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和公积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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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和公积金管理办法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职责范围 (1)
第三章社保管理标准 (1)
第四章住房公积金管理标准 (2)
第五章社保和公积金管理流程 (2)
第六章奖惩规则 (3)
第七章附则 (3)
附件: (3)
附件一《贵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3)
附件二《贵阳市住房公积金职工信息变更表》 (3)
附件三《贵阳市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表》 (3)
附件四《贵阳市社会报销缴费花名册》 (3)
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及员工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管理,根据《社会保险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公司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内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第三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集团总部所有正式员工。
第二章职责范围
第四条集团人事营运中心是集团总部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的责任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1. 负责总部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的拟定和执行。
2. 负责按时核算、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及手续办理。
3. 负责总部参保员工社会保险信息相关资料的档案管理。
4. 负责稽核各子公司的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的执行情况。
第三章社保管理标准
第五条社会保险的参保时间自员工入职一个月内办理社保,离职当月停止。
第六条养老保险标准: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原则上为当地上一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40-100%。根据公司上年度利润目标完成情况和员工岗位级序,核定不同的缴纳基数。养老缴费基数分为两档,第一档适用于盈利且上年度完成同比增长利润目标的情形;第二档适用于没有满足第一档要求的情形,包括盈利但上年度未完成同比增长利润目标或亏损期、所有放假人员和停薪留职人员。每年1 月,公司根据上年度财报,调整新一年度的缴纳基数。具体标准如下:
级序岗位缴纳标准(第一档第二档)
8 级集团总经理100% 80%
7 级集团副总
5 级集团总监80% 60%
4 级集团总监助理(高级主管)
3 级集团主管60% 40%
2 级集团专员
1 级集团职能部门一般员工
第七条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缴费基数和比例按社保局规定执行。第八条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每年按当地发布的标准实施相应调整。
第九条公司按当地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要求为每一位员工集中购买社会保险,员工个人缴存部分在员工当月月薪中代扣代缴。按国家规定每位员工的社会保险只能由一家单位代缴,重复缴费无效;员工若不能将社保关系转入公司统一办理,公司不以其它形式为其补计此部分福利费。
第十条员工符合缴纳社会保险条件,但因已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合作医疗”等同类社会保险或其他自身原因不能参加公司缴纳各项保险的,需由本人向公司提供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
第十一条当月15 日之前入职的员工,在当月办理社保保险。当月15 日之后入职的员工,在次月办理社会保险。从子公司调动到集团总部工作的员工,参照此方式执行。
第十二条对需要办理社会保险转移的员工,员工在转移前应将之前社会保险应缴未缴(包括单位部分、个人部分及产生的滞纳金)的部分进行缴清,才能予以办理。
第四章住房公积金管理标准
第十三条员工转正当月,集团人事营运中心负责为其办理住房公积金。
第十四条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结合员工的岗位层级不同,核定不同的缴存基数。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为公司和员工个人各5%,员工个人缴存部分在员工当月月薪中代扣代缴;如公司亏损,则停缴住房公积金。所有放假人员和停薪留职人员停缴住房公积金。具体标准如下:
级序岗位缴纳标准(第一档第二档)备注
8 级集团总经理1200 元公司亏损,停缴单位和个人
各承担50%
7 级集团副总1200元
5 级集团总监800 元
4 级集团总监助理(高级主管)500 元
3 级集团主管300 元
2 级集团专员196 元
1 级集团职能部门一般员工196元
第十五条住房公积金的缴费基数每年按当地发布的标准实施相应调整。
第十六条员工要求超过标准投保,则应以书面形式申请,经集团人事营运总监审核,集团分管副总批准后方可办理。
第五章社保和公积金管理流程
第十七条人事专员在每月15 日之前完成社会保险的缴纳,每月25 日之前完成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每年1 月为在岗员工缴纳大额医疗保险;新进员工且未在当地参保过大额医疗保险的员工,自入职后,按8 元/月标准缴纳大额医疗保险。
第十八条每月25 日之前,由人事专员去当地社保大厅领取当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发票,复印归档后将发票提交给集团财务中心。
第十九条每月16 日之前,由人事专员收齐和初审各子公司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明细表,经人事培训主管审核合格后,在月底前提交集团人事营运总监备查。
第二十条每月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由人事专员进行核算,需附社保缴纳发票、住房公积金缴纳单、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缴纳明细表。明细表合计总额必须和社保、住房公积金缴纳单上的总额完全一致。经人事培训主管初审,集团人事营运总监审核后,提交集团分管副总审批后办理缴纳手续。
第二十一条集团人事营运中心应密切关注国家及当地政府保险法规和政策动态,每年根据新规定和新政策对本办法及各项缴费基数进行测算并提出调整申请,报集团人事营运总监审核,集团分管副总审批后,进行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的统一调整。
第六章奖惩规则
第二十二条未按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人事培训主管和人事专员当月绩效各扣10分;社保和住房公积金手续办理出错,每发现一处错误,人事专员当月绩效扣5 分。第二十三条离职人员的“五险一金”未在离职当月办理停缴,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人事培训主管和人事专员当月绩效各扣15 分,并在其工资中扣除损失金额。
第二十四条对子公司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的稽核不及时、不准确,每发现一次,人事培训主管和人事专员当月绩效各扣10 分。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管理办法由集团人事营运中心起草和修订,经集团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六条本管理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集团原相关管理规定与之相冲突的,一律以本管理办法为准。
第二十七条本管理办法的最终解释权与修订权归集团人事营运中心。
附件:
附件一《贵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附件二《贵阳市住房公积金职工信息变更表》
附件三《贵阳市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表》
附件四《贵阳市社会报销缴费花名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