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逻辑学”课程简介
《法律逻辑》课程教学大纲
《法律逻辑》课程教学大纲一、课程基本信息课程代码:16099402课程名称:法律逻辑英文名称:Legal Logic课程类别:专业选修学时:32学分:2适用对象: 法学专业本科生考核方式:考查先修课程:法理学二、课程简介本课程立足法律方法的视角,以司法逻辑为重心,分别探求法律事实的认定、法律规范的发现、法律决定的作出这三个环节的内在逻辑规律。
由于案件的复杂程度不同,法律案件可以区分简单案件和复杂案件,有关的法律推理和论证既可能存在形式逻辑的规律要求,也可能存在辩证逻辑的规律要求,否则就会产生法律谬误。
In eyeshot of legal methods, this course emphases on judicial logic, and studies internal logic of three segments including the identification of legal facts, and the discovery of legal norms and the making of legal decisions. There are simple and complex cases which should comply with those formal and dialectical logics. Otherwise, there will come into being legal fallacy in our judicial practice.三、课程性质与教学目的本课程属于交叉学科,归属于方法论课程。
通过基本逻辑知识和原理的普及,培养法学专业学生的缜密逻辑思维能力,使其能够以法律专业的眼光分析法律实务领域中事实认定、规范发现以及法律决定所涉及的系列逻辑问题,最终提升其特定法律解决方案工作技巧的教学目的。
四、教学内容及要求绪论(一)目的与要求1.掌握法律人的必要逻辑修养;2.熟悉本课程的基本内容框架;3.了解研习法律逻辑的主要方法。
法律逻辑学教学大纲
《法律逻辑学》教学大纲课程名称:《法律逻辑学》课程编码:ENB学分:2总学时:32适用专业:法学本科先修课程:法理学、刑法学一、课程的性质、目的与任务《法律逻辑学》是基础平台选修课。
通过该课程的学习,学生应着重掌握逻辑学的基本原理、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包括词项逻辑、命题逻辑、谓词逻辑、归纳逻辑及逻辑基本规律等。
同时,作为一门应用性课程,学生还应该了解侦查逻辑、法律规范逻辑、法律论辩逻辑等特殊的法律逻辑问题。
本课程的意义,在于培养法学专业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提高司法工作人员的法律推论水平。
在教学过程中,不但要较好应用因材施教等教学基本原则,充分贯彻启发式的教学方法,而且特别要求教师课后对学生的辅导,通过教师与学生之间的交流、沟通,培养学生分析问题的能力。
二、教学基本要求通过学习,学生应全面了解逻辑学的基本知识,深入理解逻辑学的基本原理,并熟练掌握逻辑学的基本方法,包括词项逻辑、命题逻辑、谓词逻辑、归纳逻辑及逻辑基本规律等内容。
同时,学生还应该了解侦查逻辑、法律规范逻辑、法律论辩逻辑等特殊的法律逻辑问题,并能举一反三,学以致用。
三、教学内容(一)绪论学时:21、逻辑科学的产生与发展学时:12、逻辑学的研究对象(1)“逻辑”的含义(2)逻辑学的研究对象(3)逻辑的类型(4)思维、语言与逻辑3、逻辑学的性质和作用学时:1(1)逻辑学的性质(2)逻辑学的作用4、司法工作者必须懂得逻辑(二)词项逻辑(上)学时:41、词项概述学时:1(1)词项及其特征(2)语词、词项和概念(3)法律概念的特征2、概念的内涵与外延学时:1(1)概念的内涵(2)概念的外延3、准确运用概念的逻辑基础学时:1(1)概念的种类(2)概念外延间的关系(3)限制和概括4、明确概念的逻辑方法——定义和划分学时:1 (1)什么是定义(2)定义的种类和方法(3)定义的规则(4)什么是划分(5)划分的种类和方注(6)划分的规则(7)分解与列举(三)词项逻辑(下)学时:41、判断及其表达式学时:1(1)命题的特征(2)命题与判断(3)命题与语句2、命题形式及其分类3、关系推理学时:1 (1)关系命题(2)关系的性质(3)关系三段论4、性质命题的概述(1)性质命题的特征(2)性质命题的种类5、性质命题的逻辑特征学时:1 (1)性质命题主、谓项的周延性(2)性质命题的对当关系6、性质命题的直接推理学时:1 (1)对当关系推理(2)变形推理(四)命题逻辑学时:41、复合命题的概述学时:1 (1)复合命题的特征、组成(2)复合命题真假的判定与真值表(3)法律条文中的复合命题2、复合命题的基本形式及其逻辑性质学时:2 (1)负命题(2)联言命题(3)选言命题(5)多重复合命题3、复合命题的等值式及其应用意义学时:1 (1)负命题及其等值式(2)不同类型复合命题形式的转换(五)规范命题学时:21、模态命题与真值模态命题学时:1(1)模态命题(2)模态对当推理(3)复合模态命题推理(4)模态命题及其推理在法律工作中的应用2、规范命题相互间的逻辑关系学时:1(1)规范命题(2)规范对当推理(3)复合规范命题推理(4)规范条件推理(5)规范强弱推理(6)规范命题及其推理在法律工作中的应用3、刑法规范命题的结构特点(六)关于推理的一般知识学时:21、推理的特点学时:1(1)什么是推理(2)推理是有预定目的的思维活动(3)推理的组成及其语言表达式2、推理的类型及其区别与联系学时:1(1)推理的分类(2)不同类型推理之比较3、推理的有效性与合理性(七)演绎推理学时:41、三段论学时:1(1)三段论的特征(2)三段论的格与式(3)三段论的基本规则(4)三段论的导出规则(5)省略三段论(6)审判三段论及其特征2、复合命题推理学时:1(1)复合命题推理的有效性(2)双重否定推理(3)联言推理(4)选言推理(6)等值推理3、复合命题推理的其他有效式学时:1 (1)必要条件假言推理(2)假言联锁推理(3)二难推理(4)反三段论(5)基于重言等值式的推理4、复合命题的综合推理(1)判定问题(2)推导问题5、刑事侦查中怎样正确运用演绎推理学时:16、关于法律推理(八)归纳推理与类比推理学时:41、归纳推理概述学时:1 (1)归纳推理及其特征(2)归纳推理的种类(3)完全归纳推理与不完全归纳推理(4)归纳推理的应用2、回溯推理学时:1 (1)什么是回溯推理(2)回溯推理的应用(3)提高回溯推理结论可靠性的要求3、求因果联系五法学时:1 (1)概述(2)求同法(3)求异法(4)求同求异并用法(5)共变法(6)剩余法4、类比推理及其应用学时:1 (1)什么是类比推理(2)类比推理的应用(3)提高类比推理结论可靠性的要求(九)假说与侦查假说学时:2 1、假说及其建立程序学时:1 (1)什么是假说(2)假说的提出(3)假说的检验2、侦查假说及其应用学时:1 (十)逻辑思维的基本规律学时:21、逻辑思维基本规律概述学时:1(1)什么是逻辑思维的基本规律(2)逻辑思维基本规律的客观性2、同一律(1)什么是同一律(2)违反同一律的逻辑错误(3)同一律在法律工作中的应用3、矛盾律学时:1(1)什么是矛盾律(2)违反矛盾律的逻辑错误(3)矛盾律在法律工作中的应用4、排中律(1)什么是排中律(2)违反排中律的逻辑错误(3)排中律在法律工作中的应用(4)排中律与矛盾律的区别(十一)论证学时:21、论证的特征学时:12、论证的方法——证明和反驳(1)什么是证明(2)证明的方法学时:1(3)证明的规则(4)什么是反驳(5)反驳的方法3、谬误四、教学参考书教材:张大松、蒋新苗主编,《法律逻辑学教程》,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1月出版。
法律逻辑学导学
《法律逻辑学》课程导学大理学院政法与经管学院任课教师施福昆一、课程简介法律逻辑学是交叉法学与逻辑学研究的边缘性新兴学科,是培养法学工作者和司法工作者逻辑思维、思辩能力不可缺少的基础学科。
法学与逻辑学存在着特别密切的关系,如法律的制定或执行、法律的研究和运用,无不广泛地涉及逻辑问题;再如司法人员的逻辑思辨、反映能力直接关系到侦查破案、法庭审理、判罪量刑等工作的质量。
