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印发《内镜清洗消毒技术操作规范(版)》.doc
内规镜清洗消毒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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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
种
高 压
刷
水
子
枪
定时器
(一)基本设施(续)
第九条 灭菌内镜的诊疗应当在达到手术 标准的区域内进行,并按照手术区域的要求进 行管理。
第十二条 如腹腔镜、关节镜、脑室镜、膀 胱镜、宫腔镜等,必须灭菌。
门禁规范
➢19
外科刷手外设科刷施手设施
(二)清洗与消毒原则
第十一条 一、内镜及附件:其数量应当与医院规模
检查要点(续)
5、患者接受诊疗前须进行抗-HIV、抗-HCV、 HBsAg等检测 查看诊疗登记本
6、抗-HIV、抗-HCV、HBsAg阳性或其他特殊 感染患者应使用专用内镜或安排在每日最后诊疗, 并对诊疗室实施终末消毒。现场查看登记本
检查要点(续)
7、查内镜胃镜数量及附件(活检钳等)配置 与医院规模和诊疗患者人数是否相匹配
不规范清洗 消毒及个 人防护
检查要点(续)
4、是否设专用流动水清洗消毒槽(四槽或 五槽)、负压吸引器、超声清洗器、高压水枪、 干燥设备、计时器、通风设施,与所采用的消 毒、灭菌方法相适应的必备的消毒、灭菌器械, 50 毫升注射器、各种刷子、纱布、棉棒等消耗 品、配置符合要求的镜柜。
查看设施是否齐全
(二)多酶洗液应当每清洗1条内镜后更换。
(二)清洗与消毒原则(续)
清洗 (一)多酶洗液浸泡后的内镜,用水枪或者注
射器彻底冲洗各管道,以去除管道内的多酶洗液 及松脱的污物,同时冲洗内镜的外表面。
(二)用50毫升的注射器向各管道冲气,排出 管道内的水分,以免稀释消毒剂。
(二)清洗与消毒原则(续)
消毒 第十七条 采用2%碱性戊二醛浸泡消毒或者
《内镜清洗消毒技术操作规范(2004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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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印发《内镜清洗消毒技术操作规范(2004年版)》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内镜清洗消毒工作,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我部组织有关专家,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内镜清洗消毒技术操作规范(2004年版)》(以下简称《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为保证《规范》顺利实施,提出以下要求:一、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必须高度重视内镜消毒工作,将内镜消毒质量纳入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
本《规范》实施前,开展内镜诊疗业务的医疗机构必须按照《规范》的要求进行自查和整改工作,建立健全并落实有关内镜消毒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保证消毒质量,严格预防和控制因内镜消毒问题导致的医院感染。
二、加强《规范》的学习和培训工作。
开展内镜诊疗工作的医疗机构,必须认真组织学习和全面贯彻本《规范》,有关的医院感染管理人员、从事内镜诊疗和内镜清洗消毒工作的医务人员应当接受相应培训,正确掌握内镜的清洗和消毒灭菌技术。
三、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医疗机构内镜消毒工作的监督管理,未达到本《规范》要求的医疗机构,不得开展相应的内镜诊疗业务。
附件:内镜清洗消毒技术操作规范(2004年版)二○○四年四月一日附件:内镜清洗消毒技术操作规范(2004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内镜清洗消毒工作,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开展内镜诊疗工作的医疗机构。
第三条开展内镜诊疗工作的医疗机构,应当将内镜的清洗消毒工作纳入医疗质量管理,加强监测和监督。
第四条各级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医疗机构内镜清洗消毒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五条开展内镜诊疗工作的医疗机构应当制定和完善内镜室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认真落实。
第六条从事内镜诊疗和内镜清洗消毒工作的医务人员,应当具备内镜清洗消毒方面的知识,接受相关的医院感染管理知识培训,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
第七条内镜的清洗消毒应当与内镜的诊疗工作分开进行,分设单独的清洗消毒室和内镜诊疗室,清洗消毒室应当保证通风良好。
内镜清洗消毒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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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镜清洗消毒技术规范内镜在医疗领域具有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内镜在使用过程中容易受到各类污染物的污染,因此需要进行定期的清洗消毒。
内镜清洗消毒技术规范是指在内镜清洗消毒过程中应该遵守的规范和标准,以确保内镜的清洗消毒效果和安全性。
首先,内镜清洗消毒技术规范要求清洗消毒区域必须符合卫生要求。
清洗消毒区域应该保持干净整洁,空气流通良好,设备齐全,配备消毒剂和洗涤剂等必要的物品。
同时,清洗消毒区域应该定期进行消毒和清洁,以避免交叉感染的发生。
其次,内镜清洗消毒技术规范要求清洗前必须进行外观检查。
内镜在使用过程中可能会受到各种污染物的污染,如血液、黏液、粪便等,所以在清洗前应该对内镜的外观进行检查,确保内镜无损坏、无污染。
