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浦江防汛墙工程设计技术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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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黄浦江防汛墙安全鉴定暂行办法

上海市黄浦江防汛墙安全鉴定暂行办法

上海市黄浦江防汛墙安全鉴定暂行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字号】•【施行日期】2003.10.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防汛抗旱正文上海市黄浦江防汛墙安全鉴定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黄浦江防汛墙(以下简称防汛墙)保护工作,保障防汛墙的完整和安全,根据《上海市防汛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防汛墙安全鉴定工作的需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黄浦江干流浦西吴淞口至西河泾、浦东吴淞口至千步泾和支流各河口至第一座水闸之间防汛墙的安全鉴定。

第三条(鉴定范围)防汛墙安全鉴定范围包括护坡、桩基、墙身、挡潮闸门、承台、底板和墙后地坪、墙前覆土等。

第四条(鉴定周期)防汛墙安全鉴定周期为15年。

但防汛墙主体结构已发生严重变形、损坏或者可能影响防汛安全的,应当及时进行安全鉴定。

第五条(主管机关)上海市水务局主管本市防汛墙安全鉴定工作。

上海市水务局所属的市防汛墙建设管理处具体负责防汛墙安全鉴定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并对防汛墙安全鉴定成果进行审查(以下简称鉴定审查单位)。

第二章安全鉴定程序第六条(安全鉴定分工)防汛墙安全鉴定的组织单位(以下简称鉴定组织单位),按照下列规定分工:(一)专用岸段防汛墙的安全鉴定,由专用岸段养护责任单位负责;(二)其他公用岸段防汛墙的安全鉴定,由区防汛墙管理部门负责;(三)外滩地区等重要公用岸段防汛墙的安全鉴定,由市防汛墙建设管理处负责。

专用岸段防汛墙的安全鉴定,专用岸段养护责任单位组织实施有困难的,可以委托防汛墙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第七条(安全鉴定程序)防汛墙安全鉴定,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开展工作:(一)鉴定组织单位组织现场安全检查,编制防汛墙安全鉴定工作大纲;(二)鉴定组织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现场安全检测和工程安全复核计算,对防汛墙安全进行分析评价;(三)鉴定审查单位组织专家审查防汛墙安全评价报告。

黄浦江防汛墙工程设计技术规定

黄浦江防汛墙工程设计技术规定

黄浦江防汛墙工程设计技术规定(试行)上海市堤防(泵闸)设施管理处2008年5月前言根据上海市水务局沪水务【2007】443号文下达的上海市水利行业技术标准规范的编制计划的要求,上海市堤防(泵闸)设施管理处组织编制了《黄浦江防汛墙工程设计技术规定》(试行)(以下简称“技术规定”),主要包括下列技术内容:——工程等级及设计标准;——结构类型;——荷载组合及计算;——结构设计;——构造设计;——配套设施;——附属设施;——环境景观绿化;——临时防汛设施。

“技术规定”由上海市水务局负责组织实施,上海市堤防(泵闸)设施管理处负责解释。

主编单位:上海市堤防(泵闸)设施管理处主要起草人:王克秦明郑健吾陈文梦顾相贤王宗仁沈洪邓群胡云主要审核人:陈美发胡欣目次1总则 (1)2编制依据 (3)3基本资料 (6)4工程等级及设计标准 (7)4.1工程等级 (7)4.2设计标准 (7)4.3设计水位 (7)4.4防汛墙顶高程 (7)4.5安全系数 (8)5主要结构类型 (10)6荷载组合及计算 (11)6.1荷载 (11)6.2荷载组合及运行工况 (11)6.3荷载计算 (12)6.3.2特殊荷载计算 (12)7结构设计 (14)7.1防渗设计 (14)7.2整体稳定计算 (14)7.3抗滑稳定计算 (15)7.4抗倾稳定计算 (15)7.5基底应力及地基允许承载力 (16)7.6地基沉降计算 (16)7.7结构强度计算 (17)7.8承台水平位移控制 (17)8构造设计 (18)8.1墙体构造 (18)8.2承台构造 (18)8.3伸缩缝 (18)8.4排水孔 (18)8.5相邻两段防汛墙间的连接 (18)8.6其他 (19)9配套设施 (20)9.1防汛闸门 (20)9.2潮闸门 (20)9.3防汛通道 (20)9.4监测设施(包括哪些?光缆、电缆、套管、通信线?) (21)10附属设施 (22)10.1亲水平台 (22)10.2栏杆 (22)10.3照明 (22)10.4其它 (22)11环境景观绿化 (24)11.1景观绿化目标 (24)11.2设计原则 (24)11.3设计理念 (24)11.4景观绿化形态要求 (24)11.5其它 (24)12临时防汛设施 (26)12.1一般规定 (26)12.2施工围堰 (26)12.3临时防汛设施 (26)1总则1.0.1为统一黄浦江两岸防汛墙工程设计原则、标准和方法,保证工程安全,提高工程设计质量,充分发挥工程综合效益,特制定本技术规定。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黄浦江中上游堤防防洪能力提升工程(二期)初步设计的批复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黄浦江中上游堤防防洪能力提升工程(二期)初步设计的批复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黄浦江中上游堤防防洪能力提升工程(二期)初步设计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水务局•【公布日期】2024.11.02•【字号】沪水务〔2024〕481号•【施行日期】2024.11.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其他规定正文上海市水务局关于黄浦江中上游堤防防洪能力提升工程(二期)初步设计的批复沪水务〔2024〕481号上海市堤防泵闸建设运行中心:你中心《关于报送〈黄浦江中上游堤防防洪能力提升工程(二期)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沪堤防〔2024〕189号)及相关设计报告已收悉。

经评审,现批复如下:一、工程任务通过实施堤防加高加固,消除安全隐患,提升黄浦江中上游堤防防洪能力,完善太湖流域防洪体系,保障城市防洪除涝安全。

二、工程建设内容本工程位于闵行区、奉贤区、徐汇区和浦东新区境内,西起女儿泾/千步泾,东至徐浦大桥,涉及堤防长度约109千米。

工程主要内容为:实施加高加固堤防59.47千米,堤身填筑19.06万立方米,新建支河桥梁2座,改建水文站1座,新建防汛屋1900平方米,新(改)建口门4座,新(改)建巡查通道和防汛通道10.48万平方米,新建绿化工程22.40万平方米,配套防汛闸门及排口恢复、标志牌、堤防视频监控系统以及相关附属设施等。

三、建设标准工程等别为Ⅰ等工程,河道堤防、支河泵闸(涵)外河及主体结构为1级水工建筑物,内河次要结构为3级水工建筑物。

防洪(潮)标准:女儿泾至西荷泾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

西荷泾/千步泾至徐浦大桥防潮标准为1000年一遇。

抗震设防烈度按7度设防。

通航标准:本工程黄浦江干流段为Ⅰ级航道。

其余各支河航道等级分别为:大治河为Ⅲ级航道,金汇港为Ⅳ级航道,南沙港、北沙港、春申塘、周浦塘(黄浦江-三鲁河除外)为Ⅵ级航道,南竹港、六磊塘、俞塘、姚家浜为Ⅶ级航道。

