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婚姻家庭与继承法》期末复习资料
婚姻家庭继承法复习提纲概要
婚姻家庭继承法复习提纲题型一、单选二、多选三、名词解释四、简答题五、案例分析题(3个)复习提纲名词解释一、婚姻(P1):婚姻是男女两性双方无为配偶以共同生活为目的而缔结的,具有公示性的夫妻身份的两性结合。
特征(具备要件):(1)婚姻必须是男女两性的结合。
但外国已经有少数国家认可同性结合为婚姻。
(2)婚姻必须是男女两性以夫妻身份,共同生活为目的的结合。
(3)婚姻必须是具有公示性的男女两性结合。
(4)只有符合社会制度认可的结合才是合法婚姻。
二、家庭(P2):家庭是由一定范围的亲属所组成的共同生活单位。
(1)家庭是人们共同生活的单位1)共同生活、共同消费。
2)家庭成员间有共同的财产关系3)家庭成员互享法定权利,互负法定义务。
(2)家庭是由一定范围的亲属组成。
三、法学上的亲属(P13):法学上的亲属是指由法律确认的,因婚姻、血缘和法律拟制行为而产生的,相互之间有法律上权利义务关系的社会关系。
特征:1. 亲属有固定的身份和称谓。
(因自然血缘联系形成的亲属,身份和称谓不能解除;因婚姻、拟制形成的亲属,可因离婚或收养解除而解除。
)2. 亲属有特定产生的原因。
(婚姻、血缘联系、法律拟制)3. 亲属之间有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四、结婚(P48):结婚又称婚姻的成立,是指男女双方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建立夫妻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
广义的结婚,包括婚约的订立和夫妻关系的建立两个方面。
(古代采广义的结婚)狭义的结婚,仅指夫妻关系的确立,不包括订婚。
(近、现代采狭义的结婚)五、婚姻的宗旨:(一)婚姻自由原则概念:是指婚姻关系的建立和解除应根据当事人的自愿,任何第三人不应包办和强迫。
特征:1. 婚姻自由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人身权利。
2. 婚姻自由要受到法律约束。
(婚姻自由的行使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
)内容:(1)结婚自由。
是指婚姻当事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自主自愿地缔结婚姻关系的自由,不受任何强制和干涉。
(2)离婚自由。
是指夫妻双方或一方基于夫妻感情破裂,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有权提出解除夫妻关系的请求,受法律保护。
婚姻家庭与继承法复习题
遗嘱人变更或撤销遗嘱的意思 表示应当以法定方式作出
遗嘱人变更或撤销遗嘱的意思 表示应当在遗嘱生效前作出
遗嘱继承和遗赠的比较与适用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被继承人的遗嘱,将遗产转移给指定的继承人。 遗赠是指将遗产赠送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通常是通过遗嘱的方式进行。 在适用上,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而遗赠则不受此限制。 遗嘱继承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近亲属,而遗赠则没有此限制。
分配遗产。
添加标题
遗嘱继承和遗赠的 区别:遗嘱继承是 指按照遗嘱人的意 愿,将遗产分配给 法定继承人或法定 继承人以外的人; 而遗赠是指将遗产 赠与国家、集体或 法定继承人以外的 人,不涉及血缘关
系。
添加标题
遗嘱的变更和撤销
遗嘱人可以随时变更或撤销遗 嘱
遗嘱人变更或撤销遗嘱的方式 可以是明示或默示
01
涉外继承
涉外继承的概念和特点
涉外继承是指涉及 外国因素的继承关 系,涉及不同国家 的法律适用和司法 管辖。
涉外继承具有复杂 性,因为涉及不同 国家的法律制度、 法律冲突和司法管 辖权问题。
涉外继承的标的通 常比较广泛,包括 动产、不动产、有 价证券等财产权益 的继承。
涉外继承需要遵守 相关国家的法律程 序和规定,以确保 继承的合法性和有 效性。
添加 标题
婚姻家庭法具有以下特点:一是以婚姻关系为核心,调整夫妻、父母子女等近亲属之间的 权利义务关系;二是以家庭关系为基础,维护家庭和睦、团结和互助;三是以保障婚姻家 庭主体的合法权益为宗旨,保障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
婚姻自由原则: 尊重个人的婚姻 选择,保障婚姻 自主权
一夫一妻制原则: 确保夫妻间的平 等与忠诚
家庭关系的定义:家庭成员之间基于血缘、收养、婚姻等关系而形成的 权利义务关系,包括父母子女关系、祖孙关系、兄弟姐妹关系等。
婚姻家庭与继承法期末考试题及答案
婚姻家庭与继承法期末考试题及答案一、选择题(每题2分,共40分)1. 我国婚姻家庭法规定,下列情形不得为继承人的有:A. 血缘关系的成员B. 有监护或者赡养关系的成员C. 必须抚养或者扶养的人D. 替身继承人2.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下列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相同的继承权力的是:A. 父母离婚后,由抚养人收养的B. 父母未婚生育的C. 父母离婚后,由祖父母或者其他亲属抚养的D. 父母重新结婚后所生的3. 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下面哪个选项是正确的?A. 夫妻共同财产由二人共同管理B.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结婚时各自已有和婚后所得的财产C. 夫妻共同财产属于离婚财产D. 夫妻共同财产不得继承4. 下列哪项属于婚前财产?A. 婚后由双方共同购买的房产B. 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车辆C. 婚前遗赠给一方的财产D. 婚后共同存款5. 中国的夫妻继承遵循的是:A. 男性优先继承原则B. 长子优先继承原则C. 平等继承原则D. 父系继承原则......二、简答题(每题10分,共50分)1. 简述我国婚姻家庭法中对婚姻的基本规定。
2. 什么是公共财产?请简要说明公共财产的特点和管理方式。
3. 请简述我国继承法中的直接继承和代替继承的概念。
4. 简述夫妻办理离婚手续时,对子女抚养权的处理及相关法律规定。
5. 什么是遗嘱?请简要描述编写遗嘱的条件和要求。
三、案例分析题(20分)某家庭的父亲去世后,夫妻双方共同拥有一套房产和一笔存款。
