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体性事件的性质和成因分析_王红
对群体性事件的分析
对群体性事件的分析【内容提要】:近些年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推进,在经济快速增长、社会结构加快转型、利益格局深刻变化的大背景下,各种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也逐渐凸出,使得群体性事件进入了高发期。
笔者在本文对群体性事件的一系列问题进行深入的探讨。
【关键字】:群体性事件;矛盾;执法公信力;利益冲突一、我国群体性事件的现状2005年中国社会科学院发表的《社会蓝皮书》表明,从1993年到2003年间,中国的群体性事件数量已有每年的10000起增加到60000起,参与人数也由73万增加到307万,05年达到8.7万起,06年有9万多起,而且影响较大[1]。
最近发生的贵州瓮安事件、云南孟连事件、甘肃陇南事件等群体性事件,参与人数之多、影响范围之广、冲突的剧烈程度之高、破坏程度之大让我们不得不反思发生这些群体性事件的深层次原因和我们在应对这些事件上的不足之处。
二、群众性事件的概念群体性事件是一种由共同心理或共同诉求的特定或不特定的多数人参与实施的,以自发或有组织的人员聚集为基本特征的,以采用各种干扰和破坏正常社会秩序的极端行为作为手段的,以满足其经济、政治、文化或心理等方面要求为目的的,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造成较大影响和危害的,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其他社会规范的行为[2]。
我们可以从两个角度对群众性事件的性质进行分析,对其进行充分而理性的认识。
(一)从马克思主义阶级分析的观点来看,现阶段发生的群体性事件,绝大多数都属于人民内部矛盾,是局部的和非对抗性的矛盾,而不是对抗性矛盾。
但我们不能因为矛盾的非对抗性就掉以轻心,不闻不问。
否则,很可能导致矛盾激化甚至使非对抗性矛盾转化为对抗性矛盾。
(二)从法律的角度看,依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大部分群体性事件本身在形式上具有违法性。
有的群体性事件构成了一般的治安违法行为,有的甚至已经转化为刑事犯罪行为。
群体性事件引发的治安违法行为和刑事犯罪行为,由于人数众多,行为复杂,侵犯的客体往往具有多重性,而参与者的行为性质也有所不同。
[群体性,成因,对策]浅析群体性事件的成因与对策
浅析群体性事件的成因与对策摘要处于转型期的中国社会,蕴含着无限的生机与潜力。
然而,社会变动也随之带来了贫富差距增大、资源配置不合理等多种问题,这些问题往往成为了群体性事件爆发的直接诱因。
近年来,我国群体性事件频发的背后折射出的是我国社会管理的不足。
因此,积极创新我国社会管理机制对妥善处理群体性事件意义重大。
本文即对此进行一定的梳理和探索。
关键词社会管理群体性事件社会利益作者简介:王怡凡,青岛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中国政治制度。
一、研究背景二、群体性事件成因分析社会转型作为群体性事件发生背景因素已成为不争的事实,在此过程中群体性事件发生的具体原因多种多样,从社会管理的维度分析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一)政府公信力下降,社会信任感不足政府作为我国社会管理的核心主体,本应发挥中流砥柱的作用。
事实上,每当出现某一事件时,群众往往普遍质疑当地政府对事件起因的判断、解释,导致群众和政府各执一词、针锋相对;社会舆论则向群众“一边倒”,促使事件发酵、延展和升级;事发后,当地政府面对群众的诉求表达,表现出无能、无威望、不服众的窘迫,管辖区域内出现大面积的管理危机;当地政府负责人面对情绪激动、大规模聚集的群众,惊慌失措、进退维谷,形象十分狼狈。
这些现象无不透漏出政府信用方面的严重缺失,政府公信力下降的事实。
云南孟连事件、贵州瓮安事件等等同样是政府公信力下降造成的严重后果。
(二)传统的社会管理方式无法适应现代社会的要求在我国计划经济体制的背景之下,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管理的理论错位为“全能主义政府”的实践模式,即由政府直接进行社会管理并提供社会服务。
“全能主义政府”形成的后果之一就是政府与市场、社会直接接触。
这往往会导致某一事件使社会矛盾激化,正常的与政府申诉的途径受阻或无法发挥应有的作用,同时没有能够使群众激动或不满情绪得以释放的中间地带,那么群众所有的矛头将指尖指向政府机关。
事件后果通常以人员死亡、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告终,政府威信大大降低,矛盾也是暂时性地被解决。
群体性事件的生成原因及治理机制探究
群体性事件的生成原因及治理机制探究群体性事件指的是一种在群体中发生并且对整个社会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
这类事件往往具有集体性质,会导致大量人群参与或者受到牵连,并且可能引发社会动荡或者社会冲突。
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原因多种多样,可以从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多个角度来分析。
社会不公平是群体性事件的一个重要原因。
在不公平的社会环境中,一部分人的利益受到忽视或者剥夺,他们可能会通过集体行动来表达不满。
当大量人群都处于不公平的状态时,他们的不满情绪有可能会被引爆,进而导致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经济受到不公正的分配,劳动力市场存在严重失衡,或者社会福利政策不完善等,都可能导致不满情绪积聚,最终引发群体性事件。
政府失职或者政策不当也是群体性事件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
当政府未能满足民众的合理要求,或者制定了不合理的政策,往往会引发群体性事件。
政府在土地征收、环境污染、强拆迁等问题上处理不当,导致受影响的人群发出抗议,进而引发了社会动荡。
政策的不合理性和政府的失职行为都可能成为造成群体性事件的诱因。
社交媒体的普及也为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提供了新的渠道和媒介。
社交媒体的传播速度快,传播范围广,能够将原本局限于小范围的事件迅速扩大到全国甚至全球。
当一起事件在社交媒体上引起大量关注和讨论时,可能会引发大规模的集体行动,进而演变成群体性事件。
社交媒体的普及为民众表达意见提供了更开放和便捷的渠道,也提高了群体性事件的发生频率和规模。
针对群体性事件,治理机制也需要进行相应的探讨和改进。
政府应当加强对社会的管理和治理能力,及时回应民众合理的诉求,通过改革完善政策和制度,缓解社会矛盾,降低事件发生的概率和影响。
社会需要加强对群体性事件的预警和处置能力,建立健全的危机管理机制,及时发现和应对潜在的危机。