如果发现内镜有损坏或者有明显的污染,应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以确保患者的安全。
接下来,内镜清洗消毒技术规范要求采取正确的清洗消毒方法。
清洗消毒方法应根据内镜的种类和污染程度来选择。
一般来说,清洗消毒方法分为手工清洗和机械清洗两种。
手工清洗适用于污染程度较轻的内镜,需要使用消毒剂和洗涤剂进行清洗;机械清洗适用于污染程度较重的内镜,可以通过洗涤机进行清洗。
不论采取哪种方法,都需要严格按照清洗消毒剂的浓度和接触时间进行操作,以确保清洗消毒效果的达标。
此外,内镜清洗消毒技术规范还要求定期进行内镜的质量检测。
质量检测包括内镜的外观检查、机械性能检测和清洗消毒效果检测。
外观检查主要是检查内镜的外观是否完好无损、无锈蚀等;机械性能检测主要是检测内镜的光源、镜头等部件的功能是否正常;清洗消毒效果检测是通过培养细菌或者检测ATP 含量等方法来检测内镜的清洗消毒效果是否达标。
定期进行内镜的质量检测可以发现内镜的问题,及时进行修复或更换,以确保内镜的质量和安全性。
综上所述,内镜清洗消毒技术规范是确保内镜清洗消毒效果和安全性的重要标准。
遵守内镜清洗消毒技术规范,可以有效地减少内镜的污染和交叉感染的发生,提高医疗机构的卫生水平和患者的安全性。
《内镜清洗消毒技术操作要求规范(2004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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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印发《镜清洗消毒技术操作规(2004年版)》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镜清洗消毒工作,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我部组织有关专家,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镜清洗消毒技术操作规(2004年版)》(以下简称《规》),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为保证《规》顺利实施,提出以下要求:一、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必须高度重视镜消毒工作,将镜消毒质量纳入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
本《规》实施前,开展镜诊疗业务的医疗机构必须按照《规》的要求进行自查和整改工作,建立健全并落实有关镜消毒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保证消毒质量,严格预防和控制因镜消毒问题导致的医院感染。
二、加强《规》的学习和培训工作。
开展镜诊疗工作的医疗机构,必须认真组织学习和全面贯彻本《规》,有关的医院感染管理人员、从事镜诊疗和镜清洗消毒工作的医务人员应当接受相应培训,正确掌握镜的清洗和消毒灭菌技术。
三、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医疗机构镜消毒工作的监督管理,未达到本《规》要求的医疗机构,不得开展相应的镜诊疗业务。
附件:镜清洗消毒技术操作规(2004年版)二○○四年四月一日附件:镜清洗消毒技术操作规(2004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医疗机构镜清洗消毒工作,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制定本规。
第二条本规适用于开展镜诊疗工作的医疗机构。
第三条开展镜诊疗工作的医疗机构,应当将镜的清洗消毒工作纳入医疗质量管理,加强监测和监督。
第四条各级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医疗机构镜清洗消毒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五条开展镜诊疗工作的医疗机构应当制定和完善镜室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认真落实。
第六条从事镜诊疗和镜清洗消毒工作的医务人员,应当具备镜清洗消毒方面的知识,接受相关的医院感染管理知识培训,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
第七条镜的清洗消毒应当与镜的诊疗工作分开进行,分设单独的清洗消毒室和镜诊疗室,清洗消毒室应当保证通风良好。
内镜清洗消毒技术操作规范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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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洗消毒过程中的安全防护
佩戴防护用品:如 口罩、手套、护目 镜等,确保操作过 程中的安全。
规范操作流程:按 照清洗消毒的流程 进行操作,确保每 个环节都符合规范 要求。
避免交叉感染:注 意清洗消毒过程中 的卫生,避免交叉 感染的发生。
清洗消毒后的保存和使用
清洗消毒后的内镜 应存放在专用的内 镜柜内,避免与污 染物品接触。
内镜应按照清洗消 毒的先后顺序放置, 方便取用。
内镜在使用前应再 次检查清洗消毒效 果,确保使用安全。
● 05
内镜清洗消毒的常见问题 及解决方法
清洗不彻底的问题及解决方法
● 问题描述:内镜清洗不彻底,残留物对病人造成感染风险 ● 解决方法:加强清洗人员的培训,提高清洗技能;采用高压水枪等先进设备辅助清
清洗消毒设备的选择和使用
清洗消毒设备的种类和选择:根据内镜的材质、结构和清洗消毒要求, 的清洗消毒设备。
清洗消毒设备的操作规范:详细介绍清洗消毒设备的操作流程、注意事 问题解决方法。
清洗消毒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对清洗消毒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 运行和使用效果。
清洗消毒剂的选择和使用
根据内镜材质和消毒要求选择合适的清洗消毒剂 严格按照清洗消毒剂的使用说明进行操作 注意清洗消毒剂的浓度、温度和作用时间
消毒剂使用 不当:消毒 剂浓度过高 或过低,影 响消毒效果
操作不当: 清洗、消毒 过程中操作 不当,导致 内镜损坏或 污染
