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车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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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办法(三篇)

2024年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办法(三篇)

2024年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办法1目的:为加强公司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减少和避免起重伤害和设备事故,保障安全生产,制订本办法。

2名词解释2.1作业方:指实施具体作业操作的公司基层班组或施工承包商。

2.2起重吊装作业:指利用各种机具将重物吊起,并使重物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

3起重吊装作业危害识别3.1起重吊装作业前,针对作业内容,制定起重吊装作业方案,方案中进行起重吊装作业危害因素识别、风险评价,制定风险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

3.2将安全措施填入《起重吊装作业许可证》内。

3.3起重吊装作业方案和《起重吊装作业许可证》应一起上报。

4起重吊装作业程序4.1起重吊装作业分级起重吊装作业按吊装重物的质量分为三级:4.1.1起重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80t时,为一级起重吊装作业;4.1.2起重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等于40t至小于等于80t时,为二级起重吊装作业;4.1.3起重吊装重物的质量小于40t 时,为三级起重吊装作业。

4.2起重吊装作业办理程序起重吊装作业实行作业许可管理。

未办理《起重吊装作业许可证》,严禁进行起重作业。

4.2.1起重吊装作业由作业方提前一天制定出起重吊装作业方案,填写《起重吊装作业许可证》经作业部门安全员审核合格后,部门负责人审批。

4.2.2负责审批人员,应对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进行确认后,签发《起重吊装作业许可证》。

5起重吊装作业方案5.1.1起重吊装作业由作业方提出申请,并编制《起重吊装作业方案》按程序报送;5.1.2《起重吊装作业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工程概况(工件的重量、几何尺寸、重心位置、施工方法、技术工艺要求和施工要求等)。

(2)施工机具最大受力时的强度和稳定性核算。

(3)平、立面布置图(包括周围环境、地点、地下障碍物),工件运输路线、拼接、起重吊装位置、桅杆竖立与拆除的位置及移动的路线,卷扬机、地锚与索具的布置,电源及起重吊装警戒线等。

(4)主要起重吊装施工机具、材料一览表。

吊车指挥管理办法

吊车指挥管理办法

吊车指挥管理办法
一、目的
本规定明确了吊车作业指挥的安全管理和职责,减少和避免人身伤害和设备事故的发生。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车间吊车作业现场。

三、职责
3.1专业指挥人员(吊车操作人员)负责吊车A类作业指挥;
3.2安全员人员负责吊车B类作业指挥;
3.3车间段、股员工负责吊车C类作业指挥;
3.4其他人员一律不得指挥吊车作业;
四、办法内容
车间将吊车作业风险分为A、B、C三类:
4.1 A类为风险级别最高级,所含内容有:
①吊物距离操作人员可视度低于10米;
②操作人员在吊车上看不到吊物,起重物件尺寸直径大于10m(不含电杆);
③作业环境复杂(作业半径距离高压线2m-5m情况下,狭窄空间情况下,场地松软环境下,高边坡、挡墙边等环境下);
④起重物件重量超过8T;
⑤回转半径超过20m以上的情况下;
⑥吊车与其它设备交叉作业情况下;
4.2 B类为风险级别中级,所含内容有:
①吊物距离操作人员可视度高于15米以上;
②作业环境较差情况下;
③起重物件重量5-8T;
④回转半径10-20m之间的情况下;
4.3 C类为风险级别低级,所含内容有:
①视线非常好;
②起重物件重量较轻,体积小;
③作业环境好;
④起重物件捆绑相对简单情况下;
五、工作程序
5.1吊装工单现场确认指挥类别由吊车操作人员确认;
5.2 A类由吊车管理员填写吊车工单,工单填写后提交车间领导审批,审批后交由操作人员执行工单;
5.3 B、C类由设备管理股审批工单;
5.4 指挥人员在指挥前必须在工单指挥人处签字确认;
5.5 工单每月交由吊车管理员管存;。

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办法(三篇)

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办法(三篇)

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办法是为确保吊装作业安全进行的规范和控制措施。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办法:1. 吊装作业前,必须进行工地安全检查,确保吊装设备和安全措施符合要求。

2. 参与吊装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有相关的操作证书。

3. 吊装设备必须经过定期的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4. 吊装作业现场必须设立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包括禁止入内标志、危险标志等。

5. 吊装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经过检测合格。

6. 吊装作业时,必须有专人负责指挥和监督,确保操作安全。

7. 吊装作业现场必须保持清洁整齐,禁止放置杂物和障碍物。

8. 吊装作业时,必须确保作业区域内没有人员和其他车辆等。

9. 吊装作业时,必须注意天气情况,避免恶劣天气影响操作安全。

10. 吊装作业结束后,必须及时清理现场,并检查吊装设备是否完好。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办法,具体操作还需根据各地的法律法规和相关安全标准执行。

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办法(二)吊装作业是建筑、工程等行业中常见的一项作业活动,因其特殊性,其安全管理非常重要。

下面将从吊装作业安全管理的背景及重要性、吊装作业事前准备、现场管理、作业流程及安全风险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以确保吊装作业的安全性和高效性。

一、吊装作业安全管理的背景及重要性吊装作业是指利用各种起重机械进行装卸、起吊、搬运、安装等工作的一种操作活动。

吊装作业与安全直接相关,一方面吊装作业本身涉及到大型机械设备、高处作业、吊装重物等,存在较高的风险;另一方面,吊装作业犯错误会直接引发重大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因此,加强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至关重要。

