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和公积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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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及公积金管理规定

社保及公积金管理规定

社保及公积金管理规定一、总则为了规范公司员工的社会保险(以下简称“社保”)和住房公积金(以下简称“公积金”)的管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全体正式员工。

三、社保和公积金的种类(一)社保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二)公积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

四、社保和公积金的缴纳基数和比例(一)缴纳基数员工的社保和公积金缴纳基数按照员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

新入职员工的缴纳基数按照其首月工资确定。

若员工工资低于当地社保和公积金缴纳基数下限,则按照下限缴纳;若高于上限,则按照上限缴纳。

(二)缴纳比例1、养老保险:公司缴纳比例为____%,员工个人缴纳比例为____%。

2、医疗保险:公司缴纳比例为____%,员工个人缴纳比例为____%。

3、失业保险:公司缴纳比例为____%,员工个人缴纳比例为____%。

4、工伤保险:公司缴纳比例根据行业风险类别确定,员工个人不缴纳。

5、生育保险:公司缴纳比例为____%,员工个人不缴纳。

6、住房公积金:公司和员工的缴纳比例均为____%。

五、社保和公积金的办理流程(一)新员工入职1、人力资源部门在新员工入职后的____个工作日内,收集员工的相关资料,包括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一寸免冠照片等。

2、填写社保和公积金新增人员申请表,提交给当地社保和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参保手续。

(二)员工离职1、人力资源部门在员工离职后的____个工作日内,办理社保和公积金的停保手续。

2、为离职员工开具社保和公积金的缴费证明。

六、社保和公积金的待遇享受(一)养老保险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累计缴纳养老保险满____年的,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二)医疗保险员工在患病或非因公负伤时,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包括门诊报销、住院报销等。

(三)失业保险员工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且累计缴纳失业保险满____年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职工社保与公积金管理制度

职工社保与公积金管理制度

职工社保与公积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提高企业的员工福利待遇,规范职工社保与公积金管理工作,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实际情况,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全部在职员工,并包含合同制、劳务派遣和兼职人员,不包含临时工。

第三条原则1.公平公正原则:社保和公积金管理应公平公正,不存在任何形式的鄙视和不合理待遇。

2.遵从法律法规原则:遵守国家有关社保和公积金的法律法规,定时足额缴纳和办理相关手续。

3.共同责任原则:企业和职工共同承当社保和公积金的缴纳责任,相互合作,共同维护职工权益。

第二章职工社保管理第四条社会保险范围依照国家相关规定,本企业为职工供应社会保险,包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第五条缴费基数确定1.职工社保缴费基数以职工本人上年度平均工资为依据,并参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进行调整。

2.职工个人社保缴费基数应高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但不得超出职工本人上年度平均工资的3倍。

第六条缴费责任1.企业和职工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当相应的社会保险缴费责任。

2.企业应定时足额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用,并如实申报和交纳相关税费。

第七条社保费用支出1.企业应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将职工的社保费用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出到指定的社保机构。

2.企业应定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或少缴。

第八条社保待遇申领1.职工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申领方法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企业应帮助职工办理社保待遇申领手续,供应必需的支持和帮忙。

第三章职工公积金管理第九条公积金开户1.职工入职后,应向企业供应本人的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办理公积金开户手续。

2.企业应在7个工作日内将职工的公积金开户信息报送至本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第十条缴存基数确定1.职工公积金缴存基数以职工本人月工资为依据,并参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进行调整。

2.职工个人公积金缴存基数应不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

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范文

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范文

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本规定旨在规范企业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保障员工权益,促进企业稳定发展。

本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订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全部员工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管理。

第三条定义1.社会保险:指员工在工作期间享受的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各项社会保险制度。

2.住房公积金:指员工依据国家规定缴存的个人住房公积金。

第二章社会保险管理第四条参保范围1.全日制员工应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2.兼职员工参保范围由实际工作情况和法律法规规定确定。

第五条缴费责任1.企业应依照国家规定缴纳员工社会保险费用,并定时足额缴纳。

2.员工应按规定缴纳个人社会保险费用。

第六条办理参保手续1.新入职员工需在入职后30日内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

2.员工更改个人信息(如姓名、身份证件、户口所在地等)时,应及时通知企业人力资源部门。

第七条社会保险待遇支出1.企业应定时足额支出员工的社会保险待遇。

2.员工应如实填写社会保险申请表,并供应所需料子,以便及时领取相应待遇。

第三章住房公积金管理第八条参公积金范围1.全日制员工应依照国家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2.兼职员工参公积金范围由实际工作情况和法律法规规定确定。

