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第十章-救助和法律责任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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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救助措施与法律责任 婚姻法 教学课件

第十章 救助措施与法律责任 婚姻法 教学课件
第十章 救助措施与法律责任
• 一、救助措施 • 二、法律责任
1、民事责任; 2)行政责任; 3)刑事责任
二、法律责任
1、法律责任的概念:专指行为人对于其实施的违反 婚姻家庭法律行为应当承担的带有强制性的法律 后果。
2、民事责任: 1)给付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 2)离婚损害赔偿;
A、离婚损害赔偿适用的前提; B、赔偿的范围和形式; C、诉权的保障; 3)妨害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婚姻法第47条 4)丧失继承权和监护人责任
规定了哪些救助措施? • 3、对遗弃行为的受害人,婚姻法规定了哪些
救助措施? • 4、应妨害婚姻家庭行为受害人的请求,基层
群众性自治组织应采取什么救助措施? • 5、我国婚姻法对离婚时的损害赔偿有何规定?
• 6、妨害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应如何处理?
• 7、关于婚姻家庭案件的执行问题,婚姻 法有何规定?
C、非暴力干涉婚姻自由;
D、侵害公民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E、违反计划生育规定
•5、刑事责任:
严重破坏婚姻家庭关系构成犯罪的行为, 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A、重婚罪;B、虐待罪;C、遗弃罪;D、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E、破坏军婚罪;F、 拐骗儿童罪;G、拐卖妇女、儿童罪;H、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
家庭成员的自我救济
正当防卫 紧急避险 自助行为
救 助 措 施
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
妇联、工会、共青团等 居委会、村委会等
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
法律援助 司法救助
司法机关职责
行政处罚 民事诉讼手段 刑事诉讼手段 行政手段
行政处分
Hale Waihona Puke 运用证据手段维护思考题
• 1、救助措施与法律责任的关系。 • 2、对家庭暴力和虐待行为的受害人,婚姻法

2024婚姻法课件课件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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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02
03
04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 ;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
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 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 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 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 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 儿的行为。
其他家庭成员的关系
诉讼离婚
如涉外婚姻当事人无法就离婚事宜达成协议,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将根据当事人的诉求和法律规 定进行审理,并作出相应的判决。
财产分割与子女抚养
涉外婚姻当事人在解除婚姻关系时,应按照法律规定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有子女,应协商确定子女 抚养权和抚养费等相关事宜。如无法达成协议,可由法院进行判决。
婚姻法的历史与发展
01
古代婚姻法
古代的婚姻法以家族为本位,注重维护家族利益和家族秩序,对婚姻当
事人的意愿和权益保护不足。
02
近现代婚姻法
近现代的婚姻法开始注重保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强调婚姻自由和
男女平等原则,逐渐实现了从家族本位到个人本位的转变。
03
当代婚姻法
当代的婚姻法在继承和发展近现代婚姻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维护婚姻
婚姻法的基本原则
婚姻自由原则
一夫一妻制原则
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两个方面,禁止 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 为。
实行一夫一妻制,禁止重婚和其他违反一 夫一妻制的行为。
男女平等原则
在婚姻家庭中,夫妻双方地位平等,享有 平等的权利和义务。
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合法权益 原则
在婚姻家庭中,特别保护妇女、儿童和老 人的合法权益,禁止家庭暴力和其他虐待 行为。