无论是法学工作者还是司法工作者,都应当具有丰富的逻辑知识、高度的逻辑修养和严密的逻辑思维能力。
因此,学习法律逻辑对从事法学或法律工作的人来说是必不可少的基础知识。
二、学习进度第一章绪论(2学时)第二章法律分析(2学时)第三章法律推理(2学时)第四章事实推理(2学时)第五章判决推理(2学时)第六章法律论证(2学时)三、各章节学习内容及重难点第一章绪论1.法律逻辑学的对象2.法律逻辑学的性质和意义第二章法律分析1.逻辑理性(重点)2.实践理性3.价值理性(重点)第三章法律推理1.法律推理的模式1.法律推理的方法(重点)第四章事实推理1.事实推理的基础:因果关系或条件关系(重点、难点)2.推理的工具:自然推理系统的P N(难点)3.事实推测(重点)第五章判决推理1.事实的推定2.判例法判决推理(难点)第六章法律论证1.法庭上的论证(重点、难点)2.法庭上的反驳(重点3.法官的判决(重点)四、《法律逻辑学》课程平时作业(一)填空题1.在命题形式中“←p∧ q”与SAP”中,常项是,变项是。
2.根据,“当且仅当甲上场,乙才上场”为假,则选言命题(用自然语言表达)“”为真。
3.间接反驳是先提出一个与对方论题具有关系或关系的反论题,通过论证反论题的真实,并根据矛盾律来确定对方论题的虚假。
4.如果被定义项的外延真包含于定义项的外延,则犯了,的错误。
5.若SAP取值为真,则﹁PO﹁S取值为,SIP取值为。
6.若“P→q”真且P与 q不同真不同假,则“P∨﹁q”取值为。
法律逻辑学案例分析教程(3篇)
第1篇第一章:引言一、法律逻辑学概述法律逻辑学是研究法律推理和论证规律的科学,它以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运用逻辑学的理论和方法,揭示法律推理的规律和特点。
在法律实践中,法律逻辑学对于法官、律师、检察官等法律工作者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二、案例分析在法律逻辑学中的应用案例分析是法律逻辑学中的一种重要方法,通过对具体案例的分析,可以揭示法律推理的规律,提高法律工作者的逻辑思维能力。
本教程旨在通过案例分析,帮助读者掌握法律逻辑学的应用方法。
三、教程结构本教程分为六个章节,分别为:第一章:引言第二章:法律推理的基本概念第三章:法律论证的基本概念第四章:案例分析的方法与技巧第五章:案例分析实例第六章:总结与展望第二章:法律推理的基本概念一、法律推理的定义法律推理是指在法律领域内,运用逻辑方法对法律事实进行判断、解释、论证的过程。
法律推理是法律适用的基础,也是法律逻辑学研究的核心。
二、法律推理的种类1. 演绎推理:从一般到特殊的推理,即从法律规定推导出具体案件的结论。
2. 归纳推理:从特殊到一般的推理,即从具体案例推导出一般法律规则。
3. 类比推理:通过比较两个相似案例,推断出相同或相似的法律结论。
4. 演绎归纳推理:结合演绎推理和归纳推理,先从法律规定推导出具体案件结论,再从具体案例推导出一般法律规则。
三、法律推理的规则1. 逻辑一致性:法律推理过程中,前提和结论之间要保持一致性。
2. 逻辑有效性:法律推理要遵循逻辑规则,确保推理过程的正确性。
3. 逻辑严密性:法律推理要严密,避免出现逻辑漏洞。
第三章:法律论证的基本概念一、法律论证的定义法律论证是指在法律领域内,运用逻辑方法对法律问题进行论证、辩驳的过程。
法律论证是法律推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法律逻辑学研究的核心。
二、法律论证的种类1. 正当性论证:证明法律行为或法律规则是合理的、正当的。
2. 合理性论证:证明法律行为或法律规则是合理的、有根据的。
3. 有效性论证:证明法律行为或法律规则是有效的、可执行的。
《法律逻辑学》课程导学 - 大理学院成教在线 - 首页
《法律逻辑学》课程导学及练习大理学院政法与经管学院任课教师施福昆一、课程简介法律逻辑学是交叉法学与逻辑学研究的边缘性新兴学科,是培养法学工作者和司法工作者逻辑思维、思辩能力不可缺少的基础学科。
