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银行监管框架的反思——兼论简单性、可比性和风险敏感性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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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塞尔协议Ⅲ框架下银行风险管理

巴塞尔协议Ⅲ框架下银行风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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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巴塞尔协议Ⅲ的银行风险 管理实践
资本充足率管理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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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资本充足
银行应基于巴塞尔协议Ⅲ 的要求,确保其资本充足 率达到规定水平,以抵御 潜在的风险。
资本结构优化
通过调整股本、优先股和 附属债务等资本结构,使 银行资本更加稳健。
资本筹集与运用
银行应制定明确的资本筹 集与运用策略,确保资本 充足且流动性良好。
流动性管理策略
为管理流动性风险,银行需要制定一系列策略,包括保持足够的现金储 备,合理安排资产负债表结构,实施有效的资金流入流出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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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性覆盖率和净稳定融资比率
巴塞尔协议Ⅲ引入了流动性覆盖率和净稳定融资比率两个指标,以评估
银行在压力情况下是否能保持充足的流动性。
信用风险管理
信用风险定义
信用风险是指借款人因各种原因 未能按期偿还债务而违约的可能 性,以及由于借款人信用评级下 降而导致的贷款价值损失的可能
分类
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合规风 险等。
银行风险管理的意义与目标
意义
有效的风险管理是银行长期稳定发展的关键,有助于避免或减少损失,提高收 益稳定性。
目标
确保银行在追求盈利的同时,风险可控并符合监管要求。
银行风险管理的策略与方法
策略
包括风险识别、评估、监控、报告和控制等环节。
市场风险定义
市场风险是指由于市场价格波动而导致银行表内外头寸损失的可能 性。常见的市场风险包括利率风险、汇率风险和商品价格风险等。
市场风险管理策略
为管理市场风险,银行需要制定一系列策略,包括使用金融衍生品 对冲风险,实施分散投资策略,以及定期对市场风险进行评估等。

新旧《巴塞尔资本协议》监管思想之比较——兼论我国银行监管制度的完善

新旧《巴塞尔资本协议》监管思想之比较——兼论我国银行监管制度的完善

2006.11法制与社会新旧《巴塞尔资本协议》监管思想之比较——兼论我国银行监管制度的完善□张云鹏(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湖南长沙410081)摘要近三十年来,巴塞尔委员会的原则和协议不仅为组成巴塞尔委员会的十国集团所接受,而且也逐渐被非巴塞尔委员会成员国的国家和地区的金融监管当局和银行所自愿接受和认可。

新、旧《巴塞尔资本协议》,分别体现了监管当局对银行资本监管的两种监管思想:规则驱动法与过程参与法。

对照巴塞尔协议的相关内容,中国的银行监管制度还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受新《巴塞尔资本协议》监管思想的启示,笔者认为,应从四个方面来完善我国的银行监管制度。

关键词巴塞尔资本协议比较问题启示中图分类号:F83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06)11-040-02一、《巴塞尔资本协议》概述银行业的日益国际化和经营模式转变,加之各国在银行监管标准方面的冲突,逐步促成了银行监管的国际合作与努力。

1975年2月,由当时十国集团的成员国比利时、加拿大、日本、法国、德国、意大利、卢森堡、荷兰、瑞典、瑞士、英国和美国共12个国家的金融监管机构和国家中央银行的代表组建了“巴塞尔银行业务条例和监管委员会”(The Basel Committee on Banking Supervision,简称巴塞尔委员会)。

该委员会为成员国提供了一个关于国际银行监管问题的合作与协商机制,其目标是提高全球范围内的银行监管水平,保护国际金融体系的安全和稳健。

近三十年来,巴塞尔委员会不断发布的被统称为巴塞尔协议的原则和协议不仅为组成巴塞尔委员会的十国集团所接受,而且也逐渐被非巴塞尔委员会成员国的国家和地区的金融监管当局和银行所自愿接受和认可。

其中,1988年《巴塞尔资本协议》和2001年《巴塞尔资本协议》(即所谓旧新《巴塞尔资本协议》)所确立的原则和规则成为各国银行监管的重要准则:(一)1988年《巴塞尔资本协议》。

该协议全称为《巴塞尔银行业务条例和监管委员会关于统一银行资本衡量的资本标准的协议》,巴塞尔委员会认为资本比率的高低会直接影响银行的偿债能力,通过对资本水平和衡量标准的规定,可以减少各国规定的资本数量差异,从而消除银行间不公平竞争。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外资银行风险监管框架的通知-银监办发[2005]20号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外资银行风险监管框架的通知-银监办发[2005]20号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外资银行风险监管框架的通知正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外资银行风险监管框架的通知(银监办发[2005]20号)北京、天津、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湖北、广东、海南、重庆、四川、云南、陕西、大连、宁波、厦门、青岛、深圳银监局:为提高外资银行监管的专业性和有效性,银监会制订了《外资银行风险监管框架》(以下简称《框架》),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用《框架》指导外资银行监管工作,执行过程中的问题与建议请及时向银监会反映。

特此通知。

2005年1月17日外资银行风险监管框架外资银行风险监管框架是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风险监管体系之一,通过规范和整合各类监管手段,突出以风险为核心的监管理念,并实现持续监管外资银行的目的。

本框架运用的现场和非现场监管手段包括:衡量风险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能力的风险评估体系;评估外资法人机构经营和风险状况的骆驼评价体系(CAMELs);评估外国银行分行经营和风险状况的风险评价体系(ROCA),以及评估母行支持意愿和能力的母行支持度评估体系(SOSA);体现综合监管思路的并表监管方式(CCS);以快速反应及专业领域监管为核心的特别检查机制(SEG);实现总体风险分析和预警目的的非现场风险监测机制(OSG);防范新业务风险的衍生产品业务监管工作指引等监管技术。

外资银行风险监管框架分两个层次实现:第一层次是对单家机构的监管循环;第二层次是在单家机构监管循环的基础上,贯彻并表监管意图的境内多家分支机构整体监管循环。

浅谈跨国银行的监管

浅谈跨国银行的监管

内容提要自从20世纪60年代特别是80年代以来,世界经济进入了全球一体化的时代。

世界金融一体化则是世界经济一体化的重要标志之跨国银行就是适应了世界经济一体化的需要而发展起来的,跨国银行的发展给世界经济带来促进作用的同时,也给各国金融监管带来了复杂的局面。

传统的由一国对跨国银行进行监管的模式已经不能适应跨国银行发展的形势,这就要求各国在对跨国银行的监管方面进行良好的国际合作。

母国和东道国都对对跨国银行进行监管,其中,东道国的监管较母国的监管一般更为严格。

目前,发达国家对跨国银行的监管主要包括市场准入管理、所有权管理、业务经营管理和资产风险管理四个方面。

目前,世界上有很多对跨国银行监管的专门性国际组织。

其中。

最重要的就是“巴塞尔委员会”。

“巴塞尔委员会”所颁布的一系列关于跨国银行监管的文件统称为《巴塞尔协议》。

《巴塞尔协议》是对跨国银行监管的最重要的法律文件,许多国家都采用了该协议的一些规定。

目前,我国对跨国银行的监管水平比较低下,我们应当在法律问题上以发达国家的制度为借鉴,在技术问题上采用《巴塞尔协议》的规定,建立起完善的跨国银行监管法律体系,并建立起专门的跨国银行监管机构。