吊装作业安全管理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保障人身安全:吊装作业涉及高处作业、重物搬运等,若管理不力,可能会发生坠落、物体打击等意外事故,造成人员伤亡。

因此,做好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能够有效保障人员的安全。

2.保障财产安全:吊装作业中操作的物体通常都是体积庞大、重量超过常规处理能力的,一旦吊装失误,可能导致物体掉落、损毁,对工程和设备造成巨大损失。

公司吊车安全管理制度

公司吊车安全管理制度

公司吊车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公司吊车安全管理工作的规范和监督,保障公司吊车作业人员的安全,确保公司吊车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吊车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吊车的使用和操作管理。

第三条公司吊车安全管理制度的遵守是公司吊车作业人员的法定义务,公司将依据本制度对吊车作业人员进行管理和考核。

第四条所有使用公司吊车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操作培训和考核,持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吊车。

第五条公司吊车安全管理制度的内容包括吊车的基本规范、操作程序、安全装备和应急处置等内容。

第二章吊车的基本规范第六条吊车的操作人员必须年满18周岁以上,持有效的从业证书,并通过公司的内部培训考核。

第七条吊车的操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关技术知识和技能,熟悉吊车的结构和操作流程。

第八条吊车的操作人员需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相关标准规范,不得违章超速行驶、酒后驾驶或疲劳驾驶。

第九条吊车的操作人员在作业期间需保持清醒头脑,不得受酗酒、药物或疲劳等影响。

第十条吊车的操作人员需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确保身体健康状态符合操作要求。

第三章吊车的操作程序第十一条吊车的操作程序包括吊重计算、吊车调试、吊装作业等。

第十二条吊车的操作人员需按照吊重计算程序确定吊装物品重量,合理安排吊装方案。

第十三条吊车的操作人员在进行吊装作业前,需对吊车进行调试,确保各项功能正常。

第十四条吊车的操作人员需按照指定程序进行吊装作业,确保吊装物品的安全稳定。

第十五条吊车的操作人员需密切注意周围环境,确保作业区域安全,避免发生事故。

第四章吊车的安全装备第十六条吊车的安全装备包括安全带、防滑鞋、头盔、手套等。

第十七条吊车的操作人员在作业期间需佩戴安全带和防滑鞋,确保身体安全。

第十八条吊车的操作人员需佩戴头盔和手套,防止头部和手部受伤。

第十九条吊车的安全装备的选择和使用需符合国家标准和公司要求。

第五章吊车的应急处置第二十条吊车的操作人员在发生事故时需迅速采取应急措施,确保伤亡和财产损失最小化。

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附件7青海油田公司移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青海油田公司(以下简称“油田公司”)移动式起重机安全检查、维护和吊装作业安全管理,控制吊装作业风险,防止起重伤害和设备事故,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移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范》、《青海油田公司作业许可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标准规范,结合油田公司生产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油田公司及其所属各单位、安全托管单位及承包商(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移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是指在生产或施工作业区域内移动式起重机进行的吊装作业。

移动式起重机即自行式起重机,包括履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不包括桥式起重机、龙门式起重机、固定式桅杆起重机、悬挂式伸臂起重机以及额定起重量不超过1t 的起重机。

第四条凡进行移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必须办理《青海油田公司移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许可证》(参见附件A)。

若涉及动火、临时用电、高处作业等其他高危作业时,应同时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严禁以《青海油田公司移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许可证》代替。

第五条移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管理应当遵循“管工作管安全”的原则,有效落实直线责任和属地管理,强化作业风险管控,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安全作业。

第六条各单位应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细化移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要求,明确移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归口管理部门,开展相应培训,并及时开展检查指导,防止事故发生。

第二章移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分级第七条移动式吊装作业分为一般性吊装作业和关键性吊装作业两类。

关键性吊装作业、一般性吊装作业的审批分别按照《青海油田公司作业许可安全管理办法》中“二级作业许可审批”程序和“三级作业许可审批”程序执行。

(一)关键性吊装作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视为关键性吊装作业:1.货物载荷达到额定起重能力的75%。

2.货物需要一台以上的起重机联合起吊的。

3.吊臂和货物与管线、设备或输电线路的距离小于规定的安全距离。

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办法模版(四篇)

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办法模版(四篇)

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办法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吊装作业的安全,保护人员财产安全,确保吊装作业按照规章制度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吊装作业人员及相关人员,包括吊装作业前准备工作、吊装作业过程安全措施和吊装作业后的检查及维护。

第三条吊装作业应参照国家及地方吊装作业安全规范进行,同时根据本单位特殊情况进行补充和完善。

第四条吊装作业人员应根据作业要求,进行岗位培训,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确保其具备相应的技能和知识,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安全意识。

第五条各级主管部门和相关吊装场所负责对吊装作业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并能够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指导。

第二章吊装作业前准备工作第六条吊装作业前,应进行详细的工程条件调查和分析,了解吊装物体的重量、形状、尺寸以及各个部位的结构和材质等。

第七条吊装作业前,应将吊装场地进行清理,确保场地的平整和无障碍物存在,同时落实好相应的防护措施,确保场地安全。

第八条吊装作业前,应检查吊装工具和设备的完好性和可靠性,确保其能够正常使用,并进行必要的维护和保养工作。

第九条吊装作业前应制定详细的吊装方案,并进行专业人员的评估和审核,确保方案的可行性和安全性,并落实好方案的执行。

第十条吊装作业前,应对吊装人员进行岗前的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吊装作业规范、安全操作规程以及应急处理方法等。

第三章吊装作业过程安全措施第十一条吊装作业现场应设立专门的监测点,对吊装物体的重量、高度、角度等进行实时监测,确保吊装过程的安全。

第十二条吊装作业现场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对吊装区域进行界定和限制,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确保作业过程的安全。

第十三条吊装作业过程中,应使用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吊装工具和设备,并按照规定的操作方法进行吊装,禁止超过工具和设备的额定使用范围。

第十四条吊装作业现场应配备专业的吊装人员,其数量应根据吊装作业的复杂程度和危险性进行科学合理的安排,严禁无资质人员擅自操作。

吊车管理办法(2).