法学与逻辑学存在着特别密切的关系,如法律的制定或执行、法律的研究和运用,无不广泛地涉及逻辑问题;再如司法人员的逻辑思辨、反映能力直接关系到侦查破案、法庭审理、判罪量刑等工作的质量。
无论是法学工作者还是司法工作者,都应当具有丰富的逻辑知识、高度的逻辑修养和严密的逻辑思维能力。
因此,学习法律逻辑对从事法学或法律工作的人来说是必不可少的基础知识。
二、学习进度第一章绪论(2学时)第二章法律分析(2学时)第三章法律推理(2学时)第四章事实推理(2学时)第五章判决推理(2学时)第六章法律论证(2学时)三、各章节学习内容及重难点第一章绪论1.法律逻辑学的对象2.法律逻辑学的性质和意义第二章法律分析1.逻辑理性(重点)2.实践理性3.价值理性(重点)第三章法律推理1.法律推理的模式1.法律推理的方法(重点)第四章事实推理1.事实推理的基础:因果关系或条件关系(重点、难点)2.推理的工具:自然推理系统的P N(难点)3.事实推测(重点)第五章判决推理1.事实的推定2.判例法判决推理(难点)第六章法律论证1.法庭上的论证(重点、难点)2.法庭上的反驳(重点3.法官的判决(重点)四、《法律逻辑学》课程平时作业(一)填空题1.在命题形式中“←p∧ q”与SAP”中,常项是,变项是。
2.根据,“当且仅当甲上场,乙才上场”为假,则选言命题(用自然语言表达)“”为真。
3.间接反驳是先提出一个与对方论题具有关系或关系的反论题,通过论证反论题的真实,并根据矛盾律来确定对方论题的虚假。
4.如果被定义项的外延真包含于定义项的外延,则犯了,的错误。
5.若SAP取值为真,则﹁PO﹁S取值为,SIP取值为。
6.若“P→q”真且P与 q不同真不同假,则“P∨﹁q”取值为。
《法律逻辑学》教学大纲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法律逻辑学》教学大纲课程名称:法律逻辑学学时:54一、课程性质与任务《法律逻辑学》是一门关于思维的重要学科,它对于提高人们的思维能力和水平具有其它学科不可替代的非常重要作用。
法律逻辑学对于法律院校的学生来讲,其意义更加重要,它对于学生今后的法学研究和法律实践工作具有很强指导作用。
法律逻辑学是我院各系普高各专业开设的一门必修的基础课。
本课程的内容主要包括绪论、概念、判断、推理、论证和思维基本规律等内容。
由引论、概念、判断、推理、侦查假设、基本规律和论证等十三章内容组成。
通过学习,使学生们了解和掌握法律逻辑学的基本知识和原理,掌握各种思维形式、思维方法和思维基本规律基本要求和规则。
能够理论联系实际,在法律工作中熟练运用法律逻辑学的知识,解决法学研究、侦查、检察、审判,以及监狱和劳动教养工作中的逻辑问题。
二、教学基本要求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要求学生掌握以上内容的概念、特征、类型、规律,做到理论联系实际,运用法律逻辑解决具体法律问题。
通过对法律领域中特有逻辑现象与逻辑问题的研究与学习,提高法学专业学生在法律实践中运用法律逻辑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三、教学方法与手段本课程重视师生互动,注重启发式教学和对学生能力的培养提高,目的是培养实用型人才。
为达到此目的,采用了多样化的教学方法,根据不同的教学内容,除了常用的讲授法之外,还采用案例分析法、讨论法、演示法、习题讲评法、读书指导法、模拟教学法等。
现代化的教学手段,在教学过程中是必不可少的。
特别是影视作品和多媒体教学更是现代教学的一大特点。
由于法律逻辑学本身这种工具性的边缘学科,就注定这门学科的高度抽象性。
通过声像教育,或多媒体教学教育,可以使学生利用现代化的高科技技术轻松的理解掌握那些难度大,内容抽象的知识。
同时多媒体教学也弥补了教学与社会实践的脱节这种缺陷,使学生在掌握知识的同时,也学会了将知识运用到实践中。
因此,在法律逻辑学的教学过程中,普任课教师遍使用多媒体、互联网、幻灯片等现代教学技术和工具,使得教学形式更加多样化。
“法律逻辑学”课程简介(可编辑修改版).
