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各项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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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

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

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一、学校规模和班额(1)学校规模:完全小学、初中办学规模一般不超过2000人。

(2)学校班额:小学近期目标45人/班,远期目标35 人/班;初中近期目标50人/班;远期目标40人/班。

二、学校用地面积1.生均用地面积不同地区学校生均用地面积(㎡/生)中心城区学校中心城区以外地全寄宿制学校类别主城旧区主城新区区学校学校完全小学11.4015.0020.0032.00 初中11.4020.0025.0034.00注:(1)表中中心城区指市(州)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建设已基本定型的主城区。

(2)非全寄宿制学校完全小学、初中未含学生宿舍用地面积。

(3)开展劳动技术教育所需的实习实验场、自行车存放用地(1.50 ㎡/辆),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增加。

(4)山区、湖区等特殊地区,学校用地条件在确实受到限制的情况下,学校生均占地面积基本合格标准可降低10%。

2.生均校舍面积不同规模学校生均校舍建筑面积(㎡/生)非全寄宿制学校全寄宿制学校学校类别规划要求基本要求规划要求基本要求完全小学 6.54 5.6613.1312.25初中8.56 6.6615.3113.41注:(1)非全寄宿制中小学合格指标、基本合格指标中,未包括学生宿舍的建筑面积(小学5㎡/生,初中 5.5㎡/生)和食堂面积(生均 1.7㎡/生)。

(2)山区、湖区等特殊地区,学校办学条件确实受到各方面因素制约的情况下,生均校舍建筑面积基本合格标准可降低10%。

3.绿化用地面积中小学校园绿化用地不低于学校用地总面积的30%。

三、体育活动场所体育运动场设置标准(m)学校类别完全小学初中6班12班-18班24班以上12班18班以上直跑道100 ////环形跑道田径场/ 200300200300 其他每6个班至少有1个篮球场或排球场注:中心城区、山区或因其他原因,学校用地确实受到限制时,完小6班规模的学校可设60m直跑道,其他规模学校可不设环形跑道运动场,但必须有能满足全校师生同时做操和开展体育活动所需的场地。

2.县域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条件评估指标

2.县域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条件评估指标
科学实验室
12个班以下Ⅱ类标准各1间;12-24个班Ⅱ类标准各2间;24个班以上Ⅰ类标准各2间。(JY/T0385-2006;JY/T0388-2006;教基二〔2009〕11号)

电教馆
体音美器材设备
体、音、美、卫生、劳技、科技教室与设备24个班以下Ⅱ类标准各1间;24个班以上Ⅰ标准1-2间。(鄂教体艺〔2000〕23、35号;教体艺〔2002〕17号、〔2008〕5号)

电教馆
体音美器材设备
体、音、美、卫生、劳技、科技教室与设备24个班以下Ⅱ类标准各1间;24个班以上Ⅰ标准1-2间。(鄂教体艺〔2003〕23、35号;教体艺〔2002〕17、〔2008〕5号)

电教馆
体卫艺股
计算机教室
至少有多媒体教室和50台计算机室各1间;24班及以上规模学校至少有50台计算机教室2间。
全寄宿规划13.13㎡、基本12.25㎡
绿化用地面积
绿化率100%;校园绿化用地不低于学校用地总面积的30%
3
体育活动场所
跑道
完小6班规模有100M或60 M直跑道

计财股
田径场
12-18个班以下200M环形跑道;24个班以上300M环形跑道
篮球场、排球场
每6个班至少有1个篮球场或排球场
4
条件装备图书
绿化用地面积
绿化率100%;校园绿化用地不低于学校用地总面积的30%
3
体育活动场所
跑道
有100M直跑道

计财股
田径场
12个班以下200M有环形跑道18个班以上300M有环形跑道
篮球场、排球场
每6个班至少有1个篮球场或排球场
4
条件装备图书

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底线要求20条细化标准

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底线要求20条细化标准

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底线要求20条细化标准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底线要求20条细化标准:1.建筑物条件:1.1 学校建筑物符合基本安全标准,无严重结构问题。