从而提高我国对跨国银行监管的水平。

保障我国金融业的稳健、有序的发展。

SummarySincethesixtiesofthe20thcentury,especiallytheeighties,theerathattheinternationaleconomyhasenteredandglobalized,thefinanceoftheworldintegratesoneoftheimportantcharacteristicsthatistheeconomicglobalizationoftheworld.Whilethedevelopmentofthetransnationalbankbringsthepositiveroletointernationaleconomy,hasbroughtthecomplicatedsituationtofinancialsupervisionauthoritiesofvariouscountries.Thetraditionalmodebysinglesupervisionofregisteredplaceofthebankcan’talreadymeettheformofbanking’sdevelopment,thishasputforwarddemandforenteringinternationallingcooperationforthesupervisionofthetransnationalbank.Tothesupervisionofthetransnationalbank.mothercountrysupervisionandsupervisionofthehostcountryarea11importantcomponents,amongthemthesupervisionofthehostcountryisparticularlyimportant.Buttheprerequisiteofeffectivesupervisionofthetransnationalbankistheorganiccooperationbetweenthehomecountryandhostcountry.Atpresent,Therearemanytospecializationinternationalorganizationswhichthetransnationalbanksupervisedintheworld.themostimportantoneofthemis“Baslecommittee”.Aseriesoffilesthatthiscommitteeissuesarereferredtoas“theagreementofBasel”.“agreementofBasel”isthemainfilesupervisedtothetransnationalbank,itsnormisadoptedextensivelyforcountriesa11overtheworid.Atpresent,thesupervision1eveltothetransnationalbankofourcountryisrelativelylow,weshouldusethenormsoftheexperienceofthedevelopedcountryand‘‘agreementofBasel”ofadoptionforreference,perfectthelawsandregulationsthatourcountrysupervisestothetransnationalbank.Meanwhile,shouldalsosetuptheregulatoroftransnationalbankofspecialization,Thuscarryoneffectiresupervisiontothetransnationalbank,soastoensurethesanedevelopmentofthefinancialcirclesofourcountry.序言自20世纪60年代特别是80年代以来,伴随着国际贸易和国际投资的急剧增长,世界经济局势发生了重大变化,各国经济相互促进、相互影响,并在很大程度上交织在一起,世界经济进入了全球化的时代。

银行监管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银行监管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银行监管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一、问题:1. 信息不对称:银行监管面临的首要问题是信息不对称。

在现有监管模式下,监管机构通常依赖于银行自己提供的数据进行监管。

然而,由于银行有动机隐藏风险,其提供的数据可能存在虚假和不准确之处。

2. 监管法规滞后:现有的银行监管法规无法跟上金融创新发展的步伐。

金融科技快速崛起,带来了新的业务模式和风险形态,但是传统的监管法规却没有相应调整和变革。

3. 监管能力不足:现有银行监管机构在技术手段上存在滞后和落后,无法充分应对金融市场变革和日益复杂的金融产品。

同时,人员数量和素质方面也存在短板,很难有效监督和管理庞大而复杂的金融系统。

4. 跨区域合作不足:随着全球化进程加速推进,资本流动趋势逐渐增强。

然而,在国际金融领域缺乏高效且有效的跨区域合作机制,不同国家的银行监管体系之间存在差异,导致监管漏洞和问题。

二、建议:1. 强化信息披露和公开透明:为了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监管机构应加大对银行的信息披露要求,并确保信息提供的准确和及时性。

同时,建立一个公开透明的银行评级体系,供公众参考。

2. 推进监管科技创新:为了跟上金融科技革命步伐,监管机构需要加强与科技企业和专业机构的合作,在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等领域引入创新技术,提高自身监管能力。

3. 完善金融法规体系:为了充分应对金融创新带来的风险,需要加快推进金融法规改革进程。

重点是在互联网金融、虚拟货币等领域制定相应监管政策,并不断修订和完善现有法规框架。

4. 增强监管机构能力建设:通过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优秀人员,提高银行监管机构整体素质和能力水平。

同时,加大对监管科研和技术培训的投入,保持与金融市场步调一致。

5. 拓展国际合作机制:在国际金融领域建立更加紧密的合作机制,包括信息共享、风险预警、合作调查等,以充分发挥跨区域合作的优势,化解监管难题和风险。

6. 强化内外部审计:加强银行内部控制和外部独立审计的力度,确保银行运营状况真实可信,并切实发挥其对于银行风险管理的约束和引导作用。

银行机构内控制度框架

银行机构内控制度框架
.不充分甚至无效的审计规划和监督行为。在许多情况下,审计不够严格,难以找出有问题银行的内部控制弱点并向上报告。在其它情况下,即使审计者报告了问题,也不存在一个确保管理部门修正缺陷的机制。
3.本指导原则列出的内部控制框架以许多大银行、证券公司、非金融企业以及审计者目前的实践作法为基础。更进一步地,这一评价框架与银行监管当局日益重视对银行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过程进行审查的作法相一致。确保银行实施了充分的内部控制,并创造了一个每一工作人员都充分了解且能履行其职责的环境,是银行董事会与高级管理部门的责任,强调这一点十分重要。反过来,银行监管当局的责任是评估银行董事会及管理部门对内部控制过程的重视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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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的各级管理部门之间信息交流不充分,尤其是问题上报不充分。为高效运转,与某项业务有关的政策与程序应在相关人员之间有效交流。有时,银行产生损失是由于相关工作人员没有意识到或根本不了解银行的政策。在有的情况下,本应通过组织结构上报的不适当活动的信息未能交流至董事会或高级管理部门,直到问题严重。在其它情况下,管理部门报告中的信息不全面,或不准确,使人们对经营状况产生虚假的良好印象。
控制行为与职责分工
原则5:
控制行为应当是银行日常经营活动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一个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要求建立适当的控制结构,明确定义对每一业务层次上的控制措施,包括:高层检查;对不同部门或处室实施适当的行为监控;实物控制;对是否遵循风险暴露限额进行检查,若否,则进4
行跟踪检查;建立审批与授权制度,以及检验与核查制度。原则6:
4.巴塞尔委员会本着为全球监管当局有效监管内部控制制度提供原则框架的宗旨发布
5.巴塞尔委员会早期发布的指导原则主要包括对银行业务的特定领域有所影响的内部控制制度,这些特定领域包括利率风险以及交易与衍生产品行为。与此相对,本指导原则是巴塞尔委员会鼓励监管当局用来评价银行和银行集团对所有表内与表外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的框架。本指导原则并未集中于一家银行机构的特定领2

第6章 投资银行的监管《投资银行学》

第6章 投资银行的监管《投资银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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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银行学精讲 2023/9/19
第一节 政府对投资银行业的监管
(三)业务活动监督 1.投资银行三大传统业务监管
证券承销、经纪业务、自营业务是投资银行的三大传统业务 。在这些活动中投资银行掌握大量的证券,加上其拥有的资 金、信息等优势很有可能会以此来操纵市场,同时在风险控 制方面也很有可能为追求高收益而忽视对风险的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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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银行学精讲 2023/9/19
第一节 政府对投资银行业的监管
(二)经营活动监管 1.信息报送制度。
投资银行必须定期将其经营活动按统一的格式和内容报告证 券监管机关。有些国家还规定,经营报告分为年报、季报和 月报三种,经营情况好的投资银行只需要上交年报,而那些 被认为需要重点监管的投资银行则必须上交季报甚至是月报 。我国2008年4月23日公布的《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规定 ,证券公司应当自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向中国 证监会报送年度报告;自每月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报送 月度报告。
第六章 投资银行的监管
投资银行学精讲 2023/9/19
第一节 政府对投资银行业的监管
一、投资银行的监管框架
投资银行业是一个高风险行业,而且由于投资银行的主要业 务活动领域在证券市场,因此对投资银行的监管是各国证券 市场监管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一国金融监管的重要内容之 一。
投资银行的监管目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投资银 行体系的安全与稳定以及促进投资银行业开展公平竞争。
监管机构,其代表是美国。在美国,证券市场的专门管理机 构是根据1934年的《证券交易法》创立的证券交易委员会( SEC),它是投资银行等证券经营机构和证券经营活动的最高 监管机构,在美国主要地区建有分支机构。证券交易委员会 直接隶属于国会,由总统任命、参议院批准的5名委员组成, 对美国全国的证券发行、证券交易、券商和投资公司实施全 面监管。

国外银行风险管理架构与风险管理流程的先进经验

国外银行风险管理架构与风险管理流程的先进经验

国外银行风险管理架构与风险管理流程的先进经验国外银行在风险管理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其先进的风险管理架构和流程为我国银行业发展提供了借鉴和参考的价值。

1.风险管理架构国外银行的风险管理架构通常由三个层次组成,即战略层、风险管理层和执行层,以确保整体风险管理的有效性。

战略层负责确定整个银行的风险承受能力和风险政策,以及监督风险管理的整体目标和策略。

该层次通常由银行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组成,他们负责审批和决策与风险相关的事项,确保银行的风险管理与业务战略的协调。

风险管理层负责制定和实施具体的风险管理策略和制度,监测和评估各种风险的暴露情况,并提出相应的风险报告供战略层和执行层参考。

该层次通常由风险管理部门的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他们负责风险管理政策的设计和落地,并监督各个业务部门的风险管理情况。