设备问题 清洗、消 设备存在 题,如故 老化等
● 06
内镜清洗消毒的培训和管 理
内镜清洗消毒的培训内容和方法
培训目标:掌握内镜清洗消毒的基本知识和技能,确保内镜使用安全
培训对象:医护人员、清洗消毒人员等
内镜清洗消毒的 定义:是指对使 用过的内镜进行 清洗、消毒和灭
内镜清洗消毒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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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镜清洗消毒规范第一篇:内镜清洗消毒规范内镜的清洗消毒技术规范(软式内镜的清洗与消毒)软式内镜使用后应当立即用湿纱布擦去外表面污物,并反复送气与送水至少10秒钟,取下内镜并装好防水盖,置合适的容器中送清洗消毒室。
清洗步骤、方法及要点包括:一、水洗1、将内镜放入清洗槽内:(1)、在流动水下彻底冲洗,用低纤维棉絮反复擦洗镜身,同时将操作部清洗干净;(2)、取下活检入口阀门、吸引器按钮和送气送水按钮,用清洁毛刷彻底刷洗活检孔道和导光软管的吸引器管道,刷洗时必须两头见刷头,并洗净刷头上的污物;(3)、安装管道插塞、防水帽和高压水枪,用高压水枪反复冲洗活检孔道;(4)、用高压水枪冲洗送气送水管道;(5)、用高压气枪吹干活检孔道及送气送水管道的水分并擦干镜身。
2、将取下的吸引器按钮、送水送气按钮和活检入口阀用清水冲洗干净并擦干。
3、内镜附件如活检钳、细胞刷、切开刀、导丝、碎石器、网篮、造影导管、异物钳等使用后,先放入清水中,用小刷刷洗钳瓣内面和关节处,清洗后并擦干。
4、清洗用低纤维棉絮应当采用一次性使用的方式,清洗刷应当一用一消毒。
二、酶洗1、多酶洗液的配置和浸泡时间按照产品说明书。
2、将擦干后的内镜置于酶洗槽中,用注射器抽吸多酶洗液100毫升,冲洗送气送水管道,用吸引器将含酶洗液吸入活检孔道,操作部用多酶洗液擦拭。
3、擦干后的附件、各类按钮和阀门用多酶洗液浸泡,附件还需在超声清洗器内清洗5~10分钟。
4、多酶洗液应当每清洗1条内镜后更换。
三、清洗1、多酶洗液浸泡后的内镜,用高压水枪或者注射器彻底冲洗各管道,以去除管道内的多酶洗液及松脱的污物,同时冲洗内镜的外表面1分钟。
2、用高压气枪向各管道冲气10秒,排出管道内的水分,同时用清洁干纱布擦镜表面,并清洗刷,清洗时间不少于1分钟。
四、消毒软式内镜采用化学消毒剂进行消毒或者灭菌时,应当按照使用说明进行,并进行化学监测和生物学监测。
1、需要消毒的内镜采用酸性氧化电位水消毒,按使用说明操作;非全浸式内镜的操作部,必须用清水擦拭后再用75%乙醇擦拭消毒。
胃镜清洗消毒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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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镜清洗技术操作规范(2004年版)卫生部关于印发《内镜清洗技术操作规范(2004年版)》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进步加强医疗机构内镜清洗消毒工作,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我部组织有关专家,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内镜清洗消毒技术操作规范(2004年版)》(以下简称《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为保证《规范》顺利实施,提出以下要求:一、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必须高度重视内镜消毒工作,将内镜消毒质量纳入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本《规范》实施,开展内镜诊疗业务的医疗机构必须按照《规范》的要求进行自查和整改工作,建立健全并落实有关内镜消毒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保证消毒质量,严格预防和控制因内镜消毒问题导致的医院感染。
二、加强《规范》的学习和培训工作。
开展内镜诊疗工作的医疗机构,必须认真习和全面贯彻本《规范》,有关的医院感染管理人员、从事内镜诊疗和内镜清洗消毒工作的医务人员应当接受相应培训,正确掌握内镜的清洗和消毒技术。
三、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医疗机构内镜消毒工作的监督管理,未达到本《规范》要求的医疗机构,不得开展相应的内镜诊疗业务。
附件:内镜清洗消毒技术操作规范(2004年版)二○○四年四月一日内镜清洗消毒技术操作规范(2004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内镜清洗消毒工作,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开展内镜诊疗工作的医疗机构。
第三条开展内镜诊疗工作的医疗机构,应当将内镜的清洗消毒工作纳入医疗质量管理,加强监测和监督。
第四条各级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医疗机构内镜清洗消毒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五条开展内镜诊疗工作的医疗机构应当制定和完善内镜室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认真落实。
第六条从事内镜诊疗和内镜清洗消毒工作的医务人员,应当具备内镜清洗消毒方面的知识,接受相关的医院感染管理知识培训,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
第七条内镜的清洗消毒应当与内镜的诊疗工作分开进行,分设单独的清洗消毒室和内镜诊疗室,清洗消毒室应当保证通风良好。
内镜清洗消毒技术操作规范-内镜清洗消毒灭菌制度共98页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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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在一切能够接受法律支配的人类 的状态 中,哪 里没有 法律, 那里就 没有自 由。— —洛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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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风俗可以造就法律,也可以废除 法律。 ——塞·约翰逊