父亲在去世前并未留下任何遗嘱。
已知夫妻二人育有一子,父母的父母均已去世。
请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回答以下问题:1. 夫妻二人婚后共同拥有的房产属于什么性质的财产?2. 如果夫妻二人离婚,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如何进行分割?3. 如果父亲去世后,母亲重新结婚并生育一子,该子女是否享有父亲遗产的继承权力?答案:选择题部分答案略(可以在此处提供完整的答案)二、简答题答案:1. 我国婚姻家庭法中对婚姻的基本规定包括:一夫一妻制、自愿结婚、男女双方有相等的权利和义务、禁止早婚、禁止包办、禁止买卖婚姻等。
婚姻家庭继承法复习资料
《婚姻与继承法学》第一部分选择题一.单项选择题,1.外祖父母和外孙子女是(A 直系血亲)。
2.按照我国的法定夫妻财产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包括(D双方或一方的婚前财产)。
3.夫妻间有相互(C扶养)的义务。
4.黄某与关某是各有配偶的青年男女,但两人却在某地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他们的这种行为属于(C重婚)。
5.从婚姻法的主要性质来说婚姻法属于(B身份法)的范围。
6.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应承担(C民事责任)。
7.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在下列期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A女方怀孕期间)。
8.收养法规定,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D四十周岁以上)。
9.姻亲的种类不包括(D血亲的配偶的血亲)。
10.中国古代的离婚方式不包括(D私奔)。
11.依据有关司法解释,符合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A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12.依据有关司法解释,当事人如果仅以婚姻法第4条为依据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B不予受理)13.按照我国民法通则第14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离婚,适用(D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14.按照亲属的分类,养父与养子女属于(D拟制血亲)15.下列关于婚姻的理解,错误的是(D长期共同生活即可成立婚姻)16.婚姻关系归于消灭的原因是(D死亡和离婚)18.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在离婚时(A 应归本人所有)19.依照我国法律规定,涉外结婚适用(A婚姻缔结地法律)20.继父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在亲属的分类中属于(A拟制血亲)21.我国法定夫妻财产制是(C婚后所得共同制)22.甲乙双方协商后同意离婚,乙委托丙去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代为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依照我国婚姻登记管理条例,丙(D不得代理)23.下列哪个不能作为提起撤消离婚之诉的主体(D法官)24.因受胁迫而请求撤销婚姻的主体是(B受肋迫的当事人本人)25.人民法院审理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案件时,涉及财产处理的,应当准许合法婚姻当事人(D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26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夫妻财产范围包括(B婚后财产)27.哪项不是祖父母、外祖父母对孙子女、外孙子女承担抚养义务的法定条件(A抚养人自愿同意抚养)28.在一定期间限制男女离婚请求权的情形有(A女方婚前与人通奸以至怀孕)29.按照我国民法通则第14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离婚,适用(D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30.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婚姻家庭与继承法课程复习考试试题及答案A
《婚姻家庭与继承法》复习纲要A一、单项选择题1.婚姻家庭关系之所以不同于其他社会关系,是因为它具有()。
A.伦理属性B.自然属性C.人身属性D.社会属性2.群婚制的低级形态是()。
A.血缘群婚制B.亚血缘群婚制C.普那路亚婚制D.对偶婚制3. 从历史上看,()的出现,是对偶婚制向一夫一妻制过渡的重要标志之一。
A.买卖婚B.交换婚C.劳役婚D.掠夺婚4. 与文明时代相适应的婚姻家庭制度是()。
A.群婚制B.普那路亚婚制C.一夫一妻制D.对偶婚制5. 以婚姻法命名的规范性文件,在传统法学中称为()。
A.形式意义上的婚姻法B.实质意义上的婚姻法C.狭义的婚姻法D.广义的婚姻法6. 婚姻法就其本质而言是()。
A.契约法B.程序法C.财产法D.身份法7. 下列哪种行为应按重婚论处?()A.姘居B.通奸C.非法同居D.纳妾8. 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他方加以限制或干涉。
这一规定体现了我国婚姻法的哪一原则?()A.婚姻自由B.一夫一妻C.男女平等D.计划生育9. 婚姻法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女不得早于()。
A.20周岁18周岁B.22周岁20周岁C.22周岁18周岁D.18周岁20周岁10. 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财产等达成协议,应按()。
A.诉讼程序处理B.行政程序处理C.由男女所在单位处理D.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11. 婚前由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姻关系存续()以上,离婚后,双方均可承租。
