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群体性事件与政府应对

网络群体性事件与政府应对

网络群体性事件与政府应对

网络的普及与快速发展改变了人们思维方式、生活方式、交往方式乃至带来了对网络法律法规的新诉求。近年来日益频繁发生的各类网络群体性事件以其传播快、发展快、覆盖广、影响大等特点,对社会的影响日益彰显,其影响有正面的,如方便了民主参与、民主监督等,也有负面的,一些网络群体性事件由于在一些环节中处置、应对不当最后甚至演变成了现实群体性事件,对社会稳定形成了影响,成为影响社会公共安全的事件。在应对网络群体性事件时,一些地方政府公共治理的理念和技巧比较滞后,容易因处理不当导致网络舆论的升级扩大,有的甚至采用传统的“围、堵、封、盖”手段掩盖事件真相,导致官民情绪对立、政府公信力缺失,影响社会稳定。由于网络群体性事件在我国出现的时间还不长,尚未形成系统完整的政府应对网络群体性事件的策略和方法,从公共管理学领域的角度对网络群体性事件的相关研究亟待深入。

本文针对有一定影响的网络群体性事件进行案例剖析,以此为基础分析研究了网络群体性事件的概念、成因、特点及影响,结合现代社会冲突理论、公共治理理论、政治参与理论以及公共危机管理理论,尝试以多学科视角研究网络群体性事件这一由网络快速发展带来的现实问题,着重从网络政治参与和公共安全管理的角度对政府应对提出了若干对策建议,为判断、认识、处置和应对有关网络群体性事件提供一些视角,希望为相关决策、为社会的稳定发展提供一些参考和帮助。

关于群体性事件处置方面的方法集锦

浅谈群体性事件处置的三四五工作法 一、要坚持三个原则,确保群体性事件妥善有效处置 在处置群体性事件中,要始终坚持党委政府领导、区别对待和依法处置三个原则: (一)是要坚持党委、政府领导。近些年来发生的群体性事件主要由企业破产改制、劳资纠纷、土地纠纷等问题引发,涉及经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处置难度大,稍有不慎,就可能酿成大的事端。公安机关要想有效预防、妥善处置好群体性事件,必须做到既要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又要严格按照法定的权限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决不“包打天下”,切实为党委、政府当好参谋、助手。只有坚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密切配合有关部门,才能最终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二)是要坚持不同情况区别对待。根据群体性事件发生的情况,可以分为三种情况:诉求正当但方法不当、意愿善良但理由不当、既无合理诉求又无理取闹,对这三种情况,在处置时应加以区别对待。工作中,对一般参与者,要积极引导他们通过正当渠道解决诉求问题,敦促其离开现场或散开;对少数对抗心理严重、有煽动表现或进行幕后策划的人员,则进行重点管控、重点打击,从而提高处置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三)是要坚持依法冷静处置。公安机关在处置群体性事件过程中,不管是在事前、事中环节,还是在事后、善后阶段,都应当注意冷静、理智,依法办事。要严格依法进行调查取证、维持秩序,依法实施相关强制措施等法律赋予公安机关的各项权力,确保群体性事件处置工作有理、有据、有节,确保群体性事件处置工作步入法制化轨道。 二、要注重四个方法,牢牢掌握群体性事件处置工作主动权 总结各地公安机关以往处置群体性事件的一些好的范例会发现,公安机关在处置工作中是否牢牢掌握了主动权,决定着公安机关是否可以有效、妥善地开展处置工作。从有效掌控处置工作的主动权这一点着眼,在处置工作可以选择运用四个方法: (一)是领导牵头,靠前指挥。群体性事件处置工作极为复杂,处置力量比较分散,坚持领导牵头、靠前指挥是统一协调指挥处置群体性事件的保证。特别是在处置规模较大的群体性事件时,公安机关领导人亲临现场,坚守一线指挥协调现场警力,既可以使现场的各种突发状况第一时间得到现场领导的指示,从而确保快速处置,又可以营造领导亲为、形成合力的工作氛围,提高参战民警的工作信心和工作热情。 (二)是全警动员,全员参战。群体性事件突发性强,集中优势警力快速处置十分重要。尤其是在处置一些规模较大的群体性事件时,公安机关更要注意调动充足警力,配备充足装备,迅速控制现场局势。 (三)是主动出击,掌握先机。公安机关应当重视把握使用警力的时机,根据群体性事件的行动方式、事件所处的阶段和发展的趋势等具体情况适时出动警力,力求最好效果。特别是在做好群体性事件跟踪调查、掌握事件发展动态的基础上,对可能发生事件的时间、部位及时进行重点布控,有效避免群体性事件形成规模、扩大蔓延,最终化解可能形成的较大规模群体性事件苗头。 (四)是宣传教育,晓之以理。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和思想疏导,是特殊状态下做好群众工作的必要手段。公安机关要将宣传教育作为采取强制措施前的必要程序,在处置过程中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疏导工作,对参与者宣传党和国家有关政策、法律及规定,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告知以害,讲清群体性事件的性质和危害,阐明党委、政府的立场和态度,以瓦解闹事人群的斗志,孤立挑头闹事的骨干分子,争取绝大多数群众。 三、要把握五个步骤,全面提升群体性事件处置工作能力和水平 为确保群体性事件预防到位、处置得当,公安机关应当在工作中注意把握五个步骤,全方位提升处置工作水平。 (一)是信息靠前。公安机关应坚持定期调查与重点调查相结合、日常排查与重点排查