1.2 学校建筑物有防火设施,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查。

1.3 学校教室、宿舍、食堂等场所通风良好,有足够的自然光线。

1.4 学校设有卫生间,并保持卫生干净。

2.师资力量:2.1 学校拥有足够的教职工,具备相应的专业资质和教学能力。

2.2 学校有保证师生安全的安全管理人员。

2.3 学校定期组织教师培训和交流,提升教师教育教学水平。

3.教育设施和资源:3.1 学校拥有充足的教育设施,如教室、图书馆、实验室等。

3.2 学校提供适合学生学习的课桌、椅子等学习用具。

3.3 学校图书馆、实验室等设施有足够的学习资源和设备。

3.4 学校提供多样化的教育资源,如电脑、网络、多媒体设备等。

4.教育质量保障:4.1 学校实行科学的学生评价制度,包括考试、作业、课堂表现等。

4.2 学校开展综合素质评价,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

4.3 学校定期进行学生学习情况的调研和分析。

4.4 学校建立有效的家校合作机制,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5.校园安全:5.1 学校建立健全的校园安全管理制度。

5.2 学校定期开展校园安全演练和应急疏散训练。

5.3 学校加强校园安全巡查和监控。

6.学生健康管理:6.1 学校定期开展体检,关注学生身体健康。

6.2 学校提供良好的营养饮食,合理安排学生的作息时间。

6.3 学校建立心理健康教育机制,关注学生心理健康。

7.校园文化建设:7.1 学校注重校园文化建设,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活动。

7.2 学校营造积极向上、和谐友善的校园氛围。

7.3 学校设立荣誉激励机制,鼓励学生积极参与校园文化建设。

8.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帮扶:8.1 学校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帮扶机制。

8.2 学校提供助学金、奖学金等资助措施,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附件:- 学校建筑物安全检查记录表- 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师资队伍整体状况统计表- 学校资产清单法律名词及注释:1.义务教育:指法律规定的必须接受的基础教育阶段。

学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学校办学条件评估指标体系

学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学校办学条件评估指标体系

学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学校办学条件评估指标体系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保障每个学生享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让每所学校都能提供高质量的教育服务。

为了评估学校的办学条件是否达到均衡发展的要求,可以制定以下指标体系。

1.基础设施条件评估指标:-学校面积和场地布局:评估学校的占地面积是否达到教学、运动和扩展活动的需要;评估学校场地的合理规划和使用情况。

-课室数量和大小:评估学校是否有足够的课室,并且大小适宜,能够容纳所有学生的教学需求。

-图书馆和实验室设施:评估学校的图书馆和实验室设施是否完备,能够满足学生进行自主学习和实践活动的需要。

-办公室和经费支持:评估学校是否有足够的办公室和经费支持,支撑教师和行政人员的工作和学校管理。

2.师资力量评估指标:-教师数量和比例:评估学校是否有足够数量的合格教师,并且教师与学生的比例是否合理。

-教师专业素质和教学经验:评估学校教师的专业素质和持续教育情况,包括教师的学历、教育背景和教学经验等。

-师资培训计划和资源:评估学校是否有完善的师资培训计划和资源,帮助教师提高教学水平和专业能力。

3.教育资源评估指标:-学生资源配比:评估学校的学生资源配比情况,包括学生的性别比例、特殊教育需求比例等。

-教材和教辅资源:评估学校是否提供合适的教材和教辅资源,满足学生的学习需求。

-学校图书馆和在线资源:评估学校图书馆和在线资源的数量和质量,满足学生的信息获取和研究需求。

4.教学质量评估指标:-学生学业成绩:评估学生的学业成绩,包括学科知识和能力的掌握情况。

-教育评估结果:评估学校的教育评估结果,包括学校的教学水平、发展方向等。

-学生参与度和满意度:评估学生的参与度和满意度,包括学生对学校教学的积极参与和对学校环境的满意程度。

5.公平与包容评估指标:-学校组织结构:评估学校的组织结构,包括班级分班原则、班级人数控制等,保证每个学生都能获得公平的教育机会。

-少数民族和农村学生比例:评估学校的少数民族和农村学生比例,是否符合均衡发展的要求。

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底线要求20条细化标准

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底线要求20条细化标准

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底线要求20条细化标准一、学校基础设施条件1.学校场地面积不得低于每个教学班(含实验教室)30平方米。

