条第3款规定:为了确保劳动 者的人格,以法律确定其劳动条件的标准。

• 第二节 劳动法涵义
一、劳动法概念
• (一)“劳动法”概念的各种不同表述: • 1.《牛津法律大辞典》对劳动法的解释:
• 2.德国学者解释:
3.日本学者的解释:
• 4.韩国学者的解释: • 劳动法是规定市场经济秩序下劳动者和 劳动力使用者的劳动关系,从而确保劳动 者生存的法律法规的总称。
• 4. 2007年10月份,李某等8人进入在某洗浴中心,从事为 顾客进行搓背等劳动,双方无劳动合同。洗浴中心为便于 管理发给李某等人“员工出入证”、“工号牌”、“工装” 及“一卡通”(就餐)。劳动报酬实行计件提成的方式,每 半个月发放一次。李某等人隶属于王某管理,上班较为自 由;劳动报酬按照其当期所做搓背或护理数量计提,但需 由王某签字确认。洗浴中心曾向李某等人收取服装押金若 干,但随后予以退还。2009年2月11日后,李某等人未再 去某洗浴中心。后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洗浴中心 支付双倍工资、缴纳社会保险、支付经济补偿金。洗浴中 心辩称双方未建立劳动关系。 • 【问题】双方当事人之间是否形成劳动法律关系?
第一讲 劳动法基本理论
• • • • • • •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第五节 第六节 第七节
劳动关系基础 劳动法涵义 <<劳动法>>适用范围 劳动法发展史 劳动法基本原则 劳动法的渊源和体系 劳动法主体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 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 基金会
▪ 其他:村委会:自治组织且用人单位?

寺院?

军队?
比较典型的立场:
▪ 村民自治组织没有劳动关系。 ▪ 上诉人梁裕德诉请的工资、养老金、社会保险等均应建立
在其与二被上诉人形成劳动关系的基础上。上诉人梁裕德 曾在被上诉人鞍子山社区居委会担任委员并担任村民组长, 从其提供的证据和双方当事人当庭陈述看,上诉人梁裕德 长期从事维稳和民调工作,为社区的治安和管理工作作出 了一定贡献。但就被上诉人鞍子山社区居委会的主体资格 而言,其自身性质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不具有劳动法律 意义上的主体资格,不能成为劳动关系的一方主体。故上 诉人梁裕德与被上诉人鞍子山社区居委会之间不具有劳动 关系。 ▪ 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4)大民五终 字第612号
▪ 民事法律适用问答(2012年第1期) ▪ 对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用人单位未与其解除劳
2005[12]号文 ▪ (三)判断依附性的整体思路
(一)旧问题与新趋势
▪ 1.起点性问题 ▪ 在工伤方面例外 ? ▪ 2.尴尬的问题: ▪ 用工建立劳动关系!合同只是证据?? ▪ 3.新趋势与难题:
工伤和劳动关系的分离?
▪ (1)没有劳动关系认定工伤? ▪ 退休年龄与劳动关系的关系 ▪ (2)工伤还是按照工伤标准的赔偿? ▪ (3)值得期待的发展:从工伤到职业灾害,
▪ 2.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约定由用人单位承担违约金的条款 应属于双方当事人意思自治的范畴,从性质本身分析该条 款应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的调整,故某 公司要求对违约金予以酌减于法有据。
▪ 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5)滁民一 终字第00527号
相关判决
▪ 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5)滁民一 终字第00527号
的违法行为中获益;商事主体观念的变迁)
退休者、在校生、外国人
不合理的,依附性和年龄并没有关系!! ▪ (1)已达退休年龄人员 ▪ (2)在校生 ▪ 1)规则 ▪ 2)实践 ▪ (3)外国人???
(1)已达到退休年龄的人
▪ 仅需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抑或同时享受养老保险 待遇?
▪ 《劳动合同法》第44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 同终止:(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 遇的;
▪ 《苟如平诉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违约金案》 ▪ 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4)长民五
终字第00300号; ▪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5)吉民申字第192
号 ▪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4)佛中法
民四终字第100号。
根源
▪ (1)社保的涵盖范围:以劳动关系为前提到福 利国家;
律制度+社会保险制度 → 分:《社会保险 法》 ▪ 2.根源:
(一)劳动法的存在根源
▪ 1.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力量失衡? ▪ 不能协商? →否认合同? ▪ 2.前提:市场化用工+市场不足→社会问题→多种
解决方案的尝试→劳动法 ▪ 3.寻求平衡: ▪ 利益:劳动者与用人单位 ▪ 方向:通过制度实现的利益均衡才是最值得信赖
▪ 人社部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意见(二)第2条第1 款
3.新趋势与难题:
▪ (1)非典型劳动关系兴起:

改变一种非此即彼的思路
▪ (2)劳动关系的分层治理?

高管在多大程度可以适用劳动法?小企业
多大程度上豁免?
▪ (3)互联网+与共享经济背景下的劳动关 系认定?

重新认识依附性!