群体性事件产生的原因及解决途径

群体性事件是指由某些社会矛盾引发,特定群体或不特定多数人聚合临时形成的偶合群体,以人民内部矛盾的形式,通过没有合法依据的规模性聚集、对社会造成负面影响的群体活动、发生多数人语言行为或肢体行为上的冲突等群体行为的方式,或表达诉求和主张,或直接争取和维护自身利益,或发泄不满、制造影响,因而对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各种事件。 一、基本定义 在国外,一些学者将称之为“集群行为”或“集合行为”等,认为它是“在集体共同的推动和影响下发生的个人行为,是一种情绪冲动”。有的学者认为,“集群行为是自发产生的,相对来说是没有组织的,甚至是不可预测的,它依赖于参与者的相互刺激。”通俗地讲,“群体性事件”可以理解为由同类个体组成的整体,因为共同的要求,对社会造成的不平常影响的事情。 在我国,由于受不同时期的政治环境和经济、社会因素的影响,对群体性事件的认识也不尽相同。在建国初期称之为“群众闹事”、“聚众闹事”;80年代称之为“治安事件”、“群众性治安事件”;90年代称之为“突发事件”、“治安突发事件”、“治安紧急事件”、“突发性治安事件”;在21世纪初期称之为“群体性治安事件”。 目前,我国对群体性事件的界定有争议,但一般认为是指具有某些共同利益的群体,为了实现某一目的,采取静坐、冲击、游行、集合等方式向党政机关施加压力,出现破坏公私财物,危害人身安全,扰乱社会秩序的事件。 二、产生原因 群体性事件的频繁发生,是我国经济和社会变革过程中各种矛盾和问题的综合反映,群体事件的发生既有深刻的社会政治经济背景,也有现实的具体原因。具体原因大致如下:国企改革中的下岗职工再就业难,收入减少,基本生活得不到保障;征地拆迁及补偿安置费用不合理,政府出台的一些整治措施严重危害部分群众的利益;企业拖欠工资、医药费、退休金,如农民工的工资拖欠;部分干部违法乱纪、财务不明、贪污腐败;某些政府机关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严重;由于历史原因,自然资源、遗留资产的归属问题等;社会治安、民间纠纷、行政执法等问题处理不好也极易引发群体事件。 群体性事件的频发最根本的原因是社会矛盾的凸显,中国99%的群体事件是由老百姓的利益受侵害引起。不平等现象的普遍存在:收入分配不平等,财产分布不平等,教育机会和教育资源不平等,就业和工资报酬不平等,公共卫生和健康不平等,社会保障不平等,税收和财政收支不平等………不平等的两端是强弱的二元对立。一端是底层的弱势群体,另一端是强权们的的合谋。社会公平正义长期得不到落实和伸张。 (一) 二元对立的形成和强势群体对社会的绝对主导 1、强弱二元对立的形成 20世纪80年代市场转型的争论,在今天似乎看出了些结果,如今的市场经济分层机制在很大程度上是从计划经济时代的再分配权力转变过来的,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过程中,拥有再分配权力的人将权力转化为社会网络资源:政府官员在长期的权力结构中的经营已使其建立了庞大的权力网络和社会网络,形成了强势的“场域”,权力拥有者同时拥有强大的社会资本。由于缺乏科学有效的市场经济管理和调节控制机制,政治权力对社会财富的控制导致了各种寻租现象,拥有或收买政治权力成了暴富的必要条件。这种社会政治条件培养了新的利益集团和社会阶层,政治与资本的合谋构成了社会的强势群体。他们掌握着较多的社会资源在社会中处于主导地位,支配着社会的资源配置,主导着社会的主流话语,全力维护者自身的利益。

网络群体性事件及其应对机制探析

网络群体性事件及其应对机制探析 p处于转型期的中国社会矛盾日益凸显,伴随着人们思想的进步和转变,人们对社会上所存在的一些现象有了自己的见解,同时也急需有一个可以公开发表自己意见的窗口。另一方面,随着现代通信技术手段的发展和互联网的普及,特别是手机网上信息交流平台的日趋成熟,使得无论来自社会哪一个阶层的个体都能够平等无差别地进行网上信息的自由交流。而网络媒体传播工具与传统媒体传播工具的不同就在于,群众对于传统媒体仅仅是接受者,群众的思想和意见只能在小范围内传播,传播力度和广度有限。但网络媒体使得群众既是网络信息的接受者又是网络信息的创造者和传播者,其传播的范围之广和影响之大是不可估量的。据中国工信部统计:截止2013年3月底中国共有11.46亿移动通信用户,其中有8亿多用户接入互联网。2013年7月腾讯总裁刘炽平在腾讯同盟会议上称手机QQ和微信每日活跃数均超过了1亿。QQ、微信、微博等热门的手机应用软件无疑在给人们提供了自由交流的平台的同时,也成为人们关注社会的窗口和信息发散口,并逐渐替代了传统的媒体传播方式。但网络给予我们的不仅仅是生活上的便捷,或是为传统方式上属于社会话语边缘的民众开创了一个可以表达诉求的机会,同时也使一些真假难辨的不良负面信息进入到大众网络空间中,成为了潜在的空间民意,它们的存在很可能会激化网络中的网民情绪,这也就成为了网络群体性事件滋生的土壤。 二、完善网络群体性事件应对机制的必要性 在社会媒体化时代,众多的中国网民以及互联网的高普及率使得网络具有了巨大的影响力,公众能够通过网络表达观点、抒发情绪,网络群体性事件发生的主体特征逐步形成,这也成为沟通政府与民意的主渠道。 (一)紧扣即时化的要求,及时化解舆论焦点 在社会化媒体时代,信息传播突破了时空的限制。无论空间距离大小,只要社会上一出现“风吹草动”,信息就会以“秒速度”传向各处。2013年1月6日,署名“巴蜀妹子”的网友将河北遵化市政府门口农民工下跪讨薪事件在“四川在线”论坛上予以发布,随后腾讯新闻在1月13日又以配图新闻形式转发,1月22日的央视《东方时空》对此进行深入报道,监察大队个别工作人员不端行为被曝光,至此这一事件在短短10天内迅速发酵成舆论的焦点。由此可见,网络群体性事件在众多网友不明真相的互相转发中持续发酵、酝酿,直至发生,时间之短、速度之快,亟需采取有效的机制化解焦点,回应社会公众的质疑。 (二)针对隐匿性特点,亟需法律手段的规范 在互联网大量普及的今天,基于其虚拟空间的特点,网络平台的传播作用日益凸现出来,直接导致“匿名性、随意性”问题的出现。在这一横向、纵向交错并存的虚拟空间里,发布者即有话语权,而接受者在看到网络上的文字并配图后,常常是以感性的态度去判断这一事件,在不论及发布者信息真实性条件下予以转