桥梁标准:支河桥梁荷载等级为公路-II级。

堤顶高程:6.00~6.30米。

上海市黄浦江防汛墙养护管理达标考核暂行办法

上海市黄浦江防汛墙养护管理达标考核暂行办法

上海市黄浦江防汛墙养护管理达标考核暂行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字号】•【施行日期】2003.10.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防汛抗旱正文上海市黄浦江防汛墙养护管理达标考核暂行办法第一条(考评目的)为加强黄浦江防汛墙(以下简称防汛墙)的养护工作,提高城市防汛工程设施的养护水平,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考评范围)本办法适用于黄浦江干流浦西吴淞口至西河泾、浦东吴淞口至千步泾和支流各河口至第一座水闸之间防汛墙的养护达标考评。

第三条(考评依据)本办法规定的达标考评涉及的有关具体要求和技术指标,按照《上海市黄浦江防汛墙保护办法》、《上海市黄浦江防汛墙维修养护技术和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考评内容)本办法规定的达标考评内容包括防汛墙安全状况、养护单位管理状况(见附表)等。

第五条(考评周期)防汛墙养护达标考评工作每两年考评一次。

第六条(主管与协管部门)防汛墙养护达标考评工作由市防汛墙建设管理处负责组织实施。

区防汛墙管理部门协助市防汛墙建设管理处做好防汛墙养护达标的考评工作。

第七条(考评分级)防汛墙养护达标按百分制考评,具体分类如下:(一)优秀:考评得分为85分以上,其中各类考评得分不低于该类分值的80%;(二)合格:考评得分为60分~84分,其中各类考评得分不低于该类分值的60%;(三)不合格:考评得分为59分以下或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工程安全达标考评不合格的(不可抗力因素除外);2、因养护不善发生防汛墙严重损坏或者溃决的;3、被行政执法部门处以行政处罚(行政警告除外)或者受到三次以上限期责令整改的;4、发生其他重大责任事故的。

第八条(考评程序)防汛墙养护达标考评以岸段为单位,分自检、初评、审定三个阶段进行。

第九条(考评分工)防汛墙养护达标考评,按下列分工实施:(一)自检工作,由养护责任单位按照达标内容自行实施;(二)专用岸段的达标初评工作,由区防汛墙管理部门负责实施;(三)外滩地区等重要公用岸段的达标初评工作,由市防汛墙建设管理处负责实施;(四)其他公用岸段的达标初评工作,由区防汛墙管理部门协助市防汛墙建设管理处组织实施;(五)防汛墙养护的达标审定工作,由市防汛墙建设管理处组织实施。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修订调整黄浦江、苏州河防汛墙墙顶标高分界及临时防汛墙设计规定的通知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修订调整黄浦江、苏州河防汛墙墙顶标高分界及临时防汛墙设计规定的通知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修订调整黄浦江、苏州河防汛墙墙顶标高分界及临时防汛墙设计规定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水务局
•【公布日期】2024.08.09
•【字号】沪水务〔2024〕345号
•【施行日期】2024.09.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水利综合规定
正文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修订调整黄浦江、苏州河防汛墙墙顶标高分界及临时防汛墙设计规定的通知
沪水务〔2024〕345号
各区水务局,各有关单位:
为适应本市城市建设发展,确保黄浦江、苏州河防汛墙设施的安全,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送黄浦江防洪能力提升总体布局方案审查意见的函》(办规计函〔2022〕1017号),结合现行相关技术标准和专题研究成果,兼顾目前黄浦江、苏州河防汛墙设施在日常管理中的实际情况,在《上海市防汛指挥部关于修订调整黄浦江防汛墙墙顶标高分界及补充完善黄浦江、苏州河非汛期临时防汛墙设计规定的通知》(沪汛部〔2017〕1号)基础上,对黄浦江和苏州河防汛墙分界点、工程等级、设防水位、堤防标高、临时防汛墙设计等内容进行了修订调整(详见附件),现予以印发。

本规定自2024年9月1日起执行,后续实施的黄浦江、苏州河防汛墙改造及
构筑临时防汛墙等,请各有关单位按调整后的规定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黄浦江中下游段防汛墙设计水位及墙顶标高分界表
2.黄浦江上游段堤防设计水位及墙顶标高表
3.黄浦江上游四支流段堤防设计水位及墙顶标高表
4.苏州河(吴淞江上海段)防汛墙设计水位及墙顶标高表
上海市水务局
2024年8月9日。

十六铺地区综合改造一期工程的“三墙合一”防汛墙设计

十六铺地区综合改造一期工程的“三墙合一”防汛墙设计

码头地下空 间受功能需 求的限制 必须 紧邻黄 浦江建设 , 因此不具备 单独建造 防汛墙 的 条件 。介绍 了在上海市 黄浦江 防汛墙 建设
历史上首 次采用的 “ 三墙合一 ” 防汛墙设计理 念 , 阐述 了设计及施 工过程 中的难点 以及对应 的解决方 案。通过 将防汛 墙结构 与基 坑嗣护墙 、 地下空 间结 构外墙相结 合 , 很好地 解决 了地 下空间开 发和防汛安 全的问题 , 起到 了良好 的实际效果 。 关键词 : 外滩 十六铺地 区 ; 防汛墙 ; 基 坑 护 ; 地 下 空 间 中图分 类号 : F V8 6 文献 标识码 :B 文 章编 号 : 1 0 0 9 — 7 7 1 6 ( 2 0 1 4) o 9 一 o 0 5 4 一 o 4
的 四 个重 点 地 区之 一 ,背靠 人 气 旺盛 的豫 同老 城
厢 ,北 接 巾 山东 二 路 外滩 ,与浦 东 陆 家 嘴 隔 江 相 望 。根据《 十六铺地 区( 中 山 东二 路 以东 ) 详 细 规
图 1 工程位置 图( 建成后 J
划》 , 十六铺地 区综合改造一期工程功能规划定位 为“ 十 六 铺 水 上 旅 游 中心 ( 包括水 上 巴士 ) 及 游 艇 码头” 。开 发地 块 呈 狭 长形 , 地块长约 6 3 0 m, 幅 宽 较窄 , 宽约 3 0~5 0 m。主要 建 筑 形态 是 一 个 临江 、 狭 长 的大 平 台 ,平 台下地 下 空 间体 包 括 地 下 一 层 至地下二层商场 、 地下三层车库等 , 整个平台( 包括 地下设施) 是集 防汛 、 旅游 、 商业 、 泊 车 等 多 种 功 能 于一体的综合性多功能建筑 。 十六 铺 地 区综 合 改造 一 期 T 程 地块 规 划 红 线 东 侧 即为 现状 防汛 墙 线 , 南 侧 紧 邻 东 门路 轮 渡 站 , 北 侧 连接 外 滩 二期 空 箱 , 两 侧 为 巾 山东 二路 。由于

上海市装卸作业岸段防汛墙加固改造暂行规定

上海市装卸作业岸段防汛墙加固改造暂行规定

上海市装卸作业岸段防汛墙加固改造暂行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字号】•【施行日期】2004.10.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防汛抗旱正文上海市装卸作业岸段防汛墙加固改造暂行规定(2004年)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进一步加强本市防汛墙的保护,保障防汛安全,规范利用防汛墙从事装卸作业岸段的加固或者改造,根据《上海市防汛条例》二十一条第二款和《上海市黄浦江防汛墙保护办法》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利用防汛墙从事装卸作业岸段的加固或者改造。