A.5年B.8年C.10年D.4年12. 死亡宣告被撤销时,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
A.不恢复B.恢复C.被宣告死亡人的配偶如未再婚,其婚姻关系当然恢复D.被宣告死亡人的配偶如果再婚,应撤销再婚,原婚姻关系恢复13. 亲权是父母对()的权利和义务的总和。
A.子女B.未成年子女C.成年子女D.非婚生子女14. 为了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女方在怀孕期间和分娩后()年内,男女双方均不得提出离婚。
南开大学“法学”《婚姻家庭与继承法》23秋期末试题库含答案版
南开大学“法学”《婚姻家庭与继承法》23秋期末试题库含答案第1卷一.综合考核(共20题)1.子女对父母履行赡养义务的内容主要包括()。
A.经济上的供养B.生活上的照料C.精神上的尊敬、慰藉、关怀D.体力上的照料、帮助2.孙子女是第二顺序的继承人。
()A.错误B.正确3.第三者以索取大量财物为目的,包办强迫他人婚姻的,称为借婚姻索取财物。
()A.错误B.正确4.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兄、姐对弟、妹的扶养是有条件的,这些条件是()A.兄、姐有负担能力B.父母已经死亡或无力抚养C.弟、妹提出扶养申请D.弟、妹未成年5.甲死亡,其遗产存款1万元应由甲子、甲女继承,但在甲子、甲女持存款单取款路上,甲子因车祸死亡,其遗产继承人为甲子的配偶和女儿。
就甲的遗产,依法应()A、发生代位继承B、发生转继承C、同时发生代位继承和转继承D、既不发生代位继承,也不发生转继承6.下列属于父母子女共同享有的权利是()。
A.抚养请求权B.教育请求权C.赡养请求权D.继承请求权7.甲立有遗嘱,指定由其独子乙继承全都遗产。
但乙因病先于甲死亡。
甲死亡后,若乙的儿子丙继承甲的遗产应适用()A、遗嘱继承B、代位继承C、转继承D、第二顺序法定继承8.下列属于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有()A、配偶B、孙子女C、养父母D、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儿媳(已再婚)9.离婚时,一方行使经济帮助请求权应具备的条件有()A、离婚时确实有生活困难B、一方因抚养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了较多义务的C、另一方有经济负担能力的D、离婚后任何时间发生困难都可以请求帮助10.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包括()A.生父母与非婚生子女B.继父母与继子女C.生父母与婚生子女D.养父母与养子女11.甲56周岁、乙30周岁为兄妹,甲在一次车祸中造成身体残疾,如果甲要求乙承担对其扶养义务,则应具备的条件有()。
A.乙由甲扶养长大B.乙有负担能力C.甲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D.乙为自愿12.被宣告死亡的人与其配偶的婚姻关系的消灭始于()A.提起宣告死亡之诉之日B.被宣告死亡人下落不明之日C.被宣告死亡人实际死亡之日D.法院宣告死亡之日13.未依法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一方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的,依据有关司法解释,1994年2月13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
南开大学2019年9月婚姻家庭与继承法期末考试答案
婚姻家庭与继承法一单选1-5A C B D C6-10A B B C C二判断1√2√3×4√5√三名词解释1本位继承本位继承是指继承人基于自己的地位,在自己原来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的继承。
例如,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由这些人参与继承时即为本位继承。
2亲等亲等是指亲属的等级。
是计算亲属关系远近的基本单位。
3夫妻约定财产制所谓夫妻约定财产制就是指法律允许夫妻用契约、协议的方式对他们在婚前和婚后财产的归属、占有、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以及对第三人债务的清偿、婚姻解除时财产的分割等事项做出约定,从而排除或部分排除夫妻法定财产制适用的制度。
4 探望权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
四简答题1、无效婚姻的法律后果婚姻无效的法律后果如下:1、当事人所缔结的婚姻依法宣告无效,当事人之间不产生配偶身份,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2、子女的抚养问题。
婚姻无效,并不影响父母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
无效婚姻当事人双方所生育的子女与其父母的关系,适用婚姻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子女抚养,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法院应根据子女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3、财产处理问题。
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属于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
对同居生活期间的所的财产,由无效婚姻当事人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但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当事人财产的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人民法院审理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案件时,涉及财产处理的,应当准许合法婚姻当事人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
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如果同居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
同居生活期间所生债权债务,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婚姻家庭与继承法期末考试题及答案