群体性事件中网络舆情的影响及其应对

群体性事件中网络舆情的影响及其应对 近年来我国经济发展正处在社会变革阶段,在促进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同时,也催生了一些不稳定因素,突出表现之一就是群体性事件频发。此外,在信息化浪潮的冲击下,互联网迅速发展.越来越多的社会民众借助网络平台,对社会重大事件表达自己的看法和观点,最终形成网络舆情。两者的相互作用,使得网络舆情在群体性事件中产生了重要作用。因此网络舆论管理成功与否直接影响着群体性事件的处理结果,严重威胁社会秩序和安全。为做好网络舆情的监管工作,应针对网络舆情与群体性事件的管理机制进行规范与引导,进而提高群体性事件的预防与控制能力。 标签:群体性事件;网络舆情;规范引导 1 导言 1.1 相关研究现状 基于群体性事件网络舆情的发展,国内外学者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和研究。众多研究结果表明群体性事件的网络特征日趋明显。 首先,在概念界定方面有不同的观点。广义上指在网络舆情是社会舆论的一种形式,其是公众对社会热点、焦点问题所表达的有影响力的观点。狭义上是指公众对社会群体性事件所持有的政治态度。 其次,在群体性事件中网络舆情管理现状分析角度来看。刘毅等人认为群体性事件网络舆情具有复杂性、自由性、即时性、情绪化与非理性等特征,最终导致了网络舆情管理的监控难度。彭知辉等学者较早关注到两者之间的内在联系。指出网络舆情是推动群体性事件发展的一个重要因子。魏武挥在“众声本就是喧哗”中指出我们已经进入“网络麦克风时代”,充分的概括了基于网络时代背景下的群体话语权的特征。 综上所述,国内学者主要从以特征、时代背景等角度对群体性事件中的网络舆情进行探究。学者对群体性事件中网络舆情的发展有了透彻的认识,为我国网络舆情管理提出了一些建设性的建议。但从以往的文献研究来看,主要集中在理论研究层面,缺乏实质性的研究,难以对实践起到有效的指导作用。新时代背景下群体性事件呈现出新的特征,剖析群体性事件参与群体的心理有助于帮助我们开展有效的网络舆论引导。著名学者波斯曼曾说:“将毛毛虫从它栖息的环境里清除掉,你得到的不是一个单纯减去毛毛虫的环境,而是一个新的环境:你重构了生存的条件。新技术不是什么东西的增减益损,它改变一切。”传统媒体就是那条毛毛虫,它正在消解。新的媒介技术改变着一切,有着正向的力量,也有着负向的力量。我们就要更加重视新闻媒体的作用,最大程度的利用大众传媒去宣扬正确的社会价值观。

群体性事件处置方案

群体性事件 应急处置方案 为了及时有效处置好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政治大局稳定,根 据上级政府的规定,结合我居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构建和谐社会和维护安定团结政治局面的要求,积极稳妥 处置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正确把握群体性事件的基 本概念、等级和处置原则,规范处置群体性组织指挥机构、力量调度、装备配置、现场处置行为。力争做到对群体性事件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切实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确保社会政治大局稳定。 二、群体性事件的基本概念 群体性事件是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根源是利益矛盾问题, 表达的是利益诉求,表现为聚众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的形式。大规模群体性事件是指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扰乱社会治安秩序,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群体性行为。主要包括10个方面的行为:①聚 众冲击、围堵党政军机关、要害部门、重要场所的;②聚众堵塞国家 干线公路及重要交通枢纽的;③聚众阻挠国家重点工程建设施工的; ④聚众哄抢国家仓库、重点工程及经营场所物资的; ⑤违法聚众上访、请愿,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等引起跨地区、跨行业连锁反应的; ⑥影响社会稳定的非法宗教活动;⑦严重影响民族团结的大规模事件;

⑧造成较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械斗及打、砸、抢、烧事件; ⑨敌对势力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策划的大规模非法聚集活动;⑩其他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活动或行为。 三、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成立黎明居委会群体性事件处置领导小组:由支部书记任组长,主任任副组长,其他居工作人员为成员。综治主任为处置应急小组长,处置应急组长负责现场疏导工作,在处置过程中,及时向上级领导反馈信息,掌握第一手资料,按现场情况有针对性地处置。 四、处置方法 接到群体性事件报告,处置领导小组要迅速安排相关负责人快速赶赴现场,要正确把握“四不”,即不懂政策没有经验的人不要派;导致群众情绪激化的话不要说;不符合政策、法律的态不要表;通过努力不能兑现的“空头支票”不要开,防止造成工作被动。 1、征用土地和农民负担等方面而引发的重大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的处置。 根据掌握的信息,排出中间主要人,然后通组织干部单个做思想工作,必要时请上级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对造成损失的违法人员,在现场注意观察其动向,一方面让其慑于法律的威严,另一方面为打击、处理提供依据。 2、针对非正常死亡或医疗事故等引发的闹丧和冲砸事件的处置。

