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逻辑学”课程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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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逻辑学”课程简介
课程名称:法律逻辑学
英文名称:Legal logic
课程代码:(请按课程代码排列各课程的先后顺序)
开设专业:法学
课程类型:专业基础课(请按我校教学计划安排表中的课程类型进行规范填写,即填写公共基础课、学科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方向限选课、专业任选课、公共选修课等)
先行课程:法理学(本项目没有请写“无”)
内容简介:逻辑学是知识生产、交流、使用的工具,与人们的日常思维、语言表达、推理论证等有密切的关系,在人类知识的创新、传播和接受过程中有着重要的作用。逻辑是知识的基础,也是知识创新的前提和钥匙。逻辑思维与创新能力之间存在密切联系,提高大学生创新能力的重要途径之一就是普及逻辑知识,训练正确思维的技能。法律逻辑学是法学专业的理论基础课,为学生学习法学专业的各门专业课程奠定了理论基础并提供方法论的指导。法律逻辑学是培养法学工作者和司法工作者逻辑思维、思辨能力不可缺少的基础学科。法学与逻辑学存在着特别密切的关系,如法律的制定或执行、法律的研究和运用,无不广泛地涉及逻辑问题;再如司法人员的逻辑思辨、反映能力直接关系到侦查破案、法庭审理、判罪量刑等工作的质量。无论是法学工作者还是司法工作者,都应当具有丰富的逻辑知识、高度的逻辑修养和严密的逻辑思维能力。因此,学习法律逻辑对从事法学或法律工作的人来说是必不可少的基础知识。
该课程自2004年9月开课以来,经任课教师的多年努力取得了优秀的教学效果,并在学生思维方法的培养上有所创新。近年来,为了跟进中国教育的改革创新,培养有较高理论素养、较强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法学人才,实现学校提出的人才培养模式的转化的目标,法律逻辑学课程加大了改革的力度。从2006年秋季学期开始,《趣味逻辑学》作为一门公共课程向全校大学新生以选修课开出。本课程的课程目标是:使学生系统地掌握逻辑学的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能够应用概念、判断和推理的有关知识分析经济、管理和法律领域中的逻辑问题;处理日常思维中出现的逻辑错误,识别和驳斥谬误、诡辩。(简要概括课程内容,字数控制在200字以内)
参考教材: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张大松、郭新苗主编的《法律逻辑学教程》
朱秀英等主编的中国海洋大学出版社出版的《逻辑学学习指南》
中国石油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普通逻辑简明教程》
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形式逻辑》。
何向东主编:《逻辑学教程》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版(面向21世纪教材)
金岳霖主编:《形式逻辑》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
王宪钧著:《数理逻辑引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82年版
夏基松著:《西方数学逻辑》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
[英]卡尔.波普尔:《客观知识》1989年版
冯必扬著:《通往雄辩家之路》上海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
王洪主编:《逻辑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罗楠著:《批判性思维》山西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
周礼全主编:《逻辑——正确思维和有效交际的理论》人民出版社1994版科庇著:《符号逻辑》北京大学出版社1988版
苏佩斯著:《逻辑导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版
周礼全著:《模态逻辑引论》上海人民出版社1986版
(最多可列出3种本课程的常用教材)(各课程之间请空一行)