第九条缴存比例和计算基数1.企业和员工应依照国家规定的缴存比例共同缴存住房公积金。

2.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员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

第十条办理公积金开户手续1.新入职员工需在入职后30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开户手续。

2.员工应供应真实有效的个人身份证件等相关信息。

第十一条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1.员工在退休、购房、大病医疗等特殊情况下,符合国家规定的提取条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2.提取住房公积金需填写提取申请表,并供应相关证明料子。

第十二条公积金账户更改1.员工如需更改公积金账户信息,应提前15日通知企业人力资源部门,并供应相关证明料子。

社保与公积金管理规定

社保与公积金管理规定

社保与公积金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为规范企业的社保与公积金管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员工福利待遇,确保企业运营的稳定和可连续发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规定。

第一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全部员工的社保与公积金管理。

第二条定义1.社保:指员工享受的社会保障制度,包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2.公积金:指员工个人和企业共同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用于解决员工的住房问题。

第二章社保管理第三条社保缴纳1.企业依照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费率,及时、足额缴纳员工的社会保险费。

2.员工的社保费用,由企业从员工工资中代扣代缴,确保定时足额缴纳。

3.企业应及时向社保机构报送员工社保费的缴纳信息,并及时更新员工信息,确保社保福利能够正常发放。

第四条社保福利1.员工参加社保后,享受符合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障待遇,包含养老金、医疗报销、失业保险金、工伤弥补和生育津贴等。

2.企业应及时告知员工享受社保待遇的相关政策和操作流程,帮忙员工解决社保问题。

第五条社保更改1.员工入职、离职、职称更改、工作地更改等情况,应及时办理社保更改手续,确保员工社保记录准确。

2.企业应搭配员工办理社保更改手续,供应所需资料和证明。

第六条社保监督1.企业应加强对社保相关政策的学习和宣传,确保员工对社保政策的了解和知情权。

2.企业应搭配社保部门的检查和调查工作,供应相关资料和帮助调查。

第三章公积金管理第七条公积金缴纳1.企业依照国家规定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及时、足额缴纳员工的住房公积金。

2.员工的住房公积金由企业从员工工资中代扣代缴,确保定时足额缴纳。

3.企业应及时向公积金管理机构报送员工公积金缴存信息,并及时更新员工信息,确保公积金能够正常发放和使用。

第八条公积金使用1.员工可以依照国家和地方政策规定,使用公积金解决住房问题,包含购房、还房贷、租房补贴等。

2.员工在使用公积金时,应遵守相关规定和程序,如供应所需证明料子、填写申请表等。

公积金社保法律规定(3篇)

公积金社保法律规定(3篇)

第1篇公积金社保作为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保障职工的基本生活,提高职工的社会福利水平。

以下将从公积金和社保的法律规定进行详细阐述。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职工的基本生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公积金,是指职工按照国家规定,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用于职工住房、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的资金。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社保,是指职工按照国家规定,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用于职工医疗、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障的资金。

第四条公积金和社保的缴纳、使用和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合理、安全、高效的原则。

第五条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公积金和社保,提高职工的社会保障水平。

第二章公积金规定第六条公积金分为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充公积金。

第七条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比例为职工工资的5%至12%,具体比例由各地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八条单位应当在本条例施行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开户手续。

第九条职工个人和单位应当按照约定的比例,按月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

第十条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按照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

第十一条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使用,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三)房租支出占家庭收入比例超过规定标准的;(四)退休、死亡、出境定居或者发生其他特殊情况的。

第十二条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使用,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办理。

第十三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健全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制度,确保住房公积金的安全、高效运行。

第十四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和使用情况。

第三章社保规定第十五条社保的缴纳比例为职工工资的8%至28%,具体比例由各地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六条单位应当在本条例施行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办理社保开户手续。

第十七条职工个人和单位应当按照约定的比例,按月足额缴纳社保。

员工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缴纳管理办法

员工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缴纳管理办法

员工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缴纳管理办法员工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缴纳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了维护公司及员工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管理,根据《社会保险法》、《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结合XXX(以下简称“公司”)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章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的参保管理第四条公司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的管理部门为XXX。

