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62号文搅拌站建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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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启复线指安发[2009]62号

关于印发《宁启复线电化工程搅拌站

建设标准》的通知

各参建单位:

为规范宁启复线电化工程混凝土搅拌站正式运营前的验收程序,统一检查标准,现将《宁启复线电化工程搅拌站建设标准》印发给你们,请组织学习并遵照执行。

二00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基本建设公布搅拌站管理通知

抄送:上海路局建设管理处

宁启复线电化工程建设指挥部综合部2009年12月25日印发

宁启复线电化工程搅拌站建设标准

为进一步规范搅拌站标准化,保证宁启复线电气化工程建设用料及工程质量,特制定本标准。

一、搅拌站建设基本要求。

1.1、搅拌站要具有自动计量、强制搅拌的功能,在进料仓上方应安装除尘器,达到环保要求。搅拌站要求组织机构设置合理,人员分工明确,特殊工种和试验人员持证上岗;仪器设备符合项目要求,并通过检定;各类规章制度要完善;拌合区域,料场场地和行车道路必须进行地基处理和表面硬化,并满足重载车辆通行和排水要求。

二、搅拌站建设标准。

2.1、搅拌站管理制度。

2.1.1、明确职责。严格按照项目部质量计划和作业指导书的要求,对承担砼拌和任务范围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各项指标负责。

2.1.2、设备和设施配备要求:根据项目工程砼用量,合理设置拌合站生产能力,一般情况下,水泥罐:粉煤灰:矿粉按2:1:1比例配备,并考虑运距远近和结构的布置合理设拌合站;计量检定周期符合有关规定,并有法定计量部门有效合格证书,做好拌和计量系统维护和保养工作,运行可靠。

2.1.3、生产过程质量控制要求:建立原材料检验登记台帐和原材料过程使用数量登记台帐,原材料复试检验,在砼拌和前要有试验员下发的砼灌注通知单,计量严格按照砼灌注通知单上的数量设定。

2.1.4、严格坚持贯标程序和工作程序,始终做到六个坚持的要求:坚持原材料没有出厂合格证书,不准入场;坚持未经试验不准使用;坚持发现不合格材料就清理出现场;坚持对所有的计量装置定期检定;坚持现场在用材料的检测(待检、已检等)标识工作;坚持试验报告、试验记录、材质单同步。真正的把贯标的相关程序落实到位,从而不断地提高质管水平。

2.1.5、拌和机操作员要求:料斗提升时,严禁在料斗下面站人,维修时要将安全钩挂上,定期对卷扬电机制动器进行检查,拌和工作后应冲洗干净,保持清洁。

2.1.6、特种专业操作人员要求: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按照机械、设备操作规程作业,杜绝违规操作。

2.2、搅拌站操作规程标准。

2.2.1、搅拌机应安置在平整坚实的地方,地面预先浇注带有钢板的混凝土墩,搅拌机支脚和预埋混凝土墩上的钢板焊接牢固。

2.2.2、操作者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严禁非本机司机随意操作手柄及按钮。

2.2.3、搅拌机开机前应检查各部件并确认良好,漏斗内无异物,周围无障碍,接通电源,检查控制系统,启动试转正常后方

可进行工作。

2.2.4、按施工配合比通知单所需材料的要求向配料仪输入设定值,按配料钮后,配料机便开始进入自动配料程序。工作过程:首先料I皮带机开始,将料I输送到称量斗,当称量斗的材料重量达到I设定值时,料I皮带机自动停止,接着料II皮带机自动开启,当称量斗的材料重量达到II设定值时,料II皮带机停止。此时设定的材料配齐后,边处于等待出料状态,这时按下出料按钮,出料皮带机工作,将配好的材料卸入搅拌机料斗。搅拌的时间为2min,启动卸料门卸料。(搅拌砼掺有外加剂的砼时,搅拌时间要延长1min)。

2.2.5、搅拌机滑动料斗升起时,严禁任何人在料斗下通过或逗留。工作完毕应将料斗固定好,料斗要有保险挂钩。

2.2.6、搅拌机在运转时,严禁将工具等伸进进料漏斗内或传动皮带内。搅拌机在现场检修时应固定好料斗,切断电源。人员进入料斗内,外面应有人监护。

2.2.7、搅拌机运转中遇突然停电,应将电源切断。

2.2.8、滑动料斗钢丝绳和副钢丝绳要经常进行检查,达到报废标准应急时更换。

2.2.9、搅拌机使用完后,切断电源,锁好电器控制箱。清理干净,经常保持清洁。

2.3、搅拌站原材料管理。

2.3.1、要从源头上把好粗、细骨料品质关。粗、细骨料品质

要求应在供货合同中明确。相同取料场的不同地段、不同时段的料源,供方应按一定的频次抽查,抽查频次由甲乙双方商定并在供货合同中明确。

2.3.2、水泥、掺和料、粗、细骨料堆放场地应加设棚盖,设置侧面封闭围挡。不同规格、不同料源的骨料不得混合堆放。粗骨料要分级存放,水泥和掺和料要采取防潮措施。

2.3.3、外加剂应避光储存并避免冻结。

2.3.4、钢筋存放、加工过程中,应防止锈蚀、污染、压弯。多雨地区的钢筋应在棚内加工、存放。

2.3.5、粗细骨料清洗用水不宜循环使用,困难条件下,采用循环水时,应设置多级沉淀池,保证水质符合要求。

2.3.6、各类原材料的标识应规范、正确、明显,检验状态必须明示。

2.3.7、料场或拌合站硬化地面,并设有坡度和排水设施。

2.4、混凝土搅拌标准。

2.4.1、搅拌混凝土前,严格测定粗细骨料的含水率,准确测定因天气变化而引起的粗细骨料含水量变化,以便及时调整施工配合比。一般情况下,含水量每工班抽测2次,雨天应随时抽测,并按测定结果及时调整混凝土施工配合比。

2.4.2、采用强制搅拌机搅拌混凝土,采用电子计量系统计量原材料。搅拌时,先向搅拌机投入细骨料、粗骨料、水泥、矿物掺和料和外加剂,搅拌均匀后,再加入所需用水量,并继续搅拌

至均匀为止。上述每一阶段的搅拌时间不少于30s,总搅拌时间不少于2min,但也不得超过3min。

2.4.3、炎热季节搅拌混凝土时,采取在骨料堆场搭设遮阳棚、采用低温水搅拌混凝土等措施降低混凝土拌和物的温度,或尽可能在傍晚和晚上搅拌混凝土,以保证混凝土的入模温度不大于30℃(截面尺寸很大的大体积混凝土入模温度不大于25℃)。

2.4.4、冬季搅拌混凝土,采用加热水的预热方法调整拌合物温度(水的加热温度不高于80℃),以满足最低入模温度10℃的要求。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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