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评审委员会议事规则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公司内部监督和风险控制,规范公司审计工作,提高董事会工作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建设规范董事会的有关规定、《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董事会设立审计与风险管理及法制建设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审计与风险管理及法治建设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对董事会负责。
审计与风险管理及法治建设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以及本议事规则的规定履行职责。
第二章委员会的组成第三条审计与风险管理及法治建设委员会由3名外部董事组成。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会议。
委员会成员和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通过后生效。
第四条审计与风险管理及法治建设委员会的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
委员任期届满,经董事会通过可连任。
审计与风险管理及法治建设委员会委员在任期内不再担任董事职务的,其委员会成员资格自动丧失。
发生上述情形,导致审计与风险管理及法治建设委员会人数低于本议事规则第三条规定的人数时,应根据本议事规则第三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五条公司党群工作部、财务部、综合管理部作为审计与风险管理及法治建设委员会开展各项工作的支持部门。
第三章委员会职责与权限第六条审计与风险管理及法治建设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与权限:(一)指导企业内部控制机制建设;(二)向董事会提出聘请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等有关中介机构及其报酬的建议;(三)审核公司的财务报告、审议公司的会计政策及其变动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四)向董事会提出任免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建议;(五)督导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及实施;(六)对企业审计体系的完整性和运行的有效性进行评估和督导;(七)审议公司内部重要审计报告和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八)与监事和公司内部、外部审计机构保持良好沟通;(九)对风险管理制度及其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并向董事会报告结果;(十)审议公司全面风险管理报告;(十一)负责贯彻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推动公司法制建设;(十二)落实国资监管相关规定,保障公司依法深化改革、健康发展等;(十三)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
兖煤澳大利亚有限公司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2018年10月7日批准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的目标是——∙就财务信息报告的相关事宜对董事会予以协助;∙就会计政策适当的应用及修订提供建议;∙评估并向公司股东推荐外部审计师;∙向董事会建议外部审计师的薪酬,依据公司章程,审计师年度薪酬由股东批准;∙负责董事会与外部审计师及管理层之间的联系和沟通;∙确保董事会、董事及管理层意识到公司业务所面临的重大风险;∙确保目前的识别、监管及评估风险的系统是适当的和有效运转的;∙评估外部审计的独立性。
委员会向董事会进行建议推荐工作。
但其无任何权力要求董事会或管理层采纳该等建议。
为实现其目的及履行职责,委员会可以不受限制的与公司管理人员及内部、外部审计师进行沟通和接触。
委员会在协助董事会审阅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结构、风险管理系统及内部和外部审计职能等事务中发挥着关键性作用。
委员会同时也为审计师提供了良好的沟通机制,使其可以就相关问题进行非正式及保密性的沟通,在相对早期的审计期间提出潜在的问题,以及以一种无约束的方式谈及敏感问题。
委员会监督—∙公司财务报表的准备以及完整性;∙风险管理框架;∙会计系统及内部控制环境的适当性;∙公司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规范的适当性;∙财务控制、系统及审计流程的有效性;∙财务风险管理及识别的程序,以及可以或者应当对公司的内部控制、政策和财务披露做出的任何改进;∙公司与外部审计师及内部审计师的关系及外部和内部审计职能;∙首席执行官(CEO)遵守适用的授权委托限制;∙与关联方交易的频率、重要性及适当性;以及∙公司财务信息的完整性和质量,包括提供给大股东、澳大利亚证券和投资委员会(ASIC)、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澳交所)、香港联交所(联交所)及其他监管机构的财务信息。
成员组成及法定人数委员会至少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所有成员必须是非执行董事,多数成员必须是独立的。
董事会可以向委员会任命增选的非执行董事或者通过决议解聘并替换委员会成员。
风险控制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
风险控制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一、会议召开1.1 会议的召集人:由委员会主席或其指定的替补主席担任会议召集人,负责会议的组织和召集。
1.2 会议召开时间:会议召集人在提前通知的基础上,确定会议召开的具体时间。
1.3 会议通知:会议召集人应提前至少三个工作日向委员会成员发出会议通知,通知中应包含会议时间、地点、议程和需要准备的文件材料等信息。
二、会议准备2.1 会议议程:会议召集人应在会议前制定详细的会议议程,确保会议内容有条理、有序。
2.2 材料准备:会议召集人有责任将与会议议程相关的文件材料提供给委员会成员,以便他们进行充分准备。
三、会议组织3.1 会议主持:会议召集人负责主持会议,确保会议顺利进行,各项事宜得到充分讨论。
3.2 应邀人员:会议召集人可以邀请相关的专家、顾问、主管部门代表等参加会议,并为他们提供所需的文件材料。
