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纳税常见问题及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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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纳税常见问题及解答,为你解决纳税烦恼。

1.个体工商户取得营业执照之后多少日内办理税务登记证?

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体工商户自领取营业执照(含临时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及副本(或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2.个体工商户在办理税务登记时需要提供的资料有哪些?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一份;

(2)负责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

(3)经营场所证明及复印件一份;

(4)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表;

(5)负责人照片两张;

(6)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3.持临时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是否需要办理税务登记?

个体工商户领取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应自领取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的,税务机关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4.个体工商户如何办理停业?

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纳税人在规定经营期限内需要停业的,应当在停业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停业登记申请,如实填写《停业复业申请登记表》,说明停业理由、时间、停业前的纳税情况和发票的领、用、存情况。

5.个体工商户申请办理停业最长期限是多少?

纳税人的停业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6. 个体工商户停业期间是否需要纳税申报?

纳税人在核准的停业期间可免于纳税申报。

7. 个体工商户如果在停业期间发生了纳税义务,税务方面有什么规定?

个体工商户如果在停业期间发生了纳税义务,应当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依法补交应纳税额;对不申报纳税的,一经查实按《税收征管法》有关规定处理。

8. 个体工商户申请停业了还需要交税吗?

申请停业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当月应纳税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停业当月应纳税额=定额÷30天×开业天数×征收率。如当月开具发票的应纳税额小于当月经计算的应纳税额,按计算的应纳税额缴纳税款;如当月开具发票的应纳税额大于当月经计算的应纳税额,按开具发票额缴纳税款。

9. 个体工商户如何办理复业?

(1)已办理停业的纳税人停业期满或提前需恢复生产、经营的,应于停业期满前或提前复业前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停业复业申请登记表》,办理复业登记,领回封存的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并于恢复生产经营次月申报纳税。

(2)纳税人停业期满不能及时恢复生产、经营,需延长停业时间的,应当在停业期满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延长停业期限申请,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后方可延期。否则,主管税务机关应当视其为已恢复营业。

10.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内容变化了,税务方面还需要办什么手续吗?

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登记。

纳税人应当根据变更事项的不同相应提供以下资料:

(1)变更负责人:先办理注销登记,然后按开业登记处理。

(2)变更地址:工商登记变更表、经营场所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3)变更营业项目:工商登记变更表、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11.个体户如何办理注销?

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消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先到主管税务机关领取《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主管税务机关对其实施纳税检查,结清税款、缴销发票、收回发票领购簿、税务登记证件,由主管税务机关出具《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纳税人持《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12.个体户到外地经营还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吗?

(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必须持税务登记副本和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填开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营业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并接受税务管理。

(2)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累计超过180天的,必须在经营所在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纳入经营地税务管理。

13.个体户的申报期限?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每月终了后十五日内依据生产经营状况,据实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申报纳税。

14.个体工商户增值税起征点是多少?

销售货物的起征点为月销售额5000元,销售应税劳务的起征点为月销售额3000元,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次(日)销售额200元。

15.不达增值税起征点的个体工商户是否需要交增值税?

经主管税务机关确认不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纳税人,不缴纳增值税。

16.个体工商户到哪里申报纳税?

(1)固定业户(按规定应当办理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应当向其经营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2)固定业户到外县(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其外出经营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报验登记。未持有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核发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到外县(市)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应当向外出经营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3)非固定业户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销售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17.个体工商户的申报方式有几种?

(1)直接(上门)申报方式:没有实行税银网络划税、委托代征的纳税人可以自行到主管国税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2)税银网络划税方式:凡大连市范围内(除委托代征和建帐的个体工商户)所有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已办理税务登记的个体定期定额户(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可实行税银网络申报纳税。有关具体操作方法和程序按照大国税[2003]13号《关于印发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个体双定业户税银网络申报纳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办理;

(3)邮寄申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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