《婚姻法》精美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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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机制
建立和完善与国际组织、外国政府和民间机构的合作机制,共同应对跨国婚姻法律问题,促进国际社 会的和谐与稳定。
THANKS
感谢观看
婚姻家庭关系受到法律的保护 和规范,具有法律约束力。
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规范
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规范包括《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保障了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
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规范具有强 制性和约束力,违反法律法规的
行为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保护
法律保护婚姻家庭关系中的合法权益 ,包括夫妻平等权、财产权、继承权 等。
国家和社会也应当加强对婚姻家庭关 系的关注和保护,提高家庭成员的法 律意识和维权能力。
当婚姻家庭关系受到侵害时,受害者 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寻求救济和保护。
03
婚姻法的主要内容
结婚制度
婚姻法的原则和基本精神
婚姻自由
婚姻自由是指当事人在法律允 许的范围内,自主决定自己的 婚姻意愿,不受任何人的强迫 或干涉。
一夫一妻制
一夫一妻制是指一个男子只能 有一个妻子,一个女子只能有 一个丈夫的婚姻制度。它是现 代社会中基本的婚姻制度之一 ,旨在保障夫妻平等和家庭稳 定。
男女平等
男女平等是指男女两性在政治 、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内享 有同等的权利和机会,不受性 别歧视。它是现代社会的基本 价值观之一,也是婚姻法的基 本原则之一。
婚姻法的司法实践和理论研究
司法实践
加强婚姻法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提 高司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审判质量, 确保司法公正。
理论研究
深入研究婚姻法的理论问题,推动学 术交流和研究成果的转化,为立法和 司法实践提供理论支持。

新婚姻法ppt课件(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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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设离婚冷静期制度
减少轻率离婚现象,维护婚姻稳定。
明确夫妻共同债务范围
保护夫妻双方合法权益,防止债务纠 纷。
2024/1/28
完善离婚损害赔偿制度
加大对无过错方权益保护力度,惩治 过错方。
强化家庭教育责任
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障家庭和 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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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实施中的问题与争议
离婚冷静期实施效果
是否真正减少了轻率离婚现象,是否给当事 人带来不便。
01
02
03
04
家庭协商
家庭成员之间可以通过协商解 决问题,维护家庭和谐。
人民调解
当事人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 申请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具
有法律约束力。
诉讼解决
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 讼,通过司法程序解决纠纷。
社会救助
对于经济困难的家庭,可以向 相关部门申请社会救助,获得
经济支持和帮助。
2024/1/28
夫妻关系的解除
夫妻关系的解除包括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协议离婚需要双方 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并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诉讼离婚则需要 通过法院审理并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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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子女关系
2024/1/28
父母子女关系的定义和性质
父母子女关系是指父母与子女之间的血缘关系。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 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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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结婚制度
2024/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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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条件与程序
结婚条件
双方自愿、达到法定婚龄、无禁止结婚的情形。
结婚程序
申请、审查、登记发证。
涉外婚姻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结婚,需遵守我国法律及相关 规定。
2024/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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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法课件 第十章 婚姻家庭救助制度

婚姻家庭法课件 第十章  婚姻家庭救助制度
重婚行为或虐待、遗弃行为的受害人可以 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 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 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2022/11/24
3
第二节 法律责任
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退出
2022/11/24
这里的法律责任,是指对于违反《婚姻法》 的行为,依据行为人情节的轻重,可以追 究不同的责任。
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退出
第十章 婚姻家庭救助制度
§1 第一节 救助措施 §2 第二节 法律责任
202一页 下一页 退出
2022/11/24
一、群众性自治组织和所在单位的救助措 施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 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 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对正在 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
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 当予以劝阻、调解。”
2
二、国家机关的救助措施
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退出
对于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 出请求,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正在实 施的家庭暴力使受害人的人身安全面临威 胁,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受害人的请求,依 法制止施暴者的违法行为。
2022/11/24
7
(二)行政责任
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退出
1、实施家庭暴力行为人的行政责任
2、违反义务教育法规定的行为人的行 政责任
3、违反计划生育规定行为人的行政责 任
2022/11/24
6
三、刑事责任
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退出
1、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罪 2、重婚罪 3、破坏军婚罪 4、虐待罪 5、遗弃罪 6、拐卖儿童罪 7、实施家庭暴力暴力行为构成的相关 犯罪