3.3 记录与汇报:会议召集人委托专人负责记录会议的讨论内容和决议,确保会议记录准确完整,并向委员会成员及时汇报。
四、会议流程4.1 开场宣布:会议主持人在会议开始前宣布会议开始,介绍与会人员并宣读会议议程。
4.2 事项讨论:按照议程顺序,对每个议题进行充分讨论和探讨,确保各方发表意见和看法。
4.3 决议与投票:在讨论完毕后,按照程序提出决议草案并进行投票表决。
4.4 辩论和发言:参与会议的成员可以自由发表观点,但应保持秩序和尊重他人意见。
五、会议决议5.1 决议内容:会议决议应准确、明确,并具备一定的可执行性。
决议应基于充分的讨论和信息,综合各方利益并尽量达成共识。
5.2 决议执行:委员会成员有责任按照会议决议的要求,尽快启动执行程序,并将执行情况报告给委员会。
六、会议记录6.1 会议记录的内容:会议记录应包括会议的时间、地点、出席人员、讨论内容、决议结果等信息。
6.2 会议记录的存档:会议记录应存档保存,并定期整理归档,以备需要时查阅。
6.3 会议记录的机密性:会议记录应严格保密,只有相关人员授权方可查阅。
银行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
银行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一、会议目的银行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旨在确保银行的正常运营,并有效管理和控制风险。
本规则的目的在于规范委员会的议事程序和决策流程,以保证会议的高效运作和良好的决策结果。
二、会议召集1. 会议召集权银行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主席有权召集委员会会议。
在主席无法履行职责的情况下,副主席可代行职责。
在主席和副主席均无法履行职责的情况下,由委员自行推选代行职责。
2. 召集通知会议召集通知应至少提前三天发出。
通知应包括会议时间、地点、议程、相关文件等。
3. 特别会议特别情况下,可以召集特别会议。
特别会议的召集通知可以缩短至一天。
三、会议组织1. 出席成员银行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的成员由银行董事会任命,并由主席主持会议。
成员应全程参加会议,或事先提出请假并得到批准。
2. 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员应当记录下会议的重要内容和决策结果,并在会议结束后及时整理并发送给与会成员。
3. 保密要求与会成员有义务维护会议内容的保密性。
未经授权,不得将会议内容泄露给第三方。
四、会议程序1. 会议开场主席宣布会议开始,并依照议程逐项进行讨论。
2. 议程会议议程由主席制定,并提前发送给与会成员。
议程内容应包括会议主题、讨论事项、报告事项等。
3. 报告事项风险管理委员会应接收关于银行业风险管理的各种报告,包括但不限于风险评估报告、风险控制报告、风险事件报告等。
4. 讨论事项委员会成员可以提出相关讨论事项。
讨论期间,成员可以自由表达观点,但应保持专业和客观。
5. 决策事项根据讨论结果和风险评估报告,委员会成员应共同决策有关风险管理的重大事项,如风险承担限度、风险政策制定等。
决策结果应经过严格的投票程序,并达成共识。
五、会议记录和决议1. 会议记录本委员会的会议记录应详尽而准确,包括会议主要内容、讨论要点、决策结果等。
2. 决议书主席或主席指定的委员应负责起草决议书,该文件应包含经过讨论的事项、决策内容、责任人和执行期限等。
风险议事规则
风险议事规则
1. 风险议事得有个明确的顺序呀!比如说讨论投资项目,咱不得先搞清楚市场情况再谈别的吗?就像建房子得先打牢地基一样。
2. 每个人的意见都得重视哟!想象一下,要是有人提的关键风险被忽略了,那不就跟没系安全带就开车一样危险吗?
3. 表达要清晰明白呀,不能含含糊糊的!好比给人指路,得准确清楚,不然不就糊涂了嘛。
比如在讨论风险时,要说清楚到底有哪些风险点。
4. 别着急下结论呀!多想想多讨论,这可不是一拍脑袋就能决定的事儿。
就像挑礼物,得精挑细选不是吗?在面对风险决策时也得这样慢慢来。
5. 得考虑全面呀!不能只看到眼前的一点风险,就像看一幅画,不能只盯着一个角落呀。
要从各个方面去分析可能的风险。
6. 要有耐心呀!花时间去好好讨论风险才是负责任的表现。
这就像煲汤,得小火慢炖才有好味道,风险议事也需要耐心细致。
我的观点结论就是:风险议事规则真的很重要,咱们一定要认真遵守,这样才能更好地应对风险!。
公司风险控制委员会议事规则
北京xx有限公司风险控制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重大事项的管理,公司成立风险控制委员会,该委员会为公司的非常设管理机构,直接向董事会负责。
为保障公司股东权益,加强公司的风险管理,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风险控制委员会由董事会成员、总经理、业务副总经理、监察稽核部和法律合规部负责人组成。
风险控制委员会设主席一名,由董事长担任。
风险控制委员会设立联络员一名,由公司监察稽核部负责人担任。
第三条风险控制委员会除董事长以外的委员由董事会任免。
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的每届任期与董事任期相同。
第四条风险控制委员会的主要职能为:(一)制定公司的风险控制政策和目标;(二)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查,出具审查意见,上报董事会;(三)每季度听取反洗钱工作委员会关于公司反洗钱工作的情况汇报;(四)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查,出具审查意见,上报董事会;(五)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基金销售业务和其他经营业务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查,出具审查意见,上报董事会;(六)认为公司经营管理、基金销售业务和其他经营业务等存在重大风险时,聘请外部机构或专业人士对公司进行相应的审计或审查,其聘请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七)在对公司经营管理、基金销售业务和其他经营业务等审查中若发现违法违规情形,通知总经理责令有关部门予以纠正,并提出处罚意见,总经理应将纠正结果及时反馈给风险控制委员会;(八)认为公司经营管理、基金销售业务和其他经营业务等存在重大风险时,制作风险评估报告和风险控制建议,并上报董事会;(九)审议监察稽核部和法律合规部提交的风险评估报告,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十)审议公司新产品、新业务、新合作伙伴等的风险预测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十一)审议公司的重大关联交易风险预测报告,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十二)协调处理突发性重大事件;(十三)董事会认为的其他风险控制职能。
第五条风险控制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二次定期现场会议。
