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业品价格统计现状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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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业品价格统计现状的调研报告

虽然cpi几近家喻户晓,ppi也为越来越多的人耳熟能详,但我们不时仍可听到误解的声音。虽然ppi现在也越来越受关注,但由于是针对企业进行统计,所以,更多是一些学者、官员和企业界人士予以关注。

我国工业品价格统计包括工业品出厂价格统计和原材料、燃料、动力购进价格统计两部分,目前每月编制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和原材料、燃料、动力购进价格指数。

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是反映全部工业产品出厂价格总水平的变动趋势和程度的相对数。国际上统称为ppi。应该包括农业、制造业、服务业生产者向商业部门出售所有商品的价格的指数。但在我国,由于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编制较早,技术相对成熟完善,所以,我们通常就把该指数简单称为ppi。一般情况下,如果出厂价格上升,商品的售价也会上升。因此,ppi是判断市场价格的一个先行指标。通过工业生产价格指数能观察出厂价格变动对工业总产值的影响,计算工业发展速度,是制定有关经济政策和国民经济核算的重要依据。

一、我国工业品价格统计现状

自1989年开展工业品价格统计以来,国家统计制度在不断的修订和完善,特别是在20XX年进行了重大调整,实

行采价制度,变时期数为时点数,新的统计调查方案对确保价格调查的同质可比原则、提高时效性和可操作性等方面有了实质性突破,因而在实践中得到调查企业的广泛好评。但另一方面,由于产品价格在企业经营活动中所处的特殊位置,以及不同企业的多样化价格形成机制和管理模式,在制度执行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还需要在一些具体技术环节上作进一步的明确,在制度层面上作出统一规定。

我国目前编制的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的4种分组:轻、重工业分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分组;工业部门分组;工业行业分组。权数计算资料于工业经济普查数据。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的权数确定,采用分摊权数。

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的计算:

工业品价格统计中需要改进的方面:

1、在调查日无购销业务发生时价格采集应规范。制度规定每月8日和18日为调查日,但在实际工作中,经常会出现在调查日没有购销业务发生的情况,如何处理,在制度上需要明确规定。

2、非价格因素剔除应有明确而具体的处理办法。剔除非价格因素是工业品价格统计的难点,这里主要指因订货方的特殊要求,增加或减少部分功能,导致价格变动,这种情况在服装和机械行业中极为常见。

3、对高新技术行业的价格统计要积极应对。高新技术

产品价格统计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是产品更新换代快,产品市场生命周期短,规格品稳定性差,往往表现出高位定价,然后价格逐步下滑的运行特征。该行业发展速度较快,在全部工业增加值中的比重不断上升,因此要积极应对这一现实问题。

二、我国工业发展速度的计算

在计划经济条件下,企业产品的价格由政府统一制定,同一产品的价格在不同地区之间差异很小,并在一定时期内比较稳定,从而,采用编制工业产品不变价格目录的方法,解决计算工业生产实际增长速度的问题,可以获得简便易行的效果。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的经济体制、经济规模、经济结构、经济成份等各方面都发生了深刻变化,我国的经济逐步与国际接轨。一方面,产品的价格形成机制逐步市场化,同一产品在不同时期价格波动大;同一产品在不同地区、不同时期其价格水平相差悬殊。同时,由于科技进步力度加大,新产品层出不穷,产品的经济周期缩短,所以继续以工业总产值为价值量指标,使用全国统一的不变价格目录来计算工业增长速度已很难准确反映实际。因此,国家统计局已将工业增加值作为衡量工业经济的价值量指标,并从20XX年采用价格指数缩减法计算工业发展速度。

价格指数缩减法的基本原理

工业发展速度旨在反映工业生产的物量动态变化。为了与国民经济核算相衔接,用工业增加值计算发展速度。现行价格工业增加值的变化包括物量变动因素,也包括价格变动因素。为了真实地反映工业生产总量的变动情况,必须利用价格指数消除价格变动因素的影响,计算出可比价格工业增加值,然后计算实际工业发展速度。根据我国统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确定用单缩法,以剔除价格变动因素。

其计算公式为:

计算可比价工业增加值可采用两种方法:一是总量缩减法。用工业品出厂价格总指数缩减现价工业增加值总量,得到可比价格工业增加值总量,除以基期现行价格工业增加值总量,就得出按可比价格计算的工业增加值总量的发展速度。根据方案要求,各种经济成份的分组指标也用总量指数进行缩减。二是分行业中类缩减法:首先用报告期分行业的现行价格工业总产值乘以分行业中类的工业增加值率,得到现行价格的分行业工业增加值,再用相应行业中类的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进行缩减,得到按可比价格计算的分行业工业增加值;然后加总得出本地区可比价格工业增加值总量;最后用报告期可比价格工业增加值除以基期现行价格工业增加值,计算出可比价格工业增加值发展速度。

工业发展速度的计算中需要改进的方面:

1、分行业口径不一致,难以进行速度和效益问题的配套研究。由于价格指数缩减法计算工业发展速度要求对大中型企业的现价工业总产值用“产品法”原则进行调整,小型企业按“工厂法”原则进行统计;而企业的财务指标则全部按“工厂法”原则计算。因此,如果分行业研究生产与效益等问题时,有的行业就会出现因计算原则不一致而数据不可比的问题。

2、工业增加值率与行业现价工业总产值不配套。工业增加值率是按上年年报数计算的,采用的是“工厂法”,而目前大中型企业的工业总产值,按行业小类分解填报后,实际已向“产品法”靠拢,两者相乘计算的工业增加值和财务月报中“生产法”计算出的结果出入较大。

3、价格指数计算中的行业分类与工业统计中的行业分类部分有出入。随着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入,工业企业之间分分和和,聚聚散散,行业分类时时都在发生变化,而价格统计并没有随情况的变化而变化,这就会造成部分行业有价格指数而无产值,部分行业有产值而无价格指数时无法紧缩计算工业发展速度。

三、完善我国工业品价格统计的构想

开展工业品价格统计,采用价格指数缩减法计算工业发展速度,适应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进一步提高我国国民经济核算的水平,但在实际运用中,也暴露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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