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栏设计规范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护栏设计规范
篇一:2012年最新栏杆规范
2012年最新的栏杆、窗台、女儿墙高度的设计规范《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2011版
3.7.2 阳台栏杆设计应防儿童攀登,栏杆的锤子杆件间净距
不应大于0.11M,放置花盆处必须采取坠落措施。
3.7.3 低层、多层住宅的阳台栏杆不应低于1.05M;中高层、
高层住宅的阳台栏杆净高要求。
中高层、高层及寒冷、严寒地区住宅的阳台采用实体栏板。
3.9.1 外窗窗台距楼面、地面的高度低于0.90M时,应有防
护设施,窗外有阳台或平台时可不受此限制。
窗台的净高度或防护栏杆的高度均应从可踏面起算,保证净高0.90M。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2003版
3.7.2 阳台是儿童活动较多的地方,栏杆(包括栏板局部栏
杆)的垂直杆件间距若设计部当,容易造成事故。
根据人体工程学原理,栏杆垂直净距应小于0.11M,才能防止儿童钻出。
同时为防止因栏杆上放置花盆而坠落伤人,本条要求可搁置花盆的栏杆必须采取防止坠落措施。
3.7.3 根据人体重心和心理要求。
阳台栏杆应随建筑高度增
高而增高。
封闭阳台没有改变人体重心稳定和心理要求。
因此,封闭阳台栏杆应满足阳台栏杆净高要求。
对中高层、高层住宅以及寒冷、严寒地区住宅阳台要
求采用实心栏板的理由,一是防止冷风从阳台门灌入室内,二是防止物品从栏杆缝隙处坠落伤人。
此外,中高层、高层住宅以及寒冷、严寒地区住宅封闭阳台的现象很普遍,透空的栏杆难以封闭。
3.9.1 没有邻接阳台或平台的外窗窗台,如距地面净高较
低,容易发生儿童坠落事故。
本条要求当窗台距地面低于
0.90M时,采取防护措施。
有效的防护高度应保证净高
0.90M,距离楼(地)面0.45M以下的台面、横栏杆等容易造成无意识攀登的可踏面,不应计入窗台净高。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
6.6.3 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以及室外
楼梯等临空处应应设置防护栏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栏杆应以坚固、耐久的材料制作,并能承受荷载规范
规定的水平荷载;
2 临空高度在24M以下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05M,
临空高度在24M及24M以上(包括中高层住宅)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10M;
注:栏杆高度应从楼面或屋面至栏杆扶手顶面垂直高度计算,如底部有宽度大于或等于0.22M,且高度低于或等于0.45M的可踏部位,应从可踏部位顶面起计算。
3 栏杆离楼面或屋面0.10M高度内不宜留空;
4 住宅、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及少年儿童专用活动
场所的栏杆必须采用防止少年儿童攀登的构造,当采用垂直杆件作栏杆时,其杆件净距不应大于0.11M; 5 文化娱乐建筑、商业服务建筑、体育建筑、园林景观
建筑等允许少年儿童进入活动的场所,当采用垂直杆件作栏杆时,其杆件净距也不应大于0.11M。
6.10.3 窗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窗扇的开始形式应方便使用,安全和易于维修、清理;
2 当采用外开时应加强牢固窗扇的措施;
3 开向公共走道的窗扇,其底面高度不应低于2M;
4 临空的窗台低于0.80M时,应采取防护措施,防护高
度由楼地面起计算不应低于0.80M;
5 防火墙上必须开设窗洞时,应按防火规范设置;
6 天窗应采用防破碎伤人的透光材料;
7 天窗应由放冷凝水产生或引泄冷凝水;
8 天窗应便于开启、关闭、固定、防渗水、并方便清洗注:1 住宅窗台低于0.90M时,应采取防护措施;