前款所称防汛墙加固或者改造,是指为确保装卸作业岸段防汛墙安全而采取的具体工程措施。

第三条(加固改造要求)防汛墙加固或者改造,应当保障防汛墙的防汛功能,不得降低防汛墙的防御标准和工程级别,确保防汛安全。

第四条(主管部门)上海市水务局是本市防汛墙的主管部门,其所属的上海市河道管理处、上海市防汛墙建设管理处、上海市太湖流域工程管理处(以下统称市防汛墙管理部门)按照管理职责分工,负责市管河道防汛墙加固或者改造的监督和管理。

区防汛墙管理部门负责区管河道防汛墙加固或者改造的监督和管理,并协同市防汛墙管理部门对防汛墙加固或者改造工作实施监督。

第五条(加固改造责任)需要利用防汛墙从事装卸作业的装卸作业单位或者防汛墙养护责任单位(以下简称作业单位),除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办理手续外,还应当按照本规定的要求对装卸作业岸段的防汛墙进行加固或者改造。

作业单位认为装卸作业岸段防汛墙不需要进行加固或者改造的,应当对防汛墙进行安全鉴定。

经鉴定不满足防汛安全要求的,作业单位应当对防汛墙进行加固或者改造。

第六条(加固改造程序)防汛墙加固或者改造,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实施:(一)委托设计;(二)设计方案评审;(三)建设方案审查;(四)工程施工要求;(五)工程竣工验收。

第七条(设计单位要求)防汛墙加固或者改造的设计以及防汛墙的安全鉴定工作,应当委托防汛墙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

关于黄浦江沿岸E20单元中栈地区公共绿地(E-1-1a地块)及

关于黄浦江沿岸E20单元中栈地区公共绿地(E-1-1a地块)及

关于黄浦江沿岸E20单元中栈地区公共绿地(E-1-1a地块)及防汛墙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上海富浦滨江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你单位送审的黄浦江沿岸E20单元中栈地区公共绿地(E-1-1a 地块)及防汛墙工程初步设计申请文件和有关资料,以及由上海经纬建筑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编制的初步设计文件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工程范围工程位于浦东新区黄浦江沿岸E20单元E-1-1a地块,中栈地区公共绿地范围为防汛墙以内,东至规划一路、南至微山路、西至黄浦江、北至塘桥新路,沿黄浦江岸线长度约386.5米。

二、工程内容和规模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绿地景观工程、配套建筑、防汛墙改造工程等。

公共绿地规划用地面积12578.6平方米(陆域部分),主要包括绿化种植、土方造型、园路铺装、园林小品以及给排水、电气照明等;公共绿地中新建绿地面积为8995.4平方米,道路等硬质铺装面积为2775.6平方米,新建配套管理服务用房建筑面积700平方米;防汛墙总长度约386.5米,按照防御黄浦江千年一遇高潮位、Ⅰ等1级水工建筑物、墙顶高程不低于6.70米(上海吴淞高程,下同)的标准进行改造。

三、工程设计(一)总体设计1、公共绿地12578.6平方米(陆域部分)用地中,绿化种植、园路铺装等面积按绿化部门意见落实。

下阶段的防汛墙前沿高桩平台上的绿化种植面积应达到4000平方米。

绿化种植面积缺口应在其他地块中补足。

2、绿地内部的各功能布局应与周边环境、相邻绿地地块相衔接,确保沿江绿地的统一性。

3、涉及码头、地铁等相关事宜,建设单位应征求交通、海事管理部门的意见,并结合防汛墙改造工程予以落实。

(二)绿化设计1、本工程应以绿为主,以环境整治和生态建设为核心,建议增加乔木种植量,主要树种的选择应以乡土树种为主。

2、本工程应贯彻海绵城市建设理念,使用透水材料用作园路铺装,设置排水植草沟。

(三)道路设计“三道”贯通涉及骑行道、跑步道、漫步道以及跑步道和骑行道合并道四种道路断面类型(包括设置于高桩平台上的道路),按照东岸贯通导引统一标准实施。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黄浦江和苏州河堤防设施应急防汛抢险工程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黄浦江和苏州河堤防设施应急防汛抢险工程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黄浦江和苏州河堤防设施应急防汛抢险工程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水务局•【公布日期】2012.03.12•【字号】沪水务[2012]201号•【施行日期】2012.03.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黄浦江和苏州河堤防设施应急防汛抢险工程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沪水务〔2012〕201号)各有关单位:黄浦江和苏州河堤防是本市防洪挡潮的重要工程设施,是保障本市防汛安全的一条生命线。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建筑市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的要求,进一步规范黄浦江和苏州河堤防设施应急防汛抢险工程的实施和管理,通过总结近几年黄浦江和苏州河堤防设施应急防汛抢险工程的实践,我局组织制定了《上海市黄浦江和苏州河堤防设施应急防汛抢险工程管理暂行办法》。

该办法已经局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一二年三月十二日上海市黄浦江和苏州河堤防设施应急防汛抢险工程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进一步加强黄浦江和苏州河堤防设施应急防汛抢险工程的管理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防汛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上海市防汛条例》、《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应急防汛抢险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本办法所称黄浦江和苏州河堤防设施(以下统称堤防设施)应急防汛抢险工程,是指堤防设施出现决口、坍塌以及其他丧失防洪挡潮能力等严重安全问题、危及防汛安全而采取的应急防汛抢险工程项目。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黄浦江和苏州河公用岸段和非经营性专用岸段的堤防设施应急防汛抢险工程及其相关的管理活动。

黄浦江堤防设施,包括黄浦江干(支)流及上游拦路港、红旗塘、太浦河、大泖港等岸段堤防设施,具体范围包括以下岸段:(一)黄浦江干(支)流是指左岸吴淞口至牛脚港,右岸吴淞口至黄桥港和各支流河口至第一座水闸或者已确定的支流河口延伸段,其堤防设施涉及宝山、杨浦、虹口、黄浦、徐汇、闵行、浦东新区、奉贤、松江9个区;(二)拦路港是指拦路港干流左岸牛脚港至淀山湖,右岸三角渡至淀山湖和支流各河口至第一座水闸或者已确定的支流河口延伸段,其堤防设施涉及青浦、松江2个区;(三)红旗塘是指红旗塘干流左岸三角渡至沪浙边界,右岸黄桥港至沪浙边界和支流各河口至第一座水闸或者已确定的支流河口延伸段,其堤防设施涉及青浦、松江2个区;(四)太浦河是指太浦河干流西泖河至沪浙、沪苏边界两岸和支流各河口至第一座水闸,其堤防设施涉及青浦1个区;(五)大泖港是指大泖港干流左岸竖潦泾至向阳河、右岸竖潦泾至北朱泥泾和支流各河口至第一座水闸或者已确定的支流河口延伸段,其堤防设施涉及松江、金山2个区。

