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护、防护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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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防护用品佩戴管理规定

劳动防护用品佩戴管理规定

劳动防护用品佩戴管理规定劳动防护用品佩戴管理规定是为了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规范企业内部的劳动保护工作,确保员工在工作中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避免因工作伤害带来的人身和财产损失。

以下是一份常见的劳动防护用品佩戴管理规定:一、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企业内所有员工,包括全职、兼职和临时工。

二、劳动防护用品种类1. 头部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头盔等,用于保护员工头部免受外界物体的打击。

2. 眼部防护用品:包括护目镜、防护面罩等,用于防止眼部受到尘土、飞溅物或有害物质的侵害。

3. 呼吸道防护用品:包括口罩、防毒面具等,用于过滤空气中的有害物质保护员工的呼吸道。

4. 耳部防护用品:包括耳塞、耳罩等,用于减少噪音对员工听力的损害。

5. 手部防护用品:包括手套、护腕等,用于保护员工手部免受化学物品、切割物和高温等伤害。

6. 脚部防护用品:包括安全鞋、防滑鞋等,用于防止脚部受到重物、尖锐物或滑倒等伤害。

三、佩戴要求1. 根据工种及作业风险评估结果,确定所需佩戴的防护用品种类。

2. 员工应按照正确方法佩戴防护用品,确保佩戴的紧固带、固定带等部件处于合适的位置。

3. 防护用品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且经过正规的检测合格。

4. 禁止随意拆卸、改造防护用品,严禁私自更换或共用他人的防护用品。

四、使用维护1. 员工应按照要求正确使用和保养防护用品,避免使用过期、损坏的防护用品。

2. 工作中防护用品损坏、存在缺陷或性能下降应及时报告,并更换合格的防护用品。

3. 定期对防护用品进行检查,确保其性能完好。

五、培训与监督1. 新员工入职时应接受劳动防护用品佩戴的相关培训。

2. 定期开展劳动防护用品佩戴知识科普宣传,提高员工自我保护意识。

3. 严格执行佩戴规定,通过巡检、检查等方式进行监督,对违规行为及时进行批评和教育。

以上是一份劳动防护用品佩戴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和完善。

同时,企业还应与员工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共同关注和解决劳动防护用品佩戴中存在的问题,确保规定的有效执行。

劳动保护、防护管理规定(三篇)

劳动保护、防护管理规定(三篇)

劳动保护、防护管理规定一、总则为切实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劳动环境的安全和健康,提高劳动者劳动生产率和工作质量,根据《劳动法》和相关法规的要求,制定本规定。

二、劳动保护1. 劳动保护的基本原则(1)尊重和保护劳动者的人身权利和健康权益。

(2)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把握环境因素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保护,防止职业病和事故的发生。

(3)强化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保证规定的符合执行,并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行为。

2. 劳动保护的责任(1)用人单位要为劳动者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确保劳动者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2)用人单位要定期进行危险源排查,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防止职业病和事故的发生。

(3)用人单位要对劳动者进行健康教育,提高劳动者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 劳动保护的措施(1)劳动者必须配戴符合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防护手套、护目镜等。

用人单位要为劳动者提供相应的防护用品。

(2)用人单位要对劳动场所进行定期的检查和维护,确保劳动场所的安全和卫生。

(3)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应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反操作规程,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4)用人单位要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体系,开展职业卫生检查,确保员工的身体健康。

三、防护管理1. 防护用品的选择和使用(1)根据工作岗位的不同特点和风险程度,用人单位要选择符合标准的防护用品。

(2)劳动者要正确佩戴和使用防护用品,保持清洁、完好和适合的状态。

(3)防护用品的保管和更新要符合规定,确保其有效性。

2. 防护设备和装置的设置和使用(1)用人单位要根据工作岗位的需要,设置符合标准的防护设备和装置。

(2)防护设备和装置的使用必须符合操作规程,不得私自改动或停用。

(3)用人单位要定期检查和维护防护设备和装置,确保其正常运行。

3. 防护措施的培训和教育(1)用人单位要定期组织劳动者进行防护措施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劳动者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劳动者要认真参加培训和教育,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确保能正确使用防护措施。

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三篇)

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三篇)

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监督管理,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从事劳动防护用品生产、销售、使用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劳动防护用品指依据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具有防护、保护、安全性能的用品,包括但不限于头盔、防护口罩、防护眼镜、防护耳塞、防护手套、防护鞋等。

第四条国家鼓励和推动劳动防护用品的生产和使用,并设立专门机构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劳动防护用品的生产、销售、使用等活动,应依法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安全。

第二章生产管理第六条劳动防护用品的生产企业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设施,并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生产。

第七条劳动防护用品的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产品的质量可靠和安全性能符合要求。

第八条劳动防护用品的生产企业应对原材料、生产工艺、工艺流程等进行严格控制和管理,确保产品质量稳定,符合相关技术标准。

第九条劳动防护用品的生产企业应对产品进行全程追溯,建立完善的追溯制度和档案管理,确保产品质量可追溯和问题追踪。

第十条劳动防护用品的生产企业应定期组织产品检验和测试,确保产品质量符合要求。

第十一条劳动防护用品的生产企业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标明产品名称、型号、规格、生产企业名称、生产日期、有效期限等基本信息。

第十二条劳动防护用品的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产品质量投诉和回访制度,及时处理用户反馈的质量问题。

第十三条劳动防护用品的生产企业应定期开展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质量控制能力。

第三章销售管理第十四条劳动防护用品的销售企业应具备合法的经营资质,依法经营。

第十五条劳动防护用品的销售企业应标明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执行标准、质量证明等信息,并接受消费者查询和核实。