婚姻家庭与继承法期末考试题及答案婚姻家庭与继承法期末考试题一、名词解释(每题2.5分,共10分):亲属、亲权、夫妻别体主义、六礼、二、简答(每题5分,共40分):1、婚姻家庭关系的特点?2、结婚的必备条件?3、我国古代的离婚方式有哪些?4、法定财产制下的夫妻个人特有财产包含的内容?5、遗嘱的有效条件?6、法定继承的特征?7、转继承与代位继承的区别?8、遗嘱继承的法律特征?三、案例分析题(每题10分,共50分):1、XXX与XXX于1997年经人介绍相识,l998年6月两人举行婚礼但未办理结婚登记。
7月,XXX的父亲死亡,XXX获得遗产现金3万元,8月,两人办理了结婚登记。
2000年1月,XXX与XXX的女儿出生,XXX的父母给了孩子5000元钱,嘱咐XXX为孩子存起来,XXX便将其用自己的名字存入银行。
2000年5月,XXX因交通事故受伤,获得赔偿金l万元。
自2004年起,XXX与XXX因性格不和经常争吵,XXX与单位一女同事关系则越来越亲密,并于2004年底起在外租房,以兄妹名义同居。
2006年1月,XXX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XXX离婚,并由自己抚养孩子,同时提出了离婚损害赔偿的请求。
在离婚诉讼期间,吴军就其一项专利与一家公司签订专利转让合同,可获l0万元。
请根据案情,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分析并说明以下题目:(1)法院应否支持XXX的离婚及损害赔偿请求,其依据是什么?(2)本案中涉及的XXX继承的3万元现金、XXX父母给孩子的5000元、XXX交1通事故后所获赔偿金、专利转让费等应如何分割?2、XXX与XXX是邻村青年,1988年12月,两人以订婚形式确立了恋爱关系。
1990年5月,两人在未领取结婚证的情况下,仅以宴请亲朋乡邻的方式举办了婚礼。
当时,XXX23岁,XXX22岁。
1996年,两人有了女儿XXX。
XXX 头脑灵活、吃苦能干,在成家以后的日子里,先后盖起两层小楼,冰箱、电视等各类家庭用具一应俱全,并有了自己的货运小汽车。
婚姻家庭与继承法课程复习
无效婚姻的法律后果
1、法律责任 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 自始无效,是指无效或可撤销婚姻在依法被宣告无效或被 撤销时,才确定该婚姻自始不受法律保护。 法院在依法作出宣告后,应当收缴双方的结婚证书并将生 效的判决书寄送当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 对构成重婚的,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财产处理 无效婚的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按共同共 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协议不成时, 由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 当事人的财产权益。法院审理此类案件涉及财产处理时,应当 准许合法婚姻当事人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
(二)禁止患一定疾病的人结婚
我国《婚姻法》(修正案)中为:患有医学上 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禁止结婚。 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有两种情况“第 一种情况是足以使患者丧失婚姻行为能力的疾 病;第二种情况是足以危害对方子女后代健康 的疾病。
我国的婚姻登记制度 包括:结婚登记、离婚登记、复婚登记。
婚姻家庭与继承法课程复习
一、亲属制度
1、亲属关系发生的原因 亲属关系主要包括配偶关系、血亲关系、姻 亲关系。 配偶关系发生的原因是结婚;血亲关系发生 的原因是出生和法律拟制;姻亲关系的发生 原因是血缘和结婚。
亲属关系的终止
配偶关系的终止
配偶关系因一方死亡(包括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 和双方离婚而终止。
第三,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夫妻在婚后转 让或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著作权、专利权、 商标专用权和发明权等得到的收入。知识产 权本身的归属是属于取得人的,只有其产生 的经济收益才归夫妻共同所有。
第四,继承和受赠所得的财产,这里是指除 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所 有的财产外,夫妻双方或一方在婚后继承或 赠与所得的财产均为夫妻共同财产。
南开网校《婚姻家庭与继承法》20春期末考核答案
南开大学《婚姻家庭与继承法》20春期末考核注:请认真核对以下题目,确定是您需要的科目在下载!!!一、单选题 (共 15 道试题,共 30 分)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的行为#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的行为#有配偶者与婚外任何人,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的行为*注:本试题为期末考试复习资料,请认真复习并完成课程考试本题参考答案:C2.甲立有遗嘱,指定由其独子乙继承全都遗产。
但乙因病先于甲死亡。
甲死亡后,若乙的儿子丙继承甲的遗产应适用()#遗嘱继承#代位继承#转继承#第二顺序法定继承*注:本试题为期末考试复习资料,请认真复习并完成课程考试本题参考答案:B3.收养关系解除后,成年的养子女与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由双方协商恢复#由法院判决恢复#须经生父母同意后恢复*注:本试题为期末考试复习资料,请认真复习并完成课程考试本题参考答案:B4.未依法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一方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的,依据有关司法解释,1994年2月1[3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无效婚姻处理#可撤销婚姻处理#解除同居关系处理#事实婚姻处理*注:本试题为期末考试复习资料,请认真复习并完成课程考试本题参考答案:C5.亲属关系在婚姻家庭法上的效力表现不包括()#一定范围内的亲属在特定法律程序中需要回避#一定范围内的亲属禁止结婚#一定范围内的亲属可以互相继承遗产#一定范围内的亲属间具有抚养和赡养关系*注:本试题为期末考试复习资料,请认真复习并完成课程考试本题参考答案:A6.下列属于父母子女共同享有的权利是()#抚养请求权#教育请求权#赡养请求权#继承请求权*注:本试题为期末考试复习资料,请认真复习并完成课程考试本题参考答案:D7.张某因酒精中毒死亡,留有遗产若干,张某有祖父、父母、哥哥、妹妹,张某生前未立遗嘱。