吊车管理办法(2).

吊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吊车维护、维修及使用管理,确保吊车满足日常生产维修安全使用要求,最大限度发挥自有吊车功能,减少外租吊车频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水泥股份公司各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办法中的吊车是指汽车式起重机,包括自有吊车和外租吊车。

第二章职责划分第三条公司经理部是公司吊车管理的总牵头部门,对吊车的资产完好、使用安全、跨公司调用,吊车外租费用控制等负责。

第四条设备保全处是公司吊车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吊车日常的资产管理、吊车外委中修或大修组织、吊车内部维修组织、车况检查检测管理、日常跨部门使用调配,外租吊车组织等。

第五条矿山分厂是公司吊车日常管理和技术支撑部门,负责吊车的日常维修维护和使用管理,协助设备保全处做好吊车的外委修理质量监控等。

对吊车的车况良好、人员技能,安全使用负责。

第六条制造分厂、水泥分厂等二级部门是吊车的使用部门,负责评估吊车使用的必要性和安全性,做好吊车使用过程管理,对吊车作业人员技能,吊车作业安全环境、吊车使用规范性、外租吊车的时间控制等负责。

因部门所在位置或技术能力等因素具有优势时,经公司办公会研讨,可承担吊车的日常管理和维修维护等职能。

第三章维护维修管理第七条吊车管理部门要明确吊车日常管理责任人,制定吊车日常维护保养台账,以便于责任人记录填写。

日常检查维护保养的范围主要包括:车辆发动机燃油与机油检查;三滤检查清理或更换;油路渗漏检查与处理;各润滑点检查与补油;轮胎气压检测与补气;各连接件松动检查与复紧;液压系统保压能力检查与处理;吊臂支腿等关键结构件检查;起重钢丝绳检查;吊钩检查;制动器检查与维护;灯光仪表及线路检查等。

第八条每半年或根据实际车况要对吊车安排一次小修,小修由设备保全处牵头组织,矿山分厂实施,小修要有修理方案、明确责任人、修理内容、技术要求等,修理结束后要组织验收,并形成维修档案。

小修主要内容包括:紧固全车连接螺栓及检查焊缝;全车各润滑点检查及注油;检查各制动器;检查大小车运行机构及起升机构;测量各部位绝缘,更换已磨损报废的绝缘套;处理日常维护及点检所发现的需要处理的缺陷等。

公司吊车车辆管理制度内容

公司吊车车辆管理制度内容

公司吊车车辆管理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吊车车辆管理工作,提高车辆利用率和安全性,维护公司形象,树立企业风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吊车车辆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公司吊车车辆应当按照法律、法规、标准和本制度的规定进行管理,做到安全、高效、规范、保障。

第四条公司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吊车车辆管理工作,明确各自职责,全面负责吊车车辆的安全和运行管理工作。

第五条公司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和协作,共同做好吊车车辆的管理工作,提高整体管理水平。

第二章吊车车辆的认定与登记第六条吊车车辆是指公司为运输货物、设备、材料等而配备的用于吊装或运输的特种车辆。

第七条公司吊车车辆包括但不限于:起重吊车、塔吊、桥梁、门式吊车等。

第八条公司吊车车辆应当进行统一认定和登记,每台吊车车辆应当有唯一的编号和档案。

第九条吊车车辆的登记信息应当包括但不限于:车辆型号、牌照号、购置日期、品牌厂家、使用年限等。

第十条公司吊车车辆应当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安全运行。

第三章吊车车辆的使用管理第十一条吊车车辆的使用应当严格按照规定操作程序进行,严禁私自更改操作方法。

第十二条吊车车辆的使用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驾驶证和专业技能,严禁非法操作。

第十三条吊车车辆的使用单位应当制定详细的使用计划,合理安排吊车车辆的使用时间和路线。

第十四条吊车车辆的使用单位应当配备相应的助手、吊装工具和安全设施,确保作业安全。

第十五条吊车车辆的使用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对吊车车辆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查,确保吊车车辆处于良好状态。

第四章吊车车辆的维护管理第十六条吊车车辆的维护应当按照规定的周期进行,确保吊车车辆的性能稳定。

第十七条吊车车辆的维护包括但不限于:清洁、润滑、更换易损件、检查电器设备等。

第十八条吊车车辆的维护记录应当及时更新,并在必要时提供给相关部门查阅。

第五章吊车车辆的安全管理第十九条吊车车辆的安全管理是各级管理人员的首要任务,必须做到安全第一。

第二十条吊车车辆的使用单位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单轨吊车运输管理办法

单轨吊车运输管理办法

一、设备简介(一)、概述:防爆蓄电池机车是一种多功能、高效率、多用途的煤矿井下辅助运输设备,能够完成井下设备的吊装和运输工作。

该机车行使于悬吊单轨系统,不受底板条件限制。

机车具有良好的通过能力.通过调节轨道悬吊链可调整导轨高度,轨道维护方便。

(二)、工作原理:整机靠吊挂组件与顶板上的十字梁或锚杆连接,固定在巷道的顶板上.电动葫芦将物料或设备从地面吊起,启动行走电机,电机将动力传递给减速箱,经3级减速后传送到行走齿轮上,行走齿轮与轨道上的齿条相合,从而驱动其沿轨道行走,达到运送物料的目的. (三)、型号的组成及代表意义D X 80 ()修改序号最大牵引力蓄电池单轨吊车(四)、DX80防爆蓄电池单轨吊车的基本参数1、牵引电机功率: 8×5.5KW;2、最大牵引力: 80KN;3、小时制牵引力: 66KN ;4、紧急制动力: 120KN;5、最大运行速度: 1.6m/s;6、限定速度: 2。