工作职责包括:1.负责公司社会保险及公积金制度的拟定与执行;2.负责公司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的按时缴纳和员工“五险一金”个人帐户的代扣代缴;3.负责公司关于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的预算管理;4.负责公司参保员工的社会保险信息及相关资料的存档管理。

第五条参保范围包括:1.公司现有在岗正式员工(不含返聘、借调、兼职人员及临时工);2.新招聘员工通过试用期考核,录用为公司正式员工;3.调动人员及临时工通过考核办理入职成为公司正式员工。

第六条新入公司员工通过试用期考核后,XXX办理缴纳“五险一金”手续,并通知需参保人员。

第七条新参保员工需提供相关材料(二代身份证复印件、1寸白底彩色电子照片)后,XXX在一个月内为其办理“五险一金”手续。

如因员工未能及时提供材料造成参保延后的,由员工个人承担相应费用及责任。

第八条公司员工符合缴纳保险条件,但因已经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合作医疗”等同类社会保险或其它自身原因,不能参加公司缴纳的各项保险的,需由本人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

第九条调入员工通过考核期录入为正式员工后,由调入员工填写五险一金的转移申请,报XXX审核后上报总经理批示。

XXX按总经理签批意见,通知申请人员提供相关资料。

第十条员工转入的社会保险及公积金,在转移前将应缴的费用金额缴清。

应缴未缴的保险费(包括单位部分、个人部分及产生的滞纳金)公司不负责补缴。

如因员工个人原因无法及时提供社会保险及公积金转入手续,影响在公司参保所产生的后果由员工个人承担。

第十一条员工个人原因自愿申请离职的,由本人填写离职申请,办理离职手续的同时,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XXX自员工离职当月或次月办理五险一金的停保手续。

2023年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

2023年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

2023年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保障劳动者的权益,促进社会的稳定和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企业和机构,以及相关参保人员和缴存人员。

第三条政府应加强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监督管理,提高服务水平,为广大劳动者提供更好的保障和福利。

第四条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资金应专款专用,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妥善保管和使用。

第二章社会保险管理第五条社会保险包括人员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

第六条社会保险的缴费和领取标准应根据劳动者的实际情况进行适度调整,确保劳动者的基本生活和医疗保障。

第七条社会保险的收费单位应及时、准确地向社会保险部门报告缴费情况,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八条社会保险部门应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确保基金的安全和稳定增值。

第九条社会保险部门应建立健全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为社会保险参保人员提供便捷的查询和办理服务。

第十条社会保险部门应加强对社会保险参保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保险意识和维权能力。

第三章住房公积金管理第十一条住房公积金是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共同缴纳的,用于购房、装修和租房的资金。

第十二条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应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和劳动者的收入水平进行调整,确保缴存的公平和合理。

第十三条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期限一般为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可适当延长或缩短。

第十四条住房公积金的使用应根据劳动者的实际需要进行合理规划和安排,不得用于非法经营活动。

第十五条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应符合相关规定,提款人应提供真实有效的申请材料,并按时缴纳相关费用。

第十六条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应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法使用。

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十七条对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有权依法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参保人员和缴存人员有义务按照本规定的要求履行相关义务,如实提供相关信息和申请材料。

社保和公积金管理办法

社保和公积金管理办法

社保和公积金管理办法# 社保和公积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社会保险(以下简称社保)和住房公积金(以下简称公积金)的管理工作,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

# 第三条管理原则社保和公积金的管理应遵循合法、公平、及时、便民的原则。

第二章社保管理# 第四条社保种类社保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

# 第五条参保对象所有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均应参加社保。

# 第六条缴费基数和比例社保的缴费基数和比例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 第七条缴费方式用人单位应按月为职工缴纳社保费,并确保缴费及时、足额。

# 第八条社保待遇职工依法享受社保待遇,包括养老金、医疗保障、工伤赔偿等。

第三章公积金管理# 第九条公积金用途公积金主要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或者大修自住房。

# 第十条缴存对象所有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均应缴存公积金。

# 第十一条缴存基数和比例公积金的缴存基数和比例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 第十二条缴存方式用人单位和职工应按月缴存公积金,并存入职工个人账户。

# 第十三条公积金提取和使用职工按照规定条件和程序,可以提取和使用公积金。

第四章管理和监督# 第十四条管理机构社保和公积金的管理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

# 第十五条监督检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定期对社保和公积金的缴纳、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第十六条信息公开社保和公积金的缴纳、管理和使用信息应定期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违规责任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第十八条争议处理职工与用人单位因社保和公积金发生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或者提起诉讼。