2.学校必须有配备教学用的教室、实验室、图书馆、学生活动室等必要的功能室。

二、师资力量条件3.每个班级必须有一名正式的班主任教师。

4.学校必须配备具有相应资质和经验的教师,确保每门课程的教学质量。

三、课程设置条件5.学校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课程标准设置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

6.学校必须配备教学所需的教材和教具。

四、教学设备条件7.学校必须配备符合教学需要的教学设备,例如电教设备、实验用具、体育器材等。

五、教学管理条件8.学校必须建立完善的教学计划和教学评价制度。

9.学校必须遵守教学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确保教学秩序和教学纪律。

六、学生条件10.学校必须接收符合年龄要求、身心健康的学生,并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学生信息登记和管理。

七、安全保障条件11.学校必须具备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报警装置等安全设施,并定期组织安全演练。

12.学校必须制定并执行学生安全管理规定,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

八、卫生条件13.学校必须保持校园内的环境卫生,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工作。

14.学校必须配备符合卫生要求的洗手设施和卫生用品。

九、食堂条件15.学校食堂必须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管理,并定期进行食品安全检测。

16.学校食堂必须配备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餐具、设备和厨具。

十、校车条件17.学校必须配备符合交通安全要求的校车,并按照规定配备安全设施。

18.学校必须确保校车司机具备驾驶资格,并进行定期的校车安全检测。

附件:- 《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底线要求详细标准》附表法律名词及注释:-义务教育:指国家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对适龄儿童和少年提供的基本教育。

- 基本办学条件:指学校必须满足的最低标准和要求。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十项指标[1]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十项指标[1]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十项指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十项指标摘要本文介绍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十项指标,包括教育经费投入、办学条件、师资队伍、教学质量、学校布局、生源分配、教师待遇、教育公平、教育改革和管理机制。

通过分析这些指标,可以全面了解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情况,并提出相应的措施和建议,推动义务教育的改革和发展。

1. 教育经费投入教育经费是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基础,它涉及到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师资培养、教学资源采购等方面。

要实现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需要增加教育经费投入,并合理分配。

2. 办学条件办学条件包括学校硬件设施、教学设备和教室规模等方面。

要实现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需要改善学校的办学条件,特别是在农村和贫困地区,需要加大对学校的投入。

3. 师资队伍师资队伍是保障义务教育质量的重要因素,需要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教育水平和专业素质。

要实现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还需要加大对贫困地区和边远地区的师资支持。

4. 教学质量教学质量是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关键,要提高教学质量,需要优化教学内容和方法,加强学生评估,并建立有效的监测机制。

此外,还需要加强对教师的培训和评估。

5. 学校布局学校布局是保障孩子接受优质教育的关键。

要实现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需要合理规划学校的分布,并加强城乡教育资源的衔接,确保每个孩子都能就近接受教育。

6. 生源分配生源分配涉及到学校的招生政策和入学机制,要实现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需要建立公平的生源分配机制,避免出现择校热和教育资源集中的问题。

7. 教师待遇教师待遇是吸引并留住优秀教师的重要因素,要实现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需要改善教师的待遇条件,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和收入水平。

8. 教育公平教育公平是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核心目标之一,要实现教育公平,需要加强对贫困地区和弱势群体的教育扶贫和帮扶工作,确保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平等的教育机会。

9. 教育改革教育改革是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手段,要通过改革创新,优化教育管理机制,提高教学质量和教育公平。

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标准

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标准

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标准义务教育是国家的基本教育制度,是国家的根本教育任务。

为了保障每个学生都能接受到优质的教育,我国对义务教育学校的办学条件进行了明确的标准。

这些标准旨在确保学校能够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条件,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首先,学校的基本办学条件包括校舍、教学设施和教学条件。