媒体和社交媒体应当加强自律,准确传递信息,提高传媒素质,以避免不良信息的传播和煽动。
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原因复杂多样,需要从多个角度进行深入分析。
群体性事件的原因及对策
群体性事件的原因及对策【摘要】群体性事件指的是一种在社会中大规模发生的具有某种特定意义和影响的事件。
这些事件不仅对个体造成直接影响,也会对整个社会产生重大影响。
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原因是多方面的,常见的原因包括社会矛盾、经济压力、政治因素等。
针对这些原因,我们可以采取一系列对策来防止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包括加强预防意识、建立应急机制、加强社会矛盾调解和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等。
尽管我们采取了这些措施,群体性事件的风险仍然存在。
我们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来减少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保障社会的稳定和和谐。
【关键词】群体性事件、原因、对策、预防意识、应急机制、社会矛盾调解、公共服务水平、风险、有效措施、减少发生。
1. 引言1.1 什么是群体性事件群体性事件是指在特定时间和地点发生的,涉及到大量人群的集体行为。
这种事件往往具有突发性和可能引发社会不稳定的特点,如群体性抗议、暴力事件、群体性事件等。
群体性事件通常是由某种社会矛盾或不满情绪引发的,通过集体行动来表达要求或寻找解决问题的途径。
这种事件往往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因为它可能对社会秩序和稳定造成严重影响。
群体性事件并不是一种孤立的现象,而是与社会的发展和变化密切相关。
在当代社会,随着信息传播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矛盾的日益加剧,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已呈现出多样化和复杂化的特点。
了解群体性事件的特点和原因,对于预防和化解这种事件具有重要意义。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保持警惕,提高对群体性事件的认识和理解,以便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应对可能出现的问题。
只有这样,才能有效防范和减少群体性事件对社会稳定和发展带来的负面影响。
1.2 群体性事件的影响一、社会秩序受到破坏。
群体性事件往往伴随着暴力冲突、抢劫破坏等行为,严重影响了社会的正常秩序和稳定。
二、政府形象受损。
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往往会暴露政府在管理和治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从而导致政府形象受损,公信力下降。
三、经济发展受阻。
群体性事件往往会对当地经济造成严重影响,影响企业正常经营和市场秩序,最终导致经济发展受阻。
群体性事件的特点、发生原因与解决措施分析
群体性事件的特点、发生原因与解决措施分析【摘要】伴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也相应的促进了我国社会的安定和团结。
在我国社会安定团结的大背景下,仍然会发生一些群体性事件,不利于维护的安定。
因此,本文针对于群体性事件的特点、发生原因以及解决措施进行了具体的分析和研究,希望通过本文的探讨,能够为相关方面的研究提供理论性的参考。
【关键词】群体性事件;发生原因;解决措施1 当前群体性事件的特点及其原因1.1 当前群体性事件的特点群体性事件是社会中一种极其不好的现象,但是又是无法避免的现象。
其主要表现在社会变革时期中发生的各种矛盾,大多的问题都是反映出了当前社会关系的不和谐,这种群体事件对社会稳定带来了严重的影响,是社会发展的不安定因素。
群体事件主要有突然性、复杂性、对抗性、破坏性、传染性、反复性以及处置时的艰巨性等特点。
(一)事发的突然性。
由于群体事件矛盾症结多,矛盾背后常常有着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牵涉到社会的方方面面。
一些矛盾纠纷平时被各种因素掩盖,从表面上看比较平静隐蔽。
虽然公安机关有预警网络可以做到提前发现,但由于其隐蔽性,往往很难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
这些症结问题如不及时化解,随着矛盾的积累,一旦有导火索就会爆发,往往使有关部门措手不及。
(二)具有一定的组织性、目的性。
随着近年来社会形势变化,群体事件已逐渐由松散纠集向有计划、有组织方面发展,参与者都有明确的动机和目的。
一些群体性事件中,参与者为了达到目的,往往会临时形成组织,并常常有为首者或活跃分子在其中酝酿、策划、串联、鼓动、组织和操纵,事件的聚散进退直接受骨干分子或自发组织的控制和影响。
有的成立组织策划指挥,在内部进行发动,甚至收取上访资金,专门组织上访闹事活动,使得一些群体性事件由小变大,由对话变为对抗,演化成为数百人、上千人参与的较大规模事件。
(例)2001年宝应县化肥厂改制,因部分职工对补偿问题不满,为提高补偿费用,自发形成临时组织,统一补偿要求,统一集中行动,采取多次堵塞淮江省级公路,给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疏导工作带来更大难度。
我国群体性事件爆发的原因及其对策
我国群体性事件爆发的原因及其对策摘要:在社会转型的大背景下,特别是随着社会利益格局的变革,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事件出现了扩大化、复杂化、对抗化、组织化、政治化等新特征严重影响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应对群体性事件要及时解决和处理,就需要强化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建立健全人民群体的利益表达机制、大力建设社会组织等一系列措施。
本文包含对我国群体性事件原因的分析和对策的介绍。
关键词:群体性事件特征原因路径1.群体性事件概述群体性事件是指由某些社会矛盾引发,特定群体或不特定多数人聚合临时形成的偶合群体,以人民内部矛盾的形式,通过没有合法依据的规模性聚集、对社会造成负面影响的群体活动、发生多数人语言行为或肢体行为上的冲突等群体行为的方式,或表达诉求和主张,或直接争取和维护自身利益,或发泄不满、制造影响,因而对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各种事件。
还有一点需说明,所谓“群体性事件”,必须是3人以上参与,才称之为“群体性”事件。