第十六条劳动防护用品的销售企业应对产品进行检验和测试,确保销售的产品质量符合要求。

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5篇)

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5篇)

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及其相关权益,确保劳动防护用品的购买、发放、管理和使用等措施的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经贸委____<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____》(国经贸安全[2000]____号文)以及结合扬巴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一、本规定所述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分类:1、按保管方式分为个人保管和部门保管两类。

部门保管类是指进行危险货物集装箱装拆箱或其它危险作业时,根据危险货物的理化性质、作业条件和防护措施而向部门领用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当作业完毕后交回部门保管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2、按国家规定和标准划分为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二、劳动防护用品的计划、审批、购置与验收:1、计划____项目部根据个人劳动用品配备要求以及根据各类作业的实际需要编制采购计划。

1.2技术部定期对物资仓库存放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进行统计、盘点,并根据库存情况编制适量补充计划。

2、审批项目部的采购计划和技术部的适量补充计划必须经人力资源及安全部审批。

3、购置个人劳动防护用品采购计划经审批后,由技术部统一采购。

技术部根据《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劳部发[____]____号)和《____进一步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____》(安监管技装字[____]____号)规定对劳动防护用品的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核。

采购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有定点生产许可证或者生产批准书、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和专用发票。

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是通过了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资格审查的厂家生产的产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是获得国家劳动防护用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发放的生产许可证的产品,并必须到有特种防护用品经营资格证的单位购买。

在确定产品符合有关标准、规定以及满足施工现场需要后方可购入,同时对购入的劳动防护用品的相关资料以及供应商的经营资格证复印件送人力资源及安全部备案。

劳动保护管理规定(3篇)

劳动保护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劳动者在生产、工作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防止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的全体劳动者及用人单位的管理人员。

第三条本规定旨在明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建立健全劳动保护制度,提高劳动保护管理水平,确保劳动者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第四条用人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劳动保护管理制度,落实劳动保护措施,为劳动者提供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

第二章劳动保护组织与管理第五条用人单位应设立劳动保护管理机构,负责劳动保护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六条劳动保护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二)制定和修订本单位劳动保护管理制度;(三)组织开展劳动保护宣传教育活动;(四)监督检查劳动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五)处理劳动保护事故和职业病;(六)组织职工参加劳动保护培训;(七)其他劳动保护相关工作。

第七条用人单位应设立劳动保护委员会,负责劳动保护工作的决策和监督。

第八条劳动保护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一)审议劳动保护工作计划;(二)审查劳动保护管理制度;(三)审议劳动保护经费预算;(四)监督劳动保护措施的落实;(五)处理重大劳动保护事故和职业病;(六)其他劳动保护相关工作。

第三章劳动保护措施第九条用人单位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劳动保护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安全技术措施:包括设备安全防护、作业环境改善、作业场所安全设施等;(二)劳动卫生措施:包括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职业健康检查、劳动卫生防护设施等;(三)个人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安全鞋、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四)应急救援措施:包括应急预案、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设备等。

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定期对劳动保护措施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新,确保其有效性和可靠性。

劳动保护、防护管理规定

劳动保护、防护管理规定

劳动保护、防护管理规定
劳动保护和防护管理规定是指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并确保工作环境安全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

这些规定通常包括以下方面:
1.劳动安全规定:规定雇主必须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包括防止火灾、爆炸、毒物泄露等危险事故的措施。

2.劳动卫生规定:规定雇主必须提供良好的劳动卫生条件,包括通风、照明、噪音控制、卫生设施等,以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

3.职业病防治规定:规定雇主必须采取措施预防和控制产生职业病的因素,并为劳动者提供预防和治疗的措施。

4.劳动保护设备规定:规定雇主必须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设备,如头盔、安全鞋、护目镜等,并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

5.特殊行业的劳动保护规定:对一些特殊行业(如矿山、建筑工地、化工厂等)制定了更加严格的劳动保护规定,以应对特殊的安全风险。

6.劳动保护培训规定:规定雇主必须对劳动者进行相关的劳动保护教育和培训,提高劳动者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7.劳动保护监督检查规定:规定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劳动保护的监督和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

这些劳动保护和防护管理规定的目的是确保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预防和减少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发生,提高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和生活质量。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3篇)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劳动者在生产、工作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预防和减少职业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劳动者,包括正式职工、临时工、实习生等。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劳动防护用品,是指用于保护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免受或者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危害的个人防护装备。

第四条本单位应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确保劳动者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提高劳动保护水平。

第二章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与验收第五条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应遵循以下原则:1. 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2. 质量可靠,性能稳定;3. 适应工作环境和工作岗位;4. 价格合理。

第六条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由采购部门负责,根据实际需求编制采购计划,经相关部门审核后,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采购。

第七条采购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经过验收,验收内容包括:1. 产品合格证;2. 产品说明书;3. 检验报告;4. 外观检查。

第八条验收不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得入库和使用。

第三章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与管理第九条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根据工作性质、岗位风险等因素,合理确定发放种类和数量。

第十条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应遵循以下原则:1. 优先保障高风险岗位;2. 依据工作需要,合理分配;3. 定期检查,及时补充;4. 个人专用品不得转借他人。

第十一条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程序:1. 劳动者到人力资源部门领取;2. 人力资源部门登记造册;3. 劳动者签字确认。

第十二条劳动防护用品的保管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确保用品的完好和清洁。

第十三条劳动防护用品的报废:1. 使用期限到期或失效的;2. 损坏、变质无法继续使用的;3. 新型号替代的。

报废的劳动防护用品应及时清理,不得随意丢弃。

第四章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与维护第十四条劳动者应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不得擅自拆除、损坏或丢弃。