“法律逻辑学”课程简介课程名称:法律逻辑学英文名称:Legal logic课程代码:(请按课程代码排列各课程的先后顺序)开设专业:法学课程类型:专业基础课(请按我校教学计划安排表中的课程类型进行规范填写,即填写公共基础课、学科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方向限选课、专业任选课、公共选修课等)先行课程:法理学(本项目没有请写“无”)内容简介:逻辑学是知识生产、交流、使用的工具,与人们的日常思维、语言表达、推理论证等有密切的关系,在人类知识的创新、传播和接受过程中有着重要的作用。
逻辑是知识的基础,也是知识创新的前提和钥匙。
逻辑思维与创新能力之间存在密切联系,提高大学生创新能力的重要途径之一就是普及逻辑知识,训练正确思维的技能。
法律逻辑学是法学专业的理论基础课,为学生学习法学专业的各门专业课程奠定了理论基础并提供方法论的指导。
法律逻辑学是培养法学工作者和司法工作者逻辑思维、思辨能力不可缺少的基础学科。
法学与逻辑学存在着特别密切的关系,如法律的制定或执行、法律的研究和运用,无不广泛地涉及逻辑问题;再如司法人员的逻辑思辨、反映能力直接关系到侦查破案、法庭审理、判罪量刑等工作的质量。
无论是法学工作者还是司法工作者,都应当具有丰富的逻辑知识、高度的逻辑修养和严密的逻辑思维能力。
因此,学习法律逻辑对从事法学或法律工作的人来说是必不可少的基础知识。
该课程自2004年9月开课以来,经任课教师的多年努力取得了优秀的教学效果,并在学生思维方法的培养上有所创新。
近年来,为了跟进中国教育的改革创新,培养有较高理论素养、较强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法学人才,实现学校提出的人才培养模式的转化的目标,法律逻辑学课程加大了改革的力度。
从2006年秋季学期开始,《趣味逻辑学》作为一门公共课程向全校大学新生以选修课开出。
本课程的课程目标是:使学生系统地掌握逻辑学的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能够应用概念、判断和推理的有关知识分析经济、管理和法律领域中的逻辑问题;处理日常思维中出现的逻辑错误,识别和驳斥谬误、诡辩。
(完整word版)“法律逻辑学”课程简介
“法律逻辑学”课程简介课程名称:法律逻辑学英文名称:Legal logic课程代码:(请按课程代码排列各课程的先后顺序)开设专业:法学课程类型:专业基础课(请按我校教学计划安排表中的课程类型进行规范填写,即填写公共基础课、学科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方向限选课、专业任选课、公共选修课等)先行课程:法理学(本项目没有请写“无”)内容简介:逻辑学是知识生产、交流、使用的工具,与人们的日常思维、语言表达、推理论证等有密切的关系,在人类知识的创新、传播和接受过程中有着重要的作用。
逻辑是知识的基础,也是知识创新的前提和钥匙。
逻辑思维与创新能力之间存在密切联系,提高大学生创新能力的重要途径之一就是普及逻辑知识,训练正确思维的技能。
法律逻辑学是法学专业的理论基础课,为学生学习法学专业的各门专业课程奠定了理论基础并提供方法论的指导。
法律逻辑学是培养法学工作者和司法工作者逻辑思维、思辨能力不可缺少的基础学科。
法学与逻辑学存在着特别密切的关系,如法律的制定或执行、法律的研究和运用,无不广泛地涉及逻辑问题;再如司法人员的逻辑思辨、反映能力直接关系到侦查破案、法庭审理、判罪量刑等工作的质量。
无论是法学工作者还是司法工作者,都应当具有丰富的逻辑知识、高度的逻辑修养和严密的逻辑思维能力。
因此,学习法律逻辑对从事法学或法律工作的人来说是必不可少的基础知识。
该课程自2004年9月开课以来,经任课教师的多年努力取得了优秀的教学效果,并在学生思维方法的培养上有所创新。
近年来,为了跟进中国教育的改革创新,培养有较高理论素养、较强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法学人才,实现学校提出的人才培养模式的转化的目标,法律逻辑学课程加大了改革的力度。