2 低窗台、凸窗等下部有能上人站立的宽窗台面
时,贴窗护栏或固定窗的防护高度应从窗台面起
计算。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0-2005 条文说明
楼梯栏杆规范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1. 设计基本规定
4.2.4 栏杆凡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应设置防护栏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栏杆应以坚固、耐久的材料制作,并能承受荷载规范规定的水平荷载;
二、栏杆高度不应小于1.05m,高层建筑的栏杆高度应再适当提高,但不宜超过1.20m;
三、栏杆离地面或屋面0.10m高度内不应留空;
四、有儿童活动的场所,栏杆应采用不易攀登的构造。
3.1 公共建筑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 39一87
3.1.4 严禁将幼儿生活用房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3.6.5 楼梯、扶手、栏杆和踏步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楼梯除设成人扶手外,并应在靠墙一侧设幼儿扶手,其高度不应大于0.60m。
二、楼梯栏杆垂直线饰间的净距不应大于0.11m。
当楼梯井净宽度大于0.20m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
三、楼梯踏步的高度不应大于0.15m,宽度不应小于
0.26m。
四、在严寒、寒冷地区设置的室外安全疏散楼梯,应有防滑措施。
《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 GBJ 99一86
6.3.5 室内楼梯栏杆(或栏板)的高度不应小于900mm。
室外楼梯及水平栏杆(或栏板)的高度不应小于1100mm。
楼梯不应采用易于攀登的花格栏杆。
3.2 居住建筑
《住宅设计规范》 GB 50096一1999
3.7.2 阳台栏杆设计应防止儿童攀登,栏杆的垂直杆件间净距不应大于
0.11m;放置花盆处必须采取防坠落措施。
3.7.3 低层、多层住宅的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05m,中高层、高层住宅的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10m。
3.9.1 外窗窗台距楼面、地面的净高低于0.90m时,应有防护设施。
4.1.2 楼梯梯段净宽不应小于1. 10m。
六层及六层以下住宅,一边设有栏杆的梯段净宽不应小于1m。
4。
1.3 楼梯踏步宽度不应小于0.26m,踏步高度不应大于0.175m。
扶手高度不应小于0.90m。
楼梯水平段栏杆长度大于0.50m时,其扶手高度不应小于1.05m。
楼梯栏杆垂直杆件间净空不应大于0. 11m。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1. 设计基本规定
篇二:护栏安全技术规定
护栏安全技术规定
GB4053.1-93
固定式钢直梯安全技术条件
自 1994-7-1 起执行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固定式钢直梯的设计、制造和安装的主要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企业中生产用钢直梯。
本标准不适用于船舶、消防、通讯塔、电线杆和烟囱上用的钢直梯。
2引用标准
GB 4053.3 固定式工业防护栏杆安全技术条件
GB 205 钢结构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
3术语
3.1 固定式钢直梯:固定在建筑物或设备上,与水平面垂直安装的钢直梯(见图1)。
3.2梯梁:钢直梯两侧的边梁。
3.3踏棍:供上、下梯时脚踏的构件。
