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卒中高危因素筛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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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华医院脑卒中患者高危因素
筛查项目工作方案
根据文件《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核定暂行办法(2013年版)>的通知》和《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社区脑卒中患者高危因素筛查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津卫社[2013]623号)以及天津市滨海新区卫生局文件《关于转发<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社区脑卒中患者高危因素筛查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津滨卫疾[2014]19号)和《滨海新区卫生局财政局关于印发<滨海新区社区脑卒中患者高危因素筛查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津滨卫[2014]28号的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我院脑卒中患者高危因素筛查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张雨院长
副组长:王守杰副院长
成员:李传栋、郭伟丽、杨柳、褚国锋、樊春慧、吕从艳、吕洪远、许诺、郑永芹、王述敏、王书贞、王哲
二、职责:
1、组长负责对脑卒中患者高危因素筛查项目工作的监督、协调。
2、副组长负责对脑卒中患者高危因素筛查项目工作的部署、指导、协调。
3、成员负责:协助副组长开展工作;负责具体工作的实施、负责质量把控等。
三、实施内容
总体要求:以2014年年初统计的各社区站脑卒中管理人数作为社区站脑卒中健康管理基数,以社区站为单位,选取符合开展检查条件的脑卒中患者,进行高危因素筛查,高危因素筛查率不低于70%(高危因素筛查率=完成高危因素筛查人数/脑卒中健康管理人数),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决定提高筛查率至75%。
1、培训:由业务部对社区站进行此项工作的技术规范、服务流程进行培训。
2、开展社区宣传:通过健康教育讲座、义诊向辖区居民宣传脑卒中防治的目的和意义,强化脑卒中患者主动参与脑卒中高危因素筛查的意识。
2、站内工作:社区站要按照服务规范进行体格检查和实验室检查,填写《2013年度天津市社区管理脑卒中患者高危因素筛查项目风险评估表》,并动员组织条件适宜人员参加颈动脉超声检查。其中体格检查、血糖、血脂检查合并入社区站老年人查体,由社区站单独完成,不再单独安排时间。
3、B超检查:社区站组织辖区管理脑卒中患者到天津市第五中心医院进行颈动脉B超检查。检查的具体时间、地点由医院统一安排。
4、上报工作量:社区站每月13日、27日之前分别上报半月工作量汇总到业务部(遇节假日则提前至假日前一天上报)。
5、质控:每月一次,与公共卫生质控同步。
五、工作安排
1、启动时间:2014年5月4日星期日。
2、社区站脑卒中数量分配
3、步骤:1)社区站预约患者进行体检。
2)社区站填写表一至表五,每周四下午4点之前上报业务部,5月29日上报全部数据。联系人李传栋。
3)社区站动员脑卒中患者进行颈部血管彩超检查。
4)业务部负责把《风险评估表》统一转到天津市第五中心医院B超室,同时为患者预约血管彩超。
5)业务部把预约时间、地点、流程、注意事项反馈给社区站,由社区站通知患者按时进行B超检查。
6)由天津市第五中心医院填写表六至表八。
7)业务部负责取回报告后统一保管并将结果反馈到社区站,社区站把结果反馈到患者。
8)业务部定期进行质控。
9)塘沽卫生局及天津市卫生局进行质控。
10)待全部检查结束后,业务部把表一至表八发到各社区站,由社区站归到患者《健康档案》中。
4、大华医院任务计划:
1)2014年5月底之前完成“步骤1-3”所有任务数。
2)2014年6月中旬之前完成“步骤4”。
3)2014年8月底之前完成“步骤5-8”。
大华医院业务部
二O一四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