黄浦江市区防汛墙专项整治工程监理规划

黄浦江市区防汛墙专项整治工程监理规划

黄浦江市区防汛墙专项整治工程(杨浦区段、宝山区段)监理规划上海高波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二OO七年三月十日上海高波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监理规划审批表监理规划目录一、工程概况1、名称、地点2、工程参建单位3、工程质量监督单位4、工程规模及结构5、主要工程量、主要材料6、工期7、工程中标价二、监理工作范围三、监理工作内容四、监理工作目标五、监理工作依据六、项目监理组织机构的组织形式、人员配备及监理设施七、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㈠工程质量控制的主要工作㈡工程质量控制手段㈢工程质量控制要点㈣工程质量控制要素㈤工程质量控制方法㈥旁站重要部位、关键工序㈦投资控制的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㈧进度控制的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㈨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㈩监理信息管理八、附件:黄浦江市区防汛墙专项整治工程(杨浦区、宝山区段)监理规划为切实履行该项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规定的义务,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贯彻“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实现工程建设监理目标,1)质量控制目标:优良2)工期控制目标:按期完成工程节点目标3)投资控制目标:进行合格工程数量计量,控制设计变更4)安全文明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无重大伤亡事故,争创文明工地,树爱民工程样板。

对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自始至终抓好事前控制、事中控制、事后控制三个主要环节,抓好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做好协调工作。

坚持“公正、科学、诚信、自主”的原则开展监理工作,为此,特制定本工程监理规划。

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地点1)名称:黄浦江市区防汛墙专项整治工程;杨浦区、宝山区段;2)地点:杨浦区段分二处,即:①东海水产研究所、②上海制盐厂(盐业四批)宝山区段在蕴藻浜和郝桥港西岸2、工程参建单位建设单位:上海市堤防(水闸)设施管理处设计单位: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城市分院施工单位:杨浦区段:上海宏义建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宝山区段:北段,江苏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南段,上海水利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上海高波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投资控制监理单位:上海东方投资公司3、工程质量监督单位:上海市水利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4、工程规模及结构1)工程规模:①东海水产研究所,工程起讫点为:上游与上海梅林食品有限公司相接,下游连接上海水产大学,防汛墙设计岸线全长138m。

黄浦江市区段防汛墙稳定性分析

黄浦江市区段防汛墙稳定性分析
2 , 2 其 它 因子 归 并
的安 全 系 数 。 上 海 市 水 务 局 正 逐 年 对 黄 浦 江 防汛 墙 进行 维
修加 固 , 为了使评估结果更具有指导及操作性 , 本 文 参 照 市 区段 1 1 0 k m 段 加 高 加 固过 程 中将 不 满 足1 级堤防要求的岸段降为 3 级 堤防使用的处理 办法 , 将 防汛 墙 划 分 为 满 足 1 级 堤防岸段 、 介于 1 级 与 3级 堤 防之 间 的 岸 段 、不 满 足 3级 堤 防岸 段 三类 ,其 中不满足 3级堤防岸段 可作为近期加高 加 固的依据 ( 3 级堤防的整体稳定安全系数参照规
黄 浦 江 市 区段 防汛 墙 岸 线 长 ,结 构 型 式 复 杂 多样 , 受 河 道 演 变 及 通 航 影 响墙 前 泥 面 各 异 , 加 之 沿 线 分 布 众 多码 头及 堆 场 , 墙后荷载不尽相 同 , 若 严 格 按 照 规 范及 相 关 规 定 要 求 对 每段 防 汛 墙 进 行 复核 计 算 , 工 作 量 巨 大 。通 过 分 析 实 际工 程 中影 响
堆场, 墙后荷 载不 尽 相 同 , 若严 格按 照规 范及 相关 规定 要求 对每 段 防汛墙 进行 复核 计算 , 工作 量 巨大 。通 过分 析实 际工 程 中 影 响防汛 墙 结构整 体稳 定及 渗流 稳定 的边 界条 件 , 提 出敏感 因子 法 。 根 据 防汛墙 实 际情况 选取 敏感 因子 , 并 对其进 行敏 感性
0 引 言
黄浦江上接太湖 , 下通长江 口, 是太湖 流域 重 要 的排水通道 , 穿越上海 市中心城区 , 具有流 域行 洪、 区域排 涝( 水) 、 供水 、 航运、 旅游 等综合功 能 。 市 区段 防 汛 墙 由原 市 区 防 汛 墙 2 0 8 k m 以 及 新 增 市区防汛墙 1 1 0 k m组 成 , 总长约 2 8 3 . 0 7 k m, 左 岸 自吴淞 口至西荷泾 , 右岸 自吴淞 口至千步泾 , 含各 支 流 河 口至 第 一 座 水 闸 之 间 的防 汛 墙 ,以及 复 兴 岛 防汛 墙 。 目前 黄浦 江 设 防 高水 位 仍 采 用 1 9 8 4年 水 利 电 力部批 准 的千年一遇设防水位 ,由于全球气候 变 化、 海平 面上升 、 地 面沉 降和风暴潮加 剧等 自然环 境因素的变化 , 以及人 类社会 活动影响 , 黄浦江水 位 出现 了趋 势性 抬 高 ,现行 千 年一 遇设 防水 位 ( 1 9 8 4年 的潮 位 分 析 成 果 ) 已不 足 二 百 年 一 遇 的标 准【 n , 加 之整 个 市 区段 防 汛 墙 建 设 周 期 较 长 , 许 多 岸段经历多次加高加 固, 结构类型复杂多样 , 基础 型 式 千 差 万 别 ,以上 多 种 因素 造 成 现 状 黄 浦 江 市 区 段 防 汛 墙 抵 御 台风 高 潮 和上 游 泄 洪 的 能 力 必 然 降低 , 在9 7 1 1号 、 桑美 、 派 比安 、 麦莎 、 海 葵 等 台风 期间, 曾多处岸段 出现墙后 渗水 、 冒水 、 管 涌等 险 情 。因此 , 对 黄浦 江市 区段 防 汛墙 的防 洪 挡潮 能 力 作 出客 观全 面 科 学 评估 非 常 必 要[ 2 1 。防 汛 墙 防洪 挡 潮 能 力 主 要 受 设 防高 程 、结 构 整 体 稳 定 性 与 渗 流 稳定性三方面影响 ,本 文仅对其 中的结构整体稳 定 性 与 渗 流稳 定 性 进行 了分 析 探 讨 。 防 汛 墙 稳 定 失 效 的 主 要 形 式 表 现 为 结 构 失 稳

黄浦江防汛墙工程设计技术规定

黄浦江防汛墙工程设计技术规定

黄浦江防汛墙工程设计技术规定(试行)上海市堤防(泵闸)设施管理处2008年5月前言根据上海市水务局沪水务【2007】443号文下达的上海市水利行业技术标准规范的编制计划的要求,上海市堤防(泵闸)设施管理处组织编制了《黄浦江防汛墙工程设计技术规定》(试行)(以下简称“技术规定”),主要包括下列技术内容:——工程等级及设计标准;——结构类型;——荷载组合及计算;——结构设计;——构造设计;——配套设施;——附属设施;——环境景观绿化;——临时防汛设施。