消毒灭菌制度
6、最大的骄傲于最大的自卑都表示心灵的最软弱无力。——斯宾诺莎 7、自知之明是最难得的知识。——西班牙 8、勇气通往天堂,怯懦通往地狱。——塞内加 9、有时候读书是一种巧妙地避开思考的方法。——赫尔普斯 10、阅读一切好书如同和过去最杰出的人谈话。——笛卡儿
Thank you
内镜清洗消毒技术操作规范-内镜清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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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我们像鹰一样,生来就是自由的 ,但是 为了生 存,我 们不得 不为自 己编织 一个笼 子,然 后把自 己关在 里面。 ——博 莱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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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法律如果不讲道理,即使延续时 间再长 ,也还 是没有 制约力 的。— —爱·科 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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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好法律是由坏风俗创造出来的。 ——马 克罗维 乌斯
内镜清洗消毒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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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编号:GB8878185555334563BT9125XW创作者:凤呜大王*内镜清洗消毒技术操作规范生部关于印发《内镜清洗消毒技术操作规范(2004年版)》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内镜清洗消毒工作,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我部组织有关专家,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内镜清洗消毒技术操作规范(2004年版)》(以下简称《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为保证《规范》顺利实施,提出以下要求:一、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必须高度重视内镜消毒工作,将内镜消毒质量纳入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
本《规范》实施前,开展内镜诊疗业务的医疗机构必须按照《规范》的要求进行自查和整改工作,建立健全并落实有关内镜消毒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保证消毒质量,严格预防和控制因内镜消毒问题导致的医院感染。
二、加强《规范》的学习和培训工作。
开展内镜诊疗工作的医疗机构,必须认真组织学习和全面贯彻本《规范》,有关的医院感染管理人员、从事内镜诊疗和内镜清洗消毒工作的医务人员应当接受相应培训,正确掌握内镜的清洗和消毒灭菌技术。
三、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医疗机构内镜消毒工作的监督管理,未达到本《规范》要求的医疗机构,不得开展相应的内镜诊疗业务。
附件:内镜清洗消毒技术操作规范(2004年版)二○○四年四月一日抄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卫生部,有关部属、部管单位。
卫生部办公厅2004年4月5日印发校对:郭燕红附件:内镜清洗消毒技术操作规范(2004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内镜清洗消毒工作,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开展内镜诊疗工作的医疗机构。
第三条开展内镜诊疗工作的医疗机构,应当将内镜的清洗消毒工作纳入医疗质量管理,加强监测和监督。
第四条各级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医疗机构内镜清洗消毒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五条开展内镜诊疗工作的医疗机构应当制定和完善内镜室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认真落实。
内镜清洗消毒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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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阳学文内镜清洗消毒技术操作规范生部关于印发《内镜清洗消毒技术操作规范(版)》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内镜清洗消毒工作,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我部组织有关专家,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内镜清洗消毒技术操作规范(版)》(以下简称《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为保证《规范》顺利实施,提出以下要求:一、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必须高度重视内镜消毒工作,将内镜消毒质量纳入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