3.4 护笼:固定在梯梁上,用于保护攀登者安全的构件。
3.5支撑:固定连接钢直梯与建筑物或设备的构件。
3.6扶手:在钢直梯上端设置的安全把手。
3.7梯宽;两梯粱内侧的间距。
3.8梯段高:钢直梯上端基准面至下端基准面间的垂直距离。
4技术要求
4.1钢直梯应采用性能不低于Q235-A.F的钢材。
4.2 梯梁应采用不小于50×50×5角钢或60×8扁钢。
4.3踏棍宜采用不小于φ20 mm的圆钢,间距宜为300mm等距离分布。
4.4支撑应采用角钢、钢板或钢板组焊成T型钢制作,埋设或焊接时必须牢固可靠。
4.5无基础的钢直梯,至少焊两对支撑,支撑竖向间距,不宜大于3000mm,最下端的踏棍距基准面距离不宜大于450mm。
4.6钢直梯每级踏棍的中心线与建筑物或设备外表面之间的净距离不得小于150mm(见图1)。
4.7侧进式钢直梯中心线至平台或屋面的距离为380~500mm,梯梁与平台或屋面之间的净距离为180~300mm(见图2)
4.8梯段高度超过3000 mm时应设护笼,护笼下端距基准面为2000~2400mm,护笼上端高出基准面应与GB4053.3中规定的栏杆高度一致。
4.9护笼直径应为700 mm,其圆心距踏棍中心线为350mm。
水平圈采用不小于40×4扁钢,间距为450~500mm,在水平圈内侧均布焊接五根不小于25×4扁钢垂直条。
4.10钢直梯最佳宽度为500mm。
由于工作面所限,攀登高度在5000 mm以下时,梯宽可适当缩小,但不得小于300 mm。
4.11钢直梯上端的踏棍应与平台或屋面平齐,其间隙不得大于300mm,并在直梯上端设置高度不低于1050mm的扶手。
4.12梯段高不宜大于9m。
超过9m时宜设梯间平台,以分段交错设梯。
攀登高度在15m以下时,梯间平台的间距为5~8m,超过15m时,每5m设一个梯间平台。
平台应设安全防护栏杆。
4.13钢直梯全部采用焊接连接,焊接要求应符合GBJ 205。
所有构件表面应光滑**刺。
安装后的钢直梯不应有歪斜、扭曲、变形及其他缺陷。
4.14固定在平台上的钢直梯,应下部固定,其上部的支撑与平台梁固定,在梯梁上开设长圆孔,采用螺栓铰接。
4.15固定在设备上的钢直梯当温差较大时,应二个支撑固定,其余支撑均在梯梁上开设长圆孔,采用螺栓铰接。
4.16钢直梯安装后必须认真除锈并做防腐涂装。
5.荷载规定
5.1踏棍按在中点承受lkN集中活荷载计算。
容许挠度不大于踏棍长度的1/250。
5.2梯梁按组焊后其上端承受2kN集中活荷载计算(高度按支撑间距选取,无中间支撑时按两端固定点距离选取)。
容许长细比不宜大于200。
图1钢直梯示意图
图2交错设置钢直梯示意图
GB4053.2-93代替GB4053.2-83
固定式钢斜梯安全技术条件
自 1994-7-1 起执行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固定式钢斜梯的设计、制造和安装的主要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企业中生产用固定式钢斜梯。
本标准不适用于交通及其他移动设备上用的钢斜梯。
2 引用标准
GB4053.3 固定式工业防护栏杆安全技术条件
GBJ205 钢结构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
3 术语
3.1 固定式钢斜梯:固定在建筑物或设备上,与水平面成30°~75°角的钢梯(见图)。
3.2 梯梁:斜梯两侧的边梁。
3.3 踏板:供上下梯时脚踏的水平构件。
3.4 踏步高:相邻两踏板间的垂直距离。
3.5 梯宽:两梯梁内侧的间距。
3.6 梯高:梯梁顶端到底部基准面的垂直距离。
3.7 扶手高:扶手上边缘到踏板前缘的铅垂距离。
3.8 坡度:斜梯梁与水平面的夹角。
1―踏板;2―梯梁;3―扶手;4―立柱;5―横杆;H―梯高;H1―扶手高;R踏步高;t―踏步宽;L―梯跨;α―坡度
4 技术要求
4.1 不同坡度的钢斜梯,其踏步高R、踏步宽t的尺寸如表1,其他坡度按直线插入法取值。
表1
4.2 常用的坡度和高跨比(H∶L)如表2。
表2
4.3 梯梁钢材采用性能不低于Q235—A?F钢材。
其载面尺寸应通过计算确定。
4.4 踏板采用厚度不得小于4mm的花纹钢板,或经防滑处理的普通钢板,或采用由25×4扁钢和小角钢组焊成的格子板。