2020年南开《婚姻家庭与继承法》19秋期末考核-参考答案
南开大学
《婚姻家庭与继承法》19秋期末考核
2020年参考答案
一页试读
1. 我国成立收养关系采用登记制,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收养关系的成立始自( )
【选项】:登记之日
登记之次日
登记后15日
登记后30日
【答案】:A 登记之日
2. 亲属关系在婚姻家庭法上的效力表现不包括()
【选项】:一定范围内的亲属在特定法律程序中需要回避
一定范围内的亲属禁止结婚
一定范围内的亲属可以互相继承遗产
一定范围内的亲属间具有抚养和赡养关系
【答案】:A 一定范围内的亲属在特定法律程序中需要回避。
《婚姻家庭与继承法》期末复习提纲
亲属与继承法——房绍坤——修订版——科学出版社——22元《婚姻家庭与继承法》期末复习提纲上编婚姻家庭法第一章导论★掌握亲属制度如:下列属于拟制血亲的有(B D )A.非婚生父母子女B.养父母子女C. 继父、继母与未受其扶养教育的继子女D.继父、继母与受其扶养教育的继子女考核知识点: 拟制血亲的种类,参见P3如:形成亲属关系的原因有(A B D)A.婚姻 B.血缘C.同居生活 D.法律拟制考核知识点: 亲属关系的产生情形,参见P2如:下列情形中,可以成为自然血亲终止原因的是(B )A.结婚B.死亡C.离婚D.收养考核知识点: 自然血亲关系终止的情形,参见P6★掌握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认定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其他人,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的行为。
( X )考核知识点:“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司法解释,参见P10第二章婚姻的成立★掌握婚姻的有效要件如:某甲的外祖父与某乙的父亲是亲兄弟,某丙的外祖母与某丁的祖母是亲姐妹。
则( A )A.某甲与某乙、某丙与某丁的婚姻均有效B.某甲与某乙、某丙与某丁的婚姻均无效C.某甲与某乙的婚姻均无效,某丙与某丁的婚姻均有效D.某甲与某乙的婚姻均有效,某丙与某丁的婚姻均无效考核知识点:结婚的禁止条件之一“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参见P20-21,兼并考察“亲等”的计算。
参见P4-5如: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形有(A B C)A.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B.非双方自愿的C.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D.离婚未满一年的考核知识点:结婚登记的程序之不予登记的情形,参见P23-24如:在我国,结婚的必备条件之一是 (B )A .双方不得有血亲关系 B.双方完全自愿C .双方签订婚约 D.男方在 25 周以上,女方在 23 周岁以上考核知识点: 结婚的必备条件,参见P18-19★掌握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事实婚姻的处理如: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的,根据有关司法解释,法院应如何处理?考核知识点: 事实婚姻的理论,参见P23-34如:王某与武某于1994年3月登记离婚,同年7月双方又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财产也放在一起。
婚姻家庭和继承法 复习资料(一)
婚姻家庭和继承法复习资料(一)(一)名词解释1、人身权2、亲属法3、亲系和亲等4、结婚行为5、婚姻无效6、事实婚姻7、重婚8、同居9、直系血亲和三代旁系血亲10、婚约11、借婚姻索取财物12、夫妻财产制13、法定财产制14、约定财产制15、分别财产制16、剩余共同财产制17、统一财产制18、联合财产制19、普通财产制和非常财产制20、特有财产制和共同财产制21、离婚22、协议离婚23、判决离婚24、离婚协议书25、感情破裂26、离婚损害赔偿27、血亲28、人工生育子女29、收养30、继承31、宗祧继承32、代位继承33、转继承34、继承权35、继承回复请求权36、遗产(范围和性质)37、法定继承38、遗嘱继承39、遗嘱能力40、酌情分得的遗产41、应继份42、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43、共同遗嘱44、附负担的遗嘱45、遗赠46、遗赠抚养协议47、遗产保管人和遗产执行人(二)简答题1、身份权和人格权的区别?2、亲属权和亲子权的区别?3、婚姻家庭法调整对象的性质4、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和渊源5、简答亲属的分类6、简答婚姻成立的条件7、简答无效婚姻和可撤销的婚姻的区别8、简答我国婚姻登记程序9、简答夫妻财产制的类型10、简答我国夫妻个人特有财产的范围11、婚姻终止的原因12、协议离婚的条件和程序13、诉讼离婚的条件和程序14、怎样判断夫妻感情确已破裂?15、离婚和婚姻无效和撤销的区别16、构成离婚损害赔偿的原因17、婚生子女的推定和否认18、非婚生子女的准证和认领19、简答我国收养关系的成立20、简答认定收养无效的原因和解除条件21、继承法律关系和遗赠、遗赠抚养协议关系和酌情分得遗产法律关系的区别22、请简答继承权放弃的性质、继承权放弃的限制和时间23、简答继承权丧失的理由24、适用法定继承的情形25、简答遗嘱继承的自由及限制26、简答遗嘱的形式27、简答无效遗嘱的类型28、遗嘱变更和撤销的方式29、遗赠、遗嘱继承和赠与的区别30、简答遗赠的接受和放弃31、简答遗赠抚养协议的特点和效力32、简答遗产分割原则和遗产分割的效力33、简答遗产债务的清偿原则和清偿顺序(三)论述题1、辨析:婚姻是一种民事契约?2、如何理解婚姻自由原则?3、论述生育权4、论述我国配偶权5、论述事实婚姻和未婚同居关系的认定和处理?6、简述我国未婚同居的法律现状6、请简述我国现行夫妻财产制7、请简述离婚的法律后果8、简述继承法的基本原则。
《婚姻家庭与继承法》复习题