“技术规定”由上海市水务局负责组织实施,上海市堤防(泵闸)设施管理处负责解释。

主编单位:上海市堤防(泵闸)设施管理处主要起草人:王克秦明郑健吾陈文梦顾相贤王宗仁沈洪邓群胡云主要审核人:陈美发胡欣目次1总则 (1)2编制依据 (2)3基本资料 (5)4工程等级及设计标准 (6)4.1工程等级 (6)4.2设计标准 (6)4.3设计水位 (6)4.4防汛墙顶高程 (6)4.5安全系数 (7)5主要结构类型 (9)6荷载组合及计算 (10)6.1荷载 (10)6.2荷载组合及运行工况 (10)6.3荷载计算 (11)6.3.2特殊荷载计算 (11)7结构设计 (13)7.1防渗设计 (13)7.2整体稳定计算 (13)7.3抗滑稳定计算 (14)7.4抗倾稳定计算 (14)7.5基底应力及地基允许承载力 (15)7.6地基沉降计算 (15)7.7结构强度计算 (16)7.8承台水平位移控制 (16)8构造设计 (17)8.1墙体构造 (17)8.2承台构造 (17)8.3伸缩缝 (17)8.4排水孔 (17)8.5相邻两段防汛墙间的连接 (17)8.6其他 (18)9配套设施 (19)9.1防汛闸门 (19)9.2潮闸门 (19)9.3防汛通道 (19)9.4监测设施(包括哪些?光缆、电缆、套管、通信线?) (20)10附属设施 (21)10.1亲水平台 (21)10.2栏杆 (21)10.3照明 (21)10.4其它 (21)11环境景观绿化 (23)11.1景观绿化目标 (23)11.2设计原则 (23)11.3设计理念 (23)11.4景观绿化形态要求 (23)11.5其它 (23)12临时防汛设施 (25)12.1一般规定 (25)12.2施工围堰 (25)12.3临时防汛设施 (25)1总则1.0.1为统一黄浦江两岸防汛墙工程设计原则、标准和方法,保证工程安全,提高工程设计质量,充分发挥工程综合效益,特制定本技术规定。

上海市 防汛墙工程设计标准

上海市 防汛墙工程设计标准

上海市防汛墙工程设计标准一、总则本标准规定了上海市防汛墙工程设计的基本原则、设计依据、设计参数和要求等,旨在提高防汛墙工程的防洪能力、安全性和耐久性,保障城市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洪水标准和防洪要求1.根据上海市的地理位置、气候特点、水文特征等因素,确定防汛墙工程的设计洪水标准,应满足《上海市防洪条例》及相关规范的要求。

2.防汛墙工程应根据不同的防洪要求,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确保防洪安全。

三、工程地质勘察1.防汛墙工程地质勘察应包括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地质构造、水文地质条件等方面的勘察。

2.勘察结果应提供可靠的工程地质参数,为工程设计提供依据。

四、工程设计1.防汛墙工程设计应根据上海市的城市规划、防洪要求、地形地貌等因素进行。

2.防汛墙工程设计应包括主体结构设计、附属设施设计、排水系统设计等内容。

3.主体结构设计应考虑结构的安全性、稳定性和耐久性,采用合理的结构形式和材料。

4.附属设施设计应包括交通设施、监控系统、警示标识等内容,以满足防汛指挥和抢险的需要。

5.排水系统设计应与主体结构设计相协调,确保排水顺畅,防止内涝和外江倒灌。

五、结构安全与稳定1.防汛墙工程的结构安全与稳定应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

2.防汛墙工程的抗滑稳定性应满足要求,防止滑动和倾覆。

3.防汛墙工程的抗震性能应符合《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的要求。

4.防汛墙工程的结构材料应选用耐久性好、防腐性能高的材料,保证结构的安全和稳定。

六、防汛墙材料与构造1.防汛墙的主体结构材料应选用高强度混凝土或钢材,以提高结构的承载能力和耐久性。

2.防汛墙的构造形式应根据地形地貌、水流条件等因素进行选择,以保证结构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3.防汛墙的附属设施和排水系统材料应选用耐久性好、防腐性能高的材料,以保证设施的正常使用和排水系统的顺畅。

4.防汛墙的表面处理和防水措施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以保证结构的防水性能和使用寿命。

上海市黄浦江防汛墙保护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第25号令

上海市黄浦江防汛墙保护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第25号令

上海市黄浦江防汛墙保护办法正文:---------------------------------------------------------------------------------------------------------------------------------------------------- 上海市黄浦江防汛墙保护办法(1996年3月2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第25号令发布)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本市黄浦江防汛墙的保护管理,保障防汛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和《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本办法所称黄浦江防汛墙,是指在本市市区范围内的黄浦江沿岸建设的、具有挡洪防潮能力的城市堤防设施,包括护坡、桩基、墙身、底板、承台及抢险通道等。

第三条(黄浦江防汛墙保护范围)黄浦江防汛墙保护范围,是指黄浦江干流浦西吴淞口至西河泾、浦东吴淞口至闸港和支流各河口至第一座水闸之间的防汛墙及其墙体外缘水域侧5米、陆域侧10米范围内的全部区域。

第四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黄浦江防汛墙保护范围内进行的养护、管理工作及其他有关活动。

第五条(主管与协管机关)上海市水利局(以下简称市水利局)主管本市黄浦江防汛墙的保护管理工作。

市水利局所属的上海市防汛墙建设管理处(以下简称市防汛墙建设管理处)负责黄浦江防汛墙的日常保护管理工作;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市政局)所属的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处(以下简称市市政工程管理处)负责其中市政公用岸段防汛墙的日常保护管理工作。

本市规划、港务、海监、航道、公安、财政等部门应当协同防汛墙管理部门做好黄浦江防汛墙的保护管理工作。

各区人民政府应当做好所辖范围内黄浦江防汛墙保护管理的组织落实工作。

第六条(养护责任)市水利局负责黄浦江防汛墙养护的规划、组织、指导、协调、督促工作。

市防汛墙建设管理处负责黄浦江防汛墙养护的具体组织、指导、督促工作。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黄浦江中上游堤防防洪能力提升工程(二期)老俞塘涵闸工程规划》行业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黄浦江中上游堤防防洪能力提升工程(二期)老俞塘涵闸工程规划》行业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黄浦江中上游堤防防洪能力提升工程(二期)老俞塘涵闸工程规划》行业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水务局•【公布日期】2024.10.11•【字号】沪水务〔2024〕428号•【施行日期】2024.10.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其他规定正文上海市水务局关于《黄浦江中上游堤防防洪能力提升工程(二期)老俞塘涵闸工程规划》行业意见的通知沪水务〔2024〕428号上海市堤防泵闸建设运行中心:你单位《关于上报〈黄浦江中上游堤防防洪能力提升工程(二期)老俞塘涵闸专业规划〉行业审查的请示》(沪堤防〔2024〕165号)以及《黄浦江中上游堤防防洪能力提升工程(二期)老俞塘涵闸工程规划》(以下简称《工程规划》)收悉。

经研究,有关意见通知如下:一、规划标准(一)防洪标准黄浦江市区段防汛墙按1000年一遇高潮位设防。

(二)除涝标准采用30年一遇除涝标准。

采用1963年9月设计暴雨雨型及相应同步潮型,最大24小时面雨量一天排除不受涝。

二、规划方案为全面提升黄浦江中上游防洪能力,进一步缩短老俞塘防洪岸线,提升区域滨水空间品质,原则同意《工程规划》提出的老俞塘涵闸布局方案。

(一)关于涵闸功能定位和选址老俞塘涵闸功能定位为防洪、除涝、挡潮。

规划选址位于老俞塘河口附近,距黄浦江约50米。

(二)关于涵闸规模老俞塘涵闸净宽为5米,闸底高程0米,闸孔净高3.3米。

三、有关实施管理要求(一)请你单位结合黄浦江两岸(中上游)堤防与生态景观专项规划,落实《工程规划》确定的涵闸用地控制。

(二)河道填堵的审批为行政审批事项,按照《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规定,如有填堵和调整,须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要求另行报批,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填堵或调整现状和规划河道。