第十五条劳动者在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前,应检查其完好性,如有损坏应及时报告。

劳动保护、防护管理规定

劳动保护、防护管理规定

劳动保护、防护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经营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订立和贯彻劳动保护、防护管理规定,保障员工的劳动权益和生命安全。

第二条劳动保护、防护管理规定适用于公司的全体员工,包含正式员工、临时员工和外聘劳动者。

第三条劳动保护、防护管理规定应与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相结合,确保雇员在安全和健康的工作环境中工作。

第二章劳动保护第四条公司对员工的身体健康负有保护责任,应向员工供应符合国家标准的工作条件和设备。

第五条公司应设立劳动保护委员会,负责订立和完善劳动保护制度,监督和检查劳动保护工作的执行情况。

第六条公司应为员工供应岗位操作规程和操作指南,确保员工正确使用劳动保护设备,并进行相关培训。

第七条公司应定期组织劳动保护知识教育培训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护意识。

第八条公司应定期进行职业卫生检测,确保员工的劳动环境符合国家标准,如有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矫正。

第九条公司应为从事特殊作业的员工供应相应的劳动保护设备,包含但不限于防护服、安全帽、防护眼镜等。

第十条公司应建立事故应急救援机制,订立认真的应急预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员工在事故发生时及时疏散和救援。

第三章防护管理第十一条公司应订立防护管理制度,明确不同岗位的防护要求,并向员工进行相关培训。

第十二条公司应为员工供应符合国家标准的个人防护用品,如防护口罩、手套、耳塞等,鼓舞员工正确佩戴和使用。

第十三条公司应对工作场合进行定期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和排出安全隐患。

第十四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安全警示标志系统,对工作场合的不安全区域和不安全物品进行标识和警示。

第十五条公司应设立特地的安全管理部门或委员会,负责防护措施的执行和监督,及时改进和完善防护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公司应建立并推行安全文化,鼓舞员工自动参加安全宣传和安全检查,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

第十七条公司应建立事故统计和报告机制,对发生的事故进行及时归档和分析,为事故的防备和处理供应参考。

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

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

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为了保护职工的身体健康和安全,加强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和使用,特制定以下规定:一、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所有职工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和使用。

二、管理机构和责任人1. 本单位成立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委员会,由生产部门、劳动保护科和工会组成。

委员会负责制定和修订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监督和检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购置、分发、使用和保养情况。

2. 劳动保护科负责具体实施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委派专人进行监督和检查。

三、采购与分发1. 公司根据职工的劳动场所和工种,经评估确定所需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清单,并及时采购。

2. 采购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要经过定点供应商进行,保证产品的质量和合格。

3. 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由劳动保护科统一分发,并统计发放记录。

四、使用原则1. 职工在工作中必须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切不可私自调换或减少防护用品的数量。

2. 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具体的使用方法、要求和配件的选择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3. 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应当经常清洗和保养,不得损坏或无效,发现问题应及时更换或报告。

五、监督和检查1. 劳动保护科定期对个人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确保其符合标准和要求。

2. 职工发现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存在问题时,应及时向劳动保护科报告,以便及时解决。

六、违规和处罚1. 对于违反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的职工,生产部门按照公司相关规定予以纪律处分。

2. 对于故意破坏、私自调换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职工,将追责到底,并给予严肃的处罚。

七、附则1. 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帽、劳保鞋、防护眼镜、耳塞、防尘口罩等。

2. 职工应当自觉遵守并配合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加强安全意识,做好个人防护。

以上就是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的内容,希望所有职工能够严格遵守,并积极配合管理机构的工作,共同创建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

如有违反规定的行为,将按照相关纪律处分条例进行处理。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规定(四篇)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规定(四篇)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健康和安全,提高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工作水平,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企事业单位、机关、社会组织等各类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劳动过程中的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工作。

第三条劳动保护用品是指为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而使用的以防范、控制和保护作用的设备、用品、药品和消防器材等。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明确责任、规范管理。

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培训,确保劳动者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选用劳动保护用品,并及时更新和替换老化、损伤、失效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二章劳动保护用品的分类和标准第六条劳动保护用品按其用途和领域的不同,分为职业防护用品、生活防护用品和应急防护用品三类。

第七条职业防护用品是指用于特定职业劳动者在特定工作场所中受到特定劳动危害的防护用品。

职业防护用品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八条生活防护用品是指用于劳动者在劳动现场以外的生活场所或普通生活中,防范和减轻常见伤害风险的防护用品。

生活防护用品应当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

第九条应急防护用品是指在事故、灾难或突发事件等非正常情况下,为劳动者提供临时性的防护措施和救护设备的防护用品。

应急防护用品应当符合相关应急救援标准和技术要求。

第三章劳动保护用品管理的要求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的需求计划,并确保计划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组织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保管、使用和更新等工作,确保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法定程序购买劳动保护用品,并保留相关购买凭证和技术参数,以备查验。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保护用品进行检查、试验和鉴定,确保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第十四条用人单位应当制定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使用管理制度,明确劳动者的使用权利和义务,强化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管理。

劳动保护、防护管理规定(5篇)

劳动保护、防护管理规定(5篇)

劳动保护、防护管理规定1、项目部根据相关规定和实际需要,采购本项目部所需的劳动保护、防护用品。

2、项目部负责为工程施工现场人员配置必要的劳动保护、防护用品,并缴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项目部要有专(兼)人对劳动保护、防护用品进行管理,登记列表,并落实到人。