2024婚姻法讲座ppt课件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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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支持体系
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反家庭暴力工作格局;加强心理咨询、法律援助等专业服务机 构建设;鼓励社会组织和企业参与反家庭暴力工作等。
06
涉外婚姻法律问题探讨
涉外结婚条件及程序规定
涉外结婚条件
双方必须达到法定婚龄;双方自 愿结婚;符合一夫一妻制原则; 无禁止结婚或无效婚姻的情形。
根据子女的年龄、父母的抚养条件和愿望等因素综合考虑,以最有利于
子女成长为原则确定抚养权归属。
02
抚养费支付及期限
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
等。抚养费的支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
03
探望权行使及方式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涉外结婚程序
在中国境内结婚的,需按照中国法 律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在境外结婚 的,需符合当地法律规定,并办理 相关认证手续。
注意事项
了解并遵守双方国家或地区的婚姻 法律规定;确保结婚证件的真实性 和有效性;及时办理相关公证和认 证手续。
涉外离婚途径选择和程序规定
涉外离婚途径
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 需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离婚协议 并办理相关手续;诉讼离婚则需
学员B
讲座内容详实,老师讲解 生动有趣,让我对婚姻法 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学员C
我之前对婚姻法一知半解, 通过这次讲座,我对婚姻 法的基本原则和制度有了 更清晰的认识。
未来婚姻法发展趋势预测
更加注重保护弱势群体
未来婚姻法可能会更加注重保护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的权 益,加强相关法律制度的建设。
强调家庭和谐与稳定
结婚登记所需材料清单

新婚姻法课件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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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 婚姻法概述与基本原则 • 结婚制度及结婚登记程序 • 家庭关系中的权利义务 • 离婚制度及离婚程序 • 财产分割与继承问题处理 • 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等违法行为处理 • 新婚姻法实施中的热点问题探讨
01
婚姻法概述与基本原则
婚姻法的定义及作用
婚姻法的定义
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规范的 总和。
涉外婚姻相关规定
01
02
03
申请
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 地的涉外婚姻登记机关申 请结婚登记;
审查
涉外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 人的申请进行审查,查明 结婚申请是否符合结婚条 件;
登记
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 即时予以登记,发给结婚 证。
03
家庭关系中的权利义务
夫妻间权利义务概述
01
02
03
04
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
注意事项
在涉外离婚中,应特别注意法律适用问题,以及涉及子女抚养和财产分 割时的国际私法规则。同时,还需关注不同国家或地区对于离婚程序和 条件的具体规定。
05
财产分割与继承问题处理
夫妻共同财产认定和分割原则
夫妻共同财产认定
包括婚后共同购置的财产、婚后共同 创造的财产增值、婚后共同负担的债 务等。
特殊财产的分割
07
新婚姻法实施中的热点问题探讨
同居关系认定和处理
同居关系的定义和构成要件 同居关系与婚姻关系的区别与联系 同居关系的法律后果及处理方式
重婚、纳妾等行为的法律责任
重婚、纳妾等行为的定义和构成 要件
重婚、纳妾等行为的法律责任及 处罚措施
如何预防和打击重婚、纳妾等行 为
涉外婚姻家庭纠纷解决机制

婚姻法精品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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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用力
家庭关系
夫妻应当互相忠 实,互相尊重
完美家庭
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 爱幼,互相帮助,维 护平等、和睦、文明 的婚姻家庭关系

结婚

有效婚姻成立的条件
自愿达成结 婚的合意 必须是异性 男女 须达法定婚龄 (男≥22周岁, 女≥20周岁) 须符合一夫 一妻制(不 得重婚)
3
2
4
实质要件
5
1
双方不得是直系血 亲和三代以内旁系 血亲 不得患有医 学上认为不 得结婚的疾 病
K、军人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 一次性费用,以夫妻婚姻关系存 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为夫妻共同 财产
L、婚后夫妻双方的父母出资为 夫妻购买的房屋,产权登记在夫 妻一方名下的,除非另有规定, 原则上认定为夫妻安分共有 G、双方实际取得H、“住房公 或者应当取得的 积金” “住房补贴”
F、继承或赠与所得财产(确定只归一方 的除外)