校舍应当符合建筑安全标准,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

教学设施应当齐全,包括教室、实验室、图书馆等,以满足学生的学习需求。

教学条件包括教学用具、教学设备等,保证教学质量。

其次,学校的师资队伍也是办学条件的重要组成部分。

学校应当配备一定数量的专任教师,教师应当具备相应的教育背景和教学能力。

此外,学校还应当加强教师的培训和交流,提高教师的教育水平和教学质量。

另外,学校的管理条件也是办学条件的重要方面。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包括学校章程、教师管理、学生管理等,保证学校的正常运转。

学校还应当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和合作,形成学校、家庭、社会共同育人的良好局面。

最后,学校的办学条件还应当注重办学特色和办学质量。

学校应当根据自身的条件和特点,发展办学特色,提供多样化的教育服务。

同时,学校还应当注重办学质量,加强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

总之,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对于保障每个学生都能接受到优质的教育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不断完善学校的办学条件,才能真正实现教育公平,让每个学生都有机会接受优质的教育,为国家的发展培养更多的人才。

希望各级政府和学校能够高度重视义务教育学校的办学条件,不断提升学校的办学水平,为学生的成长和发展提供更好的保障。

义务教育学校等级评价标准

义务教育学校等级评价标准

B 等:基本符合 A 等条件,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 1.各功能教室专业设施不够完善,或较陈旧,但不影响正常使用; 2.化学实验室为墙面排气系统。 C 等:基本达到 B 等条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 1.功能室主要专业设施不全,或损坏,不能满足正常需要; 2.水电、生物室局部照明等不符合要求,化学室无排气设施。 D 等:有的功能教室基本无应配专业设施,或低于 C 等的。 A 等: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学生用计算机微机室数量达标,且至少有一室计算机台数满足按最大班额达到每人一机,其他 室不低于按平均班额每人一机; 2.专任教师用计算机达到人手一机; 3. 每学科专用教室至少配备一套多媒体设备,多功能室配备多媒体设备、中控系统及音响设备, 舞蹈室配备播放及音响设备。 B 等:基本符合 A 等条件,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 1.微机室数量不足,但不低于标准的 70%; 2.多媒体采用电视机作为显示设备,但初中不小于 55 寸,小学不小于 50 寸; C 等:基本符合 B 等条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 1.专任教师用机或学生用计算机未达到 A 等标准; 2. 未达到每学科专用教室至少配备一套多媒体设备要求;或电视机屏幕低于B 等要求的; 3.存在计算机、多媒体老化、损坏,影响使用问题。 D 等:低于 C 等情况的。
1.种类齐全,每类专用教室间数不足,但不低于《标准》规定的60%,或个别设施条件相近的专
用教室两室合用的;
C6-2 各科专用教室及辅助用房的设置、 2.每间使用面积未达标准,但座位数满足一个班教学需要;3.室内桌椅橱柜较陈旧,但能正常
数量、面积达到《标准》要求;室内各种 使用;
固定设施齐全,符合《标准》要求,布置 4.初中无数字式探究实验室的。
全,符合《标准》要求,布置合理,整洁、 2. 2008 年底前建校,单间面积不低于建设时期标准的。

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底线要求20条细化标准.doc

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底线要求20条细化标准.doc

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底线要求20条细化标准1.消除D级危房。

新建校舍抗震设防类别不低于重点设防类,满足综合防灾要求。

新建校舍应按照“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类别进行建设,严禁建设在地震、地质塌裂、暗河、洪涝等自然灾害及人为风险高的地段和污染超标的地段,应满足综合防灾要求及《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规定。

2.多层校舍建筑每幢不少于2部楼梯,楼梯坡度不大于30度,护栏坚固。

多层校舍建筑疏散楼梯数量及宽度应满足现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要求,每幢不少于2部楼梯,小学楼梯踏步宽度不小于260mm,踏高不大于150mm, 中学楼梯踏步宽度不小于280mm,踏高不大于160mm,楼梯坡度不大于30度。