本《规范》实施前,开展内镜诊疗业务的医疗机构必须按照《规范》的要求进行自查和整改工作,建立健全并落实有关内镜消毒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保证消毒质量,严格预防和控制因内镜消毒问题导致的医院感染。
二、加强《规范》的学习和培训工作。
开展内镜诊疗工作的医疗机构,必须认真组织学习和全面贯彻本《规范》,有关的医院感染管理人员、从事内镜诊疗和内镜清洗消毒工作的医务人员应当接受相应培训,正确掌握内镜的清洗和消毒灭菌技术。
三、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医疗机构内镜消毒工作的监督管理,未达到本《规范》要求的医疗机构,不得开展相应的内镜诊疗业务。
附件:内镜清洗消毒技术操作规范(版)二○○四年四月一日抄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卫生部,有关部属、部管单位。
卫生部办公厅4月5日印发校对:郭燕红附件:内镜清洗消毒技术操作规范(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内镜清洗消毒工作,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开展内镜诊疗工作的医疗机构。
第三条开展内镜诊疗工作的医疗机构,应当将内镜的清洗消毒工作纳入医疗质量管理,加强监测和监督。
第四条各级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医疗机构内镜清洗消毒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五条开展内镜诊疗工作的医疗机构应当制定和完善内镜室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认真落实。
第六条从事内镜诊疗和内镜清洗消毒工作的医务人员,应当具备内镜清洗消毒方面的知识,接受相关的医院感染管理知识培训,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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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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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镜清洗消毒设备(1)
201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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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镜清洗消毒设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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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镜清洗消毒设备(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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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部分:内镜清洗消毒流程及储存
一、内镜清洗消毒的基本要求 二、软式内镜清洗消毒操作流程及储存 三、硬式内镜清洗消毒操作流程及储存 四、内镜清洗消毒的痕迹资料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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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节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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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节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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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室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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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腔镜
纤维宫腔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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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腔镜直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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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宫腔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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