2.当前我国群体性事件的特征和原因2.1我国群体性事件的特点2.1.1数量增多,规模扩大,冲突升级迅速近年来,我国的群体事件数量和参加人数呈几何级别倍增,且一旦事发,规模迅速扩大,在数小时内引起数千人乃至数万人的参与。
如2004年某地发生的群体事件,搬运工余某的扁担撞到行人曾姓妇女,曾某上前就是一耳光,其丈夫胡某又上前殴打余某,且胡某声称自己是公务员,什么都能摆平,其真实身份是水果市场的临时工,其行为引起了公愤,先是数百名群众围观,接着砸烧警车,数千人集结,随后上万人聚集于区政府大楼,要求政府处理此事,还冲击了政府大楼。
2.1.2冲突激烈程度加剧,采取方式越来越极端其参与者采取一系列极端和违法的手段发泄不满情绪,近年来的群体事件较多的出现了集体围堵党政机关,堵塞交通、械斗等行为,打、砸、抢、烧等过激行为愈演愈烈。
在2008年中,6月28日,因为一个女学生的死亡,贵州发生瓮安事件,160多间办公室、42辆警车等交通工具被烧毁,150余人受伤。
群体性事件的原因及对策浅析
群体性事件的原因及对策浅析摘要:自2000年以来,我国境内发生的群体性事件越来越多,并甚为严重。
它的发生不仅使各地方政党机关的工作难以进行,造成巨大的财产损失,而且使当地的社会生产、生活受到严重的干扰与影响。
所以分析和研究群体性事件产生的原因及应对措施,对各级政府机关显得尤为重要与紧迫。
关键词:群体性事件;公民;应对措施The causes of group incidents and CountermeasuresJian ChunxiAbstract: Since 2000, our country the mass incidents happen more and more, and very serious. It happens not only the work of local organs of political parties difficult, causing huge damage to property, but also local social production and life is a serious noise and impact. Therefore, analysis and study of the causes of mass incidents and response, government agencies at all levels is particularly important and urgent.Key words: group event; citizens;Counter measures一、爆发群体性事件的原因深层次的原因:主要是因为利益的冲突与矛盾及社会政治经济体制性障碍所致。
由于我国正处于改革开放不断深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攻关阶段。
在这样一个过渡时期,随着社会结构的分化、重组,各利益的冲突与社会矛盾日益严重。
群体性事件的原因及对策
群体性事件的原因及对策【摘要】群体性事件是指一起涉及多人或多方的事件,对社会造成的影响十分深远。
社会不平等、种族歧视、经济危机、政治冲突以及教育资源不均衡等因素往往是导致群体性事件发生的原因。
解决群体性事件的关键在于加强社会公平,促进民族团结,改善经济状况。
通过消除社会不平等、根除种族歧视、稳定经济发展、解决政治冲突以及促进教育资源的均衡分配,可以有效预防和缓解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为建立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各个方面都应该积极采取措施,共同努力解决导致群体性事件的根本问题,实现社会的持续发展和繁荣。
【关键词】群体性事件,社会不平等,种族歧视,经济危机,政治冲突,教育资源不均衡,社会公平,民族团结,经济状况1. 引言1.1 群体性事件的定义群体性事件是指在特定社会背景下,集体性地出现的具有明显社会影响和代表性的事件。
这类事件往往涉及大规模的人群,其规模和影响力超越了个体行为的范畴,具有较强的社会性和公众性。
群体性事件可以是各种形式的集体行动,如示威游行、罢工罢课、暴动骚乱等,也可以是由特定社会问题引发的群体冲突、群体事件等。
这些事件通常与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密切相关,反映了社会矛盾和利益冲突的集中体现。
群体性事件的特点包括:规模大、影响深。
群体性事件往往涉及较多的人群,引起广泛的社会关注和讨论,对社会的稳定和发展产生重要影响。
信息传播迅速、影响持久。
随着新闻媒体和社交网络的普及,群体性事件的消息可以在瞬息之间传播至全国乃至全球,对社会产生深远影响。
具有一定的组织性和目的性。
群体性事件往往不是偶然发生的,而是受到某种因素的影响或操纵,具有一定的组织性和目的性。
对于这些特点,我们需要认真分析群体性事件的成因及解决途径,以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和谐。
1.2 群体性事件对社会造成的影响群体性事件对社会造成的影响是非常深远的。
这类事件往往会给社会带来巨大的冲击,不仅影响到个体的生活和发展,也会影响到整个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群体性事件研究
群体性事件研究近年来,群体性事件频频发生,引起了广泛关注和社会热议。
这些事件不仅令人震惊,更引发了人们对群体行为和社会心理的思考。
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既与个体的行为特征有关,也与社会环境的因素息息相关。
因此,对群体性事件的研究变得越来越重要。
本文将从心理学的角度对群体性事件展开研究,旨在深入理解群体性事件的形成机制和心理过程。
群体性事件一般指涉及较大规模的群体行为,例如群体暴力事件、群体骚乱、集体性自杀等。
这些事件需要足够的人数参与,其行为具有集体性和规模化的特点。
触发群体性事件的原因多种多样,但主要可以归结为个体和社会环境两个方面。
首先,个体因素在群体性事件的发生过程中起到重要作用。
个体的心理特征、认知偏差和行为倾向都会影响其对群体行为的参与。
对于一些个体而言,参与群体性事件可以满足其心理需求,如寻求认同感、满足权力欲望等。
此外,个体的心理建构也可能导致对群体性事件的乐观解读,从而对事件产生吸引力。
例如,一些个体可能认为通过参与群体性事件可以改变现状、实现理想,或者认为这是一种激发社会关注和改善社会问题的方式。
因此,了解个体的心理特征对于预防和干预群体性事件具有重要意义。
其次,社会环境也是群体性事件发生的重要因素之一。
社会环境的缺乏公平与公正、社会压力、权力结构与等级制度的存在,都可能为群体性事件提供土壤。
社会环境中的不平等和不公正会导致一部分人的不满和不信任,引发他们对社会的抗议和报复行动,从而形成群体性事件。
此外,媒体的报道和社交网络的传播也会影响个体的行为。
一些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是由于信息传播的加速和扩大,导致更多人参与其中。
因此,社会环境的改善和舆论引导对于预防和控制群体性事件具有重要作用。
了解群体性事件发生的机制有助于我们预防和控制这类事件的发生。