防护栏杆必须牢固安全,不易攀爬,高度不应低于1.10m。

防护栏杆最薄弱处承受的最小水平推力应不小于1.5kN/m。

疏散楼梯不得采用螺旋楼梯和扇形踏步。

楼梯设置要求应符合《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GB50099)规定。

3.教室和宿舍内外墙面平整,无明显尖锐突出物体,室内无裸露电线。

教室、宿舍内外墙面应平整,无明显尖锐突出物体,室内线缆应采用暗线敷设。

4.教学用房室内采光良好,照明设施完善,光线充足。

普通教室等教学用房应设置人工照明,课桌面或地面照度- 1 -设计值不应低于300Lx,照度均匀度不应低于0.7且不应产生炫光,灯具不应采用裸灯且应垂直于黑板布置,光源宜采用显色指数Ra大于80的细管径稀土三基色荧光灯;教室黑板应设专用黑板照明灯具,其最低维持照度不应低于设施500Lx,照度均匀度不应低于0.8,且不应对学生和教师产生直接炫光。

应符合《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GB50099)、《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GB 7793)规定。

一般情况下,教室可按9+2(支)配备有保护灯罩的节能荧光灯具。

5.学生1人1桌1椅(凳)。

课桌椅(凳)每生一套,课桌椅应符合《学校课桌椅功能尺寸》(GB/T 3976)、《课桌椅》(QB/T 4071)标准。

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

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

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一、学校规模和班额(1)学校规模:完全小学、初中办学规模一般不超过2000人。

(2)学校班额:小学近期目标45人/班,远期目标35人/班;初中近期目标50人/班;远期目标40人/班。

二、学校用地面积1.生均用地面积不同地区学校生均用地面积(㎡/生)注:(1)表中中心城区指市(州)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建设已基本定型的主城区。

(2)非全寄宿制学校完全小学、初中未含学生宿舍用地面积。

(3)开展劳动技术教育所需的实习实验场、自行车存放用地(1.50㎡/辆),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增加。

(4)山区、湖区等特殊地区,学校用地条件在确实受到限制的情况下,学校生均占地面积基本合格标准可降低10%。

2.生均校舍面积不同规模学校生均校舍建筑面积(㎡/生)注:(1)非全寄宿制中小学合格指标、基本合格指标中,未包括学生宿舍的建筑面积(小学5㎡/生,初中5。

5㎡/生)和食堂面积(生均1.7㎡/生)。

(2)山区、湖区等特殊地区,学校办学条件确实受到各方面因素制约的情况下,生均校舍建筑面积基本合格标准可降低10%。

3.绿化用地面积中小学校园绿化用地不低于学校用地总面积的30%.三、体育活动场所体育运动场设置标准(m)注:中心城区、山区或因其他原因,学校用地确实受到限制时,完小6班规模的学校可设60 m直跑道,其他规模学校可不设环形跑道运动场,但必须有能满足全校师生同时做操和开展体育活动所需的场地.四、条件装备和图书1.初中理化生实验室和小学科学教室注:配置标准具体内容详见《教育部初中理科、音乐、体育、美术、卫生、劳技、科技活动教学仪器配备目录(试行)》、《教育部小学数学、科学、音乐、体育、美术、卫生、劳技、科技活动教学仪器配备目录(试行)》.2.体音美器材设备城市中小学按照湖北省《中学体育器材设施配备目录》和《小学体育器材设施配备目录》(鄂教体艺〔2003〕23号)、《中小学卫生室器械与设备配备目录》(鄂教体艺〔2003〕35号)的要求配备体育卫生器材;农村中小学按照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教体艺〔2008〕5号)配备体育卫生器材。

四川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试行)

四川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试行)

四川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试行)第一章总则(一)为贯彻落实《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通知》(川委发〔2010〕18号),推进义务教育学校(以下简称学校)标准化建设,促进我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升义务教育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国家、省相关法规,结合我省实际,编制本标准。

(二)本《标准》规定的各项办学条件是我省举办义务教育学校应当执行的基本标准,是我省各级政府规划、批准设置、新建、改造、管理义务教育学校的基本依据,是我省学校标准化建设的参照依据。

(三)本《标准》的实施,遵循分级负责、分步达标的原则。

省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监督本《标准》的实施;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根据本《标准》制定本地学校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四)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强本区域内教育资源的统筹规划,充分利用和整合各种社会资源,推进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注重资源共享,提高资源使用效益。