特此通知。

上海市水务局2024年10月11日。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黄浦江上游干流段右岸出险段防汛墙应急抢险工程可行性研究(含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黄浦江上游干流段右岸出险段防汛墙应急抢险工程可行性研究(含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黄浦江上游干流段右岸出险段防汛墙应急抢险工程可行性研究(含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水务局•【公布日期】2017.08.30•【字号】沪水务〔2017〕1089号•【施行日期】2017.08.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水务局关于黄浦江上游干流段右岸出险段防汛墙应急抢险工程可行性研究(含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沪水务〔2017〕1089号上海市堤防(泵闸)设施管理处:你处《关于上报黄浦江上游干流段右岸出险段防汛墙应急抢险工程可行性研究(含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沪堤防〔2017〕48号)及相关材料收悉。

经研究,批复如下:一、为消除黄浦江上游干流右岸黄桥港、竖潦泾段防汛墙的严重隐患,确保区域防汛安全,原则同意你处上报的黄浦江上游干流段右岸出险段防汛墙应急抢险工程可行性研究(含初步设计)报告。

二、主要工程内容:墙前护滩177米,改造防汛墙307米、防汛通道921平方米,铺设信息管307米,种植绿化1889平方米(陆域绿化1275平方米、斜坡绿化614平方米)等。

三、原则同意该项目的设计标准和设计方案。

在下阶段工作中,请根据技术评估意见,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方案,严格控制工程投资。

四、项目总投资3607.9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960.59万元,独立费用475.58万元,预备费171.81万元。

工程建设资金由市财政专项资金安排。

五、明确你处为该项目建设的法人单位。

六、请你处据此抓紧开展项目前期工作,按规定完善相关手续,并按照“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的要求进行工程建设。

特此批复。

附件:黄浦江上游干流段右岸出险段防汛墙应急抢险工程可行性研究(含初步设计)概算审核咨询报告(略)上海市水务局2017年8月30日。

黄浦江防汛墙安全风险分析

黄浦江防汛墙安全风险分析

黄浦江防汛墙安全风险分析摘要:防汛工程的安全是关系着国计民生的大事,黄浦江防汛墙对于上海市的防汛安全而言十分重要,多年来经受住了各种严峻的考验,保障了上海市几千万人民的生命和财产的安全,发挥了巨大的减灾效益。

与此同时,黄浦江防汛墙在有些地段出现了外倾、开裂等不同程度的损坏,因此分析和研究防汛墙安全风险原因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用价值。

本篇文章以浦东新区防汛墙工程为主要研究对象,结合浦东新区防汛墙薄弱段安全鉴定报告,列举出险因素清单,通过核查表法对防汛墙的隐患类型进行分析总结,归纳出防汛墙出险原因。

关键词:黄浦江,防汛墙,安全隐患,安全鉴定,出险因素1研究背景上海市市区防汛墙建设发展至今共经历过四次全市性的改造。

1963年,上海市城建局发布防汛墙建设标准,市区防汛墙开始建设并基本上完成闭合工作,具有了一定的防洪挡潮能力。

1974年,上海市防汛指挥部发布防洪标准,根据标准展开对全市黄浦江防汛墙和苏州河堤防的加高加固工作。

1988和1998年开始,按照水利部批准的新的防洪标准进行了第三次和第四次的防汛墙改造,先后对市区已建成的208km防汛墙岸段和110km黄浦江干流需要新建的岸段展开加高加固和新建工作。

这些已经建成的堤防工程对于上海市的防汛安全而言十分重要,多年来经受住了各种严峻的考验,保障了上海市几千万人民的生命和财产的安全,发挥了巨大的防汛减灾效益。

根据防汛墙安全鉴定的结果,目前浦东新区存在安全隐患的防汛墙数量不少,部分岸段急需除险和加固,因此对防汛墙岸段进行安全隐患影响因素分析是十分必要的,可以为防汛墙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提供科学的依据。

2防汛墙安全影响因素调查通过对浦东新区22个薄弱岸段防汛墙调研,依据《堤防工程安全评价导则》SL/Z 679-2015[1]评价结果有一项以上为C级的,则评价为三类防汛墙,需要进行除险加固。

选取浦东22段薄弱段防汛墙相关安全鉴定报告内容,包含运行管理、工程质量等五个方面评价结果,内容详见表1。

黄浦江两岸地区公共空间建设设计导则

黄浦江两岸地区公共空间建设设计导则

沪浦江办〔2017〕1号签发人:顾金山上海市黄浦江两岸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黄浦江两岸地区公共空间建设设计导则》的通知各成员单位、各相关部门(单位):经领导小组同意,现将《黄浦江两岸地区公共空间建设设计导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黄浦江两岸地区公共空间建设设计导则》2017年3月28 日联系人:陈丽红电话:23113146附件:黄浦江两岸地区公共空间建设设计导则(2017年版)2017年3月本导则由上海市黄浦江两岸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浦江办”)组织制定并负责管理,由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书面联系市浦江办(地址:黄浦区大沽路100号2616,邮编:200003)。

市浦江办将根据导则实际使用情况,适时组织开展评估工作,及时增补和完善导则内容。

顾问:陈寅、黄融、孙继伟主编:顾金山、王扣柱、徐毅松、朱剑豪执行编委(排名不分先后):任福明、徐子瑛、张林、李俊豪、夏颖彪、周建国、张玉鑫、王桢、周嵘、胡广杰、徐建、叶梅唐、苏功洲、赵宝静、高岳、夏丽萍、熊鲁霞、杨明、宋凌、刘伟杰、董藩宗、李轶伦、齐峰、吴嘉飞、赵炅、陈丽红、王健、南洋、李萱、张乐彦、李琳、王其楼、沈忆程、金一、管群飞、王铁飞、孙强、陈超。

主要编制单位:上海市黄浦江两岸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参与编制单位:宇恒可持续交通研究中心、盖尔建筑事务所、上海市市政规划设计研究院。

主编单位起草人员:赵炅、钱欣、蒋应红、周广坤、何静、李雨婷、胡海洋、归云斐、刘晓倩、曾天铎、唐凌超、陈丽红、王健;参编单位起草人员:Ola Gustafsson、Kristian Villadesen、王悦、Lisa Müller、张元龄、王赫、王志高、林微微、常沛纹、杜鹏程。

上海市区防汛墙除险加固防洪工程专项整治规划报告

上海市区防汛墙除险加固防洪工程专项整治规划报告

工程设计证书号:090012-sj上海市区防汛墙除险加固防洪工程专项整治规划设计报告上海勘测设计研究院2004年9月审查:赵井根李卫校核:沈达李卫编写:朱强姜娟周丞目录1 工程概况2 基本资料及设计依据3 市区防汛墙目前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4对策与措施5工程投资估算6 问题与建议附图防汛道路平面位置图1 工程概况上海市区防汛墙全长208Km(不包括110km新增防洪工程),位于黄浦江及其支河口两岸,涉及宝山、杨浦、虹口、黄浦、卢湾、徐汇、闵行及浦东新区等8个区,担负着上海市中心城区免受黄浦江洪水和风暴潮袭击的重任。