4.5 扶手高应为900mm,或与GB4053.3中规定的栏杆高度一致,采用外径为30~50mm,壁厚不小于2.5mm的管材。
4.6 立柱宜采用截面不小于40×40×4角钢或外径为
30~50mm的管材。
从第一级踏板开始设置,间距不宜大于1000mm。
横杆采用直径不小于16mm圆钢或30×4扁钢,固定在立柱中部。
4.7 梯宽宜为700mm。
最大不宜大于1100mm,最小不得小于600mm。
4.8 梯高不宜大于5m,大于5m时,宜设梯间平台,分段设梯。
4.9 钢斜梯应全部采用焊接连接。
焊接要求应符合GBJ205。
4.10 钢斜梯与附在设备上的平台梁相联接时,联接处应采用开长圆孔的螺栓连接。
4.11 所有构件表面应光滑**刺,安装后的钢斜梯不应有歪斜、扭曲、变形及其他缺陷。
4.12 钢斜梯安装后,必须认真除锈并做防腐涂装。
5 荷载规定
钢斜梯活荷载应按实际要求采用,但不得小于下列数值:
a.钢斜梯水平投影面上的活荷载标准值取3.5kN/m2。
b.踏板中点集中活荷载取1.5kN/m2。
c.扶手顶部水平集中活荷载取0.5kN/m。
d.挠度不大于受弯构件跨度的1/250。
GB4053.3-93代替GB 4053.3-83
固定式工业防护栏杆安全技术条件
1994-07-01实施
1 主题内容及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固定式工业
防护栏杆的设计、制造和安装的主要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企业中的平台、人行通道、升降口等有跌落危险的场所。
本标准不适用于各种交通及其他移动设备。
2 引用标准
GBJ 205 钢结构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
3 术语
3.1 固定式工业防护栏杆:沿平台、通道及作业场所敞开边缘固定安装的防护设施(见图)。
3.2 立柱:栏杆的垂直构件。
3.3 扶手:固定于立柱上端的水平方向设置的防护构件。
3.4 横杆:固定于立柱中部的连接杆件。
3.5 挡板:固定于立柱下部的防护板。
4 技术要求
4.1 防护栏杆的高度宜为1050mm。
在离地高度小于20m的平台、通道及作业场所的防护栏杆高度不得低于1000mm,在离地高度等于或大于2m高的平台、通道及作业场所的防护栏杆不得低于1200mm。
4.2 栏杆的全部构件采用性能不低于Q235-A?F的钢材制造。
4.3 栏杆的结构宜采用焊接,焊接要求应符合GBJ 205的技术规定。
当不便焊接进,也可用螺栓连接,但必须保证第5章规定的结构强度。
4.4 扶手宜采用外径φ33.5--50mm的钢管,主柱宜采用不小于50×50×4角钢或φ33.5--50mm钢管,立柱间隙宜为1000mm。
4.5 横杆采用不小于25×4扁钢或φ16的圆钢。
横杆与上、下构件的净间距不得大于380mm。
4.6 挡板宜采用不小于100×2扁钢制造。
如果平台设有满足挡板功能及强度要求的其他结构边沿时,允许不另设挡板。
4.7 室外栏杆、挡板与平台间隙为10--20mm,室内不留间隙。
4.8 栏杆端部必须设置立柱或建筑物牢固连接。
4.9 所有结构表面应光滑、**刺,安装后不应有歪斜、扭曲、变形其他缺陷。
4.10 栏杆表面必须认真除锈,并做防腐涂装。
5 强度要求
栏杆的设计,必须保证其扶手所能承受水平方向垂直施加的载荷不小于500N/m。
固定式工业钢平台GB 4053.4-83
国家标准局1983-12-19发布1984-10-01实施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是为固定式钢平台的设计、制作和安装提供主要技术依据,以保证使用人员的安全。
本标准适用于一般工业企业的通行、梯间和检修等固定式钢平台;不适用于民用建筑及井下平台。
1 定义
1.1 平台:为工作人员通行、检修所提供的高于相对基准面的水平场所。
1.2 通行平台:只供人员通行的平台。
1.3 梯间平台:在梯段之间供休息或改变行进方向的平台。
1.4 检修平台:供检修时使用的平台。
2 技术要求
2.1 通行平台宽度不应小于700mm,竖向净空一般不应小于1800mm。
2.2 梯间平台宽度不应小于梯段宽度,行进方向的长度不应小于850mm。