第六章附则# 第十九条施行日期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范本

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范本

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
一、为加强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管理,保障职工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适用于各类企事业单位,包括国有企事业单位、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等。

三、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

四、住房公积金是指职工按一定比例缴纳的用于购房、建房或个人住房贷款等相关用途的资金。

第二章社会保险管理
五、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和基数,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并将缴纳记录及时报送有关部门。

六、职工在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时,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社保卡等。

七、单位应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名录,并及时更新。

八、单位和职工应共同承担社会保险费用,比例由国家规定。

九、单位发生短期用工或外籍人员工作期限不满一年的,应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第三章住房公积金管理
十、单位应按职工工资的一定比例和基数,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并及时上缴至相关账户。

十一、职工可以自愿缴纳更高比例的住房公积金。

十二、职工在购房、建房或个人住房贷款时,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

十三、单位应建立住房公积金缴存台账,并定期报送相关部门。

第四章监督与处罚
十四、相关部门应加强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监督,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处理。

十五、单位或职工有违反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的,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第五章附则
十六、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废止以前的相关规定。

十七、本规定解释权归国家相关部门所有,相关问题可随时向相关部门咨询。

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三篇

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三篇

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三篇篇一: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公司及员工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管理,根据《社会保险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公司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内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第三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集团总部所有正式员工。

第二章职责范围第四条集团人事营运中心是集团总部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的责任部门,主要职责如下:1.负责总部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的拟定和执行。

2.负责按时核算、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及手续办理。

3.负责总部参保员工社会保险信息相关资料的档案管理。

4.负责稽核各子公司的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的执行情况。

第三章社保管理标准第五条社会保险的参保时间自员工入职一个月内办理社保,离职当月停止。

第六条养老保险标准: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原则上为当地上一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40-100%。

根据公司上年度利润目标完成情况和员工岗位级序,核定不同的缴纳基数。

养老缴费基数分为两档,第一档适用于盈利且上年度完成同比增长利润目标的情形;第二档适用于没有满足第一档要求的情形,包括盈利但上年度未完成同比增长利润目标或亏损期、所有放假人员和停薪留职人员。

每年1月,公司根据上年度财报,调整新一年度的缴纳基数。

具体标准如下:级序岗位缴纳标准(第一档第二档)8级集团总经理100%80%7级集团副总5级集团总监80%60%4级集团总监助理(高级主管)3级集团主管60%40%2级集团专员1级集团职能部门一般员工第七条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缴费基数和比例按社保局规定执行。

第八条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每年按当地发布的标准实施相应调整。

第九条公司按当地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要求为每一位员工集中购买社会保险,员工个人缴存部分在员工当月月薪中代扣代缴。

2023年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

2023年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

2023年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____年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基本原则】为了加强和完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制度,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适用于各类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经济组织。

第三条【综合管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应实施统一的综合管理,实现信息互通、统一征收、综合支付等。

第四条【公平公正】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征缴、待遇发放等工作应坚持公平公正、权责明确的原则,杜绝腐败行为。

第二章社会保险管理第五条【社会保险范围】社会保险应覆盖全体劳动者,包括企、事业单位职工、灵活就业人员、自主创业人员等。

第六条【社会保险种类】社会保险分为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

第七条【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应按照个人缴费年限和缴费额确定个人待遇,确保退休职工基本生活。

第八条【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应根据参保人员的实际医疗需求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并逐步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第九条【失业保险】失业保险应提供失业登记、失业救济、再就业服务等,帮助失业人员恢复就业。

第十条【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应提供工伤认定、医疗救治、抚恤补助等保障,确保工伤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社会保险费率及基数】社会保险费率和缴费基数应根据宏观经济形势、社会保障需求等因素确定,保证社会保险制度的可持续性。

第十二条【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社会保险基金应按照风险分散、收益合理等原则进行投资管理,确保基金的安全性和稳定增值。

第三章住房公积金管理第十三条【住房公积金制度】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支持和保障职工住房权益的重要政策,应当切实保障职工的住房需求。

第十四条【住房公积金缴存】企、事业单位应按照规定比例将职工工资的一定比例缴存至住房公积金中,职工也可自愿缴存。

第十五条【住房公积金提取】职工可以依法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房、租房、还贷、装修、大病救助等用途。