为了确保上海市区防汛安全,1988年上海市人民政府报经国家计委批准立项,按千年一遇标准(黄浦公园水位 5.86m、吴淞口水位6.27m)对市区208Km防汛墙进行加高加固,建筑物达到1级水工建筑物标准,并于同年10月正式开工建设。

20世纪90年代以来,太湖流域连续发生了大洪水和特大洪水,流域的工情、水情和雨情也发生了较大变化。

据市防汛指挥部统计,1989年至2000年,黄浦公园站共出现超过警戒水位的高潮位132次,其中9711台风和2000年“派比安”、“桑美”台风影响时,共有5次超过5.0m的高潮位,最高达到5.72m。

1992年8月28日至8月31日,上海市受16号台风和高潮的影响,黄浦公园潮位增至5.04m,出现了仅次于1981年的历史第二高潮。

2002年间,在长达122天的汛期中,上海市经受了2次台风外围影响、8次天文大潮汛,其中黄浦公园潮位16次超过警戒水位,并出现了5.33m的历史第三高潮位,期间已达标208km黄浦江防汛墙经受了一次又一次风浪的考验,防汛形势愈显严重。

市区防汛墙自1956年以来,曾进行过三次较大规模的修建加固,1988年市区208Km防汛墙加高加固设计中,约有一半左右的防汛墙仅作了简单加高或加固。

迄今为止,这些老防汛墙有的仍在使用之中,其使用年限至今已在15~30年及以上,老结构墙身薄弱、老化现象比较普遍,有的结构在稳定性方面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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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浦江防汛墙工程设计技术规定(试行)上海市堤防(泵闸)设施管理处2008年5月前言根据上海市水务局沪水务【2007】443号文下达的上海市水利行业技术标准规范的编制计划的要求,上海市堤防(泵闸)设施管理处组织编制了《黄浦江防汛墙工程设计技术规定》(试行)(以下简称“技术规定”),主要包括下列技术内容:——工程等级及设计标准;——结构类型;——荷载组合及计算;——结构设计;——构造设计;——配套设施;——附属设施;——环境景观绿化;——临时防汛设施。

“技术规定”由上海市水务局负责组织实施,上海市堤防(泵闸)设施管理处负责解释。

主编单位:上海市堤防(泵闸)设施管理处主要起草人:王克秦明郑健吾陈文梦顾相贤王宗仁沈洪邓群胡云主要审核人:陈美发胡欣目次1总则 (1)2编制依据 (2)3基本资料 (5)4工程等级及设计标准 (6)4.1工程等级 (6)4.2设计标准 (6)4.3设计水位 (6)4.4防汛墙顶高程 (6)4.5安全系数 (7)5主要结构类型 (10)6荷载组合及计算 (11)6.1荷载 (11)6.2荷载组合及运行工况 (11)6.3荷载计算 (12)6.3.2特殊荷载计算 (12)7结构设计 (14)7.1防渗设计 (14)7.2整体稳定计算 (14)7.3抗滑稳定计算 (15)7.4抗倾稳定计算 (15)7.5基底应力及地基允许承载力 (16)7.6地基沉降计算 (16)7.7结构强度计算 (17)7.8承台水平位移控制 (17)8构造设计 (18)8.1墙体构造 (18)8.2承台构造 (18)8.3伸缩缝 (18)8.4排水孔 (18)8.5相邻两段防汛墙间的连接 (18)8.6其他 (19)9配套设施 (20)9.1防汛闸门 (20)9.2潮闸门 (20)9.3防汛通道 (21)9.4监测设施(包括哪些?光缆、电缆、套管、通信线?) (21)10附属设施 (22)10.1亲水平台 (22)10.2栏杆 (22)10.3照明 (22)10.4其它 (22)11环境景观绿化 (24)11.1景观绿化目标 (24)11.2设计原则 (24)11.3设计理念 (24)11.4景观绿化形态要求 (24)11.5其它 (24)12临时防汛设施 (26)12.1一般规定 (26)12.2施工围堰 (26)12.3临时防汛设施 (26)1总则1.0.1为统一黄浦江两岸防汛墙工程设计原则、标准和方法,保证工程安全,提高工程设计质量,充分发挥工程综合效益,特制定本技术规定。

1.0.2 本技术规定适用于新建和改建、加固黄浦江两岸防汛墙工程设计。

黄浦江防汛墙是指在黄浦江沿岸具有挡潮防洪能力的城市堤防设施,主要由桩基、承台、墙身、驳岸、护坡及防汛闸门等主体结构和防汛通道、栏杆、照明等附属设施组成。

本技术规定未做详尽规定或未列之内容,应符合现行国家和上海市标准的有关规定。

1.0.3 黄浦江防汛墙工程范围黄浦江防汛墙包括市区防汛墙和上游干流段防汛墙两部分。

市区防汛墙右岸自千步泾至吴淞口,左岸自西荷泾至吴淞口,上述范围内并含各支流河口至第一座水闸之间的防汛墙,复兴岛防汛墙; 上游干流段防汛墙右岸自黄桥港至千步泾,左岸自三角渡至西荷泾,上述范围内并含各支流河口至第一座水闸之间的防汛墙,大泖港从张泾河至河口之间的防汛墙。

1.0.4 工程规划年限黄浦江防汛墙规划设计基准年为2000年,规划设计水平年近期为2010年,远期为2020年。

1.0.5 工程设计原则:1、满足防汛标准,结构安全可靠;2、有利于河势及岸滩的稳定;3、做好与相邻防汛墙的连接,形成封闭的防汛体系;4、服务沿江开发,协调环境景观;5、便于监管养护和维修加固。