婚姻家庭与继承法》复习题一、单项选择题(每个1分,共20分)1•婚姻家庭关系之所以不同于其他社会关系,是因为它有:A.自然属性B.人身属性C.社会属性D.伦理属性2.实行计划生育是A.夫妻双方的共同义务B.家庭的共同义务C.妻子单方的义务D.丈夫单方的义务3.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是对何种原则的必要补充?A.计划生育B.婚姻自由C.一夫一妻D.男女平等4.按罗马法亲等制计算,己身与外甥属于:A.一亲等的旁系血亲B.三亲等的旁系血亲C.四亲等的旁系血亲D.五亲等的旁系血亲5.甲妻子的姐夫是甲的:A.血亲的配偶B.配偶的血亲C.血亲的配偶的血亲D.配偶的血亲的配偶6.张某(女)与赵某(男),由双方父母托媒人介绍认识后,同意结婚,但张某的父母要男方给付5千元作为抚养女儿的辛苦费,此行为属于:A.借婚姻索取财物B.包办婚姻C.买卖婚姻D.包办买卖婚姻7.我国婚姻法规定可撤销婚姻的原因是:A.欺诈B.胁迫C.误解D.虚假婚姻8.主管全国婚姻登记管理工作的部门是:A.国务院民政部门B.全国妇联C.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D.国务院计划生育部门9我国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请问:该规定适用何种夫妻财产制类型?A.联合财产制B.分别财产制C.一般共同制D.婚后所得共同制10.按照我国收养法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成年养子女与父母及其他近亲属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A.自行恢复B.不得恢复C.经生父母同意后始得恢复D.是否恢复由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协商确定11•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送养未成年子女的A.其本人的父母有优先抚养权B•死亡一方的父母有优先抚养权C.死亡一方的兄弟姐妹有优先抚养权D.国家民政部门有优先抚养权12.继父母收养继子女,需具备下列哪些条件?A.经继子女的生父母同意B.继父或继母无子女C.继父或继母年满30周岁D.继子女不满14周岁13•收养登记前的公告程序,适用于下列哪一类的被收养人?A.残疾儿童B.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C.孤儿D.所有儿童14.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婚姻法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的弟妹有抚养的义务?A.父母已经离婚或父母无力抚养B.未成年的或没有独立生活C.父母已经死亡或不能独立生活D.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15.通过诉讼外调解,当事人达成离婚协议的,应当A.到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B.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C.由人民法院制作离婚调解书D.由人民调解委员会发给离婚调解书16.甲乙于1991年结婚,婚后共同居住在甲单位的一套单元房中,1997年甲向法院起诉离婚,问法院对该房屋应如何确认?A.仅甲享有承租权B.仅乙享有承租权C.甲乙均享有承租权D.甲乙均无承租权17.甲在1992年20岁时参军,1998年9月与原籍姑娘乙结婚,2002年复员回原籍,分得复员费15万元。
婚姻家庭与继承法复习资料
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制度内容
婚姻家庭法定义: 规定婚姻家庭关 系产生、变更和 消灭的法律规范 的总称。
婚姻家庭法基本原 则:婚姻自由、一 夫一妻、男女平等、 保护妇女儿童合法 权益、照顾无过错 方、尊重老人合法 权益。
婚姻家庭法主要 内容:结婚制度、 夫妻关系、父母 子女关系、离婚 制度。
婚姻家庭法的作 用:维护家庭和 睦、保障家庭成 员的合法权益、 促进社会和谐发 展。
汇报人:XX
目录
CONTENTS
01. 婚 姻 家 庭 法 概 述 02. 婚 姻 家 庭 法 的 基 本 制 度 03. 继 承 法 概 述 04. 法 定 继 承 05. 遗 嘱 继 承 和 遗 赠 06. 遗 产 的 处 理 和 分 配
婚姻家庭法的定义和性质
● 婚姻家庭法是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包括婚姻关系、家庭关系和亲属关系的法律规范。
● 婚姻家庭法具有以下性质: (1) 身份法性质:婚姻家庭法主要涉及身份关系,即夫妻、父母子女等 亲属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2) 亲属法性质:婚姻家庭法不仅调整夫妻之间的关系,还涉及其他 亲属之间的关系,如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 (3) 财产法性质:婚姻家庭法在调整身份关系的同时, 也涉及财产关系的调整,如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和分割等。
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制度概述
婚姻家庭法定义:规定婚姻家庭关系和家庭成员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规范。
婚姻家庭法基本原则:婚姻自由、一夫一妻制、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 合法权益等。
婚姻家庭法主要内容:婚姻的成立、婚姻的效力、婚姻的解除等。
婚姻家庭法与继承法的关系:继承法是规定财产继承关系的法律规范,与婚姻家 庭法密切相关,涉及家庭成员之间的财产权利和义务。
保护和管理遗产:遗 产管理人应当采取必 要的措施,确保遗产 的安全和完整,防止 遗产的损失或被侵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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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与继承法》期末复习资料课程名称婚姻家庭与继承法教材信息名称《亲属与继承法》出版社科学出版社作者房绍坤版次2006年8月第一版注:如学员使用其他版本教材,请参考相关知识点一、客观题部分(一)单项选择题例1.甲与丁于2000年3月结婚。
同年6月,甲、乙、丙创建一合伙企业。