08m/s;7、适应坡度:≤12度;8、通过最小曲率半径:水平/垂直 4/10m;9、外型尺寸:长×宽×高: 28m×1.01m×1.5m;10、设备重量: 13T11、额定载重: 16T二、井下投用该设备需达到的条件及设备安装标准(一)、需达到的条件1、巷道宽度(1)机运合一巷道:运送宽1.45m液压支架时吊梁中心线距巷帮有效距离不少于1.1米,距皮带最突出部位不少于0。

9米,运送1.75m液压支架时吊梁中心线距巷帮有效距离不少于1。

25米,距皮带最突出部位不少于1。

05米。

(2)单轨巷道:运送宽1。

45m液压支架时吊梁中心线距巷帮有效距离不少于1.1米,距行人侧不少于1。

7米;运送1.75m液压支架时吊梁中心线距巷帮有效距离不少于1.25米,距行人侧不少于1.85米。

单轨巷道不小于3。

0m,双轨巷道不小于3。

3m。

2、巷道高度巷道高度不小于2.5m,梁下高度不小于2。

吊车管理制度办法

吊车管理制度办法

吊车管理制度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吊车的管理,确保吊车的安全运行,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吊车管理制度办法适用于所有单位、企事业单位、开发商、施工单位、工程建设项目等在使用吊车时的管理。

第三条吊车管理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加强对吊车的维护、保养等管理,确保吊车正常运行。

第四条吊车管理应做到科学管理、依法管理、标准管理,确保吊车的安全运行。

第五条各级单位应设立专门的吊车管理部门,负责吊车的管理工作,并配备专业的人员进行管理。

第二章吊车的基本要求第六条吊车应按照标准配置,具备相应的技术参数和性能,安全可靠。

第七条吊车应有定期的检测和维修记录,保证吊车的良好状态。

第八条吊车的使用单位应明确吊车的使用范围和工作条件,确保吊车在适宜的环境下工作。

第九条吊车的司机应接受相应的培训,掌握吊车的操作技能,确保吊车的安全运行。

第十条吊车的使用单位应建立完善的吊车使用记录,及时掌握吊车的使用情况和工作状态。

第三章吊车的管理措施第十一条各级单位应建立健全的吊车管理制度,包括吊车的备案管理、使用管理、维护管理等。

第十二条各级单位应建立吊车的使用台账,包括吊车的型号、规格、厂家、产权、检验合格证明等。

第十三条各级单位应建立吊车的定期检查制度,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吊车的全面检查,确保吊车的安全使用。

第十四条各级单位应建立吊车的事故处理制度,出现吊车事故时,应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并配合调查。

第十五条各级单位应建立吊车的维修保养制度,定期检查吊车的各个部件,保证吊车的正常运行。

第四章吊车的安全管理第十六条各级单位应建立吊车的安全操作规程,详细制定吊车的操作流程和安全要求,确保吊车的安全使用。

第十七条各级单位应建立吊车的安全标识和警示标志,提醒使用人员注意安全,杜绝吊车事故发生。

第十八条各级单位应严格遵守吊车的使用说明,确保吊车的正常操作,并禁止未经培训的人员操作吊车。

第十九条各级单位应建立吊车的安全检查制度,每班次使用前都要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吊车的安全运行。

公司吊车车辆管理制度最新

公司吊车车辆管理制度最新

公司吊车车辆管理制度最新一、总则为了严格管理公司的吊车车辆,并保障车辆的安全性和有效使用,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吊车车辆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车辆的使用、维护、保养和报废等各方面。

二、车辆管理权限1. 车辆管理权限分为三个等级,分别为车辆管理员、车辆使用人员和保养维护人员。

2. 车辆管理员:负责对公司的吊车车辆进行全面管理,并对车辆使用人员和保养维护人员进行指导。

3. 车辆使用人员:负责按照公司规定使用吊车车辆,并保障车辆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4. 保养维护人员:负责对吊车车辆进行定期的保养维护,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

三、车辆的使用1. 车辆使用人员必须按照公司规定操作车辆,严禁擅自改装车辆或违规使用车辆。

2. 车辆使用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

3. 车辆使用人员必须按照规定保养车辆,及时整改车辆故障。

四、车辆的维护1. 保养维护人员必须按照公司规定对吊车车辆进行定期保养,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

2. 保养维护人员必须对车辆进行定期巡检,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及时处理。

五、车辆的保养1. 车辆保养包括日常保养和定期保养两种。

2. 日常保养包括车辆润滑、清洁、轮胎气压调整等工作。

3. 定期保养包括发动机检修、变速器检修、刹车系统检修等工作。

六、车辆的报废1. 车辆在达到使用寿命或出现严重故障时,必须报废。

2. 报废车辆必须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理,不能擅自处理。

七、车辆管理台账1. 公司必须建立吊车车辆管理台账,记录车辆的基本信息、使用情况、维护情况等内容。

2. 车辆管理员负责对管理台账进行定期检查,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八、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本管理制度的人员,将给予相应的处理,包括扣减工资、警告甚至开除。