风险评审委员会工作制度范文(4篇)
风险评审委员会工作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风险控制,强化审批责任,提高审批效率和审批质量,根据《担保业务管理手册》,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述项目评审委员会,是根据公司章程和《担保业务管理手册》设立的承担担保业务审批的专门机构。
第二章项目评审委员会设立与审批范围第三条集团公司设立项目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会),评审会秘书处为评审会的日常办事机构,秘书处设在集团风险管理中心。
第四条评审会的审批范围包括:集团及下属各担保公司有权审批人直接审批权限以外的担保业务,以及董事局决定的其他业务。
第三章项目评审委员会组成第五条项目评审委员会成员(以下简称评委)的组成采用优势互补的复合结构,金融、产业和专业背景人员基本按照4:4:2的比例构成。
第六条评委的基本任职资格要求:1、能够接受并通过个人工作背景调查,无舞弊等不良记录;2、具有较强的责任心,遵守职业道德;3、具有专业的分析判断能力和较强的风险处理能力,能够根据各项目的具体情况提出有效的风险控制建议,并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促进业务的开展;4、具有较好的沟通能力,能够准确表达观点和意见。
第七条评委的专业任职资格将根据不同的专业,从学历、知识结构、工作经验等方面进行评定。
第八条评委的构成与产生1、评委由内部评委和外聘评委组成;2、内部评委的产生,由集团综合管理中心提交符合任职资格要求的候选人员____,采取差额选举法产生具体人员____,经集团董事局审批后公布;3、由集团董事局在公司外部选择专业人士作为外聘评委;4、评审会可根据需要聘请有关专家列席评审会;5、集团风控总监为项目评审委员会主任;6、评委采用定期轮换制度,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改选。
第九条评委的职责: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公司的制度和规定;2、认真分析报审资料,掌握业务基本情况,分析报审业务的风险点和业务可行性,提出防范和控制风险的措施;3、在评审过程中,坚持公正、独立的原则,维护集团利益,严格控制风险,确保审批质量,对审批的结果负责;4、对项目涉及到的本公司及客户的商业秘密等负有保密的责任;5、各评委应严格遵守会议纪律,会前安排好手头工作,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场。
风险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
风险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州**有限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试⾏)1.总则1.1 ⽬的为保障⼴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稳健运作,加强公司内部风险管理,规范投资⾏为,提⾼风险防范能⼒,有效防范和控制公司经营管理和投资项⽬运作风险,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州**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州**有限公司风险管理制度》(以下简称“风险管理制度”)的规定,特制定本风险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
1.2 公司设⽴风险管理委员会作为公司运营的风险管理机构,组织制订风险管理规章制度、监督和分析风险管理制度执⾏情况、对公司⽇常经营及拟投资项⽬进⾏合规性审核。
任何投资项⽬或者⽅案未经风险管理委员会或其授权的风险管理部审核并作出风险分析意见的,不得提交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表决。
1.3 风险管理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件、公司章程及风险管理制度的规定。
2.⼈员组成2.1 风险管理委员会原则上由5-7⼈组成,委员原则上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风险管理部分管领导、投资管理部负责⼈、风险管理部负责⼈、财务部负责⼈、综合部负责⼈及董事会决定的其他⼈员组成。
2.2 风险管理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副主任委员⼀名,由公司总经理担任。
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和主持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副主任委员协助主任委员召集会议,在主任委员⽆法参加会议时,受主任委员委托召集和主持风险管理委员会议会议。
2.3 风险管理委员会的⽇常事务由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办公室常设在公司风险管理部,风险管理部负责⼈担任办公室主任。
3.职责权限3.1 风险管理委员会在公司董事会领导与授权下开展⼯作,负责公司经营和投资过程中的风险识别、防范、控制和转让等⼯作,其在风险控制⽅⾯的主要职责包括:3.1.1 组织制订、完善公司在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基本制度,审核风险管理⼯作流程和相关细则;3.1.2 审核与公司⽇常经营及投资项⽬风险管理相关的经营、财务和投资管理等制度;3.1.3 授权风险管理部对公司拟投资项⽬及投资⽅案进⾏风险控制审核,并作出风险分析意见;3.1.4 对公司经营的各流程进⾏检查,监督和分析风险管理制度的执⾏情况;3.1.5 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公司治理,建立科学、有效的内部审计和风险内控监督体系,加强审计和风险内控管理工作,促进公司依法经营、健康发展,根据集团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及审计内控工作要求,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本议事规则适用于公司本部。
第三条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对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负责,根据总经理办公会授权和委员会的职责开展工作。
第二章机构与人员第四条委员会设主任和副主任各一名,主任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担任,副主任由分管审计与风险内控工作的公司领导担任。