技术原因导致的对劳动者的控制!
劳动法基础理论
沈建峰、法学博士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副教授 法学院副院长
劳动法基础理论
▪ 一、劳动法的立法定位 ▪ 二、劳动法的制度起点:劳动关系 ▪ 三、劳动法的制度体系:劳动关系协
调机制 ▪ 四、劳动关系协调制度的协调
一、劳动法的立法定位
▪ (一)劳动法的存在根源 ▪ (二)劳动法的立法目标 ▪ (三)劳动法与社会保险法 ▪ 1. 合与分 合:1995《劳动法》,劳动法
▪ (2)社保的公法属性:公权力给付; ▪ (3)社保中的双重法律关系属性? ▪ 1)劳动关系中对劳动者的义务+社会关系中对
社会基金的义务 ▪ 2)救济的二元结构与法律不受理补缴争议 ▪ 3)与劳动关系分离,作为公法义务的社保缴纳
义务
二、劳动法的制度起点:劳动关系
▪ (一)旧问题与新趋势 ▪ (二)判断劳动关系的标准 劳部发
工伤待遇还是按照工伤标准进行赔偿?
▪ 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受聘工作期间,因工作发生 职业伤害的,应由聘用单位参照工伤保险的相关 待遇标准妥善处理。
▪ “对《关于重新进入劳动生产领域的离休人员能 否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请示》的复函”国法秘函 [2005]310号
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在 原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 用人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7)… … ▪ 2.实质标准: ▪ 主体适格、服从指挥(用人单位规章、安排工作
内容)、领取报酬、工作是业务构成部分
荣誉证书在认定劳动关系中的意义
▪ 本院认为:大洋公司在一审审理期间认可 曹祥杰提交的由大洋公司颁发的荣誉证书 及大洋公司法定代表人与曹祥杰合影的真 实性,大洋公司虽否认与曹祥杰存在劳动 关系,但未提交相反的证据证明其主张。 一、二审法院依据查明的事实,认定曹祥 杰与大洋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并无不当。
吗? ▪ 只有违法解约的规则,有限的违约金规则,个别
的损害赔偿规则(保密义务)。 ▪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 4.用人单位违约金规则? ▪ ……
赔偿规则?
▪ 《工条》第16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 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 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合同无效后的赔偿责任
▪ 《劳合》第86条 劳动合同依照本法第二十 六条规定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三)第7条 用人单位与其 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 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 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1条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 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 司法实践的处理:基本只需达到退休年龄。 ▪ 上海
上海的裁判意见
的均衡。 ▪ 制度:自由用工(市场/合同)与保护机制(限制)
市场的不足
▪ 1.供求关系: ▪ (1)劳动力供给(失地农民、破产手工业者); ▪ (2)资本的稀缺,岗位有限; ▪ 2.企业形态:企业的巨型化(人身性减弱,管理
标准化、个体谈判能力丧失) ▪ 3.劳动力的非商品性? ▪ 劳动力本身不可存储、不可退出、是生活来源: ▪ 4.分工生产方式下,雇主组织生产
用人单位违约金案例
▪ 彭湃于2013年2月1日应聘到嘉宇公司,从事工程 副总工作。2013年3月27日,双方签订了一份劳 动合同,合同约定彭湃的月工资为20000元,合 同期限自2013年2月1日至项目开发工作(任务) 完成时终止,如在合同期内因嘉宇公司的原因提 前解除合同的,嘉宇公司向彭湃支付补偿金20万 元。2014年8月12日,嘉宇公司向彭湃出具解除 劳动关系的书面通知,要求与其于9月12日解除 劳动合同关系,双方为此产生矛盾。2014年9月, 彭湃向滁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请求仲裁。
▪ 上海高院《关于适用<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意 见》(2009第73号) 16条:
▪ 如果看待“退休年龄”和“依法享受养老保险 待遇”作为终止劳动合同的依据的关系。《劳动 合同法》第44条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养老 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而《实施条例》第21 条规定,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用人单位根据前述规定,均可终止劳动合同。
分离!
没有劳动关系认定工伤?
▪ 用人单位聘用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务工 农民,在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原因伤亡的, 应当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进 行工伤认定。
▪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 龄的进城务工农民”《因工伤亡的,应否适用 《工伤保险条例》请示的答复》,((2010)行他 字第10号)
(二)劳动法的立法目标
▪ 倾斜保护还是双重保护? ▪ 倾斜保护,甚至单保护:劳动法保护劳动
者利益,用人单位的利益通过其他法律解 决! ▪ 双重保护:既要保护劳动者利益又要保护 用人单位利益! ▪ 一个美丽误解:
倾斜保护、单保护还是双保护?
▪ 共性:用人单位的利益要保护; ▪ 分歧:保护用人单位的法律在哪里?劳动法中?
3.营业执照缺失者如何处理?
▪ 程序问题:《解释》(四),第5条:未办 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营业期 限届满仍继续经营的用人单位,以挂靠等 方式借用他人营业执照经营的,应当将用 人单位和营业执照出借方列为当事人。
▪ 实体问题:存在劳动关系吗? ▪ 各地差异比较大 ▪ 个人观点: 应该承认(任何人不应从自己
▪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4)一中民终字 第8473号
主体适格
▪ 1.具备用人单位主体资格 ▪ 2.不具备用人单位主体资格 ▪ 3.无营业执照? ▪ 4.劳动者一方的主体资格:16周岁(特殊
行业批准除外) ▪ 退休者、学生工、外国人
1.具备用人单位主体资格者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 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
裁判意见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 同法》等劳动法律法规均未明确禁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 定由用人单位承担法律规定范围之外的违约金,且某公司 未提交充足证据证明该条款订立时彭某存在欺诈、胁迫或 乘人之危的情况,法律亦未禁止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更高 的补偿,故该条款系有效条款,应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 力。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