2024年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二篇)

2024年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二篇)

2024年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为确保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及时、足额缴纳,保障企业及员工合法权益,依据我国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一、宗旨本管理规定旨在规范本公司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缴纳工作。

二、适用对象本公司全体员工均应按照国家及地方政府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如员工已参与“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同类社会保险,或因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社会保险,应向公司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三、管理职责潍坊水务分公司辖属公司综合部负责本公司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项目的管理、执行工作,并负责员工“五险一金”个人账户的管理及预决算。

四、参保标准1. 社会保险各险种及住房公积金的缴纳费用计算方法,按照公司所在地的标准执行。

鉴于社保基数及比例每年均有调整,具体执行标准应参照当地社保局的要求,以下为参考标准(____年标准):A、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投保基数的____%,个人缴费比例为投保基数的____%;B、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投保基数的____%,个人缴费比例为投保基数的____%;C、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投保基数的____%,个人缴费比例为投保基数的____%;D、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投保基数的____%,个人不缴费;E、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投保基数的____%,个人不缴费;F、住房公积金:单位缴费比例为投保基数的____%,个人缴费比例为投保基数的____%。

2. 员工投保基数及公积金缴费基数,根据员工的合同工资确定。

若低于公司所在地社保最低投保基数,则按最低投保基数计算;若高于当地最低投保基数,则按实际合同工资投保,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地最高投保基数。

五、参保要求1. 员工“五险一金”的个人缴费部分,将从其工资中代扣并由公司代缴。

2. 公司综合部应在员工入职当月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的新增或转移手续。

3. 综合部在收到经批准的员工《离职审批表》后,将为其办理“五险一金”的停保手续。

员工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缴纳管理办法

员工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缴纳管理办法

员工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缴纳管理办法# 员工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缴纳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保障员工合法权益,确保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的依法缴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 第三条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种类公司为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公积金指住房公积金。

第二章缴纳原则# 第四条缴纳责任公司和员工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和基数,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和公积金。

# 第五条缴纳基数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的缴纳基数根据员工的工资收入确定,并根据国家规定定期调整。

第三章缴纳程序# 第六条缴纳流程1.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核算员工的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缴纳基数和比例。

2. 财务部门根据人力资源部门提供的信息,按月从员工工资中扣除个人应缴部分,并计算公司应缴部分。

3. 财务部门负责将社会保险费和公积金按时足额缴至相关社会保险机构和公积金管理中心。

# 第七条信息申报公司应定期向社会保险机构和公积金管理中心申报员工的缴纳信息,并确保信息的准确性。

第四章员工权利与义务# 第八条员工权利员工有权查询个人的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缴纳情况,公司应提供相应的查询服务。

# 第九条员工义务员工应配合公司完成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的缴纳工作,及时提供相关信息。

第五章特殊情况处理# 第十条变更与转移员工因工作调动、离职等原因需变更或转移社会保险及公积金关系的,公司应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 第十一条补缴与追缴对于因故未能及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公积金,公司应及时补缴,并可依法追缴员工应缴部分。

第六章监督管理# 第十二条监督检查公司应定期对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的缴纳情况进行自查,并接受社会保险机构和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监督检查。

# 第十三条违规处理对于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公司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十四条解释权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公司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模版

公司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模版

公司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模版公司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管理,加强管理,保障员工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职工基本住房公积金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具体包括公司雇员、派遣职工、外包服务人员等。

第三条公司应当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第四条公司应当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并保证全体员工享有平等、公正的待遇。

第二章社会保险管理第五条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第六条公司应当为每位员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及时缴纳社会保险费,并按规定为员工领取社会保险证,认真做好员工的社会保险事务。

第七条公司应当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征收制度,按时将应缴纳的社保费用及时上交。

第八条公司应当每月按照员工实际薪资及时计算并缴纳社会保险费,并及时更新员工社会保险缴费记录,保证员工个人社会保险权益的实现。

第九条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应当严格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公司不得减少或者拖延缴纳职工的社会保险费。

第十条公司应当及时为员工申请享受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等待遇,保证员工在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上得到充分的保障。

第三章住房公积金管理第十一条公司应当依法为员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登记,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

第十二条公司应当依据员工薪资,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纳所应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确保员工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的正确性。