执行层负责实施具体的风险管理措施,确保各项风险管理政策得到有效执行。

该层次通常由各个业务部门的管理人员负责,他们负责业务流程的具体操作和风险控制。

2.风险管理流程国外银行的风险管理流程通常包括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监测和风险应对四个环节,以确保风险的有效管控。

风险识别是风险管理的第一步,通过对银行业务流程和市场环境的分析,识别出可能存在的各种风险。

这一过程通常需要借助内部和外部数据的支持,包括市场数据、客户数据和内部业务数据等。

风险评估是对已识别风险的程度和可能影响的定量和定性评估,以确保风险的全面把控。

风险评估通常采用风险测量模型和指标进行,包括价值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等。

风险监测是对已识别风险的持续监测和跟踪,以及对风险事件的实时预警和监控。

风险监测通常借助信息系统和风险监测工具,对业务流程和市场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及时发现并处置风险事件。

风险应对是对已发生风险的及时处理和控制,以最小化风险对银行的影响。

风险应对通常包括风险转移、风险防范和风险储备等措施,以确保银行业务的正常运营和风险的控制。

在实施风险管理流程的过程中,国外银行通常注重信息共享和跨部门合作,以确保各个环节的协调和风险的全面管理。

新巴塞尔协议的市场约束与信息披露

新巴塞尔协议的市场约束与信息披露

新巴塞尔协议的市场约束与信息披露《金融电子化》 2006年第11期文/刘世平申爱华田凤作为新巴塞尔协议中重要的第三支柱——“市场约束”的提出,当归功于巴塞尔委员会先后制定的一系列重要文件。

在1997年颁布的《有效银行监管核心原则》指出:有效的市场约束是有效银行监管的先决条件,将信息披露作为官方监管的必要补充。

1998年的《增强银行透明度》文件则阐述了提高银行透明度在有效银行监管中意义,指出了加强信息披露的一般原则。

文件认为,信息披露应符合质量和范围两个方面的标准,质量方面,银行所披露的信息应具有综合性、相关性、及时性、可靠性、可比性和实质性;信息范围方面,报告确立了基本的信息披露框架,提出了关于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的六个建议。

在这些文件中,市场约束的认识逐步得到深化,成为了银行业稳健的一根重要支柱。

一、市场约束与信息披露的含义市场约束又称市场纪律(Market discipline),是指市场机制对经济主体稳健运行施加的制约。

就银行而言,这种制约表现为银行的债权人和所有者借助于银行的信息披露,通过自觉提供监督达到对银行业实施约束,给管理落后的银行以逐出市场的压力来迫使其稳健经营的过程。

市场约束的主体是银行的债权人和所有者以及其他一些金融市场的参与者,如其他银行、金融机构以及评级公司等中介机构。

通过强化信息披露强化市场纪律,是新协议的重要内容。

信息披露是市场约束的基础,只有通过提高银行信息披露水平,市场的约束机制才能够有可能促进银行更有效地分配资金和控制风险。

离开了有效的信息披露的支持,市场中的参与者将失去进行客观与科学决策的依据从而变得更加盲目。

市场中的债权人通过对银行披露的信息进行分析,对高风险银行索取更高的存款利率或转移存款到更安全的银行等形式来行使市场约束;银行的股东还可以采用“用脚投票”的方式,抛售该银行的股票,使得该银行的股票价格下跌,从而使得银行面临被收购兼并的可能。

债权人与股东的理性选择将促使银行的经营与管理者对高风险的业务持审慎态度,从而加强银行经营的稳健性。

《2024年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理论与实证研究》范文

《2024年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理论与实证研究》范文

《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理论与实证研究》篇一一、引言随着全球金融市场的日益复杂化和我国金融体系的持续发展,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重要性愈发凸显。

有效的风险管理不仅关乎银行自身的稳健运营,也与国家金融安全、经济稳定密切相关。

本文旨在深入探讨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理论框架,并结合实证研究,分析当前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现状、问题及优化策略。

二、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理论框架1. 风险管理的定义与目标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是指银行通过识别、评估、监控和控制风险,以保障资产安全、维护经营稳定的一系列管理活动。

其目标在于实现风险与收益的平衡,确保银行的稳健运营和持续发展。

2. 风险管理的基本原则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应遵循全面性、审慎性、及时性和有效性原则。

全面性原则要求银行对各类风险进行全面识别和评估;审慎性原则要求银行在风险管理中保持谨慎态度,充分考虑各种不利因素;及时性原则强调银行应迅速应对突发事件,降低风险损失;有效性原则要求银行的风险管理措施应具有实际操作性和针对性。

三、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现状与问题1. 风险管理现状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已建立较为完善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和制度体系,运用先进的风险管理工具和技术,如信用评分模型、压力测试等,对各类风险进行识别、评估、监控和控制。

同时,监管部门也加强了对银行风险管理的监督和指导。

2. 存在问题尽管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风险管理意识有待提高,部分银行过于追求业务扩张,忽视风险管理;二是风险管理手段和技术有待更新,部分银行仍采用传统的手工操作方式,缺乏现代化的信息技术支持;三是风险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滞后,部分银行缺乏专业的风险管理人才。

四、实证研究本研究采用案例分析法和定量分析法,对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进行实证研究。

选取了我国几家具有代表性的商业银行作为研究对象,收集了其近几年的风险管理数据和相关资料。

通过对这些数据和资料的分析,发现以下问题:1. 风险管理体系的完善程度与银行经营状况呈正相关关系。

国际金融监管体系如何应对系统性风险

国际金融监管体系如何应对系统性风险

国际金融监管体系如何应对系统性风险在当今全球化的经济格局中,金融市场的波动和风险愈发复杂且难以预测,系统性风险成为了国际金融领域的重大挑战。

系统性风险一旦爆发,不仅会对单个金融机构造成重创,更可能引发整个金融体系的动荡,进而波及实体经济,对全球经济稳定产生严重影响。

因此,构建一个有效的国际金融监管体系以应对系统性风险至关重要。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什么是系统性风险。

简单来说,系统性风险是指由于金融体系内的一些共同因素,导致金融体系的不稳定,并可能引发广泛的金融困境和经济衰退。

这些共同因素可以包括宏观经济的冲击、金融机构之间的高度关联、金融市场的恐慌情绪等。

例如,2008 年的全球金融危机就是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事件,其影响范围之广、破坏力之大,至今仍让人们记忆犹新。

那么,当前的国际金融监管体系在应对系统性风险方面存在哪些不足呢?一方面,各国金融监管标准的不一致导致了监管套利的空间。

一些金融机构可能会利用不同国家监管规则的差异,选择在监管较为宽松的地区开展业务,从而增加了风险的积聚。

另一方面,国际金融监管的协调机制还不够完善。

在全球化的金融市场中,资金流动迅速,跨境金融业务日益频繁,但各国监管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同行动存在障碍,难以对跨国金融风险进行及时有效的监管。

为了应对这些挑战,国际金融监管体系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和完善。

加强宏观审慎监管是关键之一。

传统的微观审慎监管主要关注单个金融机构的稳健性,而宏观审慎监管则着眼于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

通过监测和评估系统性风险的积累,采取逆周期的监管政策,如调整资本充足率要求、控制信贷规模等,可以有效抑制金融体系的过度繁荣和风险的累积。

例如,在经济繁荣时期,可以适当提高金融机构的资本缓冲要求,以增强其抵御风险的能力;在经济衰退时期,则可以适当放宽监管要求,促进信贷投放,支持实体经济的发展。

建立统一的国际金融监管标准也是必不可少的。

这有助于消除监管套利,提高金融监管的有效性和公平性。

巴塞尔协议Ⅲ:国际金融监管改革新动向

巴塞尔协议Ⅲ:国际金融监管改革新动向

巴塞尔协议Ⅲ:国际金融监管改革新动向陈兵【摘要】全球金融危机暴露出巴塞尔协议Ⅱ的缺陷,对金融危机和巴塞尔协议Ⅱ的反思推动了全球银行监管的改革,促成了巴塞尔协议Ⅲ的出台.本文从微观审慎监管和宏观审慎监管两方面展示巴塞尔协议Ⅲ的监管改革动向,分析了巴塞尔协议Ⅲ的实施对中国银行监管带来的影响,探讨了巴塞尔协议Ⅲ未来需要进一步改进的方向.【期刊名称】《金融教育研究》【年(卷),期】2013(026)001【总页数】7页(P16-22)【关键词】巴塞尔协议Ⅲ;银行;监管;资本【作者】陈兵【作者单位】上海立信会计学院金融学院,上海201620【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F832.0一、引言2010年底,《巴塞尔第三版协议:更加稳健的银行和银行体系的全球监管框架》(以下简称巴塞尔协议Ⅲ)正式出台。