第五条委员会委员由公司总助、总监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设在公司审计内控部门,审计内控部门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第三章职责第七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一)指导和督促公司开展法治央企建设和防范法律风险;(二)指导公司审计与风险内控机制、内控合规体系及制度建设;(三)对公司风险内控体系的完整性和运行的有效性进行评估和督导;(四)听取本单位内控合规体系建设阶段性成果汇报,监督项目进度、把控项目质量、提出指导意见;(五)审议公司审计与风险内控工作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并提请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批准;(六)审议对重大违规行为和重大损失浪费行为的审计或风险内控评价处理意见,并向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提出处理建议;(七)审议公司审计报告、风险评估和内部控制评价相关报告;重要审计报告、风险内控评价报告需提交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批通过;(八)按照总经理办公会的授权审批重大决策的风险评估和重大风险的解决方案;(九)定期听取审计内控部门负责人报告工作;(十)复议被审计或风险内控评价单位(对象)对相关处理意见有异议的申请;(十一)审核公司的财务报告、审议公司会计政策及其变动,并向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提出建议;(十二)审议其他应由总经理办公会决定的内部审计与风险内控评价有关事项,组织落实总经理办公会关于内部审计与风险内控评价的决定、部署;(十三)按规定向总经理办公会和集团公司报告工作。
风险评审委员会工作制度(五篇)
风险评审委员会工作制度为了规范本公司担保业务的操作流程,加强风险控制,建立科学的担保项目评审制度,现特制定评审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工作原则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会)负责对担保项目严格评审,评审会表决通过,并经董事长审批通过后方能正式对项目提供担保。
二、成员组成评审会委员由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组成,委员共____名,其中设主任委员一名,负责评审会的日常工作及会议主持。
另设置一名评审委员会秘书。
三、评审会工作流程1、调查部接受客户申请,组织尽职调查,同时风控部分配人员全程参与风险控制与项目评审,调查部与风控部从开展尽职调查之日起____天之内准备好各项材料,报初审负责人进行初审;由初审负责人____小时内审查并将符合上会条件的申报材料提交给风控负责人进行复审;2、对于复审过程中发现的材料中存在的各项问题,由风控负责人负责指导并督促修改。
复审通过后,将项目上报评审会主任,由评审会主任确定是否召开评审会会议进行审议;3、评审会秘书根据评审会主任意见,组织会议;4、调查部及风控部列席会议,向会议介绍提交审议项目的情况及风险评估意见,并对调查报告和风险评估报告的真实性负责;5、参加会议的委员发表意见,就审议事项提出质询,并进行讨论。
调查部和风控部经理回答委员提出的有关咨询和问题;6、评审委员会主任综合审议情况,确定是否进行表决;7、参加会议的委员书面进行投票表决。
表决分为“同意”、“不同意”和“再议”三种。
由评审会秘书统计投票并当场宣布表决结果。
8、当半数以上委员表决“同意”担保的项目时,存在两种情况:一是若表决“同意”的委员均是无条件同意担保的,即可以按既定程序办理后续业务;二是若表决“同意”的委员是附有条件的同意担保,评审会秘书应记录和整理所附条件交给主任委员,调查部应负责落实评审委员提出的所附条件,风控部负责监督落实。
主任委员有权认可评审委员所提条件最终是否得到最终落实,并在《评审委评议表》上签字确认。
风险控制委员会工作规则三篇
风险控制委员会工作规则三篇篇一:风险控制委员会工作规则为加强风险控制,提髙审批效率和审批质量,建立科学决策机制,特制定本规则。
第一条:本公司设立风险控制委员会。
风险控制委员会根据本规则和执行董事授权履行工作职责,对执行董事负责。
第二条:风险控制委员组成:主任委员一名,由执行董事担任,副主任委员一名,由总经理担任。
委员由上任委员提名,原则上由业务部,风险管理部,综合管理部,财务部等部门负责人,法律事务及其它具有评审能力的人员组成。
第三条: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因工作变动,其委员资格即取消。
第四条:风险控制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作为风险控制委员会具体办事机构,设委员会秘书一名,由公司综合管理人员兼任。
第五条:风险控制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一、审议授权以外需风险控制委员会审批的担保业务;二、审议总经理认为有必要提交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的特别授权的其他特别事项;三、督促有关部门落实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决定;四、执行董事授权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风险控制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一、负责召集风险控制委员会开会审议和审批。
二、承担会议记录及整理起草会议纪要。
三、督促有关部门落实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和审批的事项。
四、负责对会议及有关文件的保存、建铛。
五、风险控制委员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第七条: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为履行职责,享有下列权利:一、对提交的风险控制委员会宙议的事项发表意见。
二、对改进风险控制委员会工作提出建议。
三、对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的事项享有表决权。
四、对经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审批通过的担保事项落实情况享有质询权。
第八条:风险控制委员会在行使权利时需履行以下义务:一、按时出席风险控制委员会会议,无特殊情况不得缺席,并就会议审议的事项发表意见和建议。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秉公办事,严格按照审议程序和担保业务规章制度进行审议,并及时签署意见。
委员本人因故不能出席风险控制委员会会议的,经主任委员或副主仟委员同意后,授权其他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并行使委员权力。