从2006年秋季学期开始,《趣味逻辑学》作为一门公共课程向全校大学新生以选修课开出。
本课程的课程目标是:使学生系统地掌握逻辑学的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能够应用概念、判断和推理的有关知识分析经济、管理和法律领域中的逻辑问题;处理日常思维中出现的逻辑错误,识别和驳斥谬误、诡辩。
法律逻辑学-教学大纲
《法律逻辑学》课程教学大纲课程英文名称:Legal Logics课程编号: 123990060课程类别:学科基础课课程性质:必修学分: 3学时:48(其中:讲课学时:48)适用专业:法学开课部门:法学院一、课程教学目的和课程性质本课程是高等学校法学专业的学科基础课和素质必修课。
本课程教学目的在于结合侦查、检察、审判等法律工作实践,系统阐述形式逻辑的基本原理,训练学生法律逻辑思维,为其以后的法律工作实践提供必要的逻辑思维能力储备。
二、本课程与相关课程的关系前修课程:法理学继修课程:诉讼法学。
三、课程的主要内容及基本要求第一章概论(2学时)[知识点]逻辑的含义;逻辑学的类型;逻辑学的产生与发展;学习逻辑学的意义和方法。
[重点]逻辑学的类型。
[基本要求]1、识记:逻辑的含义;逻辑学的产生与发展;学习逻辑学的意义和方法。
2、领会:逻辑学的类型。
第二章概念论(4学时)[知识点]概念的定义;概念和语词的关系;概念的内涵与外延及其反变关系;概念的种类:单独概念与普遍概念、集合概念与非集合概念、肯定概念与否定概念;概念外延间的关系:全同关系、真包含关系、真包含于关系、交叉关系、全异关系;概念的限制与概括;划分的规则;定义种类及其规则。
[重点]概念的内涵与外延及其反变关系;概念的种类:单独概念与普遍概念、集合概念与非集合概念、肯定概念与否定概念;概念外延间的关系:全同关系、真包含关系、真包含于关系、交叉关系、全异关系;概念的限制与概括;划分的规则;定义种类及其规则。
[难点]概念的种类:集合概念与非集合概念;概念外延间的关系:全同关系、真包含关系、真包含于关系、交叉关系、全异关系。
[基本要求]1、识记:概念的定义;概念的种类:单独概念与普遍概念、集合概念与非集合概念、肯定概念与否定概念;概念外延间的关系:全同关系、真包含关系、真包含于关系、交叉关系、全异关系;2、领会:概念的内涵与外延及其反变关系;概念的种类:单独概念与普遍概念、集合概念与非集合概念、肯定概念与否定概念;概念外延间的关系:全同关系、真包含关系、真包含于关系、交叉关系、全异关系;概念的限制与概括;划分的规则;定义种类及其规则。
法律逻辑学-教学大纲-2024
《法律逻辑学》教学大纲(2024)一、课程基本信息课程代码:课程名称:法律逻辑学课程性质:基础必修课开课时间:第三学期开课对象:法学专业本科生学时 /学分:48学时/2.5学分二、课程目标《法律逻辑学》课程是一门结合了法律学与逻辑学的交叉学科,旨在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和逻辑推理能力。
学生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能达成以下目标:课程目标1:透过法律逻辑培育学生的法治信仰,培养学生对法律的准确理解和尊重,培养学生对通过推理实现法律正义的兴趣和信心,并进而形成对法律职业的深层次认同和高度专业精神。
课程目标2:掌握法律逻辑知识体系,掌握逻辑学的基本概念、原理和方法,如概念分析、归纳推理、简单命题及其推理、复合命题及其推理、思维基本规律等;了解法律论证的逻辑形式,包括证明和反驳。
课程目标3:运用法律逻辑方法解决法律问题,掌握法律分析方法:学习如何运用逻辑工具分析法律问题,包括案例分析、法律条文解释等;训练学生批判性地分析法律问题,识别逻辑谬误和不合理的论证;通过案例练习,提高学生运用法律逻辑进行有效推理的能力;教授学生如何构建有说服力的法律论证,包括论点的提出、证据的组织和反驳的技巧。