[1]这是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BCBS)在反思国际金融危机[2]和巴塞尔协议Ⅱ的基础上,对银行业提出的新的监管要求,其目的在于增强银行业吸收冲击和损失的能力,降低金融业对实体经济的溢出风险,确保银行经营稳健和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

巴塞尔协议Ⅲ的特点:(1)对资本监管的新要求。

巴塞尔协议Ⅱ强调对风险资产的计量,而巴塞尔协议Ⅲ则更强调对资本的计量,对监管资本的质量和数量提出了更高要求,同时进一步更新和强化资产的风险权重(强化对证券化产品、交易帐户、对手信用风险的风险覆盖),以更全面和准确地捕捉银行经营中面临的风险。

(2)强调微观审慎与宏观审慎监管的结合。

巴塞尔协议Ⅱ及之前的金融监管侧重于对单个金融机构的微观审慎监管,然而全球金融危机的现实表明,仅加强针对个体风险的微观审慎监管并不足以防范系统性风险,甚至还会因“合成谬误”增加系统性风险。

因此,巴塞尔协议Ⅲ强调加强宏观审慎监管来防范系统性风险,保证金融稳定。

宏观审慎监管主要体现在从时间维度和跨行业维度通过处理金融体系的顺周期性以及金融机构之间的相互连接和共同暴露来降低系统性风险。

货币市场基金国际监管基本框架分析报告

货币市场基金国际监管基本框架分析报告

货币市场基金国际监管基本框架分析报告一、引言货币市场基金(Money Market Funds,MMFs)是一种投资工具,旨在为投资者提供短期的流动性和相对较低的风险。

随着全球金融市场的发展和国际金融体系的日益复杂化,货币市场基金的监管问题日益凸显。

本报告旨在分析货币市场基金的国际监管基本框架,以及相关的监管机构和政策。

二、国际货币市场基金监管基本框架1. 国际货币市场基金监管机构货币市场基金的国际监管主要由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IMF)和金融稳定理事会(Financial Stability Board,FSB)负责。

IMF是一个全球性的金融机构,致力于促进全球金融稳定和经济增长。

FSB是一个国际性的监管机构,旨在提供全球金融稳定的监管框架和政策建议。

2. 国际货币市场基金监管政策国际货币市场基金的监管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净资产值(Net Asset Value,NAV)稳定性要求:监管机构要求货币市场基金的NAV保持在1美元或1欧元等固定的净资产值水平上,以确保投资者的利益和市场稳定。

- 流动性要求:监管机构要求货币市场基金具备足够的流动性,以满足投资者的赎回需求,并防止出现大规模赎回引发的系统性风险。

- 投资组合限制:监管机构对货币市场基金的投资组合进行限制,以降低风险。

例如,限制投资于高风险资产和过度集中在某个行业或发行人的投资。

- 信息披露要求:监管机构要求货币市场基金向投资者提供充分的信息披露,包括基金的投资策略、风险和费用等方面的信息。

三、国际货币市场基金监管的挑战与展望1. 监管的挑战货币市场基金的监管面临一些挑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跨境监管合作的难度:货币市场基金的跨境投资和跨境监管合作面临着不同国家和地区监管制度的差异,以及信息共享和合作机制的建立问题。

- 创新金融工具的监管:随着金融创新的不断推进,新型金融工具的监管也面临着挑战。

现代金融监管体系研究论文

现代金融监管体系研究论文

现代金融监管体系研究论文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以及入世步伐的进一步加快,国内金融业日益融入国际金融业的发展潮流,给处于探索起步阶段的金融监管带来了严峻挑战。

探索建立我国现代金融监管体系,尽快实现监管体系的变革,以确保金融安全以及社会和经济稳定、健康发展,成为金融理论界和实务工作者普遍关注的焦点问题。

一、建立我国现代金融监管体系的框架分析(一)我国现有金融监管体系存在的制度缺陷1.有效银行监管的基础没有建立起来,缺乏社会联合防范机制。

金融机构上级行对下级行缺乏科学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导致下级行经营者强化内部控制的激励不足。

同时,作为商业银行内部控制重要内容的稽核监督体系隶属于各级行经营者,没有有效独立出来,其监督职能也容易流于形式。

由于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导致有效银行监管的基础薄弱,中央银行忙于外部监管,其结果,往往是投入了很多人力和精力,但监管效果不明显。

此外,社会信用秩序不健全,地方政府行政干预金融运行的问题仍然存在,金融机构恶性竞争多,规范化的金融互律机制不健全,一个地方政府关心和支持、强化行业自律和社会力量参与监管的机制还没有建立起来。

2.缺乏一整套系统性的风险预警、处置、缓冲、补救机制。

金融监管没有形成有效的金融风险监测、评价、预警和防范体系,缺乏早期预警和早期控制,监管信息没有有效利用,风险防范工作忙于事后“救火”;在当前机构市场退出主要采取撤销(关闭)和破产等方式的情况下,稳定的市场退出和保障机制(包括存款保险制度和完善的破产关闭程序等)没有建立起来,导致金融机构市场退出不得不由政府和中央银行采取行政性的手段加以解决,国家财政和中央银行为此投入了大量资金,同时,也带来了一些不稳定的因素。

总体而言,系统化的事前预警、事中灵敏处置和缓冲化解、事后及时补救的风险防范和控制机制没有建立起来,不利于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3.基层中央银行尚缺乏一套科学严密的监管制度和监管方法,监管工作具有被动性,监管权威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宏观审慎监管下银行业系统性风险防控对策研究