风险控制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
风险控制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实用文档XXX风险控制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对各种风险的控制能力和水平,根据《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风险控制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风险控制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经营管理和直接投资业务中各种风险的控制和管理,其成员(委员)由董事会聘任。
第二章风险控制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第三条风险控制委员会由三人组成,设主任委员一名。
董事可以担任委员。
第四条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含主任委员)由公司董事长提名,报董事会批准后任免。
第五条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第六条风险控制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公司直接投资业务的风险控制政策,建立风险指标体系,对直接投资业务进行全面监督、控制和审查;二)提出公司业务经营管理过程中提防风险的指点意见,核定公司业务风险控制的制度和流程,组织对业务经营管理过程中的风险监控,对已呈现风险制订化解步伐;实用文档三)对项目有关材料和评审委员会的评审意见进行风险评价,提出书面项目评价意见书;四)建立动态风险监控机制,出具项目动态风险分析报告;五)对公司风险及管理状况和风险管理能力和水平进行评估,提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建议;六)负责公司经营过程中其他风险的控制和管理;七)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七条风险控制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建议和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三章议事规则及程序第八条在风险控制委员会决意召开会议前,公司有关部门必须及时向风险控制委员会供给以下材料:一)监管部门和公司风险管理的相关规定;二)公司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报告;三)公司风险状态报告;四)公司资产质量动态分析报告;五)直接投资项目尽职调查报告、项目投资实施方案、可行性研究和项目评估报告等;六)其他相关材料。
第九条风险控制委员会根据工作需求召开会议,并于会议召开前通知全体委员。
实用文档第十条风险控制委员会应由三名委员全体出席方可举行;否则,会议顺延或另行通知。
内控与风险委员会议事规则
内控与风险委员会议事规则一、目的和范围本规则旨在明确内控与风险委员会的组成、职责、议事程序和决策方式,确保委员会能够高效地履行职责,提供有效的内控和风险管理建议。
二、组成1.内控与风险委员会由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内部审计部门代表以及其他相关部门代表组成。
2.委员会由董事长任命,并设立主席,主席由董事长或其指定的高级管理人员担任。
3.委员会成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能够独立行使职责。
三、职责1.审查和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和实施情况,确保其有效性。
2.审查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和流程,并提出改进意见。
3.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执行情况,确保其独立性和有效性。
4.分析评估公司面临的各类风险,并提出相应的防范和应对措施。
5.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情况,并提供相关建议。
四、议事程序1.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由主席组织。
2.会议时间、地点和议程由主席确定,并提前通知所有委员。
3.委员会成员应按时出席会议,如无法出席,应提前请假并说明原因。
4.会议应有记录员负责记录会议纪要,并由主席和记录员签署确认。
5.会议纪要应包括会议时间、地点、与会人员、讨论的内容、决策结果以及行动计划等。
五、决策方式1.决策应尽量通过一致意见达成,如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按照多数票决原则进行表决。
2.主席在表决时有否决权,并在必要时行使该权力。
3.决策结果应在会议纪要中明确记录,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执行。
六、其他事项1.委员会可以根据需要邀请内外部专家参加会议,并提供咨询意见。
2.委员会可以设立工作小组,负责具体的内控和风险管理工作。
3.委员会应定期评估自身的工作效果,并提出改进意见。
以上为内控与风险委员会议事规则,如需修改或补充,应提交给董事会审批。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参考文献:1.《公司法》2.《内部控制基本规范》3.公司章程。
风险模型评审委员会议事规则
附件风险模型评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健全本行风险模型评审机制,有效规范风险模型的管理流程,依据《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等国家有关法规及制度,特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为操作规程。
本规程所称风险模型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是本行专门设立负责全行风险模型审议决策机构,隶属于高级管理层下设的风险管理委员会,为业务发展及风险防范提供智力支持和决策意见。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风险模型包括但不限于主要依据数学算法建模的计量类模型、身份认证模型、反欺诈模型、反洗钱模型、合规模型、风险评价模型、风险定价模型、授信审批模型、风险预警模型、贷款清收模型等。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四条委员会由专家委员组成,风险模型开发人员不得同时作为评审委员。
