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源电源管理制度
一、火源、电源有专人管理,定期检查,消除隐患。
二、防火工具备全,放在指定位置,专人管理。
三、不准乱接和私接电源,不超负荷用电。
四、不准使用电炉子、电褥子等电器设备,不准私自损坏电源设施。
五、发现火情、盗情及时报警,积极抢救。
桦南县第五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