第二章学校设置与规划(一)学校设置1.学校布局要坚持就近入学的原则,立足本地实际,根据城市、乡(镇)总体规划要求,适应新型城镇化、新型工业化发展需要,统筹考虑城乡人口流动、学龄人口变化,以及当地地理环境及交通状况、教育条件保障能力、学生家庭经济负担等因素,充分考虑学生的年龄特点和成长规律,处理好提高教育质量和方便学生就近上学的关系,努力满足适龄儿童少年就近接受良好义务教育需求。

2。

县级人民政府要制定学校布局专项规划。

根据学校覆盖范围,合理确定县域内教学点、村小、中心小学、初中学校布局,以及寄宿制学校和非寄宿制学校的比例,保障学校布局与学龄人口居住分布相适应,明确学校布局调整的保障措施。

要认真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切实保障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

3。

农村学校布局要保障学生就近上学的需要.农村小学1至3年级学生原则上不寄宿,就近走读上学;小学高年级学生以走读为主,确有需要的可以寄宿;初中学生根据实际可以走读或寄宿。

云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条件督导评估指标要求

云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条件督导评估指标要求
农村小学:6个班16.03 m2/生,12个班11.92 m2/生,18个班8.42 m2/生,24个班6.93 m2/生。
根据《云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校园规划建设中体育场地指标确定的标准为依据。
B7
城市小学:12个班8.01 m2/生,18个班7.60 m2/生,24个班5.96 m2/生,30个班4.84 m2/生。
B2
城市小学:12个班4.73 m2/生,18个班4.07 m2/生,24个班3.77 m2/生,30个班3.57 m2/生。
城市小学:12个班7.60 m2/生,18个班6.14 m2/生,24个班5.79 m2/生,30个班5.21 m2/生。
B3
农村初中:12个班3.38 m2/生,18个班3.25 m2/生,24个班3.15 m2/生。
同基本合格。
根据国家教育部《全国中小学校长任职条件和岗位要求(试行)》规定为依据。要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忠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领导管理教育行政工作的能力和良好的思想品德修养,作风正派,廉洁奉公。
B23
初级中学高等师范专科学校及以上学历、中学一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参加岗位培训,并获得“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B9
城市初中:12个班6.96 m2/生,18个班7.10 m2/生,24个班8.45 m2/生,30个班7.43 m2/生。
城市初中:12个班11.12 m2/生,18个班12.32 m2/生,24个班9.28 m2/生,30个班11.71 m2/生。
B10
九年一贯制:18个班7.78 m2/生,27个班8.17 m2/生,36个班6.72 m2/生,45个班8.43 m2/生。
根据云南省规定计算标准:1.使用面积农村中小学基本合格指标取自《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建标[1996]640号)的基本指标;合格指标取自《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建标[2008]159号)的基本指标。城市中小学基本合格和合格指标分别取自《城市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建标[2002]102号)的基本指标和规划指标。2.建筑面积根据《城市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建标[2002]102号),利用系数标准0.6计算得出。3.指标标准指建筑面积。

义务教育学校“20条底线”达标情况指标解释

义务教育学校“20条底线”达标情况指标解释

义务教育学校“20条底线”达标情况指标解释1.完善义务教育基本办学条件2.完成义务教育课程针对学生的年龄特点和发展需求,义务教育学校需要调整和完善课程设置,提供科学、全面、均衡的课程,促进学生的综合素质发展。

3.提高学校教学质量学校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水平,优化教学方法和手段,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和成绩。

4.优化学校布局鼓励合理设置、合理调整学校布局,提高学校的排队入学率和农村学生的接受义务教育的便利性。

5.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保障将农村留守儿童纳入教育保障范围,加强留守儿童的关爱和照顾,确保他们能够接受良好的教育。

6.改善学生营养状况学校要组织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确保学生的膳食营养均衡和食品安全。

7.支持贫困地区发展教育对贫困地区的学校要加强支持和扶持,提高教育资源配置,改善贫困地区学生的学习条件。

8.规范招生入学学校要按照规定的招生政策和程序进行招生入学,确保学生的公平入学权益。

9.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学校要制定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师生安全教育,确保学校的安全稳定。