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腔电切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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腹腔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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腹腔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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腹腔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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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胆道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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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天白云
32
胆道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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纤维胆道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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纤维支气管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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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卫生部关于印发《内镜清洗消毒机消毒效果检验技术规范(试行)》的通知-卫法监发[2003]3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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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印发《内镜清洗消毒机消毒效果检验技术规范(试行)》的通知正文:---------------------------------------------------------------------------------------------------------------------------------------------------- 卫生部关于印发《内镜清洗消毒机消毒效果检验技术规范(试行)》的通知(卫法监发[2003]33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有关单位:为完善《消毒技术规范》,科学、准确地评价内镜清洗消毒机的消毒效果,我部组织编写了《内镜清洗消毒机消毒效果检验技术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该《规范》适用于消毒产品的卫生许可工作,由卫生部负责解释。
附件:内镜清洗消毒机消毒效果检验技术规范(试行)。
二00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附件:内镜清洗消毒机消毒效果检验技术规范(试行)1.目的:为科学、准确地评价内镜清洗消毒机的消毒效果,补充《消毒技术规范》的内容,特制定本规范。
2.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软式内镜(包括胃镜、肠镜、支气管镜)清洗消毒机的消毒效果评价。
3.检验项目:(1)杀微生物因子强度的测定(含变化曲线)。
但已获得卫生部消毒药剂卫生许可批件的,不再重复此项检验;(2)电器性能与安全性的测定;(3)寿命试验;(4)所用消毒剂对金属腐蚀性试验(获得卫生部消毒药剂卫生许可批件时已做此项试验的,不再重复检验);(5)工作环境空气中相应有害杀微生物因子(臭氧、环氧乙烷)的测定;(6)模拟现场试验(按本规范模拟现场试验方法进行)。
多次重复使用的外加消毒剂,应取得卫生部消毒药剂卫生许可批件,其适用范围应可用于医疗器械高水平消毒,并按使用说明书中提供的消毒剂连续使用的次数和时间检测有效成分含量,下降率不得超过10%。
内镜清洗消毒技术操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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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我国内镜医院感现状状
• 内镜的消毒:
•
内镜的消毒需达到高水平消毒的内镜 在我国多数医院使用
2%戊二醛浸泡消毒,时间多为5~10min,不能满足消毒时间的要
求;也有使用含氯消毒剂、二氧化氯、酸性氯化电位水进行消毒,
• 清洗消毒工作发展及不平衡
存在的问题
内窥镜消毒处理不当:
1.清洗不彻底(应人工后机洗),未进行酶处理 (尤其内腔)
2.消毒时间过短(不计时,乙醇擦拭、只洗不消) 3.活检钳等数量不足,无超声波清洗,仅采用
消毒剂髙水平消毒
管理对策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各级职能 卫生部新颁布的《规范》下发后,分管领导应组织召开医院感染管 理委员会专题会议,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全 院内镜清洗消毒质量监督管理及消毒灭菌效果监控;设备科负责对 全院内镜的数量、使用和维修的管理;科主任负责科室内镜管理,并 指定专人负责内镜清洗消毒操作及登记工作。
存在的问题
1.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不够 由于内镜的特殊性,内镜诊治患者多为门诊患者,或 术后住院时间短,发生医院感染在医院内不易被发 现,使得医务人员对内镜导致疾病传播的意义认识 不足,重视不够。