2. 严重违规行为将向有关部门报告,并追求法律责任。

九、其他规定1. 若有其他未尽事宜,由车辆管理员负责解释,并报公司领导审批。

2. 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修改,以公司领导审批为准。

起重机具设备管理规定(三篇)

起重机具设备管理规定(三篇)

起重机具设备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加强起重机具设备的管理,确保作业安全,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所使用的所有起重机具设备的管理。

第三条:起重机具设备的分类起重机具设备分为下列几类:1. 行车类:包括吊车、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等;2. 升降类:包括升降机、升降台等;3. 装卸搬运类:包括叉车、吊索具等。

第四条:设备购置与验收1. 购置起重机具设备应根据实际需要,选用具备合格证书的产品,并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2. 购置的起重机具设备应经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3. 验收的内容包括设备的出厂合格证、技术资料、使用说明书、设备的外观、性能等检查。

第五条:设备的安装与调试1. 起重机具设备的安装应符合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2. 安装过程中应留存安装记录,包括安装的时间、地点、安装单位、技术人员等;3. 安装完成后,必须进行设备的调试,确保设备的各项指标正常。

1. 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建立起重机具设备的维护档案,记录设备的使用情况;2. 设备的操作人员应按照要求进行设备的日常维护,包括设备的清洁、润滑、检查、保养等;3. 设备的日常维护应定期进行,具体周期由设备的制造商或维修厂商提供建议。

第七条:设备的定期检查1. 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制定设备的定期检查计划,并按照计划进行检查;2. 定期检查内容包括设备的电气、传动、液压等方面的性能检查,以及安全设备的检查;3. 定期检查的周期由设备的制造商或维修厂商提供建议。

第八条:设备的维修与更换1. 设备发生故障或损坏时,应及时停止使用并由专业人员进行维修;2. 维修过程中应留存维修记录,包括维修的时间、地点、维修单位、维修人员等;3. 设备超过使用寿命或丧失修复价值时,应及时更换设备。

第九条:设备的报废处理1. 设备达到国家规定的报废标准或经专业机构鉴定为不可使用时,应及时进行报废处理;2. 报废处理的方式包括废品回收、拍卖、出售等,并按照规定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起重吊车规章制度章程表

起重吊车规章制度章程表

起重吊车规章制度章程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出发点和宗旨为了加强起重吊车管理,确保起重吊车的安全运行,保障人员和财产的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章程适用于所有使用起重吊车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管理原则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员参与、绩效导向的管理原则,建立健全起重吊车管理制度,推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二章起重吊车管理第四条起重吊车管理制度1.单位应当建立起重吊车管理机构和专职管理人员,明确职责分工。

2.起重吊车应当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并建立档案。

3.起重吊车的操作人员应当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

4.严格按照相关操作规程操作起重吊车,不得超负荷使用,确保操作安全。

第五条安全生产责任1.起重吊车使用单位应当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

2.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报告,做好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

3.严格执行事故隐患整改制度,确保起重吊车的安全运行。

第六条安全监管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起重吊车的监管,加强执法力度,确保企业合法使用起重吊车。

第七条奖惩制度建立起重吊车管理奖励和惩罚机制,激励安全生产,严惩违规行为。

第八条安全演练定期组织起重吊车安全演练,提高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

第三章职责分工第九条起重吊车管理机构1.单位应当成立起重吊车管理机构,设立负责人和管理人员。

2.负责人负责起重吊车日常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管理人员负责协助负责人进行管理工作。

3.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召开会议,总结工作经验,提出改进措施。

第十条检查维护部门1.单位应当设立起重吊车检查维护部门,负责定期对起重吊车进行检查维护。

2.检查维护部门应当建立档案,记录每次检查维护情况。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责任人1.安全生产责任人负责起重吊车的安全生产工作,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

2.安全生产责任人应当做好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工作,确保起重吊车的安全运行。

第十二条操作人员1.起重吊车的操作人员应当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

吊车司机管理制度

吊车司机管理制度

吊车司机管理制度1、按时保养车辆,必须有车辆工作时间记录,以工作时间记录作为保养依据,必须有完善的保养、工作、燃料记录及照片,并及时上传,不能违规操作,有人为造成机械事故或司机操作不当并发生费用的,司机承担50%的费用。

由于司机操作过程睡觉、打游戏等影响操作而造成车辆损坏,费用由司机全部承担。

2、禁止在工地外承揽私活,私自接管外来吊装任务,出现一切责任事故由当事人自负并罚款1000元————5000元,或听从现场管理人员安排。

3、做好本车司机出勤事项并逐月上报,在工地的定期有现场管理人员签字认可,每班上班前必须清扫车辆内外一遍,保持车辆清洁卫生。

每班必须做二级养护管理。

4。

工具一次性配齐,由各车司机保管,由于管理不当造成工具丢失,司机自费补齐。

5、服从工地现场管理人员安排和指挥,及时上班提前上岗,因表现不佳,经常睡懒觉不提前上岗者,工地提出更换司机造成的损失由司机自付,并罚款1000元。

6、每月每车报销50元电话费,分摊办法有各司机自行解决,工资按每月2000元,工地放假按每月600元,工地实行请假制,开请假条,并按时间返回工地,晚到一天罚款300元,无法现场开请假条的以照相的方式发送管理人签字为准.工地每月预支不准超过500元,安全操作规程一、一般规定1。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2、操作人员身体条件应达到有关规定的要求;3、严格遵守本规程和其它相关的安全规章制度,严禁酒后作业;4、严格执行“十不吊”的安全规定,并拒绝违章指挥;5、必须熟悉所操作起重机的性能、构造、保养、维护知识;6、所操作的起重机必须符合各项安全技术标准,并按规定进行维修和检验;二、安全作业规定1、起重机停放的地面应平整坚实,应按安全技术措施要求与沟渠、基坑保持安全距离;2.作业前应伸出全部支腿,撑脚下必须垫方木。