10.保障学生权益加强对学生权益的保护,禁止存在欺凌、暴力等行为,建立和完善学生权益维护机制,保护学生的健康成长。

11.促进学校家庭共育学校要与家庭密切合作,共同培养学生,促进学校家庭共同育人、共同教育。

12.发展学生兴趣特长学校要开展丰富多样的课外活动和特长培养,鼓励学生全面发展,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和特长技能。

13.提高学生心理健康素质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的心理健康素养,及时发现和帮助解决学生的心理问题。

14.加强学生体育锻炼学校要组织学生进行定期的体育活动,提高学生的体质和身体素质。

15.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融合发展学校要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融合发展,提高教学效果。

16.提高学校管理能力学校要加强管理队伍建设,提高管理水平和能力,为学生提供良好的管理服务。

17.健全校园文化建设学校要注重校园文化建设,树立良好的校风、教风,营造积极向上、和谐稳定的学习环境。

内蒙古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

内蒙古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
3、生均用房建筑面积:小学不低于3.8平方米,初中不低于4.6平方米。

体育运动场(馆)
有适用操场。小学运动场馆面积不少于生均4平方米,初中有不低于300米环形跑道的田径场(老城区老学校有不低于200米环形跑道田径场或生均不少于5平方米)。

教学仪器设备
1、教学仪器设备齐全。学校教学装备符合《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理科实验室装备规范(试行)>等三个标准的通知》(内教办发[2009]158号)的要求。
2、食堂符合卫生标准,满足学生就餐需要,每生都有就餐桌位。
3、寄宿生宿舍安全、卫生、够用,消防、报警设施齐全,每生一张床。
2、每年新增图书不少于配备标准的1%。

教师队伍
1、生师比,小学不高于21:1,初中不高于16:1。
2、小学教师专科以上学历达到专任教师总数的85%,初中教师本科以上学历达到专任教师总数的75%。
3、远程教育培训与离职培训相结合,教师每年接受不少于72学时继续教育培训。

安全保障
与生活设施
1、安保人员、设备齐全,符合国颁(GB/T29315-2012)标准,学校安全保障体系健全。
附件2:
内蒙古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教学与辅助用房
1、小学科学实验室24个班以下有1个,每增加12个班增加1个;初中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室每12个班各有1套。
2、有音乐教室、美术教室、书法教室、劳技教室、计算机教室、心理咨询室、图书资料室和阅览室、多功能教室、卫生保健室。
2、中小学体育、卫生、音乐、美术教学器材符合《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体育、卫生、保健器材设施配备标准(试行)>等四个标准的通知》(内教体字[2012]14号)要求。

新版四川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试行)-新版.pdf

新版四川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试行)-新版.pdf
6. 学 校布局不应与集贸市场,娱乐场所,生产、经营、 贮藏有毒有害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噪声等污染源, 医院传染病房间、 太平间, 殡仪馆, 消防站, 加油 (气) 站, 气源调压站, 高压变配电所, 垃圾场所及公安看守所、 监狱等 不利于学生学习、身心健康和危及师生安全的场所毗邻。
7. 学校布局调整及撤并应履行程序。确 因生源减少需要 撤并学校的,县级人民政府必须严格履行撤并方案的制定、 论证、公示、报批等程序, 要统筹考虑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 寄宿生学习生活设施等条件 保障,并通过举行听证会等多 种有效途径,广泛听取学生家长、学校师生、村民自治组织
8. 校园应有围墙(或安全隔离设施),城市学校沿主要 街道的围墙宜有良好通透性。
9. 旗杆、旗台应设置在校园中心广场或主要运动场区等 显要位置。
10. 学校各类设施应兼顾残疾学生的使用和安全,实现无 障碍的要求。
第三章 建设用地标准 (一)学校建设用地组成
学校建设用地包括建筑用地、体育运动场用地、绿化用 地三部分。如条件允许,在进行学校用地规划时应考虑为学 校发展预留用地。
25~45 米)。 3. 器械体操区学校可根据实际条件进行集中或分散配备。 4. 因受地理环境限制达不到标准的山区学校 , 可因地制宜建设相应的体育活
动场地。
3. 绿化用地。绿化用地指成片的集中绿地和学生劳动种 植园地。完全小学和初级中学宜设置集中绿地和学生种植园 地。
(二)学校建设用地面积 1. 大城市中心城区以外的城市和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规
2120
7.85
3432
6.36
规模
每年级 班级规
学生规模
班数