4、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对施工现场使用的劳动保护、防护用品进行随时检查。

当发现使用不符合防护要求或过期用品时,项目部安全员应及时报项目负责人、项目部经理,责令施工人员立即停止使用该用品,并及时更换新的用品。

施工人员有权拒绝使用不符合防护要求或过期用品,并可直接向公司工程管理部、主管领导报告。

5、项目部要保存好劳动保护、防护用品的采购凭证(复印件),以备公司检查。

6、项目部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应当配置的劳动保护、防护用品。

7、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项目部劳动保护、防护用品配置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8、劳动保护、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安全带、绝缘鞋、绝缘手套、防护面罩、口罩、护目镜、耳塞、灭火器、应急医药箱和必要的、季节性的用品等。

9、采购的劳动保护、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必须齐全、有效。

同时,采购的用品还应符合国家健康安全、环境保护和计量等法规要求。

二、电工安全操作规定1、电工必须经专业技术、安全培训,持有效证件上岗。

严禁非电工作业。

强电作业时,必须穿绝缘鞋,并严禁酒后作业。

2、所有绝缘、检测、作业工具、仪器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要定期检查、校验。

3、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系统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

4、电气设备不带电的金属外壳、框架、部件、管道、金属操作台和移动式碘钨灯的金属柱等,均应做保护接零。

5、项目部安全员应定期或不定期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接地、设备绝缘和漏电保护开关进行检测、维修。

发现隐患应及时排除,并建立检测、维修记录。

6、临时用电拆除或移动时,应按顺序先断电源、后拆除或移动。

7、施工现场露天使用的电气设备,应有良好的防雨性能或可靠的防雨设施。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三篇)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三篇)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提高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效果,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第三条劳动防护用品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帽、防护服、口罩、眼镜、手套、耳塞等。

第四条用人单位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购置、发放、使用、检查、维修、报废等工作,劳动者有义务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并配合用人单位进行检查和维修。

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管理,确保劳动防护用品的有效使用。

第二章劳动防护用品的购置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工作环境和劳动者提出的要求,对劳动防护用品进行购置。

第七条用人单位购置劳动防护用品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的要求;(二)选用有品牌、信誉好的产品;(三)优先选用具有防护性能好、使用寿命长的产品;(四)根据产品的性能和用途选择合适的产品。

第八条用人单位购置劳动防护用品的资金应当列入年度预算,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采购。

第九条用人单位购置的劳动防护用品应当有明确来源,确保产品的质量。

第三章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佩戴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发放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有相应的登记记录。

第十一条劳动者应当按照工作要求佩戴劳动防护用品,不得随意拆卸、更换或者擅自停止佩戴。

第十二条劳动防护用品的佩戴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劳动者应当正确佩戴已经购置的劳动防护用品;(二)劳动者应当按规定佩戴劳动防护用品,不得戴着污损、破损、过时的劳动防护用品工作;(三)劳动者应当根据使用环境选择合适的劳动防护用品,如工作需要,在过于寒冷或者炎热的环境下应当选用相应的防护用品。

第四章劳动防护用品的检查和维修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应当定期对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确保其正常使用。

第十四条用人单位发现劳动防护用品存在破损、污损、过期等情况,应当及时修理、更换或者报废。

第十五条劳动者应当配合用人单位进行劳动防护用品的检查和维修,及时反馈问题,保障效果。

劳动保护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劳动保护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劳动保护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劳动保护防护用品是劳动者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的个人防护用品,它与职工的福利待遇有本质的区别。

为切关加强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合理使用与管理,保护公司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规定,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劳动保护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一、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用品政策条例和发放原则,结合本公司各工种的生产实际情况,由公司制定各工种劳动保护防护用品发放标准。

1、工作服、防护皮鞋由公司统一配给。

2、电焊面罩、电焊手套、绝缘手套、安全帽、安全带、防尘防毒面具等均列为专用或公用防护用品。

3、专用或公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在产品有效期内使用,并定期检查。

各单位结合生产需要予以配备并妥善保管,正确使用。

4、具体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见附表。

二、各单位安保监检员需建立职工劳动保用品领用登记台帐(月消耗品除外),按发放标准和使用年限,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劳保用品标准。

三、对新进厂职工必须经过三级教育,并通过考核合格后,根据所在岗位的标准配给劳保用品,对换岗人员,经岗前培训合格后,按所在岗位的标准配给劳保用品,在原岗位已发放的劳保用品,未超出规定使用时期内的不再配给。

四、列为专用、公用的劳动保护防护用品,各单位可根据生产实际需要给予配备。

使用年限按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并定期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劳动保护防护用品要及时报废处理。

五、对调离本公司人员自调出之日起停发一切劳保用品。

本管理制度自二OOO年十一月一日起执行。

附: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
使用年限:月。

劳动保护、防护管理规定范文(三篇)

劳动保护、防护管理规定范文(三篇)

劳动保护、防护管理规定范文劳动保护和防护是关乎员工生命安全和健康的重要工作,各企业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

下面是一个劳动保护和防护管理规定的范本,旨在帮助企业合理制定和实施劳动保护和防护措施。

一、引言本规定的目的是确保员工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减少劳动风险,有效预防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所有员工都必须严格遵守本规定的要求,并自觉地采取正确的劳动保护和防护措施。

二、责任和义务1. 公司管理层必须认真履行劳动保护和防护的管理责任,制定相应的制度和流程,并确保其严格执行。

2. 部门负责人必须推行和落实劳动保护和防护的要求,并及时检查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3. 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的劳动保护和防护规定,积极参与相关培训和演练,主动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三、安全培训和教育1. 公司必须针对不同工种和工作环境提供相应的安全培训和教育,并确保新员工在入职前进行全面的安全培训。