对于个体而言,提高其心理的自我控制能力、增强对风险判断的敏感性和批判思维的能力,能够减少其参与群体性事件的可能。
对于社会环境而言,需要加强社会公平与公正的建设,减少社会不平等,增加人们对社会制度的信任感。
目前我国群体性事件的特点成因及对策
目前我国群体性事件的特点成因及对策1. 引言1.1 目前我国群体性事件的定义目前我国群体性事件的定义指的是在特定时期发生的,由一定数量的人参与、意识的统一、行动的一致以及具有共同目的的一种群体性事件。
这些事件通常是因为人们对某种问题或者利益的争端与矛盾,通过集体行动来表达自己的诉求和态度。
群体性事件可能包括示威游行、罢工、暴力事件等,其规模和影响力可能对社会秩序和稳定造成重大影响。
在现代社会,群体性事件越来越成为社会治理中的一种突出问题,因此对于了解和控制这些事件具有重要意义。
对于群体性事件的定义需要考虑到其行为主体、行为形式、动因等方面的因素,以便有针对性地采取有效的应对和管理措施。
【200字】1.2 目前我国群体性事件的发展趋势目前我国群体性事件的发展趋势主要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乡差距的不断扩大,群体性事件的发生频率和规模呈逐渐增加的趋势。
网络和社交媒体的普及和发展使得信息传播速度加快,群体性事件的蔓延范围更广,影响更深远。
群体性事件的主体多样化,既有因经济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也有因社会公共安全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形势复杂多变。
群体性事件的表达方式趋向多样化,既有传统的游行示威,也有网络上的抗议和讨论,增加了社会治理的难度。
为了有效预防和化解群体性事件,需要加强社会矛盾化解机制,提升社会救助体系,加强公共安全管理,加强舆论引导等综合对策,以建设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
2. 正文2.1 群体性事件的特点群体性事件的特点包括:规模庞大、影响深远、社会性强、动员性强、多元化等特点。
群体性事件的规模庞大,参与人数众多,涉及面广,极易形成群体效应和社会影响力。
群体性事件的影响深远,可能引发连锁反应,对社会秩序和稳定造成严重影响。
群体性事件具有明显的社会性,反映了社会矛盾和问题的集中爆发,需要政府和社会各方面共同应对。
群体性事件具有较强的动员性,能够迅速聚集大量人群,形成统一行动的力量。
网络群体性事件
网络群体性事件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迅速发展,网络消弭了时间和空间的隔阂,重新建构了我们的生活,人类从此进入了互联网时代。
在这样一个时代,网络也深刻影响了我们的政治生活,成为我们接收政治信息、表达政治见解的平台。
政府则可以通过网络舆论及时了解民情民意,便捷、快速地与公众进行政治沟通。
但是,由于我国处于转型期,社会结构发生巨大变化,不同利益群体之间容易引发冲突,这些冲突必然会在网络有所折射,受网络信息的传播机制及其本身的非理性因素影响,很容易迅速聚集大批网民,导致百万级点击率,最终形成网络群体性事件。
网络群体性事件是网络社会政府经常遭遇的一种危机,其后果在于能在很短时间,让大量群众对政府的看法发生根本性的改变。
如果处置失当,可能形成现实社会中的群体性事件,给政府和社会带来冲击,造成社会不和谐。
如何对其进行治理,将是网络时代政府治理的一项重要任务,也考验了新时期政府的管理能力。
一、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内涵及其特性(一)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内涵网络群体性事件是网络社会政府经常遭遇的一种新形式的危机。
但是,学术界对此进行研究非常有限,对其概念解释也不是很明确,在此,笔者尝试从其定义开始进行阐释。
要理解网上群体性事件,首先有必要解释一下什么是群体性事件。
所谓群体性事件是指某一利益群体因某种共同利益关系聚集起来,以各种方式反映利益群体的共同愿望,以期引起政府和社会的关注,从而获得或保障其共同利益的事件。
对于网络群体性事件这种新型的群体性事件而言,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角度来理解:一是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场域———网络公共领域。
公共领域是对公共意见形成过程的一个理论抽象,意指介于国家和社会之间的,通过聚会、社团、媒体等形式进行自由对话、公共交往、公开表达意见的场域及机制。
网络信息技术的发明和应用为人们的自由交流和平等沟通提供了崭新的技术支撑,也为公共领域的重建和结构再造提供了技术基础,进而促进网络公共领域的形成。
网络公共领域为建构虚拟空间中的民主意向提供了强大的动力,人们在这个空间中自由地发言、讨论,使我国网络公共领域出现了超越现实的民主热情和讨论精神。
群体性事件处置
群体性事件处置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群体性事件也越来越多,极大地影响了社会的稳定和安全。
如何妥善处理和处置群体性事件成为了公共安全领域中的一个重要问题。
本文就群体性事件的定义、特征、原因以及处置方法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群体性事件的定义及特征群体性事件是在某个时间、某个地点,由多人参与或见证的,与社会公共利益有关的事件,通常具有以下几个特征:1. 社会性:群体性事件往往涉及广泛的社会群体,而且与社会公共利益有关。
2. 多元化:群体性事件参与者多样化,观点和诉求差异很大,使得事件复杂多变。
3. 聚集性:群体性事件大多在某个时间点和空间范围内发生、扩散和聚集,易引发人口密集、场所拥挤等问题。
4. 情绪化:群体性事件往往具有强烈的情绪化特征,而且极易受外界刺激,引发极端行为。
二、群体性事件的原因分析1. 社会经济问题:不公平分配、职业生涯不顺利、失业、低薪、社保医疗等问题均为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重要因素之一。
2. 政治因素:政府政策不公、领导腐败、人权、土地等争议引发的抗议事件。
3. 意识形态与信仰:宗教、种族、毒品、时尚等因素引发的人群聚集行为。
4. 社交网络:互联网和移动网络的飞速发展,增加了信息的传播速度,也给群体性事件的产生和溢发带来了便利。
三、群体性事件的处置方法1. 加强预防机制:完善相关应急预案,建立及时且有效的控制机制和预警机制,从根源上对事件进行预防和化解。
2. 加强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应联系协调,形成救援指挥体系。
是否有必要出动安保力量以及出动第三方调解机构等问题需要考虑。
3. 强化社会心理干预:通过宣传、教育、网上舆情管理等方法,给予事件参与者和周围群体充分的信息和说服,缓和情绪,引导舆情。
4. 加强司法维护:对于违法行为,加强维护司法公正,保障社会安全与秩序,防止群体性事件的蔓延。