2.3 通行平台按200kg/m2等效均布荷载设计。
2.4 梯间平台按350kg/m2等效均布荷载设计。
2.5 检修平台一般按400kg/m2等效均布荷载设计,大于此值时应按实际要求或相邻的楼面荷载系数设计。
2.6 钢平台的其他构件设计应符合《钢结构设计规范》。
2.7 平台应采用机械性能不低于A3F的钢材制作。
2.8 平台一切敞开的边缘均应设置安全防护栏杆。
防护栏杆的设计应符合GB 405
3.3-83《固定式工业防护栏杆》的要求。
2.9 平台铺板应采用大于4mm厚的花纹钢板或经防滑处理的钢板。
2.10 平台应安装在牢固可靠的支撑结构上,并与其刚性连接;梯间平台不得悬挂在梯段上。
2.11 平台全部采用焊接,焊接要求应符合《钢结构焊接规范》。
2.12 平台钢梁应平直,铺板应平整,不得有斜扭、翘曲等缺陷。
2.13 制成后的平台应涂防锈漆和面漆。
篇三:有关栏杆及楼梯扶手设计规范(全)
有关栏杆及楼梯扶手设计规范
栏杆: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
3.7.2阳台栏杆设计应防止儿童攀登,栏杆的垂直杆件间距不应大于0.11M;放置花盆处必须采取防坠落措施。
3.7.3低层、多层住宅的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05M。
中高层、高层住宅的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10M”
楼梯栏杆防护相关条文:4.1.2、4.1.3、4.1.5、4.2.1
综合强制性标准要求,栏杆围护设计通用内容为:阳台、楼梯等由使用者经常踩踏停留地方,其围护高度标准要求
(1.05M)高于短暂停留的窗台设计围护高度标准(0.90M)要求;中高层、高层等较危险处围护高度要求提高(1.10M);栏杆围护除楼梯水平段小于0.5M的扶手高度采用窗的围护标准(0.9M)外,扶手或栏杆高度均采用不低于1.05M(一般)1.10M(特殊)要求;栏杆垂直杆件净空均要求不大于
0.11M。
验收量取标准:
窗台高度:从窗台面(也就是窗的下框位置)标高到地面(可踏部位表面)标高的高差
栏杆高度:栏杆顶部标高到可踏部位表面标高高差
附文:
关于住宅窗和阳台的安全防护措施问题,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居住建筑与设备研究所负责《住宅设计规范》日常解释工作的教授级高级建筑师林建平作出了相应解释。
栏杆的高度必须足够,应从“可踏部位表面”起计算
栏杆的高度一定要求“净高”,要防止因地面材料做法加厚,造成栏杆安全高度实际降低的事故。
栏杆的开始计算部位应从栏杆下部可踏部位起计,以确保安全高度。
由于栏杆的做法很多,规范不可能对每种情况作出具体规定,并且规范只是规定
出最低限度,设计人员和建设者应该考虑得周到些。
以下几种情况如不采取措施,经常属于明显“可踏”:实心栏板与阳台反梁的交接处,低位实心栏板与空心栏杆的交接部位,低位水平空心栏杆;上人屋面女儿墙采用挑砖防水。
在低窗台附加栏杆,重外观效果更得重安全
常见的低窗台距地0.5米左右,如果紧贴内墙增加0.4米栏杆或栅栏肯定达到规范要求的防护措施。
但由于美观要求和利用窗台的需求,很多人喜欢将栏杆设在紧贴窗扇的位置,如果窗台台面太大,如凸窗等,小孩经常站在窗台上眺望,而且使用者也必须站到窗台上开启窗户,这时,附加在窗台上的栏杆本身高度应达到0.9米,如果窗台太低,住户往往会无意识攀登到窗台上,不宜简单附加低栏杆,否则危险是没有充分杜绝的。
以固定窗作为低窗台的防护措施时,仍有危险存在
最近,采用低窗台或落地窗的住宅越来越多,有若干情况存在安全问题。
如固定窗框强度不够,使用者轻趴在窗框上会导致玻璃破裂;落地窗仅用固定玻璃,没有必要的防护,儿童玩耍、椅子翻倒等正常活动会碰破玻璃,造成险情;在高层住宅的高层套型中采用落地窗时,如果没有必要的防护设施,老年人普遍反映外眺时眩晕。
类似情况只要引起投诉,设计人员就要承担一定责任。
同时,根据国外相关规范和我国部分地区标准,2001年5月1日起实施的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斜屋顶下可居住空间技术规程》提出:“当斜屋顶窗的单块玻璃面积大于1.5平方米时,应采用安全玻璃”。