调整机体水平度,无荷载时水准泡居中。

支腿的定位销必须插上。

底盘为弹性悬挂的起重机,放支腿前应先收紧稳定器;3、调整支腿作业必须在无荷载时进行,将已经伸出的臂杆缩回并转至正前方或正后方,作业中严禁板动支腿操纵阀;4、作业中变幅应平稳,严禁猛起猛落臂杆,在高压线附近垂直或水平作业时,必须遵守有关最小安全距离的规定;5、伸缩臂式起重机在伸缩臂杆时,应按规定程序进行。

吊车工程管理制度规范

吊车工程管理制度规范

吊车工程管理制度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吊车工程管理,提高工程施工质量,保障施工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吊车工程施工管理,包括吊装、搬运、运输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各参与吊车工程的单位和个人应严格遵守本管理制度的规定,确保工程施工顺利进行。

第二章吊车工程管理组织机构第四条吊车工程管理组织机构分为吊车工程部和吊车工程监督部,具体职责如下:吊车工程部负责吊车工程的具体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吊车工程监督部负责监督吊车工程施工过程,确保施工符合相关规定。

第五条吊车工程部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各类岗位,包括吊车司机、吊车工和机械维修人员等。

第六条各岗位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证书,严格按照规定操作,确保工程施工的安全和质量。

第三章吊车工程施工管理第七条吊车工程施工前,吊车工程部应制定详细的施工计划和安全预案,明确任务分工和施工流程。

第八条吊车工程施工中,各岗位人员应按照工作计划,合理安排时间和力量,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第九条在施工中,各岗位人员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按照程序操作,确保吊车工程施工的安全和质量。

第十条吊车工程施工结束后,吊车工程部应进行验收和记录,并及时做好相关资料整理和归档。

第四章吊车工程安全管理第十一条吊车工程安全管理是吊车工程管理的重要环节,各参与单位和个人要高度重视,确保施工安全。

第十二条在吊车工程施工中,各岗位人员要做好自身安全防护措施,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第十三条吊车工程部应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各岗位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第十四条吊车工程部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和工地环境,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调整施工计划,确保施工安全。

第五章吊车工程质量管理第十五条吊车工程质量管理是吊车工程管理的重要内容,各参与单位和个人要加强质量意识,确保施工质量。

第十六条吊车工程部要根据工程要求和标准,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和质量控制计划,确保施工质量。

第十七条吊车工程施工中,各岗位人员要严格按照要求操作,确保施工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汽车吊安全管理规定(5篇)

汽车吊安全管理规定(5篇)

汽车吊安全管理规定1.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能上岗。

2.必须遵守一切交通管理规则和有关规章制度,严禁酒后开车。

驾驶时不准吸烟、饮食和闲谈。

3.工作前必须检查各操作装置是否正常,钢丝绳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制动器、液压装置和安全装置是否齐全和灵敏可靠,严禁机件带病运行。

4.工作前应检查吊运现场作业环境,确认正常后方可吊运。

____起重机在工作时,作业区域、起重臂下、吊钩和被吊垂物下面严禁站人、工作或通行。

6.司机与起重工必须密切配合、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

操作前,必须先鸣喇叭,如发现指挥手势不清或错误时,司机有权拒绝执行。

工作中,司机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必须立即停车,待消除不安全因素后方可继续工作。

____起重机在运行时,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驾驶室和上下搭梯。

8.在松软地面上工作的起重机,应在使用前将地面垫平、压实。

机身必须固定平稳,支撑必须安放牢固,作业区内应有足够的空间和场地。

9.在起吊较重物件时,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十公分左右,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和制动器等是否灵活和有效,在确认正常的情况下,方可继续工作。

____起重机在进行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起吊时,禁止同时进行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操作动作。

起重臂的左右旋转角度都不能超过45°,并严禁斜吊、拉吊和快速起落。

不准吊拔埋入地面的物件。

严禁在高压线下进行作业。

11.汽车起重机不得在斜坡上横向运行,更不允许朝坡的下方转动起重臂。

如果必须允许或转动时,必须先将机身垫平。

____起重机在带电线路附近工作时,应与带电线路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在最大回转半径范围内,其允许与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见下表。

雨雾天工作时安全距离还应适当放大。

起重机在输电线下面通过时,应先将起重臂放下。

____起重机在工作时,吊钩与滑轮之间应保持一定的距离,防止卷扬过限把钢丝绳拉断或起重臂后翻。

在起重臂起升到最大仰角和吊钩在最低位置时,卷扬筒剩的钢丝绳应至少保留三圈以上。

建筑公司吊车管理制度内容

建筑公司吊车管理制度内容

建筑公司吊车管理制度内容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规范建筑公司吊车的使用、维护和管理,确保吊车作业的安全、高效。