网络群体性事件

网络群体性事件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迅速发展,网络消弭了时间和空间的隔阂,重新建构了我们的生活,人类从此进入了互联网时代。在这样一个时代,网络也深刻影响了我们的政治生活,成为我们接收政治信息、表达政治见解的平台。政府则可以通过网络舆论及时了解民情民意,便捷、快速地与公众进行政治沟通。但是,由于我国处于转型期,社会结构发生巨大变化,不同利益群体之间容易引发冲突,这些冲突必然会在网络有所折射,受网络信息的传播机制及其本身的非理性因素影响,很容易迅速聚集大批网民,导致百万级点击率,最终形成网络群体性事件。网络群体性事件是网络社会政府经常遭遇的一种危机,其后果在于能在很短时间,让大量群众对政府的看法发生根本性的改变。如果处置失当,可能形成现实社会中的群体性事件,给政府和社会带来冲击,造成社会不和谐。如何对其进行治理,将是网络时代政府治理的一项重要任务,也考验了新时期政府的管理能力。 一、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内涵及其特性 (一)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内涵 网络群体性事件是网络社会政府经常遭遇的一种新形式的危机。但是,学术界对此进行研究非常有限,对其概念解释也不是很明确,在此,笔者尝试从其定义开始进行阐释。 要理解网上群体性事件,首先有必要解释一下什么是群体性事件。所谓群体性事件是指某一利益群体因某种共同利益关系聚集起来,以各种方式反映利益群体的共同愿望,以期引起政府和社会的关注,从而获得或保障其共同利益的事件。对于网络群体性事件这种新型的群体性事件而言,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角度来理解: 一是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场域———网络公共领域。公共领域是对公共意见形成过程的一个理论抽象,意指介于国家和社会之间的,通过聚会、社团、媒体等形式进行自由对话、公共交往、公开表达意见的场域及机制。网络信息技术的发明和应用为人们的自由交流和平等沟通提供了崭新的技术支撑,也为公共领域的重建和结构再造提供了技术基础,进而促进网络公共领域的形成。网络公共领域为建构虚拟空间中的民主意向提供了强大的动力,人们在这个空间中自由地发言、讨论,使我国网络公共领域出现了超越现实的民主热情和讨论精神。但是,由于缺少了叙事和传播过程中的权威审查机制,网络叙事本身也就变成消费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叙事主体因不断发泄非理性的情感而得到了娱乐,在这种较少体现责任的精神讨论语境中,非理性的精神极易膨胀。所以说,网络公共领域虽因理性的讨论和批判才得以成立,但它本身却无法避免非理性因素的纠结。可见,我国网络公共领域仍处于形成阶段,仍然是一个纠结在理性和非理性、现实和虚拟的矛盾状态中的综合体。

网络群体性事件中的网民心理及行为

网络群体性事件中的网民心理及行为 中文 近几年,由于网络技术的普及与发展,中国网民群体的力量不断壮大,一些网络热点通过网民的发帖和跟帖迅速发展为网络群体性事件,网民在各种心理的驱使下参与到事件中,并最终对事件的发展和结果产生重大影响。网民的参与一方面有利于事件的解决,另一方面由于一些极端行为的存在,给事件相关人员带来了极大的伤害,甚至会引发现实中的暴力事件。因此,对事件中网民的心理和行为进行研究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论文总共分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是绪论和综述,主要包括选题的缘由、研究的意义以及论文研究方法,并对议题的研究现状和文献进行了陈述和总结。第二部分通过对03年至今的网络群体性事件的梳理,对事件的发生场域、网民的参与形式以及参与者的基本特征等要素进行了分析。第三部分结合具体案例,对事件中网民的心理特征及一般心理过程的发展变化进行了探究,第四部分主要分析了网民在事件中的一些极端行为表现,并探索了行为背后的心理动因。第五部分在前面分析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关于建立社会心理预防及疏导机制的几点建议。本论文以网络群体性事件中的网民为研究对象,采用文献综述、案例分析以及理论探讨的方法,对其心理及行为进行了探究,具有一定的创新性。论文的主要结论性的观点包括三个方面:一、网络群体性事件主要发生在虚拟社区,参与的网民主要为18-30岁的男性,参与形式主要为发帖、跟帖以及新闻、视频评论。在各类网络事件中,社会类的事件最能引起网民关注,形成网络https://www.360docs.net/doc/3f18200378.html,群体性事件。二、在网络群体性事件中,网民表现出猎奇、无聊、从众等个体和群体心理特征,这些心理特征在不同网民间存在着差异化。另外,事件可分为酝酿、爆发和消退三个阶段,每个阶段的变化同网民的相对剥夺感和易受暗示性密切相关。三、在网络群体性事件中,网民存在着极端行为,以言语暴力和人肉搜索为主,言语暴力源于敌意、宣泄心理,人肉搜索则是源于英雄主义和利他主义。因此,减少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发生,需建立完善的社会心理预警、发泄和疏导机制,其重点在于网民不良情绪的疏导和心理健康教育的加强。本论文对课题进行了充分的研究和详细的论述,具有一定的现实与学术意义,但同时也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 译文 In recent years, due to the popularization and development of internet technology, the forces of netizens in china have seen significant growth. This has led to an increasing number of internet group events highlighted by the posts of netizens who, driven by a variety of motives, may exert a major impact on the development and outcome of the event. The participation of netizens is conducive to the solution of the event on the one hand while on the other, their possible extreme behaviors may do great harm to the persons involved and even lead to violence in the real world. So,