1-5
6-30
270-1350
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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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8 778 1297 1.081 340 0.000 158 0.061 291 0.041 427 0.031 568 263 0.974 40 485 0.898 80 712 0.879 110 947 0.877 150 20 1.000 25 0.833 30 0.750 体育场面积
1322 2.203 251 418 0.697 730 1217 2.028 106 177 0.295 15 2033 2.259 339 565 0.628 1074 1789 1.988 155 258 0.287 15 2643 2.203 427 712 0.593 1416 2360 1.967 208 347 0.289 20 630 2.333 113 188 0.696 281 1170 2.167 168 280 0.519 529 468 881 1.733 59 98 0.363 8 8
附件2
中小学校部分分类校舍国家标准建筑面积
国家标准总面积 办学规模 1.教学及辅助用房 学 校性 质 其中普通教室 班 使用 建筑 学 级 面积 面积 生数 数 小计 小计 生均 建筑 面积 使用 面积 小计 2.行政办公用房 合计 厕所 开水房 3.生活服务用房 学生浴室 卫生室
(单位:平方米)
食堂
24 1080 2387 3978 3.683 1404 2 教学 点 3 4 20 30 40 102 5.100 161 5.367 214 5.350
120 4.000 160 4.000
(注:寄宿制学校:寄宿生宿舍生均初中5.5平方米,小学5平方米;寄宿生食堂初中、小学均为1.7平方米)
《甘肃省义务教育学校31 114 190 0.352
810 1808 3013 3.720 1080
1800 2.222 229 382 0.472 756 1260 1.556 169 282 0.348 10 2340 2.167 292 487 0.451 991 1652 1.530 223 372 0.344 10 68 3.400 20 30 40 1.000 1.000 1.000 35 45 60 1.750 1.500 1.500 15 20 30 0.750 0.667 0.750
12 600 1826 3043 5.072 793 非寄 宿制 18 900 2373 3955 4.394 1220 初中 24 1200 2950 4917 4.098 1586 6 非寄 12 宿制 完全 18 小学 270 878 1463 5.419 540 1362 2270 4.204 378 702
学校类别 完全小学 初中 中心城区(非全寄宿制)学校 主城旧区 主城新区 11.4 15 11.4 20 中心城区以外地区 非全寄宿制学校 全寄宿制学校 20 32 25 34
非寄 宿制 初中
班级 学生 面积 12 18 24 600 5394 900 9150 1200 9150
班级 学生 面积 非寄 宿制 完全 小学 6 12 18 24 270 3570 540 5394 810 5394 1080 5394
教工宿舍
使用 建筑 生均 建筑 生均 面积 面积 建筑 使用 建筑 面积 建筑 小计 小计 面积 面积 面积 小计 面积 小计 小计
生均 生均 使用 建筑 生均 使用 建筑 生均 使用 建筑 生均 使用 建筑 生均 使用 建筑 生均 使用 建筑 生均 面积 建筑 面积 面积 建筑 面积 面积 建筑 面积 面积 建筑 面积 面积 建筑 面积 面积 建筑 面积 面积 建筑 面积 小计 小计 面积 小计 小计 面积 小计 小计 面积 小计 小计 面积 小计 小计 面积 小计 小计 面积 25 25 33 13 13 17 17 0.042 25 0.028 40 0.028 50 0.048 16 0.024 16 0.021 20 0.016 20 42 67 83 27 27 33 33 0.070 20 0.074 20 0.069 20 0.100 0.050 20 0.041 20 0.031 20 33 33 33 0 33 33 33 0.055 394 0.037 584 657 1.095 170 973 1.081 260 283 0.472 7.797 433 0.481 7.010 567 0.473 6.658 67 0.248 7.848 133 0.246 6.354 183 0.226 5.747 250 0.231 5.664 7.850 7.867 7.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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