2. 所有使用吊车的工程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违者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3. 吊车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的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二、吊车使用管理1. 吊车在使用前,操作人员应对吊车进行全面检查,包括钢丝绳、吊钩、制动器等关键部件,确保无异常情况。

2. 吊车作业时,应有专人负责指挥,严禁盲目操作。

3. 吊装物品时,应根据物品的重量、形状选择合适的吊具,并确保吊点稳固。

4. 吊车在作业过程中,应保持与高压线、建筑物等障碍物的安全距离。

5. 遇有六级以上大风、雷雨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吊车作业。

三、吊车维护保养1. 吊车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由专业技术人员负责。

2. 维护保养内容包括润滑、紧固、清洁、更换磨损件等。

3. 吊车出现故障时,应立即停机检修,严禁带病作业。

四、安全教育与培训1. 公司应定期组织吊车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

2. 培训内容包括吊车操作规程、安全知识、应急处置等。

3. 新进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通过考核后,方可独立操作吊车。

五、事故处理与应急预案1. 发生吊车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2. 事故发生后,应保护现场,及时上报公司管理层,并进行事故调查分析。

3. 公司应根据事故原因,完善管理制度,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六、监督检查1. 公司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监督部门,负责对吊车作业的安全监督检查。

2. 安全监督部门应定期对吊车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对于违反管理制度的行为,安全监督部门应及时纠正,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有更新,以最新版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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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车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吊车维护、维修及使用管理,确保吊车满足日常生产维修安全使用要求,最大限度发挥自有吊车功能,减少外租吊车频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水泥股份公司各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办法中的吊车是指汽车式起重机,包括自有吊车和外租吊车。

第二章职责划分
第三条公司经理部是公司吊车管理的总牵头部门,对吊车的资产完好、使用安全、跨公司调用,吊车外租费用控制等负责。

第四条设备保全处是公司吊车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吊车日常的资产管理、吊车外委中修或大修组织、吊车部维修组织、车况检查检测管理、日常跨部门使用调配,外租吊车组织等。

第五条矿山分厂是公司吊车日常管理和技术支撑部门,负责吊车的日常维修维护和使用管理,协助设备保全处做好吊车的外委修理质量监控等。

对吊车的车况良好、人员技能,安全使用负责。

第六条制造分厂、水泥分厂等二级部门是吊车的使用部门,负责评估吊车使用的必要性和安全性,做好吊车使用过程管理,对吊车作业人员技能,吊车作业安全环境、吊车
使用规性、外租吊车的时间控制等负责。

因部门所在位置或技术能力等因素具有优势时,经公司办公会研讨,可承担吊车的日常管理和维修维护等职能。

第三章维护维修管理
第七条吊车管理部门要明确吊车日常管理责任人,制定吊车日常维护保养台账,以便于责任人记录填写。

日常检查维护保养的围主要包括:车辆发动机燃油与机油检查;三滤检查清理或更换;油路渗漏检查与处理;各润滑点检查与补油;轮胎气压检测与补气;各连接件松动检查与复紧;液压系统保压能力检查与处理;吊臂支腿等关键结构件检查;起重钢丝绳检查;吊钩检查;制动器检查与维护;灯光仪表及线路检查等。

第八条每半年或根据实际车况要对吊车安排一次小修,小修由设备保全处牵头组织,矿山分厂实施,小修要有修理方案、明确责任人、修理容、技术要求等,修理结束后要组织验收,并形成维修档案。

小修主要容包括:紧固全车连接螺栓及检查焊缝;全车各润滑点检查及注油;检查各制动器;检查大小车运行机构及起升机构;测量各部位绝缘,更换已磨损报废的绝缘套;处理日常维护及点检所发现的需要处理的缺陷等。

第九条每四年或根据实际车况要对吊车安排一次中修,中修由设备保全处牵头组织,矿山分厂实施,根据待修容的技术难度,也可委托有资质和技术能力的专业修理机构
实施。

中修要有修理方案、明确责任人、修理容、技术要求等,修理结束后要组织验收,并形成维修档案。

中修主要容包括:小修各项容;检查减速机齿轮磨损情况,必要时更换部分齿轮及轴承;检查修理缓冲器和限位开关等安全装置;检查各齿轮联轴节及传动轴运转开关等安全装置;拆卸检修滑轮组及吊钩,更换易损件;测量桥架,检查车轮磨损情况;进行静、动负荷试验等。

第十条吊车修理所用的备件到厂后,要组织专业验收,确保备件质量。

其中与起重作业相关的液压元器件、钢丝绳,油缸等关键备件必须选用吊车厂家生产的正牌备件或成熟品牌的备件。

第四章使用管理
第十一条吊车在公司的使用由吊车日常管理部门安排,在集中检修或多部门同时有吊车使用需求时,由设备保全处负责统筹。

第十二条吊车驾驶员及相关起重作业人员属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并取得地方管理部门认可的相应作业资质,吊车使用部门要负责督促做好技术培训和资质获取。

第十三条各公司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吊车安全操作规程,容应包括:作业前对车况、作业环境和起吊物品的检查确认,作业中的安全操作要领,作业后的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等。

第五章外租吊车管理
第十四条因生产维修需要,公司自有吊车或附近公司吊车不能满足作业要求时,可租用外部专业公司吊车。

外部吊车租用原则上按年签订租用合同,合同签订要符合相关法规和公司制度要求,外部吊车出租公司需要有相应资质。

为确保公平竞争,一个公司可与多家外部公司签订年度吊车租用合同,吊车租用价格在相近地区应基本相同。

第十五条公司外租吊车时,需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明确需要吊车的规格,作业容及作业起止时间,设备保全处对吊车租用必要性和时间合理性进行审核,最后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方可通知外部吊车进厂作业。