宏观审慎监管下银行业系统性风险防控对策研究

金融观察Һ㊀宏观审慎监管下银行业系统性风险防控对策研究储㊀钰(广州应用科技学院ꎬ广东广州511370)摘㊀要:近年来国外金融危机频发ꎬ对我国新兴金融市场也产生了一定影响ꎮ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我国整个金融市场的主体ꎬ但在金融危机面前ꎬ其抵御系统性风险的能力存在一些不足ꎮ关于银行业监管的深化ꎬ结合宏观审慎监管的框架ꎬ不难发现ꎬ中国银行业存在诸多容易引发系统性风险的问题ꎮ这给中国银行业的发展制造了一些障碍ꎮ为此ꎬ论文通过文献分析和科学归纳的方法ꎬ对我国银行业存在的系统性风险进行了分析ꎬ揭示了审慎监管的内涵和特点ꎬ并结合当前的政策背景ꎬ提出了防范银行业系统性风险的对策ꎮ关键词:宏观审慎监管ꎻ系统性风险ꎻ银行业中图分类号:F832㊀㊀㊀㊀㊀㊀文献标识码:A㊀㊀㊀㊀㊀㊀文章编号:1008-4428(2021)25-0151-03Researchonthecountermeasuresofsystemicriskpreventionandcontrolinbankingindustrybasedontheperspectiveofmacro-prudentialsupervisionChuYu(GuangzhouCollegeofAppliedScienceandTechnologyꎬGuangzhouꎬGuangdongꎬ511370)Abstract:Inrecentyearsꎬtheforeignfinancialcrisisfrequentlyꎬalsohascertaininfluencetoourcountryemergingfinancialmarket.BankingfinancialinstitutionsarethemainbodyofChina sfinancialmarketꎬbutinthefaceofthefinancialcrisisꎬitsabilitytoresistsys ̄temicriskexistssomedeficiencies.Onthedeepeningofbankingsupervisionꎬcombinedwiththeframeworkofmacro-prudentialsupervisionꎬitisnotdifficulttofindthatChina sbankingindustryispronetomanysystemicrisks.ThishascreatedsomeobstaclesforthedevelopmentofChina sbankingindustry.ThereforeꎬthroughthemethodofliteratureanalysisandscientificinductionꎬthispaperanalyzesthesystemicrisksexistinginChina sbankingindustryꎬrevealstheconnotationandcharacteristicsofprudentialregulationꎬandcombinesthecurrentpolicybackgroundꎬthispaperputsforwardsomecountermeasuresforpreventingthesystematicriskofbanking.Keywords:macroprudentialregulationꎻsystemicriskꎻbanking一㊁银行业系统性风险与宏观审慎监管相关理论概述(一)银行业系统性风险的界定与来源1.银行业系统性风险概述在金融领域ꎬ系统性风险是指国家因多种外部或内部的不利因素经过长时间积累没有被发现或重视ꎬ在某段时间共振导致无法控制使金融系统参与者恐慌性出逃(抛售)ꎬ造成全市场投资风险加大的现象ꎮ纵观我国整体金融体系布局ꎬ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ꎬ牵一发而动全身ꎬ起着不可替代的效果ꎮ同时ꎬ金融业监管当局与国民经济体系中其他诸如货币当局等金融机构联系较为密切ꎬ往往牵一发而动全身ꎮ于是ꎬ资本主义国家常常把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创造力与企业的创造力联系在一起ꎮ这就导致银行的系统性风险集中体现在金融体系中ꎬ并将会在某个时间点爆发ꎬ结局也是显而易见的 最终发展为银行业危机ꎮ换句话说ꎬ银行业危机最终会影响整个金融体系和实体经济的增长ꎮ2.银行业系统性风险的传导途径研究表明ꎬ商业银行系统性风险一般通过资本流动性渠道和信息传导渠道两个方面进行风险传导ꎮ首先ꎬ当商业银行缺少资金时一般会通过同业拆借的方式去获得资金ꎮ这是因为如果银行无法偿还债务资金ꎬ出现资不抵债ꎬ将对自身的经营保障和流动性产生重大影响ꎮ资金的流动性将导致风险从一家银行转移到其他银行ꎮ其次ꎬ随着银行间支付结算机制的不断发展ꎬ跨行金融交易和商品的深入推进ꎬ资金传导网络日益多元化ꎬ为银行转嫁流动性风险提供了可能ꎮ商业银行的这种主要的传导途径具有流动性效应ꎬ很容易将风险在银行系统间进行转移ꎬ以至于影响到整个金融体系ꎮ最后ꎬ在系统性风险的生成初期ꎬ个别行业的小型风险开始显露ꎬ而商业银行作为金融市场的参与者ꎬ主要关注自身的风险状况ꎮ当一家商业银行因受负面因素影响而资不抵债的消息传出时ꎬ作为一个理性的经济人ꎬ参与者会尽快从中取出资金ꎬ以减少损失ꎮ由于信息收集具有较高的成151作者简介:储钰ꎬ男ꎬ汉族ꎬ安徽阜阳人ꎬ本科在读ꎬ广州应用科技学院学生ꎬ研究方向:历史教学㊁金融学ꎮ本ꎬ且市场成员存在从众心理和羊群行为ꎬ随着这种负面消息在金融体系中的进一步传播ꎬ他们会对贷款资金采取同样的行动ꎬ导致风险通过信息传递系统传递给其他银行ꎬ从而影响整个金融渠道的运行ꎮ(二)宏观审慎监管的界定与特点1.宏观审慎监管概述在国际上ꎬ宏观审慎并不是一个全新的提法ꎮ1986年ꎬ国际清算银行在其公开文件中正式引用了 宏观审慎 一词ꎬ以支持 整个金融体系和支付机制的安全性和稳健性 ꎮ2000年ꎬ国际清算银行行长克罗克特在一次公开演讲中提出将金融稳定划分为微观审慎和宏观审慎两个层面ꎬ同时分别对应实施确保单个金融机构稳健为目标的微观审慎监管和以维护整个金融体系稳定为目标的宏观审慎监管ꎮ此后ꎬ宏观审慎监管被纳入理论研究的视野ꎬ并越来越广泛地用于相关研究和政策报告中ꎮ近年来ꎬ全球金融危机频发ꎬ引发了学术界对金融监管的反思ꎮ传统的微观审慎监管把重点放在了维护金融体系完整性方面ꎬ而宏观审慎监管在公众看来已成为一种日益重要的工具ꎮ不仅是金融市场ꎬ信贷市场㊁房地产市场和银行体系都体现在宏观审慎监管的效果上ꎮ截至目前ꎬ现有研究主要从传统宏观货币政策面临挑战的角度探讨宏观审慎监管的提出ꎬ微观审慎监管与宏观审慎监管在信贷层面对供给影响的差异ꎬ以及宏观审慎监管对银行业的影响ꎮ但从现有文献来看ꎬ当前研究在理论体系的完善㊁宏观审慎监管对银行经营活动的影响㊁与货币政策配合的方式以及相关工具的融合等方面仍需深入ꎮ2.宏观审慎监管特点(1)系统性监管宏观审慎监管旨在缓解系统性风险ꎮ与单一混合金融机构的微观审慎监管相比ꎬ宏观审慎监管强调对整个金融业和金融机构的监管ꎮ同时ꎬ要防止大规模的金融危机和大规模的金融不稳定对全球经济增长造成重大影响ꎬ以确保经济的稳定发展ꎮ(2)宏观范围性宏观审慎监管的范畴是整个金融业ꎬ主要的监管对象是银行业和金融机构ꎮ与微观审慎监管不同ꎬ微观审慎监管体系是针对每一种监管类型而建立的ꎬ而宏观审慎监管的框架则是通过对市场结构和其他宏观层面要素的监管而建立的ꎮ(3)监管传导性宏观审慎监管模式是一种自上而下的传导性的监管模式ꎬ对不同经济周期的各类金融机构制定监管要求ꎬ在整体调控意义上对不同机构进行有针对性的监督管理ꎮ宏观审慎监管是建立在微观审慎监管的历史数据和数据解释绩效基础之上的ꎮ整个金融体系的宏观审慎监管是通过对单个实体的微观审慎监管建立起来的ꎮ(三)宏观审慎政策框架的内容通过国内外关于宏观审慎政策的分析ꎬ可以将其分为三个部分内容ꎮ一是宏观审慎研究ꎬ即结构性风险识别和评估ꎻ二是宏观审慎监管ꎬ即政策框架和监管维度ꎻ三是宏观审慎监管运行结构ꎬ即治理政策和治理结构ꎮ1.宏观审慎分析在国内ꎬ业内人士普遍认为ꎬ宏观审慎监管的初衷是防范系统性风险ꎬ评估金融体系面临的系统性风险整体ꎮ在宏观审慎监管层面ꎬ通过数据收集㊁定性和定量分析㊁预警㊁宏观压力测试以及最终的跟踪和评估ꎬ建立和修正了金融体系中跨行业㊁跨市场的金融风险ꎮ2.宏观审慎监管对于调控政策ꎬ重点在于如何运用政策工具ꎮ宏观审慎监管已被巴塞尔委员会纳入«巴塞尔协议Ⅲ»ꎮ协议明确指出ꎬ应对系统性风险需要各国监管部门加强监管ꎬ政策工具应充分利用系统价值㊁逆周期资本㊁追加资本等宏观审慎监管机制ꎬ因此ꎬ宏观审慎监管成为中国银行业监管的重中之重ꎮ3.