2009年,甲与丁协议离婚,约定将合伙企业中甲的财产份额全部转让给丁。
对于本案,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 甲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属于甲个人财产B. 合伙企业应清算,丁分得甲应得的财产份额C. 丁欲取得合伙人的地位,须经乙、丙同意D. 如乙、丙不同意丁入伙,则乙、丙必须购买甲的财产份额★考核知识点: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4.3)考核知识点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7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合伙企业中的出资,另一方不是该企业合伙人的,当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其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对方时,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1)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的,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2)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受让权的,可以对转让所得的财产进行分割;(3)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但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可以对退还的财产进行分割;(4)其他合伙人既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又不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视为全体合伙人同意转让,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
例2.甲有一独女乙,甲死后留有房产1套、存款若干。
甲生前立有遗嘱,言明死后其存款给侄子丙,并指定由律师陈某执行该遗赠。
陈某通知乙和丙3个月后参与甲的遗产分割,但直到遗产分割时,乙与丙均未作出是否接受遗产的意思表示。
依据我国《继承法》,应视为()A.乙接受继承、丙接受遗赠B.乙放弃继承、丙放弃受遗赠C.乙接受继承,丙放弃受遗赠 D.乙放弃继承,丙接受遗赠★考核知识点: 接受遗嘱继承和接受遗赠权利的行使方式 (二.3.4)考核知识点解释: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
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例3.未成年养子女与养父母解除收养关系的,其与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A.自行恢复 B.经人民法院判决后恢复C.经生父母同意后恢复 D.经生父母与养父母协商同意后恢复★考核知识点: 收养关系解除的法律后果(8.5)例4.甲与乙已登记结婚,但未同居,也未举行婚礼。
之后甲后悔与乙结婚,甲欲将婚姻关系解除的途径是()A.诉讼外调解 B.宣布婚姻无效C.离婚 D.撤销结婚登记★考核知识点: 结婚登记的效力(3.4)(二)判断题例1. 根据《婚姻法》规定,婚姻关系确已破裂,调解无效,是判决准予离婚的法定标准。
()★考核知识点: 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5.2)考核知识点解释: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例2. 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要式法律行为。
()★考核知识点: 遗嘱的特征(二.3.2)例3. 与继父母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继子女,与其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继父母子女关系的形成而解除。
()★考核知识点: 父母子女关系 (7.2)考核知识点解释:与继父母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继子女与其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并不因继父母子女关系的形成而解除,他们之间的自然血亲关系仍然存在,其法律上的权利义务也不消灭。
于此情形,与继父母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继子女存在双重的子女身份,二者并行存在,互不抵触。
例4. 撤销权人请求撤销婚姻的,既可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也向人民法院提出。
()★考核知识点: 可撤销婚姻的撤销机关(3.5)二、主观题部分(一)名词解释例1. 拟制血亲★考核知识点:亲属的种类(2.2)例2. 自然血亲★考核知识点: 亲属的种类(2.4)例3. 旁系血亲★考核知识点: 亲属的种类(2.4)例4. 家庭暴力★考核知识点: 违反婚姻法的行为(6.3)例5.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考核知识点: 违反婚姻法的行为(6.4)例6.夫妻共同债务★考核知识点: 夫妻财产关系(4.3)例7.收养★考核知识点: 收养的概念(8.1)例8.继承权的丧失★考核知识点: 继承权(二.1.2)例9.代位继承★考核知识点: 法定继承制(二.2.3)例10.转继承★考核知识点: 法定继承制度(二.2.3)例11.亲属★考核知识点: 亲属制度(2.1)例12.亲等★考核知识点: 亲属制度(2.3)例13.直系血亲★考核知识点: 亲属制度(2.2)例14.夫妻财产制★考核知识点: 夫妻财产关系(4.3)例15.夫妻约定财产制★考核知识点: 夫妻财产关系(4.3)例16.夫妻共同财产制★考核知识点: 夫妻财产关系(4.3)例17.探望权★考核知识点: 离婚的法律后果(6.4)例18.本位继承★考核知识点:继承的分类(二.2.2)例19.有限继承★考核知识点:继承的分类(二.4.3)例20.无限继承★考核知识点:继承的分类(二.2.2)(二)简答题例1.我国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如何理解该条款的规定?★考核知识点: 夫妻财产关系(4.3)考核知识点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七条规定,婚姻法第十七条关于“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的规定,应当理解为:(1)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