2. 员工必须参加安全培训并通过相应的考核,否则将暂停其工作权利。

3. 公司应定期组织各类安全演练和应急预案演练,以提高员工的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四、劳动保护和防护设施1. 公司必须根据工作风险的特点和程度,合理配置和使用劳动保护和防护设施,包括但不限于防护用品、消防设备、安全警示标志等。

2.员工必须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和防护设施,定期检查设施的完好性,并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五、劳动保护和防护管理制度1. 公司必须建立健全劳动保护和防护管理制度,明确各个部门和岗位的职责和义务。

2. 各部门必须制定并执行相应的工作流程,确保员工在工作中能够得到必要的防护措施和指导。

3. 公司应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以确保制度和流程的有效性,并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

六、事故报告和处理1. 发生任何事故或不安全事件,员工必须立即上报相关部门,并按照公司规定的流程进行处理。

2. 公司必须成立事故调查小组,迅速调查事故原因,并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劳动保护、防护管理规定范文

劳动保护、防护管理规定范文

劳动保护、防护管理规定范文劳动保护和防护管理是保障员工健康和安全的重要措施。

为了确保劳动者的权益和保障其生命安全,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纷纷出台了一系列劳动保护和防护管理的相关规定。

本文将详细介绍劳动保护和防护管理的相关规定,旨在加强对劳动者的保护和促进劳动安全。

一、劳动保护规定1. 劳动合同签订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

劳动合同必须包括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资薪酬、劳动保护等相关内容,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保护。

2. 工时管理《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超过法定工作时间和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工作时间。

工作时间超过法定工时的,应当按照加班工资支付相应的加班费。

此外,用人单位还应为劳动者提供适当的休息和休假,保障劳动和休息的平衡。

3. 工资支付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并保障工资的正当性。

工资支付应当采取银行转账等便捷方式,确保工资安全到账。

用人单位不得拖欠或克扣劳动者的工资,也不得降低劳动者的工资标准。

4. 劳动安全和卫生用人单位必须提供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工伤事故的发生。

同时,用人单位还应当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和设施,并进行相关的职业健康检查,保障劳动者的健康。

二、防护管理规定1. 职业危害防护用人单位应当对可能对劳动者造成职业病和职业危害的因素进行评估,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对于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工种,用人单位应当配备相应的个人防护用品,并提供相关的防护培训。

2. 安全生产管理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稳定。

同时,用人单位还应当开展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3. 火灾防护管理用人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制定相应的火灾防护管理制度。

对于火灾可能性较高的场所,用人单位应当配备专职消防人员,并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员工的火灾防范和自救能力。

劳动防护设施、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

劳动防护设施、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

劳动防护设施、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劳动防护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是企业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和安全的重要措施。

本文将重点介绍劳动防护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制度,并对其重要性进行阐述。

一、劳动防护设施的管理制度1.设立责任人: 企业应当设立专门的责任人,负责劳动防护设施的管理与维护。

该责任人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能够确保劳动防护设施的有效使用。

2.明确安全标准: 企业应当制定明确的劳动防护设施使用标准,并向员工进行培训,确保员工能够正确使用劳动防护设施。

3.定期检查与维护: 企业应当定期对劳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与维护,确保其正常使用。

比如,检查工厂的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消防设备是否完备,电器设备的绝缘是否良好等。

4.员工培训: 企业应当定期组织劳动防护设施使用培训,提高员工对劳动防护设施的认识和使用技能。

培训内容可以包括正确佩戴防护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

5.建立激励机制: 企业应当建立激励机制,对员工正确使用劳动防护设施进行奖励,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积极性。

二、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制度1.清单和采购: 企业应当建立劳动保护用品清单,并根据实际需求进行采购。

劳动保护用品包括防护服、防护鞋、耳塞等。

2.储存和保管: 企业应当选择干燥、通风的场所储存劳动保护用品,并做好防尘、防湿、防腐等措施。

3.分发和佩戴: 企业应当根据工作要求,将劳动保护用品分发给员工,并指导员工正确佩戴。

比如,在需要化学品防护的作业中,应当指导员工正确佩戴防护面具和手套。

4.回收与更新: 企业应当定期回收旧劳动保护用品,并根据需要进行更新。

旧劳动保护用品可能存在损坏或失效的风险,及时更换新的劳动保护用品可以确保员工的安全。

5.培训与宣传: 企业应当组织员工参加劳动保护用品的培训,并开展相关的宣传活动。

提高员工对劳动保护用品的认识和正确使用的意识。

劳动防护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的重要性:1.保护员工安全: 运用劳动防护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可以有效地减少和预防劳动事故的发生,降低员工受伤和患病的风险。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5篇)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5篇)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一、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原则要求1.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根据劳动条件,需要保护的部位和要求,科学合理地进行选型。

2.使用人员必须熟悉劳动防护用品的型号、功能、适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3.劳动防护用品,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正确使用。

使用前,要认真检查,确认完好、可靠、有效,严防误用,或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护具,禁止违章使用或擅自代用。

4.特殊防护用品,如防毒面具等还应经培训、实际操作考核合格。

5.职工进入生产岗位、检修现场,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并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否则,按违章论处。

6.不许穿戴(或使用)不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不许滥用劳动防护用品。

对于在易燃、易爆、烧灼及有静电发生的场所,明火作业的工人,禁止发放、使用化纤防护用品。

防护服装的式样,应当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为主,做到适用美观、大方。

7.劳动防护用品应妥善保护,不得拆改,应经常保持整洁、完好,起到有效的保护作用,如有缺损应及时处理。

二、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1.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和发放周期,由企业的安全、技术部门根据《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根据各工种的劳动环境和劳动条件,配备具有相应安全、卫生性能的劳动防护用品。