宏观审慎监管组织框架宏观审慎政策是与宏观经济政策(包括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相对独立和互补的ꎬ以促进金融稳定和增长ꎮ宏观审慎策略并不总是维护金融稳定和遏制系统性风险的政策ꎮ我们不仅需要审慎监管ꎬ还需要健全的货币和财政政策㊁强劲的宏观经济环境㊁健全的金融机构㊁健全的金融市场和有效的危机管理进程ꎬ以维持金融环境稳定ꎬ规避系统性风险ꎮ因此ꎬ宏观审慎政策只是维护金融稳定的行政安排和政策ꎮ二㊁银行业系统性风险监管存在的问题(一)银行业的金融监管政策缺乏远见和缓解措施当今的银行业金融监管实行顺周期的金融监管ꎬ包括资本监管㊁信用违约㊁存款准备金等监管措施ꎮ目前ꎬ银行业资本监管面临的主要挑战是ꎬ由于银行业的资本和风险资本相互适应㊁相互协调ꎬ银行业通常采取限制信贷供应的办法ꎬ通过降低成本来满足宏观资本监管的预期和条件ꎮ因此ꎬ它不仅会导致整个社会可获得的社会信贷减少ꎬ而且会影响正常的经济秩序ꎮ在银行内部ꎬ系统性风险的评价标准本身就是顺周期的ꎬ那么ꎬ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背景下ꎬ就会导致经济收缩ꎮ(二)银行业宏观管理主体运作效率低下目前国内的金融业监管主体是 一行一委两会 ꎬ但是监管主体协调机制不完善ꎬ会由于缺乏沟通而引起监管缺位ꎮ具体来说ꎬ存在如下的问题:首先ꎬ权责不对应造成政策难以上行下效ꎮ在我国目前是由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与下达政策ꎬ而各地央行的分行承担推行的责任ꎮ当分支行处理风险时ꎬ还需要层层上报得到总行的批准ꎬ这就会导致错过最佳的处置时机ꎬ影响政策实施效果ꎬ政策制定的初衷无法实现ꎮ其次ꎬ由于我国商业银行实行混业经营ꎬ单独监管会造成监管盲点ꎮ目前ꎬ我国的分业监管模式将有利于监管专业化和趋同ꎬ并将实现分块监管ꎮ随着中国人民银行㊁中国银行业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作出现交叉ꎬ比如多重监管或行政真空ꎮ最后ꎬ金融机构内部监管缺失ꎮ目前ꎬ一些金融机构并不重视内部监管ꎬ取代金融机构内部监管的央行负责监管ꎮ这将导致央行大量使用监管资本ꎬ并逐渐缺乏自我监管ꎮ(三)银行业金融风险的事后监管需要加强为了保证监管的公信力和准确性ꎬ对宏观金融风险的事后监管具有相当重要的意义ꎮ当前ꎬ我国的事后风险监管机制亟待加强ꎬ特别是存在以下问题:首先ꎬ从行政角度看ꎬ事后宏观金融风险管理存在制度性缺失ꎮ目前ꎬ我国金融风险监管体系建设相对落后ꎬ缺乏可接受的科学有效的风险等级和类型划分管理方法ꎮ其次ꎬ从监管技术的角度看ꎬ我国对事后风险评估的重视程度和专业性有待提高ꎮ目前没有定期㊁完整的系统性事后风险评估审计ꎬ风险监督只停留在账户查询和凭证审计上ꎬ监督耗用了大量的人力物力ꎬ监督效果较差ꎮ251金融观察Һ㊀三㊁加强我国银行业系统性风险监管的政策措施在 十三五 规划中ꎬ中国提出了宏观审慎管理结构的发展标准ꎬ要求建立符合当前金融环境的监管框架ꎮ通过财政政策㊁货币政策和信贷政策的协调与配合ꎬ形成一个连贯有序的格局ꎬ对资本市场进行有效的监管ꎬ关注由于监管不慎所产生的风险积累ꎮ因此ꎬ制定有效的监管制度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让监管跑在风险前面 加强前瞻性预期管理中国金融监管最关键的目标是在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基础上ꎬ优化金融作为实体经济血液的流动性支持和财富增值效应ꎮ如何加强我国的预警能力ꎬ是新兴发展中大国高效预警体系的重要任务ꎮ开展短期㊁中期和长期风险预警ꎬ监管要与金融业务的监管指标相配套ꎮ因此ꎬ需要加强对公司信用风险的及时监管ꎮ根据融资性担保公司的风险严重程度ꎬ监督管理部门可以确定相应的应对机制ꎬ并依法采取措施ꎬ增加信息报送频率ꎬ督促自查ꎬ要求充实风险管理力量ꎬ做好风险提示和通报ꎬ开展监管谈话㊁责令其暂停部分业务㊁限制其自有资金运用的规模和方式㊁责令其停止新设分支机构等监管措施ꎮ(二)夯实监管力度ꎬ促进银行业主动抵御风险能力的提高首先ꎬ在风险转移过程中ꎬ国家应及时对系统性风险过大的银行进行分类ꎬ然后对风险溢出银行进行差别化管理ꎬ并在风险发生前㊁发生时和发生后采取系统的三级监管措施ꎬ进一步减少和遏制银行业产生系统性风险ꎮ二是从银行业自身来说ꎬ要加强自身建设ꎬ保证足够的资本充足率和流动性的基础上严格遵守现行体制下的宏观审慎监管原则ꎬ增强风险承受能力ꎬ以减轻自身市场管理过程中极端负面外部冲击的影响ꎮ与此同时ꎬ商业银行应加强在受到外界影响之前对威胁的评估能力ꎬ提前制定风险管理步骤ꎬ建立银行业分业经营程序ꎬ以规避和化解各种系统性风险ꎬ遏制其进一步蔓延ꎮ(三)银行业金融监管要从注重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要不断加强与对外开放程度相适应的监管流程和方式ꎬ确保金融市场的安全有序ꎮ金融市场开放的过程还包括金融监管从非审慎的数量约束向审慎的一致性方案的转变ꎮ在对外开放的过程中ꎬ必须加强监管体系的建设ꎮ与此同时ꎬ相关审慎监管可能会进一步加强ꎮ因此要结合我国实际ꎬ借鉴国外成熟的监管经验ꎬ弥补监管框架的不足ꎬ加强资本监管㊁行为监管和实际监管ꎬ确保监管能力与对外准入程度相一致ꎮ四㊁结语银行业作为我国金融体系的 心脏 ꎬ要不断防范和化解我国银行业的系统性风险ꎬ做到经济的安全增长ꎬ从而保证我国经济经济高质量发展ꎮ而随着金融改革的不断深化ꎬ各金融机构间的业务往来更加密切ꎬ银行间动态交易的系统性风险也会越来越大ꎮ因此ꎬ无论是监管机构还是银行业自身都要利用好宏观审慎监管工具ꎬ提升对系统性风险管控的意识ꎬ从而提高风险控制能力ꎬ最终实现我国金融市场和经济社会的稳定有序发展ꎮ参考文献:[1]高倩倩ꎬ范宏.中国银行系统的宏观审慎监管研究[J].运筹与管理ꎬ2020ꎬ29(3):158-168.[2]黄邦根ꎬ夏鸣ꎬ张梦婷.商业银行宏观审慎监管效果研究[J].长春工业大学学报ꎬ2020ꎬ41(2):203-208. [3]侯璐.宏观审慎监管视角下的银行业系统风险防控对策研究[J].经济师ꎬ2020(5):109-110.[4]何东.如何有效地实施宏观审慎政策[J].新金融评论ꎬ2020(1):96-107.[5]李婧.金融稳定视角下宏观审慎监管与货币政策协调制度研究[J].国际经济法学刊ꎬ2020(3):114-127. [6]赵梓盈.国内外宏观审慎监管研究简述[J].广西质量监督导报ꎬ2020(4):166ꎬ158.[7]钟震.宏观审慎监管相关研究综述[J].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ꎬ2012(7):49-55.[8]薛怀秀.我国银行业系统性风险的生成与防范研究[J].市场周刊ꎬ2019(8):95-96.(上接第150页)的新领域新场景ꎬ在做好风险防控的同时刺激更多金融领域的创新变革ꎮ(二)创新行为金融理论研究物联网以及互联网的广泛应用催生了一系列新的金融产品㊁模式以及金融理论ꎬ极大地刺激了金融领域的蓬勃发展ꎬ使得金融研究在挑战中发展ꎮ基于移动设备的广泛运用ꎬ大量行为数据由此产生ꎬ改善了以往无法获得数据的局面ꎬ通过建立模型等方式让以往难以预测的金融现象变得可以检测ꎮ相比于传统金融而言ꎬ行为金融科学性更强ꎬ其科学性在于意识到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ꎬ从事金融活动的主体是极易做出 非理性 行为的实际人ꎬ人的各项金融活动始终影响着市场ꎮ在新金融科技的风口下ꎬ行为金融学也应不断创新以此适应金融市场变化ꎮ参考文献:[1]魏谙书.行为金融学在金融科技中的应用前景及相关建议[J].管理现代化ꎬ2019ꎬ39(5):1-3.[2]王靖一ꎬ黄益平.金融科技媒体情绪的刻画与对网贷市场的影响[J].经济学(季刊)ꎬ2018ꎬ17(4):1623-1650. [3]PETERSEꎬSLOVICP.Thespringsofaction:affectiveandanalyticalinformationprocessinginchoice[J].PersonalityandSocialPsychologyBulletinꎬ2000ꎬ26:1465-1475. [4]林树ꎬ俞乔.有限理性㊁动物精神及市场崩溃:对情绪波动与交易行为的实验研究[J].经济研究ꎬ2010ꎬ45(8):115-127. [5]张文勇.行为金融学在我国保险市场的应用前景[J].焦作大学学报ꎬ2015ꎬ29(2):97-100.[6]王媛媛.保险科技如何重塑保险业发展[J/OL].金融经济学研究ꎬ2019(6):29-41[2020-02-29].http://kns.cnki.net/kcms/detail/44.1696.f.20200110.1107.006.html. [7]徐渊.金融科技重塑下的保险业与运营商的机遇[J].中国电信业ꎬ2018(12):78-80.[8]冯瑞琳.大数据技术与金融行业的深度融合分析[J].现代商贸工业ꎬ2019ꎬ40(30):120-121.[9]周治富.互联网金融的内生成长㊁基本模式及对商业银行的影响[J].南方金融ꎬ2017(6):17-26.351。