群体性事件的成因及处置对策

课题名称:群体性事件的成因及处置对策 目录 内容摘要 (1) 一、群体性事件的概述 (2) (一)对群体性事件定义的不同理解 (2) (二)科学界定群体性事件的重要意义 (2) (三)群体性违法事件的特点 (3) 二、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社会根源分析 (4) (一)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主要原因 (4) (二)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社会根源分析 (5) 三、预防及应对群体性事件的对策 (7) (一)发展经济,加快和深化改革,从根本上预防群体性事件 (7) (二)完善收入分配调节机制,正确处理效率与公平、先富与共富的关系 (8) (三)建立健全全社会保障机制,加强社会保障力度 (8) (四)因势利导,积极采取措施为社会不满情况提供必要的宣泄渠道 (8) (五)完善法律法规体系,把矛盾化解纳入法制化轨道,是从制度上拆解群体性时间的重要保障。 (9) (六)转变政府职能,形成社会管理合力,有效缓解和消除社会矛盾 (9) (七)建立群体性事件处置中的权力监督和权利救济机制 (10) 参考文献 (10)

内容摘要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和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利益格局发生了调整,由此不断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一大主要因素。本文首先通过群体性事件的概述,其次对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主要原因及其社会根源进行了分析,最后提出了预防及应对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处置对策,即发展经济,加快和深化改革,从根本上预防群体性时间;完善收入分配调节机制,加强社会保障力度;因势利导,积极采取措施为社会不满情况提供必要的宣泄渠道;完善法律法规体系,把矛盾化解纳入法制化轨道,是从制度上拆解群体性事件的重要保障;转变政府职能,形成社会管理合力,有效缓解和清除社会矛盾;建立群体性事件处置中的权力监督和权利救济机制 关键词:群体性事件性质界定成因和对策

大学生网络群体事件

大学生网络群体事件

而其中的一些负面“网上群体性事件”,可以在很短时间内损害百万群众心中的party政机关形象。对此,许多地方party政干部还缺乏足够明确的认识,对网民回应不足、不及时、不充分的现象普遍存在。多位受访专家建议,应提高干部对“两个舆论场”的敏感度,认真回应多形式的群众诉求。 网上“一呼百万应”现象 “在网络上,一个普通人就可能做到‘一呼百万应’”,安徽省互联网宣传管理办公室主任车敦安说。 如2008年11月的“干部出国旅游清单”事件,本刊记者2009年2月在网上搜索,仅“温州赴美考察团”一项,相关网页就高达八万多个。某网一条相关新闻的网页,网民评论就高达8098

条。 “这一事件的网上点击数至少是在百万人次以上”。中国科学技术大学party委宣传部部长蒋家平说。在相关部门对事件涉及干部作出免职等处分后,这一网上群体性事件才告一段落。 近期“百万级点击率”的“网上群体性事件”屡见不鲜。如“南京天价烟房产局长事件”、“张家港官太太团出国事件”、“贫困县县委书记戴52万元名表事件”、“云南躲猫猫事件”,等等。 同样,另一情形“网上群体性事件”也同样是“一呼百万应”,比如汶川特大地震中,网民对参与救援干部的好评铺天盖地;中国向索马里派出护航舰队等事件中,在网上均引起了“百万级的点击”。

记者发现,公权力大、公益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三公部门”和其中的公职人员,极容易成为网络热点新闻炒作的焦点。 例如以“史上最牛”、“天价”等词搜索,就会发现“史上最牛的中部地区处级官员别墅群”、“史上最牛的官腔”、“史上最牛的官员语录”、“史上最牛服务通知”、“史上最牛公章”、“天价烟局长”、“天价薪酬高管”、“天价表县委书记”、“天价公款账单”等话题,无一例外都是网上热点。而且总是呈现为“滚动散发型”,过一段时间总能出现类似的一个帖子引发网民热议。 曾任上海市go-vern-ment新闻办网络新闻管理处处长的张晓宇说,“史上最牛”加“三公部门”型的网络事件,溯其本源其实就是公共部门和公职人员“涉腐”、“涉富”、“涉权”等三类事件。在当前社会处于转型期背景下,人们对于公权力如何参与社会利益的调整非常敏感,因此才会对

如何应对群体性事件

如何应对群体性事件 年级:2011年(秋季班) 学号:44 姓名:彭飞 专业:社会学 课程:群体性事件的防范与化解指导老师:冯仕政

如何应对群体性事件 --由抢盐事件有感而发 日本福岛第一核电站爆炸释放大量核辐射,消息传来,中国出现了抢盐的风潮,引起国民恐慌。 此事件的严重性使得我们对“群体性事件”的重视进一步加强。群体性事件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障碍。做好应对群体性事件工作,是当前社会面对的重大课题。 我国重大群体性事件之所以多发、高发,原因是多方面的。从总体上看,这是我国改革进入攻坚阶段、发展处于关键时期各种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的集中反映。 回顾抢盐风潮的始末:2011年3月11日,日本发生9.0级地震,导致福岛第一核电站爆炸释放大量核辐射。3月16日起,中国各地忽然爆发市民抢购食盐“盛况”,许多超市食盐销售一空。个别不良商家借机提价,北京一箱40多元的食盐卖到600元。见面问候语都变成了,“你买盐了吗”。网上抢购食盐的理由基本有两个,一是吃盐防辐射,二是核辐射污染海盐。恐慌多起于未知,未知则不可控。由于民众不信任主流媒体等原因,一个明显无厘头的谣言就可能把问题无限扩大,直至造成集体性的恐慌。后来卫生、发改委等政府部门高速反应进行辟谣,网络上尤其是微博中迅速形成了理性的对抢购食盐的质疑声。这种网民自发的开放的言论,使谣言瞬间粉碎。到18日,抢盐风潮平息。 从抢盐这一新近事件来看,群体性突发事件有如下新特点: 一、主体具有多元性、广泛性。我国已经进入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将会遇到种种难以预料的困难,种种难以预料的干扰,种种难以预料的风险。 二、焦点具有交叉性、复杂性。由于人民获取信息的渠道变的多