2.对于生产中必不可少的安全帽、安全带、绝缘护品,防毒面县,防尘口罩等职工个人特殊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根据特定工种的要求配备齐全,并保证质量。

3.安全、技术部门应对购进的劳动防护用品进行验收。

安全、技术部门和工会组织进行督促检查。

____公司采购、发放和使用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

对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应该严格执行其相应的标准。

5.凡是从事多种作业或在多种劳动环境中作业的人员,应按其主要作业的工种和劳动环境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如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在从事其他工种作业时或在其他劳动环境中确实不能适用的,应另配或借用所需的其它劳动防护用品。

6.防毒面具的发放应根据作业人员可能接触毒物的种类,准确地选择相应的滤毒罐(盒),每次使用前应仔细检查是否有效,并按国家标准规定,定期更换滤毒罐(盒)。

劳动保护、防护管理规定范本(二篇)

劳动保护、防护管理规定范本(二篇)

劳动保护、防护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劳动保护、防护管理,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提高生产效率,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以及雇佣劳动者和被雇佣劳动者。

第三条劳动保护、防护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二)依法治理,科学管理;(三)责任明确,各负其责;(四)合理配置资源,充分拓展;(五)加强宣传教育,提高职工意识。

第二章劳动保护、防护管理的主体责任第四条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劳动保护、防护管理体系,制定相应的制度和措施,并将其纳入企业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五条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应当落实劳动保护、防护的主体责任,具体包括:(一)制定并公布相关的劳动保护、防护政策和目标;(二)落实岗位职业危害防护措施,配备防护用品和设备;(三)组织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防治工作;(四)培训职工的劳动保护意识和技能;(五)受理职工的劳动保护、防护投诉和举报,并依法处理;(六)定期进行劳动保护、防护的检查和评估,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

第六条雇佣劳动者和被雇佣劳动者应当自觉遵守劳动保护、防护规定,正确使用和佩戴防护用品,参与劳动保护、防护培训,并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三章岗位职业危害防护第七条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应当根据岗位的不同特点,确定相应的职业危害防护措施,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第八条各种作业场所和岗位应当配备相应的防护设备和用品,并保证其有效性和及时更新。

第九条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应当建立预防职业危害的监测和防范机制,定期进行职业危害的评估和检查。

第十条雇佣劳动者和被雇佣劳动者应当正确使用和佩戴防护用品,接受必要的职业危害防护培训,提高自身的防护意识和能力。

第四章职业健康检查与职业病防治第十一条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落实职业健康检查的责任,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告知受检者。

第十二条职业病危害较大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应当建立职业病防治工作的专项机构或委派专人负责。

劳动保护和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

劳动保护和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

劳动保护和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㈠目的:使员工按岗位要求配备和使用合格的劳动保护及防护用品,确保其在生产工程中避免或减少工伤事故发生。

㈡职责:安技科负责劳动保护和防护用品的采购采购。

各使用单位和个人负责劳动保护和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保管。

㈢工作程序:1、劳动保护和防护用品分类。

⑴一般劳动保护和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一般手套;工作服、工作帽。

⑵特殊劳动保护和防护用品:防酸、防火、防尘、电气焊工作服,绝缘电工鞋、防滑鞋;防毒、防尘面具、护目镜;绝缘手套、防酸手套。

2、劳动保护和防护用品的采购与发放:⑴一般劳动保护和防护用品由安技科根据《公司劳动保护及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进行采购发放。

⑵特殊劳动保护和防护用品由项目经理部安全员根据工作需要,编制计划。

安技科统一购买。

⑶安技科在采购劳动保护和防护用品时,对生产厂家、经营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审查内容包括:企业经营执照;生产或经营许可证;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省、市级技术监督部门检验报告及地方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对其的资格要求。

⑷安技科经审查合格后,将生产厂家及分包方的证件、资料复印件存档备查,并列入《合格供方名录》。

⑸劳动保护和防护用品的发放,进行登记、领取人签字,并建立《劳动保护和防护用品登记卡》。

3、使用和管理:⑴在公司所管辖的生产作业场所进行生产作业操作时,操作人必须穿戴相应的劳动保护和防护用品。

⑵当进行特殊作业时按照《劳动保护和防护用品选用规格》规定,选择相应的特殊劳动保护和防护用品。

⑶任何人不得随意对劳动保护和防护用品进行添加或更改,确保其应有的防护性能。

⑷安技科根据《人力资源控制程序》的有关规定对新上岗、换岗人员进行劳动保护和防护用品使用知识的培训,使员工了解和掌握劳动保护和防护用品的使用方法和防护性能。

⑸个人使用的劳动保护和防护用品由个人保管和维护,使用前进行检查,确保其防护作用。

⑹劳动保护和防护用品平时保持清洁,不得与腐蚀性物品混放。

2024年劳动保护、防护管理规定

2024年劳动保护、防护管理规定

2024年劳动保护、防护管理规定
应当积极落实劳动者权益保护,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健康安全。

雇主应当依法履行劳动保护和防护管理职责,建立健全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保障员工的劳动安全和健康。

雇主要制定并落实劳动保护和防护措施,提供必要的防护设施和装备,保障员工的劳动条件和环境安全。

雇主在劳动者作业岗位上应当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标志,进行相关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同时,雇主还应加强对特殊岗位人员的关心和保护,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设备和培训,确保他们的劳动安全。

劳动保护和防护管理规定还应规定雇主要组织定期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处理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确保员工的劳动条件和环境安全。