存在的问题
对清洗的认识不足
彻底清洗是消毒灭.菌成败的关键一步 污染有机物的物品对消毒效果的影响 传染性污染物品的清洗、消毒 专用清洗消毒机,减少了感染机会
口腔科、麻醉科、普通手术器械清洗消毒机、便盆清洗消毒机、内窥镜 清洗消毒机及超声波清洗噐及全自动清洗消毒系统等
存在的问题
• 2、消毒灭菌知识欠缺 从业人员缺乏内镜清洗消毒方面的知识,没有全员 通过专业知识培训上岗,知识掌握不全面,如使用的 消毒剂浓度选择不当;浸泡消毒时间不够;未将内镜 全部浸泡在消毒剂中;消毒槽未加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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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印发《内镜清洗消毒技术操作规范(2004年版)》的通知发文单位:卫生部文号:卫医发[2004]100号发布日期:2004-4-1执行日期:2004-6-1生效日期:1900-1-1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基本要求第三章软式内镜的清洗与消毒第四章硬式内镜的清洗消毒第五章内镜消毒灭菌效果的监测第六章附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内镜清洗消毒工作,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我部组织有关专家,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内镜清洗消毒技术操作规范(2004年版)》(以下简称《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为保证《规范》顺利实施,提出以下要求:一、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必须高度重视内镜消毒工作,将内镜消毒质量纳入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
本《规范》实施前,开展内镜诊疗业务的医疗机构必须按照《规范》的要求进行自查和整改工作,建立健全并落实有关内镜消毒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保证消毒质量,严格预防和控制因内镜消毒问题导致的医院感染。
二、加强《规范》的学习和培训工作。
开展内镜诊疗工作的医疗机构,必须认真组织学习和全面贯彻本《规范》,有关的医院感染管理人员、从事内镜诊疗和内镜清洗消毒工作的医务人员应当接受相应培训,正确掌握内镜的清洗和消毒灭菌技术。
三、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医疗机构内镜消毒工作的监督管理,未达到本《规范》要求的医疗机构,不得开展相应的内镜诊疗业务。
附件:内镜清洗消毒技术操作规范(2004年版)二○○四年四月一日附件:内镜清洗消毒技术操作规范(2004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内镜清洗消毒工作,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开展内镜诊疗工作的医疗机构。
第三条开展内镜诊疗工作的医疗机构,应当将内镜的清洗消毒工作纳入医疗质量管理,加强监测和监督。
第四条各级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医疗机构内镜清洗消毒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五条开展内镜诊疗工作的医疗机构应当制定和完善内镜室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认真落实。
第六条从事内镜诊疗和内镜清洗消毒工作的医务人员,应当具备内镜清洗消毒方面的知识,接受相关的医院感染管理知识培训,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
第七条内镜的清洗消毒应当与内镜的诊疗工作分开进行,分设单独的清洗消毒室和内镜诊疗室,清洗消毒室应当保证通风良好。
内镜诊疗室应当设有诊疗床、吸引器、治疗车等基本设施。
第八条不同部位内镜的诊疗工作应当分室进行;上消化道、下消化道内镜的诊疗工作不能分室进行的,应当分时间段进行;不同部位内镜的清洗消毒工作的设备应当分开。
第九条灭菌内镜的诊疗应当在达到手术标准的区域内进行,并按照手术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
第十条工作人员清洗消毒内镜时,应当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品,包括工作服、防渗透围裙、口罩、帽子、手套等。
第十一条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以下要求配备相应内镜及清洗消毒设备:一、内镜及附件:其数量应当与医院规模和接诊病人数相适应,以保证所用器械在使用前能达到相应的消毒、灭菌合格的要求,保障病人安全。
二、基本清洗消毒设备:包括专用流动水清洗消毒槽(四槽或五槽)、负压吸引器、超声清洗器、高压水枪、干燥设备、计时器、通风设施,与所采用的消毒、灭菌方法相适应的必备的消毒、灭菌器械,50 毫升注射器、各种刷子、纱布、棉棒等消耗品。
三、清洗消毒剂:多酶洗液、适用于内镜的消毒剂、75%乙醇。
第十二条内镜及附件的清洗、消毒或者灭菌必须遵照以下原则:一、凡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或者经外科切口进入人体无菌腔室的内镜及附件,如腹腔镜、关节镜、脑室镜、膀胱镜、宫腔镜等,必须灭菌。
二、凡穿破粘膜的内镜附件,如活检钳、高频电刀等,必须灭菌。
三、凡进入人体消化道、呼吸道等与粘膜接触的内镜,如喉镜、气管镜、支气管镜、胃镜、肠镜、乙状结肠镜、直肠镜等,应当按照《消毒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高水平消毒。
四、内镜及附件用后应当立即清洗、消毒或者灭菌。
五、医疗机构使用的消毒剂、消毒器械或者其它消毒设备,必须符合《消毒管理办法》的规定。
六、内镜及附件的清洗、消毒或者灭菌时间应当使用计时器控制。
七、禁止使用非流动水对内镜进行清洗。