1.0.6 工程设计基准系统工程设计坐标为上海市城建坐标系统,高程采用上海吴淞高程系统。

2编制依据2.0.1 有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上海市防汛条例》《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上海市黄浦江防汛墙保护办法》2.0.2 有关政府规范性文件《国务院关于太湖流域防洪规划的批复》——国函(2008)12号关于“上海市区近期防洪水位标准的意见”复函——水利电力部([84]水电水规字第94号)关于《上海市区防汛墙加高加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水利电力部([85] 水电水规字第24号)印发《关于审批上海市区防汛墙加高加固工程设计任务书的请示》的通知——国家计划委员会(计资[1986]1890号)转发国家计委关于上海市区防汛墙加高加固工程设计任务书的批文及进一步贯彻实施的意见——上海市计划委员会(沪计投[86]第733号)上海市人民政府、水利电力部、长江口及太湖流域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关于上海市区防汛墙加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上海市人民政府(沪府[1987]第121号)印发国家计委关于审批太湖流域四项防洪工程可行性研究的请示的通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农经[1999]第161号)关于上海市城市防洪排水规划报告审查意见的函——水利部办公厅(防汛[1998]第35号)关于转发《关于〈上海市城市防洪排水规划报告〉审查意见》的请示——上海市规划委员会(沪规委办[98]第750号)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审批上海市黄浦江中游防洪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的通知——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发改农经[2004]第315号)关于黄浦江上游干流段防洪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水总[2000]第76号)关于黄浦江干流段新增防洪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沪发改投[2005]第022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黄浦江两岸规划和土地管理的通知》——上海市人民政府(沪府发[2002]第18号)2.0.3相关规划《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1999~2020)》《太湖流域防洪规划》《上海市城市防洪排水规划报告》《黄浦江两岸地区规划优化方案》《上海港总体规划》(2004年)《黄浦江岸线利用布局规划纲要》《上海北外滩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黄浦江两岸南延伸段地区结构规划》2.0.4 技术标准《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 CJJ50-92《堤防工程设计规范》 GB50286-98《水工建筑物荷载设计规范》 DL5077-1997《水工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SL/T191-96《水工钢筋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SDJ20-78《水运工程抗震设计规范》 JTJ225-98《港口工程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JTJ267-98《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2002《建筑桩基技术规范》 JGJ94-94《水利水电工程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设计规范》 DL5061-1996《堤防工程管理设计规范》 SL191-96《水利水电工程钢闸门设计规范》SL/74-95《防洪标准》 GB50201-94《地基基础设计规范》上海市标准 DBJ08-11-1999《地基处理技术规范》上海市标准 DBJ08-40-94《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试行)》 DGJ08-90-2000 《黄浦江两岸滨江公共环境建设标准》 DB31/T317-2004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 2004年版3基本资料3.1地形资料3.1.1 1/500-1/1000平面图,含规划河道蓝线。

3.1.21/50-1/100断面图,含防汛墙保护范围内的地形和构筑物,间距不大于100米。

3.2地质资料3.2.1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可以借用原有地质勘察资料。

3.2.2地勘资料应满足《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GB50287-99)、《堤防工程地质勘察规程》(SL188-2005)、《上海市岩土工程勘察规范》(DGJ08-37-2002)要求。

3.3水文资料采用上海市水文总站整编或认定的水文资料。

3.4防汛墙工程资料3.4.1 原有设计文件及工程竣工资料。

3.4.2维修养护、工程观测、险情等资料。

3.4.3工程安全鉴定资料。

3.5其他相关资料应收集工程所处黄浦江岸段的城市规划、交通、沿跨穿河构筑物、绿化等建设的相关资料4工程等级及设计标准4.1工程等级4.1.1 市区防汛墙工程定为1级堤防,防汛墙及支河口门控制建筑物为1级水工建筑物。

4.1.2 上游干流段防汛墙工程定为2级堤防,防汛墙及支河口控制建筑物为3级水工建筑物。

4.2设计标准4.2.1 防洪标准:市区防汛墙工程设计标准为千年一遇防洪标准(1984年水利电力部复函);上游干流段防汛墙工程近期防洪标准为五十年一遇,并与防御远期流域一百年一遇洪水标准相衔接。

4.2.2抗震标准:工程位于地震基本烈度7度区域,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1g。

4.3设计水位4.3.1设计高水位基本组合和特殊组合中考虑漂流物撞击的设计高水位:市区防汛墙采用1984年潮位频率分析成果千年一遇高潮位与历史高潮位的大值。

上游干流段防汛墙采用五十年一遇洪水位;并考虑水情变化趋势按历史最高水位校核。

特殊组合(地震工况)的设计高水位:市区防汛墙采用百年一遇高潮位;上游干流段采用4.25m。

黄浦江沿线防汛墙设计高水位值见表4.3.1。

4.3.2设计低水位1 基本组合的设计低水位采用汛期(6~9月)最低水位平均值;上游干流段设计低水位采用历史最低水位。

2 特殊组合(地震工况)的设计低水位采用汛期(6~9月)平均低水位值。

黄浦江沿线防汛墙设计低水位值见表4.3.1。

4.4防汛墙顶高程市区防汛墙超高值取0.7 m~1.0m;上游干流段和支流河口堤顶高程与上游斜塘大堤衔接,全线防汛墙墙顶高程取5.24m ,北岸堤顶宽7m ,南岸堤顶宽5m ,堤后均设5m 宽青坎。

防汛墙顶高程见表4.3.1。

4.5 安全系数4.5.1 整体稳定、抗滑和抗倾安全系数不小于表4.5.1列数值:表4.5.1防汛墙整体稳定、抗滑和抗倾安全系数4.5.2 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结构的安全级别及按极限状态设计的各分项系数必须符合《水工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SL/T191-96)的有关规定。

.荷载组合情况 整体稳定K C 抗滑K S 抗倾K O 基本组合1.375~1.431.31.5特殊组合漂流物撞击1.2 1.4 地 震 1.05~1.11.1 说明:1.整体稳定安全系数K C 的取值:当新建、重建时取大值;当加高加固时取小值。

2.整体稳定计算时地基土的强度指标C K 、ΦK 值取直剪固快峰值强度指标的平均值。

表4.3.1黄浦江沿线防汛墙设计水位及防汛墙墙顶高程水位单位:m项目序号起讫地段设计高水位(防汛墙)(m)设计低水位(m)防汛墙墙顶高程(m)地震情况支河口控制建筑物稳定和强度计算设计高水位(m)浦西浦东高水位(m)低水位(m)1 吴淞口钱家浜吴淞口草镇渡口 6.27 0.38 7.30 5.74 0.76 6.602钱家浜虬江草镇渡口高桥化工厂6.20 0.467.20 5.64 0.77 6.53 虬江定海桥高桥化工厂庆宁寺 6.10 0.52 7.10 5.56 0.83 6.44 定海桥外白渡桥庆宁寺浦东公园6.00 0.587.00 5.48 0.92 6.355 外白渡桥复兴东路浦东公园杨家渡路5.86 0.696.90 5.36 1.08 6.266 复兴东路日晖港杨家渡路上钢三厂 5.70 0.74 6.70 5.28 1.12 6.157 日晖港龙华港上钢三厂严家浜 5.50 0.87 6.50 5.07 1.23 5.98 龙华港张家塘严家浜川杨河 5.40 0.91 6.40 5.02 1.26 5.859 张家塘淀浦河川杨河三林塘 5.30 1.00 6.20 4.89 1.33 5.71 0 淀浦河春申塘三林塘临江水厂5.20 1.046.00 4.84 1.36 5.61 1 春申塘六磊塘临江水厂周浦塘5.10 1.12 5.80 4.72 1.42 5.51 2 六磊塘俞塘周浦塘沈庄塘4.90 1.195.60 4.63 1.48 5.31俞塘闸港沈庄塘金汇港 4.78 1.20 5.50 4.55 1.50 5.2831 4 闸港樱桃河金汇港白庙港4.67 1.205.40 4.36 1.50 5.11 5 樱桃河沪闵路白庙港南横泾4.62 1.205.40 4.30 1.50 51 6 沪闵路北沙港南横泾南沙泾4.56 1.205.30 4.25 1.50 4.951 7 北沙港西荷泾南沙港千步泾4.50 1.205.20 4.25 1.50 4.901 8 西荷泾三角渡千步泾黄桥港4.30(P=2%)0.64 5.24 4.25 1.67 4.33(P=1%)说明:对新建、重建的黄浦江市区段支河口门控制建筑物,其稳定计算和强度计算的设计高水位采用2003年修编的《黄浦江潮位分析》的千年一遇高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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