群体性事件处置

一、概念辨析 群体性事件是指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群众认为自身权益受到侵害,通过非法聚集、围 堵等方式,向有关机关或单位表达意愿,提出要求等事件及其酝酿、形成过程中的串联、聚集等活动。 1.群体性事件与治安事件 治安事件是指聚众共同实施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公民人身安全和公私财产安全的行为(社会事件)。 (1)区别:治安事件的概念体现了其行为类型属于破坏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事件的参与者应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客观表现是多层次的社会危害性。这一概念更强调了事件对社会治安秩序的破坏,具有危害后果,比较而言有“有罪推定”、“污名化”之嫌,由此相关部门采取的处置措施可能也以打击为主。而群体性事件的概念更为中性,强调了事件是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中群体行为的表现方式一般是逐步发展的,常常是在和平、合法的行为方式不能奏效的情况下,行为主体才通过直接侵害法益的方式以期引起有关方面的重视和社会的同情,从而实现自己的目的。从群体性事件概念出发,采取的手段和措施更为科学。 (2)联系:治安事件和群体性事件有交叉重叠的部分(群体性暴力事件)。一些群体性事件发展变化过程中可能演变为治安事件,对社会治安造成危害。 2.群体性事件与骚乱 骚乱是指“混乱不安”。西方学者认为骚乱是贱民(社会底层人士)所为,且为制度的产物,因此不太适合于中国语境。相对于骚乱事件的贬义性和负面性,群体性事件是中性、理性的,强调了“人民内部矛盾”,对于群体性事件应通过疏导与教育的方法和法律手段加以解决。 3.群体性事件与突发事件 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1)区别:《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准确、及时发布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和应急处置工作的信息,而在群体性事件处置过程中,对于报道是有所控制的,避免破坏社会稳定。 (2)联系:①突发事件分为四大类: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其中社会安全事件中的群体性暴力事件也是群体性事件的一种,二者有交叉重叠部分。②突发事件如事故灾害等处置得不得当,有可能引发次生事件,成为群体性事件的直接诱因。 4.群体性事件与公共安全危机 公共安全危机,是指危及国家安全,危害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威胁公民生命财产安全,需要各级应急管理机构立即作出联合反应的事件或情境。将群体性事件理解为“危机”,有过度解读之嫌,易引发过度的处置应对措施。 5.群体性事件与集群行为 集群(合、体)行为是指在人群聚集的场合下,不受现有社会规范的控制,通常是无明确目的和行动计划的众多人的行为。群体性事件具体表现形式的群体行为中有一部分是集体行为,但集体行为的范围更广,不特指民众的抗争行为,群众性的生产、生活均在其列。

网络群体性事件分析及应对

网络群体性事件分析及应对 【提要】: 网络群体性事件,是指在互联网上发生的有较多网民参与讨论的事件。首先随着科技发展,网络的兴起是必然趋势。其次,近期“百万级点击率”的“网络群体性事件”屡见不鲜,对政府极其职能产生了深刻的影响。最后,网络作为一种媒介工具,是挑战也是机遇。因而,分析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发展规律,对政府避害趋利,具有借鉴意义。 【关键词】:网络群发性事件政府应对策略 【主体】: 绪论 随着科技发展,社会进步,网络在民众生活的的作用越来越大,因而网络群体性事件也随之出现兴起。从“南京天价烟房产局长事件”、“张家港官太太团出国事件”、“贫困县县委书记戴52万元名表事件”、“云南躲猫猫事件”等一系列事件表明:网络对于社会、政府、民众的影响愈见巨大。而网络作为一种媒介工具,是挑战也是机遇。对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发展规律的掌握,可以有效的防止网络成为谣言萌发传播之地,为不良用心之人所利用,还可以使网络成为信息发布、资源共享的有效途径,意义重大。 本文通过文献综述法,分析了网络作为新型媒体所具有的特点和发展规律;然后通过具体案例进行分析论证,探讨政府实际工作中的成败得失;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正文 网络群体性事件作为一种社会现象而客观存在,具有一般群体性事件的多发性、异变性、利益性、突发性、群体的情绪性等特点,同时,基于其运行载体的特性,它还具有高度的放大器、快速的传播器、复杂的结合体几个特点。网络从出现之日起就具有其他传媒难以企及的传播优势:传播参与主体多元性、传播环境宽松性、传播资源的永续共享性,以及跨国性,使得不同阶层、不同年龄、不同行业的人都可以成为事件讨论的“网中人”。[1] 网络与传统媒体的一个很大的不同是,网络更具草根性、平民化。从而使得政府对其传播渠道和传播内容难以进行直接有效的控制。传统媒体,如电视、广播、报纸等,其传播途径、形式基本固定,发布的内容也受到政府机构、相关部门以及上级部门的多方审查和制约。虽然现在市场化下,其自由度相对扩大,但基本上可以说还是党和政府的喉舌。在此情形下,其信息传递是单向的,即由上

群体性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Q/XXX-XXXX 内蒙古xxxxxxx开发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XXX-XXXX-XXXX-026-2012 群体性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2012-06-30 发布2012-07-01 实施 XXX公司发布

本应急处置方案由本企业突发事件 管理领导小组提出本应急处置方 案的起草部门:安全生产部。 本应急处置方案的起草人:XXX 本 应急处置方案的审定人:XXX 本应 急处置方案的批准人:XXX 本应急处置方案由安全生产部归口并负责解释。本应急处置方案2010年首次发布。

