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水系建设工程初步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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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清徐县位于山西省中部,太原市南端。四周与榆次市(东)、太谷县(东南)、祁县(南)、文水县(西南)、交城县(西)、古交市(西北)、太原市小店和晋源两区(北)接壤。县城清源镇距省会太原35公里。

清徐县素有“葡乡醋乡鱼米之乡,泉城湖城文化古城”之美称,改革开放以来,城镇建设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就,特别是建设部将清徐县列为全国乡村城市化试点县,这为清徐县城的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

但由于经济的发展给城市带来了一些负面的影响,特别是县城水系污染较重,生态环境遭到了一定程度的破坏,威胁到了居民的生活质量和身体健康。按照县城总体规划和清徐县建设生态示范县规划的要求,清徐县将对县城现有的白石河、东湖、七莲池进行综合治理。

鉴于以上情况,清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我院进行清徐县县城水系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我院设计人员根据省发改委批复的《清徐县县城水系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经现场认真踏勘,收集了大量详实的资料,在清徐县有关部门的大力协助下,编制了本工程设计。

1 概述

1.1 设计依据

1.1.1有关文件

1、《清徐县县城水系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山西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2009;

2、山西小城镇发展中心编制的《清徐县县城总体规划》(2002—2020);

3、《清徐县水系规划》;

4、其他相关技术规范;

5、《关于清徐县县城水系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1)建设工程包括:白石河城区段蓄水工程,东湖、七莲池整治及水系连通工程;白石河城区段景观工程、东湖(环东湖地区及北岸地区)七莲池周边地区景观工程。

(2)项目总投资15752.28万元,其中蓄水和水系连通工程投资1466.49万元,景观工程投资11859.9万元。投资总额中,工程投资13326.39万元,移民安置费用1667.79万元,机构能力建设费用210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548.1万元。

总投资中,亚行贷款116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8120万元),国内配套资金7632.28万元,由清徐县财政筹措解决。

1.1.2基础资料

1、场地1:1000地形图;

2、园林绿化树种;

3、工程地质勘探报告。

1.1.3采用的主要标准及规范

(1)《防洪标准》(GB50201-94);

(2)《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00);(3)《水工建筑物荷载设计规范》(DL/T5077-97)

(4)《水工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DL/T5077-97)

(5)《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98);

(6)《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01);

(7)《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

(8)《泵站设计规范》(GB/T50265-2001);

(9)《水工挡土墙设计规范》(SL379-2007);

(10)《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

(11)《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50288-99);

(12)《给水排水工程水池结构设计规范》(CECS138:2002);(13)《水工建筑物抗冰冻设计规范》(SL211-98);

(14)《渠道防渗工程技术规范》(SL18-2004);

(15)《水电水利工程边坡设计规范》(DL/T 5353-2006);(16)《堤防工程施工规范》(SL260-98);

(17)《聚乙烯土工膜防渗工程技术规范》(SL/T231-98);(18)《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DL/T5144-2001);

(19)《砌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3-98);

(20)《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4-92);(21)《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1999);

(22)《堤防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与验收规程(试行)》(SL239-1999); (2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SDJ338-89);

(24)《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97);(25)《水利水电工程天然建筑材料勘察规程》;

(26)《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27)《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SL176-96);

(28)《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2006;

(29)《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

(30)《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95);

(31)《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

1.2设计原则

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设计规范;

2、贯彻节能减排方针,选用节能设备,尽量降低运行费用;

3、科学合理规划设计县城白石河水利工程和白石河两岸、东湖及莲花池水系景观工程,以提高县城水系防洪能力,改善县城水系环境,充分发挥其生态、社会效益;

4、设计中充分考虑城市的防洪,治理后河道的行洪能力超过原河道行洪,且不低于《防洪标准》。

5、适地适树原则,选择绿化树种应能适应当地土壤环境。

6、以经济、实用、美观为原则,选用当地建材和苗木,尽量降低工程造价。

7、在不断总结科研和生产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积极采用经过鉴定的、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

1.3设计范围、内容

本项目设计内容从工程类别分主要包括水利建设工程和水系景观建设工程两大部分。其中:水利建设工程包括白石河蓄水建设工程、东湖、七莲池扩建工程以及水系连通工程;水系景观建设工程包括白石河滨水景观带的建设工程、东湖周边以及北岸地区景观建设工程、七莲池景观建设工程。

1.3.1水利工程

主要包括两部分:

1、白石河蓄水建设工程

即在已建工程的基础上向东西延伸,在白石河已建四座拦河闸的基础上新增二座拦河闸,分别布置于白石河已建工程的上下游,治理河道长度为3.503km。过水标准达到五十年一遇洪水标准280m3/s,使治理段的过洪能力大大高于治理以前的过洪能力。

工程内容包括:县城水系河道整治、主河槽堤防工程、挡水工程,蓄水段防渗工程等。

初步设计的主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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