第十三条内镜室应当做好内镜清洗消毒的登记工作,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就诊病人姓名、使用内镜的编号、清洗时间、消毒时间以及操作人员姓名等事项。
第十四条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范,负责对本机构内镜使用和清洗消毒质量的监督管理。
第三章软式内镜的清洗与消毒第十五条软式内镜使用后应当立即用湿纱布擦去外表面污物,并反复送气与送水至少10秒钟,取下内镜并装好防水盖,置合适的容器中送清洗消毒室。
清洗步骤、方法及要点包括:一、水洗(一)将内镜放入清洗槽内:1、在流动水下彻底冲洗,用纱布反复擦洗镜身,同时将操作部清洗干净;2、取下活检入口阀门、吸引器按钮和送气送水按钮,用清洁毛刷彻底刷洗活检孔道和导光软管的吸引器管道,刷洗时必须两头见刷头,并洗净刷头上的污物;3、安装全管道灌流器、管道插塞、防水帽和吸引器,用吸引器反复抽吸活检孔道;4、全管道灌流器接50毫升注射器,吸清水注入送气送水管道;5、用吸引器吸干活检孔道的水分并擦干镜身。
(二)将取下的吸引器按钮、送水送气按钮和活检入口阀用清水冲洗干净并擦干。
(三)内镜附件如活检钳、细胞刷、切开刀、导丝、碎石器、网篮、造影导管、异物钳等使用后,先放入清水中,用小刷刷洗钳瓣内面和关节处,清洗后并擦干。
(四)清洗纱布应当采用一次性使用的方式,清洗刷应当一用一消毒。
二、酶洗(一)多酶洗液的配置和浸泡时间按照产品说明书。
(二)将擦干后的内镜置于酶洗槽中,用注射器抽吸多酶洗液100毫升,冲洗送气送水管道,用吸引器将含酶洗液吸入活检孔道,操作部用多酶洗液擦拭。
(三)擦干后的附件、各类按钮和阀门用多酶洗液浸泡,附件还需在超声清洗器内清洗5~10分钟。
(四)多酶洗液应当每清洗1条内镜后更换。
三、清洗(一)多酶洗液浸泡后的内镜,用水枪或者注射器彻底冲洗各管道,以去除管道内的多酶洗液及松脱的污物,同时冲洗内镜的外表面。
(二)用50毫升的注射器向各管道冲气,排出管道内的水分,以免稀释消毒剂。
第十六条软式内镜采用化学消毒剂进行消毒或者灭菌时,应当按照使用说明进行,并进行化学监测和生物学监测。
第十七条采用2%碱性戊二醛浸泡消毒或者灭菌时,应当将清洗擦干后的内镜置于消毒槽并全部浸没消毒液中,各孔道用注射器灌满消毒液。
非全浸式内镜的操作部,必须用清水擦拭后再用75%乙醇擦拭消毒。
第十八条需要消毒的内镜采用2%碱性戊二醛灭菌时,浸泡时间为:(一)胃镜、肠镜、十二指肠镜浸泡不少于10分钟;(二)支气管镜浸泡不少于20分钟;(三)结核杆菌、其他分枝杆菌等特殊感染患者使用后的内镜浸泡不少于45分钟。
第十九条需要灭菌的内镜采用2%碱性戊二醛灭菌时,必须浸泡10小时。
第二十条当日不再继续使用的胃镜、肠镜、十二指肠镜、支气管镜等需要消毒的内镜采用2%碱性戊二醛消毒时,应当延长消毒时间至30分钟。
第二十一条采用其它消毒剂、自动清洗消毒器械或者其他消毒器械时,必须符合本规范第十二条第五款的规定,并严格按照使用说明进行操作。
在使用器械进行清洗消毒之前,必须先按照第十五条的规定对内镜进行清洗。
第二十二条软式内镜消毒后,应当按照以下方法、步骤进行冲洗和干燥:一、内镜从消毒槽取出前,清洗消毒人员应当更换手套,用注射器向各管腔注入空气,以去除消毒液。
二、将内镜置入冲洗槽,流动水下用纱布清洗内镜的外表面,反复抽吸清水冲洗各孔道。
三、用纱布擦干内镜外表面,将各孔道的水分抽吸干净。
取下清洗时的各种专用管道和按钮,换上诊疗用的各种附件,方可用于下一病人的诊疗。
四、支气管镜经上述操作后,还需用75%的乙醇或者洁净压缩空气等方法进行干燥。
第二十三条采用化学消毒剂浸泡灭菌的内镜,使用前必须用无菌水彻底冲洗,去除残留消毒剂。
第二十四条内镜附件的消毒与灭菌方法及要点包括:一、活检钳、细胞刷、切开刀、导丝、碎石器、网篮、造影导管、异物钳等内镜附件必须一用一灭菌。
首选方法是压力蒸汽灭菌,也可用环氧乙烷、2%碱性戊二醛浸泡10小时灭菌,或者选用符合本规范第十二条第五款规定的适用于内镜消毒的消毒剂、消毒器械进行灭菌,具体操作方法遵照使用说明。
二、弯盘、敷料缸等应当采用压力蒸汽灭菌;非一次性使用的口圈可采用高水平化学消毒剂消毒,如用有效氯含量为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或者2000 mg/L的过氧乙酸浸泡消毒30分钟。
消毒后,用水彻底冲净残留消毒液,干燥备用;注水瓶及连接管采用高水平以上无腐蚀性化学消毒剂浸泡消毒,消毒后用无菌水彻底冲净残留消毒液,干燥备用。
注水瓶内的用水应为无菌水,每天更换。
第二十五条灭菌后的附件应当按无菌物品储存要求进行储存。
第二十六条每日诊疗工作结束,用75%的乙醇对消毒后的内镜各管道进行冲洗、干燥,储存于专用洁净柜或镜房内。
镜体应悬挂,弯角固定钮应置于自由位。
储柜内表面或者镜房墙壁内表面应光滑、无缝隙、便于清洁,每周清洁消毒一次。
第二十七条每日诊疗工作结束,必须对吸引瓶、吸引管、清洗槽、酶洗槽、冲洗槽进行清洗消毒,具体方法及要点包括:一、吸引瓶、吸引管经清洗后,用有效氯含量为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或者2000 mg/L的过氧乙酸浸泡消毒30分钟,刷洗干净,干燥备用。
二、清洗槽、酶洗槽、冲洗槽经充分刷洗后,用有效氯含量为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或者2000 mg/L过氧乙酸擦拭。
消毒槽在更换消毒剂时必须彻底刷洗。
第二十八条每日诊疗工作开始前,必须对当日拟使用的消毒类内镜进行再次消毒。
如采用2%碱性戊二醛浸泡,消毒时间不少于20分钟,冲洗、干燥后,方可用于病人诊疗。
第四章硬式内镜的清洗消毒第二十九条硬式内镜的清洗步骤、方法及要点包括:一、使用后立即用流动水彻底清洗,除去血液、粘液等残留物质,并擦干。
二、将擦干后的内镜置于多酶洗液中浸泡,时间按使用说明。
三、彻底清洗内镜各部件,管腔应当用高压水枪彻底冲洗,可拆卸部分必须拆开清洗,并用超声清洗器清洗5~10分钟。
四、器械的轴节部、弯曲部、管腔内用软毛刷彻底刷洗,刷洗时注意避免划伤镜面。
第三十条硬式内镜的消毒或者灭菌方法及要点包括:一、适于压力蒸汽灭菌的内镜或者内镜部件应当采用压力蒸汽灭菌,注意按内镜说明书要求选择温度和时间。
二、环氧乙烷灭菌方法适于各种内镜及附件的灭菌。
三、不能采用压力蒸汽灭菌的内镜及附件可以使用2%碱性戊二醛浸泡10小时灭菌。
四、达到消毒要求的硬式内镜,如喉镜、阴道镜等,可采用煮沸消毒20分钟的方法。
五、用消毒液进行消毒、灭菌时,有轴节的器械应当充分打开轴节,带管腔的器械腔内应充分注入消毒液。
六、采用其它消毒剂、消毒器械必须符合本规范第十二条第五款的规定,具体操作方法按使用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