金融监管体系的国际比较

金融监管体系的国际比较

金融监管体系的国际比较在当今全球化的经济格局中,金融市场的稳定与发展对于各国经济的繁荣至关重要。

而金融监管体系作为维护金融市场秩序、防范金融风险的重要保障,其在不同国家和地区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

通过对金融监管体系进行国际比较,我们可以从中汲取经验,为完善本国的金融监管制度提供有益的参考。

一、美国的金融监管体系美国的金融监管体系以“双重多头”为主要特征。

“双重”是指联邦和州均有金融监管的权力;“多头”则是指多个部门共同负责金融监管。

这种复杂的监管架构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监管重叠和监管空白的问题。

美国联邦层面的主要监管机构包括美联储、联邦存款保险公司、证券交易委员会等。

美联储负责监督银行控股公司和部分州注册银行,对维护金融系统的稳定发挥着关键作用。

联邦存款保险公司则专注于存款保险和银行破产处置。

证券交易委员会则对证券市场进行严格监管,以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然而,2008 年的金融危机暴露了美国金融监管体系的一些缺陷。

例如,对影子银行和金融衍生品的监管不足,不同监管机构之间协调不畅等。

此后,美国进行了一系列的金融监管改革,旨在加强宏观审慎监管,提高金融监管的有效性。

二、英国的金融监管体系英国曾经实行的是分业监管模式,但在 2008 年金融危机后,进行了重大改革,建立了以英格兰银行为核心的“超级监管者”模式。

英格兰银行内部设立了金融政策委员会,负责宏观审慎监管;审慎监管局负责对存款机构、保险公司和大型投资公司进行监管;金融行为监管局则侧重于对金融机构的行为和金融消费者的保护进行监管。

这种集中统一的监管模式减少了监管重叠和监管套利的空间,提高了监管效率和应对系统性风险的能力。

同时,英国注重金融消费者权益的保护,通过严格的法规和监管措施,确保金融消费者在金融交易中获得公平对待和充分的信息披露。

三、德国的金融监管体系德国的金融监管体系强调金融机构的自律和内部监管。

其监管模式以全能银行为基础,实行混业经营和综合监管。

《2024年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理论与实证研究》范文

《2024年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理论与实证研究》范文

《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理论与实证研究》篇一一、引言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持续发展和银行体系日趋复杂化,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变得愈发重要。

本篇论文将深入探讨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理论基础,以及进行相应的实证研究,旨在分析当前我国商业银行在风险管理方面所面临的挑战与机遇,并为未来风险管理策略的制定提供理论支持和实践指导。

二、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理论基础1. 风险管理的定义与重要性风险管理是指通过对风险的识别、评估、监控和应对,以最小成本实现最大安全保障的科学管理方法。

对于商业银行而言,风险管理是保障银行稳健经营、防范金融风险的关键环节。

2. 商业银行风险类型商业银行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等。

这些风险在不同程度上影响着银行的经营稳定性和盈利能力。

3. 风险管理理论框架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理论框架包括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控制、风险监控和风险报告等环节。

这一框架为银行提供了全面、系统的风险管理方法,有助于银行有效应对各类风险。

三、实证研究1. 研究方法与数据来源本研究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研究方法,以我国商业银行为研究对象,收集相关风险数据和银行经营数据,运用统计分析、案例分析等方法进行实证研究。

2. 实证研究结果(1)信用风险管理:通过实证分析发现,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水平逐步提高,但仍需加强信用评级和风险预警机制的建设。

(2)市场风险管理:市场风险是商业银行面临的重要风险之一。

实证研究表明,我国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能力逐步增强,但仍需关注金融市场波动对银行资产和负债的影响。

(3)操作风险管理:操作风险是银行日常运营中常见的风险。

实证研究显示,我国商业银行在操作风险管理方面存在一定差距,需加强内部控制和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风险意识和应对能力。

(4)流动性风险管理:流动性风险是银行面临的重要风险之一。

实证研究表明,我国商业银行在流动性风险管理方面已取得一定成果,但仍需关注资金来源和运用的匹配性,以及应对突发情况的流动性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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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作论文CBRC WORKING PAPER国际银行监管框架的反思——兼论简单性、可比性和风险敏感性的平衡刘春航(2015-02)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北京《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作论文》所载文章是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作人员的论文,文中所述系作者的研究成果,不代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所在部门的立场和观点,有关文章的任何问题请与作者本人直接联系。

如需引用请与作者联系并须注明引自《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作论文》。

签发:包祖明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作论文2015年第1期国际银行监管框架的反思——兼论简单性、可比性和风险敏感性的平衡刘春航①内容摘要:随着银行体系的日益复杂和监管框架风险敏感性的上升,国际银行监管框架已经越来越复杂。

这带来了规则实施不一致、监管要求不具有可比性、监管有效性降低等一系列问题,影响了国际银行监管规则的权威性和可信度。

巴塞尔委员会对此进行了全面的反思,基本肯定了当前的规则制定思路,提出应当追求简单性、可比性和风险敏感性的平衡,并提出了一系列评价标准,以避免规则过度复杂。

但是巴塞尔委员会国际银行监管规则能在多大程度上实现简单性的要求,如何有效保证风险加权资产的可比性,仍然是其面临的重大挑战。

同时,我国监管当局需更多地参与到国际银行监管规则的制定过程中,争取更大的影响力,并结合我国实际,通过将国际规则转化为国内监管规则,推动我国银行不断提高风险管理能力。

关键词:银行监管;监管规则;内部模型;风险敏感性①刘春航,英国剑桥大学发展研究学博士,研究员,中国银监会政策研究局、审慎规制局。

本文为作者学术思考,不代表所在单位观点。

经过近年来的发展,巴塞尔委员会主导制定的国际银行监管框架已经越来越复杂。

复杂性的上升,既是应对日益复杂的银行体系的需要,也是巴塞尔委员会追求监管框架的风险敏感性的结果。

复杂的监管体系带来了规则实施不一致、监管要求不具有可比性、监管有效性降低等一系列问题,影响了国际银行监管规则的权威性和可信度。

针对该问题,巴塞尔委员会对当前的国际银行监管框架进行了全面的反思,基本肯定了当前的规则制定思路,但提出应当追求简单性、可比性和风险敏感性的平衡,避免规则的过度复杂,解决不同商业银行风险加权资产不具有可比性的问题。

一、国际银行监管框架的日益复杂及其原因从巴塞尔I到巴塞尔II,再到巴塞尔III,国际银行监管框架已经成为一套十分复杂的规则体系。

单从文本的长度来看,巴塞尔I文本仅有28页,巴塞尔II 文本已经拓展至347页,巴塞尔III文本则有616页①,巴塞尔资本协议的复杂化已经大幅增加(Haldane,2012)。

然而从本质上来说,从巴塞尔I到巴塞尔II的复杂化主要体现在风险计量方法复杂性的不断提高,巴塞尔II细化了各类风险标准法模型,引入信用风险内部评级法、市场风险内部模型法和操作风险高级计量法等,大大增加了计算风险加权资产的复杂性。