第十三条公司应当及时更新员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并保证员工个人权益的充分保障。

第十四条公司应当引导员工灵活使用住房公积金,满足员工购房、租房和提取公积金等需求,并妥善处理住房公积金异议申诉。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五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明确各项管理责任及流程、标准和要求,确保规范有序的管理工作开展。

社保和公积金管理办法

社保和公积金管理办法

社保和公积金管理办法社保和公积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员工的社会保险权益和个人公积金权益,维护用人单位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所有用人单位和员工。

●第三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个人公积金。

●第四条:员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和个人公积金提取。

第二章:社会保险管理●第五条:社会保险种类,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第六条:社会保险费率,用人单位和员工根据城乡居民平均工资确定缴纳比例。

●第七条:社会保险费缴纳,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八条:社会保险待遇,员工享受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待遇。

第三章:个人公积金管理●第九条:个人公积金缴存比例,用人单位和员工根据月工资确定缴存比例。

●第十条:个人公积金缴存,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个人公积金。

●第十一条:个人公积金提取,员工可以在特定情况下提取个人公积金。

●第十二条:个人公积金利率,由国家规定统一利率。

第四章:监管和处罚●第十三条:社会保险和个人公积金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和检查用人单位的社保和公积金缴存情况。

●第十四条:对于违反本办法的用人单位,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附件:附件一:社会保险费缴纳比例表附件二:个人公积金缴存比例表法律名词及注释:●社保:社会保险的简称,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统称。

●公积金:个人公积金是指由个人在职期间按月缴存的用于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资金。

●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按一定比例扣除员工工资和用人单位自身出资,缴纳给社保部门的费用。

●比例表:用于根据员工的工资水平确定社保和公积金缴存比例的表格。

社保与公积金管理制度

社保与公积金管理制度

社保与公积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1.1 本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和管理企业职工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事务,保障职工的权益,促进企业和职工的共同发展。

1.2 本制度的订立依据为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第二条适用范围2.1 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全部正式员工,包含全职员工、兼职员工和临时员工。

2.2 外籍员工须遵守本制度,并依法参加适用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第三条重要内容3.1 本制度重要包含社会保险管理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两个方面。

3.2 社会保险管理包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

3.3 住房公积金管理包含员工账户开设、缴存比例、缴存基数、提取条件和提取用途等。

第二章社会保险管理第四条养老保险管理4.1 企业将依据国家规定,依照职工实际工资总额的肯定百分比进行养老保险缴费。

4.2 职工个人也要依照规定,缴纳相应的养老保险费。

4.3 企业会定时挂号职工的社保记录,确保缴费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第五条医疗保险管理5.1 企业将依照国家规定,向社会保险机构缴纳医疗保险费用。

5.2 职工个人也需按规定,缴纳相应的医疗保险费。

5.3 职工报销医疗费用时,需依据规定办理医疗保险报销手续。

第六条失业保险管理6.1 企业将依照国家规定,依照职工实际工资总额的肯定百分比向社会保险机构缴纳失业保险费。

6.2 职工个人也应按规定,缴纳相应的失业保险费。

6.3 职工在失业期间可依据相关规定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

第七条工伤保险管理7.1 企业将依照国家规定,向社会保险机构缴纳工伤保险费。

7.2 职工在工作中受伤,需要及时报告企业,并按规定办理工伤认定手续。

7.3 符合工伤认定的职工将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章住房公积金管理第八条员工账户开设8.1 企业将依据国家规定,为员工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开设个人账户。

8.2 职工可通过办理相关手续,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

第九条缴存比例9.1 企业将依照国家规定的缴存比例,将员工工资的肯定百分比缴纳至员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三篇)

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三篇)

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是现代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和提供社会福利,本文将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详细介绍。

一、社会保险管理规定1. 《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法》是社会保险管理的基本法律,规定了社会保险的基本原则、参保人员范围、保险费率、缴费方式和待遇发放等内容。

该法明确规定了参加社会保险的义务和权利,促进了社会保险的发展和管理。

2. 社会保险的种类社会保险包括社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各项社会保险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其适用范围、保险费率、缴费方式等。