同时,雇主还应建立健全事故应急预案和救援机制,有效处置突发事件,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在劳动保护和防护管理规定中应明确规定雇主要加强对职业病防护和控制,开展职业病危害评价和防治工作,为员工提供相应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和设备,减少职业病发生的可能性。

此外,雇主还应定期组织职业健康监测,确保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工作能力。

综上所述,2024年劳动保护、防护管理规定的核心目标是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和健康安全,雇主要履行相应的责任,建立健全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提供必要的防护措施和设备,保障员工的劳动条件和环境安全,有效防止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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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SM-ZD-13946 劳动保护、防护管理规定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劳动保护、防护管理规定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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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部根据相关规定和实际需要,采购本项目部所需的劳动保护、防护用品。

2、项目部负责为工程施工现场人员配置必要的劳动保护、防护用品,并缴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项目部要有专(兼)人对劳动保护、防护用品进行管理,登记列表,并落实到人。

4、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对施工现场使用的劳动保护、防护用品进行随时检查。

当发现使用不符合防护要求或过期用品时,项目部安全员应及时报项目负责人、项目部经理,责令施工人员立即停止使用该用品,并及时更换新的用品。

施工人员有权拒绝使用不符合防护要求或过期用品,并可直接向公司工程管理部、主管领导报告。

5、项目部要保存好劳动保护、防护用品的采购凭证(复印件),以备公司检查。

6、项目部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应当配置的劳动保护、防护用品。

7、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项目部劳动保护、防护用品配置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8、劳动保护、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安全带、绝缘鞋、绝缘手套、防护面罩、口罩、护目镜、耳塞、灭火器、应急医药箱和必要的、季节性的用品等。

9、采购的劳动保护、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必须齐全、有效。

同时,采购的用品还应符合国家健康安全、环境保护和计量等法规要求。

二、电工安全操作规定1、电工必须经专业技术、安全培训,持有效证件上岗。

严禁非电工作业。

强电作业时,必须穿绝缘鞋,并严禁酒后作业。

2、所有绝缘、检测、作业工具、仪器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要定期检查、校验。

3、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系统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

4、电气设备不带电的金属外壳、框架、部件、管道、金属操作台和移动式碘钨灯的金属柱等,均应做保护接零。

5、项目部安全员应定期或不定期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接地、设备绝缘和漏电保护开关进行检测、维修。

发现隐患应及时排除,并建立检测、维修记录。

6、临时用电拆除或移动时,应按顺序先断电源、后拆除或移动。

7、施工现场露天使用的电气设备,应有良好的防雨性能或可靠的防雨设施。

配电箱必须安装牢固、完整、严密。

使用中的配电箱内严禁放置杂物。

8、安装照明线路时,不得直接在板条天棚或隔声板上行走或堆放材料。

因作业需要时,应在大楞上铺设脚手板。

天棚内或移动照明应采用36V低压电源。

9、在脚手架上作业,脚手板必须满铺,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

使用的料具,要放入随身工具袋携带,不得投掷。

10、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采用接地或接零保护。

同一供电系统,不允许一部分设备采用接零保护、另一部分采用接地保护。

11、照明线路不得拴在金属脚手架、龙门架上,且严禁乱拉、乱设。

照明灯具需安装在金属脚手架、龙门架上时,线路和灯具应采用绝缘物与其隔离,距离工作面高度在2米以上,并配有熔断器和防雨措施。

三、电焊工安全操作规定1、电焊工必须经专业技术、安全培训,持有效证件上岗。

严禁非电焊工作业。

电焊作业时,电焊工应穿电焊绝缘鞋和戴电焊手套、防护面罩等安全防护用品。

高处作业时,电焊工应系安全带。

2、电焊作业现场周围10米范围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3、雨、雪、六级以上大风(含六级)天气,不得露天作业。

雨、雪后要清除积水、雪后方可作业。

4、电焊作业前,应首先检查焊机和电焊工具(如:焊钳和连接电缆的绝缘、焊机外壳保护接地和焊机的各接线点等),并确认安全合格后,方可作业。

5、严禁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域内、运行中的压力管道和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内、以及受力构件上焊接和切割。

6、焊接曾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时,要根据介质进行多次置换及清洗,并打开所有孔口,经检测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7、在密封环境内长时间电焊作业时,要有通风措施,以免造成烟气中毒、缺氧反映等。

8、电焊作业地点潮湿或电焊工身体出汗而使衣服潮湿时,严禁靠在带电钢板或工件上,电焊工要在干燥的绝缘板或胶垫上作业,配合人员要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板上。

9、电焊作业时,临时接地线头严禁浮搭,必须固定、压紧、用胶布包严。

10、电焊作业遇下列情况时,必须切断电源:(1)改变焊机接头时;(2)更换焊件需改接二次回路时;(3)转移工作地点搬动焊机时;(4)焊机发生故障需进行检修时;(5)更换保险装置时;(6)工作完毕或临时离开电焊作业现场时。

11、高处电焊作业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使用标准的防火安全带;(2)在电焊作业点的正下方5米外设置护拦,并设专人监护。

必须清除作业点下方区域的易燃易爆物品;(3)必须戴盔式面罩。

焊接电缆要绑紧在固定处,严禁绕在身上或搭在肩上;(4)电焊工必须站在稳固的操作平台上作业,焊机必须放置平稳、牢固,设有良好的接地保护装置。

12、电焊作业时,严禁把焊钳夹在腋下去搬焊件或将焊接电缆挂在脖子上。

13、电焊作业时,二次线必须双线到位,严禁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及结构钢筋作回路地线。