群体性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高效有序地做好本企业群体性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地减轻事件造成的损失,保障员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信访条例》 《电力企业专项应急处置方案编制导则》(试行) 《XXX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处置方案》 《XX)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处置方案》 1.3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企业群体性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群体性突发社会安全事件(以下简称突发性事件)管理工作应根据不同类型事件的特点,依据不同的原则进行。遵循“分级负责、预防为主、教育疏导、快速反应、依法办事”的方针,快速处置,缩小影响,控制局面,稳定职工队伍,尽快恢复正常工作秩序,将突发性事件带来的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1)分级负责原则。突发性事件的处置工作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和领导下进行,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形成“行政管理部牵头接谈、相关职能部门主谈,涉访部门劝返, 行政管理部维护秩序”的现场处置工作格局。 (2)预防为主原则。及时了解、掌握和收集有关方面的信息,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处置,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将问题解决在初始阶段。 (3)教育疏导原则。以教育疏导为主,做到谈清问题、讲明政策、解疑释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尽快劝返,防止矛盾激化。 (4)快速反应原则。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做到反应快速,应对正确,依法果断处置。

重大群体性事件处理预案

重大群体性事件处置预案 为依法妥善处置重大群体性事件,建立良好的治安秩序和维护全镇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处置重大群体性事件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以维护社会稳定和治安秩序为目标,以防止聚众打、砸、抢、烧、防止交通严重堵塞、防止围堵冲击党政机关和其他重点要害部门等为重点,正确区分和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力争把事件制止于萌芽和始发状态,控制在尽可能小的局部范围内,尽最大努力确保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重大群体性事件,是指聚众共同实施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安全和公私财产安全的行为。主要包括:(一)人数较多的非法集会、游行、示威;(二)集会、游行、示威和集体上访活动中出现的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或者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三)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罢工、罢课、罢市;(四)非法组织和邪教等组织的较大规模聚集活动;(五)聚众围堵、冲击党政、司法、军警机关和重要警卫目标、广播、电视、通讯等传媒和通讯枢纽以及其他要害部位

或者单位;(六)聚众堵塞公共交通枢纽、交通干线、破坏公共交通秩序或者非法占据公共场所;(七)在大型体育比赛、文娱、商贸、庆典等活动中出现的聚众滋事或者骚乱;(八)聚众哄抢国家仓库、重点工程物资以及其他公私财产;(九)较大规模的聚众械斗;(十)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社会秩序的其他群体性行为。 三、处置原则 (一)在上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联合有关主管部门处置的原则。重大群体性事件发生后,要及时将情况向上级党委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报告,镇党政领导要亲临现场,做好矛盾化解工作。迅速商请公安机关维护好现场秩序,保护党政机关等重点部位及现场工作人员的安全,维护正常的交通秩序,在必要时,镇人民武装部在报请党委同意后可调集民兵应急分队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秩序;(二)防止矛盾激化原则。对参与重大群体性事件的群众,要坚持可散不可聚、可解不可结、可顺不可激,以教育疏导为主,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或初始阶段;(三)防止事态扩大原则。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及时处置,要防止措施不当而激化矛盾,防止事态扩大;(四)依法果断处置原则。对围堵、冲击党政机关、阻断交通、骚乱以及打砸抢烧等违法犯罪活动,要抓住时机,坚决依法果断处置,控制局势,尽快平息事态,防止事态的扩大蔓延.

曹轶宁:如何应对网络群体性事件

曹轶宁:如何应对网络群体性事件 在谈此问题之前,我想先介绍两个会议给大家,一个是我组织的,一个是我参加的。 我曾在2006年的11月份组织过一个“构建虚拟世界(网络)专家研讨会”,该研讨会就当时风闻即将颁布实施的“网络实名制”进行了讨论。 而在今年的5月份,我参加了另外一个行政级别较高的互联网会议,某门户网站的老总有个精彩的发言,他指出中国互联网走的是一个先发展后管理的道路,像新文化运动时期马克思主义被革命先烈拿来发展成为具有中国特色的毛泽东思想那样,在美国发展出来的互联网技术和理论也证明可以为我所用。事实也确实如此,在国外搞得风生水起的各个互联网新产品、网站,在中国都遭遇了水土不服的毛病,反而是中国的“抄袭者”能够“以土治洋”,将极具中国特色的网站发扬光大,并到国外上市圈钱。 我们的政府部门、互联网从业者以及先知先觉的专家学者们,已经开始承认网络作为一个新兴媒体对现实社会的影响与冲击了。 但是,为什么互联网上的群体性事件在近一两年间(而非中国互联网门户成熟期间)才慢慢成为社会焦点,并被政府部门加以注意,相继颁布各种不太成熟的“急就章式”的措施来予以监管呢?究其原因,不外乎以下几点: 首先,当时的网络群体事件尚属于发轫阶段,除了针对具体个人的名誉侵权、谩骂等外,还没有在社会层面对官民矛盾、贫富差距等现象形成群体聚集效应,即便习惯走在前面的专家学者们(如贺卫方先生也只是认为“可以作为推动言论自由的试验田”),也还是从谨慎的态度出发,对当时互联网上各类侵权现象的频繁发生表示出了忧虑,张星水律师甚至建议订立专门的网络侵权法来规范互联网行为。 其次,互联网上尚没有出现“职业化”的网络扒粪者。我们必须认识到这样一个现象,大部分底层的上访民众,对互联网的操作是不熟悉的,他们的文字表达亦有限度,一篇职业写手的“千字檄文”与一篇上访群众的“万言书”,其影响力和冲击力不在一个数量级上。 第三,中国网民对Web2.0时代出现的网络工具——博客,还有一个好奇与熟悉的过程。这里有一个有趣的统计数据可以说明这一问题,美国的博客排在前三位的内容分别为生活、娱乐、学习,而中国的博客则分别为时评、生活、八卦。中国的博客使用者与看客,更多的是将博客当成非正常渠道来源的消息补充而已。 第四,政府职能部门并没有认清(或者没有打算承认)互联网的媒体属性,对互联网的监管也是多头管理,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思路和流程。 不过,随着近两年社会事件的不断酝酿与发育,互联网上出现了数量众多的“职业”和“半职业”评论员,他们与传统媒体相互呼应,在互联网上插杆为旗,大有语不惊人死不休、不将所谓“恶搞”进行到底不罢休的勇气与决心。 由此,诸如“人肉搜索”、攻击邮箱、相册泄露个人隐私、将自拍或者他人裸照和视频