3. 参保对象和范围社会保险的参保对象一般为具有劳动关系的企事业单位职工、城乡居民以及个体工商户等。

不同参保对象的具体范围和条件将根据法律法规进行规定。

4. 社会保险的缴费和费率社会保险的缴费由参保单位和个人按一定比例负担。

缴费基数、费率和缴费方式将根据法律法规和地区规定进行调整,以确保社会保险基金的平衡和可持续发展。

5. 待遇发放社会保险的待遇发放依据参保人员的缴费情况和具体享受条件确定。

具体的待遇标准、发放方式和时限将根据法律法规进行规定。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1. 《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是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基本法规,规定了公积金的收缴、管理、使用以及监督等事项。

该办法明确了住房公积金的基本原则和管理制度,为住房公积金的正常运行提供了依据。

2. 缴存比例和基数企事业单位和其职工应按规定的缴存比例将员工的工资、奖金等收入的一部分缴存到住房公积金账户。

具体的缴存比例和基数将根据地区和企业的情况进行规定。

3. 账户管理和使用住房公积金账户由个人持有,用于购买、修缮、租赁住房或偿还购房贷款等相关用途。

账户的管理和使用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4. 提取和支出个人在符合规定条件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账户提取资金,如购买住房、支付租金、还贷款等。

员工社保与公积金管理制度

员工社保与公积金管理制度

员工社保与公积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公司员工的社会保障和公积金管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员工工作乐观性和归属感,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管理规定,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部员工。

第二章社会保险管理第三条社会保险范围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为员工投保下列社会保险: 1. 养老保险 2. 医疗保险 3. 失业保险第四条缴纳基数和比例依据国家规定,员工社会保险缴纳基数和比例如下: 1. 养老保险:员工和公司按员工工资总额的8%缴纳; 2. 医疗保险:员工和公司按员工工资总额的2%缴纳; 3. 失业保险:员工和公司按员工工资总额的1%缴纳。

第五条缴费责任1.公司作为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负责定时足额缴纳员工的社会保险费。

2.员工每月应定时足额缴纳本身的社会保险费。

第六条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申领员工享受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的申领程序如下: 1. 养老保险:员工在实现法定退休年龄后,供应办理退休手续所需的相关料子,经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按规定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2. 医疗保险:员工在生病或需要医疗服务时,凭医疗保险卡和相关医生诊断证明,申领医疗保险待遇。

3. 失业保险:员工在失业时,持有相应证明文件,向人力资源部申请失业保险金。

第三章公积金管理第七条缴纳基数和比例依据国家规定,公司和员工按月缴纳公积金。

缴纳比例为员工工资总额的5%,其中公司缴纳2%,员工缴纳3%。

第八条缴纳时间和方式1.公司负责每月定时足额代扣员工公积金,并在次月10日前将员工个人部分和公司部分的公积金缴纳至指定的公积金管理机构。

2.员工个人应确保工资卡内存款充分,以便公司代扣公积金时能够成功划款。

第九条公积金账户管理1.公司应为每位员工在公积金管理机构开设个人公积金账户,并确保员工缴纳的公积金及时和准确地记录在账户中。

2.员工可以随时查询个人公积金账户的余额和明细,并及时核对,如有问题应及时向人力资源部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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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和公积金管理办法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职责范围 (1)
第三章社保管理标准 (1)
第四章住房公积金管理标准 (2)
第五章社保和公积金管理流程 (2)
第六章奖惩规则 (3)
第七章附则 (3)
附件: (3)
附件一《贵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3)
附件二《贵阳市住房公积金职工信息变更表》 (3)
附件三《贵阳市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表》 (3)
附件四《贵阳市社会报销缴费花名册》 (3)
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及员工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管理,根据《社会保险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公司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内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第三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集团总部所有正式员工。

第二章职责范围
第四条集团人事营运中心是集团总部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的责任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1. 负责总部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的拟定和执行。

2. 负责按时核算、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及手续办理。

3. 负责总部参保员工社会保险信息相关资料的档案管理。

4. 负责稽核各子公司的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的执行情况。

第三章社保管理标准
第五条社会保险的参保时间自员工入职一个月内办理社保,离职当月停止。

第六条养老保险标准: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原则上为当地上一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40-100%。

根据公司上年度利润目标完成情况和员工岗位级序,核定不同的缴纳基数。

养老缴费基数分为两档,第一档适用于盈利且上年度完成同比增长利润目标的情形;第二档适用于没有满足第一档要求的情形,包括盈利但上年度未完成同比增长利润目标或亏损期、所有放假人员和停薪留职人员。