各委员认定需经风险管理部初筛后提交分管风险行领导审定。
专家委员由具备3年及以上模型开发、风险计量、大数据管理、合规管理经验的人员组成。
第三章职责权限第五条委员会职责。
委员会通过集合不同专业背景和从业经历的其他委员集体审议,计量类模型从模型数据、方法论、效果、合规性等多角度充分评估模型有效性及稳定性,并揭示模型局限性,提出模型改进建议,提高全行风险模型的质量和效率。
(一)审阅模型开发报告/模型方案等资料,决定模型构建方案是否通过审批及上线。
评审工作重点关注风险模型的有效性和稳定性。
(二)数据源及应用的合规性。
(三)审议模型应用范围和使用限制。
(四)审议模型持续监控方案。
(五)审阅模型退出报告,决定模型是否退出及下线。
(六)审议委员会已批准但需变更模型重点要素及事项。
(七)其他需经委员会审议的事项。
第六条委员工作职责(一)合理安排本职工作,按期参加委员会,客观表达评审意见。
(二)提前查看、阅读和分析拟上会的材料,并在会上就审议业务相关问题进行质询和讨论。
(三)对本人在委员会上的发言负责,并对审议事项表决意见承担个人风险决策责任。
第七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风险管理部,负责会议组织和日常工作。
评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福建省汇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省汇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评审委员会议事规则
评审委员会议事规则
为了防范公司业务风险,提高评审效率,规范评审人员的行为,特制定本规则。
1、公司业务评审实行集体评审制,对风险管理部审查通过的项目,须提交公司评审委员会审议。
2、公司评审委员会组成成员为公司业务部经理、风险管理部经理、财务部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等人员。
总经理担任评审委员会主任,负责会议召集和主持。
3、评审委员会就项目可以会议审议,也可以采取签名制审议,具体方式由评审委员会主任视实际情况而定。
4、委员对项目有权提出口头或书面质询,调查人员有义务解答。
5、委员对项目审议后,必须书面表决是否同意。
不允许弃权,但可以对项目是否施行保留自己的意见。
6、评审委员会实行三分之二通过制,审议结果分为同意、不同意、退回补充调查另议三种。
7、评审委员会会务由总经理助理负责,总经理助理负责安排会议场所、发布会议通知、印发会议资料、做好会议记录,对评审通过的项目报请签批并存档。
8、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福建省汇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1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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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评审委员会工作制度
风险评审委员会工作制度
是指一个团队或组织内部设立一个专门的委员会来负责风险评审的工作,并建立一套明确的工作规定和流程来指导委员会的工作。
以下是一个可能的风险评审委员会工作制度的内容:
1. 委员会成员的确定:确定委员会成员的组成,包括各部门的代表和专家。
2. 委员会职责:明确委员会的职责和权力,包括风险评估、风险分析、风险管理和风险报告等。
3. 委员会会议:规定委员会的会议频率和形式,如每周例会或按需召开,以及会议的议程和记录要求。
4. 风险评估流程:建立一套风险评估流程,包括风险辨识、风险评估、风险分类和风险等级划分等。
5. 风险管理措施:确定针对不同风险等级的管理措施,包括风险控制、风险处理和风险跟踪等。
6. 风险报告与沟通:规定风险报告的内容、形式和频率,并明确向各部门和高层管理人员沟通的方式和要求。
7. 信息保密:要求委员会成员保持对评审过程和结果的保密,并确保评审过程的公正性和可靠性。
8. 评估与改进:规定对风险评审工作的定期评估与改进,包括收集反馈意见和建议,并根据需要对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9. 委员会授权:明确委员会的决策权限和批准权限,并指定相应的授权流程和程序。
10. 委员会主席:确定一个主席来领导和协调委员会的工作,并规定主席的职责和权力。
以上是一个基本的风险评审委员会工作制度的内容,具体实施可以根据组织的需求和风险评审的特点进行调整和完善。
7-2风控委员会议事规则(宏财网)
7-2风控委员会议事规则(宏财网)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北京竞财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宏财网)】(以下简称“目标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的风险控制能力,建立健全目标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及时有效防范资产端项目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目标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人员组成第二条风险控制委员会作为需要具有独立性的机构,委员会成员由3-5人组成。
如遇重大项目,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和人员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
第三条风险控制委员会设委员会主任一名,负责组织和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四条风险控制委员会设常务联系人1人,主要职责是根据风险控制委员会要求,组织准备相关材料,做好准备工作。
第三章主要职责第五条风险控制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一)制定评审项目的风险控制政策,建立风险指标体系,对评审项目进行全面监督、控制和审查;(二)对项目有关资料和委员会的评审意见进行风险评估,提出书面项目评估意见书;(三)建立动态风险监控机制,出具项目动态风险分析报告;(四)对公司风险及管理状况和风险管理能力和水平进行评估,提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建议;(五)负责公司经营过程中其他风险的控制和管理。
第四章议事规则第六条风险控制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和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主持召开会议。
第七条风险控制委员会会议须在会议召开3天以前通知全体委员;但在特别紧急情况下经风险控制委员会2/3以上委员同意可不受上述通知时间限制。