5. 科技手段的运用:科技手段已经成为群体性事件处置的一项重要手段。
如在传染性疾病疫情爆发期间,大规模的无人机巡逻进行信息的搜集和处理,便极大的提高了反应速度和处理效率。
浅谈群体性事件的成因与处置
浅谈群体性事件的成因与处臵2011年2月各位领导,同志们,新年好!今天,正是龙年新春,有幸和大家一起共同探讨、学习,既深感自豪,又觉诚惶诚恐。
以下内容仅是一家之言,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我今天所要喝大家共同探讨学习的题目是:浅谈群体性事件的成因与处臵。
引论回顾两年来的政法综治工作:2010年,共受理处理了各类矛盾纠纷266起,其中群体性事件266起,其中群体性事件4起,非正常死亡、意外事件25起,死亡人数25人;2011年共受理处理各类矛盾纠纷210件,其中群体性事件5起,非正常死亡、意外事故19起,死亡19人,研究分析发现群体性事件数量、对抗激烈度、处臵成本可控度的难度及发展趋势,相对于一般性矛盾纠纷,其所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的广度和深度都较大。
为有效预防、处臵群体性事件的发生,特选择了这个题目。
一、什么是群体性事件群体性事件是指由部分群众参与并形成一定组织目的的集体上访、集会、堵门、堵路、围堵党政机关、静坐请愿、聚众闹事等群体行为,并对政府管理和社会造成影响的群体事件,是人民内部矛盾激化的一种表现形式。
一般也指不特定的部分人为实现某种共同的利益要求而聚合在一起,非法采取上访、请愿、罢工、罢课、静坐、游行、聚会等形式,以及实施围堵冲击党政机关及有关部门单位、阻断交通的行为。
一般说来,确定群体性事件有四个方面的标准:1、必须达到或超过5人;2、必须要有一个共同的行为指向;3、程序上缺乏法定依据;4、影响正常的生产、生活、工作秩序。
二、群体性事件的特征当前发生的群体性事件可分为四种类型:一是因直接利益关系引起的维权抗争事件(要钱),二是无直接利益关系的社会泄愤事件(仇官、仇富、仇视社会),三是针对无关者得社会骚乱事件(好奇、泄愤),四是其他类型的群体性事件(如有组织犯罪、社会纠纷)。
我国已进入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
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因为利益纠纷引发的维权抗争事件大幅度增加也就不足为奇了,其中维权抗争事件范畴内的群体时间占80%以上,也被称为“可以用人民币解决的人民内部矛盾”。
群体性事件的产生原因以及应对方法
群体性事件的产生原因以及应对方法、2005年6月安徽池州发生群体性事件,2007年01月四川达州发生群体性事件,2008年7月云南孟连发生群体性事件,2007年06月广东河源发生群体性事件2008年06月贵州瓮安发生群体性事件2009年06月湖北石首发生群体性事件2010年04月黑龙江富锦长春岭发生群体性事件2010年06月安徽马鞍山发生群体性事件马鞍山611事件2011年06月广东潮安县发生“古巷事件”、增城市“6.11”事件重庆万盛群众聚集事件2012年04月10日重庆万盛群众聚集事件群体性事件是指由某些社会矛盾引发,特定群体或不特定多数人聚合临时形成的偶合群体,以人民内部矛盾的形式,通过没有合法依据的规模性聚集、对社会造成负面影响的群体活动、发生多数人语言行为或肢体行为上的冲突等群体行为的方式,或表达诉求和主张,或直接争取和维护自身利益,或发泄不满、制造影响,因而对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各种事件。
2000年以来,中国频繁发生因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上访、集会、请愿、游行、示威、罢工等群体性事件,数量多、人数多、规模大,从1993年到2003年间,中国群体性事件数量已由1万起增加到6万起,参与人数也由约73万人增加到约307万人群体性事件总体上看,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经济体制的转型和社会结构转型,社会利益格局的调整,新问题、新矛盾不断增多,我国群体性事件次数和参与人数均呈上升趋势,参与人员常常达到了成百上千,甚至上万人参与的事件在全国也已屡见不鲜。
群体性事件涉及行业越来越多,主体成分也呈多元化。
范围已遍及各个省(区)、市、县,涉及城市、农村、企业、机关、学校等众多行业和领域。
过去参与群体性事件的多是农民、企业退休人员、困难人群,现在则是在职和下岗职工、农民、个体业主、复转军人、教师、学生、技术人员、干部等各阶层人员。
而引起群体性事件的原因更是涉及方方面面。
既有一般性问题,也有特殊性问题;既有经济领域问题,也有社会领域问题;既有历史累积的问题,也有现实中新产生的问题;既有国内因素,也有国际影响。
我国群体性事件的特点、原因及处置对策探析
我国群体性事件的特点、原因及处置对策探析我国群体性事件的特点、原因及处置对策探析姓名:班级:学号:我国群体性事件的特点、原因及处置对策探析摘要:本文首先分析了当前群体性事件的突发性、利益诉求性、泄愤性、复杂性、策划组织性、广泛性、危害性等特点,然后从群众、政府及社会三个方面解析了群体性事件发生的原因,最后从事前、事发、事后三个阶段提出了进行群体性事件的预防与处置的相关措施。
关键词:群体性事件;利益诉求;社会失衡;贫富差距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中国群体性事件频繁发生,虽然还没有权威的统计数据,但是,群体性事件呈上升趋势已是不争的事实。
所谓群体性事件,是指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群众认为自身权益受到侵害,通过非法聚集、围堵等方式向有关机关或单位表达意愿、提出要求等事件及其酝酿、形成过程中的串联、聚集等活动。
现有资料表明,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主要原因有村征地补偿、城市拆迁安置、企业改制改革、军队复转干部、民族宗教、土地草场纠纷、环境污染、涉法涉诉、劳动和社会保障、腐败和社会不公、邪教和分裂祖国等。
一、特点: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经济体制的转型和社会结构转型、社会利益格局的调整,新问题、新矛盾不断增多,致使我国群体性事件不断发生,并呈现出以下特点:1.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绝大多数是因自身权利受到偶然事件侵犯的一种反应性行为,突发性极强。
2.利益诉求性尽管群体性事件政治性因素增多,民族宗教问题有所增加,但追求特定领域的利益仍是诱发群体性事件的主导因素,其经济性大于政治性。
3.泄愤性绝大多数参与者与最初引发的事件并没有直接利益关系,主要是路见不平或借题发挥,表达对社会不公的不满,以发泄为主,而且伴有打、砸、抢、烧等违法犯罪的行为。
4.复杂性群体性事件合理性与无理性共存、正当理由与不当理由共存、合法情节与过激行为共存。
5.策划组织性随着从个案维权向共同议题的转变,参与主体逐渐多元化,其组织性不断增强。