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
(2)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例2. 离婚时,一方请求经济补偿的条件有哪些?★考核知识点: 离婚时的救济(6.2)例3. 离婚时,一方请求经济帮助的条件有哪些?★考核知识点: 缔约过失责任 (6.2)考核知识点解释:离婚时,一方请求经济帮助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要求帮助的一方确实有生活困难。
《婚姻法解释一》第27条:“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一方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
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
(2)要求帮助一方的生活困难存在于离婚时。
(3)另一方有经济负担能力。
例4.简答探望权的法律特征。
★考核知识点: 探望权 (6.4)例5. 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有哪些?★考核知识点: 继承权(二.1.1)考核知识点解释: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继承权丧失的法定情形包括:(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2)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3)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如果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或者遗弃被继承人的,如以后确有悔改表现,而且被虐待人、被遗弃人生前又表示宽恕,可不确认其丧失继承权。
(4)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例6. 简答遗赠扶养协议与遗赠的区别。
★考核知识点: 遗赠、遗赠扶养协议制度 (二.3.6)例7. 简答代位继承的适用条件。
★考核知识点: 法定继承制度(二.2.3)考核知识点解释:代位继承的适用条件包括:(1)被代位继承人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2)被代位继承人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3)被代位继承人须未丧失继承权;(4)代位继承人须是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
例8. 简答结婚的必备条件和禁止条件。
★考核知识点: 结婚的实质要件(3.3)例9. 简答婚姻无效的情形。
★考核知识点: 无效婚姻(3.5)考核知识点解释:我国《婚姻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1)重婚的;(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4)未到法定婚龄的。
例10.简答无效婚姻的法律后果。
★考核知识点: 无效婚姻(3.5)例11.简答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
★考核知识点: 父母子女关系(7.3)考核知识点解释: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义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在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
2.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赡养扶助义务是指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顾、精神上慰藉。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3.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例12.简答遗赠的特点。
★考核知识点: 遗赠(二.3.5)例13.简答遗赠扶养协议的特点。
★考核知识点: 遗赠扶养协议(二.3.6)考核知识点解释:遗赠扶养协议的特征主要包括:(1)遗赠扶养协议是双方法律行为;(2)遗赠扶养协议是双务法律行为;(3)遗赠扶养协议是有偿法律行为;(4)遗赠扶养协议具有优先于遗嘱和遗赠的执行效力。
例14.简答法定继承的特点。
★考核知识点: 法定继承(二.2.2)(三)案例分析题例1:刘某是家中独子,自幼丧父,从小与母亲一起生活。
刘某大学毕业时,母亲将一枚戒指交给刘某,并对他讲:这枚戒指是祖传家宝,希望你能传给下一代。
后刘某与曹某相恋,两人决定结婚。
曹某将要结婚的消息告诉给远在美国的姑姑,姑姑表示将给其1万美元作为贺礼。
1990年曹某与刘某结婚,1991年曹某的姑姑回国探亲时,将1万美元交给了曹某。
曹某与刘某结婚时无房,租住他人的房屋。
1992年曹某与刘某生育一子刘甲,不久刘某立下遗嘱,称祖传戒指在自己百年之后留给刘甲。
1995年,刘某母亲病逝,生前未留遗嘱,刘某一家搬进了母亲留下的房屋。
2000年,刘某去南方经商,从此再未与家人联系。
在南方期间,刘某结识一女子邢某,二人租房同居,并生育一子刘乙。
某日,刘某给邢某庆祝生日,将祖传的戒指赠与邢某。
2009年,刘某因车祸死亡。
经查,刘某与邢某共有存款约20万元。
问题:(1)刘某的遗产有哪些?(2)刘某遗产的继承人是谁?(3)刘某所立遗嘱能否生效?为什么?第(1)问参考答案:遗产有5000美元、0.5间房屋、存款10万元。
第(2)问参考答案:刘某遗产的继承人曹某、刘甲、刘乙。
第(3)问参考答案:刘某所立遗嘱不能生效。
(1)刘某的遗产有哪些?(参考答案:5000美元、0.5间房屋、存款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