妻财产契约的,该契约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夫妻一 方负有证明“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举证责任)。
第三人
内 约束力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 以及婚前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
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该约定对双方
具有约束力。
扶养关系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 给抚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婚姻法
总则
结婚
家庭关系 离婚
救助措施和法律责任

总则

【立法目的】
本法是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准则。
婚姻制度
01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 一妻、男女平等的婚 姻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课件.ppt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课件.ppt
• 第二十七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
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 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 第二十八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 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 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有赡养的义务。
• 第二十条 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 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 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
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
• 第二十五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 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 第二十六条 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 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 第一章 • 第二章 • 第三章 • 第四章 • 第五章 • 第六章
总则 结婚 家庭关系 离婚 救助措施与法律责任 附则
2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 本法是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准则。 • 第二条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实行计划生育。 • 第三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 弃。 • 第四条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 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2024年)全新《婚姻法》精美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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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离婚条件与离婚方式选择
离婚条件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
离婚方式选择
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
2024/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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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程序及所需材料
协议离婚程序
双方自愿离婚,签订离婚协议书,到 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 30天冷静期后,领取离婚证。
所需材料
双方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 。
• 遗弃家庭成员的认定:遗弃是指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 力的家庭成员,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的行为。
• 处罚措施:根据《婚姻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对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人 ,受害人可以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 、调解。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 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 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
法律途径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相关机构和社会各界也应当积极关注和支持受 害人维权工作,共同营造和谐、文明的家庭关系和社会环境。
2024/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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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NKS
2024/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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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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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教育问题及学校选择权
子女教育问题
父母双方应共同承担子女教育责任,包括提供必要的教育条件、关注子女学习状况等。在子女成长过 程中,父母应积极引导子女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
学校选择权
父母双方应协商确定子女就读学校。如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根据子女意愿和实际情况,由一方决定 子女就读学校。同时,应尊重子女的兴趣和特长,为其选择适合的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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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损害赔偿的义务人:
是合法配偶中的过错方。如过错行为涉及第三人的,
如与配偶一方同居的第三人是否应该作为赔偿义务
人,法律上没有规定,司法实践中,向婚姻关系以
外的第三人主张离婚损害赔偿的,法院不支持。
.
9
(三)离婚损害赔偿的内容
包括精神损害赔偿和物质损害赔偿。
(四)提起离婚损害赔偿的时间
1、无过错方作为原告起诉离婚的,应当在提起离婚诉讼时提 出损害赔偿请求。