(一)会议召开时间、地点;(二)会议期限;(三)会议需要讨论的议题;(四)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风险控制委员会主任应召集临时会议。
(一)风险控制委员会主任认为必要时;(二)1/2以上委员联名提议时;第九条风险控制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
第条风险控制委员会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全体委员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风险评审委员会议事规则
风险评审委员会议事规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项目风险评审委员会工作程序,提高议事决策水平,结合公司业务发展实际,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风险评审委员会是在董事会领导下的业务决策和议事机构,对有权审批人起智力支持,权利制衡作用。
第二章职责和议事范围第三条风险评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㈠、审议新业务或新产品的开发、营销、管理方案、操作流程、实施和终止事项;㈡、审议开发项目的可行性;㈢、督促有关部门落实有权审批人审批的各类业务;㈣、定期听取业务部门对业务开发、管理工作的汇报,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㈤、董事会赋予的其它专项权利。
第四条审议范围㈠、特别事项1、业务品种(包括新业务或新产品)的实施、终止;2、业务评审制度及流程(包括分级授权制度);3、董事会或董事长认为有必要提交风险评审委员会审议的其它事项;4、超过董事会授权的各类贸易、投资、资产业务项目。
㈡、一般事项1、各类业务项目(不含低风险业务及小额品种业务);2、审议经有权人批准的业务执行情况和评估报告;3、审议各类资产的风险分类结果;4、董事长或总经理认为需提交风险评审委员会审议的事项。
第五条为提高业务决策效率,下列低风险业务可以直接通过业务部门调查、有权审批人审批的简易流程进行决策:㈠、以全额保证金、存单或国债质押方式办理的各类业务;㈡、以银行承兑汇票质押(质押率在95%以下)办理的各类业务;㈢、关联企业供应链客户以应收账款全额质押方式办理的各类业务;㈣、单笔500万元(不含)以下的国内企业各种业务;㈤、单笔200万元(不含)以下的个人类各种业务;㈥、代理业务,仅限本公司不承担经营风险的业务。
低风险只是定为:㈠、有形资产抵(质)押率70%以下,权益类资产和其他资产抵(质)押率在30%以下;㈡、即使承担风险,项目损失率、赔偿率预计不得大于5%。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六条风险评审委员会由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风险控制部经理、资金业务部经理共五名成员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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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评审委员会议事规则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项目风险评审委员会工作程序,提高议事决策水平,结合公司业务发展实际,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风险评审委员会是在董事会领导下的业务决策和议事机构,对有权审批人起智力支持,权利制衡作用。
第二章职责和议事范围
第三条风险评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㈠、审议新业务或新产品的开发、营销、管理方案、操作流程、实施和终止事项;
㈡、审议开发项目的可行性;
㈢、督促有关部门落实有权审批人审批的各类业务;
㈣、定期听取业务部门对业务开发、管理工作的汇报,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㈤、董事会赋予的其它专项权利。
第四条审议范围
㈠、特别事项
1、业务品种(包括新业务或新产品)的实施、终止;
2、业务评审制度及流程(包括分级授权制度);
3、董事会或董事长认为有必要提交风险评审委员会审议的其它事项;
4、超过董事会授权的各类贸易、投资、资产业务项目。
㈡、一般事项
1、各类业务项目(不含低风险业务及小额品种业务);
2、审议经有权人批准的业务执行情况和评估报告;
3、审议各类资产的风险分类结果;
4、董事长或总经理认为需提交风险评审委员会审议的事项。
第五条为提高业务决策效率,下列低风险业务可以直接通过业务部门调查、有权审批人审批的简易流程进行决策:
㈠、以全额保证金、存单或国债质押方式办理的各类业务;
㈡、以银行承兑汇票质押(质押率在95%以下)办理的各类业务;
㈢、关联企业供应链客户以应收账款全额质押方式办理的各类业务;
㈣、单笔500万元(不含)以下的国内企业各种业务;
㈤、单笔200万元(不含)以下的个人类各种业务;
㈥、代理业务,仅限本公司不承担经营风险的业务。
低风险只是定为:
㈠、有形资产抵(质)押率70%以下,权益类资产和其他资产抵(质)押率在30%以下;
㈡、即使承担风险,项目损失率、赔偿率预计不得大于5%。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风险评审委员会由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风险控制部经理、资金业务部经理共五名成员组成。
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副主任委员由总经理担任。
具备条件后可实行评审委员和专业委员相结合的评审机制。
专业委员由各高级客户经理、高级风险经理、具有律师资格的法务经理、行业专家、评估师等组成。
与评审内容相关的客户经理、部门负责人、法务经理可以列席会议,但不得参与表决。
第七条风险评审委员会委员工作变动时,其委员职务同时变更。
第八条风险评审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召集并主持审议。
第九条风险评审委员会审议采取投票表决制,根据投票结果确认
是否通过,其结果应形成决议意见,由主任委员签署。
第十条风险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风险控制部经理兼任,其主要职责:
㈠、受理业务部门报送的审议事项等材料,并审查其是否符合规范要求;负责提前将提请审议业务或其他事项送交风险评审委员会各相关委员;
㈡、提请召开风险评审委员会会议,发送会议审议项目资料;
㈢、负责会议记录并拟写《会议纪要》,汇总表决意见,填制《风险评审委员会决议表》,并提交风险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签署;
㈣、负责对风险评审资料及有关文件的保存及归档;