每年1 月,公司根据上年度财报,调整新一年度的缴纳基数。

具体标准如下:
级序岗位缴纳标准(第一档第二档)
8 级集团总经理100% 80%
7 级集团副总
5 级集团总监80% 60%
4 级集团总监助理(高级主管)
3 级集团主管60% 40%
2 级集团专员
1 级集团职能部门一般员工
第七条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缴费基数和比例按社保局规定执行。

第八条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每年按当地发布的标准实施相应调整。

第九条公司按当地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要求为每一位员工集中购买社会保险,员工个人缴存部分在员工当月月薪中代扣代缴。

按国家规定每位员工的社会保险只能由一家单位代缴,重复缴费无效;员工若不能将社保关系转入公司统一办理,公司不以其它形式为其补计此部分福利费。

第十条员工符合缴纳社会保险条件,但因已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合作医疗”等同类社会保险或其他自身原因不能参加公司缴纳各项保险的,需由本人向公司提供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

第十一条当月15 日之前入职的员工,在当月办理社保保险。

当月15 日之后入职的员工,在次月办理社会保险。

从子公司调动到集团总部工作的员工,参照此方式执行。

第十二条对需要办理社会保险转移的员工,员工在转移前应将之前社会保险应缴未缴(包括单位部分、个人部分及产生的滞纳金)的部分进行缴清,才能予以办理。

第四章住房公积金管理标准
第十三条员工转正当月,集团人事营运中心负责为其办理住房公积金。

第十四条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结合员工的岗位层级不同,核定不同的缴存基数。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为公司和员工个人各5%,员工个人缴存部分在员工当月月薪中代扣代缴;如公司亏损,则停缴住房公积金。

所有放假人员和停薪留职人员停缴住房公积金。

具体标准如下:
级序岗位缴纳标准(第一档第二档)备注
8 级集团总经理1200 元公司亏损,停缴单位和个人
各承担50%
7 级集团副总1200元
5 级集团总监800 元
4 级集团总监助理(高级主管)500 元
3 级集团主管300 元
2 级集团专员196 元
1 级集团职能部门一般员工196元
第十五条住房公积金的缴费基数每年按当地发布的标准实施相应调整。

第十六条员工要求超过标准投保,则应以书面形式申请,经集团人事营运总监审核,集团分管副总批准后方可办理。

第五章社保和公积金管理流程
第十七条人事专员在每月15 日之前完成社会保险的缴纳,每月25 日之前完成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每年1 月为在岗员工缴纳大额医疗保险;新进员工且未在当地参保过大额医疗保险的员工,自入职后,按8 元/月标准缴纳大额医疗保险。

第十八条每月25 日之前,由人事专员去当地社保大厅领取当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发票,复印归档后将发票提交给集团财务中心。

第十九条每月16 日之前,由人事专员收齐和初审各子公司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明细表,经人事培训主管审核合格后,在月底前提交集团人事营运总监备查。

第二十条每月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由人事专员进行核算,需附社保缴纳发票、住房公积金缴纳单、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缴纳明细表。

明细表合计总额必须和社保、住房公积金缴纳单上的总额完全一致。

经人事培训主管初审,集团人事营运总监审核后,提交集团分管副总审批后办理缴纳手续。

第二十一条集团人事营运中心应密切关注国家及当地政府保险法规和政策动态,每年根据新规定和新政策对本办法及各项缴费基数进行测算并提出调整申请,报集团人事营运总监审核,集团分管副总审批后,进行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的统一调整。

第六章奖惩规则
第二十二条未按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人事培训主管和人事专员当月绩效各扣10分;社保和住房公积金手续办理出错,每发现一处错误,人事专员当月绩效扣5 分。

第二十三条离职人员的“五险一金”未在离职当月办理停缴,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人事培训主管和人事专员当月绩效各扣15 分,并在其工资中扣除损失金额。

第二十四条对子公司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的稽核不及时、不准确,每发现一次,人事培训主管和人事专员当月绩效各扣10 分。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管理办法由集团人事营运中心起草和修订,经集团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六条本管理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集团原相关管理规定与之相冲突的,一律以本管理办法为准。

第二十七条本管理办法的最终解释权与修订权归集团人事营运中心。

附件:
附件一《贵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附件二《贵阳市住房公积金职工信息变更表》
附件三《贵阳市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表》
附件四《贵阳市社会报销缴费花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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