对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反思肖玉勇

Vol.9No.4 2012年4月 第9卷第4期 Journal of Hubei University of Economics(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Apr.2012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络已经成为当今社会不可缺少的一部分。绝大部分的人都会接触网络、使用网络,通过网络接受或者传播信息。可以说,网络成了我们思想和行为的最有力的影响者之一。由于网络传播具有快捷行、大容量以及开放性等特征,所以在现代的社会中,某个角落发生的事情只要受到关注,就会非常迅速的传播到各个角落里。关注的人越多,传播的就越快、越广,同时造成的影响也就越大。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网络群体性事件”作为一种新的“社会问题”出现在了人们的视野里。 对于“网络群体性事件”这一现象,还没有形成一个得到大部分人认同的定义。目前对“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定义主要有以下几种: 第一种观点认为,“在一定社会背景下形成的网民群体为了共同的利益或其他相关目的,利用网络进行串联、组织,并在现实中非正常聚集,扰乱社会正常秩序,乃至可能或已经发生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群体暴力事件。”[1] 第二种观点认为,“网络群体性事件是指在一定社会背景下形成的网中人群体为了共同的利益,利用网络进行串联和组织,公开干扰网中网外秩序,干扰网络正常运行,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乃至可能危及社会稳定的集群事件。”[2] 第三种观点是,生奇志,徐斌,展成,王琳等学者认为“网络群体事件是指,为了实现某一目的,利用网络大规模发布、传播某一方面信息,以发泄不满、制造舆论,在相对自发的、无组织的和不稳定的情况下,因为某种普遍的影响和鼓舞而发生的集群行为称为网络群体事件。”[3] 第四种观点认为,“网络群体性事件的本质是网民群体围绕某一主题、基于不同目的,以网络聚集的方式制造舆论、促发社会行动的传播过程。它可以是自发的、也可以是受组织的,可能是有序、健康的,也可能是无序、不健康甚至是非法的。”[4] 第五种观点认为,网络群体性事件“应该从广义和狭义两个角度来界定”: “广义上说,网络群体性事件指在互联网络时代,由某个社会问题引起,以特定网民群体为主体,在理性或非理性状态下,基于某种正当或不正当的利益需求,为了达到一定目的,利用网络交互信息,有组织或无组织的,有序或无序的制造网络舆论,并随事态变化迅速形成网络舆论潮,甚至在某种情况下转变为现实中的暴力或非暴力集群行为的现象。” “狭义上说,网络群体性事件指在互联网络时代,由某个社会问题引起,主要由网民群体发起,在理性或非理性状态下,基于某种正当或不正当利益需求,为达到一定目的,利用网络交互信息,有组织或无组织、有序或无序地制造网络舆论,随事态变化迅速形成网络舆论潮并转变为现实中的暴力或非暴力集群行为的现象。”[5] 从以上对“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定义可以看出,因为作者身份的不同,社会角色的不同,给“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定义有很大的差异性。前面的三种观点,很显然是将“网络群体性事件”的负面影响定义为“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全部特征,是很片面的。第四种和第五种观点意识到了这一问题,并且试图给“网络群体性事件”一个比较全面的解读,是值得肯定的,但是却显得不够简练,精确。 目前对“网络群体性事件”的研究还处于初级阶段,主要集中在对其概念的界定、对社会造成的影响以及如何防范和处理的范围内。对其形成的原因也有所探讨,但也只是很表面、很局限的研究。对产生这一现象的深层次的原因,还没有太多的思考。那么究竟应该如何看待这一严重影响了社会并呈现出越来越广泛的发展趋势的现实的“社会问题”呢?这就不得不对“网络群体性事件”这一“称谓”展开讨论。 对“网络群体性事件”的理解,可以先从“群体性事件”的定义入手。所谓“群体性事件”是指由某些社会矛盾引发,特定群体或不特定多数人聚合临时形成的偶合群体,以人民内部矛盾的形式,通过没有合法依据的规模性聚集、对社会造成负面影响的群体活动、发生多数人语言行为或肢体行为上的冲突等群体行为的方式,或表达诉求和主张,或直接争取和维护自身利益,或发泄不满、制造影响,因而对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各种事件。 从这一定义可以看出,“群体性事件”是“对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各种事件”,事实上基本将“群体性事件”放在了社会的对立面。在这里我借用一位学者木然的观点来表达我对“群体性事件”看法。 “‘群体性事件’这一概念虽然淡化了意识形态内容,强化了人民性的内容,却没有真实表达或表述‘群体性事件’的真 对“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反思 肖玉勇,丁 宁 (湖北工业大学,湖北武汉430068) 摘 要: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络对当今社会的影响越来越广泛和深入。“网络群体性事件”作为一种新的“社会 问题”随着网络的发展而出现,在学术界引起了广泛讨论。本文从对“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定义入手展开论述,对网络群体性事件频繁发生的原因进行了分析,提出应该理性、全面的看待网络群体性事件的观点。 关键词:网络群体性事件;定义;原因;反思 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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