6.广泛性参与群体性事件的人员通常由当事人或家属;经济利益共同体;政治利益共同体;情绪共同体等组成。
关于群体性事件的一些考虑(2013-07-18)
关于群体性事件的一些考虑一.定义和性质:群体性事件是由社会矛盾引发,由特定和不特定的某些具有共同利益的偶合群体,以一定的目的为基础,带有明显的利益诉求性质的体制外活动;是以合法的或非法的规模性聚集的形式,发生多人语言行为或肢体行为上的冲突等群体行为的方式,或表达诉求和主张;或直接争取和维护自身利益;或发泄不满,对社会秩序和稳定造成一定影响的事件。
随着经济体制和社会结构转型、社会利益格局的调整,新问题、新矛盾不断增多。
总体上看,当前群体性事件绝大多数都是对权利和权益的诉求,属于人民内部矛盾性质,是由人民内部矛盾激化而产生的,并不是要推翻国家政权和现行社会制度。
面对群体性事件,堵不如疏。
一方面,要从理论上承认群体性事件是利益纷争,一些群众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其诉求不过是为了生存。
另一方面,现在有些“群众意见很大”的问题,就不再是个别的情况,而是一种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
二.表现方式:工人以企业管理者为主要抗争对象,以维护经济权利和要求管理企业事务为主要内容。
如:工人要求发放足额工资和改善工作条件、下岗工人要求工作、改制国企的工人要求保护国家财产不能流失等。
群体性事件大多采取较为平和的表现方式,从本质上看是人民在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的矛盾,但内部矛盾逐渐呈现出为对抗化,暴力性、破坏性加剧。
组织程度明显提高,经济矛盾趋向政治化。
有相当数量的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是有组织的,尤其是那些参加人数多、持续时间长、规模较大、反复性强的群体性事件事先都经过周密策划,目标明确,行动统一。
各种矛盾相互交织,处置难度加大。
多数群体性事件的参与者提出的要求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常常采取不合法的方式,合理要求与不合法行动、无理要求与非法行动相互交织,多数人的人民内部矛盾与少数人的严重违法行为混在一起。
三.主要特点1. 群体性:这是群体性事件的最基本特征。
如退休、在职和下岗职工、复转军人等人员参与。
2. 起因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从起因分析,应该说绝大多数群体性事件都有一定的理由,即有其合理的部分,而真正无理取闹是极个别的,因此往往容易引起公众的呼应。
群体性事件的性质和成因分析_王红
群体性事件的性质和成因分析王红¹(山西大学,山西太原030006)1摘要2群体性事件是人类社会矛盾运动的产物,是人民内部矛盾的极端表现形式。
改革中经济格局的变化和利益调整的失衡是群体性事件产生的经济根源;广大群众较为严重的政治依赖性和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滞后是群体性事件产生的政治根源;公民开放意识、权利意识的增强与不适当膨胀是群体性事件产生的思想根源。
1关键词2群体性事件,性质,成因,社会矛盾1中图分类号2D6691文献标识码2A1文章编号21004-4175(2005)05-0018-02邓小平曾经指出:/中国的问题,压倒一切的是需要稳定,没有稳定的社会环境,什么也搞不成,已经取得的成果也会失掉。
0当前随着我国转型期社会矛盾的日益复杂化,群体性事件频繁发生,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一个突出问题。
一、群体性事件的性质界定群体性事件是指因人民内部矛盾而引发,以经济利益为主要内容,由部分公众参与,并形成一定组织和规模的集体上访、集会、游行、非暴力对抗乃至暴乱等群体行为。
(一)群体性事件是人类社会矛盾运动的产物。
矛盾构成了世界,世界充满着矛盾。
群体性事件作为一种社会矛盾,是人类社会矛盾运动的产物,是社会诸多矛盾的综合反映,是世界各国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
当代冲突理论认为,没有一个社会系统是整合得十分完美的,包括群体性事件在内的社会系统中的冲突是普遍存在的。
历史上,无论是发展中国家还是发达国家,在现代化进程中都走过了一条曲折、复杂、饱经困苦的道路。
正如亨廷顿在5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6中指出的:/现代性孕育着稳定,现代化过程却孕育着不稳定0,现代化过程实际上是/一个克服社会动荡的历史阶段。
0群体性事件是社会转型期的一种符合进化规律的现象,是社会结构调整过程中的正常状态。
我国正处在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社会正经历着一场急剧的变革,矛盾大量积聚,人们面临的问题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严重复杂。
群体性事件的产生是各种复杂因素聚合的产物,是社会转型不可避免的阵痛。
群体性事件双重性问题探讨
群体性事件双重性问题探讨当前,我国处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型时期,随着改革力度的加大和利益格局的调整,各种社会矛盾和焦点问题也不断增多,由此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呈高发态势,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
深入分析研究这一社会现象,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既是维护稳定的迫切要求,也是深化改革、促进发展过程中需要认真研究和正确解决的政治课题。
一、群体性事件的性质、特征及影响的两重性群体性事件是指具有某些共同利益的群体,为了实现某一目的,采取静坐、冲击、游行、集会等方式向党政领导机关施加压力、破坏公私财物、危害人身安全、扰乱社会秩序的事件。
尽管群体性事件的外在表现呈现出某些对抗性的倾向,但从总体上说,这种群体性事件还属于人民内部矛盾。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矛盾和主要矛盾决定了其性质不会表现为整体性的社会对抗,即表现为与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矛盾对抗。
但由于国内外敌对势力的插手,加之人民内部矛盾处理不当也会由非对抗性转化为对抗性。
因此,正确认识群体性事件的性质,审慎地处理好群体性事件,保持社会稳定,为改革发展提供一个好的环境,是摆在各级党委和政府面前的一件大事。
从群体性事件特征方面看,可以概括为以下10个方面:(1)事件的突发性。
事件往往会因某种事由在短时间内突然诱发,并迅速扩大升级。
(2)群体的扩张性。
群体性事件的规模呈不断扩大趋势,利益关联和情结感染使群体不断膨胀。
(3)利益的趋同性。