Haldane(2011)指出,巴塞尔III 的实施,意味着一个大型复杂银行每天的计算量将从三十年前的几位数增加到当前的几百万。

造成监管框架日益复杂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银行体系的日益复杂是引发风险计量方法复杂化的重要因素。

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金融全球化、自由化和科技进步的推动下,衍生产品、资产证券化等金融创新层出不穷,银行机构的规模迅速增加,组织结构、金融工具、业务品种和交易策略也越来越复杂,银行涉足的业务领域也从传统银行业务,扩展到资产管理、投资银行、对冲基金和私募基金等非传统银行业务。

面对日益复杂的金融工具、资产负债结构和银行体系,监管当局惯性地选择了日益复杂的风险计量方法。

提升风险敏感性是推动风险计量方法复杂化的主要动力。

巴塞尔I的制定和实施,除了维护银行业安全之外,也力求建立全球统一的资本监管标准,防止银行为获取竞争优势而争相降低资本,从而增加银行体系的脆弱性。

然而随着金融①该页数不包括巴塞尔委员会在2010年12月巴塞尔III发布后对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杠杆率等修订后的规则文本,也不包括大额风险暴露的文本。

体系不断发展成熟,金融机构的发展呈现了多样化的特征,金融机构的业务和工具也日益复杂,仅用单一的模型和权重设定难以准确反映风险,例如,在巴塞尔I的框架下,不论对于评级较高、风险较低的大型企业而言,还是对于评级较低、风险较高的小型企业而言,巴塞尔I都要求100%的风险权重,风险敏感性较低。

金融自由化进程的不断加深、金融集团的不断扩展也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金融机构对金融监管的游说能力。

因此在巴塞尔II的推进中,主流的监管理念是不断提高资本监管的风险敏感性,采用银行内部模型计量监管资本,使监管资本与银行自身的风险计量结果及经济资本保持一致。

通过监管资本向经济资本的靠拢,提升监管资本的风险敏感性,奖优罚劣,实现激励相容。

由于各家银行的历史数据不同,模型假设的不同,参数的选取不同,因此内部模型一般相对复杂,加之银行在运用内部模型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存在逃避资本监管的内在动力,这可能在一定程度上进一步增加内部模型的复杂程度。

二、监管框架复杂化带来的挑战巴塞尔委员会1996年市场风险修正案首次允许银行在计算市场风险资本时使用VaR模型,随后进一步将内部模型纳入到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资本计量框架之中(BCBS,1996)。

巴塞尔委员会引入商业银行内部模型的初衷是提高资本监管规则的风险敏感性,即银行的内部模型能够更好地捕捉银行面临的各类风险,防止简单划一的规则不符合单家银行的实际情况。

巴塞尔委员会同时认为,通过在资本监管框架中引入商业银行的内部模型,能够更好地实现“激励相容”的目标,即实现经济资本和监管资本的融合,激励银行持续提高风险管理水平。

内部模型的引入,使得国际银行监管框架更加市场化,也更加贴近单家银行的风险状况。

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内部模型的引入和激励相容监管框架的构建都被认为是巴塞尔协议在监管理念上的重大突破,然而,内部模型法带来的复杂性的不断提升及其在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也日益凸显。

风险计量方法存在固有的模型风险,其复杂化可能在追求精细化的同时削弱银行内部风险管理的有效性。

模型风险指的是银行输入数据不准确或时间序列太短、模型设计存在缺陷、对尾部事件考虑不足以及模型运用出现偏差等因素造成的模型无法真实反映资产风险并由此给银行带来损失的风险。

从根本上来说,模型是对现实的简化,这种简化可能与现实存在不一致,甚至相差甚远,从而带来了模型风险,即风险评估的风险。

目前银行广泛使用的风险计量模型大多运用历史数据预测未来情况,该类模型实现准确计量依赖于历史会重演的假设,因此面对历史上未曾出现过的新型风险,该类模型均难以捕捉。

另外,基于常态数据建立的模型往往低估尾部即极端情况下的风险,还会导致银行对压力情况下的风险准备不足,模型的过度复杂化将导致其校准和检验更加难以实现,因此复杂模型可能反而会降低风险计量的准确性。

与此同时,大量复杂模型的使用会导致董事会和高管人员难以准确理解其风险实质和资本计量结果,可能反而会削弱银行内部风险管理的有效性。

银行具有资本套利的内在动力,监管框架的复杂化在降低了监管套利成本的同时,增加了监管成本,影响了监管有效性。

商业银行采用内部模型的主要目标是用于确定经济资本要求,并以此为基础在银行内部有效配置资源,以实现风险和收益的平衡,最大程度获取经济利益。

而监管资本的主要目标是有效抵御银行的非预计损失,资本监管的有效性取决于其多大程度上可以抵御尾部风险。

目标的不一致,决定经济资本计量模型和监管资本计量模型在模型技术、参数选择、样本范围和时间窗口等方面都存在差异。

商业银行内部模型在多大程度上能够有效确定银行的资本要求,使用内部模型进行监管资本的计量存在多大的监管套利空间,仍然是一个值得深入研究的问题。

从银行的角度来说,监管套利行为是银行追求利润最大化过程中的内在需求,运用内部模型计算监管资本要求,使银行可以通过选择模型技术、样本范围、时间窗口等方式改变参数和模型计算结果,进而人为降低监管资本要求。

内部模型的复杂性,使得监管机构难以迅速有效地对模型及其参数的准确性进行验证,从而降低了银行进行这种监管套利的成本,进一步增加了银行规避资本要求的可能性。

从监管者的角度看,为确保银行内部模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需要投入大量的监管资源对银行的内部模型进行评估和验证,从而大幅增加监管成本。

如果监管资源有限,不仅可能影响监管者对银行资本充足性的有效评估,还可能削弱其对银行重大风险管理缺陷和银行业整体风险及其变化趋势的分析和把握,从而影响监管有效性。

监管框架的复杂化会降低不同银行监管资本的可比性,影响国际规则实施的全球一致性。

监管框架的复杂化导致不同国家、不同银行在规则的理解和实施中存在不一致。

由于银行采用的内部模型及其基础数据、参数和前提假设各不相同,会导致不同银行对同一资产组合计量的资本要求出现较大差异,加之可能存在的模型风险,会影响资本充足率计算的准确性,并为银行通过模型低估资本要求、进行监管套利创造机会。

2012年,巴塞尔委员会对九个国家15家国际活跃银行的资本计量方法进行了评估,发现对于相同的资产组合,使用不同的内部模型计算的资本要求差异很大。

其中,不同银行计算的交易账户资本要求的最大值是最小值的2.55倍(BCBS,2013a),银行账户信用风险资本要求的最大值是最小值的5.1倍,操作风险资本要求的最大值是最小值的40倍(BCBS,2013b)。

银行之间资本充足率的可比性降低,会影响监管标准执行的一致性和银行业的公平竞争,损害监管的公信力。

监管框架的复杂化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市场参与者的信息获取能力,不利于其做出准确的决策。

监管框架及指标的复杂性影响了市场参与者对信息把握的准确性,影响了市场约束的效力。

在运用内部模型计量风险的过程中,模型的方法、参数、假设前提等都将对模型结果产生较大影响,计量方法的复杂化将掩盖这些因素的影响路径。

对于市场参与者而言,复杂性的增加会降低信息透明度,增加信息获取成本,并影响其对银行风险和资本充足状况做出准确判断,从而削弱信息披露的市场约束作用。

三、国际银行监管规则制定的内在矛盾国际银行监管框架的日益复杂也与规则的制定过程密切相关。

作为国际标准,国际银行监管规则的制定过程是一个各国监管当局求同存异的过程,在此过程中,成员国监管当局根据本国银行业实际,对规则提出意见和建议,最大程度争取自身的利益。

巴塞尔委员会的章程规定,国际规则的决策应当基于各成员国监管当局的共识。

当完全的共识不可能时,必须求诸最大范围的同意。

该制定过程决定了国际银行监管规则实质上是政治妥协的产物。

多种因素的考虑使得巴塞尔III 不可避免是一个综合平衡的结果①,也使得巴塞尔III不可能是最优解决方案,而只可能是次优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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