3、对遗弃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被扶养人的、 出卖亲生子女,尚不构成犯罪而又需要给 予行政处罚的,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公安 机关依法主动给予警告、罚款、行政拘留 等处罚。
.
6
四、婚姻家庭的民事救助
婚姻家庭民事救助,是指人民法院通过民事审判活 动,制裁不法行为,维护婚姻家庭关系中受害人 的合法权益。主要包括:
.
3
二、婚姻家庭的社会救助
(三)社会救助的对象:对正在实施和曾 经实施的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的行为。
(四)社会救助方法:劝阻和调解
.
4
三、婚姻家庭的行政救助
婚姻家庭行政救Leabharlann 是指发生婚姻家庭违法行 为时,有关国家行政机关采取的救助行动和行政 措施。
行政救助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中的公安机关。
婚姻家庭法 第十章
婚姻家庭救助制度
.
1
一、婚姻家庭救助制度概述
婚姻家庭救助制度是指在婚姻家庭主体在实 现自己权利过程中遇到障碍或受到不法侵 害时,法律规定的各种旨在保证或恢复权 利的手段和方法的制度。
其内容包括救助措施和法律责任。保护、帮 助当事人,制止、惩戒不法侵害行为,对 受害人的损失给予必要补偿。
.
12
(三)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的判决 和裁定的民事责任
我国《婚姻法》第48条规定: “对拒不执行有关 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 探望子女等的有效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强 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人民法院对有关财产判决和裁定的强制执行措施主 要有: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查封、扣押、 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扣留、提取被执行 人的收人;强制被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的票 证或实物;强制被执行人迁出房屋等等。
归责原则:过错责任原则
.
7
1、离婚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和条件
离婚损害赔偿不是一般的婚姻损害赔偿,即它仅 仅发生在夫妻双方离婚之时。《婚姻法》第46 条关于损害赔偿问题的规定做了“导致离婚” 的限定。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了以 下两个方面的原则: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 独……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 理”。
另一方面,只有对判决离婚的案件才适用损害赔 偿的规定,即“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 对于当事人基于婚姻法第46条提出的损害赔偿 请求,不予支持”。
.
8
(二)离婚损害赔偿的当事人
。1、损害赔偿的权利人:
是合法配偶中的无过错方。即无这些重大过错行为 的一方。至于有无其他过错,不影响其要求赔偿的 权利。如双方都有法条所指的重大过错的,适用 “过错相抵”原则,都不能要求损害赔偿。
属于人身关系的裁决不能直接强制执行,但是可以 采取必要的手段促使当事人执行。采取拘留、罚 款等措施进行强制执行。”
.
13
五、婚姻家庭的刑事救助
婚姻家庭刑事救助是指通过依法追究犯罪行为人的 刑事责任,保护我国的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 维护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关系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过错方作为原告起诉离婚的 ①无过错方同意离婚可以在诉讼中提出损害赔偿请求; ②如果无过错方不同意离婚,人民法院判决离婚的,无过错
方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损害赔偿问题单独提起诉讼,人 民法院应当受理。 ③如果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没有提出 损害赔偿要而在二审期间提出的,二审人民法院应当进行 调解;调解不成的,二审法院不对这一请求加以判决,可 以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3、协议离婚的,应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单独就离婚损害赔偿 提起诉讼
.
2
二、婚姻家庭的社会救助
婚姻家庭的社会救助是指应当事人的请求,一
定的社会组织依法对发生在婚姻家庭生活中的违 法行为加以劝阻、制止、调解,从而教育有违法 行为的当事人,合理解决有关纠纷,维护社会主 义婚姻家庭秩序的活动。
(一)社会救助主体:是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 会和当事人所在单位。
(二)社会救助的条件:是受害人向社会救助主 体提出救助请求。这是对公民个人权利的一种尊 重。
.
11
2、离婚时的财产侵权民事责任
(2)如果当事人发现对方有隐藏、转移、 变卖、毁损共同财产行为的,可以向人民 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 同财产,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 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 不分。
(4)如果是离婚后一方才发现他方有上述 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 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请求再次分割共 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是两年,从当事人发现 对方有隐匿财产等侵权行为之次日起计算。
.
10
(二)离婚时的财产侵权行为
1、概念 :离婚时的财产侵权行为,指的是 一方在离婚时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妻 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 的行为。
2、离婚时财产侵权的民事责任 (1)诉讼当事人或其他人隐藏、转移、变
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 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或者已被冻 结的财产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予以 罚款和拘留。
行政救助对象:是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已经 实施的家庭暴力和虐待家庭成员的行为;遗弃婴 儿以及出卖亲生子女的行为。
行政救助的方法:包括制止不法侵害行为和对 不法行为人给予行政处罚两种。
.
5
三、婚姻家庭的行政救助
行政救助的条件:
1、对于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公安机关发现 后应当及时加以制止,主动救助。
2、公安机关对实施家庭暴力和虐待行为人, 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的以“受害人提出请求” 为必要条。即受害人不提出处罚请求的, 公安机关不应对行为人给予行政处罚。
(一)离婚时的损害赔偿 1、离婚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条件和归责原则 范围:修改后的《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
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 赔偿:①重婚的;②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③ 实施家庭暴力的;④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条件:离婚损害赔偿以特定原因导致离婚结果的出 现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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