组织和参与事件的一些人或某一团体、某一组织,有相同或相近和利益要求。
(4)情结的对立性。
群体性事件的主体同处置事件的有关责任部门或另一部分有相关利益争端的群众,在情结、观点和要求上往往都有一定的对立性。
(5)对常态的冲击性。
群体性事件中的当事人,往往采取静坐滞留、围赤地千里党政机关,堵塞交通,聚众示威等方式反映问题,以施加压力,扩大影响。
个别群体性事件中还伴有打、砸、抢、烧等违法犯罪行为。
另外由资源利益、家庭势力、民族隔阂、宗教派别等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易伴有聚众械斗发生,以上种种对正常的生活形态具有很大的冲击性。
公共危机管理
城乡群体性事件的指向对象不同 维权内容不同 农民以基层政府和官员为主要抗争对象;工人以企业管理者为主要抗 争对象。农民抗争以要求补偿受损利益和实现村民自治为主要内容, 失地或受环境污染的农民要求维护权益成了中心议题;工人抗争以维
护经济权利和要求管理企业事务为主要内容,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的
雇佣工人要求发放足额工资和改善工作条件,农民工要求发放欠发的 工资,下岗工人要求工作,改制国企的工人要求保护国家财产不能流
失等。
表现方式激烈 内部矛盾逐渐对抗化 群体性事件大多采取较为平和的表现方式,从本质上看是人民在根本 利益一致基础上的矛盾,但暴力性、破坏性群体性事件逐渐增长,出 现激化现象,对抗程度加剧。
组织程度高 经济矛盾趋向政治化 有相当数量的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是有组织的,而且开始出现跨区域、跨行业 串联声援的倾向。尤其是那些参加人数多、持续时间长、规模较大、反复性 强的群体性事件事先都经过周密策划,目标明确,行动统一。 各种矛盾相互交织,处置难度加大 多数群体性事件的参与者提出的要求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常常采取不合法 的方式,合理要求与不合法行动、无理要求与非法行动相互交织,多数人的
不要总是上纲上线
基本特征
数量增多 规模扩大 2000年以来,中国频繁发生因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上访、 集会、请愿、游行、示威、罢工等群体性事件,数量多、 人数多、规模大,从1993年到2003年间,中国群体性事件 数量已由1万起增加到6万起,参与人数也由约73万人增加 到约307万人。 涉及的部门行业多 主体成分多元化 参与的人员复杂,有各种职业、不同社会身份的人参加: 有国有企业的下岗失业职工,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的权益 受损职工,失地农民,农民工,房屋被拆迁居民,库区移 民,下岗的军转干部,出租车司机,环境污染受害者,等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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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体性事件的性质和成因分析王红¹(山西大学,山西太原030006)1摘要2群体性事件是人类社会矛盾运动的产物,是人民内部矛盾的极端表现形式。
改革中经济格局的变化和利益调整的失衡是群体性事件产生的经济根源;广大群众较为严重的政治依赖性和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滞后是群体性事件产生的政治根源;公民开放意识、权利意识的增强与不适当膨胀是群体性事件产生的思想根源。
1关键词2群体性事件,性质,成因,社会矛盾1中图分类号2D6691文献标识码2A1文章编号21004-4175(2005)05-0018-02邓小平曾经指出:/中国的问题,压倒一切的是需要稳定,没有稳定的社会环境,什么也搞不成,已经取得的成果也会失掉。
0当前随着我国转型期社会矛盾的日益复杂化,群体性事件频繁发生,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一个突出问题。
一、群体性事件的性质界定群体性事件是指因人民内部矛盾而引发,以经济利益为主要内容,由部分公众参与,并形成一定组织和规模的集体上访、集会、游行、非暴力对抗乃至暴乱等群体行为。
(一)群体性事件是人类社会矛盾运动的产物。
矛盾构成了世界,世界充满着矛盾。
群体性事件作为一种社会矛盾,是人类社会矛盾运动的产物,是社会诸多矛盾的综合反映,是世界各国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
当代冲突理论认为,没有一个社会系统是整合得十分完美的,包括群体性事件在内的社会系统中的冲突是普遍存在的。
历史上,无论是发展中国家还是发达国家,在现代化进程中都走过了一条曲折、复杂、饱经困苦的道路。
正如亨廷顿在5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6中指出的:/现代性孕育着稳定,现代化过程却孕育着不稳定0,现代化过程实际上是/一个克服社会动荡的历史阶段。
0群体性事件是社会转型期的一种符合进化规律的现象,是社会结构调整过程中的正常状态。
我国正处在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社会正经历着一场急剧的变革,矛盾大量积聚,人们面临的问题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严重复杂。
群体性事件的产生是各种复杂因素聚合的产物,是社会转型不可避免的阵痛。
它包含着制度创新过程中社会矛盾合理释放的诸多因子,因此,从根本上杜绝这种事件的发生比较困难。
但是,我们应采取积极的态度预防和疏导改革中的矛盾,尽量减少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二)群体性事件是人民内部矛盾的极端表现。
毛泽东指出,在社会主义社会,/有两类社会矛盾,这就是敌我之间的矛盾和人民内部的矛盾。
这是性质完全不同的两类矛盾。
0112敌我矛盾是人民同各种敌对分子在根本利益对立基础上的矛盾,是对抗性的矛盾。
人民内部矛盾是人民范围内的各阶级、阶层、社会团体内部以及它们相互之间的矛盾。
一般来说,是在人民利益根本一致基础上的矛盾,是非对抗性的。
首先,群体性事件在其本质上属于人民内部矛盾的范畴,是非对抗性的矛盾。
群体性事件尽管表面有激化的特征,存在偏激的群体言论及行动,但是它们的矛头指向不是国家,不是政府,而是社会上的种种不公行为。
绝大多数群体性事件都是为了解决某些实际而具体的问题,而不是蓄意反对共产党的领导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这一点是不容置疑的。
其次,群体性事件是人民内部矛盾相对激化的表现。
群体性事件虽然属于人民内部矛盾,但它是一种在表现形式上带有对抗性色彩的人民内部矛盾,它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社会利益整合及社会秩序状况。