三、课程目标与毕业要求指标点的对应关系四、课程目标与教学内容、教学方式方法的对应关系五、课程目标与考核内容方式的对应关系六、课程成绩评定与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方法1.成绩评定方式(百分制)课程总成绩=期末考核总成绩(百分制)×50% +所有过程性考核总成绩(百分制)×50%2.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方式七、考核标准八、课程学习资源1.选用教材《法律逻辑学》,王洪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推荐参考书《法律逻辑学教程》,张大松、蒋新苗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法律逻辑学》,雍琦著,金承光增订:法律出版社2022年第二版。
《法律应用逻辑》,齐姆宾斯基著,刘圣恩等译,群众出版社1988年版。
《法律的逻辑——法官写给法律人的逻辑指引》,亚狄瑟著,唐欣伟译,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
《法律逻辑学》教学大纲
(四川大学法学院本科教学大纲系列)《法律逻辑》课程教学大纲(修订)(本科年级适用)四川大学法学院法理教研室编2004年11月四川大学法学院法律逻辑教学大纲课程概要介绍:早在公元前4世纪,古希腊著名的哲学家亚里士多德(公元前684-622年)就创立了逻辑学这门学问。
随着时间的流逝,社会的发展,这门古老的学科而今已发展成门类众多的子学科,如元逻辑学、辩证逻辑学、科学逻辑学、规范逻辑学、法律逻辑学等。
法律逻辑学是一门新兴的应用性的形式逻辑分支学科,它是把逻辑学的基本原理和法律知识结合起来,探求法律工作应用逻辑思维形式及其规律的一门学科。
法律逻辑学对法学工作者和司法工作者都是不可缺少的思维工具。
列宁曾说:“任何科学都是应用逻辑”。
法学当然也不例外。
法学与逻辑学存在着特别密切的关系。
如法律的制定或执行、法律的研究和运用,无不广泛地涉及逻辑问题。
作为法学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应当具有丰富的逻辑知识、高度的逻辑修养和严密的逻辑思维能力。
因此,学习法律逻辑对从事法学或法律工作的人来说是必不可少的基础知识。
本课程采用课堂重点、难点讲解与课外自学、课堂学习与课外练习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教学,力求做到以下几点:第一,阐明形式逻辑基本原理;第二,尽量联系立法、司法实际;第三,力图从方法论角帮助学生掌握逻辑知识;第四,对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具有特异性的逻辑问题作些探索;第五,对于逻辑原理中,一些重点、难点、疑点问题作些比较式的说明。
通过对法律逻辑学的学习,要求学生掌握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并能运用有关知识去处理和解决司法实践与法学研究中的逻辑问题。
本课程体系由以下部分组成。
法律逻辑课程总课时40学时,每周2学时,2个学分。
其中课堂讲授36学时、4学时观看教学录像。
本课程教材使用陈康扬、潘利平主编的由四川大学出版社2003年出版的《法律逻辑》,其它参考资料附后。
课程内容:第一章概论学习目的和重点:法学领域是应用逻辑知识的广阔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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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逻辑学”课程简介
课程名称:法律逻辑学
英文名称:Legal logic
课程代码:(请按课程代码排列各课程的先后顺序)
开设专业:法学
课程类型:专业基础课(请按我校教学计划安排表中的课程类型进行规范填写,即填写公共基础课、学科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方向限选课、专业任选课、公共选修课等)