㈤、协调和落实风险评审委员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第十一条风险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风险评审的下列资料归档管理。
㈠、提交审议的《业务项目调查报告》;
㈡、提交审议的《业务项目审查报告》;
㈢、《风险评审委员会决议表》
㈣、《评审委员会会议纪要》
㈤、《业务项目审批表》
㈥、会议原始记录;
㈦、其它需要归档的文件和资料。
第四章委员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二条风险评审委员会委员享有下列权利:
㈠、向业务审查部门或业务部门了解提交风险评审委员会审议的客户情况及公司业务开发和管理情况;
㈡、对提交风险评审委员会审议的事项发表个人意见(含口头和书面);
㈢、对改进风险评审委员会工作提出建议;
㈣、对风险评审委员会审议的事项享有表决权;
㈤、对风险评审委员会审议、有权人审批的事项落实情况享有质询权。
第十三条风险评审委员会委员承担下列义务:
㈠、按时出席风险评审委员会会议,无特殊情况不得缺席;
㈡、秉公办事,严格按照审议程序和业务基本制度进行审议;
㈢、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对风险评审委员会审议的事项及结果不得以非正常渠道泄露。
第十四条风险评审委员会专业委员除享有上述评审委员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外,还应负有对评审项目向评审委员就涉及相关专业情况介绍的义务。
第五章工作程序
第十五条受理。
凡拟提交风险评审委员会审议的业务,由业务部门调查后,撰写调查报告,经调查经办人A、B角签字,负责人审核意见后,连同业务的企业及项目等相关资料,送风险控制部审查。
第十六条审查。
风险控制部进行审查,撰写风险审查报告,对符合规范要求的事项及时安排提交风险评审委员会审议;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应要求业务部门补充完善。
第十七条会议准备。
风险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安排召开风险评审委员会,做好会议资料准备,将调查报告、审查报告至少提前半天发送风险评审委员会相关委员,并通知委员和相关经办人参会。
第十八条审议。
由客户经理、风险控制部经理分别向风险评审委员会陈述项目调查及审查情况,参会委员就客户情况、资产调查、审查报告中的主要方面和突出问题进行审议后,就事项进行表决。
具体流程:客户经理A角介绍——客户经理B角补充——风险控制部经理审查意见——评审委员提问——主任委员发表综合意见——评审表决——制作会议记录——项目审签——项目落实。
第十九条风险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立专用的记录本,专人记录。
记录人员要记录会议的次序、时间、地点、主持人、出席委员、列席人员、逐项记载审议的情况,包括审议事项、报告部门和报告人、报告内容、委员的审议发言等。
对风险评审委员会的会议记录,应列入档案管理范围妥善保管。
第二十条会议决议。
风险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根据会议记录及书面表决情况整理会议决议,会议决议应载明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参加委员人数、讨论事项和审议结果;根据表决结果填制《风险评审委员会决议表》,并将决议表送交主任委员签署意见。
第二十一条审批。
有权审批人在会议决议表和审批表上签署审批意见。
有权审批人认为需要增加限制性条款的可以批示。
第二十二条督促与检查。
风险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应督促有关部门落实经风险评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有权审批人审批的事项,并对执行情况进行跟踪调查。
第七章其他条款
第二十三条例会制度。
风险评审委员会实行例会制度,对一般事项原则上每周定期召开,对时间要求紧迫的业务,风险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应报请有权人同意可随时召集风险评审委员会审议。
第二十四条主持人。
主任委员不能行使其职责时,须授权其他人在一定期限内代为行使主任委员主持会议、签批审议事项,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五条风险评审委员会参会人员。
风险评审委员会会议全体委员须准时出席。
若风险评审委员会委员缺席,可指派对熟悉该项目的其他管理人员出席,其意见计入表决结果。
第二十六条表决与计票。
风险评审委员会实行书面表决方式,参会风险评审委员会委员当场书面表决,不得弃权。
风险评审委员会表决结果按以下标准认定:全体同意的审议事项为
同意;五分之三以上同意的审议事项为复议;五分之三以下同意的审议事项为不同意。
无论投票结果如何,主任委员有一票否决权,但无一票赞成权。
第二十七条复议制度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进行复议
1、风险评审委员会审议的事项,由于项目情况需进一步补充、明确、核实,有权审批人认为需对有关情况补充完善后进行复议的。
2、审议事项有不同意见,超过五分之三同意,以及虽未超过五分之三同意,但有权审批人认为有复议必要的。
(二)复议的具体程序
对有权审批人审批结果为复议的业务事项,由风险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根据风险评审委员会和有权审批人提出的复议意见通知业务部门落实补充事项。
(三)业务部门根据审议和审批的意见,进行调查核实、形成补充报告,连同初始调查报告一并提交风险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补充报告应包括该项目的简要说明、上次风险评审委员会审议和有权审批人审批中提出的问题、对这些问题调查核实和落实的情况、需补充资料的完善情况、调查部门的调查意见等。
风险控制部应对补充事项进行规范性审查,包括复议的程序是否符合规定,补充报告的内容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对符合要求的复议申请提交风险评审委员会复议。
(四)复议原则上只限一次,经复议的事项,不论审议和审批的结果如何,均不得再次提交风险评审委员会复议(除主任委员同意再次复议的以外)。
第二十八条专家咨询制度。
风险评审委员会可视情况建立兼职专家(经济、金融、法律、技术等)评审队伍,对项目审查中有疑问的事项进行咨询,参与项目评估,根据评审项目的需要,由风险评审委员会
办公室报经有权审批人同意聘请相关兼职专家列会,其意见作为评审参考,不列入表决结果。
第二十九条列席制度。
实行项目列席制度。
承办业务项目的相关人员可列席公司风险评审委员会会议,补充说明情况,但须在表决前退席。
第三十条本实施细则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试行。
评审委员会项目评审意见表决表
201 年第次会议
评审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