因此,设计固定扇落地玻璃窗时,务必采取确实可行的安全防护措施。
封闭阳台的栏杆,不可采用窗台的高度
关于阳台,《住宅设计规范》要求“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05米。
中高层、高层住宅的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1米”。
比窗台护栏要求0.9米高些。
规范编制的初衷是,阳台往往三面临空,是全家向外眺望活动比较集中的地方,对栏杆的防护要求应该高些。
近年来阳台封闭现象比较普遍,一些工程在设计阶段就按照封闭阳台设计,并认为封闭阳台的栏杆高度可按窗台要求降低。
但在施工图审查或工程监理中经常引起争议。
质检和监理部门明确认定阳台是阳台,窗户是窗户,指出如果将阳台当窗户,工程图中出现许多不能自圆其说的矛盾,比如面积计算、日照间距、窗地比指标等。
一些工程设计虽然按封闭阳台设计,实施时仍然交给住户自行处理,引起事故或纠纷使设计者十分被动。
所以应考虑到,封闭阳台并没有改变阳台三面临空,是全家向外眺望活动比较集中的地方等性质,并且阳台是否封闭应是住户自己的选择,目前封闭的阳台日后敞开的可能性完全存在,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不能减少或降低标准,因此封闭阳台的栏杆决不可采用窗台的高度
楼梯扶手
扶手数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4.2.1:六、楼梯至少于一侧设扶手,梯段净宽达三股人流时应两侧设扶手,达四股人流时应加设中间扶手。
《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6.3.3:楼梯段宽度大于3000MM时宜设中间扶手。
扶手高度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4.2.1:七、室内楼梯扶手高度自踏步前缘浅量起不宜小于0.9M,靠楼梯井一侧水平扶手超过0.5M 长时,其高度不应小于1M。
*《住宅设计规范》4.1.3:楼梯?其扶手高度不应小于
0.9M,楼梯水平段栏杆长度大于0.5M时,其扶手高度不应小于1.05M,楼梯栏杆垂直杆件间净空不应大于0.11M。
*《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6.3.5:室内楼梯栏杆(或栏板)的高度不应小于900MM,室外楼梯及水平栏杆(或栏板)的高度不应小于1100MM。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3.6.5:
一、楼梯除设成人扶手外,并应在靠墙一侧设幼儿扶手,其高度不应大于0.60M。
二、楼梯栏杆垂直线饰间的净距不应大于0.11M。
《剧场建筑设计规范》8.2.4:楼梯应设置坚固、连续的扶手,高度不应低于0.85M。
阳台栏杆
*《住宅设计规范》3.7.2:阳台栏杆设计应防止儿童攀登,栏杆的垂直杆件间净距不应大于0.11M,放置花盆处必须采取防坠措施。
*《住宅设计规范》3.7.3:低层、多层住宅的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05M,中高层、高层住宅的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10M,中高层、高层及寒冷、严寒地区住宅的阳台宜采用实体栏板。
*《住宅设计规范》4.2.1外廊、内天井、屋面等临空处栏杆同上。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4.2.4栏杆:凡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应设置防护栏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栏杆应以坚固、耐久的材料制作,并能承受荷载规范规定的水平荷载;
5.3 结构性能
5.3.1 栏杆、扶手与梯段安装完毕后,其结构承载能力应能承受GBJ9规定的水平荷载0.5KN/M,最大允许挠度值不应超过
H/100(H为扶手高度).