焊把线应无破损,且绝缘良好。

焊把线必须加装电焊机触电保护器。

14、焊接电缆通过道路时,必须架高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15、焊把线不得放在电弧附近或炽热的焊缝旁,不得碾轧焊把线,要采取防止焊把线被尖利器物损伤的措施。

16、清除焊渣时,要佩戴防护眼镜或面罩。

焊条头要集中堆放。

17、电焊作业现场应配置灭火器。

18、电焊作业后,必须拉闸断电,并将地线和焊把线分开。

在确认火已熄灭后,方可离开现场。

四、高处作业安全操作规定1、依据《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制定本规定。

2、高处作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称为高处作业。

3、患有严重心脏病、高血压、贫血及其他不宜高处作业的人员,严禁进行高处作业。

4、高处作业时,作业人员要配备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安全网(必要时)、防滑鞋、移动式梯子。

5、高处作业时需使用的安全标志、机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进行检查,并确认完好、安全可靠后,方可投入使用。

施工工具要随手放入工具袋内。

6、高处作业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要随时清扫干净。

拆卸下的物件、余料和废料要及时清理、运走,严禁抛掷。

上下梯子时,必须面向梯子,且不得手持器物。

7、梯子底部要坚实,不得垫高使用,梯子的上端要有固定措施。

立梯工作角度以75?±5?为宜,踏板上下间距以30㎝为宜,不得有缺档。

8、梯子如需接长使用时,必须有可靠连接措施,且接头不得超过1处。

连接后梯梁的强度,不应低于单梯梯梁的强度。

9、折梯使用时,上部夹角以35?~45?为宜,铰链必须牢固,并有可靠的拉撑措施。

10、装设轮子的移动式操作平台,轮子与平台的接合处要牢固可靠,立柱底端离地面不得超过80㎜。

五、施工设备、机具管理规定1、管理要求(1)施工设备、机具要有专(兼)人负责管理,定人定机,要建立台帐,要制定相应管理措施,以保障人身和机具安全。

(2)项目部负责施工现场施工设备、机具、仪器仪表的管理、维护、保养、检查,并保存相关记录。

(3)工程管理部负责施工现场机具设备、仪器仪表安全使用的监督、检查。

(4)施工现场施工设备、机具包括:电焊机、氧气瓶、乙炔瓶、砂轮切割机、锯、压槽机、套丝机、台钻、试压泵、手持电动工具等。

(5)施工现场设备、机具使用、维修中产生的废油、废液、废物等,要防止渗漏,集中处理,防止造成污染。

2、操作要求(1)电焊机1)电焊机应放置在防雨、防砸地点,下方不得有堆土和积水。

周围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杂物。

2)电焊机应单独设开关,并装设漏电保护装置。

3)电焊机一次线长度应小于5米,二次线长度应小于30米,两侧接线应压接牢固,并安装可靠防护罩,电焊机二次线宜采用YHS型橡皮护套铜芯多股软电缆。

中间不得超过一处接头,接头及破皮处应用绝缘胶布包扎严密。

4)电焊机把线和回路零线必须双线到位,不得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等作回路地线。

二次线不得泡水中,不得压在物料下方。

5)工人必须按规定参加培训考试,持证上岗。

操作时穿戴防护用品。

(2)氧气瓶1)氧气瓶应与其他易燃气瓶和易燃易爆物品分别存放,并有专人管理,配置灭火器材。

2)氧气瓶库房应与高温、明火地点保持10米以上距离。

3)氧气瓶阀不得沾有油脂、灰土,不得用带油脂的工具、手套或工作服接触氧气瓶阀。

4)氧气瓶不得在强烈日光下爆晒,夏天应搭设防晒罩、棚。

5)氧气瓶与焊炬、割炬、炉子和其他明火的距离应不小于10米。

氧气瓶与乙炔瓶的距离不得小于5米。

6)开启氧气瓶阀门时,操作人员不得面对减压阀,应使用专用工具。

严禁使用无减压器的氧气瓶作业。

7)作业中发现氧气瓶阀失灵或损坏不能关闭时,应待瓶内氧气自动逸尽后,再行拆卸修理。

8)检查氧气瓶瓶口是否漏气,要用肥皂水涂瓶口观察,不得用明火试。

(3)乙炔瓶1)乙炔瓶存储量不得超过5瓶,5瓶以上应有单独储存间。

储存间与明火距离不得小于15米,并要通风良好,有降温措施和配置灭火器材。

2)乙炔瓶要有专人管理,要直立存放,有防止倾斜措施。

乙炔瓶严禁与氧气瓶、易燃易爆物品和其他压力容器同处存放。

3)乙炔瓶与热源的距离不得小于10米。

乙炔瓶表面温度不得超过40℃。

4)装卸乙炔瓶时,动作要轻,不得抛、滑、滚、碰,严禁剧烈震动和撞击。

5)乙炔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必须保留不小于98KPɑ的压强。

6)使用乙炔瓶时,必须装设专用减压器,减压器与瓶阀的连接要可靠,不得漏气。

(4)砂轮机、砂轮切割机1)砂轮切割机应装设点动开关,禁止使用倒顺开关。

2)砂轮、传动皮带、传动轴头的罩盖应齐全,安装牢固,切料点应灵活完好。

3)砂轮切割机切削前方应设置遮挡板保护,防止切削灼伤人和引起火灾。

砂轮机、砂轮切割机旋转方向严禁对着主要通道或人员。

切断电源停机后再清理杂物或移动砂轮机、砂轮切割机。

4)严禁使用有裂纹、外边缘有残缺的砂轮片。

当砂轮片直径小于25厘米时,应及时更换新砂轮片。

5)砂轮切割机操作时,操作人员应站在砂轮片侧面。

不准两人同时使用一台砂轮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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