目前群体性事件大多采取聚众闹事、围攻、静坐等过激方式和过火行为冲击党政机关,甚至破坏社会公共财物、危害干群人身安全、扰乱社会秩序,带有明显的/压力0性质。
其表现形式趋于激烈,造成的社会后果和影响也越来越大。
二、群体性事件的成因分析(一)改革中经济格局的变化和利益调整的失衡是群体性事件产生的经济根源。
利益冲突是人类社会一切冲突的最终根源,也是所有冲突的实质所在。
任何一个社会都不可能完全消除社会冲突,因为任何一个社会都存在着社会利益矛盾和利益冲突。
马克思曾经说过:/人们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0122,恩格斯也指出:/每一个社会的经济关系首先是作为利益表现出来0132,/-思想.一旦离开-利# 18 #5理论探索62005年第5期(总第155期)¹1收稿日期22005-07-051作者简介2王红(1978-),女,山西临县人,山西大学哲学社会学学院硕士研究生。
益.,就一定会使自己出丑0142。
改革是一场革命,是对人们利益关系的重新调整。
改革中新旧体制的转化使原有的利益格局被打破和重组,社会范围内不同社会集团的利益被触动,形成了错综复杂的矛盾关系。
首先,既得利益集团与非既得利益集团之间的矛盾,成为人民内部矛盾中各种矛盾的总按扭,一旦某阶层或群体启动这一按扭,矛盾会立即凸现,使之公开化或尖锐化。
其次,任何改革、特别是渐进式的改革都要付出一定的成本和代价,而成本和代价的付出与改革成果享受的不对等,又会导致人们心理上的不平衡,从而进一步加剧了利益关系的紧张与摩擦。
再次,收入分配的不均,更容易导致人们在思想上、心理上、情绪上造成某种程度的失衡和冲突,而这种情绪如果得不到疏导,就可能演变成为一种极端行为。
大量群体性事件的生成,根由不是/患其寡0,而是/患其不均0。
最后,利益表达机制的不畅通、利益协调机制的不健全,使强势利益群体可以利用不当方式获取不正当利益,而弱势利益群体则由于资源有限,合法渠道又不畅通,不得不采用施压性集体行动来宣泄利益诉求,成为群体性事件产生的直接原因。
(二)广大群众的政治依赖性和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滞后是群体性事件产生的政治根源。
群众对党和政府的过分依赖是群体性事件产生的重要原因。
在我国,由于历史的原因,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产生了一种深厚的依赖心理。
半个多世纪以来,共产党的伟大与正确深入人心,只有共产党才能救中国,只有共产党才能解决人民中的矛盾,这已成为许多人的一种思维习惯;而党和政府则在长期/党领导一切0和/为人民服务0思想的熏陶下,也总是把社会上大大小小、该管的、不该管的事情都统统揽入自己怀中。
由此导致群体的政治意识总是远远大于法律意识,利用法律、法规来合理解决矛盾、处理问题或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不够,而/人治0的观念、/官本位0的思想却很严重。
所以,只要一遇到问题,就不管大小,也不顾是哪个方面的,往往为图个快速解决或彻底解决,便一头撞到党政机关去,并且动辄行为过激,不惜酿成群体性事件。
政治体制改革相对于经济体制改革的严重滞后是群体性事件产生的基础条件。
在我国,政治体制改革严重滞后于经济体制改革。
政治体制不顺导致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体系不健全,各项政策、管理与现阶段的经济发展不相配套,政策不稳定不完善,各种关系未能及时理顺,利益冲突普遍且尖锐。
政治效能不佳导致部分干部中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作风和腐败现象严重,干群关系紧张。
近年来,一些基层政权部门软弱无力,使群体性事件有了恶性膨胀的充裕空间。
有关部门形同虚设,为政一方的能力明显下降,加上个别人在其位不谋其政,甚至利用手中的权力中饱私囊,使工作处于瘫痪状态,导致群众对合理性要求彻底绝望,并且错误地认为只有把事情闹大,才能引起领导重视,才能解决问题,于是/逼上梁山0,引发群体性事件。
在这种情况下,群体性事件成为群体对不公平、不平等的一种呐喊,对社会公正的一种呼救。
参与其中的多数群众无非是希望当权者/平等市场各种利益主体间的法律地位0、/平均各种市场主体与市场管理者的距离0、/平衡各种市场主体与市场管理者的关系。
0152(三)公民开放意识、权利意识的增强与不适当膨胀是群体性事件产生的思想根源。
人总是受一定的社会意识支配,社会意识反映着社会矛盾的多样性。
脆弱的社会意识可使社会矛盾舒缓,而高强的社会意识可使社会矛盾的张力加强。
社会意识作为一种精神形态,一旦内化为一种观念、意志、信念、情感,就会产生一种动机和态度,自觉或不自觉地驱动社会主体在社会活动之前做出种种反应,表现为一定的社会行为。
首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中国社会是一个开放的社会。
开放的社会环境为开放意识的生长提供了适宜的气候条件。
由于开放,社会有了对旧的舍弃和对新的接纳,有了对现状的不满和对美好未来的追求;由于开放,社会滋生了变异的活力,社会化现象更加普遍;由于开放,社会意识空前高涨和激荡,社会行为高度激烈和彰显;由于开放,社会关系十分紧张和复杂,社会问题日益暴露和激化。
然而相比之下,我国社会管理的协调功能弱下不足,组织及其治理能力捉襟见肘,应对社会问题的国家管理机制未能及时到位,排解社会矛盾的国家制度/该出手时未出手0,致使问题成为矛盾,矛盾形成对立,对立导致冲突,群体性事件得以形成。
其次,现代社会培育了开明的社会民主,变革中的我国政治体制,基本价值取向是/主权在民0、/依法治国0。
一方面,公民权利意识的觉醒和民主意识的增强要求社会最大限度地实现个人权利和社会公平,而现实中各种矛盾纠纷的调处存在制度性缺陷,社会公平和正义难以实现。
当社会所认为的正义与法律所保障的正义标准存在差异,以致人们对法律产生不信任感时,人们便会径自采取/自力救济0行为,群体性事件得以产生。
另一方面,在实现民主、法治的主导价值之下,国家在民主与法治中培育着公民的权利意识并保证其实现,而公民在民主与法治中,则因偏激地行使这种权利而构成了社会上的种种不稳定,人们的义务导向普遍地转向权利导向。
群体性事件正是基于这样一种基础宽厚、滋养丰实的权利意识,才使自身具备了蓄势待发的激情和产生猛烈的社会冲击力。
从这个意义上说,群体性事件是公民权利意识不当膨胀的社会现象,是现代法治民主的畸形物,是我国法治不成熟的一种表现。
参考文献:112毛泽东选集:第5卷1M2.北京:人民出版社,1977. 364.12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1M2.北京:人民出版社, 1961.82.13214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1M2.北京:人民出版社,1961.537,103.152陈晋胜.行政法实践的哲学分析1M2.北京:华龄出版社,2001.115.责任编辑王瑞娟#19#5理论探索62005年第5期(总第15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