二、栏杆高度不应小于1.05M,高层建筑的栏杆高度应再适当提高,但不宜超过1.20M;注:栏杆高度应从楼地面或屋面至栏杆扶手顶面垂直高度计算,如底部有宽度大于或等于
0.22m,且高度低于或等于0.45m的可踏部位,应从可踏部位顶面起计算。
三、栏杆离地面或屋面0.10M高度内不应留空;
4 住宅、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及少年儿童专用活动场所的栏杆必须采用防止少年儿童攀登的构造,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时,其杆件净距不应大于0.11m;
5 文化娱乐建筑、商业服务建筑、体育建筑、园林景观建筑等允许少年儿童进入活动的场所,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时,其杆件净距也不应大于0.11m。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3.7.4:阳台、屋顶平台的护栏净高不应小于1.20M,内侧不应设支撑,护栏宜采用垂直线饰,其净空距离不应大于0.11M。
《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6.2.3:外廊栏杆(或栏板)的高度,不应低于1100,栏杆不应采用易于攀登的花格。
6.6 台阶、坡道和栏杆
6.6.1 “室内台阶步数不应少于2级”,从安全考虑应设2级以上,但目前在住宅或公共建筑大空间中营造相对独立空间升一级或降一级的情况很常见,应采取一些注意安全的措施。
台阶高度超过0.70m(约4~5级,4×0.15=0.60m)且侧面临空时,人易跌伤,故需采取防护措施。
6.6.3 第2款阳台、外廊等临空处栏杆高度应超过人体重心高度,才能避免人体靠近栏杆时因重心外移而坠落。
据有关单位1980年对我国14个省人体测量结果:我国男子平均身高为1656.03mm,换算成人体直立状态下的重心高度是994mm,穿鞋子后的重心高度为994+20=1014mm,因此在国标《固定式工业防护栏杆》中规定:“防护栏杆的高度不得低于
1050mm”,故本条规定24m以下临空高度(相当于低层、多层建筑的高度)的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05m,超过24m临空高度(相当于高层及中高层住宅的高度)的栏杆高度不应低于
1.10m,对于高层建筑,因高空俯视会有恐惧感,所以加高至1.10m。
注中说明当栏杆底部有宽度大于或等于0.22m,且高度低于或等于0.45m的可踏部位,按正常人上踏步情况,人很容易踏上并站立眺望(不是攀登),此时,栏杆高度如从楼地面或屋面起算,则至栏杆扶手顶面高度会低于人的重心高度,很不安全,故应从可踏部位顶面起计算,见图6.6.3-1。
第4、5款为保护少年儿童生命安全,他们专用活动场所的栏杆应采用防止攀登的构造,如不宜做横向花饰、女儿墙防水材料收头的小沿砖等。
做垂直栏杆时,杆件间的净距不应大于0.11m,以防头部带身体穿过而坠落。
近几年,在商场等建筑中,有的栏杆垂直杆件间的净距在0.20m左右,时有发生儿童坠落事故,因此少年儿童能去活动的场所,单做垂直栏杆时,杆件间的净距也不应大于0.11m,见图6.6.3-2。
本条也参照了ISO/DIS 12055《房屋建筑——建筑物的护栏系统和栏杆》标准。
中国人民共和国建筑工业行业标准
住宅楼梯、栏杆、扶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