先行课程:法理学(本项目没有请写“无”)
内容简介:逻辑学是知识生产、交流、使用的工具,与人们的日常思维、语言表达、推理论证等有密切的关系,在人类知识的创新、传播和接受过程中有着重要的作用。
逻辑是知识的基础,也是知识创新的前提和钥匙。
逻辑思维与创新能力之间存在密切联系,提高大学生创新能力的重要途径之一就是普及逻辑知识,训练正确思维的技能。
法律逻辑学是法学专业的理论基础课,为学生学习法学专业的各门专业课程奠定了理论基础并提供方法论的指导。
法律逻辑学是培养法学工作者和司法工作者逻辑思维、思辨能力不可缺少的基础学科。
法学与逻辑学存在着特别密切的关系,如法律的制定或执行、法律的研究和运用,无不广泛地涉及逻辑问题;再如司法人员的逻辑思辨、反映能力直接关系到侦查破案、法庭审理、判罪量刑等工作的质量。
无论是法学工作者还是司法工作者,都应当具有丰富的逻辑知识、高度的逻辑修养和严密的逻辑思维能力。
因此,学习法律逻辑对从事法学或法律工作的人来说是必不可少的基础知识。
该课程自2004年9月开课以来,经任课教师的多年努力取得了优秀的教学效果,并在学生思维方法的培养上有所创新。
近年来,为了跟进中国教育的改革创新,培养有较高理论素养、较强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法学人才,实现学校提出的人才培养模式的转化的目标,法律逻辑学课程加大了改革的力度。
从2006年秋季学期开始,《趣味逻辑学》作为一门公共课程向全校大学新生以选修课开出。
本课程的课程目标是:使学生系统地掌握逻辑学的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能够应用概念、判断和推理的有关知识分析经济、管理和法律领域中的逻辑问题;处理日常思维中出现的逻辑错误,识别和驳斥谬误、诡辩。
(简要概括课程内容,字数控制在200字以内)
参考教材: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张大松、郭新苗主编的《法律逻辑学教程》
朱秀英等主编的中国海洋大学出版社出版的《逻辑学学习指南》
中国石油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普通逻辑简明教程》
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形式逻辑》。
何向东主编:《逻辑学教程》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版(面向21世纪教材)
金岳霖主编:《形式逻辑》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
王宪钧著:《数理逻辑引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82年版
夏基松著:《西方数学逻辑》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
[英]卡尔.波普尔:《客观知识》1989年版
冯必扬著:《通往雄辩家之路》上海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
王洪主编:《逻辑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罗楠著:《批判性思维》山西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
周礼全主编:《逻辑——正确思维和有效交际的理论》人民出版社1994版科庇著:《符号逻辑》北京大学出版社1988版
苏佩斯著:《逻辑导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版
周礼全著:《模态逻辑引论》上海人民出版社1986版
(最多可列出3种本课程的常用教材)(各课程之间请空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