第十六条使用外租吊车时,必须有专人负责对口联系,对外租吊车车况、人员技能及资质、安全作业及作业时间等进行监控和协调。

对吊车规格、车牌号、进出厂时间、作业容、每次作业开始和停止时间,作业人员等需要有明确的书面记录,并由使用部门领导、设备保全处进行审核。

第十七条外租吊车付款时,外租吊车申请及使用过程跟踪记录是必不可少的依据。

第六章安全管理
第十八条吊车的使用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操作。

第十九条各分厂在使用吊车时要安排专职安全员现场监控,设立警戒区,监督作业人员安全操作。

第二十条使用吊车进行作业时,现场指挥人员和参与作业人员须持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不具备资质的人员一
律不得参与起重作业。

第二十一条起重作业时现场指挥人员要确保作业安全,不得违章指挥。

参与起重的作业人员如违章操作和违章指挥,吊车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

第二十二条租用的吊车在厂区作业时要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在签订租用协议时必须同时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双方安全责任和义务,在安全责任书未签订的情况下不得进厂作业。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各公司要根据本办法制定相应的吊车管理制度。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属机电保全部。

吊车安全操作规程
一、吊车作业前的检查及注意事项
1、检查各安全保护装置和指示仪表应齐全正常。

2、检查燃油、润滑油、液压油及冷却水是否添加充足。

3、检查主要零部件,如钢丝绳、带式制动器等是否正常,各部件紧固螺栓有无松动。

4、检查轮胎气压及各连接件应无松动。

5、检查各操纵手柄是否在中位或空档位置,并锁住制动器踏板。

6、吊车进入现场,应检查作业区域周围有无障碍物;作业区上空有无架空线路。

吊车应停放在作业附近的平坦坚硬的地面上,全部伸出支腿。

地面松软不平时,支腿下面须用厚度不小于100mm的垫木或木块垫实,使吊车处于水平状态,调整机体使回转支承面的倾斜度在无载荷时不大于1/1000(水准泡居中)。

7、吊车上应有清晰的字牌,标明“吊车臂下严禁站人”、“起重物下面严禁站人”,回转前要注意周围特别是尾部不得有人或障碍物。

8、在作业前应预先调查地下埋设物,在埋设物附近放置安全标牌,以引起注意,支腿不应靠近地基挖方地段。

9、确认所吊重物的重量和重心位置,以防超载。

10、根据起重作业曲线,确定工作半径和额定总起重量,即调整臂杆长度和臂杆的角度,使之安全作业。

二、吊车起吊作业注意事项
1、起升或下降
(1)、严格按载荷表的规定,禁止超载,禁止超过额定力矩。

(2)、在吊车作业中绝对不能断开全自动起重防止装置(ACS 系统),禁止从臂杆前方或侧面拖拽载荷,严禁从驾驶室前方吊货。

(3)、操纵中不准猛力推拉操纵杆,开始起升前,检查离合器杆必须处于断开位置。

(4)、自由降落作业只能在下降吊钩时或所吊载荷小于允许载荷的30%时使用,禁止在自由下落中紧急制动。

(5)、当载荷要悬挂停留较长时间时,应该锁住卷筒鼓轮,但在下降货物时禁止锁住鼓轮。

(6)、在起重作业时要注意鸣号警告。

(7)、在起重作业围,除信号员或指挥员以外的其他人员不得进入作业现场。

(8)、在起吊作业时,要避免触电事故,臂杆顶部与线路中心的安全距离为:①10kv为4m;②66kv为5m;③275kv为10m。

(9)、如果吊臂顶端出现碰挂架空电源线时,司机最好留在操作室不动,小心操作使吊臂离开电源线或等待电源切断;如果必须从吊车上下来,应从司机室跳下来,千万不要通过阶梯下来,否则在落地瞬间会有触电危险,地面人员更不得接触吊车。

(10)、若两台吊车同时起吊同一货物时,必须有专人统一指挥,两台吊车性能、速度应相同,各自负担的载荷值,应小于一台吊车额定总起重量的80%;重物的重量不得超过两机起重量总和的75%。

(11)、夜间作业要有足够的照明,吊臂灯及有关工作灯应打开照明,司机应能清楚看见重物挂钩、系紧情况以及重物落放地点。

(12)、禁止吊拔埋在地下或冻结在地面的设备及物件,因
为这类吊装会使吊车超载;即使能吊起,也可能使吊臂突然失重,导致事故发生。

2、回转
(1)、回转作业时,不要紧急制动,以防吊物剧烈摆动发生危险。

(2)、回转中司机要注意机上是否有人或后边有无障碍物。

(3)、不回转时将回转制动锁住。

3、起重臂伸缩
(1)、禁止带载伸臂杆
(2)、伸缩臂杆时,应保持吊臂前轮组与吊钩之间有一定距离。

起重臂外伸时,吊钩应尽量低。

(3)、主、副臂杆全部伸出,臂角不得小于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最小角度,且应注意最大吊重量,否则整机将倾覆。

三、起吊作业停止后注意事项
1、完全缩回起重臂,放在支架上,并将吊钩按规定固定好,制动回转台。

2、应按规定顺序收回支腿并固定好。

3、将吊车开回停车场停放。

4、特殊情况吊车在不挪位临时停止作业时,起重臂应完全缩回放在支架上;严禁起重臂处于起吊状态临时停机;严禁司机在起吊状态下离开驾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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